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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分析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分析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分析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分析

事件起因

2007年12月,西安交大教授李连生获得“2007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是陈永江(同西安交大教授)一直研究的“往复式压缩机”领域,而陈永江称李连杰从未涉足往复式压缩机领域。另一举报人杨绍侃从获奖推荐书中看出了许多问题:主要理论和技术成果根本无先进性可言,把其他单位原有技术报为他们与这些单位共同研发的技术,把其他单位早已拥有的主要产品说成是应用了他们的理论和技术成果开发的产品或者是共同研发的产品……由于从项目推荐书中找出太多的荒唐和漏洞,杨绍侃连同陈永江、郁永章、陈永江、林呆呆、冯全科和屈宗长这些曾经的老同事踏上了调查、举报之路。

调查过程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还发现李连生曾经获得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5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也存在造假。主要体现在获奖成果的经济效益证明上,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为所应用的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是获奖的必备条件。而李连生申报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时的经济效益主要来自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这是陕西省相关部门专门为他的成果投资的,涡旋式压缩机是唯一的生产项目。

“成果申报中表示,公司2001年的纯效益为255万,2003年的纯效益为1470万,我们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室拿到的公司年检报告显示,公司2001年亏损148万,2002年亏损307.8万,2003年则亏损384万”,陈永江介绍,该公司已于2004年1月停产,2005年破产。而李连生还是凭借该项目获得了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直至拿到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举报过程

在6位教授将评议意见提交54天后,6人等来了学校的首次通知。据陈永江回忆,当时 3 位校领导的意思是学校地处西北,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同时希望不要激化矛盾。

2008 年3月17日,6人向西安交大党委、纪委等多个部门发出第一封公开

举报信,举报李连生报奖造假。3月31日,6人接到科研处通知,李连生的一等奖申报已从教育部撤回。然而,当6人要求查看校方去函及教育部回文时,却遭到了拒绝。

2008年9月,西安交大能动学院出台文件,鼓励凡3级以上教授可自行组成科研团队,并且注明:凡学术造假者不能组成科研团队。然而在学院组成的科研团队领导小组中,李连生依然位列其中。

公之于众

无奈之下,陈永江 6 人决定在科学网建立博客,发表署名文章进行举报。2009年3月21日,陈永江等人首次发表博文《对西安交大长江学者李连生及束鹏程多项省部与国家级科技大奖造假的举报》,并提供多种证据材料,实名举报李连生及束鹏程造假。

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陈永江等人更累计发表了《认真点,再认真一点,是学术造假还是诈骗?》、《西交大党委对学术造假是零度容忍,还是百般袒护》、《李连生鲸吞压缩机行业集体成果的第6个证据》、《再揭束鹏程和李连生》等近40篇博文,将这一造假事件全方位呈现给公众。

事件结果

2009年5月,李连生的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被免。

随着事件在科学网博客上持续发酵,影响也越来越大,国内科研界和主流媒体纷纷将目光聚焦这一事件。2009 年7月2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西安交大六教授联合举报长江学者李连生造假,李连生反诉三教授侵犯名誉权》的文章,对此事进行了全面的跟踪报道。

2009 年 7 月 28 日,《光明日报06 版发表评论性文章《学术打假应“就学术而论学术”》,指出“学术争论牵扯一些学术之外的因素 ,原也在所难免 , 但重要的是 ,争论各方应竭力将这些因素的干扰剔除在外 ,将学术真伪的真相呈

现出来”。2009 年9月17日,西安交大撤消了“造假”的束鹏程该校国家工程中心主任职务。

2010 年 1 月 22日,撤销了李连生博士生导师资格。

2010 年 3 月 20 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没有结果的“学术成果”》播出了李连生造假案,这一事件因此被更多公众所关注。次日,西安

交大公布决定:取消李连生职务并解除其教师聘用合同。

2011 年 1 月 30 日,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撤销原西安交大教

授李连生所获科技进步奖,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和启示

1.在评选过程中存在漏洞

在李连生的获奖材料中就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在这个落款单位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证书中,主要研制人员名单、鉴定委员会名单等内容一应俱全,这就暴露出了评奖过程中有很多问题:

首先,李连生的研究方向为涡轮式压缩机,并不是申报奖项的反复式压缩机,在申报之前,学校相关负责人应该将申报材料交由反复式压缩机教研组专家审查,但是根本没有这个程序。

其次,据相关规定,李连生申报的属于技术类(技术发明),需要准备的材

料也比较多,比如论据(论文、专利)、经济效益证明等,需要交由专家鉴定评审。然而问题正出在这里,专家鉴定委员会人员都是课题组人员自己提议的。报到相关部门,经过审核之后就可以了。而提议的专家又肯定是跟自己关系比较好,有相同观点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提议,都会通过。

此外,现在的鉴定会开得很简单,基本是走过场。鉴定时,由申报单位事先检测好,只给一个检测报告,只看这个内容就行。对于可靠性,鉴定专家没有办法去验证,但是不影响得出一个好的结论。

2.面对晋升的诱惑以及管理者的刻意护短

除了在评审过程中存在漏洞外,由于只要拿到国家级奖项,就能申请到国家课题,获得相应经费,直至晋升职称,李连生在面对这样的体制时,为了能尽快的达到自己的目的甘愿冒极大的风险而不惜搭上自己的名誉和前途。

与此同时暴露出的还有各管理层的问题,6位教授的查证举报历程长达3年之久,期间遇到重重的挫折与困难。从前期学校的处理方式也可以看出在利益和荣誉面前,学校以及其他的一些管理者不敢正视问题,刻意护短的态度。这种态度也助长了学术不端的邪恶风气。

3.启示

最终该事件成为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获奖项目。告诫我们学术界应该是一片净土,应该保持严谨治学的学术风气,为此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务必要加强自身的职业操守,我们应克服急功近利,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道德水平。第二,各高校、专业学会、科研机构需要广泛开展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宣传及普及学术规范知识、知识产权知识和学术道德知识,营造健康的学术环境。第三,最重要的我认为一定要完善审核工作,确保评价机构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此次报告全部内容。

