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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经销商管理办法

代理经销商管理办法
代理经销商管理办法

众通(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众通(北京)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经销(代理)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公司先进技术与产品迅速占领市场,在一定市场实行代理经销商制度。

定义:

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代理商或厂家在销售额、产品价格、广告等方面有特别约定。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予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分为全球代理、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区域代理、品牌代理、独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条件越有代理费用、代理保证金、代理的销售指标等。代理商是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第二条经销商(代理)商的选择、评估由营销中心负责,公司层面审

批通过。市场营销中心负责总体协调及业务指导。

第三条公司选择的经销(代理)商是合法注册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即对于满足公司(指本公司,下同)需求、认可公司经营理念、技术与产品、能确保完成一定销售额且自愿申请经销(代理)公司技术与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经考查合格后,可成为公司正式的经销(代理)商。

第四条授权经销(代理)商的代理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五条本办法呈请董事长核准公布后施行。

第二章经销(代理)商的确定

第六条凡需要代理经销的项目,由营销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在确定经销代理项目和区域之后,营销中心制定代理经销方案,并在指定区域选择合适的、自愿申请加盟的经销(代理)商。

第八条对于初选具备代理经销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营销中心指派专人与其进行技术交流,了解该单位经营状况,考察其是否具备代理经销的能力。

第九条根据区域的情况,市场营销部负责收集拟定经销商的资质材料,并组织专题会议审议、确定合格的经销(代理)商。

经销(代理)商需要提供的主要资质材料是:①企业简介;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当地工商部门认证盖章);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⑤企业税务登记(副本);⑥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⑦企业在油田市场准入证;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⑨企业的其它荣誉、信誉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已确定的经销(代理)商,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经销合同或

代理合同(协议),明确代理项目、区域、时间、年度销售额、工作要求等。

第十一条营销中心负责制作、颁发经销(代理)商标牌、授权书,将经销(代理)商纳入规范管理。

第三章经销(代理)商的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根据经销合同或代理合同(协议)在指定的区域销售公司的技术与产品,按时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第十三条在公司指导下,积极宣传、推广公司的技术与产品,根据需求支持和配合公司在代理区域的营销活动。

第十四条详细收集公司产品应用的技术资料,调查客户的满意度,跟踪产品的使用情况,做好售后服务和处理客户投诉等问题。

第十五条及时向营销中心提供市场、客户、竞争对手等方面的信息,跟踪市场新技术的发展趋势。

第十六条在指定的区域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专利技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七条严守商业、技术秘密。

第四章经销(代理)商的管理与服务

第十八条营销中心的主要职责:

①根据营销规划,指导经销(代理)商开展营销活动,负责组织在代理油田的技术交流;

②负责经销(代理)商的日常管理;

③负责维护代理油田的客户关系和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经销(代理)商提出的技术、营销等问题。

④组织对经销(代理)商资格审核的专题会议;

⑤建立《经销(代理)商管理台账》和经销(代理)商档案资料,;

⑥通过与经销(代理)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收集市场、客户信息,及时掌握其市场营销动态;

⑦及时向经销(代理)商提供营销宣传支持和有关技术与产品的相关资料;

⑧负责经销(代理)商的业务培训;

⑨定期审核经销(代理)商的销售业绩;

⑩组织对经销(代理)商的年度审查工作。

第二十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

公司生产运行中心、一体化管理中心、财务计划中心、采购物流中心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经销商的资格审核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职责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第五章经销商的审查

第二十一条经销(代理)商代理期满前一个月,必须提供继续代理或终止代理的书面申请,由营销中心组织专题会议审议,最后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营销中心根据《经销(代理)商年审表》对需继续代理的,续签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

第二十三条对不能履行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义务、完不成销售额或有其他问题的经销(代理)商,要及时终止与其签订的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并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销(代理)商,同时回收经销(代理)

商标牌和授权书。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在签订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的区域,经销(代理)商无权阻止或干扰公司正常的营销活动。

第二十五条对认真履行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超额完成销售指标的经销(代理)商,根据《经销(代理)商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经销(代理)商在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有效期内不得生产或代理与公司类似的技术与产品。违者,一经查实除立即取消经销(代理)商资格外,公司还将追究其侵权行为。

第二十七条对与经销(代理)商需要特殊约定的事宜,可在经销或代理合同(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营销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代理经销商年审表》

2、《代理经销商推荐审批表》

代理经销商年审表

注:①本表由代理经销商填写,相关责任单位初审。

②代理销售指标考核按公司《代理经销合同》执行。

代理经销商推荐审批表

注:①本表由公司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填写。

②拟定代理经销商需要提供的资质,按公司《代理经销商管理办法》执行。

经销商资格认证办法

一、经销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

2、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良好的客户资源,有相关行业关系及客户资源者优先.

