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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确保工程项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安全提交和及时退还,切实保障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的各类项目经营活动的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原则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收取的原则。公司财务处负责对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工程项目活动中明确规定需要缴纳保证金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保证金的额度及退还时间

1.投标保证金

征收标准: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退还条件及程序:(1)《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或进场开工施工后1个月后,未中标者可凭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到公司财务处申请保证金的退还。

(2)未中标者为单位的,必须由经办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附件一)同时提供由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直接将款项以转帐的形式支付到未中标单位指定的帐户。

(3)未中标者为自然人的,由未中标者本人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交款收据,经公司投标组织部门、财务处、督查处等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退款给未中标者本人,并由本人出具收条。

(4)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收款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与投标时的名称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不计付利息。

返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2.履约保证金

征收标准: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退还条件:(1)工程分包类施工完成,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2)专业分包类施工完成,经监理单位、项目部或基层单位验收合格,完成中间交接手续后退还。

退还程序: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各责任部门及项目总工、质量安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返还时间: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

3.工程质量保证金

征收标准: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征收程序: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四、保证金的缴纳

(一)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时限、地点和金额。

(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帐号及账户),进账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三)保证金应以支票、电汇、现金等方式提交。收缴时间以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到账后,由财务处负责开具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收据给投标人,收据上应注明投标人信息、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

五、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公司制度调研与预算小组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六、附件

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附件三:《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编号:收件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工程部、财务部、副总、总经理各执一份。

2.仅作为付款依据之一,供内部流程使用,对外无效。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中标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申请人报送本表时须附财务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一份。

投标单位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请提供合同原件一份,若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甲乙双方鲜章。

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表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合同有履约保证金 篇一: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活动中如何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 20XX-09-0510:12 作者:李平来源:enet硅谷动力[收 藏到e起摘] 【编者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 ... 【正文】 【enet硅谷动力专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作法不再符合规定了。笔者认为,《管理办法》 只是对招标采购单位退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和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应负的经济责任作了规定,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将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为了更 好地说明这一问题,并着重解决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正确处理履约保证金的认识和操作问题,现根据自己对《管理办法》

的理解,并结合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就如何处理好履约保证金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以与各地政府采购同仁们商榷。 《管理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问题的规定 《管理办法》适用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 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该对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和退付作出规定。 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疝的利率 支付资金占用费。从这条规定来看,它并没有规定不能收取或者不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在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中,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供应商能按规定履行合同,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这应该是合同履行期间的问题,而不属于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因为投标和履约本来就是整个采购活动中的两个不同阶段,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整个采购活动中两个不同阶段为了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所采取的措施而已。因此 上可以说,《管理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决定是合适的,但如果再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付作出规定就显得不合适了,甚至可以说成法律法规的“越位”;而履 约保证金既然是约束供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理所当然应该是《合同法》调

期货从业考试基础保证金制度

期货从业考试基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Margin System),也称押金制度,指清算所规定的达成期货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市场的具体情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水平。 我国《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50万元。会员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交易所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经交易所同意,会员可用权利凭证质押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因此保证金又可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会员保证金是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收取标准由期货结算所规定,属于会员所有,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严禁将保证金挪作他用。客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收取比例由期货经纪公司规定,但要高于期货结算所对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水平,属于客户所有,用于客户缴存保证金并进行交易结算,严谨挪作他用。 在我国保证金应当以货币资金缴纳,以上市流通国库券、标准仓单折抵期货保证金,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银行保函、银行存单、国库券代保管凭证等折抵期货保证金。 清算所要求每一位会员都必须在清算所开立一个保证金帐户,对每笔交易,会员都要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防止出现违规,非会员也要向清算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未被占用的资金)和交易保证金(已被占用的资金)。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中金所将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中金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账结算。

考核、评价再评价工作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考核、评价再评价制度 1、目的:通过对人员的评价再评价,确定其是否适合本岗位工作;培训后对参与培训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培训的有效性。

