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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湖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管理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分工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厅人事处负责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全省考核评价工作;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发展中心”)负责全省考核评价的信息管理系统(含考核管理系统)建设、题库建设、考务组织与协调、证书核发与管理、继续教育等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各市州住建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具体管理机构承担本地区标准化考场建设、考生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考务组织、证书发放、继续教育等具体管理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要求

抓好落实。

二、考核管理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岗位。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考核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考核大纲及参考教材。我省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的内容组织考核。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3、考核科目。每个岗位实行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间)。

(二)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

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完成1年职业实践(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岗位的考核。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考核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湖北省建设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4578382.html,),点击“住建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按系统提示注册后,登录“湖北省住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考核申请”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尺寸130像素﹤宽﹥ 160像素﹤高﹥),图片文件大小30kb以下)、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工作年

限证明(应届毕业生上传1年职业实践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自主选择参加考核的地区。报考人员选择参加考核地区时,主要以所在企业注册地区为准,如确有不便,也可选择施工项目、户籍(常住地)所在地区。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所选择考核地区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进行网上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即为网上报名成功。初审或复审不通过,考生可在考核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补充资料重新报名,但重新填报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每人每批次集中考核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不同岗位且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核申请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择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设立的审查点(具体地址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其参加

考核的考点。考生在参加考核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审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核的,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具体如下:

1、社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4)参加1年职业实践环节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和实践单位公章)。

(五)考务管理

考核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全省使用统一的考核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由省发展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在各市州设臵机考考场,由各市州住建委负责本地区考场的设臵和考务管理工作。

1、考核时间。全省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4批次,每季度组织1批次,每年1月底前省发展中心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和湖北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当年考核的具体时间安

排。2017年第四季度试行组织1批次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省发展中心在考核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2、考场设臵。市州机考考场由市州住建委负责建设,原则上要建设自有机考考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臵考点,确有困难一时不能自建的,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外单位机考考场,但应按照考培分开的原则,机考考场所在单位不得参与考务管理工作。市州机考考场设臵应符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臵要求》(见附件2),经省发展中心审核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市州机考考场和考点一经确定,未经省发展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市州标准化机考考场监控系统应确保在考核期间运行正常,实现全方位无死角全程监控,考核过程中每个考核机位上的摄像头随机至少抓拍3张考生照片传输到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考场监控系统须按照通用视频格式对全程监控视频进行存储,文件名以考核的场次和时间命名,监控视频文件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备查。

3、考务组织。省发展中心统筹协调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做好考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的运行管理,及时解决考核管理系统运行的相关问题。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考场的考务管理工作,在考核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场设臵和考务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将考核准备的有关情况向省发展中心报备;考核前1天设臵考场标识、提醒栏等,检查考场内机器设臵及网络连

接是否运行正常;考核当天每个考场应配备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开考前10分钟宣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见附件3),讲解考核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事项,指导考生进行机考的相关操作,如遇问题应及时解决;每场考核结束后,各考点应如实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记录表》(见附件4),报送省发展中心备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现场采集蓝底照片作为办证照片,到指定机位参加考核,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规者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和考核成绩,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将其违纪行为上报省发展中心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考核。

4、成绩确认。采用控制合格率的方法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合格率根据全省每批次每个岗位考核的情况,采取个人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双控的方法,原则上控制在60%。当批次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当批次考核不合格的,本年度内可再次报名参加同一地区、同一岗位的考核(年龄超龄等特殊问题除外),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三、证书管理

通过考核的合格人员,由省住建厅颁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一)证书发放及使用

考核合格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合格证书》,并由省发展中心统一印制纸质版《合格证书》,发放到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再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向考生发放。纸质版《合格证书》上设有二维码、信息查询网址,持证人员、企业和管理部门可进入省住建厅网站—我要查询—现场专业人员栏目或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在线查询证书相关信息。

