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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法基础理论之用笔篇

笔法基础理论之用笔篇
笔法基础理论之用笔篇

用笔法

“笔法”一词的完整含义是指执笔法和用笔法。因前文已介绍过执笔方法,本节主要介绍用笔法,由于毛笔这一书写工具的性能和特点,决定了笔法在毛笔书法中的重要地位。元代大书法家赵孟頫在《兰亭十三跋》中说:“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

毛笔的构造,赋予其在笔画线条的书写时有非常丰富的表现力。随着书写者运笔的力度、速度、节奏、方法等的变化,汉字的笔画乃至整字也会显现出千姿百态。

1、笔位

毛笔的笔头,主要由笔锋和副毫组成.所谓笔锋,是指笔头中心一簇长而尖的部分,所谓副毫,是指包裹在笔锋四周的一些较短的毛。在运笔过程中,笔锋与副毫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笔锋是笔毫中最富有弹性的地方,它决定着笔画的走向和力度,所以有“笔锋主筋骨”之说。但是光有筋骨而无血肉的毛笔字是不美的,所以历代书家在书写时都不是单用笔锋的(而且笔锋与副毫也无法截然分开),而须兼用副毫。副毫控制着笔画的粗细。副毫与纸的接触越多,笔画越显丰满。故又有“副毫丰血肉”之说。书家在运笔过程中,总是根据自己的审美观来协调运用笔锋和副毫的。看重筋骨,以瘦劲为美的人,就少用副毫;而既重筋骨又重血肉,以丰腴为美的人,就必然多用副毫。

毛笔的笔头,按其部位大体又可分为三部分(见图2 —1):笔尖(锋颖处)、笔肚(中间部位)、笔根(与笔杆相接处)。再把笔尖至笔肚的那一部分分成三等分,靠笔尖的三分之一这一段就称一分笔,从笔肚到笔尖这一段称三分笔,中间部位到笔尖这一段称二分笔(见图2—1)。

显然,使用一分笔书写,笔画就显得纤细、瘦劲。如初唐时的书家禇遂良、薛稷常用此法。宋徽宗的“瘦金书”也是突出的范例;使用二分笔书写,笔画则显得

圆润、俊健。如晚唐的柳公权、元代的赵孟顺多采用二分笔;使用三分笔书写,笔画就显得丰腴、浑厚。如中唐的颜真卿、宋代的苏东坡(见图2—2)。

一般说来,使用三分笔写字,是用笔的极限。古人有“使笔不过腰”的说法。如“过腰”用笔,一是极易出现“墨猪”,而且笔锋提起时无法弹回;二是容易导致笔锋开叉收不拢;三是大大缩短笔的使用寿命。对于初习字者,往往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不敢铺毫,单用笔锋书写,字显得纤弱无力;二是肆意铺毫,甚至用笔根书写,字显得臃肿、赘疣。所以,初习字者应首先注意正确地使用笔位。

2、中锋与侧锋

笔锋在笔画的中心线上运行,被称为中锋运笔(见图2— 3)。

这是历代书家所提倡的一种主要运笔方法。其实质是笔锋的指向同笔画运笔方向正好相反,即180°平角,当笔锋在笔画中心线上运行时,副毫也分随笔锋两侧作同步运行。但由于笔锋含墨量大,运行时渗墨畅快,所以书写出来的笔画,其中心部分的墨色浓,愈至两边墨色则渐淡。这样就显出浑圆有力的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古人常说的“锥画沙”、“屋漏痕”的笔法,便是中锋运笔的视觉效果。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笔画运笔方向发生变化时(如折、钩类笔画),笔锋的指向也须随之变化,否则就很难保证笔画换向后的中锋运笔(见图2—4)。

与中锋运笔相对的是偏锋运笔。其实质是笔锋的指向同笔画运笔方向呈直角,即笔锋在运行过程中,处在笔画的边沿线上。这种运笔方法书写的笔画常显得残破扁薄,所以被书家称为“病笔”(原因是笔锋所在的笔画的一侧显得光润平齐,而另一侧常因注墨不匀、不畅,显现出参差不齐、犬牙交错状)。

在介于中锋与偏锋之间的,还有一种侧锋行笔的方法。具体地说,是指在运笔的过程中,笔锋在一定程度上偏离笔画中心线,笔锋的指向常与运笔方向呈135°夹角,侧锋行笔比中锋行笔自由,特别是表现在笔画的转折处,它可以省去一些提、按,顿、挫的细微动作,书写速度较快。而且书写的笔画常显得峻峭多姿、精神外拓。因此,也为历代书家所采用。尤其是在书写魏体和行、草书时常常采用。对于中锋和侧锋这两种运笔方法,历代书家大都主张以中锋运笔为主,以侧锋运笔为辅。因为多用中锋,可以正筋骨、丰血肉,间用侧锋,可以增强笔意,外拓神采,加快书写速度。

3、藏锋与露锋

藏锋,是指在运笔过程中,起笔与收笔时将笔锋的锋颖藏进笔画之中,不让其外露的一种笔法(见图2 —5)。藏锋起笔,通常又叫逆锋起笔。即起笔时笔锋的走向常与笔画的走向相反,所谓“欲右先左”、“欲下先上”就是这一意思。实际运笔时,它有一个转折用锋的过程(如图2 —5),为的是能保持中锋行笔。藏锋收笔,通常又叫回锋收笔。即在收笔时,通过转折用锋将毛笔的锋颖藏进笔画之中,如横画或垂露竖。藏锋用笔的好处是:它能使写出的笔画浑厚、圆润,给人一种气势内含、沉着稳健之感

露锋,是与藏锋相对的另一种起收笔的方法,是指在起、收笔时笔锋的锋颖外露,不加掩饰。如起笔时,笔锋顺锋搭下,直接转入行笔。收笔时,笔锋自然离纸(如图2 —5)。露锋用笔的优点是:流动感强,能显示笔画间的承接、呼应关系,而且行笔速度快。所以,在行草书中经常被书家采用。

