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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任课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13:35 | #2楼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基本情况,特制定本任课教师请假制度。

一、准则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学部、小学部直接进行一线教学的 所有老师。

2、本制度配合学校相关行政制度一并实行。

二、基本制度: 1、请假类别包含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类。

2、请假时限的审批,在 3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 三天以上由常务副校长 审 批。

3、病假请假:(1) 明,提前 24 小时请假; 排非上课时间进行输液, 提前在 13:00 前请假;

4、事假请假: ( 1) 特殊直系关系人有重大事故

(事情)发生的,方可请

假; 围需请假的,一般情况需提前 24 小时请假 , 因特殊突发事件的, 可以立即请假。

5、公假请假:只有属于学校公共事务派出的,才属于公假。

6、各类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备案,因特殊突发或紧急情况请假的,可以补假 条备案。

三、请假的调课还课: 1、所有请假不得私自调课, 一律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2、请假只有属于公假的,由教务处安排还课,其它一律不还课。

3、公假因紧急调课的,不予以还课; 提前 12 小时安排的公假,由教务处安 排调课和还课。

四、处罚制度: 1、无故不请假的或非紧急请假不按基本制度条款履行请假 手续的,作为旷课,按教务处制定的《任课教师考勤制度》处理。

2、因紧急请假回校后在一日内不补请假条的,扣当月工资

3、已经请假但私自调课或还课的,双方当堂课不计课时费。

五、补充说明: 1、本制度由教务处执行。

2、本制度归学校教导处解释。

3、本制度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涉及任课教师的《请假 制度》废止。

4、本制度在执行中有不易于执行或分歧时, 报由行政会议最终解释和裁决。

水城县文泰学校教务处 2015 年 12 月 18 日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2017-09-21 22:13 | #3 楼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 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 全年八天, 如遇特殊情况, 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 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 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 超过规 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 10 元),所有假 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 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因检查身体健康需要住院的病假,必须提供相关医院证 2)一般病情和因一般病情因医嘱输液的,应当合理安 不予请假, 因医嘱输液而在中午输液可能来迟的, 必须 3)因特殊突发病情的,可以立即请假。 事假必须是因自考、或因父母、姐妹、兄弟、子女和极

2)属于第( 1)款范 5.00 元。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 3 天以上 7 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 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

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 [1981]52 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 7—14 天,全年累计旷工 15 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 15 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 30 天,全年累计超过 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1)、怀孕 4 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 15—30 天;怀孕 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 42 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 90 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 135—180 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 105 天;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 15—30 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3、婚假: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 15 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

属于特批的享受 3 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

予 1 — 3 天的丧假。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公示结果。

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

生效。

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7、教师外出,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发票、疾病证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

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XX 市XX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

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

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 8:10 到校,其他人员 8:50 前到校。

下午: 4:30 离校。

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5、事假。

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告知相关领导,事后补上请假手续。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特殊情况可请特殊事假,特殊事假满期需续假的,延长的假期按一般事假对待。

以下情况可请特殊事假:①婚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作为特假。

②因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的父母去世请假,计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

(本市以外的另计路途时间)③女教师流产,凭医院证明休息,计15天特假(不含法定假日)。

超出 15 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病假对待。

④教职工因子女或父母生病请假,计 2天特假。

⑤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回来探亲时请假,计 1天特假。

⑥教职工请假参加子女学校的家长会,每学期计两次特假。

6、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二、考勤。

1 、教职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出差,需告知有关处室,并安排好教学工作;行政人员出差,需告知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并安排好教学工作。

3、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和年级主任负责。办公室主任每月将教师出勤情况

向行政会通报一次,经行政会审定后向全体

教师公示。

三、奖惩办法(一)、病假 3 天以上(不含 3天),超出 3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

(二)、一般事假 4 天以内(含 4天),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一周以上除不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外,同时超出 4 天的部分(扣除法定假日)按每天 30元扣发月考核奖。

特殊事假享受相应的课时津贴,不扣月考核奖。

(三)、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早下课,发现一次扣

10 元。

(四)、开会、升旗,迟到一次扣 10元,缺勤一次扣 20元。

(五)、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学校给予全勤奖100 元/期(公假和特假算全勤);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①教师代课的,计发相应的课时津贴(高于超课时津贴)。

②学校安排加班(自己工作外的额外工作或节假日工作)的人员,视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助。