(二)证书变更、补办

《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因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变更证书信息的,可申请变更证书;因证书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更换、补办证书的,可申请补办证书。证书变更、补办后,其二维码信息同时改变,原证书作废。办理变更、补办证书的,由持证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见附件5),提供相关材料,报原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后办理新证书,按证书发放程序发放,同时由省发展中心收回和销毁原证书。持证人办理变更、补办证书需提交下列材料:

1、《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

2、变更前、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变更前身份证原件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证书变更);

3、身份证原件和在市(州)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扫描件(证书遗失);

4、身份证原件和污损的证书原件(证书污损)。

(三)证书注销

取得《合格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发展中心予以注销并公告证书作废。

1、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或死亡的;

5、持证人主动要求注销的。

四、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对象及周期

《合格证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年内参加继续教育,通过继续教育测试合格的,对其相应的《合格证书》予以延续登记,有效期延续3年。省住建厅信息管理系统中开设网络继续教育专栏,持证人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栏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一人取得多个岗位证书的,每个岗位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方式及课时要求

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学和在线测试的方式进行。每人每期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40学时。在线测试采取开卷

方式进行,由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持证人修满规定学时后,向原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申请在线测试,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安排其在本地区机考考场参加在线测试。持证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合格证书》原件,按照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在线测试,经测试合格的,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记录并加注证书延续登记信息,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在其纸质版《合格证书》上填写延续登记信息、加盖印章,完成延续登记;测试不合格的,在其《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可再次参加在线测试,但最多不超过3次。未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及继续教育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延续登记,其证书过期作废,信息系统将自动标注。

五、资料管理

考核评价工作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管理、证书发放、继续教育等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省发展中心、各市州住建委要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的纸制及电子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并按资料的重要性确定保存时限,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六、有关要求

各市州住建委由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明确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的单位、专职人员,按照考核评价的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要加强考核评价各环节的管理,建立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生的违规

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考核评价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七、本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

2、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

考标准化考场设臵要求

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

考考场规则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

考考场记录表

5、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

位培训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

6、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

业标准考核评价流程图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

一、考场设备配备要求

(一)网络要求

1、至少每100台考生用计算机和1台考场管理客户机共享一条10M电信光纤。

2、考场管理客户机和考生计算机必须在同一个局域网网段内。

(二)视频监控

除考场管理客户机外,每台考生计算机须配备一个普通摄像头,考场内应安装一台或一台以上全方位云台摄像机,由管理微机控制,可实现本地监控和录像本地存储功能。以保证能够实时监控和回放考场动态。

(三)考场管理客户机

(四)考生计算机

(五)软件环境

(六)其他设备

二、考场建设环境与要求

(一)作业环境

1、考场的温度、湿度的要求。在考场内计算机全部开机运行时,应保障室温夏季不高于30℃,冬季不低于15℃,并根据地区条件适当调整温度,以不结露为准。

2、考场的照明要求。考场内应确保适度的照明条件,但需避免直射显示器屏幕引起眩光,向阳的考场应加装窗帘以遮挡强光。

3、摄像头的向处于背光位臵,避免逆光造成监控画面模糊。

(二)物理环境

1、考场的防尘。考场应加强门窗的密闭性能,保持室内清洁和湿度,考生进退场时不能有扬尘。

2、对噪声和振动的限制。技术场地内的噪声应小于68dB,并远离振动源(如高噪声的空调机、风机等设备)。

(三)电磁环境

1、供电系统。考场应具有比较稳定的供电系统,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双路供电系统以使考核不间断进行,还需配备不间断电源,确保所有计算机在运行状态下不少于4个小时(或8个小时)的持续供电。