4、提笔与按笔

提笔与按笔,是使笔锋作上下动作的两种相对的笔法。提笔,是将笔锋上提,为的是让笔锋敛合,使弯曲的笔锋尽量恢复圆锥状,笔尖与纸面的接触面很小,犹如芭蕾舞女脚尖点地,步态轻盈。按笔,是将笔锋下按,笔毫铺开,笔尖与纸面的接触面很大(见图2 —6)。

运笔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起笔、行笔、收笔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总是交错使用提笔与按笔的.如落笔(起笔)由提笔转按笔,从起笔转为行笔,又须提笔,以便保持中锋行笔,收笔前还须按笔,直至最后提笔作收。在运用提、按时,须注意它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对矛盾。没有提,无所谓按,没有按,也便没有提。有时,提按之间的转换、变化是很微妙的。提笔、按笔是垂直动作,这种动作是与笔画书写的水平动作同步进行的,在运笔时,由提向按的过渡较容易掌握,而由按向提的过渡就有一定的难度,很多人在写捺脚、悬针竖、撇等笔画的露锋收笔时之所以犯难,就是没有掌握这一转换技巧,这一技巧我把它称为“连续反弹转换法”,其动作要领是先象鱼摆尾一样向相反方向用手腕摆起笔锋,再用较前稍轻的笔触向前行笔,如此交替进行,笔画必越来越细。若直接收锋,很容易写出散锋,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当然,笔锋的弹性大小、笔画的粗细、运笔的缓急不同,其转换也有难易之分。总之,习书者在练习书法时,应特别注意这种笔法。

5、方笔与圆笔

方笔与圆笔(图2—7),主要是就笔画的外部形态而言的。所谓方笔,是指笔画的棱角突出、明显,而圆笔,则指笔画的外部轮廓多呈圆弧状。造成两种形态效果的原因,主要是上述藏锋、露锋以及转锋、折锋的笔法运用所致,一般地

说,方笔多为露锋,折锋笔法,圆笔则是藏锋,转锋的笔法效果。故古有“折以成方”,“转而成圆”的说法。前人在笔法上,一般都是方圆并用的,只不过各有偏好和侧重罢了。如,颜真卿、苏东坡是圆多方少,欧阳询,柳公权则是方多圆少。方笔与圆笔,具有不同的艺术效果.清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圆笔者潇散超逸,方笔者凝整沉着。”他还说:“书法之妙,全在运笔,该奉其要,尽于方圆。操纵极熟,自有巧妙。”这里虽然有点过于夸大方笔、圆笔在毛笔笔法中的地位,但其强调笔法在书法中的作用却是正确的。初习书者,自然应当首先努力练习笔法,笔法正确、熟练,结字、章法等练习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如何将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结合起来

如何将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结合使用 一、基本面分析师和技术分析师互相攻击对方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期货、外汇以及股市分析的理论主要有基本面分析和技术分析两大门派,这两大门派互相攻击对方的缺点。一般在介绍技术分析的书籍中,前几页往往是攻击基本面派,语气很尖锐,借此树立起技术分析的权威,以技术分析代表大师约翰墨菲的《期货市场技术分析》为代表;而在介绍基本面分析的书籍中,作者一般都不直接指出技术分析的缺点,而是包含在书的内容中间或者后面,语气比较委婉,以基本面分析大师罗杰斯的《热门商品投资》为代表,其中罗杰斯在书中有一句话: 坦率地讲,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还从没有见过有人从技术分析中致富(他们大多数是靠出售技术分析的书籍而赚了很多钱)。这两大理论互有优缺,不能绝对地说谁好或者谁差,要看具体的资金规模、投资策略、应用场合等方面,如果能将两者完美地结合起来,那么对行情分析判断的成功率将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技术派攻击基本面派的两大主要理由是: 第一,供求规律在具体应用时,要求操作者具有极高的专业理论修养,这属于经济学家的工作范畴;第二,基础分析要求拥有完备的即时资料,最新的市场信息迅速就被价格消化,操作者听到的信息都已经是过时信息,毫无价值。 其实技术派并没有真正去了解基本派所研究的内容,当然对于比较高深的逻辑演绎、影响因子、量化研究等相关内容,确实需要一定的专业素养,但这些对于行情的判断来说,只能提高比较小的成功率,或者近期来说没有太大价值。对于小资金投资者来说,对这些知识的研究投入较大,对近期收益难以带来多大好处,成本收益不合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资金投资者不能够去研究基本面,实际中,对近期行情走势影响比较大的往往是那些并不难理解的国家政策、经济消息、供需信息等,对这些信息的理解,并不需要很深的专业背景,略微有一些相关知识的投资者,都能够做出定性化的判断,能极大地提高行情判断的成功率,对这些信息的研究投入少,收益却很大,成本收益是合理的,

言论自由讲稿

1791年批准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几乎是各国新闻界所向往的关于言论自由的完美典范也成为古典自由主义要求限制国家权力的完美典范严格限制国家权力干预言论自由的限度在美国宪法界是共识 费斯对他发起挑战。现代主义的言论自由不仅包含自由,还包含平等的价值。 平等价值的崛起似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国家干预的正当理由,国家可以以平等为理由压制仇恨言论以保护受害者、控制淫秽出版物保护女性、控制竞选捐助保护穷人,并且保护穷人能参与现代媒体打造的公共论坛等等。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实质平等这个理由看起来是很有说服力的,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自由与平等这两个终极价值孰轻孰重,而要以平等为理由干预言论自由最终必然涉及到自由与平等的冲突与抉择,但是这个抉择是非常困难的。 他认为一直以来美国社会都将第一修正案的意思理解的过于狭隘,以往所有的论辩“都预设了这样一种前提性的观念,即国家是自由的天然敌人。正是国家企图压制个人的声音,因而也是国家必须受到制约。”作者随即提出:“这个观点相当有洞见,但只是说出了真相的一半。 国家可以是压制者,但也可以是自由的来源。 前提:1. 权力的私有化聚集对自由所造成的冲击需要国家来地址。2.这个观点即是自由的来源的观点来自对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某种理论阐释,来自它所保障