3、合法经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

4、承诺遵守和维护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市场政策及技术、商业保密规定,接受本公司的市场管理和项目管理。

二、经销商产生程序

1、考察。

本公司按照经销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商家进行考察,包括审查资信材料,调查其市场能力和客户资源,实地考察该商家的经营状况等。

2、填报申请材料。

经公司考察,对符合经销商基本条件的商家,通知其领取并填写《经销商认证申请表》,并要求其提供①企业简介;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当地工商部门认证盖章);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企业税务登记(副本);⑥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⑦企业在油田市场准入证;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⑨企业的其它荣誉、信誉证明材料。

3、审查。

公司收到《经销商认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根据其所在区域的市场容量、市场占有率、申请经销商企业的实力状况和当地已有经销商的数量等

因素,选择合适的经销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经销商条件但有一定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的商家,对其在产品销售中所起的作用可按代理商或中介人对待。如其代理或中介的项目销售成功,则按公司相关规定享受该项目中介费用。

4、审批和授权。

公司在收到《经销商认证申请表》后予以审核,如审核通过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授权。

5、办理授权发证手续。

公司将审批授权结果通知申请企业。如授权通过,该申请企业须在一周内与本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即成为本公司产品的正式经销商,并将获得本公司颁发的《特约经销商》证明。

附:

《经销商认证申请表》

主题词:经销商(代理)管理办法

抄送:公司领导。

发:一级部门,办事处,存档(1)。(共印10份)营销中心承办 2013年3月18日印发

某公司销售管理办法

2012销售管理思路 一、部门及人员安排 销售主管 1名 岗位职责:带领、培训团队,完成各个区域指定的销售任务,监督指导销售流程。 销售内勤 1名 岗位职责:负责销售部业绩统计、提成核算等一切内务工作。 内贸员共9名 岗位职责: 1、在自己区域范围内,通过网络、走访等各种方式整理目标客户,通过筛选过滤,形成潜在客户清单; 2、对潜在客户进行跟踪、拜访,形成自己的机会客户表,并列出A、B、C类客户; 3、对A、B类客户重点跟进,了解客户需求,促成订单; 4、商务谈判、完成合同的签订、货款回收以及客户关系维护。 5、监督服务品质与产品质量,随时与上级主管沟通; 业务员若干 1、把全国分为五个销售区域。 二、销售区域、产品销售范畴、客户回款性质:

1、区域划分、人员配置和销售任务定额如下: 销售任务定额按照每个区域人数到达情况,按照以下比例执行: 1区为:1个人为总销售额的40%,两人为75%,3人为100%, 2区为:1个人为总销售额的60%,两人为100%, 3区4区为:1个人100%。 5区一人为总销售额的60%,两人为100%。 备注:付款方要求本公司直发到客户端(别的区域),业绩界定为付款方区域。 2、销售范畴: 3、回款核算分类:

三、培训计划 一、培训期:15天 二、测试内容: 1 三、测试办法: 1、笔试; 2、上机测试word和excell; 3、电话模拟销售; 4、拜访客户模拟销售。 四、工资办法 (一)工资结构:固定部分+浮动部分 工资办法A 固定部分 = 基本工资+满勤奖+绩效工资 浮动部分 = 单笔交易回款提成+总回款提成