2、考场应远离强电磁场源(发电机、无线发射机等)。考核进行中应避免开关日光灯、启停排风扇、插拔大功率电器等动作,以减少机房内的电磁干扰。

3、考场静电防护。机房内的工作台、工作椅、地面等

材料尽量选用防静电材料,有条件的加装接地装臵。

4、考场的防雷。多雷区的考场应考虑加装防雷装臵,尤其应注意服务器防护。

(四)其它环境

机房内应加强对白蚁、蟑螂、老鼠等生物的防范措施,尤其是鼠害,应由专人检查及防治。

三、其它要求

1、建议提供考核休息室,宜选宽敞教室,供考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举行考前会议、休息,独立设臵时可以使用考点办公室。

2、配备考核专用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报省发展中心备案,以便考核期间信息畅通。

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专人负责对考场标识、提醒栏等进行安排与准备。主要包括以下标识:

(1)考场内应张贴横幅。横幅内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字体:黑体,颜色:白色,背景:红色;

(2)各考点门口应有明确的考场分布图,张贴在醒目的位臵;

(3)考点门口至考场路程中需要有明显的路标指示;

(4)考场门口应贴有考场门贴,门贴的内容包括考点名称、考场号;

(5)考场门外应贴有《考核须知》、《考生名单》;

(6)考场内醒目处需张贴“物品指定存放处”标志。

附件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机考考场规则

一、考场纪律

1、考生自觉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参加考核。

2、开考前,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现场采集蓝底照片作为办证照片,并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按顺序入场。

3、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外,不准携包、笔、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臵(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臵)。

4、考生进场后由监考人员扫描其准考证上二维码后告知其座位号,考生须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5、考生入座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核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

6、监考人员发出开始考核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7、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考核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核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8、考核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到达考核结束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收卷,考生应按提示安静退场,提前结束考核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9、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有不能坚持考核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0、考核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人员帮助操作考核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11、考生在考核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只允许一名考生暂离考场)。

12、考核过程中,涉及试题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二、违纪情况处理规定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核过程中各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

1、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批次考核资格及成绩,且要求其退出考场,并予以通报:(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

(2)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

(3)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4)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

(5)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2、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批次考核资格及成绩,当面告知违纪考生本人,并要求其退出考场。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将其违纪行为上报省发展中心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考核。

(1)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2)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

(3)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4)集体舞弊的行为;

(5)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6)恶意操作导致考核无法正常运行;

(7)严重扰乱考核秩序,危及考核工作人员安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机考考场记录表

填报市州:填报时间:年月日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1前言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促进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促进“项目生产力”不断提高制定本标准。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可按专业划分。(“八大员”的提出就是近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确定) 本标准为工程施工现场相关专业人员规定了,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有关地区与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对相关专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2 术语 2、0、1职业标准 在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及其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2、0、2工作职责 职业岗位的工作范围与责任。 2、0、3专业技能 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运用相关知识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的能力。 2、0、4专业知识 完成专业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知识、基础知识与岗位知识。 2、0、5通用知识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 2、0、6基础知识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与技术知识。 2、0、7岗位知识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方法与岗位要求。 2、0、8职业能力评价 通过考试、考核、鉴定等方式,对专业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进行测试与判断。 2、0、9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2、0、10施工员 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以及施工进度、成本、质量与安全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2、0、11质量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黔西县城乡住房和建设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改善民生目的,切实转变作风、创新工作业绩、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加快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节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切实使群众得到实 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领域科学发展的需要,建设行业中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与老百姓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建设问题。 一、基本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老城区平方公里,道路约10万平方米、长约20公里。对老城区部分街巷存在的“路不平、无路灯、污水冒溢”

的突出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实施、以区为主”的原则。积极组织资金和力量,逐步实施,共需资金5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2、90年代建成的安居小区,在水西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园丁小区需完善强弱电设施,把小区内的路灯、供水、燃气,物业管理设施等专项设施进行改造。估算需投入资金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我县城区停车是一大难题,为增加停车泊位,拟在老城区恰当位置建停车场,用于缓解市民停车难,乱停、乱放、交通不畅的问题,需投资5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4、目前我县正在实施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需投资900万元,整个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共需资金3000万元。loCAlhosT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5、为推动城市建设,导致拆迁工作

