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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报告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报告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报告

农民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农民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我是****民管员,很荣幸能再这里与大家交流农民工管理的工作经验。天津天安数码城一期工程坐落于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内,是由天津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136390㎡,于2011年2月20日基础工程开工,2011年8月30日主体竣工。

根据《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总包企业民管员的工作内容,总结出农民工管理工作流程为:收集现场分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分包人员花名册→农民工实名制台账→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经本人确认签字→考

勤及工资表张贴公示→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然后每个月基本都按照这个流程循环,也实现了农民工的动态管理。

可能有很多同事认为我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整理资料,做资料。其实民管员表面工作是收集整理资料,民管员工作核心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也是民管员在工作过程中最大的难点。下面就我的工作跟大家谈一下民管员工作体会。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自身的工作环境。大部分民管员在项目部都是兼职。我在项目部担任民管员、安全员和CI管理。民管员主要负责农民工管理,建立农民工业校,组织农民工业校开课;安全员:负责我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整理,安全资料是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和公司安全的要求实施,安全资料共十卷九册65张表,其中未列入表的还有各种安全专项检查记录,入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等;CI管理:我项目部对CI管理要求争创CI金奖,在工作中严

格按照《中国建筑企业形象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综合分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CI布置。这三项工作没有主次之分,而且要避免这三项工作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我在项目部客观的工作环境。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要继续做好民管员,俗话说:良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民管员第一项工作就是收集分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今是一个信息高速流通的社会,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欺诈等事件屡见不鲜,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时间不长,导致部分农民工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收集身份证复印件的直接执行者是分包单位的班组长,大部分班组长对农民工管理的态度是浅尝辄止,认为这些都是应付检查,随便找几个就行了,所以大部分班组长往往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到位;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我们又找到了劳务队长,而劳务队长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生产中,虽然每次都是口头答应了,但这些问题往往不被劳务队长关注。针对以上现象,我也采取了一些办法,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由于工程工期较紧,劳务队长没有更多精力关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找到班组长时也是应付差事,最后我们只有尽力给农民工讲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希望他们能够理解,但是结果是让人失望的,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也对不配合的劳务队、班组进行罚款,即使罚款了,如果他们不按时上报或不上报,地方部门或公司检查的时候那部分资料就是空白,也失去了罚款的意义。在这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获甚微,只靠民管员的力量是杯水车薪,而我们的工作更多的是注重结果。所以,面对劳务队长配合难、班组长配合难“两难”问题,我采取的是勤督促、勤动脑、勤

沟通,这“三勤”办法,减少过程中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我认为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一鼓作气,一次性完成,收集次数越多,难度越大,由于我兼职安全员,农民工入场时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我们可以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用简短的时间向农民工宣传实名制管理的意义,让他们认识到实名制管理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尽量多的让他们了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他们抵触的心态,然后把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收集起来,没带身份证的人员统计成册,会后再进行突击,要求劳务队长限期上报剩余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一些钉子户,在班组长的协助下及时找到那部分人员与他们沟通,这样我们第一步工作就高效顺利完成了,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还可以与项目部商量,在每个月的工程款评审时,设置民管员签字,对资料未上报齐全的分包单位不予拨款,其目的是引起劳务队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足够重视,想法表达之后,也得到了项目部的大力支持,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

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收集工作完成后,农民工花名册和实名制台账也相当于完成了。由于工地上劳务人员流动量较大,要实现对农民工的动态管理,只依赖民管员是不可能的,各分包单位的人员流动分包单位的班组长最清楚,所以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主要需要分包单位班组长的协助,为了减少工作疏漏,提高班组长的责任心,我对这部分人员管理的办法是经常督促班组长去统计进出场人员,经常提醒劳务队长督促班组长及时上报人员流动情况,到月底统计该月花名册上人数,并注明页数,然后经班组长和劳务队长确认签字,并加盖分包

