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風險管理導論
壹、風險
一、風險的定義
在未來時間內,對事件的發生及發生結果的不確定性。
二、風險的特性
1.不確定性
2.經濟盈虧的可能性
3.將來性
三、風險三要素
1.風險標的
2.風險事故
3.風險發生的經濟結果
貳、風險的分類
一、依風險發生的經濟結果分類
(一)純粹風險:造成經濟或財務上損失的可能性,易言之,風險發生的結果只有損失與無損失二種情況。
(二)投機風險:風險發生的結果,除了損失與無損失的情況外,尚有獲利的機會。
<比較>:
1.純粹風險的發生,總是可能帶來損失;而投機風險的發生,除了可能損
失之外,尚有獲利的機會。
2.純粹風險經常規則性地重複發生,投機風險則是不規則性地發生。
3.純粹風險與投機風險並非完全互斥。
二、依風險事故的性質分類
(一)靜態風險: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的事件,人為上的錯誤或惡意行為所致之風險。
(二)動態風險:由於社會、經濟、科技或政治等因素變動所產生的,而非個人能力所能操縱或控制的風險。包括管理風險、政治風險、創新風險等。
<比較>:
1.靜態風險影響少數人,而動態風險影響較多數人。
2.靜態風險為純粹風險,而動態風險則可能是純粹或投機風險。
三、依風險標的物的性質分類
(一)人身風險:發生在人的身體或生命上的風險
(二)財產風險:對於擁有、使用或保管各種有形及無形財產而產生的風險。
(三)責任風險:因為侵權行為或契約行為等風險事故的發生,而造成第三人受到人身或財產上的經濟損失,在法律上負有賠償責任的風險。
參、風險管理的步驟
一、確認風險:辨認個人或企業之所有潛在風險。
二、評估風險:對所辨認之所有潛在風險可能造成之損失,做適當的衡量,包括
損失頻率及損失幅度。
三、選擇並執行風險管理的策略
(一)風險控制:試圖直接影響風險的發生。
(二)風險理財:轉移承擔損失的對象
四、定期檢討
肆、人身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風險控制
(一)目的:降低損失頻率、減少損失幅度。
(二)方式
1.迴避:放棄或不從事某些活動,以避免風險的發生,但並非所有的風險都能加以迴避,尤以人身風險為然。
2.損失控制:控制損失的發生,以及降低萬一損失發生時或損失發生後的損失金額。
3.非保險性移轉:藉由契約方式,將己身的風險移轉由他方來負責,其所移轉的風險包括經濟上的損失,及法律上的責任。
4.隔離:將風險分散到很多完全隔離的地點上,而使得風險事故發生時,不會影響到全部的風險標的。
5.合併:集合較多的風險標的,以便減低未來損失頻率,增加未來損失的預測能力。
二、風險理財
(一)目的:彌補損失
(二)方式
1.非保險性移轉:將風險事故所造成的財務損失,轉移到他方上。
2.傳統保險:同一保險團體中的個體,藉由自助互助的方式,來分擔彼此的財務風險。
3.非傳統保險:由己身來承擔風險,可能的方式包括自我保險及專屬保險。
(1)自我保險:自己提存基金,來因應可能的經濟損失風險。
(2)專屬保險:由一家公司團體或性質相似的多家公司團體或公會,自組保險公司,來承保本身的風險。
伍、人身風險的特性
一、風險的相同性
二、風險理財重於風險控制
三、強調保險的重要性
陸、人身風險的鑑定與分析
一、人身風險的標的及損失類型
(一)風險標的
1.本人
2.家庭中主要收入者
3.家庭中所有成員
(二)損失類型
1.死亡:喪葬費用、死亡前醫療費用、所得收入中斷、遺產稅。
2.意外傷害及殘廢:醫療費用、所得收入減少或中斷。
3.疾病事故:醫療費用、所得收入減少或中斷。
4.失業風險:所得中斷或減少。
5.老年:所得中斷或減少、養老金不足(長壽、通貨膨脹)、健康不足(醫療費用增加)。
二、人身生命週期及風險類型
(一)生命週期
1.孕育期:出生到接受及完成基本教育或技能階段。
2.建設期:個人進入就業市場到建立家庭的階段。
3.成熟期:個人及家庭在工作、事業穩定,以及子女成長與教育的階段。
4.空巢期:個人及家庭在子女成長之後,從子女成長、退休到本人或配偶死亡的獨居階段。
(二)風險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