姓名:曹旺

学号:1722030666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学风建设汇报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订了《贵州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积极征求意见和贯彻细则精神,主要通过学院政治学习两次学习学风建设的重点,组织学生学习;通过校园网把细则和相关文件发给教职员工,让教职员工自学,并把学术不端行为的现象在公告栏上公示,提醒教职员工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近年积极开展科研工作,积极为教师和学生科研服好务,年年完善学院的科研奖励制度,增大科研奖励的广度,在做好科研奖励的同时,也在项目申报和指导学生科研时提醒注意学风,不能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等。在学院创建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建议实施细则在“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两方面加强。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全体研究生不得有下述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成果,剽窃、篡改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等行为。 (二)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文献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申报材料填写有关个人简历信息及学术情况时,不如实报告个人简历、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成果发表、出版时一稿多投。 (五)未如实反映科研成果: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或随意提高成果的学术档次,在出版成果时未如实注明著、编著、编、译著、编译等行为。 (六)不当或滥用署名:未参加科学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等成果中署名;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等行为;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位次上高于自己的实际贡献的行为;未经被署名人允许的随意代签、冒签;损害他人著作权,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 (七)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以及其它与科研有关的财物;故意对竞争项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包括参与他人的学术造假,与他人合谋隐藏其不端行为,监察失职,以及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丹徒区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主要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等。 1、警讯事件: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1)患者意外死亡; (2)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4)诱拐或抱错婴儿。 2、差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差错,且错误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临界差错:是指由于不经意或经及时介入行动,而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 二、医院不良事件名称及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锐器伤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漏做标本,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流程 1、报告责任人:发现不良事件的所有医院员工。 2、报告时限:不良事件(警讯事件)一经发现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或总值班,职能科室或总值班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报告形式及流程:书面报告,报告表格《医院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特殊不良事件如药物不良反应主、输血反应等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具体接收科室: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2.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最新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思考资料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思考 随着社会媒体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一系列的学术不端行为被纷纷爆出,从较早的北大教授“王铭铭剽窃事件”,到日本学术女神小保方晴子的论文造假,再到今年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撤销中国作者的107篇论文。这些学术不端行为,严重破坏了学术风气,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也因此,学术界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讨论和学术规范的重视也日益增长。 但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讨论,多集中在学者和导师身上,而较少将目光放在研究生身上。我国科研事业的重心在高校,研究生在高校的科研工作中起到最基础的作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我国的科研实力。随着国家出台研究生扩招政策,研究生在培养数量迅速上升的过程中,其培养质量出现了下滑。部分学生因为科研成果不能满足学校毕业要求或者其他原因采取了学术不端的行为,严重影响可我国未来科研事业的发展。 研究生不同于学者和导师,研究生并不是长期或者终身从事科研工作,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以及科研的道德规范的认知可能有欠缺,其学术不端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作为其中一员,在此就探讨一下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形成原因和解决对策。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学术不端行为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是指从事学术与科研人员的不良学术行为”,而如何定位“不端”的范畴是评判、惩戒“不端”行为的关键,也是科研工作者自我约束的准绳。我国对学术不端行为比较权威的界定是中科院在《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的,科学不端行为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具体行为表现在:在学术领域内做虚假的陈述,编造数据,篡改数据;损害他人著作权;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学术认识、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学不端行为,如将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个出版机构出版等;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在科研活动过程中骗取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内容 在实际情况中,研究生做出情节严重的重要造假、剽窃行为并不十分普遍,而往往是非有意识的、非带有明确目的性的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容易踩到的雷区大概有以下几点:(一)编造和修改数据。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常常面对数据处理的问题,有的学生会因为数据的偏差过大舍去某些数据,或者在实验过程中有一两个样本没有试验数据,为了实验的完整性而随意编造相近的的数据。这样的行为不一定是有非常强的目的性和功利心,多数情况都是对于科研规范知识的缺乏和对于科研精神的忽视。 (二)科研成果和发表文章的署名不当。高校的科研工作往往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于研究生的学习时间有限,经常会由多人同时承担同一课题研究,科研成果的归属、文章的作者顺序等可能会出现问题。此时,需要实事求是明确每个人所做的贡献,真实的反映在科研成果的署名上,因为科研成果不仅以为着荣誉,也同时承担着责任,切不可模棱两可,危及研究成果的真实性。 (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正确的科研态度应该如实的呈现科研人员在工作所呈现的实验结果,这些结果不仅包括达到预期效果的结果,也包括不良结果。而研究生在从事研究中,可能会因为毕业、发表论文以及课题成果鉴定等原因而选择性的忽视一些不好的结果,只公开发表具有良好效应的一部分结果。虽然这样的行为并没有篡改和编造数据,但确实违背科学的真实性原则,并且也可能带来不良后果。例如,浙江大学将瘦肉精推广到中国的许梓荣就被广泛质疑当年发表的文章中蓄意隐匿了试验中生猪的不良反应。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一)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分析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分析 事件起因 2007年12月,西安交大教授李连生获得“2007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是陈永江(同西安交大教授)一直研究的“往复式压缩机”领域,而陈永江称李连杰从未涉足往复式压缩机领域。另一举报人杨绍侃从获奖推荐书中看出了许多问题:主要理论和技术成果根本无先进性可言,把其他单位原有技术报为他们与这些单位共同研发的技术,把其他单位早已拥有的主要产品说成是应用了他们的理论和技术成果开发的产品或者是共同研发的产品……由于从项目推荐书中找出太多的荒唐和漏洞,杨绍侃连同陈永江、郁永章、陈永江、林呆呆、冯全科和屈宗长这些曾经的老同事踏上了调查、举报之路。 调查过程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还发现李连生曾经获得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5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也存在造假。主要体现在获奖成果的经济效益证明上,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为所应用的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这是获奖的必备条件。而李连生申报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时的经济效益主要来自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这是陕西省相关部门专门为他的成果投资的,涡旋式压缩机是唯一的生产项目。 “成果申报中表示,公司2001年的纯效益为255万,2003年的纯效益为1470万,我们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室拿到的公司年检报告显示,公司2001年亏损148万,2002年亏损307.8万,2003年则亏损384万”,陈永江介绍,该公司已于2004年1月停产,2005年破产。而李连生还是凭借该项目获得了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直至拿到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举报过程 在6位教授将评议意见提交54天后,6人等来了学校的首次通知。据陈永江回忆,当时 3 位校领导的意思是学校地处西北,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同时希望不要激化矛盾。 2008 年3月17日,6人向西安交大党委、纪委等多个部门发出第一封公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1、定义: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4、报告程序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5、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科学道德” 学术不端 案例

