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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膳食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食品加工。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行政事务部膳食科各班组。

3职责

行政事务部膳食科负责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工作。

4管理规定

4.1选择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无变质、过期、腐烂、变味的食品原料。

4.2食品加工要符合烹调需要,保证原料的营养成分,卫生清洁,冷冻原料要解冻彻底。

4.3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严格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

4.4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要分开,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宜放低温下储藏。

4.5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低温冷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剩余饭菜要彻底加热后食用。

4.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避免接触传播。

4.7保存冰箱的食品,存放时间不能超过一周(冰箱内温度保证4℃----10℃)。

4.8加工用具、容器、设备等每班班前和班后均要清洗消毒,熟肉制品分开用的用具、容器应该隔一定时间清洗消毒一次。

4.9剩饭菜是职工食堂常见中食品之一,必须妥善保存,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

5相关记录

本文件起稿人:甄荣健

本文件审批人:周祖春

本文件于2004年6月1日发布

本文件于2009年2月23日修改

本文件于2009年2月23日起实施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1 / 20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篇二: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

食品生产安全卫生及消毒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卫生及消毒管理制度 一、个人卫生管理 1、注意身体的清洁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 服和被褥 2、上班前严禁喝酒,上班时严禁在车间或更衣室吸烟、饮食, 或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不要把个人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要佩戴手表、项链、饰 针和其他装饰品,不得化妆。 4、在车间内(包括车间周围)严禁吐痰、对着食品或食品接触 面打喷嚏或咳嗽。 5、不得穿工作服、鞋外出车间、入厕等。入厕严格按照规定的 程序进行,换下工作服、鞋→入厕→洗手消毒→换工作服。 6、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各工序的生产要求,带好口罩、 工作帽,更换工作服,穿好工作靴。具有的更衣程序标准为:戴口罩→戴工作帽→穿上衣→穿下衣→换胶靴。入车间前洗 手后进车间前,水鞋要在300ppm次氯酸钠中浸泡消毒。 7、个人着装要穿戴整齐,更衣程序不得颠倒,头发不得外漏, 更换的衣鞋要整齐的放置在自己的衣鞋柜中,不得随意乱扔。 8、着装结束后要用卫生刷将衣帽等上面附着的杂物、异物清理 干净。

9、手清洗消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清水清洗→皂液清洗→ 清水清洗→50ppm消毒液消毒1分钟→清水清洗→干手。清洗过程中不能用手触碰水龙头等其他物体。保证整个清洗过程的无接触性。(消毒液采用次氯酸钠。1ppm=1/1000000) 10、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的和 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11、凡患有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工作服的卫生管理 1、工人进入车间要穿着干净的工作 2、工人工作服和便衣分开放置。脏的工作服和干净的工作服分 开放置 3、工人工作服至少每周更换两次,夏季每周至少更换三次。 4、按照指定的方法佩戴工作帽、口罩、工作服和水靴。 5、水鞋要保持清洁,并放更衣室中指定的鞋架上。 三、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不要在车间内追逐、跑动、打闹,保证车间内的清洁。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6、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7、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8、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9、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10、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11、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凉冻间(柜)内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12、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3、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14、配制集体餐的单位应设与配送餐最大限量相适应的专用备餐存放间,设有可消毒大型运输或盛装食品的容器的消毒设施及专用的洁净容器存放间。 15、烹调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餐厅经营者应了解回收公司的资质及废油回收后的用途,并应与该回收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做好每次清理工作的记录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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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篇二: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烹调加工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与安全,特制定《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清洁卫生工作; 二、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离,生产加工区不饲养动物; 三、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生产加工区地面清洁无杂物,无蜘蛛网、积尘等; 四、配备必要的消毒、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虫、防鼠、防蝇等设施; 五、班次生产结束后应及时清洗生产设备; 六、严格食品包装材料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七、生产加工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生产中按规定着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避免食品污染; 食品生产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 一、原辅料应经自行检验或索证索票方式验收合格后入库,分类存放,存放应满足相关要求,防止过期变质; 二、自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原辅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依据、检验方法、检验原始数据、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检验人员和复核人员等; 三、采用索证索票方式验证原辅料质量,应索取供货方提供的该批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和发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料应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明、票据应复印保存两年; 四、建立原辅料进货台帐,详细记录原辅料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进货数量和时间、供货商名称和联系电话及验收结果,进货台帐应保存两