代理商合作管理办法

代理商合作管理办法 如何管理代理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表面工作,而是一个长期规范的行为。”有先营销管理”和“后营销管理。 具体可分以下几点: 1、帮助代理商与工厂搭建一个顺畅的沟通渠道。渠道业务员说穿了,就是一个后勤服务员,是代理商与工厂之间沟通的桥梁,如果这个桥梁断了或者阻塞了,那就在代理商与工厂之间必然产生误会和矛盾,或是信息传达的不顺畅。业务员要及时详细准确的将工厂的政策、发展情况、内部管理等向代理商传达,也要将代理商的心理动态、当地的市场状态、销售情况向公司汇报,以便双方准确的了解,做出及时的调整或指定销售政策。 2、帮助代理商分析市场状况和制定销售计划。市场不等人,一分一秒都在变化中,现在的销售市场如同战场,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因此,针对每一个代理商当地的市场状况,我们必须协同代理商一起摸清对手的情况和销售政策,然后找出对策。要帮助代理商制定出一个详细有效的销售计划,制定出差异化销售的策略,扩大销量。 3、帮助有理念的代理商培训、培养管理团队。代理商的公司发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要帮助代理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我们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传授给代理商,帮助他们建立一支

售后服务团队和销售团队。很多代理商都是需要培训的,只有通过不断给他们的培训,才能让他们始终跟随企业的发展脚步,伴随我们一起成长,维护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 4、帮助代理商策划通路品牌。通路就是将产品从制造者转移到消费者的过程,而参与这个交易过程的所有厂商即构成了所谓的通路。也称之为“营销通路”或“配销通路”,这个名词在国际化营销中尤为常用。代理商也是通路商的一种形式,所谓通路品牌就是指代理商在产品营销过程中树立的品牌;而品牌通路,就是指制造商为树立企业品牌而采取的种种方式和途径。代理商都希望自己代理的产品是名牌,有品牌,但是可能现实并不是如此。假如我们的产品没有很好的品牌,那么对于代理商的销售必然会产生难度。其实,工厂的品牌通路和代理商的通路品牌是相辅相成的,制造商的品牌通路也离不开代理商的当地资源,如果代理商能够善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也能让制造商的产品在当地树立品牌形象。这就是为何有的产品在某个城市卖的非常好,非常有名气,而别处却不行。因此,有的代理商很骄傲的说,我做任何产品,都可以做出品牌来,而不是借助制造商的品牌。比如帮助客户策划路演,就是客户推介会,直邮广告,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或专业文刊上发表文章,路牌广告、口碑相传、品牌沟通、善用公关危机等等都是树立通路品牌的有效途径。 5、帮助代理商建立货款管理制度。这主要是要培养他们养成一种重合同的品德,和付款的良好习惯。签订合同,回收货款是我们每天都发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三、抓好中介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中介机构、设计单位、评估单位的具体名称、聘用程序、费用确定、具体金额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按时向集团公司上报。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的聘用和管理。要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单项总结。完成时间:11月20日。 企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为规范襄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拍卖和基建工程造价审核等行为,现将《襄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襄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二0一0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聘用机构办法通知 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40份 襄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聘用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襄樊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拍卖和基建工程造价审核等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拍卖和基建工程造价审核等行为,是指市国资委和企业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组织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拍卖和基建工程造价审核等活动。 第三条选聘中介机构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坚持制度化、程序化和市场化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资委负责统一管理聘用中介机构事宜。市国资委成立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选聘工作。 第五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拍卖等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中介机构的选聘条件及备选库的建立 第六条市国资委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 第七条中介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开发商分销来访渠道管理制度

开发商分销渠道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营销任务,现针对渠道方面规范相关制度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竞品截流管理 1、截流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2、人员分布: 3、操作流程及目标 目标:每人每两天须带访有效客户1组。 操作流程: ①、行销人员带访到案场,须经过销售人员确认是否为有效客户,判定有效客户标准为: A、近期有购房意图; B、对接受本项目户型/价格/面积; C、销售人员接待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 D、未在我司客户系统中有该客户资料者。 ②、当销售人员判定为有效客户后,行销人员自行填写《客户登记表》,该表做为最终结算依据。 行销人员带访到案场 ↓ 销售人员判定该客户有效性 ↓ 若该客户为有效,由行销人员填写《客户登记表》,须由我司签字 确认(销售人员/渠道助理/销售经理)。 ↓ 行销公司自行保管已签字确认的《客户登记 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监督及处罚细则 ①、若行销人员连续带访量不符合我司要求,则按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处罚; ②、由**不定期抽查各点位行销人员出勤情况,除在行销群里报备以外,若发现