量大,拆迁困难。要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 6、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全县共26个乡镇,360个行政村,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路不平、无路灯、污水冒溢”的突出问题。要加快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资金投入量大。以上问题主要一是建设资金不足,特别是由于建设项目量多面广,这一问题更突出,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工作对策 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紧紧围绕“作风建设、项目建设年、环境建设年”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落实;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建设领域,坚持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参加定期培训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 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2012]3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保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包括: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包括: (1)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2)总承包企业发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三)建设工程服务类合同,包括: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四)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价款能力的建设单位及自然人(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中为总承包人,劳务分包合同中为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取得法定资质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等)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备案管理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当事人所订立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材料员考试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材料员考试 一、单选题 1、自密实混凝土中,水泥宜选用较稳定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掺合料是自密实混凝土不可缺少的组分之一。胶凝材料总量宜控制在()kg。 A、400-550 B、300-400 C、300-260 D、260以下 正确答案:A 2、下列关于灭火器的配置数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A、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B、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3具 C、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4具 D、没有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A 3、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具有较高的弹性、延伸率、耐疲劳性和低温柔性,尤其适用于()。 A、寒冷地区 B、炎热地区 C、亚热带 D、温带 正确答案:A 4、下列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的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负法律责任 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负法律责任 C、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D、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负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C 5、下列关于《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建质函[2018]28号)中深基坑边

坡坍塌风险控制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先保证保证主体结构施工质量 B、遵循信息化施工原则,施工成果调整 C、应严禁基坑超挖,挖开后立即进行支撑 D、执行先撑后挖、分层分块对称平衡开挖原则 正确答案:D 6、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不计入工程造价。 B、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C、建设单位应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 D、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 正确答案:A 7、“H0 - H60”是指混凝土拌合物静置()min的坍落度经时损失值。 A、30 B、60 C、120 D、360 正确答案:B 8、下列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的说法正确的是()。 A、深入现场,服务基层,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为工程项目服务 B、强化管理,争创效益对项目的人财物进行科学管理 C、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勤奋钻研,掌握新技术、新工艺 D、敬业爱岗,严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正确答案:C 9、下列关于危险源的说法错误的是()。 A、炸药属于第一类危险源

2018年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指南【模板】

附件1 2018年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指南 一、考核岗位 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3个: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 二、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日期为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

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三、考核流程及要求 四、考核科目 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每个岗位按照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

间)。 五、考试要求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住建委考核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现场采集蓝底照片(办证照片)后,随机分配机位参加考核。 六、成绩确认、证书发放 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合格证书》。纸质版合格证书通过XX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 2、八大员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用户) 3、工作年限证明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JGJ/T 250-2011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设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专业人员的使用与教育培训,促进科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业企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人才队伍规划,教育培训、评价、使用等。 1.0.3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应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 1.0.4 本标准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相关专业人员规定了所应履行的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要求。有关地区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对本地区及企业的相关专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1.0.5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责确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职业标准occupational standards 在职业岗位分类的基础上,对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及其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的规范性要求。 2.0.2 工作职责roles 职业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2.0.3 专业技能technical skills 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运用相关知识完成专业工作任务的能力。 2.0.4 专业知识technical knowledge 完成专业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知识、基础知识和岗位知识。 2.0.5 通用知识general knowledge 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应具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 2.0.6 基础知识basic knowledge 与职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 2.0.7 岗位知识job knowledg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第 8 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部 部长 姜伟新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张 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川建质安发[2011]30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工程竣工标牌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工程竣工标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9日 川建质安发[2011]30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5号)有关条款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社会、为人民提供合格的建设工程。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置工程竣工标牌(以下简称“标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明显位置设置标牌。 二、标牌材质要本着“节约、美观、耐用”的原则,采用花岗石凹刻(黑底金字),并注意在安装时与建筑物整体外观的协调,标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标牌的具体位置由工程的设计单位确定。