单位公章,目的是加强分包单位对流动人员管理和重视。

下一步工作是农民工工资及考勤表。这个工作是由分包单位班组长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对这一环节我们很难控制,上报的工资及考勤表很可能带有虚假信息,而这一过程我们又没那么多精力去监督,但是我们可以控制的是班组长和劳务队长签字,以及加盖分包单位公章,在这我也仿照上一环节增加最后一页对本月工资表内容的说明,然后找劳务队长签字确认,再加盖分包单位公章。这一环节我采取这种方法严格把控,目的是加强劳务队长和各班组长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最后对工资及考勤表张贴公示,我项目部要求分包单位在各自生活区内分别设置宣传栏,在每月实名制信息上传之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2天,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上传,并在工人围观时留下影像资料,保留工作痕迹。

最后就是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对撤场队伍填写撤场清算表,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做到人走账清。

为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根据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津建协字[2010]第22号文件精神,着力培养一批紧缺型、技术性较高技能技术工人,深化普及建筑业农民工法律知识、技术精湛的操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设立农民工业校。在建立农民工业校时,我们按照《细则》要求对业校内硬件设施进行布置,编制学校章程、教学计划等各种规章制度,但在业校开课后,部分班组人员不能按教学计划上课,原因主要有两个:一部分工人认

为听课不如不听,去了也听不懂,还浪费时间;另一部分农民工上了一天的班,晚上没那么多精力参加课程,也有一部分农民工晚上加班。后者是客观存在的,这方面我们也需要理解。而在召集大家上课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反映身心疲惫,没精力,工人们都这么说我们就不好再要求了,所以这时候就需要我们与农民工勤沟通,让农民工感觉到我们尊重他们,理解他们,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考虑一些问题,自然少了很多借口,我们的工作也会得到更多的支持。

以上所述是我对民管员的工作体会,我认为民管员的工作不只是简单的收集、整理资料,我们客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中“两难”现象,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难度,而解决“两难”的办法不仅只有“三勤”,还有更多、更好的办法,这就需要我们民管员从实际出发,踏踏实实工作,共同完善民管员的工作。在实施农民工管理难的办法时,应该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法消除农民工的顾虑。同时也应加强农民工的素质教育,让我们的建筑施工真正从根本上做到文明,让我们的建筑施工管理更人性化,让社会更和谐发展。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杜绝侥幸防患未然 ------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 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在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建

议您工程款与工资行为相分离,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分发给工人并留下证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对于想利用工人工资款捆绑承包款的包工头请勿用。 请贵公司配合落实“三无欠薪”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抓好承诺书《接收单》《反馈单》、班组长和工人的进退场承诺书、考勤制度的落实,对于临时用工,也要督促班组长做好工人的进退场承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企业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见附件)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班组用工登记表(企业项目部应于开工后第1个月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已在建多月的,该表作为第一次报送材料); 二、新增进、退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各班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班组上个月新增和退场人员情况报送给企业项目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由企业项目部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 三、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已竣工的在当月报送); 四、季度工程款(人工费用)到位情况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五、工伤保险承保发票复印件。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实名制管理平台启用以来,平台运行并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甚至成为了施工企业的工作负担。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的相关费用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自行垫付农牧民工工资。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所需设备采购、网络租用及专人管理等相关费用补贴政策不明确。 二是实名制平台运行不健全。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不熟悉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平台推进缓慢。在实际操作阶段,实名制管理硬件质量良莠不齐,产品和服务缺失。 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未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农民工流动性强,企业管理难度较大,未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和分帐管理制度。 四是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建筑企业实施手段不够强硬、实施目标不详细、监督力度不到位;施工一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概念不清晰。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一公开”制度,倡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加强农牧民工长效管理及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三是落实各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及时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建筑业企业主观能动性。 四是规范工资支付权益保障。对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的企业,给予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评价中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推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主管部门可采取约谈、通报及联动管控等措施给予督促。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98311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完整版)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作业人员的劳动合法权益,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天津市农民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凡进入本项目的劳务(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公司或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该措施执行。 设置劳资科和劳务员负责农名工实名制的管理,其具体职责及工作流程: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配合项目经理,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6、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