年; 五、首次使用新原辅料应送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六、验收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 食品生产检验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加工检验室应按照生产食品的检验需要配备检测设备; 二、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检验知识,掌握检验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方能上岗操作; 三、检验室应建立检测设备台帐,需检定(校准)的设备应定期送具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检验应如实记录样品来源、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代表数量等情况; 五、检验样品应按“待检样”、“已检样”和“留存样”分类存放,并加以标识。对已检样品应即时处理,保持检验室整洁; 六、检验应按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员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七、检验室至少应配备检验员、审核员各一人。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由检验员和审核员签字并加盖检验专用印章。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保存两年; 八、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或成品,应单独登记造册交质量负责人处理,并进行记录。 食品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标准组织生产;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粗加工管理制度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3.食品留样制度 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6.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国家食药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索证索票要求一览表

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检查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5.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堂原料采购制度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食堂原料采购必须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签订合同,建立档案,以保证其质量。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3、严禁采购以下食品: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严格入库登记制度:采购的食品,均应具备相关证明,特别要进行农药检测和留样;要严格审批手续,对证明材料不全,没有入库记录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入库。 5、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未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1 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2 采购时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3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4 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5 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食堂留样试尝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

幼儿园食品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幼儿园食品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0114幼儿园食品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 制度 Model of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kindergarten food cooking and cater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幼儿园食品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

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四、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食品厂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确保公司产品的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明确卫生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二、卫生领导小组组成构架 组长(厂长或经理) 副组长(质量主管) 生产主管行政主管仓库主管维修主管质管员 三、员工管理: 1、公司必须每年检讨员工卫生、安全及有关事宜的政策、守则及程序,并在厂区内适当的 位置张贴最新的守则与章程,各级主管应在员工会议上反复强调所执行的守则。 2、新员工应受到下列部门的训导: ①人事行政部:在开始工作前,人事行政部派给员工一份安全守则,工作简介及个人 卫生章程,并向新员工具体解释。 ②品控部:在开始工作前,品控部应派员向新员工培训如何在工作中进行质量控制。 ③生产部:生产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向新员工重提安全与卫生守则,并做一些具体示范。 四、卫生管理计划: 1、卫生责任:各车间自行安排人员在开工前后对机器、地板、墙壁、工作台、仓库、各用 具进行清洁、消毒。 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掉在地上的废弃物,由各组长安排人员及时清扫,并清理出车间外。 2、培训计划: A:对所有有关人员的安全讲座,内容包括: ——湿滑之地面安全 ——消毒剂的使用 ——清洁剂的使用 ——涉及其他员工之安全问题 B:操作讲解及训练,包括实际使用的化学品及清洗设备方法,原则上由机器具体操作人清洗其使作的机器或用具。 C:服从组长、主管及质检员对清洁操作的安全性、效率及质量的评价及建议。 D:当清洗出现困难时,应咨询清洁公司或清洁剂代理商,以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法。3、卫生监督与检查制度:

每位生产管理员及质检员都有责任检查生产线的清洁情况,假若发现问题,相关人员必须再清洁至合格为止。 质检员在每班开工前随机检查生产线的清洁情况,并记录于日报表上。 品控部有权在生产线未适当清洗前,不予开始运作,并记录于日报表上。 4、清洁程序: 清扫:将地面或机台上的较大颗粒有废弃物清除。 冲洗:使用高压或高流量的清水冲洗可见之加工残留物及产品,除特别说明外,冲洗主要是用自来水,残留之化学物也可以冲洗。 清洗:使用清洁剂于清洗池或某区清洗用具。 发泡剂:适当地使用发泡剂以清除顽附污物,泡沫必须留在设备上至少3分钟,但以以不超过10分钟为限。 擦洗:可使用毛刷或擦洗布去除顽附的残留物,甚至使用化学剂。 检查:卫生员必须检查并确保残存物已经去除,如发现未清洁干净的,应继续清洗至合格为止。 消毒:在清洗好各设备后,使用消毒剂对各机器用具进行消毒,或开紫外灯消毒(下班后),以减少机台及空气的细菌。 5、卫生检查及管理: A:质检员每天按照规定的重点检查项目检查生产线。 B:质检员将每天检查到的情况记录于日报表上,生产部将利用这些报表作为日常卫生监督及改善。 五、清洁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车间内及车间周围环境卫生,由各班组共同负责完成,维修工协助搞好工用具的摆放及维修油迹、纸皮等处理,化验室协助搞好化验室内部的清洁卫生。 1、区域划分:…..。 六、个人卫生规范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是对食品生产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规范要求。 (一)健康规范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公司生产厂必须确保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一次由当地卫生防 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确认身体健康,取得其签发或续发的从业健康证后,方可参加或继续工作。新进厂的员工也必须取得指定部门或医院体检健康证才能上岗。 2、凡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生产厂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的工作,如:传染性肝炎、 结核病活动期等。 3、患有暂时性非传染性疾病或手部创伤发炎,其可能污染产品的人员在痊愈前不得在直接 接触产品、原料、产品包装处理、制水等生产岗位工作。 (二)着装规范 1、所有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都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装、工作帽;对卫生要求高的工段需穿 着包括:工作服、戴发网或工作帽、穿工作靴或工作鞋。 2、有洁净度要求的岗位人员工作服应选用不产尘的布料制作的洁净服,质地光滑,不产生 静电,不脱落纤维。工作服能覆盖全身,由上衣和工作裤组成的工作服,既能达到覆盖全身的目的,又利于工作方便。 2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4.?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6.?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7.?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8.?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9.?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0.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现制定此学校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厨师或炊事员对食品或原料应具有良好的鉴别能力和掌握相关知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变质或不合格食品不下锅、不烹煮、不烘烤、不制作。 二、上班时,厨师或炊事人员首先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消毒。 三、灶面、烤箱、锅盖清洁无油垢,墙裙上无食物残渣,无污迹,排气罩无积灰,无油垢,无滴油。 四、烧煮、烹调食物充分加热,烧熟烧透;烧、煮、蒸熟的食品,不得在常温下长时间存放,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者,必须冷藏保存,隔夜隔顿食品充分回烧后供应。 五、食油下锅后避免温度过高或多次反复使用,防止产生有互物质,重复使用的食油注意经常补充新油并滤除油渣。 六、食品容器、盛器、揩布生熟分开,不用未消毒的碗盆等容器盛装熟食,不用揩布揩已洗净消毒的碗盆等餐具和容器。 七、碗、盘、盆等餐具应放置于防蝇、防尘、防鼠功能完善的保洁柜内,保洁柜内应保持清洁,做到无积灰、无油(污)垢、无蟑螂、无鼠迹。 3.保证工作台、砧板的整洁,五脏物、污垢。 4.保证刀架清洁,刀具摆放有序。 5.保证不锈钢设施表面无污垢、锈渍。 4、烹饪间卫生责任区 责任事项:地面、地沟、墙面、门窗、水池、炉灶、电蒸箱、排烟器、储油箱、冰箱、工作台、调味车 职责: 1.保证地面、地沟清洁、无杂物,地面无结水。 2.保证墙面、门窗清洁,水池(停用时)无脏物、污垢。 3.保证炉灶、电蒸箱、排烟器的正常使用,外观整洁。 4.保证冰箱的正常使用,箱内所存物品应生熟分开,熟食应冷却后才能放入,所有物品应放在定置的食品盒内,并有标签,物品无物品不能重叠。并保持冰箱的外观整洁。 5.保证工作台清洁、无脏物、污垢。 6.保证调味车的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无污垢。