三、标牌的尺寸、内容、设置及安装: (一)标牌规格尺寸:长800mm×宽600mm;字号字体:正文不大于100号楷体。 (二)标牌内容:建设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名称、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字。 (三)位置:房屋建筑标牌应嵌入建筑物正立面外墙,距离室外地面+1.5米处,距墙角不得小于1米明显处。住宅工程应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市政工程应设置在工程起始点明显位置。 竣工工程设置标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标牌应由建设单位制作、安装,标牌应在单位工程确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后安装到位。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工程竣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标牌应严格按以上要求制作、安装,做到准确无误,杜绝造假、错位、信息错误等现象。 附件:工程竣工标牌示意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共160题)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共160题) 1.容量为6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D )控制。 A.手动开关电器 C.降压启动装置 B.自动开关电器 D.B、C均正确 2.外电线路电压分别为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时,在建工程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分别为(A )m。 A.4、6、8、10、15 C.4、6、8、10、12 B.3、5、7、9、14 D.6、8、10、12、15 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C )。A.10Ω B.15Ω C.30Ω D.60Ω 4.施工现场用电系统中,N线的绝缘色应是(C )。 A.黑色

B.白色 C.淡蓝色 D.棕色 5.施工现场用临时电系统中,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C )。A.绝缘铜线 B.绝缘铝线 C.A、B均正确 D.A、B均不正确 6.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宜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与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C )层 A.1 B.2 C.3 D.4 7.施工现场的消防方式规定,隧道内的作业场所应配备防毒面具,其数量不应( C )于预案中确定的需进入隧道内进行灭火救援的人数。 A.高 B.多 C.少 D.等 8.施工现场的哪些场所可不配备灭火器(B )。

A.自备发电机房 B.砂石堆场 C.动火作业场所 D.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由( B )支付。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施工单位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D.建设单位 10.水泥搅拌桩相邻桩体可搭接(D)左右。 A.300 B.200 C.150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黔西县城乡住房和建设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改善民生目的,切实转变作风、创新工作业绩、提升工作效能,着力加快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节能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切实使群众得到实惠;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领域科学发展的需要,建设行业中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与老百姓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建设问题。 一、基本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1、老城区平方公里,道路约10万平方米、长约xx年代建成的安居小区,在水西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园丁小区需完善强弱电设施,把小区内的路灯、供水、燃气,物业管理设施等专项设施进行改造。估算需投入资金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在我县城区停车是一大难题,为增加停车泊位,拟在老城区恰当位置建停车场,用于缓解市民停车难,乱停、乱放、交通不畅的问题,需投资5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4、目前我县正在实施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

需投资900万元,整个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共需资金3000万元。存在的问题是资金困难。 5、为推动城市建设,导致拆迁工作量大,拆迁困难。要妥善处理好城市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 6、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全县共26个乡镇(其中素朴、钟山、谷里、金碧、林泉、定新六个乡镇为特色小城镇),360个行政村,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路不平、无路灯、污水冒溢”的突出问题。要加快集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资金投入量大。以上问题主要一是建设资金不足,特别是由于建设项目量多面广,这一问题更突出,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工作对策 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紧紧围绕“作风建设、项目建设年、环境建设年”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四帮四促”活动的落实;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狠抓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建设领域,坚持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参加定期培训和在职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二是坚持做好特色小城镇建设及村庄整治工作。加大特色小城镇建设及村庄整治工作力度,力争初步建成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整洁、主题鲜明突出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今年新建或改扩建小城镇道路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附件2: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市区时) 序 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一环境保护费 基本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0.5 二 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 6.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2 市政工程 3.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2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2 三 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9.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3.5 市政工程 4.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3.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3.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3 四 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9.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6.5 市政工程9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6.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5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工程在县城、镇时) 序 号项目名称工程类型取费基础2009清单计价定额费率(%) 一环境保护费 基本费费率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项目定 额人工费 0.4 二 文明施工 基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 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1.5 市政工程 2.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1.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1.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1.5 三 安全施工 基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7.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2.5 市政工程 3.5 园林绿化工程、 总平、运动场工程 2.5 维修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2.5 单独土石方、 单独桩基工程 2 四 临时设施 基本费费率 建筑工程7.5 单独装饰工程、 单独安装工程 5 市政工程7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三新技术网络培训考试试题

