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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确公积金银行卡使用责任,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和《xxxx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xxxx(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xx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缴存公积金的公司及托管单位职工。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三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司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以受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第五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提取证明材料

第六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xx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第七条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百度搜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网上预约”或者“提取”。 进入登录界面,凭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 选择“个人提取”-->“提取业务预约”。 选择提取原因和受理机构,然后选择预约提取日期和时间,点击右上角“提交”。 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关于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宿舍管理,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的良好 环境,使全体员工能有一个干净、舒适、安宁的住宿条件,体现酒店 服务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规定 1、目的:为了营造温馨家园,创建文明宿舍,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所有直营店员工宿舍,加盟店宿舍参照执行。 3、租房标准: 1)、距分店20-30分钟以内步行路程; 2)、房屋有基本装修; 3)、宿舍尽量统一租赁在同一栋楼或邻近楼; 4)、租赁房型优选二房一厅。 4、租赁流程: 分店人事专员寻找房源及提交申请报告→店长审批→公司运营/财务会签后执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宿舍标准配置物品清单 品名规格与数量 铁架高低床1m×2m(床位宽度不能低于0.9米)上下铺位,具体数量根据房 间大小而定 电视机25寸电视机一台 床上用品员工自备 窗帘根据宿舍窗户大小(或报废窗帘酒店根据尺寸自行制作)

6、宿舍物资补充申购走公司采购流程,即由店长申请,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配送。 7、入住标准:

8、入住流程 分店人事专员人员开具入住证明→店长审批→交至宿舍长→安排入住(安排床位及发放宿舍钥匙)。 9、宿舍管理卫生标准

10、宿舍日常管理 1)、员工不得带外来人员(包括直系亲属)入住,违反者50元的处罚;每月住宿累积少于10天(含)者,须搬离宿舍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2)、员工凭有效证明办理入住,由分店人事专员负责安排宿舍,杜绝私人关 系存在安排宿舍不合理现象,如有不合理现象可告知店长; 3)、员工不得私自换房、调床及添设私人大件物品,如:电冰箱、微波炉等。违反者50元的处罚并立即整改。如确需调房、调床的向分店人事专员申请 店总批准执行; 4)、员工不得偷盗宿舍同事及公共物品,违反者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辞退处理; 5)、员工不得私自改变房间设施或布局,损坏照价赔偿;不能确定破坏者的,由全室员工共同照价赔偿;蓄意破坏的,将按物品原价的三倍予以赔偿,并考虑取消其住宿资格或给予记过处分; 6)、严禁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打麻将、吵闹、打架斗殴、吸毒、藏毒、 存放任何攻击性武器和利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情节不严重的,由人力资源部和运营中心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员工离开宿舍或晚上睡觉要关灯、锁门。私人财物应妥善存放好,公 司不负责私人财物保管; 8)、员工有任何的问题和建议均请直接告知分店人事专员,人事专员及时和店长沟通解决; 9)、安全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煤气,严禁昼夜长明灯。使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洗完澡后即时关好煤气,人离寝室须关好煤气、关好电源; -4-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二章提取范围 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第五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三章提取申请 第六条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第七条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赁房屋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第八条职工存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行为,或在工作所在地、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住房的,不能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第九条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第十条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部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第四章提取时间 第十二条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 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 购买单位房改存量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后12个月以内申请; 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12个月以内申请; 购买因灾置换安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间和提取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受灾地人民政府相关政策确定;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审批文件齐备后12个月以内申请。 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房屋租赁期间按年提取1次。租赁合同终止后的租房提取需在6个月内申请。 第十三条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应在取得住房贷款次年对应当月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当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申请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后,以后提取申请应当间隔12个月以上。 第五章提取金额 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购买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如何正确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如何正确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办法。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采取银行开具储蓄账户(目前有: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北京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银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审核将支取款项划入该账户中,职工再从账户中将该款项支取。 (1)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单位或职工的提取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通知中应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本员工宿舍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 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 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8. 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 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2010年) 2010-09-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规定取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或部分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二章提取范围 第四条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三类:一类是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支出时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使用提取);二类是缴存人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而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销户提取);三类是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况提取(以下简称其它提取)。 (一)使用提取 缴存人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支出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上年度结息余额。如本人帐户余额尚不足时,凭结婚证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上年度部分或全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3、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其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三)其它提取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提取情况。 第三章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 第五条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根据不同的种类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第六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贷款的,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二年内,提供房屋产权及购房发票;或签定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供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及首付购房款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发票;

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细步骤流程]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精)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详解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应是一下两种方式之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8篇)完整版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一):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务必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职责。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持续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持续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掉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

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弹药、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职责,状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附则 员工如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屡教不改或状况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不报者将与违规者相同的处罚。 宿舍存在的问题员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长。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 办公室: 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员: 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规范:

4.1 宿舍人员安排: 4. 1.1 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4. 1.2 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4. 1.3 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号。 4.2 水电费用扣除标准: 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 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 3.1 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4. 3.2 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3.3 晚上10: 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4. 3.4 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 3.5 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内。 4. 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 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 3.7 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 3.8 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 3.9 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购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执行“老钱老办法” 《提取规定》:“员工按照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提取可以适用本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对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适用此前我市已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建议,《提取规定》充分考虑到该部分缴存员工的提取需求,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将适用原先的提取政策,老钱老办法。 ◆租房提取无需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购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曾规定,凡是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但是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员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员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15105574.html,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大厅的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或两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集资房:提供房改管理机构批复的集资建房批文、建房单位

出具的集资人员名单、两年内集资建房款收据或两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和付款凭证; 4、建造自住住房的:城镇自建房提供规划部门建造批准文件、付款凭证;农村自建房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乡政府的两年内建房证明、建房费用清单;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翻建(或大修)批准文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拆迁安置住房:提供政府批准的拆迁许可证(或拆迁批复文件)、拆迁安置协议、两年内安置房付款凭证; 7、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①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②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及其他公积金中心住房货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③提前结清提取公积金的:提供一年内结清证明、借款合同、贷款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8、房租超出家庭总收入15%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篇 一公司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 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时间:2010-05-27 08:14 来源: 为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合肥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并对公积金提取额度作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审批和管理。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 提取条件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第六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提取额度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且不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一年内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手续,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1]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人事行政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臵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第三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管理部和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住房消费提取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的; (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第六条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统称“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修房的费用。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第七条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建修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 职工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分别购建修房,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不能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 第十条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的,按以下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武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导读: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的是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以及提出程序等相关内容。 一、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二手房的; ②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③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 ④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及要求: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注:1、因职工调离或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资料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2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可凭职工申请直接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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