空岗情况,首次扣除30元并警告,第二次扣除当天工资。 ③、行销公司应保证客户质量,不得以假冒客户进行充数,若有违返,则对行销公司执行200罚款/次,行销人员直接开除。 5、每周一、五下午二点行销售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与甲方开会,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当周工作情况包括本周实际带方有效客户数量及成交情况等。 二、外销管理 操作流程: 1、外销人员带访到案场,由A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审客标准参考行销有效客户标准执行,若该客户为有效客户,由外销人员自行填写《外销带访客户确认表》,置业顾问确认签字,并及时由何思柳或吴勇刚最终确认签字,该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外销客户质量由行销公司提前进行内部把控,置业顾问接待完毕后,一旦查实外销客户为水客户、假客户或恶意串通骗取外销费用行为,视情况对行销公司执行100-200元/组罚款。 3、外销人员成交将按100元/组执行。 4、甲方可根据外销实际情况随时做出相关调整。 外销人员带访到案场 ↓ 销售人员判定该客户有效性 ↓ 若该客户为有效,由外销人员填写《外销带访客户确认表》,须由我司

某公司营销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营销人员考核办法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励销售人员工作士气,鼓励先进,从而提高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考核,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考核办法 2.1.考核时机 每月5日前提出 2.2.考核方式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 2.3.考核权责 2.4.考核方法 2.4.1.考核部门 1)计算权数表: 2)总经理

收款额目标达成率=当月实收款/当月计划目标收款额*100% 营业额目标达成率=当月实际营业额/当月计划额*100% 收款率=1-{(当月营业额-当月收款额)/当月营业额} 收款率低于60%,营业额目标达成率得分不得超过最高权数。 3)部门考核奖金系数: 2.4.2.个人考核 一、主管之考核计算 1)计算权数表: 2)权数说明: 1、工作态度 A、积极性------8分 凡事主动,做事积极,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B、协调性------6分 为了部门的绩效所做之内部沟通、外部沟通。 C、忠诚度------6分 凡事能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并忠于职守。 2、职务能力 A、计划能力------8分 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专案计划之能力。 B、执行能力------6分 各项计划之招待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之能力。

C、开发能力------6分 对新产品新服务之开发能力。 二、业务人员之考核 1)计算权数表 2)计算公式 实收款目标达成率=当月实收额/当月计划目标营业额*100% 3)权数说明: 1、工作态度20分 A、积极性------8分 凡事主动,做事积极,尽量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B、协调性------6分 为了绩效更好所做之互相支援、互相帮助。 C、忠诚度------6分 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并忠于职守。 2、职务能力10分 A、计划能力-----4分 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各项专案计划之能力。 B、执行能力------3分 各项计划之执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之能力。 C、工作品质------3分 各种资料、各项作业之品质。 4)个人考核奖金系数:

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古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凡在古县辖区内从事测绘、储量核实、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地质灾害监测等工作的中介机构,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条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从事国土资源服务的中介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中介机构在实施项目前,需经县国土资源局认定资质并登记备案,未经备案;不准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其工作成果资料不予审查报批。 第四条中介机构报送资质认定申请资料包括: 1、法人资质证书或法人委托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中介机构营业执照 4、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验原件存复印件 第五条县局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有超越资质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2、是否有以其他资质单位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3、是否有涂改、转让、转借资质的行为 4、是否有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 5、中介机构单位信用情况 第六条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以中介机构名义与服务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到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项目备案。 第七条中介机构应当在认定的资质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在进行执业活动时,由县局相关股室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第八条中介机构在进行有偿服务时,应为县国土资源局无偿培训技术人员,并及时提供数据资料。 第九条采矿权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发现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违法执业,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条建立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如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揽活转包、质量低下、效率滞后等行为,其今后将不得在本辖区内开展任何业务,同时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本规定从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招聘渠道管理办法