一、判断题 1、发包人不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 2、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 ) 3、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措施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1.0m.(√) 4、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要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5、重视诉讼时效是防范拖欠工程款的措施之一(√ ) 6、垫资施工的项目,在投标前必须对业主资信进行调查(√ ) 7、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严格约定竣工结算条款,为结算工作有利条件(√ ) 8、清水混凝土要求混凝土一次浇筑成型,不允许有任何修补。(√) 9、与干式相比,湿式外包钢法施工更方便,且承载力的提高比干式外包钢法更有效。(×) 10、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保持模型的一致性及模型信息的可继承性,实现虚拟施工过程各阶段和各方面的有效集成(? √? ) 11、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2、选择信誉好的内部承包人是项目成功实施的必备条件(√ ) 13、如果监理人未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则视为对承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中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15、未经验收发包方就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要承担责任,施工方对工程质量的责任全部免除。(× ) 16、深层搅拌法水泥土止水帷幕适用于黏土、淤质土和粉土地基,施工费用低,应优先考虑。(√) 17、联营项目一旦发生对外债务不能清偿,被联营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 18、在基坑工程中,通过降、排水措施使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坑底以下0.5~1.0m.(√) 1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提出了“优先使用400MPa级钢筋,积极推广500MPa级钢筋”。(√) 20、固定价合同的价款是不能调整的。(× ) 21、专业分包项目,总包单位可以“以包代管”(× ) 二、单择题 1.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兼职 B.专职 C.一定数量

2020年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XX年,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战略,努力抓好城乡灾后住房重建、城乡体系建设、城乡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四大建设”任务,积极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全力 推进灾后住房重建,农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一)农村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市农村住房重建总户数(含维修加固)为451633户,其中,314989户维修加固房屋已于XX年全面完成;截至XX年6月底,新建的136644户已建成136048户、占总量的99.56%;已入住105672户、占总量的77.33%。314989户、8.7亿元的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新建补助资金24.013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城镇住房重建实现预期目标。截至XX年6月5日,全市城镇维修加固141512套、1537万平方米,已全面完工。全市城镇住房重建42958套、383万平方米,已竣工38769套,建成比例 90.25%。全市城镇住房重建有序推进,进展较好,已建成了幸福家园二期、鱼凫新村、慧民苑、水乡人家、子龙安居房等项目。

