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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门管理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药品(以下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验收、陈列、销售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三、制度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店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验收入库陈列管理: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验收,做到票、帐、货相符。该类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并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的待验区中。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营业员上架陈列。

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实行专柜管理,不得开架销售。在销售这类药品时严格执行数量限制,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上述药品。

4、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每个最小包装规格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口服固体制剂不得超过720mg,口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800mg。

5.1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5.2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5.2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6、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必须凭身份证购买,并且登记购买人的身份证资料。

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

41423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4.14.2.3楚雄市人民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合理控制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减少医院损失,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库存、药房及临床各科急救药品柜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退换和报损销毁等环节药品效期管理。 责任人:库管、药房组长及相关人员。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我院规定药品近效期含义为: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有效期12个月以内的品种以效期不足3个月为近效期)。 第一条购进验收 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卖协议,卖多少,结算多

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1、属于我院定义的近效期药品含义的药品禁止采购、验收入库。 2、药品超过生产日期十二个月的国产药品品种原则上不予采购、验收入库(进口、合资类或厂家有固定生产计划的药品除外)。 3、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为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拒绝验收入库。 4、判定为以上情况的药品品种购进须经院分管领导审批,采取勤进快出的方式。 (注:对临床特殊需要申请购进的药品,造成过期失效的损失,应由申请该药品的科室承担损失。) 第二条储存养护 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阴凉、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1、近效期药品需每月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表》,进行重点养护,发现质量异常需及时停用,库管应及时进行质量确认并依据相关制度跟踪处理。 2、存放在货位上近效期药品应有“近期先用”标识或标牌,

1医疗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医疗设备管理,促进医疗设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分管院领导 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作全院资金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二、设备科 医疗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1、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 3、负责对所购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6、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7、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8、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9、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三、使用科室 使用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 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 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 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 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 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八条购进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第十一条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第十二条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第十三条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第十四条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

1.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医学装备管理实行设备委员会、设备科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设备委员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 并监督执行 2、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 程管理 3、负责本院医学装备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定,监督计划 的落实工作; 4、负责本院50 万元医疗设备购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 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决策依据; 5、定期检查大型医疗仪器的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并督促使用人员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应有效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 作为科室管理考核依据,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6、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根据医院规模发展需要及现有医学装备情况配备数 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分管领导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医学装备的全年采购计划做出统

筹规划 二、设备科 设备科是全院的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设备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参加全院医学装备管理的全过程。 1. 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2. 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 管理。 3. 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4. 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 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6. 按照国家规定对全院的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 7. 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配置。 三、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应在设备科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 常管理工作。 1. 建立操作规程,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 备处于良好状态。 2. 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经考核合 格,熟悉日常操作和保养程序后,科主任授权后方可独立操作。 3. 操作使用时必须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83047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青 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a

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科应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备用药品,如有品种和数量调整时,应重新申报和审批。多余的或不需要的备用药品应及时退回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按照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排放,使用后应及时请领补充,保持数量与基数一致。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专人持麻醉医生开具的专用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住院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诊断以及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日期),经电脑记账后到药房登记领取药品。 四.领取的备用药品存放之前需进行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专用进出账册进行逐笔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领药人、复核人。其它药品需登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 五. 备用药品应根据有关规定分类分批存放,防止混淆,贮存条

件符合要求。每日对药品贮存环境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对易燃易爆药品要有防燃防爆措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放入保险柜,即用即锁,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 六.各手术间周转药品车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实行基数管理。麻醉医生在领取药品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领药人、发药人。麻醉医生将每日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交至专人负责统计、分类,按品规进行批号、数量的登记,定期交药房处理,发放药品时应将旧批号药品先行发放使用,避免药品过期。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规进行每日消耗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和用药数量,专册保存三年。 八.建立备用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清点、检查、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放臵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药剂科统一处理,做好记录。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7552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减少医院损失,使药剂科的药品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库管、药房组长及成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 8、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9、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有1个月的时间。 10、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每位药房成员划分药品效期责任区,每月查看,近效期药品登记在效期本上,以便动态监测。 11、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2、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医院医学装备三级制度