1.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附件1 亳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建筑装修工程。 第三条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按本办法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相关管理,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农民工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表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农民工基本情况清、变动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向各

项目部委派劳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信息采集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登记、农民工考勤及工资审核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资料。 施工现场各分包企业(含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在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纳入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场登记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台账。对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宜采用打卡机、指纹考勤机、IC卡刷卡机等设备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及时登录到相应台账中。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雇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工资标准、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农民工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总承包企业审核留存一份。 建筑施工企业要按月记载当月用工变动情况,包括当月离职农民工人数、新进农民工人数、月末农民工人数等。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7日内应完成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工作,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每月10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建筑从业人员信用体系,促进我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被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中的施工总承包指的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承揽模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民工工资指服务于施工企业,从事各类建筑活动的施工劳务人员的劳务性工资。 第四条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区内建筑工程实名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

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 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致使无法履行实名制管理的,予以相应处罚并责成限期整改,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具体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二章农民工实名制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将本市在建项目的建筑业劳务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考勤记录、工作量结算记录、工资支付信息、工人信用信息等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动态记录,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工作,最终将工资发放到务工人员本人,从而保障工人权益,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农民工管理员职责 为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公司根据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以下管理职责: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农民工管理员必须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4、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5、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6、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7、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8、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 9、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10、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对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不能列入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并限制其准入; 11、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2、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

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 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2建设目标 (3) 3建设原则 (5) 4项目建设方案 (6) 4.1总体设计 (6) 4.2人员考勤管理系统总体建设 (7) 4.2.1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7) 4.2.2智能终端采集系统 (7) 4.2.3数据接收系统 (8) 4.3平台功能 (8) 4.4人员核查管理系统功能 (8) 4.5系统安全体系 (9) 4.5.1网络安全 (9) 4.5.2数据库安全 (10)

1项目背景 伴随着经济的腾飞现代化建设开始飞速发展,建筑安全生产已成为现今一个热门话题,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和实时掌握建筑工地的人员流动性已成为监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关心的头等问题。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保障建筑工程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与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建筑工地的分散性,国家监管单位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而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为节约现场管理人员成本,往往配置的人员大打折扣,应付检查的方法很多,存在着监管人员来之前到现场,监管人员走之后就走人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未能起到及时监督的职责,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可靠的保障。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群体开始被人们所关注,权益保障问题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国家、地方政府先后颁布了很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在此背景下,有不少不发分子,利用国家和政府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利形势,打着讨薪旗号组织人员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少干多要、重复讨要,甚至采取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的恶意讨薪。如何在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能杜绝不法分子煽动闹事,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创新采用最先 1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人脸实名制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组织规定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试行) 为维护企业信誉,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行为,加强企业劳务管理,切实把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一范围 本企业的所有在建项目(包含自营、联营、甲方直包项目) 二时限 自项目劳务人员进场开始至项目劳务人员离场后截止。 三资料保存 项目劳务人员全部离场后(不含零星维修人员),劳务资料(存档明细、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数据库、委托书、工资发放证明、工资结算单、工资发放完毕证明、项目部承诺书、分包承诺书等)交至工程管理部存档保存,保存时限为2年,特殊项目(存在严重隐患)保存时限为3年。其中项目承诺书、分包承诺书在分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汇总交至工程管理部。未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扣罚项目兑现30%-50%。 四监督类别 1、公司级监督:存在严重隐患列为重点监控项目,由工程管理部会同分公司、项目部共同监控。 2、项目级监督:一般监控项目由项目部进行监控监督。 3、分包自行管理:劳务分包信用评分为A级队伍中,对于合作时间较长,项目部认为无风险的分包队伍,可由项目部书面提出分包自行管控;此类分包,项目部仅需每月25日报送分包情况核查表即可。