的言论自由,这种自由是要着眼于社会的而非个人主义的价值。 言论的“沉寂化”效应: 如何治愈危险言论、错误言论带来的影响,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并不是使用政府管制的办法,而是允许更多的言论,除非存在“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一般来讲,“更多言论”的治疗方法是有效的,它能够让人们在充分的辩论中获得理性,减少言论带来的伤害和不良影响,“真理越辩越明”。然而,并非所有类型言论的不良影响都能够通过这种方法治愈。某些言论能够产生一种“沉寂化”效应,使得言论受害者的“反抗”很乏力,即使言论受害者有机会辩驳,其言论的效果也会变得微弱。作者在文章中列举了三种典型言论: 仇恨言论、淫秽出版物和竞选捐款。 费斯总结了这三类言论的“沉寂化”效应: ( 1) 仇恨言论降低了受害者的价值感,阻碍其参加公共辩论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降低了其言辞的权威性和论辩的价值。( 2) 淫秽出版物将女性简化为性目标,使她们顺从和沉寂。损害女性的声誉,降低其言论在公共辩论中的分量。( 3) 无限制的竞选捐款将会使富人占据政治竞技场的中央,将穷人边缘化。穷人将不得不“沉寂”。

言论自由和社会发展

言论自由和社会发展 言论自由和社会发展对于人类文明来讲都是重要的,但是,无论从人类历史,还是从当今世界的现实来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却一直是一个颇为令人困惑的问题。有时我们听到这样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以牺牲言论自由为代价;有时我们又听到这样的观点:言论自由是一项绝对权利,社会要为保障这项权利付出代价,即使允许淫秽、暴力作品泛滥以至影响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也在所不惜。这类观点不仅仅是一个认识问题,它们往往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审判等体现在制度设计和运作之中。尤其是在解决有关利益冲突、权利冲突的时候,问题就暴露得更加明显。有鉴于此,我愿就言论自由与社会发展谈几点个人见解,以就教于各位朋友和同行。 一 言论自由是指人人享有的以口头、书面以及其他形式获取和传递各种信息、思想的权利。它包括三个方面的自由:(一)寻求、接受信息的自由。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认识和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必须组成社会和进行交往沟通,为此,就要寻求和接受前人和他人的经验,享有寻求和接受信息的自由。否则,生存和发展将不可能。(二)思想和持有主张的自由。寻求和接受到的信息,成为思想的资源,经过加工成为思想和主张、意志。这种思想、主张和意志,不应受干扰和禁锢,否则发展将会停止,生存将受到威胁。(三)以各种方式传递各种信息、思想和主张的自由。这是人类为改造自然和争取社会进步,实现相互协作和联合必需的起码条件。言论自由是人们认识、接受、发展和传播知识、经验以及真理的重要形式;保障言论自由是对人的关怀和尊重。它与其他自由和权利一起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现代国家立国的基础。 纵观历史,我们可以找到许多有关言论自由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强有力的论据。 中国古代西周王朝(公元前1100年至前771年)时期,统治者在全国实行以嫡长子继承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封邦建国的宗法奴隶制统治。从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看,西周奴隶主贵族制定了不少法律,史称:“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之后周穆王时又制定《吕刑》,这里所谓“刑”,就是指法律。传世和新发掘的金文中的法律史料也印证了这些记载。尽管如此,“礼”无论在国家政治统治或意识形态方面都居于主导地位。在政治统治上,它“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世嗣”,“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

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 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言论自由正逐渐突显其重要地位。言论自由可以说是民主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国家健全文化体制所要求的。由于言论自由在社会和国家发展中占有很大的重要地位,许多国家都将言论自由纳入宪法。 本文将从言论自由在中国历史上的发展变迁和分析几个涉及言论自由的事件的缺点以及优点,进而提出一些对于中国言论自由保护的建议,希望人们可以清醒理智的看待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秦朝的“焚书坑儒,独尊法家”,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及明清时期大兴文字狱,文化大革命时期造成的大量冤假错案无一不是政治上对人民思想与言论施与高压实行文化专制严重禁锢了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而在半殖民半封建的旧中国,中国人民也是出于压迫地位任人宰割,连生命财产都不能被保护,更加没有言论自由一说。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公民的各项权利包括言论出版自由权利才有了制度基础,我国宪法中有关于保障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

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体现了我国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程度不断得到提升这一现象。 由此可见,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程度将会逐渐减轻,人民也将更加切身体会到言论自由带来的好处。 涉及言论自由的例子 在2011年中旬,香港爆发一场关于要求撤回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的抗议行动。部分香港人士认为在中小学设立德育及国民教育科管制学生思想、浪费上课时间及浪费公币。这场运动在香港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在香港各大网站都有关于此类的报道,但是在内地知道这个消息的却是寥寥无几。当时在新浪微博有不少香港市民发布了关于学民思潮的的言论及图片,但在不久后都被统一的屏蔽了,并附言:“根据相关政策,此文字不适宜公开。”由此可见,在大陆的新闻媒体界仍然存在着一些“政策”阻碍着人民获得言论的自由权,而人们目前所拥有的言论自由也只是相对的。当然,我们可以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限制其言论自由是有着良苦用心的,国家担心大众在看到部分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散播的谣言后会人心惶惶。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设立了一道防火墙来保护大众,但这一举措也同时限制的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不可否认的是,中国还是有许多新闻媒体为了寻求真相为了争取

用图基础理论知识教案

教案 授课内容用图基础理论知识授课对象中专、大专、士官班授课时间2课时 授课地点教室

教学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军事地形学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学会并掌握识图、用图基本方法,为正确使用地图、分析地形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 1、现地判定方位 2、地图与现地对照 3、图上确定站立点和目标点 4、按地图行进 5、按方位角行进 教学重点: 图上确定站立点和目标点 教学方法: 讲授与练习相结合。 教学用具: 教案,Powerpoint课件。 教学要求: 一、按教员授课思路,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二、图上作业练习,要提高作业精度;