2、范围:质管科全员和生技科对质量影响较大的人员(关键工序人员)。每年底对全体员工的考核。 3、内容: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3. 1对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包括: 3. 1.1质管科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质量体系的维护运行情况;质量检验的准确率、及时率;质量反馈的处理率;生产工艺改进验证情况;不合格品处置情况。 3. 1.2生技科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过程质量控制知识;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产品技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率;生产人员管理情况。 3. 1.2.1净化车间员工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清洁卫生情况;与其它工序配合情况。 3. 1.2.2采购中心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降低采购价格、减少库存积压、采购物料的质量、供应商评价。 3.2.1.3行政科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招聘完成率、培训完成率、健康体检完成率、体系运行情况、对人员的评价与再评价、各项法规的制定与实现。 3.2.1.4销售科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合同履约率、客户满意度、客户意见处理。 3.2.1.5管理者代表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内容:注册完成率、认证完成率、换证完成率、体系运行情况。 3.2.2对工作能力的考核评价内容包括: 3.2.2.1专业能力:医疗器械的基本知识(功能、构成、生产、使用)掌握情况,如项目管理、生产计划与控制、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3.2.2.2计算机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3.2.2.3语言能力:沟通技能、交际能力;理解能力、书面与沟通能力。 3.2.2.4综合能力: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策划、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的条理性;数学运算能力,思考、逻辑能力。 3.2.3工作态度的评价标准包括:优、良、中、差。 3.3评分法对人员进行评价: 首先是选定岗位的主要影响因素,并采用一定分值表示每一因素,然后按预先规定的衡量标准,对现有岗位的各个因素逐一评比,求得分值,经过求和最后得到各个岗位的总分值。其基本步骤是: a确定岗位评价的主要因素。 b对各评价因素区分出不同档别,并赋予一定的分值。 c对各岗位进行评价。给各岗位每一因素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出各岗位的总分值。 d根据各岗位的总分值进行排序,得到相对分值的高低。 4、每年年末对公司所有职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和岗位评定,行政科填写《员工考核评定表》。 5、评价标准 90~100:优;75~89:良;60~74:中; 60以下:差。 6、行政科按上述办法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和年终绩效考核,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评价结果为“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应安排培训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 7、考评的结果可作为提供薪酬管理,人事调整,人员培训的依据和基础。 8、对人员进行再评价的条件及濒次: 8.1每年一次,年底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再评价; 8.2对换岗人员进行再评价。

医院采购招标及合同精细化管理

6.2 医院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岗位设计6.2.1 采购主管岗位职责 6.2.2 采购专员岗位职责

6.2.3 招标采购岗位职责 6.2.4 合同管理岗位职责

6.3 医院采购、招标及合同管理制度设计 6.3.1 医院医疗设备申购管理制度 为科学、规范、高效地管理医疗设各,按照卫计委《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2011)24号文件]、《×××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及×××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医疗设备的购置列入医院年度预算计划管理。每年第三季度,各科室按照医院预算计划通知,科室负责人召开科务会,商定明年开展学科建设、新技术等多方面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计划。 第2条按照卫计委《大型医用设各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医院购置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需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于医院拟购置的大型(甲、乙类)医疗设备,

设备处必须事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上报卫生厅、卫计委批准后,方可列入预算执行。 第3条各科室应使用医院规定的专用表格(电子版在医院网络公共文档),对拟购置的医疗设备提出申请;经分管科室的职能部门、分管院长签字批示,交设备处汇总。科室申请的医疗设备价值超过5万元,须同时提交该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4条设备处汇总全院各科室医疗设备申请计划,对申请设备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充分地调查研究、考察评估,总结出初步意见提交医院医学装备委员会。医学装备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下年度医疗设备预算编制草案,上报院长办公会确定下年度设备预算计划。 第5条设备处按照年度预算计划,做好医疗设备的分批购置计划。设备处会同使用科室制定拟购设备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然后转交至医院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执行。 第6条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委托由上级备案认可的招标公司组织招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设备申请科室负责人员全程共同参与招标。招标公司宣布中标结果,待公示期结束后,设备处、申请科室负责人与中标方一起针对配置清单、优惠条款进行核对,签订合同。 第7条科室负责人现场签字后的合同文本,交审计处对合同进行审计,如有修改意见则返回设备处,设备处及时联系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中标公司、申报科室对合同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再次报审计处。合同审核无问题,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确认,提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由采购中心执行合同。 第8条对于因设备突发故障且无修复价值的急需小型设备(价值小于5万元),科室负责人向设备处提交申请购置更新设备,经分管院长批复后,按照医院规定程序采购。 第9条设备处会同相关部门、设备中标方做好设备机房的事前准备、到货安装事宜,负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同履约行为,避免承包方因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并保证发包方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补偿,特制定《施工履约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承包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包括现金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承包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时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第二条承包方范围:集团入围库中的签约施工单位、中标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约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公司,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收缴主体为工程项目发包方,工程项目包括以年度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以单位工程发包的建设项目。承包方与项目公司签约时,可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按以下方式进行: 1、承包方直接与项目公司签约时,以合同为单位,由项目公司进行收取。 2、承包方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授权委托书为单位,由收取。一份授权委托书只能对应一个区域管理中心的地域范围,跨区域的要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3、承包方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时,以劳务分包公司为单位,由中燃宏远取。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由劳务分包公司收取,并与共管。 4、履约保证金在签约后15日内交给发包方。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以年度发包形式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每份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专业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专业分包队伍每份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3、以劳务分包形式与签约的工程建设合同,劳务分包公司每份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4、与劳务分包公司签约的承包队伍,要求每支承包队伍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0万元。 5、以单项工程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每个单项工程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根据成本变化、管控要求、项目类型等因素,集团总部有权对履约保证金的额度进行调整。 第七条保证金的管理 1、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专项管理。发包方收到保证金后,按集团制度要求将相关款项存入大额账户。 2、履约保证金在以下情况时,可由发包方扣除。 (1)发生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直接或间接责任时,保证金可用于违约赔偿、事故的处理或事故补偿; (2)承包方因虚报工程量、虚假签证、故意使用不合格材料,保证金可用于抵偿发包方的损失; (3)因承包方拖欠、克扣承包班组费用,导致班组或工人擅自停工、围堵闹事、聚众上访等事件,保证金可用于进行发包方损失的补偿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4)承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可扣除部分保证金用于资料的完善; (5)按照合同约定,承包方出现违约时,用于违约补偿。 (6)除上述情况以外,承包方发生其他违规行为,经发现并核实后,由发包方进行处罚,必要时可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发包方审核且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退还承包方,如续签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期货交易主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期货交易主要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280期货交易主要制度 Major Futures Trad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按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国际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交易者保证金的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节。 (3)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2.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保证金随交割的临近而提高。