学术不端行为案例 一、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界目前尚未有一个标准、权威的定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学术不端行为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如:学术领域的科学不端行为,是指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所谓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存在的一种与科研和学术的求真、求实、求新精神相悖的不规范、不诚实、不道德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窜改数据和剽窃三种行为。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5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 对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它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这些定义尽管表述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学术不端行为是涉及学术领域的,违反基本学术规范、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其主要表现有:伪造和弄虚作假、抄袭剽窃、重复发表论文、虚假注释、虚假署名、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低水平重复制造学术垃圾等等。 二、学术不端案例 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学术不端无缘“导师”。2009年7月15日,西南交通大学公布该校学术委员会结论,认定该校副校长黄庆确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宣布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及研究生导师资格,但这个处理结果却整整迟到了2年。2007年7月,黄庆被举报两篇署名论文存在抄袭行为,由此引发抄袭门事件。此后,西南交大虽然组织了专家进行调查,但外界却迟迟未得到该调查结果。西南交大负责此事宣传的工作人员曾红表示,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只是对其论文是否抄袭进行论证,至于行政职务的变动,需要等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 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黄庆被曝抄袭门始于2007年7月,举报人在新语丝网站及一些高校学术论坛发帖,称西南交大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庆的署名论文涉嫌抄袭。举报者称,2000年6月,黄庆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新世纪管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涉嫌严重抄袭成思危等人论文。此外,黄庆以第二署名作者发表的《一种新的综合评价方法――粗糙集灰色聚类评价》,涉嫌抄袭钟波等人于2002年发表的《组合预测中基于粗糙集理论的权值确定方法》一文。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宁波北仑大港医院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公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技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和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已经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和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学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分析与治理对策2020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分析与治理对策2020 研究生学术不端行动分析与治理对策 随着我国学者对学术领域的不断探索,竞争的日趋剧烈,学术不端行动屡屡产生。部份科研人员缺少个人修养、缺少良好学术氛围、学术制度存在缺点和社会监督力度不够成为学术不端行动的重要缘由。提高学者学术道德水平,是预防学术不端行动的根本措施,同时还要营建健康学术氛围、加强学术制度建设和社会监督力度,对学术不端行动进行综合治理。 学术不端行动其情势主要包括:抄袭、剽窃、并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捏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捏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动等。 1、治理学术不端行动的缘由 (1)科研人员缺少个人修养 学术不端行动的产生,究其重要缘由,应为学术人员本身道德的缺点。学术成果的获得触及到科研人员取得学术资源的好坏、个人名誉和物资嘉奖等各个方面,这诸多因素都给科研人员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为获得学术成果疏忽学术道德,下降本身作为学者的道德底线。认为只要自己的学术成果突出,就可以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提升本身的地位,所以使得部份科研人员放弃基本的道德素养,造成抄袭、捏造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动的产生。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教育的普及并没有提升受教育者的学术道德。我国的填鸭式教育模式,使得受教育者只重视学习成果,所以使得很多高水平的文化学者,缺少个人的学术道德素养。同时,学术研究的进程充满复杂性和创新