招聘渠道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聘渠道管理的内容 (3) 第三章招聘渠道管理与评估 (4) 第四章外部招聘渠道操作规范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网站招聘权限管理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费用管理. (6) 第七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招聘渠道管理,以最佳效果招聘到合适的人才,树立集团及各下属分公司良好对外招聘形象,保障集团公司招聘系统数据的安全,规范招聘 系统的权限管理工作,使正常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为基于各招聘渠道流程下的权限管理制度,即利用各招聘管理平台,建立公司统一的权限管理标准;规范基于招聘网站管理系统下的岗位权限变更 及人员权限变更方式。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包括岗位权限新增、变更管理;系统用户ID的增加、终止。对用户基于权限申请的限制,避免系统未经授权的访问。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 第二章招聘渠道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渠道管理原则 (一)、归口管理原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是集团各部门及各下属分公司招聘渠道管理与开发统一平台,各部门、各下属分公司不独立招聘渠道管理工作。 (二)、统一组织。各下属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负责协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招聘渠道的管理工作,不自行管理招聘渠道。 第六条招聘渠道管理权限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招聘渠道的寻找、对开发的招聘渠道进行评估确定各类招聘渠道适用的范围对整个招聘渠道所产生的招聘效果进行评估。 (二)、集团各下属分公司可根据各分公司具体的招聘情况开拓当地的招聘渠道,并对招聘渠道进行维护及管理,并协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各渠道招聘及内部推荐,保证招聘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七条招聘渠道的类型及适用范围 (一)、集团招聘渠道分为 1、外部招聘:招聘会、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猎头公司、中介机构、张贴广告、办公地招聘海报等。 2、内部招聘:员工推荐。 (二)网络招聘权限管理

某公司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办法

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档案存档范围 1.1合同 (1)以公司资质签订的购销、工程合同复印件、合同审批单复印件 (2)经销商协议复印件 (3)广告、宣传制作、媒体制作合同复印件; (4)其他合同。 注:以上合同的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存档 1.2客户资料档案 针对每个客户都须按照附件1到附件4的规定进行记录归档,形成《_________客户档案》: 附件1 客户基本情况表 2 关键人物的个人情况资料 3 关键人物关系图 4 购买决策中关键人物角色作用表 1.3项目销售记录档案 为了使项目销售全过程可查、可追溯,将项目销售中的文件进行归档,形成《_________项目销售记录档案》: (1)项目销售重要事件记录表,见附件5 (2)向客户报送的技术方案、价格表 (3)与客户之间的正式往来信函 (4)立项书、会议记录 (5)其他重要的文件资料 1.4内部管理档案 (1)市场营销部内部管理档案:各项管理制度、通知; (2)周、月、季度、年度工作报告、统计表等;

(3)会议记录。 1.5内部往来文件 (1)发往各部门间的日常函件; (2)收到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 1.6 公司对外宣传资料 (1)纸质宣传品; (2)多媒体宣传资料:PPT、宣传视频等; (3)各类宣传活动的录像及照片。 (4)资质及检测报告 第二条归档及保管要求 2.1严格按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2.2档案资料分类应清晰、全面; 2.3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入档; 2.4档案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资料盒; 2.5应建立清晰、明了的检索工具便于检索。 2.8项目销售记录档案必须做到每周整理,及时更新。 2.9设立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日常管理,相关人员需及时、主动向档案管理员报送材料。 第三条档案的借阅 合同、客户资料档案、项目销售记录档案属于公司核心机密,需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以上档案的借阅应有严格的借阅制度,必须经市场营销部部长同意后借阅。 第四条档案的保管 4.1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份数、张数、规格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入档; 4.2各类档案材料,应按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编目、立卷,放入档案盒或档案夹内上柜保管; 4.3档案存放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排柜方式要省时、醒目、便于查找;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代理政策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报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件、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 (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 (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服务等机构。 第四条中介机构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书; (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中规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实施执业资格认证,取得相关市场准入资格的,按规定办理; (三)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四)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第五条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实施的中介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机构为有关当事人服务。 第六条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 (一)对咨询、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收费等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对评估、代理、认证、招标服务收费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服务条件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渠道管理规定

渠道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渠 道 管 理 制 度 一、部门职责 渠道部,隶属宁夏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下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圈层资源的建立和维护、拓客渠道的搭建和管理职责,工作目的是通过增加客户数量从而服务于项目产品销售。主要对接部门有销售部(客户导入)、策划部(后勤支持)、外联部(社会关系协助)、客服部(数据管理)。 二、渠道组织架构 渠道组织架构分为渠道经理(1人)—渠道主管(2人)—渠道专员(若干),拓客专员(下属拓客若干),CALL客专员(下属CALL客若干),企拓专员(若干)。