三、课外复习,做好各章、节作业练习题。 教学过程: 第一节现地判定方位 现地判定方位,就是在现地辨明东、西、南、北方向。它是现地用图和遂行作战任务的前提。 一、利用指北针判定 指北针(又叫指南针),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它携带方便操作方便,是现地判定方位的基本工具。 指北针的型号很多,但其基本结构大同小异,图是62式指北针,它由磁针、刻度盘、方位玻璃框、角度摆、距离估定器、里程表、直尺和反光镜等部件组成。 刻度盘,是固定不动的,上面刻有内外两圈分划,内圈为密位制,每个小分划是0-20;外圈为360o制,每个小分划是2o。主要用度量方位。 方位玻璃框,位于刻度盘上,可自由转动,上面刻有东、南、西、北字样,用来配合刻度盘指示方位。 角度摆和角度表,用以测定坡度。角度表上分划单位为度,每个小分划是5o,可测量俯仰角各60o。“+”表示仰角,“-”表示俯角。 里程表,可用来量取1:万、1:5万、1:10万比例尺地形图上的里程。 距离估定器,两尖端间的宽度为12.3毫米,恰为照门至准星长度123毫米1/10,相当于对照门的张角弧度,用以测定距离。 判定方位时,将指北针平放,待磁针静止后,磁针涂有夜光剂的一端(或黑色尖端)所指的方向,即为现地的磁北方向。

论言论自由的界限

论言论自由的界限 摘要: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它的行使也是社会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权利的行使不是无边无际的。本文旨在对言论自由权利的界限进行界定,从而充分阐释言论自由的范围。这对于研究言论自由的范围与界限以及言论自由保护的研究都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言论自由;政府权力;界限 首先让我们对言论自由的概念予以明确。所谓言论自由,又称表达自由,即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而在近年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表述的自由,包括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在我国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第2款中,就这样表述了言论自由:“人人享有表达自由,该权利应该包括以口头、书面或印刷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的追求、接受和传播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纵观国际社会的历史与现实,在任何一个开放的民主社会,思想的自由与表达的自由在宪法和法律规定中都占据有重要地位。“因为没有这些自由,发扬民意,凝聚众志,并以舆论监督政府机构的可能性更微乎其微。从而在成文宪法里,把这种自由放在各种基本权利的中心地位是很自然的事。”(1)言论自由通常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通常人们会认为,它是一种公民具有的自由的政治权利,因而不应受到政府的审查。而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而言,就是指政府不得对公民的言论采取制止、干涉或惩罚的行为,除此以外,别无其他。这个法律不适用于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它只适于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只能确保政府不剥夺公民发表言论的权利。任何民间力量都无权剥夺公民发表言论的权利,因为根据法律,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具备通过武力对抗其他个人或组织并强迫他们违背自己意愿的权利,只有政府有这样的权力。(2)提倡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造成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至于言论者的内容是正是误,不必太在意,因为真理往往从谬误中来,从争论中来。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国家可能仍然处罚某些具有破坏性表达的类型,如明显地煽惑叛乱、诽谤、发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秘密等等。比如,在坐满人的戏院里,不可以随便大叫“地震了、着火了”等凡是会引起迫在眉睫的危险的言论。再比如,把军队开拔的时间人数和地点在报上刊出,也是违法的,或指着别人的鼻子大骂,既可能引起暴力冲突,也是不合法的。可见,在一个丰富多元的人类社会里,言论自由是不可能绝对的,言论的自由也是有所限制的。这样一来,言论自由的界限到底应该如何去划分,便成为一个重要而必要的课题。 笔者认为,要划分言论自由的界限,就必须要在言论自由与政府权力之间建立起一道屏障,与此相应的是,言论自由也就找到了自己的标准。实际上,现代各国宪法大都是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为表达自由之界限的。并作为宪法原则,确立如果法律未加规定,则不得予以限制,这就否认了以国家机关命令限制表达自由的合法性。但是,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和人的多样性,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往往不同。在宪

言论自由哲学思索

言论自由哲学思索 言论自由是人们交流思想感情的需要,是学者发表论文著作的需求, 是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国语?周语上》有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 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言论自由问题不但是政治法律问题,也 是道德哲学问题。只有实行哲学思考,才能全面理解言论自由的含义。唯物史观认为,人们的社会存有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 会存有有反作用。自由是对必然的理解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属于社 会意识范畴。人们的自由观点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而变化,自由 权利受到社会法律的制约。唯物辩证法认为,言论自由是相对的,不 是绝对的;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 从现实生活观察,人们的言论自由受到主体与客体、时间与空间、立 场与观点的限制。主体与客观的限制。主体是自己,客体是别人。孤 独一人,无话可说,只能独立思考。两个人谈话,交流思想感情,要 有共同语言,否则,话不投机半句多,交谈可能变成吵架。公共场合 说话,讲究文明礼貌,非礼勿言;否则,出言不逊,必然引起公众反感。教师讲课,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序,才会受到学生欢迎;否则,语无伦次,言不及义,学生肯定不欢迎。 学者写作论文,要求概念明确,判断准确,推理合理,论证严密,学 术水平比较高,才有可能发表;否则,受到编辑、主编的限制,论文 很难发表。展开学术批评,要摆事实,讲道理,明辨是非,以理服人;不能居高临下,讽刺漫骂,侮辱人格,否则,别人肯定不接受。媒体 报道新闻,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通俗易懂,不能道听途说,捕 风捉影,忽悠大众;否则,报道虚假新闻,必然失信于民。 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言论自由行,需要有时间。谈话、开会、上课、 讨论,等等,都有时间限制。时间是宝贵的,不能浪费。所以,要求 人们讲真话,讲实话,实事求是,言行一致,才能使人信服。不要讲 假话、大话、空话、废话,以免浪费别人的时间,使人感到厌烦。言 论自由行,还要受到生活空间限制。一个人只会讲方言,不会讲普通

