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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制订本校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一、选修课程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选修课程建设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浙江省普高多样化发展选修课程建设试点学校,我校实施选修课程,将加快推进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逐步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促进办学的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

二、选修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机构

选修课程的组织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有效的组织网络。

(一)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校长,教学副校长,校学术指导委员会主任,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团委负责人

职责:制订选修课程建设规划,把握选修课程的发展方向,进行决策并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二)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

成员:教学副校长,校学术指导委员会主任,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团委负责人,特级教师,各教研组组长

职责:研究制订选修课程建设各方面配套政策,评审、认定新开发的选修课程,为选修课程的组织实施提供指导性意见,并负责选修课程实施的评价工作。

(三)宁波四中课程管理部

成员:教务处、教科室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各年级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并保障实施选修课程的开发、认定、开设以及过程管理,负责选课指导、学分认定和师资培训等工作。

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应该是选修课程开发、实施、管理与评价团队的成员。

三、选修课程的开发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四大类。知识拓展类中的必修拓展课程从原国家选修课程(IA、IB)的51个模块中选用,由本校教师进行校本化开发。大学初级课程、介绍最新成果的课程、应用性课程和引进的国际课程,将采用邀请高校、社会机构合作开发和学校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形式进用开发。

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以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开发为主,学校自主开发为辅。

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以学校自主开发为主,社会课程资源及二次开发为辅。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以学校自主开发为主,在现有社会实践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实践内容,拓展课程活动空间。

选修课程开发以发展学生个性为目标指向,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因此,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本校教师,当然,也应引进部分成熟的、适合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

选修课程开发意味着一种责任,即学校负有学生发展的责任,学校必须提供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课程。

选修课程开发意味着一种机会,教师在参与选修课程开发的实践和反思中,将逐步加强对学校的认同意识,提高归属感,形成课程意识,掌握课程技术,加快专业发展的进程。

选修课程开发的流程是:

1.教师申报,填写课程开发申报表,并附上课程纲要,课时安排及教学内容与进度计划。

2.校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评审,对课程的设计是否符合学校课程发展方向和课程可行性作出分析与判定,作出评估结论。

3.教师自主开发,编制课程讲义,经校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即可安排开课。

4.课程实施一轮及以上,证明课程适应学生发展需要,受到学生欢迎并效果显著的课程讲义,经修改、审查后由学校作为选修课程校本教材出版。

对引进课程的二次开发,操作程序如前。

四、选修课程的实施

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从2012级高一起,全面实施选修课程,三年选修课程总学分为48学分,(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24学分,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10学分,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8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6学分),每周选修课时为8-10课时。每一学年中,每类选修课程(社会实践类除外)可供选修的模块数不少于6个。

选修课程开设的流程是:

1.申报。学期末教师申报下学期拟开设选修课程名称,教研组长协调后填写本组所有课程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2.初审汇总。教务处会同课程管理部初审课程申报资料,汇总制作下学期拟开设选修课程目录,并确定各门课的课时、学分、人数限定、上课地点、任课教师等。

3.审核。校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下学期拟开设选修课程目录。

4.公布。教务处在开学之前3天,在校园网上公布选修课程目录及课程的详细介绍信息,供学生预选。

5.指导选课。开学后一周内,由年级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专门时间指导学生选课,学生填写统一的选课单,签名确认,上报教务处。

6.确认。教务处汇总选课单,符合开课条件的(规定开课人数应等于或多于20人),确认开课,并作出相关安排,编制课程选修学生名册,通知任课教师。

7.开课。一般应从每学期第2周起开出各类选修课程。

为确保选课、开课质量,必须建立高效的管理系统。有条件的话,要实现网上选课。

作为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建设省试点学校,兴趣特长选修课程将率先于2011学年第二学期在2011级高一年级开设,每周2课时,学生可以选修1门(36课时)或2门(每门18课时)的课程。

五、选修课程的评价

课程评价是课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选修课程评价包换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课程评价。

1.课程评价。包括课程目标与课程安排的评价、课程准备与投入评价、课程实施过程评价、课程实施效果评价等。

2.教师评价。结合课程评价与学生满意度测评,对教师选修课程数学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3.学生评价。将过程(选修课出勤情况、学习态度、作业情况、活动情况等)评价与结果(课程测试成绩、终结性作业任务完成情况等)评价相结合,并与学分认定直接挂勾。

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行“过程记录,按记录评价”的方式,由政教处、团委负责。

制订《宁波四中选修课程评价办法》,对选修课程的评价作出具体规定。

六、选修课程的交流与档案管理

教务处与课程管理部要建设选修课程数据库,数据库将留存所有选修课程的实施记录,包括课程信息、课程评价、教师评价与学生成绩记录。在校园网上开辟选修课程专栏,上传所有已开设选修课程的资源,让虽然没有选修某门课程但是同样感兴趣的学生,也可以同时分享,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率,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重视和加强与其他普高、职高、社会机构和大学课程资源的交流,适当引进国外课程,整体地提高选修课程的层次。

七、选修课程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选修课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学校将制订《宁波四中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学生选课、学分认定办法》、《宁波四中选修课程评价办法》、《宁波四中选修课程指导手册》、《宁波四中选修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方案》等。

2.加强教师培训,切实转变教育理念,增强课程意识,提高教师课程开发能力、执教能力。教师的课程开发与执教能力将列入教师考核指标。

3.加强选修课程资源建设,积极引导教师多渠道利用、开发课程资源。同时,要主动联系城区职高、社会机构及在甬大学,开好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和大学初级课程。

4.创新学校管理体制,建设好课程管理部,发挥其应有作用。

5.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要从选修课程自身特点出发,运用多种方式实施评价。

6.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根据深化课改的要求,要不断完备场地、设施、设备、资源等硬件,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和数据库建设。要在学校预算和内涵发展专项中安排选修课程建设专项经费,保证选修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确保用于支付外聘兼职教师授课金和鼓励、表彰在选修课程建设方面作出成绩的本校教师奖励金的资金需要。

八、推进选修课程建设工作步骤

1.9月,成立选修课程建设领导小组、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举行相关会议,制订工作计划。

2.10月,组织教师学习省教育厅有关深化普高课改的文件。在校内进行调研。

3.11月-12日上旬,制发选修课程建设的5个文件。

4.12月中旬——2012年1月,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开发申报、评审、自主开发。

5.2012年2月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高一年级、每周2课时)。

6.2012年3月—7月各类选修课程开发申报、评审、自主开发。

7.2012年8月审定第一批开设的选修课程,确定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开设计划。

8.2012年9月在2012级高一实施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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