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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监理规划修改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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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监理规划修改修订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目标

四、监理机构的组织形成及构成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监理工作内容:

七、监理工作程序

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九、监理工作制度

十、监理设施

十一、旁站监理方案

十二、监理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核

粮食应急设施建设

监理规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3.有关本工程设计规范、规程及质量验评标准

4.本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5.本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6.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述:

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粮食应急设施建设项目,共5个单体工程,分别建于长丰县吴山镇四墩村、埠里集镇、杜集乡隆兴村和陈岗村。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长丰县金谷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筹建的粮食应急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643m2,其中:埠里粮站粮食1#仓库为2981.16 m2、埠里粮站粮食2#仓库为2672.71 m2、隆兴粮站粮食仓库为2378.71 m2、陈岗粮站粮食仓库为2525.71 m2、四墩粮站粮食仓库为2084.71 m2。该工程为排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地上1层。建筑物高度为10.12m,储粮高度为平堆7.5M。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一)、防水

本工程屋面、地面、内墙面及顶棚防水均采用卷材防水,防水等级为一级。

(二)、墙体

±0.00以下墙体:采用490厚MU10煤矸石烧结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

±0.00以上墙体:采用490厚MU10煤矸石烧结实心砖,M7.5混合砂浆砌筑。

(三)砼结构:

本工程的基础为条形基础,结构类型为排架结构。

1.基础、柱、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0.00以下为C30,屋面板为C40。

2.基础垫层采用100厚C15素混凝土,每边比基础均宽出100mm。

3.钢筋强度等级: HPB300、HRB400

3.1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的粮食应急设施建设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并负责整理、提供整个项目的全部工程监理资料。监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如下: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表格、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管理系统;

3、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施工图纸,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按照国家监理规范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顺利地进行监理。

3.2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审定承包人的开工报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要求详见GB/T50326-2001)。

4、审核签署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支付证书。

5、审查和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

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自检报告或质量事故报告。

7、调解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争议、处理审批索赔和工程延期。

8、审核签认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

10、复核、审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认原始凭证。

11、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2、按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13、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情况在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人员指出,必要时向承包人指出。

14、监理工作要求的设计、承包人、业主和监理人各方往来的信息、资料管理。

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管理。

16、承包人和业主之间有关工程施工的工作协调。

17、根据业主要求负责提交监理月报和工程竣工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3.3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维护业主权益,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满足设计和业主要求,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优良标准。

(1)工期控制目标:从《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日期起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日历工期时间。

(2)投资控制目标:力争不超过《施工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和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调整)确定的工程价款。

(3)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检验批的检查验收,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等级;力争工程质量总体目标达到“黄山杯”。

(4)安全生产目标: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监理的目标,尽量减少一般性工伤事故,杜绝重大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构成:

4.1组织形式

本工程监理将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以及公司以往从事工程监理的经验,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目标的实现,本工程的驻地监理机构拟采用直线制的监理组织形式,在职能落实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人员精干,一专多能。

4.1人员配备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范厚才(国家级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吴宇友

专业监理工程师:张多桥柯礼伟鲍若颖

合同、档案管理:柯礼伟

另外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可以对人员的情况进行投入,以确保不影响工程的进展。

4.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履行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限,对监理工作有决定权,与业主保持密切的联系,并与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负责项目监理全面工作。

2)确定监理部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责任范围,制定监理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流程。

3)对监理人员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进展和实施的变化进行必要的人员调配。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全面组织实施。

5)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工作,参与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确定合同条款。

6)审查并确认分包单位。

7)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审核并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8)审批并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9)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并不定期向业主及监理公司报告有关监理情况。

10)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竣工初验。

11)组织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竣工验收。

12)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13)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档案资料,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14)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5)就工程项目的重要监理工作和工程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16)组织进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主持监理组分管区域现场监理工作,行使职权。

2)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签发工序开工证。

3)监督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有权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直至发布通知。