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 (本文系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出版物《人民的权利──个人自由与权利法案》[Rights of the People: Individual Freedom and the Bill of Rights]的章节之一。)国会不得制定法律……限制言论自由……。──《合众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在民主社会,若有一项权利高于其他一切权利,那就是言论自由的权利。表达个人思想、挑战正统时政、批评政府政策而不必担心政府的处罚,这是生活在自由国家与生活在独裁统治下的根本区别。最高法院大法官本杰明·卡多索(Benjamin Cardozo,任期1932-1938年),形容言论自由是'母体,是几乎一切其他形式的自由所不可缺少的条件'。虽然美国人视言论自由为民主的精髓,但他们对《第一条修正案》给不同类型的言论究竟提供多大程度的保护,看法并不一致。比如,修正案是否保护针对某个族裔或宗教的泄愤言论?是否保护有可能立即煽起暴力的'争斗言论'?淫秽材料是否也在《第一条修正案》的保护伞之下?商业言论──公司推出的广告或公关材料──是否应得到宪法保护?几十年来,围绕这些问题的辩论在政府和社会中始终存在,而且在很多方面仍有待形成共识。但是,这既不奇怪,也不令人担忧。自由是一个不断进化的概念,随着新思想的出现,这个有重要意义的辩论将不断继续。如今,互联网的

问世,又给如何理解《第一条修正案》在现代社会中保护言论自由的含义,提出了最新的挑战。* * * * *言论自由的权利不是一直都像今天这样包罗万象。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Sir William Blackstone)在18世纪中叶撰写著名的《英国法律评注》(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时,对言论自由的定义是'无预先制约'('lack of prior restraint')。他的意思是,政府不能够阻止某个人表达或发表他所信仰的观念,但一旦这个人说出的话属于被禁言论,他可以受到惩罚。英国人,如同古希腊人,对三种类型的言论实行法律限制──煽动(对政府的非议)、诬蔑(对个人的非议)、亵渎(对宗教的非议)──每一种言论都被定为'诽谤'('libels')。三种言论中,最关系到政治自由的是煽动性诽谤,因为布莱克斯通时代的上层统治者认为,对政府或政府官员的批评,即使属实,也会因损害人们对政府的信心而扰乱公共秩序。按布莱克斯通的意思,政府虽然无法制止一个人批评政府,但可以在他批评政府之后惩办他。在17和18世纪,不列颠王国政府起诉了数百起诽谤案,并且经常施以残酷的惩罚。当威廉·吐恩(William Twyn)声言人民有权反抗政府时,他被以煽动和'设想国王毙命'罪逮捕、定罪。法院判他绞刑、阉割、断肠、分肢,然后断头。由于发表言论后会受到这样的惩罚,所谓无预先制约并没有多大意义。来到北美的英国移民带来了英国的法律,但从早期开始,理论与实践、法律文字

论言论自由的保护

公民教育/ 公民权利 论言论自由的保护 2004-08-25 李忠法学论坛点击:77 一、言论自由保护的一般原理 言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言论自由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言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说,言论自由的保障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虽然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不以某种哲学观作为规定某项权利或自由的基础,但人们通常认为,言论自由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即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不断发展的,没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可以掌握和利用一切知识,穷尽和垄断一切真理;人人都可以认识世界,追求真理,任何人都无权压制别人的言论,也无权强迫他人服从自己的言论;对真理的认识是无止境的,人们只有在各种知识的汇集和不同意见的争论中才能发现真理,避免错误。所以,不仅要尊重个人发表与我们一致意见的自由,而且要尊重个人发表与我们不同甚至为我们憎恶的意见的自由。 言论自由既是一项公民权利,又是一项政治权利。政府既要保障公民私人领域中的言论自由,也要保障公民公共事务中的言论自由。作为“第一代人权”,言论自由的一端与形成和坚持关于任何主题的信念及观点的权利、传播和交流思想的权利、保持沉默的权利、听取别人观点的权利、获得和接触情报的权利等公民权利相连,另一端与宗教信仰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政治权利相连,从而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统一为和谐的整体,被公认为是《公约》的核心和其他权利的基石。 言论自由不但是一项消极权利,还是一项积极权利。政府既不得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又必须为公民言论自由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条件。传统观点认为,言论自由是一项典型的消极权利,国家不需要采取任何积极措施就可以立即实现。美国宪法第1条修正案的表述方式很好地表达了上述思想(注:1791年11月3日生效的美国宪法第1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定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但是,笔者认为,这种两百多年前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并不适应当今人权事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公约》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言论自由意味着人人享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该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为了充分实现这一自由,政府负有公开自己的活动和政策、告知公众关心的问题的义务[1]。 要保证公民获得充足的信息资源和统计资料,政府就必须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投入资金。此外,政府也必须为公民表达自己的意愿提供财政、技术支持和各种便利条件以促进报纸、书籍的出版工作,排除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各种歪曲和偏见,尽管政府的上述职能常常引发争议。 言论自由是相对自由,而不是绝对自由。在特定的条件下,遵循一定的原则,政府可以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二战以来,围绕言论自由究竟是相对自由还是绝对自由这个问题,各国思想界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一种观点认为,言论自由在公共事务领域具有绝对性。在一个矢志奉行人民自治制度的社会中,从长远来看,国家的安全永远不会受到人民自由的危害;不论眼前的得失如何,从言论自由中产生的危险远没有从压制言论自由中产生的危险大。另一种观点则否认言论自由具有不可剥夺的绝对性。作者赞同后一种观点。主要理由是:(1)言论自由绝对论的理论依据是站不住脚的。首先,绝对论实际上是一种结果论,然而要检验采取不同政策的长期后果是不可能的;其次,在民主社会中,如果对某些极端言论产生的危害不予制止,很可能在长远的目标还未实现前,民主社会就已经垮台。(2)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既能成为