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和规范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第二章三级管理 第三条实行分管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由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配备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对全院医学装备资金进行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设备科是全院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学装备管理全过程,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和实施等工作。 (二)负责医学装备计划、审批、购置、验收、发放、质控、维护、维修、保养、应用分析并参与报废处置等全程管理。 (三)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四)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五)组织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六)按照国家规定对全院的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

(七)对医学装备实行科学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配置。 (八)开展物资设备管理效益分析和教学科研工作。 (九)加强大中型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十)加强对医学装备的调研,了解使用情况,并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第六条使用部门应在设备科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逐级建立使用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始使用。 (二)新进仪器设备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安装和调试,在使用前要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三)对于不可随意挪动、搬动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生仪器运转异常时,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学工程部责任工程师,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 (四)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使用说明书)须保持完整,破损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 (五)仪器设备使用结束,由设备管理人员检查收存,关机放置。如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责任工程师,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定义 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特殊规定的药品除外。 三、职责 药库、各调剂室、制剂室、各科室(或病区)须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和清查,并建立专册对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对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认真监控其使用情况。 1、药库在验收药品时应严格检查药品有效期,对于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原则上应拒绝收货。临床急需暂时又无远效期药品供应时,对于有效期在3-6个月的药品可适当备货,但配送企业须承诺在效期内用不完时能无条件退货。药库发出近效期药品时,须通知领药部门对其重点监控,但对于有效期≤1个月的药品不得发出。 2、各调剂室、制剂室对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根据以往使用记录,分析近效期药品使用情况,对在近3个月内能够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应留用,并认真监控其使用情况,每月应重点检查。 3、根据以往使用记录,若在近3个月内不可能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应在距有效期止3个月前与其他调剂室调剂使用或调换远效期药品,以保证近效期药品顺利使用。各调剂室之间应互通有无,在可以协调使用的情况下,各调剂室不得推诿、拒收。 4、各调剂室均无法调剂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应在距药品有效期止3个月前的1周内一次性退回药库,并认真填写“调剂室退库通知单”。药库保管员应核实近效期药品,查看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核实其他领用部门是否存在同批次药品,发出近效期药品退货通知,通知各调剂室将全部近效期药品集中到药库一起退货。 5、各科室(或病区)备用的急(抢)救药品应“用陈存新。 四、特殊规定的药品近效期管理办法 1、药品有效期在1年半以内的药品,近效期药品退库时间为距药品有效期3个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使用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认识,做好相关的工作。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 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由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监管组织落实 充实完善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 3.完善管理制度 (1)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物进行监控,依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2)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作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1)医院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专家组不定期的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2)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医院 。(3)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4)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6)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医师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1. 目的: 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 单位。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库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 4. 内容: 4.1 定义:近效期药品是指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 4.2 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不得销售和使用。 4.3 对购进药品效期的内控标准为:1、有效期少于两年的药品,到货时,其生产期不超过三个月;2、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的药品,到货时, 其生产期不超过六个月。 4.4 药品的入库验收,除按《药品质量验收细则》的规定验收外,对于效期不符合企业内控标准的药品,必须经采购部和质量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入 库手续。 4.5 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分开堆垛,药品在有效期限尚有六个月时,养护员应按月填报《近效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对在库储存的近效期药品期间挂示 醒目的效期标志,同时协调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4.6 对在库药品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药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销售,特殊情况:如遇客户急需,并且客户已知该药品的有效期时,经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 同意后方可销售。 4.7 养护员每月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8 开票员根据“近期先出”的原则,根据客户需要打印《药品销售单》。4.9 销货退回的近效期药品,按《退货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除按规定检查外观质量外,要认真查看剩余效期时间,会知业务部及时、妥当处理。4.10 在库的超过效期的药品应为不合格药品,其处理过程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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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人员要依据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维持合理库存量及周转率,在保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避免积压。 2?药库管理人员应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3?药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填写完整。 4?药库管理人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库存药品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原则,凭出库单核对无误发放。对入库2个月 不出库的药品,及时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后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5?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可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拨调整使用。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 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由药房人员承担责任。 6?药库、药房要对各自库存药品效期,实施动态、定时(每季度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近效期(失效期前6个月)药品品种,各科室应及时将药品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员,以便采取相应 措施。 7?采购人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8?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一段时间内滞销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分析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9?药库与药剂科各药房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犯以上规定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 负责。 10.药品效期管理处置流程