五黑名单 由项目部提交恶意上访讨薪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每年根据项目部提交名单、建管局及兄弟单位发布黑名单汇总一次,汇总名单经公司研究后在OA进行公示,各项目部根据OA公示名单对项目进场劳务人员进行排查,严禁名单内人员在我集团公司施工。 六细则 1、集团所属项目部都需办理,并纳入分公司项目部年度、月度考核。 2、项目经理是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指定 项目部成员为该项目(专、兼)职劳务员,具体负责劳务具体事宜,开工7日内报公司备案。项目劳务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如若因特殊原因更换劳务员,项目部须在更换劳务员次日书面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分包进场7日内项目部须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项目承诺书(附件十 一)、分包承诺书(附件十一)。 4、工人入场前工作:工人入场花名册(附件一)、安全教育交底、电子 版照片、身份证扫描件。 5、工人施工期间工作:考勤数据库(工人考勤采取考勤机打卡方式记录 考勤,此方式试点一个月后各项目部开始全面实行)、工资发放记录表(附件二)、工资代领委托书(附件三)、月度工资结算单(附件四)。分包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部负责监督发放,对发放真实情况负责,并上报各班组人工费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五)、各分包单位工程款发放汇总表(附件六)、工资发放记录表(附件二)。项目经理在分包拨付工程款之前核算各分包实际人工费总额、已发放人工费总额、已付款所占合同额比例及合同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作业人员的劳动合法权益,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特制定入场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凡进入本项目的劳务(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公司或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作管理要求: 1、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劳务公司或班组必须给予配合。每月对“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进行检查、考核。 2、各劳务公司(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不得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一经发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之前,必须在本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劳资管理人员处进行信息登记(包括:身份信息、技能工种、计酬标准、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新农合社保等相关信息)备案,项目部搜集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 4、身份信息登记完成后,由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劳资人员出具人员通知单给施工、安全、技术部门,才能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交底工作; 5、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或班组签署“劳务作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完成质量、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及支付日期等内容),由安全部门收集交给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6、各劳务公司或班组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考勤表”填写工作,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表”上交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劳资管理人员处(考勤表需被考勤人签字); 7、各劳务公司或班组根据“考勤表”信息每月造册上报“民工工资支付表”,

上交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劳资管理人员处; 8、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离场必须在7天以内向项目安全部门书面上报人员名单,由安全部门负责建立台账。 9、施工现场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1)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在综合管理部门领取进出“门禁卡”,一人一卡录入个人相关信息,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者处罚50元/卡?次; (2)门禁卡每卡收取押金10元,门禁卡退还时归还押金,门禁卡中途丢失凭本人身份证重新办理,材料费用10元/卡;人员退场时未归还门禁卡的处罚50元/卡; (3)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安全帽,未戴安全帽(包括与本项目规定不一致的安全帽)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非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身份证信息、进出场时间及事由等)并签字,佩戴好安全帽后由接洽人员领入; (5)进入施工现场除运输材料(渣土)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上下班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停放;对出场材料车辆必须经门岗登记、检查确认,由相关部门(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6)出车辆保证车身干净、整洁,外运渣土车必须覆盖严密,严禁带泥上路。 二、处罚措施: 1、凡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而进行违规上岗作业,本项目将对劳务公司或班组进行500元/人?次的处罚,并立即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否则清退出场。 2、现场作业人员未进行实名制登记或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若施工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知情不报,一经核实对施工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进

实名制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度、流程、管理 项目编号:******** 实名制管理员:*** 2018年3月22日

目录 1.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与计划 3.项目部实名制申报管理流程 4.项目部刷卡制度 5.项目部工资发放流程 6.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职责 7.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复印件 8.项目部培训会议签到复印件 9.项目部实名制悬挂制度流程照片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项目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于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花名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公司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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