③对于旷课的每节扣 40元;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 150元/天。

④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 30天,事假累计超过 20天或有 2 次以上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⑤一学期累计旷工 1 5天以上,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处理。

[注]: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工。

2、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当旷工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4、特殊情况提交行政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5 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离岗连续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2017-09-21 20:11 | #4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和《汉滨区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 1 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 1 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3 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 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 7 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 1 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 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1 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 1 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 20%。

3、病假在 1天以上(含一天)1 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节

5 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1婚假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 7 天。

晚婚(男 25 周岁,女 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 7天。

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① 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 90 天。

24 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 天;多胎生育,每

多生一胎增加产假 15 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

② 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

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 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 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 假处理。

3.丧假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

(含 节假日 );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 理。 ② 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 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 《工伤报告书》。

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 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 :教职 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 必须有人证, 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 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六、 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 程逐级办理。

① 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 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 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 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 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务 主任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工伤假、产假、丧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外,病、事假请 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若出现空堂课按旷工处理。

病事假请假者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每节 5 元支付给顶课者,工伤假、 产假、丧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

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 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 10 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主持工作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 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 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七、

关于上课迟到、私自调课、旷工、旷课和上课接打手机的处理 列情况之一者, 按旷工、 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 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者 ;( 4)准假期满 (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 乳假等 ),无正15 天。

5 元。 1、有下

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5)请假理由

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少签到一次扣 10 元,迟到一次扣 20 元,代签者和迟到同等对待。

2、上课迟到 5 分钟以内一次扣 10元,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一次扣 10 元。

3、教职工旷课一节扣 30 元,一个月旷工 5 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和绩效工资全

部。

教职工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学校报上级教育行

政部门予以辞退。

4、上课接打手机者一次扣 10 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5、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 10

节以上或旷工 5 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教师请假制度 2017-09-21 11:34 | #5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榆树市政府、教育局文件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公假、特假学校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

事外出为公假,公假期间教师岗位责任制不扣分,工资照发。

二、关于事假、病假 1、病假教师请假,同一天不能超过 2 人。请假时,要提前与领导提出,学校可根据本教师实际情况如外出培训、学习、开会人数多少确定是否批假,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时间在 1 天以内的,村小由村小校长批准,中心校教师由主管领导批准,由

本人当面申请。

请假 1 天以上、3天以内的,村小教师由中心校主管领导给假,出具请假条。请假 3 天以上的,全镇教师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批准或暂缓请假或缩短假程。

所有事假必须有领导签字, 2、事假一次不得超 3 天,一学期事假不超过 7 天,全年事假不超过 15 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不予准假,特殊情况经教育局批准。

3、请事假教师应在请假完回校时,缴纳岗位责任制工资,每天 80 元,用于支付请

假期间临时代课、代班人员工资。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 1 天以内,村小教师,村小校长给假,中心校领导给假。

1 天以上、 3 天以内,由中心校主管领导给假。

3 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长给假,并且出具请假条。

2、临时病假,没住院的,执行岗位责任制每天 40元,用于支付请假期间代班、代课工资。住院的,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和药费发票,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2017-09-21 15:18 | #6楼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

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 3 天以上 7 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 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

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 [1981]52 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 7—14 天,全年累计旷工 15 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 15 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 30 天,全年累计超过 90 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

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 5 个工作日不足 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 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 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 2个月不满 6个月的,从第 3 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 6 个月的,从第 7 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 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

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

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安乐河镇中心小学2015年9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 一、请假方式: 1、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事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2、请假一天以内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请假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3、请病假两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按以上程序请假。(重病除外。) 4、无特殊重大事件不得以电话告知形式请假。

二、逢较长节假日,个人做好假日计划,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假。 三、例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程序,承上启下,决定着学校一周的工作,因此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算。例会请假须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学期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四、请假期满,须按时返校到主管领导处销假;如需续假,当面在主管领导处办理相关续假手续。 五、请假对象 1、一天以内由求知办主任审批。 2、两至三天(含三天)由该校最高主管审批。 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常务校长审批。 4、七天以上(不含七天)为自愿辞职。 六、请假考勤 1、临时外出,一小时扣十元;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半天处理,扣三十五元。 2、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七十元,给替班教师补助七十元。 4、替请假者上课的教师一节课补助五元。 5、无故旷职者一天扣二百元,无故旷课者一节课扣一百元。 七、考勤情况由求知办主任每月底在例会上通报。

