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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的致癌物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已知的致癌物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已知的致癌物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一)神经系统 毒物对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危害作用,其表现为神经衰弱症候群:全身无力、易于疲劳、记忆力减退、头昏、头痛、失眠、心悸、多汗,多发性末梢神经炎及中毒性脑病等。汽油、四乙基铅、二硫化碳等中毒还表现为兴奋、狂躁、癔病。 (二)呼吸系统 氨、氯气、氮氧化物、氟、三氧化二砷、二氧化硫等刺激性毒物可引起声门水肿及痉挛、鼻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及肺水肿。有些高浓度毒物(如硫化氢、氯、氨等)能直接抑制呼吸中枢或引起机械性阻塞而窒息。 (三)血液和心血管系统 严重的苯中毒,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砷化氢、苯肼等中毒,可引起严重的溶血,出现血红蛋白尿,导致溶血性贫血。一氧化碳中毒可使血液的输氧功能发生障碍。钡、砷、有机农药等中毒,可造成心肌损伤,直接影响到人体血液循环系统的功能。 (四)消化系统 肝是解毒器官,人体吸收的大多数毒物积蓄在肝脏里,并由它进行分解、转化,起到自救作用。但某些称为“亲肝性毒物”,如四氯化碳、磷、三硝基甲苯、锑、铅等,主要伤害肝脏,往往形成急性或慢性中毒性肝炎。汞、砷、铅等急性中毒,可发生严重的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炎症。 (五)泌尿系统

某些毒物损害肾脏,尤其以升汞和四氯化碳等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性肾病最为严重。此外,乙二醇、汞、镉、铅等也可以引起中毒性肾病。 (六)皮肤损伤 强酸、强碱等化学药品及紫外线可导致皮肤灼伤和溃烂。液氯、丙烯腈、氯乙烯等可引起皮炎、红斑和湿疹等。苯、汽油能使皮肤因脱脂而干燥医|学教育网整理、皲裂。 (七)眼睛的危害 化学物质的碎屑、液体、粉尘飞溅到眼内,可发生角膜或结膜的刺激炎症、腐蚀灼伤或过敏反应。尤其是腐蚀性物质医|学教育网整理,如强酸、强碱、飞石灰或氨水等,可使眼结膜坏死靡烂或角膜混浊。甲醇影响视神经,严重时可导致失明。 (八)致突变、致癌、致畸 某些化学毒物可引起机体遗传物质的变异。有突变作用的化学物质称为化学致突变物。有的化学毒物能致癌医|学教育网整理,能引起人类或动物癌病的化学物质称为致癌物。有些化学毒物对胚胎有毒性作用,可引起畸形,这种化学物质称为致畸物。 (九)对生殖功能的影响 工业毒物对女工月经、妊娠、授乳等生殖功能可产生不良影响,不仅对妇女本身有害,而且可累及下一代。 接触苯及其同系物、汽油、二硫化碳、三硝基甲苯的女工,易出现月经过多综合症;接触铅、汞、三氯乙烯的女工,易出现月经过少综合症。化学诱变物可引起生殖细胞突变,引发畸胎,尤其是妊娠后的前三个月,胚胎对化学毒物最敏感。在胚胎发育过程中,某些化

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0109 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刺激。刺激说明身体已与有毒化学品有了相当的接触,一般受刺激的部位为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 许多化学品和皮肤接触时,能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肤炎症;与眼睛接触轻则导致轻微的、暂时性的不适,重则导致永久性的伤残。 一些刺激性气体、尘雾可引起气管炎,甚至严重损害气管和肺组织,如二氧化硫、氯气、煤尘。一些化学物质将会渗透到肺泡区,引起强烈的刺激。 (2)过敏。某些化学品可引起皮肤或呼吸系统过敏,如出现皮疹或水疱等症状,这种症状不一定在接