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

教育理论知识学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 ( ) A.家庭教育 B.职业教育 C、学校教育 D.社会教育 2.我国倡导启发式教学的第一人是古代教育家 ( ) A.墨翟 B、孔子 C、董仲舒 D.朱熹3.战国后期,我国出现的具有世界影响的教育文献是 ( ) A.《大学》 B.《中庸》 C.《孟子》 D.《学记》 4.古代希腊以其雄辩和与青年智者的问答对话而著称的大教育家是() A.德谟克利特 B.亚里士多德 c.柏拉图 D.苏格拉底 5.主张教师应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以“儿童中心主义”著称的美国教育家是() A.杜威 B.加德纳 C.布卢姆 D.布鲁纳 6.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是 ( ) A面向全体学生 B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C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D 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7.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是() A使少数有特长的学生能得到尽快的发展 B使多数学生的学习成绩能达到合格标准 C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 D使全体学生的素质达到较高水平 8.有利于创造良好课堂气氛的教师领导方式是( )。 A.权威型 B.放任型 C.民主型 D.专制型9.多元智能理论的创立者是() A冯恩洪 B孙晓云 C布鲁纳 D加德纳 10.教育部在()颁布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A 2000年 B 2001年 C 2002年 D 2003年 11.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特点是()。 A 直觉行动思维 B 具体形象思维

C抽象逻辑思维 D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 12. 人们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这句话反映出了人格的( ) A. 整体性 B.独特性 C. 稳定性 D.社会性 13. 教师威信形成的决定性因素是( ) A. 教师的社会地位 B.家长对教师的态度 C.学校领导对教师的态度 D.教师本身的素质 14. 从迁移的性质来说,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起促进作用是()迁移。 A、顺向 B、逆向 C、正 D、负 15.提倡发现学习的心理学家是()。 A、布鲁姆 B、布鲁纳 C、奥苏柏尔 D、加德纳 16.已获得的知识、技能、学习方法或学习态度,对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和解决新问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现象称为( )。 A.迁移 B.定势 C. 功能固定 D.原型启发17.动机强度与学习效率的关系是(A ) A、线性B、正弦曲线C、倒U曲线D、因果 18.有人大器晚成或少年英才,有人长于数理运算或善于言辞。这是心理发展的() A.连续性B.阶段性C.差异性D.不均衡性 19.自信与自卑、大方与羞怯、认真与马虎,指的是人的()。 A、气质 B、性格 C、态度 D、能力 20、学生在学习上希望获得好名次,其学习动机是()。 A.外部 B、成就C.交往D.任务 21、学生的阅读、计算、写作、观察一种()技能。 A、动作 B、智力 C、一般 D、特殊 22、生活中所说的“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是知识的() A.感知B.理解C.迁移D.应用 23、教师要使学生的道德行为经常化,必须对学生进行道德行为的()。 A、观察 B、训练 C、模仿 D、习惯培养 24、对学习材料适当重复能使信息得以记忆与保持,其学习策略是()。 A、练习 B、精加工 C、组织 D、复习 25.创造力的两个最本质的特征是()。 A、独创性和灵活性 B、流畅性和精密性

如何理解技术分析中的三大假设理论

如何理解技术分析中的三大假设理论的含义 众所周知,市场价格行为包容一切、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以及历史会重演构成了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当我们在技术分析的迷宫当中不能自拔的时候,回归原始的原始是一种最好的选择。现在虽然很多人仅仅根据某个单纯的技术指标或者什么金叉死叉机械操作就可以交易了,但我觉得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三大假设是很难说自己真正地是技术分析的。 1,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信息。 “市场行为包容消化一切”构成了技术分析的基础。技术分析者认为,能够影响某种商品期货价格的任何因素——基础的、政治的、心理的或任何其它方面的——实际上都反映在其价格之中。由此推论,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就是研究价格变化。 这句话是技术分析的核心,本人也认为这句话百分之一百的正确。换句话正是因为这句话才让我相信技术分析。我们在跟踪价格变化的时候其实已经包含了所谓的基本面。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可能直接根据价格走势的强弱而以此推断基本面的强弱。但是这里有一关键词就是一切。一切信息并不仅仅是指基本面,还包括所谓的噪音——参与者的情绪和对基本面的认知,包括交易者对基本面认知的偏差其

实也包括在价格当中,其实价格变化大都随这些偏差所变化。就一般而言价格与基本面偏差比较大的时候通常在市场的底部和顶部,此时参与者通常过于悲观和乐观,与基本面偏差较大。因此我们在认识和应用的时候还得区分噪音在市场上所占的比重。这也是为什么市场价格变化与基本面变化节奏通常不一致的原因。我觉得应该就是索罗斯提出所谓的主流偏向。

另外商品市场上有时也会发生逼仓,而股票市场上也有做庄等行为,这时候价格变化基本只与双方筹码有关,此时这种极端的市场基本形同赌博,靠双方资金实力说话。 2,市场运行以趋势方式演变。 “趋势”概念是技术分析的核心。从“价格以趋势方式演变”可以自然而然地推断,对于一个既成的趋势来说,下一步常常是沿着现存趋势方向继续演变,而掉头反向的可能性要小得多。这当然也是牛顿惯性定律的应用。还可以换个说法:当前趋势将一直持续到掉头反向为止。虽然这句话差不多是同语反复,但这里要强调的是:坚定不移地顺应一个既成趋势,直至有反向的征兆为止。 关于这一理念,据我自己的观察可信度大概在80%吧。事实上不光是价格的变化沿趋势行进,世界上很多客观事物发展都是按趋势形成的,夏天不会直接进入冬天,白天不会一下变成黑夜,肯定得有渐变的过程,直到达到顶点而反转。而我刚所说的概率主要是指我们通常技术分析判别趋势的方向时。趋势和价格的变化是客观的,它本身也不会造成市场的涨跌,而我们对趋势的判断则是主观的,这时就存在一个概率的问题,因此各种技术分析方法也喷涌而出。关于如何辨别和抓住趋势那可真所谓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很多时候我们还得依靠一个朋友

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课程名称:刑法与生活 论文题目: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作者姓名: 梅春练