(2)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3)交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相应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4)按结算价计算的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价格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期货合约交易异常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并汇总。 (2)交易盈亏结算包括对平仓头寸盈亏和对未平仓合约浮动盈亏的结算。 (3)对交易头寸所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的。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时,会被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其合约将会被强行平仓。

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交易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期货交易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调整,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统一组织进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及、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 会员的不足时,应当及时或者自行。 三、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即指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的为基准确定的。 四、熔断制度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中,当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 五、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六、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有积极作用。 七、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对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八、强制减仓制度

论施工项目精细化合同管理

论施工项目的精细化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对施工项目的经营绩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围绕合同订立和履行两个合同管理产关键阶段,论述了在如何应用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原则来执行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以提高施工项目的经营绩效。 关键词:施工项目精细化合同管理经营绩效 中图分类号: tq6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one important part of it, to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erformance plays a vital role, this paper focuses on con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key stage two, discussed in how the application of fine management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to perfor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erforma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fine chemical; contract management; operating performance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及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审查、监督和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它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施工项目经营绩效起着重要的作用。 精细合同化管理是在上述合同管理行为中循精细化管理的基本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 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范和完善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范和完善 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但是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规范、完善,本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测算办法,交纳标准、方式及退还时间等没有明确规定。由于立法滞后,政府引导、监管的缺位,造成目前我国建筑领域有关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呈现一定程度混乱状况。发包人、承包人为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均从各自利益出发,导致履约保证金的表现五花八门,尤其是处于建筑市场弱势地位的建筑企业叫苦不迭,抱怨法律法规的这一疏漏给建筑企业增添不少烦恼和负担。履约保证金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突出问题之一。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规范和完善: 我们认为,应当从公平、公正,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原则,

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目的的实现。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和完善履约保证金: 1、完善立法。虽然《担保法》、《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对履约保证金也作出了一些规定,但鉴于建设工程方面的行业特殊性,还必须建立符合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特点的配套法规,使得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运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比如对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提交方式,金额比例、大小等做出规定。 近日,我们注意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经公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五十五条:“[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但中标人能够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适当提高履约担保,但最高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五。” 2、建议出台合同示范文本,对建设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明确其性质,履约保证金属于物权的范畴,是一种质押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中标的承包人直接支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考核、评价和再评价工作制度