学校考勤和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和请假制度 (一)学校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6个工作日,学校实行轮休制。 (二)学校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学校每年可安排7至1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三)学校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 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学校予以警 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学校予以解聘。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四)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 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 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据学校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 于上班后30分钟内与学校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 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聘。 (五)学校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节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3倍。 (六)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 一次处理。 (七)考勤规定: 1.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 现一次,学校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2.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要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 下是为你整理的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 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 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 具体细则如下: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7:30下午:12:50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20 下午:12:50----------16:30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 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

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内容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内容 二、请假两小时以上者必须写请假条,两小时以下者可口头请假,因特殊事无法请假者,必须及时销假。 三、教师事先请假时,要互相委托请假期间与本人相关的工作,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被委托教师。 四、请假半天以下在校长处请假,半天以上在教育办请假。 五、凡无故旷职一天者,学校在校务会上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六、星期日晚例会,星期四晚教研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20元。(请假除外) 七、每学期出全勤者,学年终奖励50元。 八、每天按八小时计算,每节课按一小时计算,迟到或早退每 4次,按半天旷职计算。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事假 (一) 事假 1、常规情况下上班期间不得请假。 2、原则上不得用电话请假。 3、必需请假时,本人须按规范写请假条。请假条上要写清楚请假事由,请假时

间。经校长批字方可生效。 4、遇紧急情况可事后补假。仍须校长批字方有效。 (二) 婚丧、盖房(子女满月)假 1、婚丧、盖房(子女满月)假的请假手续与日常事假相同。 2、按学校工作实际,假期不超过三天。 (三) 事假绩效工资的发放 1、事假一天停发当天奖励性津贴,依此类推。 2、事假累计超过七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事假累计两个月,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二、病假 1、病假请假手续与事假相同。 2、病假绩效工资的发放 (1) 病假一天停发当天奖励性津贴,依此类推。 (2) 病假累计超过十五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病假累计 三个月,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三、产假 1、产假原则上应计划在假期;学校准假。 2、产假期限在依照国家标准原则下,还应按照学校实际情 况适当调整。 3、超过学校准许产假期限,还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4、在学校准许的产假期间绩效工资照发。 四、旷工 出现旷工现象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累计旷工三次以上停发一学期奖励性津贴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三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不扣教师个人年终量化考核积分。

中心小学学生考勤、请销假制度

小学生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巨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大凡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开展的巨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因病请假,家长需在上班前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大凡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上交请假条。 2、学生请假,应事先上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塞理由,大凡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教导处办理有关手续。 3、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校长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紧张发问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用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要求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本规定制度。

学校办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报备管理,根 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17:10。 2.假期值班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 17:30。 3.法定节假日:应保证有人进行电话值班。 二、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严禁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 3.请休假和离开工作地外出须办理相关审批和报备手续。 三、请假制度 1.事假 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本人书面 申请可酌情给予事假。 (1)事假在3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 (2)事假在3 天以上10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事假在10 天以上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事 处审批。 (4)学校办公室主任请事假,需经分管学校办公室的学校领

导审批。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在出具一级以上 医院有效的病休证明及病历,并经审批后可休病假。 (1)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 人事处备案。 (2)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上的,报人事处审批。 (3)病休连续超过6 个月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 事处审批,办理长期病休手续。 3、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工伤假等,按国家、学校人 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出报备 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含值班期间)离开工作地外 出 1 日以上(当日往返除外),除按要求履行相关请假程序外,还应提前填写《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行政科备案;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报告。 外出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如有行程变化或发生意外突发事件, 应及时补充报告。学校办公室主任外出报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张歧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切实履行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张歧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一、学校实行签到制。按照作息时间表安排,每天早晨值班教师早读前10分钟到教学区检查学生出勤及纪律情况,组织学生早读,打扫环境卫生;其他教师在早操前到校,按时签到。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时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经批准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1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学校教导处负责把好考勤关,作好查课、考勤记录,作为教师每月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每天按时在值班室门口签到,后勤每天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小孩、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尽量安排在法定假期,不要影响教学秩序,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 5、学校领导将对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按旷工处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值班领导要严格把关,门卫出作好记录,如出现疏漏,查实后将进行责任倒查。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内安排好自己的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篇一:中学教师销假制度范文 依据教育局《关于增强教师队伍治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销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缘由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销假,但必须覆行销假手续,手续齐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治理,使教师销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销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伸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缘由销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问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厉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依据具体状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实,否则不予准许。(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严重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实),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状况,凡有借治病疗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解决。 3、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普通为90天,符台晚婚规定的,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支付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用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概按旷工的无关规定论处。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销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自己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自己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销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销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自己申请单位担任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三、销假必须写销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注销,方