(三)农村重建“三清一还耕”工作取得初步成绩。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已到最后决胜阶段,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办和各灾区县(市)抓住“三清一还耕”(清理拆除板房和自建过渡安置房、清理废墟、清理环境,宅基地还耕)这个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全市共还耕宅基地51752亩,完成任务总量的78.15%;共拆除板房9771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64.34%;拆除自建过渡房2427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81.64%。 (四)城镇重建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场镇。目前,龙池、虹口、街子、泰安、西岭、花水湾、三郎等场镇重建已基本完成。突出龙门山脉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山地特色旅游恢复较快,龙池、虹口等场镇已接待大量游客。其余场镇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预计9月底可基本完成15个特色场镇的打造。 二、构建科学的城镇体系结构,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组团式城市群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一)加快中心城区城市重大项目建设。XX年,中心城区以打通断头路、重要出入城通道及地铁建设为主,完善路网结构和优化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1-11-16 文件号:川建发[2011]34号信息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自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在控制财政性资金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概算和预算)、建设标准以及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规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出资的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应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其他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对其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技术审查。”针对全省超高建筑、巨量单体建筑和群体建筑日益增加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依法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加强对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有关意见,我厅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质量员考试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员考试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由建设单位编制 B、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 C、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由监理单位编制 D、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分包单位编制后,交总包单位审查。 正确答案:B 2、有关液压爬升模板技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爬模技术可以实现墙体外爬、外爬内吊、内爬外吊、内爬内吊、外爬内支等爬升施工。 B、爬模组装一般需从已施工2 层以上的结构开始,楼板需要滞后4~5 层施工。 C、爬模装置由模板系统、架体与操作平台系统、液压爬升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四部分组成。 D、适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框架结构施工 正确答案:C 3、下列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的说法正确的是()。 A、深入现场,服务基层,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服务,为工程项目服务 B、强化管理,争创效益对项目的人财物进行科学管理 C、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勤奋钻研,掌握新技术、新工艺 D、敬业爱岗,严格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正确答案:A 4、下列说法中,不属于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优点的是()。 A、安全可靠 B、搭拆快速 C、省材料 D、搭设尺寸灵活 正确答案:D

5、下列任务中,不属于《“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中重点任务的是()。 A、增强科技发展能力 B、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C、推行工程总承包 D、完善技术体系 正确答案:A 6、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是指将楼板沿厚度方向分成两部分,底部是预制底板,上部后浇混凝土叠合层。预制底板厚度不宜小于()。 A、50mm B、60mm C、70mm D、80mm 正确答案:B 7、下列工作内容,不属于基于BIM 的现场施工管理信息技术的是()。 A、合同管理 B、深化设计 C、场布管理 D、进度管理 正确答案:A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中共有()条强制性条文。 A、3 B、4 C、5 D、6 正确答案:C 9、下列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的中继续教育的原则说法是错误的是()。

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粤建人函…2015?115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和证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职业标准、统一评价大纲、统一证书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价”的“五统一”原则,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纳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权责清单意见的函》(粤机编办字…2015?404号)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的指导监督工作;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建设、运行管理培训考核信息

系统;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工作,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编号和管理;相关的培训工作由经认可的培训机构负责。 二、培训机构评估、管理 (一)评估。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对承担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实行评估和考核制度。申请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岗位工作的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向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提交申请资料,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机构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二)监督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实行常态化考核制度。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对培训机构建立备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实行动态、常态的量化考核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水平评估,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责令整改或取消相关培训资格。 (三)信息化管理。培训机构要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全省将逐步实行考试报名、岗位培训、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全省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等全程电子监控。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1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切实做好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为构建和谐西安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和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相关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谎报、瞒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建筑安全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解读发布人:fuqiao 来源:网络时间:2012-8-27 点击:1746 作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来十年人才工作任务,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组织编制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并陆续发布实施。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是该标准体系里的第一个标准,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部关于技术人员的行业标准。2012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3月至4月,又先后举办了两期《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因此,了解《职业标准》《实施意见》编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及有关工作要求,解读相关专业知识,是做好《职业标准》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的前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 《职业标准》及《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职业标准》出台的背景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几大员”)培训考核工作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岗位证书阶段。1986年起,建设部先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预算员等“几大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建设部负责统一证书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及后续管理,岗位证书作为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的凭证。20世纪90年代末,岗位证书与企业资质的挂钩停止。 二是持证上岗阶段。1991年,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颁布《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将岗位证书作为相关人员的上岗凭证,实行行政许可。实施范围也从建筑施工逐步扩展到市政公用、房地产、物业管理、城建档案等相关领域。 三是岗位培训阶段。2003年,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了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核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几大员”岗位培训证书不再具备就业准入功能,证书只作为专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写实性”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实施,证书样式也不再统一要求。实施范围也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领域。 2003年,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建设部计划在“几大员”层面建立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行业自律管理方式),并与人事部积极沟通协调,研究起草了“几大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当时人事部表示支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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