1、目的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特开展并进一步规范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工作,以确保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达到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年度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部门负责人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办法》的编制和修订。 3.2总经理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与再评价。 3.3管理者代表、行政部协助总经理开展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工作。 3.4各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考核、评价与再评价工作。 4、考核、评价与再评价的参考依据 4.1质量手册31章节规定的各部门职责与权限; 4.2各部门当年度的质量目标; 5、考核、评价与再评价频次 5.1年度考核、评价每年一次,放在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 6、考核内容 6.1办公室负责人 6.1.1 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a) 是否按公司需求完成人员招聘计划; b) 是否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了培训; c) 是否组织开展了培训有效性评估; d) 是否按要求组织了岗位能力评价; e) 是否及时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了培训; f) 纠正/预防措施与改进计划实施情况; g) 是否能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1.2沟通情况 a) 与内部和外部的沟通能力; b) 是否按要求与其他部门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有无因沟通不够而影响了工作; 6.1.3 岗位能力、团队精神 a) 与各方面协调能力、人才招聘与管理能力如何; b) 能否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c) 能否带领和团结本部门人员共同搞好工作; 6.1.4量化考核指标 a) 招聘人员完成率; b) 人员流失率; c) 培训计划实施率; 6.2生产部负责人 6.2.1 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a) 是否按时按质完成全年各批次生产任务;

履约保证金详细规定及编制办法大全

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履约保证管理,保障履约保证金的资金安全,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保管、使用及退还程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及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所实施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包括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有效期、银行等级等应严格按招标文件,银行保函应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内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现金保证金(或支票):现金保证金(或支票)按规定存入财政部门 指定的专用账户,并受财政部门管理。 四、履约保证金额及有效期限 1、各类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的10%。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项目完成结算财政评审,取得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之日止。 3、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 4、服务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

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不低于5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3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5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3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5、施工类项目无法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的,承包人须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出具固定期限保函,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保函作无条件延期的书面承诺(附件1)。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原则上应不低于6年。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所承保的项目,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4年但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6年;以此类推,每当固定期限保函有效期满达5年而项目却未完工或未完成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均应及时办理新保函续保。 6、对于现场具备良好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施工类项目,固定期限银行保函有效期经办务会另行研究决定。 7、若在银行保函到期前6个月,承包人仍未办妥新保函续保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合同款,同时将承包人的不良行为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记录不良行为和诚信动态扣分。 五、办理程序 (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1、从2018年起,对所管辖建设项目中公开招标的服务类、施工类项目执行如下要求: 服务类、施工类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关于期货保证金制度的一点思考

期货日报/2009年/7月/8日/第008版 理论?期货论坛 关于期货保证金制度的一点思考 广发期货风险管理部崔瑞娟 期货市场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实行保证金交易,正是这一特点体现了期货市场运行的高效率,但同时也注定了期货交易的高风险。保证金交易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两难命题的产物,所以保证金制度的制定就需要在市场效率和市场风险管理之间进行平衡,保证金制度也就成为期货公司进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近几年,我国期货市场在规模上已经取得了一定发展,上市的期货品种更是不断增加,股指期货、期权、期货投资基金等新产品或新业务也在酝酿和研究中,但国内期货行业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尤其是保证金制度似乎仍处在粗放式发展阶段,远远不能满足新产品和新业务推出后的要求。甚至对于商品期货市场,目前国内的保证金制度也已经显得有些过时和落后。国际期货市场在这方面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不乏可供我们借鉴的先进经验。本文选取了香港地区的期货市场和期货公司作为参考,并以期货公司为着重点来分析比较两地的保证金制度,借以得出有益的结论。 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 在国际期货市场上,一般将保证金分为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建立一个头寸所必须的最低资金需求,在香港也被称为基本保证金或基本按金。维持保证金是一个资金水平:一个账户的资金必须维持在这个水平之上,如果账户资金降到了维持保证金水平之下,经纪公司就会通知交易者追加保证金,该账户的资金必须追加到初始保证金的水平。维持保证金要比初始保证金低,或者相等。接到追加保证金通知时,交易者可以存入额外的资金,或者将这个头寸平仓。 我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英国均采取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两种水平,只不过维持保证金占初始保证金比例有所不同。我们以英皇期货有限公司(Emperor Futures Limited)与客户代理合同的条款为例进行说明,香港期货市场的维持保证金水平为初始保证金的80%,日本和美国的维持保证金水平为初始保证金水平的70%,英国期货市场的维持保证金水平则为初始保证金水平的100%。 我国内地期货市场没有明确的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的说法,不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法有一些相似。比如,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公司保证金”可等同于初始保证金,期货公司一般规定当账户的资金达到“公司保证金”的一定比例(低于或等于100%)时就要求该账户追加保证金至“公司保证金”水平。也就是说,期货公司的“公司保证金”就相当于初始保证金,“公司保证金”的一定比例相当于维持保证金,因不同期货公司而采取的比例不同。一般期货公司采取100%的比例,也有些期货公司在合同中标明为100%,但在操作过程中会有所放宽,比如有一些期货公司借鉴国际惯例,一般也采用80%的比例。 保证金制定的总体规则 与香港地区相比,我国内地期货市场在保证金的制定上面存在很多差异,但在总体规则上是相似的,即交易所(或结算所)决定最低保证金水平,而期货公司有权决定向客户收取较高保证金水平。《香港期货交易所规则、规例及程序》第616条“交易所参与者有关按金的合约规定”中注明:“尽管规则第617条规定的最低按金金额,惟交易者参与者可要求客户提供该交易所参与者认为合适的较高按金金额。”郑州商品交易所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期货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上海