4)检查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规格质量及数量。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的材料、构件及设备的规格时,有权通知停止使用或撤离现场。

5)检查工程建筑物的定线、标高和布置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6)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各阶段、分部分分项工程的自检材料报告,进行验收,签署意见。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7)审核已完成项目的实际工程量,根据完成项目的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签署计量支付凭证。

8)负责受理现场施工中的索赔和争议事项,提出事实材料和分析报告。

9)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归档资料和竣工报告。

10)审阅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填写的监理日志和监理记录报表。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总结)。

11)主持召开监理例会;签署监理现场通知和会议纪要。

12)编制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3、监理工程师职责

1)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参加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监理规划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总监的安排,参与工程招标工作,做好招标各阶段的本专业的工作。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部门监理人员的工作。

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申请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对重要的申请报告,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署。

5)及时检查、掌握工程现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监控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情况,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离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定期提交对“四控制”的例行报告和例外报告。

7)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例会,并做好会前准备。

8)参与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9)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按合同要求正确计量已完成的工程量,作为工程支付款的依据。

10)参与编制监理月报;参与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竣工初验。

11)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定期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总结。检查、督促并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的填写工作;建立并执行本专业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2)在对承包单位呈报的报审表签认前,对照有关标准、规程与要求进行检查。

4.监理员职责

1)驻地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领导下,负责作好个人分管范围内一切有关监理工作及总站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检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

4)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5)收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作好记录。

6)作好监理工作计划,小结、报表、资料、文件及监理日志的管理。

7)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

8)及时向上报告上述事实。

五、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011;

8、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12;

13、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 JGJ104-2011;

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04-2002;

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7、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18、相关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图集;

19、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

六、施工监理工作程序:见图(1)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方法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监理措施

本工程为排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2643m2。在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根据2014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应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进行验收,保证本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其质量控制分解目标如下表:

1施工测量控制措施

工程位置建筑红线控制要求严格,因此在施工中,对建筑位置、标高、垂直度、轴线和沉降测量控制尤为重要,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并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对控制桩设置和保护。

1.1对测量设备的控制

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测量仪器进行周期检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对仪器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1.2对测量人员的控制

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测量人员的上岗证、现场验检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

1.3对坐标点和高程水准点的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图及业主现场交验的坐标,提出测量放线方案,并依据基准坐标,逐次定出其它控制坐标。依据控制线放样施工范围的控制框线点。并要求对基准坐标,引测坐标统一编号和图示,经监理人员复检批准后,建立坐标控制网络,以利今后测量和复查。

2)以业主现场交验的高程控制点为基准,逐段引测,建立高程控制网。对施工单位引测的加密水准点,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量规范的要求。监理人员的施工单位完成控制网和引测点工作后,必须审查书面成果,并经现场复检,经监理人员批准后,督促施工单位加以保护。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测量方案,做到符合规范要求,可操作性强。

4)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点应认真复核。

5)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检查施工控制网点,轴线控制桩、水准点的保护是否牢靠,标志是否明显。

7)施工前应将建设单位、设计勘测人员交给的方向位置控制桩、水准点,立即做好栓桩、桩位记录工作,并对施工范围内的测量标志,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丢失、移位、下沉、损坏。

8)据勘测设计人员提供的水准点,在施工现场应引测、设置临时水准点。水准点应设置在便于施工测量观测、稳定牢固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其数量不少于2个,并统一编号、标识。引测的水准点要闭合、复测,并与已建成的相关工程、部位核对,误差小于允许误差时做好记录,方可使用。每次水准测量时,都要核对两个临时水准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审查造型控制点、测量控制方案,检查测量结果。