性,部份科研人员,特别是高校教师,不要愿意花费过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科研工作上,致使科研人员缺少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不去创新的结果就是抄袭他人的学术研究。 (2)缺少良好学术氛围 由于我国正所处在1个特殊变革的时期,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竞争的加重,使得不健康的学术风气出现。学术不端行动败坏了学术风气,对全部学术科研群体的名誉造成卑劣影响,进而对社会风气产生了负面的示范效应。为了寻求学术成果,部份学者急功近利,采取1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个别教师遭到官本位思想影响,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在教师队伍中滋生,学术诚信环境遭到破坏,使得教师只寻求本身职称利益。由于高校订教师的学术要求具有强迫性,教师的学术研究缺少自主性,大部份高校以发表论文数量作为对教师科研的考核标准,然后采取1刀切式的评审方式对学者、教师进行评价。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双1流”大学,高校在响应国家号令的同时,为通过评审考核,更是滋生了不良的学术风气,各高校为通过评比暗自较劲,对教师的学术不端行动睁1只眼闭1只眼,正是由于学术的压力和单位的放纵,缺少良好的学术氛围,教师学术不端行动屡屡产生。 (3)学术制度存在缺点 学术不端行动界定方面,“学术不端行动”内涵与表现情势不断丰富,边界不断清晰。学术科研制度的缺点是致使学术不真个重要缘由之1。首先,由于单位在制定科研考核制度时,要求每一个年度要完成硬性的考核指標,这促使科研人员过度寻求数量疏忽质量,我国学术成果主要以论文、项目和著作等情势作为考核指标,并具体量化到分值比例,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2010年7月29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健全不良学风预防惩治机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处理院属各单位科研及科研辅助人员在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所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其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抄袭、剽窃、伪造等违反社会公认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学术不端: 1.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3.编造虚假研究成果,伪造或篡改文献、资料、数据、图表、个案等。 4.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研究成果上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创作,而在其研究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5.在直接引用、间接引用、参考引用他人作品和数据、资料过程中,不注明出处或来源。 6.在新作品中大量重复使用本人已发表过的研究作品。 7.擅自更改课题研究方向或最终成果形式、数量和质量要求。 8.在申报课题、成果、奖项、职称等过程中,提供虚假个人学术信息,伪造学术经历、研究成果、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9.学术期刊、出版社及其编辑人员违规收取版面费,或使用人情稿、关系稿,谋取不正当利益。 10.作为评审专家或管理工作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违反规定泄露评审内容。 11.其他违背著作权法等法律或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机构 第五条设立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和研究所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由学部委员和著名学者组成,主任由主管科研的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的职责: 1.指导和监督院属各单位规范学术行为工作,制定、修订、实施院有关学术行为的规章制度。 2.受理对学部领导、研究所领导、院职能机构人员、跨所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按照学科属性,指定相关研究所及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取证或性质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3、审议核准研究所提出的处理意见。 4.受理研究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存在重大异议的申诉,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临时审定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和裁定。 第八条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由科研局和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研究所学术道德委员会由所学术委员会成员组 成,必要时,可吸收同行专家参加。其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本研究所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2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 第 1 页 共 1 页 7种学术不端行为解读 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学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学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浅析研究生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1章引言 自古以来,儒家学派中智、义、礼、仁、信、智的做人之道被中国人奉为生 命之道。“诚信”历来便是我们中华儿女为人处世的“根本”,在我国被誉为是做人处事的宗旨。研究生群体目前在我国属于学术水平比较高的一个群体,他们将来必将发展成为我国科研团队当中的主力军,所以对于研究生群体们的学术道 德水平考察不容忽视。 与全日制本科阶段教育相比,研究生教育更加体现自主化、个性化、多元化、开放化的教育培养特点。但是这可能会导致学院以及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监督力 度出现相对弱化的现象。高等院校的研究生群体们,唯有树立一个诚信的人生态度,在诚信的指引之下,去正确的看待问题,通过自己的实际努力来提升自己的 学术水平,而不是通过投机取巧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否则只能是南辕北辙。 第2章学术腐败行为 2.1 概念界定 狭义的学术腐败,主要是指利用学术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是指研究者在从事学术活动中缺乏对学术讨论、科学研究等领域既定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则与道德约束最起码的尊重与遵循。 2.2 分类 学术腐败从广义上来讲,分为三类:学术腐败,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 2.2.1 学术腐败 学术腐败是在一种相当竞泛的意义上就学术文化界和高等教育界存在的学 风问题与学术舞弊而言的。具体体现在利用学术资源谋取非正当利益或者利用不 .

正当资源谋取学术利益。对于研究生而言,单纯的学术腐败并不常见,相反,学 术腐败多见于老师或者老师与学生共同进行的行为中。 2.2.2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主要是指学术从业人员有意识地进行的学术违法违规行为,如抄袭剽窃、实验作假、伪注等,是以违背诚实守信为前提,为了达到学术目的所产生 的一系列不正当、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守信用的动机。 1.2.3学术失范 学术失范主要是指学术研究及成果发表中存在的违背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的学术偏差,如一稿多投、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等。主要有以下几个现象:(1)学术研究成果不严谨、不规范、没有多大价值;(2)许多低水平的学术重复现象频繁出现;(3)学术成果拼凑现象经常被发现,影响也非常的恶劣;(4)冒名盗用他人研究成果;(5)聘用“枪手”代写论文,自己坐享其成。 第3章产生学术腐败行为的原因 3.1 研究生自身缺乏学术道德修养 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式不同,部分研究生在刚入学时比较迷茫,对本专业的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缺乏长远的规划,对专业领域的学习和研究不深 入。需要撰写论文时才发现平时积累不够,加上缺乏自律意识,此时很容易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学生从入校开始,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部分学生的学习动机不纯。为了增加发表论文的数量以期在评优中占据优势,在就业中增加筹码,一些研究生意志力薄弱,学习动机由获取知识转变为获取利益,在科研过程中投机取巧,出现程度不同的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研究生自身缺乏学术道德修养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缺乏求真务实的品质。第二,创新意识不足。第三,责任意识不足。 .