三、岗位职责 1、渠道部经理(含主持工作副经理) 负责主持部门整体运作,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完成营销部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及任务: (1)负责团队组建、培训、梯队建设等本体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2)负责根据项目营销节点编制各阶段渠道工作计划,上报领导执行; (3)负责开展市场调研,依据市场反馈阶段性调整渠道工作内容; (4)根据营销部绩效考核制度,负责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及考核评定,及时向上级反馈考核结果,同时对员工的奖励、处罚、升职、劝退等作出建议; (5)负责与营销部各模块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建立渠道部对接协作的工作标准; (6)负责与银行、政府、外部拓展资源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促进项目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7)负责项目企业渠道资源库、拓客外聘团队资源库的建立;(8)负责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同时根据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费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渠道主管

(1)负责协助渠道经理执行本体团队的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业务工作的开展; (3)负责分管模块工作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4)负责分管模块外聘团队的业务外联、合同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分管模块渠道专员客户资源管理、业绩追踪管理工作。 3、CALL客专员(call客组长) (1)负责外聘话务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2)负责call客周、日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每日数据的统计并汇总至模块主管; (3)负责与策划部门的对接,及时补充call客资源并向其反馈结果分析; (4)负责个人意向客户的约访,做到与案场销售的有效对接,促成成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渠道专员(带访组长) (1)负责外聘兼职团队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2)负责竞品拦截周、日计划的制定和上报,负责每日数据的统计 并汇总至模块主管; (3)负责竞品的每周调研并形成报告上报模块主管及策划专人;

XX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 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考勤管理细则》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 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因公外出期间无法按时赶回公司者,下班时间允许不回 公司打卡。 2.1.2每天必须及时向副总经理汇报整天的行程安排及计划,违反此规定者按公司《考勤管理细 则》以早退行为进行处罚。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 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 )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 )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酗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 )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使中介费用的使用效能最优,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信息披露、资产重组、审计等业务所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公关公司等机构。上海、香港两地的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因属公司必须的固定的业务机构,且发生的费用是固定的,其管理不适用此办法。 三.职责 1.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中介机构的统一管理,并具体负责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公关公司等机构管理。 2.财务部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具体管理。 四.管理程序 ㈠中介机构的确定 1.因业务需要需聘请中介机构的,由业务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公司领导同意聘请中介机构的,由业务主管初步选定几家备选机构,查看相关资质、业务能力、业务范围等资料,若是以前合作过的单位,应参考前次工作业绩评价情况,必要时可请相关业务单位配合审查,审查合格后选择一到两家候选单位进行洽谈。业务主管应就业务范围、业务开展方式、费用额度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与初选单位

协商、谈判,并形成初步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合作的中介机构。如被领导否决,应重新履行选择、审批程序。 ㈡合同的签定 1.中介机构一经确定,业务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及相关保密协议。 2.合同或协议条款应包括且不局限于业务范围、业务开展方式、费用额度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必要时可请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3.合同初稿经公司主管领导审议后,即可签订正式合同。 4.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中介机构,一份留公司存档备查。(留公司董秘处?) ㈢合同的履行 1.业务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监督和督促中介机构按合同要求的时限、范围、方式开展业务,为公司提供所需的服务。 2.费用的支付 ①中介费用的支付数额、支付方式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同时费用支付需纳入单位月度支付计划,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②中介费用的支付时间、数额一旦确定下来,财务部必须优先安排支付。支付确有困难的,需说明原因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延缓支付。 ③董秘处应建立健全中介费用台帐,详细登记中介机构名称、支

