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期货保证金之质权说的法律评析

期货保证金之质权说的法律评析

期货保证金之质权说的法律评析

【摘要】目前,关于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性质仍存在各种争议,尚无统一定论。例如,存在“违约金说”、“定金说”、“质权说”。本文将从法理与实践角度评析将其性质归为质权说存在的问题并给

出相应理由。

【关键词】期货保证金质权说法律评析

一、期货保证金的含义和分类

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结算会员按照结算规则存入制定账户的一定数量的资金或缴存符合标准的一定数量的有价证券,以作为期货交易的结算和履约的保证。

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期货保证金可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期货结算结构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同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期货结算会员在期货结算结构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以备合约占用的资金,当买卖双方将成交后的期货交易提交结算时,期货结算机构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保证金。

二、期货交易保证金之质权说的法律评析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动产物权,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其标的,称作权利质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