浅谈学术不端现象泛滥成灾的原因

浅谈学术不端现象泛滥成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术不端行为被曝光。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诚信现象日益突出,有的性质还非常恶劣【1】。学术不端映射出学术诚信的缺失,当各种学术道德问题见诸媒体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学术不端产生的原因,以及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学术不端原因危害对策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2007年1月发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中指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新闻媒体界常采用“科学欺诈”、“学术腐败”、“科学造假”等词汇来描述学术不端事件;而学术界更多的是采用“研究诚信”、“研究伦理”、“学术不端行为”等词汇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或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3]。教育部在2009年3月发布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7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分别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

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4] 。 近年来,随着社会变革带来的价值观的变化和制度建设的滞后,社会出现普遍的道德失坠和风气败坏的趋势,高校教师及学者论文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屡次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学术不端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作者认为有以下几点: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旧的传统的观念被质疑,新的道德规范、约束机制未很好的确立,社会上存在学术资源分配不均,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现象。一些意志薄弱者随波逐流,突破尊严和道德的底线。 2.学术界浮夸的心态及学术道德的缺失。 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利益至上”、“金钱万能”等消极思想无时无刻不侵袭着人们的思想大堤,导致一些学者急功近利、投机取巧,从而导致了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现象。极少数研究生花钱找人代写论文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为了顺利的拿到学位或赢得奖励,他们往往不顾基本的学术道德,找人代笔,花最少的钱而获得最大的利益。3.考核评价制度不合理。 目前的职称评定、成果评价和学术激励制度及研究生、博士生的毕业考核评价采取的都是量化考核的办法。评定职称成为专业技术人员唯一可走的“独木桥”,然而,没有论文就没评审资格,对论文的要求已经形成“刚性”制度和“硬指标”。学术成果评价工作中存在评审方法上的偏颇,主要以论文或著作的数量、篇幅、所发刊物的级别等外在因素为评价标准,而忽视论文或著作的内在质量。

学术不端案例

经济管理类学术不端案例搜集 案例一: 案例详情:陈某某于2008年在某经济学刊物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在将该论文标题和内容的个别文字做了更改后,又于2009年在另一经济学刊物上刊出。经查,这二者实际上是同一篇文章。 处理结果:在调查之后刊物编辑部做出处理决定,认为陈某某属一稿多投,并在明知前一刊物已经发表其文章的情况下不通知该刊,致使该刊重复刊登他的同一篇文章,其行为构成严重的学术违规。本着维护学术道德的精神,决定撤销陈某某的发表文章,停止陈某某投稿资格5年,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选自: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编委会编写. 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 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47.》 案例二: 案例详情: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学术不端,导致最终无缘“导师”。2009年7月15日,西南交通大学公布该校学术委员会结论,认定该校副校长黄庆确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宣布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及研究