Xx食品有限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Xx食品有限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大工厂的卫生治理,采取措施排除可能引起的食品质量安全咨询题。 2、适用范畴 适用于工厂环境、生产环境及个人卫生。 3、职责 生产部负责卫生工作和治理。 4、工作程序 4.1企业使用的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用水卫生标准》,并加大水源爱护和治理,每年进行一次水质的全分析。 4.2厂房设计、布局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和相应的卫生规范,设有原辅料库房、成品仓库、前期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等,厂房面积与生产规划相适应,车间应为封闭式,有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墙面2米以上瓷砖墙裙,地面光洁有利于排水,还有无菌环境符合要求,屋顶灰幔平坦无积尘、不滴水。 4.3车间需设有与车间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位置和布局要合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无气味,门窗不得直截了当开向车间。 4.4加工车间的进口和车间内的适当位置,必须设有充足的、方便的不用手开关的温水或冷、热水洗手设施和供洗手用的清洗剂、消毒剂,洗手设施的下水管应能入排水管,废水不得外溢,车间进口处,必须有鞋靴消毒池,车间内的工器具,容器必须采纳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光洁,无凹坑,无剥落,无缝隙,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便于清洗,消毒。

4.5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食品的容器混用,废弃物容器应选用金属或其他不漏水的材料制成,并有明显的识不标志。 4.6设备、工器具、操作台用洗涤剂或消毒剂处理后,必须再用饮用水完全冲洗洁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食品。 4.7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4. 8进入加工车间前须对车间进行紫外灯消毒时刻操纵在20-30分钟,并对紫外灯使用时刻进行记录, 超过1000小时紫外灯必须更换 4.9从业人员必须持当年有效的健康证并定期参加本规定及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卫生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并配带口罩。工作服、工作帽、口罩须定期更换。 4. 10建立自身卫生治理组织,健全治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形进行登记,对生产车间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产品的实施检验,合格出厂。 4. 11食品标签须符合GB7718《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要求。 5、引用/有关文件 QP01-2005 《质量手册》 6、记录 QR029 《紫外灯消毒使用情形登记》 编制审批 1.0目的 对生产设备进行操纵,保证使用的设备的精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做好登记工作。高热、咳嗽、腹泻、皮肤性化脓人员不得从事岗位作业。 二、保持穿戴整洁,工作时间内穿白工作衣裤、戴白帽,进熟食间操作和开饭供应时要增戴白口罩。卤味间人员进卤味间工作除按上述规定穿戴外,进入卤味间应增穿反穿衣。 三、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执行“四不”规定。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在操作间和专用间吸烟。 四、出售食品前,操作人员的手必须在消毒液内进行消毒。 五、每年定期组织一次体验,合格者持健康证上岗作业。不适合食堂工作的人员。凡新进食堂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六、出售食品时,不准使用不洁餐具,严禁直接用手抓取食品。 第二篇:食品加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41、目的。加强对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的控制,以防止因人员因素对产品质量造成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御宝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人员。 3、内容: (1)从事生产人员在工作中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从事生产人员能够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 (3)从事生产人员不得将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不得留长指甲、蓄长胡须,工作时不得佩戴饰物和涂抹化妆品。(4)着装要求 (4.1)生产人员按照《人员出入车间管理制度》在专用更衣室内按更衣程序更换工作服。 (4.2)进入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帽子要将头发全部罩住,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破损。(4.3)生产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出车间。 (4.4)检查、参观、学习、检验等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车间须穿白大褂、戴卫生帽、穿鞋套。 (5)需要戴手套的人员应提前洗手。手套应保持清洁完好。 (6)生产人员上班前不许喝酒,不准吃带刺激气味的食物,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零食及做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7)生产人员在生产中必须保持手的卫生,在以下情况下要洗手: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以后;接触不干净器具后;捡拾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 4、每天工作前由车间领导对员工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予以纠正。 第三篇: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裱花蛋糕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作裱花蛋糕要在裱花蛋糕间内进行,裱花蛋糕间内必须有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二、炒、烧食品要勤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待用烧卤熟肉、点心必须存放在凉冻间(柜)。直接入口食品存放柜不能存放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私人用品。 四、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五、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六、食品需要造型时必须使用经消毒的工用具,食品容器应放入专用保洁柜内,不落地存放。