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 摘要 古今中外,无人不向往自由,渴望自由。但是,现实中从来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在法律范畴,公民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但是这种自由也必须建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比如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等等。此文主要探讨言论自由,及其与刑法的关系。对于言论自由而言,因为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又由人与人组成,所以言论自由不仅仅是个人的议题,而是社会中各个主体之间彼此互相界定的程度,个人言论自由受制于他人的同等自由。为了保护每一个个体的言论自由及其他利益不受侵害,社会中的主体应该达成互不侵害的契约,但是从心理学归因不同上来讲,这种契约常常会显示出不令人满意的地方,因此需要法律来保障。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侵害他人的自由和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和法律是没有权利剥夺和限制个人言论自由的权利的,因为这样的言论自由都应该是合法的。那么,诸如《宪法》《刑法》等法律的作用也就在于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保护和促进。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宪法权利必须实现刑法保护,但是不得不承认,在刑法对言论自由进行保护时,不可避免地会对其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关键词:言论自由,宪法权利,刑法保护,保护和限制 背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信息交流的平台越来越多,即时信息的交流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社会中的各种客观信息也更多更快地呈现在了每个公民的面前,报喜报忧的都有,有了对比,再加上每个人所处角色不同,自然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关键在于,不仅是提供信息的平台增多,人们发表言论的渠道和空间也随着媒介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实现了客观信息、主观言论的交流。 信息沟通,固然有利,实现社会的透明化;言论交流,固然也有利,是意见与建议的交流平台,是对社会的监督,是对道德的肯定,是对社会价值观的引领……思想的碰撞能够产生艺术和智慧结晶,但是也不免擦出灾难性的火花。是交流就难免有冲突,有口角,由于信息了解程度不同,所处角色不同,考虑角度不同,利益倾向不同,就难免产生矛盾。这时候就需要有一把相对客观的尺来衡量,需要一个不会有利害关系冲突的第三方来规范,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那一把尺便是法律,比如《刑法》。 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是指人人具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达到获取或者传递信息和思想目的。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如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可以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必备简答)

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必备简答) 1.简述20世纪以后教育的新特点 (1)教育的终身化。 (2)教育的全民化。 (3)教育的民主化。 (4)教育的多元化。 (5)教育技术的现代化 要点速记:全民多现身。 2.简述近代社会教育的特点 (1)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公立教育崛起。 (2)初等义务教育普遍实施。 (3)教育世俗化。 (4)重视教育立法,倡导以法治教。 3.简述生产力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选择。 (2)生产力水平决定教育的规模扣速度。 (3)生产力的发展制约着学校结构。 (4)生产力的发展制约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 4.简述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的关系 (1)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膏的制约作用 ①政治经济制度决定養教育目的。 ②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的领导权。 ③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受教育的权利。 要点速记:两权一目的。 (2)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作用 ①教育培养合格的公民和各种政治人才。 ②教育是一种影响政治经济制度的舆论力量。 ③教育通过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推动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 要点速记:人人才鱼舆论公公民主民主促政治。 5.简述文化对教育的影响 文化影响教育目的的确立。 (1)文化影响教育内容的选择。 (2)文化影响教育教学方法的使用。 (3)文化本身是一种教育力量。 要点速记:日内方育。 6.简述教育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1)教育具有传递、保存文化的作用。 (2)教育具有传播、交流文化的作用。

(3)教育具有更新、创造文化的作用。 (4)教育具有选择、提升文化的作用。 要点速记:两传选新再创造。 7.简述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1)顺序性。 (2)阶段性。 (3)不平衡性。 (4)互补性。 (5)个别差异性。 8.简述学校教育在入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表现 (1)学校教育按社会对个体的基本要求对个体发展方向做出社会性规范。 (2)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恃殊功能。 (3)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具有即时和延时的价值。 (4)学校教育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要点速记:严(延时价值)规范(社会性规范),塑(加速个体发展)个性(发展个性),总之要发展。 9.简述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因 (1)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人的活动。 (2)学校教育是通过接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来进行的,相对而言效果较好。 (3)学校教育能有效地控制、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 (4)学校教育对人的影响比较全面、系统和深刻。 要点速记:三有一训练,控制影响全面。 10.简述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在入的身心发展中的作用 (1)学生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是其身心发展的动力。 (2)人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人的发展。 (3)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离开了人的活动,遗传素质、环境和教育所赋予的一切发展条件,都不可能成为人的发展的现实。 11.简述发达国家学制改革发展的主要趋势: (1)义务教育的范围逐渐扩展,年限不断延长。 (2)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3)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 (4)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 要点速记:义务要延长,高等要大众:职业要统一,终身要建立 12.简述确立我国教育目的的依据 (1)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2)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 (3)人们的教育思想。 (4)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书法基础知识讲座

书法基础知识讲座 书法基础知识讲座之二【姿势与执笔】 (2011-03-21 20:54:04) (二)姿势与执笔 1、姿势 写字的姿势分坐式和立式两种:坐式与立式。 坐式适合写一寸见方以内的字,其要求是:头正、身直、臂开、足安。即头部端正,上身正直,双臂自然分开,左手按纸,右手执笔写字;双脚自然安放地面。 立式适合写寸楷以上的大字,要求是:头俯、身躬、臂悬、足开。即头部略俯,上身微躬,左手按纸,右手悬肘执笔,双脚自然分开站立,约与肩等宽。 无论坐式、立式,浑身以放松、自然为上。 2、执笔 执笔的方法有三指法、四指法、五指法、龙眼法、凤眼法、回腕法、握拳法等等。苏东坡说:“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意思是说,执笔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因人而异,但要遵循一个原则,即“虚”和“宽”。 造纸术发明以前,古人在竹木简牍上写字,左手持简,右手执笔写字,用三指执笔法方便。后来王羲之发明了“五指执笔法”,这可能与高桌凳的出现有关。不过,苏东坡还是用“三指执笔法”,现在的日本也多用“三指执笔法”。这与我们今天执钢笔的方法类似。