药品效期管理规定

药品效期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样本)

协庄煤矿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药品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一、药事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单位通过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挥质量管理小组行使职权,保证本单位质量方针、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组织并监督医院学习、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组织并监督实施年度医院质量方针、目标。 4、负责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审定医院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人员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6、定期召开质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处理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对首营医院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8、确定医院质量奖惩措施。 二、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达到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方针。 2、负责对各部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工作职责到位程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 3、起草考核制度和考核方式并进行考核记录。 4、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上报药事管委会后,根据批复意见,监督整改、处罚、奖励。 三、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行使质量管理职权,落实执行医院质量管理的方针,从而实现质量方针、目标。 2、负责本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对药品质量具体负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行使裁决权。 3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根据其内容负责起草和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4、负责建立医院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5、负责管理质量验收、养护工作,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6、参与对首营医院、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7、对药品质量的查询、投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 8、负责不合格药品的审核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9、负责收集和处理质量信息,收集药品质量标本,并建立质量信息档案。 10、协助开展对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 四、药品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为使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购进工作。 2、负责索取供货单位的有效证件,填写首营医院、首营品种审核表。

医学装备管理制度考核及考核记录汇编

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医学装备管理组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3、负责本院医学装备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审定,监督计划的落实工作; 4、负责本院50万元以上医疗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供决策依据; 5、定期检查大型医疗仪器的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并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应有效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为科室管理考核依据,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6、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备科 设备科是全院医学装备的管理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全过程。负责参与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1、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2、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并参与报废处置等全程管理。 3、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医用材料的供应,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4、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组织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 6、按照国家《计量法》规定对全院的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 7、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配置。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 8、负责医学装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使用部门 使用部门应在设备科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使用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不可随意挪动、搬动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设备科技术人员,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

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及职责熟知程度考试试题答案

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及职责熟知程度考试试题 (填空题,保证全对;判断题自己做的,不一定全对) 一、填空题 1、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的三级是指(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 2、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医学装备管理制度的落实监督)、(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医学装备人员的相关法规学习)、(医学装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的监督)、(医学装备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医学装备管理制度的制定)、(医学装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医学装备购置、安装验收以及维修报废管理)、(医学装备安全使用科室的巡查、监督)及(医疗器械设备、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3、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 4、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兼)人)管理,严格适用登记。 5、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有医学装备科负责(验收)、(调试)、 (安装)。 6、仪器适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院的(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实施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确保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8、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建立本院医学装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9、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三级计量管理网络)网络,督促开展对医学装备的定期(计量检测)工作。 一、判断题 (×)1、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应不负责医院材料的供应。 (×)2、医学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维修和保养。 (√)3、医学装备不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 (√)4、医学装备部门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使用科室在仪器运转异常时,操作人员需要立即打开机器, 将其排除故障修好。 (×)6、仪器设备损坏不能使用时,应即刻将其丢弃,重新购买。 (√)7、使用科室不可以随意的调用和借用医疗设备。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后,按照操作规程关机放好。