第五章 药物遗传毒性 2015.10.23

第一节基本概念 (1)药物遗传毒性:指药物引起生物细胞基因组分子结构特异改变或使遗传信息发生变化的有害效应; 如:抗肿瘤药噻替派(Thiotepa,三胺硫磷),可造成染色体的断裂; 第一节基本概念 (2)药物的致突变性:指药物对DNA或染色体结构或数目的损伤并能传递给子细胞的作用; 药物遗传毒性(致突变作用)评价,是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基本概念 (3)突变:是一种遗传状态,是指可以通过复制而遗传的DNA结构的永久性改变; 突变主要包括: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只是DNA损伤程度不同;凡能引起染色体畸变的化学药物,大部分能引起基因突变。 基因突变 基因突变:指一个染色体的一个或几个碱基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不能用光学显微镜直接观察; 基因突变可分为点突变和移码突变; 基因突变-点突变 点突变:又称“碱基取代型突变”;分为“转换型突变”和“颠换型突变”; 结果:在DNA转录时引起一个RNA密码子的改变,在翻译时可使多肽链中的一个氨基酸发生变更; 点突变-转换型点突变 转换型点突变:指DNA多核苷酸链上的碱基中,嘌呤互相取代(鸟嘌呤G置换腺嘌呤A或相反)或嘧啶相互取代(胞嘧啶C取代胸腺嘧啶T或相反);如:亚硝酸可引起这种突变; 点突变-转换型点突变 点突变-颠换型点突变 颠换型点突变:指DNA多核苷酸链上的碱基中嘌呤取代嘧啶或嘧啶取代嘌呤所引起的突变;如:二乙基亚硝胺等某些烷化剂; 基因突变-移码突变 移码突变:可导致较多遗传信息改变; 如:多环芳香烃类、芳香胺类、嘧啶类化合物和黄曲霉毒素B1等可与DNA形成大加合物而引发; 例:溴化乙啶(EB),含可嵌入堆积碱基之间的一平面基团,致该染料与DNA结合现荧光;可导致基因移码突变;常用于电泳检测DNA。 突变-染色体畸变

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 Z H 】 G P T 1 - 1 指导原则编号: 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六年一月 目录 一、概述 (3) 二、基本原则 (3) (一)实验管理 (3)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 (三)随机、对照、重复 (4) 三、基本内容 (4) (一)总体考虑 (4) 1、受试物 (4) 2、受试物药代动力学研究 (5) 3、试验系统 (5) 3.1 试验动物 (5) 3.2 其他试验系统 (6) 4、给药 (6) 4.1 剂量选择 (6) 4.2 给药途径 (7) 4.3 给药频率 (7) 4.4对照组 (7)

(二)试验方案 (7) 1、试验方案选择的一般考虑 (7) 2、常用的试验方案 (8) 2.1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I段) (8) 2.1.1试验目的 (8) 2.1.2动物选择 (9) 2.1.3 给药期 (9) 2.1.4 动物处理 (9) 2.1.5 观察指标 (9) 2.2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II段) (10) 2.2.1试验目的 (10) 2.2.2动物选择 (10) 2.2.3 给药期 (10) 2.2.4 动物处理 (11) 2.2.5 观察指标 (11) 2.3 围产期毒性试验(III段) (12) 2.3.1试验目的 (12) 2.3.2动物选择 (12) 2.3.3 给药期 (12) 2.3.4 动物处理 (12) 2.3.5 观察指标 (12) 3、其他试验方案 (13) 3.1 单一(全程)试验设计(啮齿类动物) (14) 3.2 两段试验设计(啮齿类动物) (14) (三)毒代动力学 (14) 四、结果分析与评价 (15) (一)统计分析 (15) (二)数据报告 (16) (三)结果分析 (16) 1、生殖毒性 (16) 2、发育毒性 (17) 3、其他 (17)