三指执笔法 五指执笔法 龙眼法

凤眼法 下面着重谈谈“五指执笔法”。 五指执笔法,可以用“按、压、勾、顶、抵”来说明五个手指对笔杆的作用。 按:拇指由内向外按住笔杆; 压:食指与拇指相对压住笔杆; 勾:中指第一节由外向右内勾住笔杆; 顶:无名指与中指相对,用指甲根部由右内向左外顶住笔杆; 抵:由于无名指的力量小于中指,所以,小指抵在无名指下方,以助一臂之力。 这样,四个手指从不同方向管住笔杆,改变各手指的力量,毛笔就可以向不同的方向运动了。 用“五指执笔法”要注意: 指实掌虚。即四个手指贴实笔杆,掌心空虚,可放下一个鸡蛋。这样,运笔时手腕才会灵活,如果指实掌实,手腕就会僵硬,不能灵活运笔。 掌竖腕平。这是坐式书写的要求,可以使笔杆保持垂直;若是立式书写,就应该掌平腕斜,这样才能保持笔正。

言论自由也有限制

言论自由也有限制 近日,内地儿童于香港港铁车厢食面风波引起香港及内地网民的广泛讨论。1月19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在内地第一视频网络电视台《孔和尚有话说》节目就此事大骂“香港人是狗”,并指“用法治维持秩序的地方就证明人没有素质”。 对于孔庆东的这番言论,我觉得实在有失其作为一个北大教授应有的形象。而且最近几年,孔庆东在微博上频频对某些事件以及一些人发起抨击,其语言粗俗不堪,完全体现不出一个文化名人应有的素质。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别人的言论自由,你管得着吗?人家爱说什么说什么。”的确,每个人都有其言论自由权,但是,自身的言论自由也是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例如,一个人说出的话要符合自身的身份,一个人说出的话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一个人说出的话不能破坏社会秩序等。这些种种都是一个人说话时需要考虑的。倘若一个人能够肆无忌惮的说话,那么这不是言论自由,而是言论犯罪。 我曾经看过孔庆东对他人对其评论的一些回复,对于一些比较有名气的人,他会相对比较客气的出言反对,而对许多不支持他的平民百姓,则口出狂言,甚至骂及他人祖宗上下。孔庆东的现实身份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众所周知,一个教授,而且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其代表着中国的教育高层,如果连一个教授都这样出言不逊,那么他们教出来的学生会是怎么样的呢?孔庆东是一个公众人物,其语言是受全社会所关注的,是受到广大人民的舆论监督的,纵使他此次所批评的是一部分港人,并非全体港人,但是他说出香港人是狗这句话原本就是错误的,不道德且不素质的。 然而,孔庆东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说出这些话,仍然有成千上万的人支持他拥护他,说他为民请命,说他是道出了广大人民的心声,甚至有些名人还公开发表文章赞扬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其中的原因实在是令人深思。 不仅仅是公众人物需要注意行使言论自由权所需的条件,普通的民众也同样需要注意。我们说出的话代表的是自己,代表着自己的素质和品行性格,我们对别人说话既是在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内心,更是在向别人展现自身的修养。而尊重别人的人格和基本权利就是我们说话时首先要注意到的。无论说话的对象是谁,我们都要注意自己所说的话,是否是在充分尊重他人和代表自己的前提下,去向别人表述所想所说。 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言论自由。只有遵守这些应有的限制,我们的言论,才有自由。

论言论自由权

论言论自由权 李心雅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法学1101班,陕西,汉中,723001) 指导教师:罗了一 [摘要]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宪政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网络等媒体给言论自由权的使用提供了土壤,与此同时,相应问题应运而生。很多人滥用言论自由权,随意发表言论,触碰道德甚至是法律的底线,这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影响。与此同时,相较于法律完善的国家而言,我国对于言论自由的立法还存在很多漏洞,这也不利于对权利的规制。故此,本文将针对言论自由的正当行使问题与法律完善等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权限制保护 引言 言论自由权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对个人甚至国家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政治体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若言论自由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基本权利就会受到侵害,若言论自由权被随意行使,那么,会对社会产生相当大的危害。目前,我国对言论自由权的规定不够完善,滋生出很多问题,同时,对于言论自由形式的监管力度不够,种种问题都显示着对于言论自由的研究和完善迫在眉睫,对言论自由权提起重视,改善社会的言论环境。 一、言论自由的含义及价值 言论自由是指从享有得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获取和传递各种信息、思想的权利, 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自由:(1) 寻求、接受信息的自由。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能认识和改造主、客世界,从而形成与社会的互动和交流,我们要接受前人的经验和其他人享受自由的需求。(2) 思想和持有主张的自由。寻求和接受到的信息, 成为了思想的资源, 再经过加工变成思想和主张, 这种思想、主张不会受干扰和侵犯, 否则发展将会停滞不前, 生命将会受到一定的威胁。(3) 用多种方式传递的信息、思想和主张的自由。言论自由是人们认识真理、接收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发展形式。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自由, 它对于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言论自由密不可分。[1]因此, 言论自由具有重要的价值:(1)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坚实的基石。言论自由也是民主政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也是它的基本特征之一, 没有言论自由就不能称为民主政治,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办法产生民主政治。[2]言论自由可以监督和约束公共权力, 促进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及其官员之间的联系, 有利于增加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对政府的信任, 建立起他们之间的良好关系。(2) 言论自由有助于自我价值的实现。人与动物不同额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人具有思想的特征。人能够运用抽象思维, 使用语言交流思想和感情, 并可以创造文化。每个人在其成长的过程中, 有权利产生自己的观点, 并且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 否则人类的存在将不会产生多大的意义。(3) 言论自由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促进真理的发展。压制一种观点的唯一正当的理由就是寻求压制的人对真理的判断是绝无谬误的。但是没有人或组织能够绝无谬误, 尤其是在一个不断发展的世界中。只压制错误不压制真理是不可能的。而且, 即使一个新观点是错误的, 它的提出和公开讨论可以促进对已接受观点的重新思考和检验, 结果是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支持原有观点的原因, 更能完全地理解其含义。(4) 制衡的作用。言论自由可以疏导社会矛盾, 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历史表明, 禁锢思想压制言论总是导致社会动荡和革命的一个根源, 日常生活中, 人们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情绪。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人们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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