10)造型坐标点在确保每层高层精确度的情况下,利用结构层上的通透点(或预先留置),用准直仪将平面坐标引至控制层,用全站仪放线和复测。

1.4测量精度主要保证措施

1)经纬仪工作状态应满足竖盘竖直,水平度盘水平,望远镜上下转动时,视准轴形成一面必须是一个竖直平面。

2)水准仪工作状态应满足水准管轴平行于视准轴。

3)控制轴线前、后视点计算时,注意数值及角度的取值,计算步骤应仔细。测角采用三测回,测角误差控制在±10,测距采用测距仪往返测,取平均值。

4)操作各种仪器时,均需按规定步骤进行,不可操之过急,发生差错。测量值均应立表,并有专职技术人员计算、复核。

5)使用钢卷尺操作前应进行钢尺鉴定误差、温度测定误差的修正,并消除定线误差、钢尺倾斜误差、挂力不均匀误差、钢尺对准误差、读数误差等。

6)轴线之间的偏差应控制在±2㎜内。

7)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测量结果的实时反馈利用,利用先进的计算机软件作数据分析,打印出清晰明了的各项数据与偏移曲线图,及时指导各层模板或构件的安装、校正。同

时,监理也应用高科技的仪器和计算机软件进行检测分析,对上述施工测量过程的重点部位进行同步监测,确保测量和施工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基坑开挖施工监控要点

2.1本工程基坑开挖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土方开挖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该方案,确保其安全、合理、可行,以保证边坡稳定。

2)观察检查开挖基坑时,如发现土层与地质勘测报告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研究解决。

3)基坑开挖前必须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给水排水、煤气、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摸清位置、埋设标高、基础和上部结构形式、当处于基坑较强影响区范围内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护。当邻近建筑物可能受基坑开挖影响时,应详细调查其已有裂缝或破损情况,并做好记录。

4)挖出土方要求随挖随运,每班土方应当当班运出,不应堆在坑边,堆土应离开基坑至少10m。

5)观察和测量检查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如未进入设计的地质层内,应继续挖至设计的地质层内规定深度,超挖部分按设计要求垫至设计标高。

6)基坑施工时,应注意天气的变化,当雨水较多时,基坑侧壁的局部渗漏等会造成基坑积水,因此,施工中必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并应于基坑外围地面设置截水沟引排地表水,基坑底部四周设排水沟,角部及中部设集水井,以疏通基坑底的积水,并降水至地下室底板标高下500㎜以下,以保证地下室施工的质量。

7)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时,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共同验槽后,立即进行垫层的施工,防止太阳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地基土原状结构。

8)基槽开挖时,严禁超挖及对基底土层的扰动,基底应预留200-300㎜厚,待浇基础垫层时人工铲平。严格控制对基坑变形监控,若出现严重的变形缝时,应立即停工,并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2.2基坑开挖对环境影响的预控措施

1)基坑开挖工程必须作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选择合理方案。考虑其施工阶段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据监测资料及时调整方案,以保护邻近设施不受损害。

2)土方宜随开挖随外运,坑边及坡顶不得堆载。应充分估计雨水对基坑的不利影响,严禁在开挖期间地表水和基坑排水流回渗入基坑。

3.质量控制:

3.1质量的事前控制

1)、请建设单位提供监理依据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投标书、施工图纸、放线红线图及审查表、政府有关批文等)。

2)、再图纸会审之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总监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种行业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上岗证。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严格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对装饰材料、制品等还必须审查其样品后方能订货。对试验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或试验,送样实行监理现场见证。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按其技术说明书进行质量验收。

8)、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并签署意见。

9)、参建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介绍项目监理部、人员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总监的授权,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介绍开工前的准备情况,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的意见与要求,介绍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程序,制定工地共同遵守的会议制度及其监理过程中各方配合协调事宜。

3.2 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规范及实际图纸的要求,采用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手段检查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工艺过程的各个质量控制点、各工序进行跟班巡视和检查,对施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督施工,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人员整改。监理工程师在编写《旁站监理实施方案》时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单。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现场联合检验,确认合格后隐蔽。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5)、行使监理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定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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