七、制作凉拌菜、烧卤熟肉、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备餐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备餐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分碟小菜、调味品应存放在专用柜内。 十、加工场所“三防”、更衣和排污设施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要求,废弃油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十一、运输成品要有专用带盖的运输车(箱),运输车(箱)要进行清洗、消毒,禁止露空运输。

食品工厂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健康、车间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的控制,建立健全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防止各因素对产品安全造成的危害杜绝卫生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人员的卫生工作。 三、职责: 生产车间各班组班长及各工段负责人应认真实行本条例,以确保生产车间符合卫生标准。 四、生产人员卫生守则 4.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发网和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以防头发进入产品中;口罩必须盖过口、鼻;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发网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然后按规程进行洗手、消毒。 4.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戒指、手镯、手表、耳环、项链等)带入车间。 4.4、在车间操作时,不准用手抓头发、用手擦鼻子、用口对产品咳嗽、打喷嚏等。 4.5、当手部受伤时必须包扎好后戴上一次性手套才能继续工作。 4.6、更衣室及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4.7、不可穿工作服离开车间,离开生产车间时必须换下工作服、水鞋后方可离开。 4.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6)洗手消毒程序: 清水洗手一涂抹洗手液一>双手交叉搓洗 T青洗指甲缝一清洗手腕一清水冲洗双手

烘干喷75%勺酒精消毒30秒过脚部消毒池,进行脚步消毒进入生产车间。 4.9、进出洗手间规定 工人从车间进入洗手间前需脱掉工作服,并放在规定的位置上,换上拖鞋方可进入洗手间,完后按 照进入车间的程序规定进入车间,每次进入车间必须严格遵守洗手消毒程序。 (1)脱下围裙和工作服—脱下水鞋—上拖鞋—上卫生间指定的拖鞋 (2)便后自觉冲水,保持卫生清洁。 (3)按照程序依次换回拖鞋、水鞋、工作服、按照洗手消毒程序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10、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生产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4.11、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4.12、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五、更衣室管理规定 5.1、更衣柜按照编号由每个员工专管专用,不准混用、借用、合用。 5.2、更衣室内卫生每天必须由专人打扫,保持清洁干爽。 5.3、员工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允许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和用硬物杂撬,应保持柜面整洁无损。 5.4、生产岗位员工进出车间时,更衣完毕后,应将个人衣物收好,口罩、发网必须扔进垃圾桶, 拖鞋、水鞋摆放指定的位置,更换的工作服若不需要,必须放进工作服回收处,仍继续使用的工作服更换后必须挂在衣架上,不得将乱扔乱放。 5.5、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娱乐、酗酒等。 5.6、员工应自觉维护更衣室卫生,不得晾晒衣物,严禁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食品。 5.7、更衣室内除清洁工具和更衣柜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5.8、员工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将与更衣无关的物品放入柜内,不得将衣物挂在柜门、柜顶上。 5.9、更衣柜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5.10、严禁在更衣柜和更衣室墙壁上钉钉子、衣钩等,否则被视为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5.11、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后勤处,以便修理,修理费用如自然损坏由后勤负责;如果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5.12、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2、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3、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烹调管理制度 4、餐具洗消管理制度 5、库房管理制度 6、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7、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8、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9、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知识培训制度 1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1、食物中毒的预防 12、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13、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4、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三、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四、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并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五、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立即维修,确保正常运转。 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三、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

餐饮店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店卫生管理制 度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大全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一)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敷设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墙裙;地面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佩戴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 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 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烹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不 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末 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 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奎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二)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 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 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 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 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 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 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 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 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 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 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 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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