10-5中介渠道管理办法

运字10第05 号 日期:2010年3月19 日 主题:中介渠道管理办法 中介渠道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酒店与中介渠道的规范化合作,提高酒店的经营业绩,特此制定此管理办法,要求各城区及酒店严格执行。 一、中介渠道合作数量及资质要求: 1、全国性规模:不超过10家左右,需具备全国性的合作规模,排名在行业前列(含线上、线下中介渠道)。 2、地方性规模:3—5家左右,且必须在地方上排名为前列,才予以合作。 3、总计不超过15家(含线上、线下渠道)。 二、中介渠道售卖价及咨询费/服务费(佣金)结算要求: 1、中介售卖价:酒店线上、线下中介渠道的售卖价必须=CRS官网的非会员售价。 注:若酒店发生同类房型的价格倒挂,一律视违规处理。 2、咨询费/服务费(佣金):新签或续签中介渠道时,咨询费/服务费(佣金)比例≤中介渠道售卖价 的17.5%。 3、咨询费/服务费结算: 1)公司统一签订:酒店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咨询费/服务费的结算。 2)酒店自行签订(指导性建议):按照每笔订单产生房价的17.5%,精确到分(不进行四舍五入),再以天 数计算,进行咨询费/服务费(佣金)的结算。 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合作中介的结算方式,协商确定。 4、发票及合同:自2010年1月开始,合作的所有中介渠道,发票项目名称及合同中,涉及“佣金”字 样的,都需修改为“咨询费”或“服务费”。 5、所有酒店均不允许与线上、线下中介渠道私自设定阶梯返佣,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提高佣金比例。 三、中介渠道销售房型及保留房数量要求: 1、销售房型:凡与酒店合作的中介渠道销售的房型种类≤CRS官网销售的房型种类。 1)销售房型的变更:按照“基础保留房”+“变动保留房”的形式进行修改。(见附表一:房型变更流程 及《渠道房型变更表》) 2、保留房数: 1)公司统一签订:酒店销售的保留房数量,由公司统一确定,酒店严格执行。 2)酒店自行签订:由酒店自行与中介渠道商议保留房数量,但每个中介渠道,总计不超过3间保留房。酒店提供给中介渠道的可用房数量,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每日流量,自行调节。 四、中介渠道促销原则: 中介渠道促销分两种方式:房价促销(中介渠道售卖价促销)及其他类促销(赠/含早或赠送小礼品等)。1、房价促销:正常售价为门市价的95折。 1

某公司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某公司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优化业务品质,提高竞争 力,促进分公司业务发展,加强分公司销售费用的预算管理, 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将依据总公司年度预算适时调整。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销售费用管理是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以销售渠道、产品 品质为制定基础,达到公司销售成本清晰,业务结构优化的经 营目标。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销售费用费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和手续费 三部分,固定费用与销售人力相匹配原则,变动费用与业务品 质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手续费与中介渠道相匹配原则。 第三章业务分类 第五条按照渠道分类 1 以业务来源为确定渠道类型的依据,根据不同业务渠道其经营成本不同为原则,确定销售费用的支出标准和比例。 第六条按照产品品质分类 根据不同产品的赔付率、赔付稳定性、市场竞争及营销成本、业务复杂性及风险管控难易程度等统计数据分析结果。

第四章销售费用项目 第七条销售费用按照实际需求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手续费 三部分,其费用项目包括: 一、固定费用包括销售系列员工的基本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补助费 用; 二、变动费用包括销售系列员工绩效、展业费用、业绩达成奖、激 励费用、年终奖及培训费; 三、手续费包括中介业务中所发生手续费支出,包含专(兼)业代 理渠道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第五章销售费用核定和使用 第八条销售费用由总公司根据当年的总体经营预算进行核定,具 体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第九条固定费用的核定及使用 一、固定费用的核定 2 固定费用的核定与分公司销售系列人力相匹配原则,年度分公司固定费用的核定由总公司根据分公司的销售人力标准制定相应的总体比例参照标准,分公司在总体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和经总公司审批同意的销售薪酬方案确定具体比例。 二、固定费用的使用 (一) 基本工资及福利分公司在核定的固定费用范围内,年初根 据年度保费计划、销售人力编制、市场薪资水平制定销售固定 薪酬方案,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乐富支付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 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 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 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 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

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 1.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 2.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 3.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 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第九条一般渠道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晋升为优质渠道:1.从签约之日起总活跃终端数不低于300台;(活跃终端数指该终端每月交易额不低于5万元)2.在一般渠道经营期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新增活跃终端数不低于40台。 第十条优质渠道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晋升为钻石渠道:1.从晋升为优质渠道之日起计,新增活跃终端数累计不低于1000台;2.在优质渠道经营期间,连续三个月每月平均新增活跃终端数不低于100台。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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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标 签】市场中介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文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 【发文日期】2008-01-30 【实施时间】2008-01-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刘赐贵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中介管理,规范市场中介执业行为,维护市场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和涉及中介管理活动有关的组织和

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按规定的规则和程序为委托人提供经济鉴证、咨询、培训、经纪以及其他有偿中介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 (一)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机构; (二)资产、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等评估机构; (三)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机构; (四)测绘、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机构; (五)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机构; (六)职业、人才、婚姻、教育等介绍机构; (七)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招投标、拆迁、政府采购、拍卖、因私出入境、经纪等代理机构; (八)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将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中介机构的发展政策,优化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 第六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业务管理,依法对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中介执业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工商、税务、财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经营活动的监督。 市人民政府建立中介管理协调制度,确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市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违法执业的,有权向有监管职责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机构(以下统称行政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公司销售管理办法文件