药品有效期管理规定

药品有效期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目的:对药品有效期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保证顾客用药安全,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门店的药品有效期管理 责任人:药品采购、仓管员、养护员、调配人员及药品质量管理人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公司门店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药品有效期不少于2/3规定有效期)。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做好催销。 5、药品效期应专门按照近效期药品催销表登记,并及时与采购部、商品部、运营部沟通,发现临近失效期且销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与其他门店沟通,帮助销售。不能调剂或调

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采购部联系,由采购部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6、距失效期6个月的效期药品,应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向运营部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有签字手续,由督导部跟进检查催销进度。 7、各门店在报货时应控制品种、数量、批号和有效期,既要保障门店销售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8、过期药品坚决不能销售,应按制度和流程处理,直至销毁,并填写记录。 9、对未按时上报的效期药品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全院药品效期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 3.1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书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 3.2近效期药品:指距离失效期只有6个月的药品。 4.权责 4.1药学部各部门组长:负责本部门药品的效期管理。 4.2各病区护士长:负责本部门储备药品的效期管理。 5.制度内容 5.1药品采购 5.1.1药库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原则上应采购有效期不短于6个月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需经科主任批准方可购进。 5.2药品验收入库 5.2.1药品验收时,需检查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入库时必须在电脑上输入批号和有效期。 5.2.2验收时发现效期短于6个月且供应紧张临床必需的药品需

报药库组长并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入库。 5.3药品储存养护 5.3.1 药库、药房、静配中心每月一次检查库存药品效期,发现近效期药品需填写《药学部近效期药品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库存量及使用情况注明处理建议,对于拟退药处理的,由药库采购员向供应商协商办理退货。 5.3.2近效期药品放置警示标识,以提示药学人员注意。 5.3.3效期在1个月内的紧缺且临床必需药品单独放置,每周检查,到期前一周由药学部统一做报损、销毁处理。 5.3.4各部门互相调剂近效期药品,以控制报损率。 5.3.5滞销3个月的药品通知供应商按协议予以退货。 5.4药品发放与使用 5.4.1严格按照有效期顺序“近效先出”的原则发放和调剂和使用药品。 5.4.2发放有效期短于6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口头说明并标注使用期限。所发放的药品有效期短于患者使用天数时,不得调剂。 5.4.3发放需启封药品应告知启封后使用期限。 5.5病区备用药品效期管理 5.5.1根据《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护士每月对备用药品的效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效期接近6个月的储备药到相应药房进行更换。 5.5.2无法更换的近效期药品需放置统一的警示标识。

药剂科安全管理制度

药剂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执行各专业组室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质量意识,准确掌握和熟悉各种药品的性能、用法、用量、临床用药及合理用药方面的知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由药剂科组织定期对各药房管理情况及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检查内容包括财物符合情况,逐日登记表,调配处方签字,医师处方规范化,有无滥用,以及处方病历符合情况等。 存放麻醉药品的房间或保险柜应随用随管,报警装置要24小时处于使用状态,并定情检查维护。 四、易燃、易爆药品贮存间应尽可能与一般房屋分离开,且应具备必要的消防、通风设施。腐蚀性药品和化学试剂应与普通药品分开。分类分间或分隔存放,并设明显标志,不得混放。药剂人员必须熟悉危险性药品的分类范围及其理化特性,在使用、运输、贮存中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领发危险性药品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发生事故。 五、正确掌握和熟悉各种设备仪器的原理、性能、操作程序和保养方法,不得违章操作和擅离职守。 六、对与水、电、气能源有关的仪器设备(除冰箱外),使用完毕应立即断水、断电、断气。下班和交接班时必须检查,移交门窗、水、电、气的安全程度,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七.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日常防火宣传及监督工作。每月自查1次,检查灭火器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各班组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记火警电话号码119及火灾报警程序(1、起火单位、时间、地点;2、燃烧物质;3、单位电话号码;4、报警人姓名)。 八、非24小时值班班组,在离开前要将门窗水电等全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能离开。 九、定期和医院保卫科联系,对有关的安全设施或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养护。 十、科安全管理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改进、上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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