生导师资格,但这个处理结果却整整迟到了2年。2007年7月,黄庆被举报两篇署名论文存在抄袭行为,由此引发抄袭门事件。 此后,西南交大虽然组织了专家进行调查,但外界却迟迟未得到该调查结果。西南交大负责此事宣传的工作人员曾红表示,学校的学术委员会只是对其论文是否抄袭进行论证,至于行政职务的变动,需要等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 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黄庆被曝抄袭门始于2007年7月,举报人在新语丝网站及一些高校学术论坛发帖,称西南交大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庆的署名论文涉嫌抄袭。举报者称,2000年6月,黄庆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新世纪管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涉嫌严重抄袭成思危等人论文。此外,黄庆以第二署名作者发表的《一种新的综合评价方法――粗糙集灰色聚类评价》,涉嫌抄袭钟波等人于2002年发表的《组合预测中基于粗糙集理论的权值确定方法》一文。 对于《新世纪管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一文,举报人认为该论文的核心观点及75%以上的核心内容来在成思危等人的论文。对于《粗糙集灰色聚类评价》一文,举报者罗列了20多条证据,认为黄庆的论文有多处文字及部分章节涉嫌抄袭。事发后,西南交大校方组织专家介入调查,但结论迟迟未对外公布。 处理结果:2009年7月15日,西南交大校长陈春阳通报了该校处理副校长黄庆学术不端的问题,并向晨报记者发来邮件介绍相关情况。

医院不良事件的识别与管理制度

医院不良事件的识别与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一)I级事件(警讯事件):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的,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其范围包括患者意外死亡;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诱拐或抱错新生儿。 (二)II 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 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皿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W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范围及监管部门(见表1)

表1 不良事件分类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和流程 (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 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当事人填写书面《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米取的措施等内容。 (二)上报流程 1.医院任何部门发生I、H级事件或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发现人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迅速组织处理,同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医务处迅速协调科室处理,同时报告主管院领导。当事科室需在1个工作日内填写《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行政主管部门,遇周末及节假日时上交时间顺延。 2?医院任何部门发生皿、W级事件时,发现人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迅速组织处理,同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同时报告主管院领导。当事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海原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行政主管部门。 3?输血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事件填写相应的报告表(患者输血情况及不良反应记录单、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输血科、药剂科和配送中心,输血科、

学术不端案例分析

“汉芯事件”案例分析 ?、案例描述 “汉芯事件”是指2003年2?上海交通?学微电?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号”造假,并借助“汉芯?号”,陈进又申请了数?个科研项?,骗取了?达上亿元的科研基?。中国亟待在?新科技领域有所突破,?主研发?性能芯?是我国科技界的??梦想。陈进利?这种期盼,骗取了?数的资?和荣誉,使原本该给国?带来?豪感的“汉芯?号”,变成了?起让?瞠?结?的重?科研造假事件。 所谓的“汉芯?号”采?国际先进的0.18微?半导体?艺设计,在只有?指指甲?半??的?个集成块上有250万个器件,?且具有32位运算处理内核,每秒钟可以进?2亿次运算。经过国内权威专家验证,认为这?成果接近国际先进技术,在某些??的性能甚?超过了国外同类产品。[1] “汉芯1号”于2003年2?26?正式发布,时任上海市副市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都出席了当天的发布会,在发布会上,由王阳元、邹?昌、许居衍等知名院?和“863计划”集成电路专项?组负责?严晓浪组成的鉴定专家组作出了?致评定:上海“汉芯1号”及其相关设计和应?开发平台,属于国内?创,达到了国际先进?平,是中国芯?发展史上?个重要的?程碑。[2] 此后被视为“汉芯1号”发明?的陈进?然也是荣誉加?。“汉芯”项?成为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有关部门下拨?量课题经费。上海市科委授予陈进上海市科技创业领军?物称号,2004年上海交?将其特聘为长江学者。同时,陈进本?还?兼数职,上海交?微电?学院院长、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CEO,上海交?汉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上海交?创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 2006年1?17?,有神秘?物在清华?学??清华BBS上,公开指责上海交通?学微电?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号”造假。[1] ?些嗅觉敏锐的媒体很快介?,进?了艰难的追索和求证。在举报?和媒体的共同努?下,?个个事实渐次浮出??。 2006年1?28?,科技部、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成?专家调查组并开始?作,在其后的两个多?的时间?,专家调查组,针对举报?对“汉芯”事件的举报内容,采取与举报?、当事?和相关?员?谈、现场查验技术?档、分析对?有关技术资料、查验芯?演?系统和调阅相关?像资料等?式?法,对“汉芯”系列??四号芯?的设计过程和性能指标等进?了全?调查与核实。调查结论如下:[1] 陈进在负责研制“汉芯”系列芯?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和欺骗?为,以虚假科研成果欺骗了鉴定专家、上海交?、研究团队、地?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欺骗了媒体和公众。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南充市顺庆区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置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3年)、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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