药物生殖毒性研究阶段性要求的现状

发布日期20050628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非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标题药物生殖毒性研究阶段性要求的现状 作者王庆利 部门 正文内容 审评四部审评八室王庆利 摘要:《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是CDE确定的2005年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的课题之一,在修订过程中需要对大量的文献资料进行调研,将通过电子刊物的方式与研究者进行交流,并希望研究者也积极 参与进来。 动物生殖毒性研究是新药安全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常常采用分段设计方案进行试验。从药品研发的一般规律和降低研发风险性等考虑,在保障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临床试验方案内容分阶段提供生 殖毒性试验资料。本文主要介绍了ICH三方阶段性要求的现状,并结合我国的现状,讨论了对我国阶段性要 求的一些考虑。 一、概述 生殖毒性实验目的是为了揭示一种或多种活性物质对哺乳动物生殖功能的任何影响。为达此目的,应结合现有的所有其他药理和毒理方面的资料,进行该研究及其结果的阐明,以确定其对人潜在生殖毒性(危险性)。

重复给药毒性研究可以提供有关潜在生殖毒性(尤其是雄性生育力方面)的重要信息。可靠的人体暴露、比较动力学和生殖毒性机理研究的资料,对将动物实验的结果外推到人类(评价其相关性)可能是有帮助的。 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常常采用分三段设计进行生殖毒性试验,即一般生殖毒性试验(I段)、致畸敏感期试验(II段)和围产期试验(III段)。在采用分段试验设计时,应注意在动物成年期和从受孕到幼仔性成熟的发育各阶段给药。为测定出给药所致的速发和迟发效应,其观察应持续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即从某一代的受孕到其下一代受孕间的时间周期。分阶段试验设计,可限定在相应的动物生殖阶段给药可更好的提示药品在人体的暴露情况,更具体的确定在哪个生殖阶段存在危险。三段试验设计是目前进行生殖毒性试验采用的主要试验方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适应症和受试物特点,对于啮齿类动物可采用单一(全程)试 验设计和两段试验设计方案。 二、国际阶段性要求现状 根据支持临床研究不同时期或上市申请的不同需要,以及具体药物、适应症和适用人群的特点,可分阶段提供相应的生殖毒性研究资料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性,这也是新药开发一般规律的具体体现。目前ICH生殖毒性指导原则已经进行到了第四阶段,但国际上对于阶段性的要求存在差异,即使是在ICH三方。下表列出了不同性别和不同生育状态的受试者入选临床试验时,需要提供的动物生殖毒性试验要求。 从上表可以看出,虽然日、美、欧三方达成通过ICH达成了协调一致,但在阶段性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日本对动物生殖毒性阶段性要求最为严格,而美国最为宽松,欧盟基本是处于中间状态。这些差异的产生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文化背景方面的差异、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异等,历史上重大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也 可能在其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对我国阶段性要求的考虑 从我国目前创新药物的研发情况看,生殖毒性研究基本采用的是常规的三段试验设计方案,而在阶段性方面起步较晚,没有明确的要求。现行的生殖毒性指导原则较为简单,也没有涉及阶段性问题。我国的新药研

生殖毒性化学物汇总(权威馆藏资料)

生殖毒性化学物汇总(权威馆藏资料) 类别1A:已知的人类生殖毒物。主要依据人类证据。类别1B:推测可能的人类生殖毒物。主要依据动物的数据。类别2:可疑的人类生殖毒物。依据一些人类或动物的证据。附加类别:影响哺乳或通过哺乳产生影响。 下面数据来自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品名危险性类别备注1高氯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2二氧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3氟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4氟硼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5氟硼酸铅溶液[含量>28%]生殖毒性,类别1A6铬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7硅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8硫酸铅[含游离酸>3%]生殖毒性,类别1A9氢化锂生殖毒性,类别1A10氢氧化锂生殖毒性,类别1A11氢氧化锂溶液生殖毒性,类别1A12氰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 132,4,6-三硝基间苯二酚铅[湿的,按质量含水或乙醇和水的混合物不低于20%]生殖毒性,类别1A14砷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15四氟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16四氯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17四氧化三铅生殖毒性,类别1A18硒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19硝酸锂生殖毒性,类别1A202-溴丙烷生殖毒性,类别1A21溴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22亚磷酸二氢铅生殖毒性,类别1A23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生殖毒性,类别1A24一氧化铅生殖毒性,类别1A