学校考勤制度

Xx中学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教职工所做的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部门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对教职工考勤管理的主管处室,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规定,组织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处理。 第五条各处室、年级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所在处室、年级考勤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 第三章日常考勤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教职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具体如下: 一、迟到、早退行政、教辅人员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教师上课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1节,早退视为旷课1节(特殊情况除外)。

二、脱岗行政、教辅人员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的,视为脱岗。教师上课时脱岗视为旷课1节(特殊情况除外)。 三、旷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岗或不到岗的; 2、教职工迟到、早退、脱岗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行政、教辅人员脱岗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5、利用病、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 6、骗取、涂改或伪造病假证明不上班的。 第四章会议及活动考勤 第七条全体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班主任会议、年级会议等会议及活动,实行考勤制度。由组织者负责考勤。该项请假不属于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事假累计的范围。 学校于每周一早上举行升旗仪式,召开校会,除另行通知外,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办公室请假。早校会开始后到场的,记迟到1次;升旗仪式结束时未到场的,记旷会1次。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晚到10分钟以内或无故提前离场的,记迟到或早退1次。无故离开活动现场20分钟以上的,记脱岗1次。无故不参加的,记旷会1次。 第五章请假和销假

西安市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第二章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限第二条事假:教职工因事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 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加20天。 第四条产假: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 女教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15-30天,满4个月流产者给假42天。 第五条哺乳假:符合《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学校工作岗位又能离开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教育局(委)批准,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六条丧假:教职工的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给假7天。 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第七条探亲假:凡工作满1年的教职工,与父亲、母亲和配偶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

教职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教职工配偶公派出国留学,且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3年以上并在国外学习期限已达一年以上,教职工可申请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小学教师请假条例制度2017-12-12 8:42 | #2楼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文档2篇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文档2篇Student attendance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thod do 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文档 2、篇章2:学院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文档 篇章1: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文档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 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 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 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

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 (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 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 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 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 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小学教师考勤奖惩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签到与请假 1.上班签到截至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学校作息时间)。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迟到的应由本人补签,并说明原因。 3.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分管领导请假。 4.需外出或提前离校,须在分管领导处说明情况,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若发现不在岗又未说明情况者,记作旷工。 5.假期回校,值班及休息日因学校需要上班的均视作上班。 6.请假书面手续统一在校长办公室办理。 二、奖励 1.设全勤奖每月30元,全校教师如全月无迟到、无早退,且无病事假、旷工的,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月全勤奖按月发放。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学期全勤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3.全学期坚持签到者,另奖30元。签到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4.教导处安排教职工代课,发代课金3元/节,代课金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5.教学岗位考核奖。根据服从学校安排、教学工作认真、出缺勤等方面进行考核。按每学期50元计算,完成任务全额计发,若未完成任务,则按情况酌情扣发。考核优秀者增加20%(即每学期60元)计发。(考核方案另定)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5元。误课者,每误一节课扣10元。

2.病假每天扣5元,事假每天扣10元。出现旷工现象,每次扣20元。 3.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两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 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评比一票否决。 4.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如确有正当合理原因需要调课的,要向教导处说明情况,否则每人各扣5元。 四、权限与说明 1.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向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三天的需向中心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需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再通知教导处。 2.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重病且生活不能自理住院(须正规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等需校长批准,并且办理请假手续,但不发全勤奖。 3.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医院病历,发票等材料,一般不包括自购药品证明,否则记作事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确保每天两次检查,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并于下班前在办公室记录当日出勤汇总。 3.全体教职工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老师请假制度

老师请假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老师请假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老师请假制度范例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重新拟定以下教职工请假条例,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公假: 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 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三、旷工:

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根据县、局绩效考核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考勤、请假条例: 一、考勤部分: 1、教职工上班实行点到制度。上、下午各点名两次或以上,点名时间为上 午7:30——7:40、查岗为上午11:00前;下午点名为预备铃前10分钟、查岗为下午4:30前;逾时不补点,他人不得代点;缺点(无假的)1次的计一次旷工,四次的计旷工一天。 学校在绩效中每学期设立考勤津贴600元,缺一次扣25元,事假每月8 次以内(含8次,即2天)不扣,多出的以15元/次扣考勤款。 2、如有特殊事情须向值周组请假,请假手续按请假制度执行;未经值周组 及相关领导批准离开的视为旷工; 3、当月公布上班点名及坐办情况,公假作出勤处理; 4、五十岁以上教职工因健康原因,自己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可不参加 点名(但所有会议必须参加),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 考勤款500元;未申请的按考勤人员执行;五十岁以下人员因健康原因,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 考勤款400元。短期的按实际考勤比例按月计算。 5、每学期旷工一天以上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6、特殊考勤: (1)、学校会议一次得款30元,请假的不得不扣;旷会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2)、监考缺勤一场扣100元,迟到扣50元/次;阅卷缺勤一场扣30元/次,迟到扣20元/次。 (3)、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元旦联欢会等)缺勤一次扣50元。 二、请假部分: (一)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须持相关医院证明(2天以内的乡镇以上医院;3天以上的,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含用药明细的药费单、本人亲笔签写的请假报告及课务、工作安排表(假期1月(不含1月)以上的由学校安排),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值周组长审批;1天(不含1天)以上7天(含7天)内的,由校长室审批;7天(不含7天)以上的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病假超过5个月(含5个月)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育龄妇女请假期间必须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勤制度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 勤制度

阿瓦提县第四小学考勤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为导向,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阿瓦提县教育系统请销假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半日之内由年级组长批准,1——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一般病假扣发2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钱,出院后回家休息每天扣发10元。(根据病情轻重酌情处理)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出院修养扣0.25分,一般病假1日扣0. 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2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2天以上,每日扣60元绩效。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中小学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为推行制度化管理,贯彻以法治校理念,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牡丹区教育局人事管理办法和何楼中心校请假制度,并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给予教师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时间,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准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婚假教师初婚的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的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引流产及绝育手术假教师引流产或做绝育手术的可请此假,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周。 、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的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周时准假一天,三时准假两天。

、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填写姜楼小学教师请假单。 、请假不超过三天的,本人自行调好课,事后补上;请假超过三天的,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其他教师上课。 、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务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的由中心校批准;请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批准。 、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学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中心校批准,并安排学校部门负责人代为处理学校工作;学校部门负责人请假要报校长批准。 、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

教师考勤制度75860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趋于常规化、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规定 1、教职工因事或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到岗或中途离校离岗(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以及学校或科组组织的其它集会、活动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事假七天以内(含七天)一律由校长审批,超出七天由教育局审批;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按《连平县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暂行规定》(连教〔2010〕39号文)执行。 3、请假程序:先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好学校统一印制的《田源中学教职工请假条》,然后提交校长审批,待批准后交回教务处登记方可离校,担任了班主任的教师还须当面告知政教处;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程(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两天以上调课有困难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看班),所有调课和顶课都必须在请假条中详细注明由教导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4、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确实不能到校当面请假,必须由本人通过电话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生效,返校到岗后应立即履行补假和销假手续; 5、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提前销假按实际时间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6、教职工因公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会议或取送材料等)将被视为公假,但也需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当班教师应严守上下课时间,凡超过规定时间上课或到会将被视为迟到;上课途中擅自离岗或提前下课(离岗、离会)将被视为早退; 9、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工:①凡未按上述规定请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续假和补假者;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者;③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者。旷工按天数计算。 10、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课: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造成教室空堂者;②体育课、劳动课期间教师或班主任不陪同学生一起,在场指导或督促,放任自流,也否则视为旷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责任;③教职工私自调课,原课表安排的科任视为旷课处理。旷课按节次计算,旷工、旷课分别计算。 11、凡负责教职工考勤的相关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公正不阿地检查记录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者视为旷工一天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勤办法 1、教师的日常出勤情况以考勤机数据为准,职工的考勤由后勤处检查登记。 2、教师上课、看班、下班辅导、教师会议、升旗、教研活动或其它集会、活动均由学校安排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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