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合同管理

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合同管理第16章企业内部控制——合同管理 16.3 合同、协议编制与审核控制 16.3.5 合同、协议会审控制制度 合同、协议会审制度对合同、协议会审的内容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对合同、协议制定的监督,可有效控制合同风险。下面是某企业合同、协议会审控制制度,供读者参考。 合同、协议会审控制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防范和控制合同、协议可能的风险,加强对合同、协议制定的监督,规范企业合同、协议制定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格式合同、协议、部门合同、协议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协议对方拟定的合同、协议的会审。 第3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协议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协议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企业法务部对合同、协议文本进行审核。 第2章合同、协议的会审内容及要点 第4条合同、协议拟定 1. 法律顾问会同各部门起草的企业格式合同、协议、各部门拟定的本部门合同、协议文本以及业务经办人与合同、协议对方拟定的合同、协议,分别由法律顾问、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负责合同、协议在会审过程中的传递。 2. 合同、协议拟定者须按企业规定在“合同会审单”上填写合同会审部门及人员名称。 3. 合同、协议拟定者负责合同连同“合同会审单”在整个会审过程中的传递,直到合同、

协议盖上合同专用章后结束。 第5条合同会审主体及内容 1. 法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协议对方当事人身份和资格的审查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核。 2. 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标的物是否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企业技术标准等进行审查。 3. 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对方资信情况、价款支付等的审查。 4. 法务部和财务部负责对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包括违约金的赔偿及经济损失的计算等。 第6条合同、协议会审要点 1. 合法性。包括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会审意见是否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是否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等。 2. 经济性。主要指合同、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3. 可行性。包括签约方是否具有资信及履约能力、是否具备签约资格;担保方式是否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是否明确等。 4. 严密性。包括合同、协议条款及有关附件是否完整齐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附 加条件是否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是否准确。 第3章合同、协议会审管理规定 第7条参与合同、协议会审的部门应根据会审职责安排人员按时参加会审工作。 第8条会审人员应对合同、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认真仔细地审查,发现疑问之处,应及时与合同、协议拟定部门进行沟通。 第9条会审中若发现合同、协议中确有不妥之处,应责成合同、协议拟定部门修改或重拟,直至确认合同无误为止。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

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年1月19日证监期货字〔2006〕9号) 为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保证金存管制度,规范保证金管理,保护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应当在期货结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开立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期货结算账户”)或选择已在结算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登记为期货结算账户。投资者可在期货经纪公司登记多家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 二、投资者使用期货结算账户办理期货交易出入金之前,应当在期货经纪公司登记。投资者变更期货结算账户,应当在期货经纪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三、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开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经纪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四、各期货经纪公司应在2006年3月10日前完成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统一格式制作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以Excel格式制作,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化形式向派出机构备案。要确保汇总表中录入信息的准确、完整,以备今后按我会要求直接导入升级后的结算系统。以书面形式报送派出机构的汇总表要由期货经纪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对于新开户的投资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按上述规定办理账户登记和出入金;对于已开户的投资者,期货经纪公司应自投资者完成期货结算账户登记之日起按上述规定为投资者办理出入金。 六、各期货经纪公司应进一步普及并提高银期转账和网上银行的使用率,加强和结算银行的沟通协作,解决银期转账和网上银行出入金业务中的问题,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期货经纪公司自身管理水平,提高期货结算账户启用后出入金效率,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保证金安全存管是今年期货监管的重点工作。落实本通知的规定是各公司开展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第一步,具体落实情况是今年年检的重要内容。从2006年3月份开始,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还将对期货经纪公司落实保证金安全存管工作的情况进行持续性的现场检查。希望各期货经纪公司高度重视,尽快落实本通知的各项要求。 附件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投资者参考格式) 附件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投资者参考格式) 附件3: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委托书(自然人投资者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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