、 公司销售治理手册 【业务治理】

前言 销售治理手册是公司销售治理的差不多准则和行为底线,是公司总体治理制度的一部分,明确了销售治理者、置业顾问(统称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为销售人员提供工作平台,不管是否有销售业绩产生,公司均应该为销售人员发放差不多工资、提供差不多生活条件,与之相对应的是销售治理者、置业顾问进入本公司工作,必须承担本治理手册规定的责任,必须按治理手册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违犯本《销售治理手册》就必须同意本手册规定的处罚;严格执行本《销售治理手册》就有机会按本手册规定获得晋升和奖励。 要求各项目的销售治理者和置业顾问认真阅读,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执行。 本手册是在公司2015年制定的《销售治理手册》基础上修改,于2015年5月17日修改完毕,2015年5月18公司办公会议通过,

2015年6月1日起工资及佣金发放标准等在新进驻项目案场试点,试行后在公司所有项目案场全面执行,关于治理方面的问题,一律按本手册执行。 公司 2015年5月18日 目录: 第一章:来电及来访流程治理 壹:来电流程 贰:来访流程 第二章:客户成交及流程治理 壹:成交流程 贰:流程治理 第三章:客户确认制度治理 壹:轮序制度 贰:成交认定

叁:客户认定 第四章:客户分析与跟踪治理壹:客户登记 贰:客户分析 叁:客户跟踪 第五章:营销数据库治理壹:信息治理 贰:销售报表 叁:档案治理 第六章:营销例会治理 壹:早例会 贰:晚例会 叁:周例会 肆:月例会 伍:项目活动推广例会

第一章:来电及来访流程治理壹:来电流程 一、来电接听流程示意

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 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渠道代理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此管理规范遵循“业务合规、市场有序、长期共赢”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关收单外包服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条第二条渠道代理商是指经公司全面认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专业能力,并按照银联商户管理规范受托从事商户拓展、培训与回访、终端投入、维护与巡检以及耗材配送等非收单核心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任何渠道代理商不得承担或变相实质承担以下收单核心业务: 1.特约商户审批和签约; 2.特约商户档案和信息管理,含特约商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3.收单交易处理,含收单交易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为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交易进行资金结算; 5.收单业务差错和争议处理; 6.收单交易监测、风险控管和处理,含收单交易监测系统和相关风险控管系统的 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渠道代理商严禁从事以下业务: 1.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及其管理; 2.向其他机构转让、转包业务; 3.存储银行卡账户信息; 4.自主设置交易路由; 5.自行编制、篡改、仿冒或重组交易报文。

第五条以下商户管理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以包代管: 6.商户签约前的实地考察、装机实地考察; 7.装机后的电话回访、日常定期商户回访和巡检; 8.风险案例调查及调单作业。 第三章分级及考核 第六条根据渠道代理商的实际业绩,按一般渠道、优质渠道、钻石渠道三级对渠道代理商进行分级及相应考核。 第七条第七条所有渠道均从一般渠道开始,根据其综合业绩考核可逐步晋升为优质渠道或钻石渠道。所有渠道晋升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理期间无风险事故发生。 第八条渠道根据不同级别拓展不同的商户类型。一般渠道只能拓展一般类,高收益类商户;优质渠道拓展以一般类、高收益类作为主要商户拓展类型。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钻石渠道可以拓展:高收益类、一般类、超市类、航空机票类.房产类. 其他类型优质商户可通过销售经理提交需求视情况而定(优质大商户、资金归集行业客户、整体批发市场) 第八条代理合作商必须按照双方协商根据不同区域指定一定的销售任务量,符合要求的才能参与分润: 1.省市级代理每月装机数量不能低于20台/月;特殊区域代理考核数量具体商 定,三个月做一个考核周期。 2.代理商对自己拓展的商户没有做到一定的售后服务(调单、机器维护、机器使 用培训、小票收取等)取消分润。 第四章区域政策 第九条区域拓展申请 1. 所有渠道代理商均可申请单区域或多区域的代理业务。 2. 如申请单区域的,只能以公司注册地所在城市作为业务拓展区域,不得跨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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