25一氧化碳生殖毒性,类别1A26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生殖毒性,类别1A27乙二醇二乙醚生殖毒性,类别1A28乙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293-(α-乙酰甲基苄基)-4-羟基香豆素生殖毒性,类别1A30碘酸铅生殖毒性,类别1A31叠氮化铅[含水或水加乙醇≥20%]生殖毒性,类别1A32二丁基二氯化锡生殖毒性,类别1B333-氯-1,2-丙二醇生殖毒性,类别1B34金属锰粉[含水≥25%]生殖毒性,类别1B 35六溴二苯醚生殖毒性,类别1B36氯二氟甲烷和氯五氟乙烷共沸物生殖毒性,类别1B37氰化汞生殖毒性,类别1B38一氯二氟甲烷生殖毒性,类别1B393-丁烯腈生殖毒性,类别1B40对壬基酚生殖毒性,类别1B41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生殖毒性,类别1B42多氯二苯并呋喃生殖毒性,类别1B43多溴二苯醚混合物生殖毒性,类别1B44二丁基二(十二酸)锡生殖毒性,类别1B453-[2-(3,5-二甲基-2-氧代环己基)-2-羟基乙基]戊二酰胺生殖毒性,类别1B 46N,N-二甲基甲酰胺生殖毒性,类别1B471,2-二甲氧基乙烷生殖毒性,类别1B48氟化镉生殖毒性,类别1B49 铬酸钠生殖毒性,类别1B50汞生殖毒性,类别1B51 过硼酸钠生殖毒性,类别1B522-甲氧基乙酸乙酯生殖毒性,类别1B53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生殖毒性,类别1B54磷酸三甲苯酯生殖毒性,类别1B55硫酸镉生殖毒性,类别1B56硫酸钴生殖毒性,类别1B57硫酸镍生殖毒性,

化学品毒性分类

化学品毒性分类 艾晓欣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分级以及在不同规中的对比关键词化学品毒性苯的毒性 1、概述 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药品等。 毒性,指外源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或简称为损伤生物体的能力。也可简单表述为,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损伤生物体的能。 在目前国现行规中危险化学品毒性的定义在不同规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的要求,以及各规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要求。 2、相关术语 (1)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2)半数致死浓度(LC50): 指在一定时间经呼吸道吸入受试样品后引起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样品的质量(mg/m)来表示。 (3)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经皮肤接触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4)急性经口毒性: 一次或在24h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样品后,动物在短期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5)半数致死剂量(LD50): 在一定时间经口或经皮给予受试样品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剂量。以单位体重接受受试样品的质量(mg/kg bw或g/kg bw)来表示。 (6)皮肤刺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7)皮肤腐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组织损伤。 (8)眼刺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9)眼腐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引起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 (10)皮肤致敏(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皮肤对一种物质产生的免疫源性皮肤反应。对于人类这种反应可能以瘙痒、红斑、丘疹、水疱、融合水疱为特征。动物的反应不同,可能只见到皮肤红斑和水肿。 (11)亚急性经口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每日经口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2)亚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每日经皮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3)亚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每日经呼吸道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4)致突变性: 受试样品引起原核或真核细胞、或实验动物遗传物质发生结构和/或数量改变的效应。 (15)免疫毒性:

化学毒物危害及预防

化学毒物危害及预防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化学毒物危害及预防一、毒物的来源、形态、分类、毒性 (一)来源——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料 1、原料、辅助材料(投入物) 2、中间产物(过程物) 3、成品、副产品、废物(产出物) 4、夹杂物(杂质) (二)形态与接触机会 1、固态,块状、粉末状。 2、液态,常压下液态、加压液化、溶液。 3、气态,含易挥发液体的蒸气。

4、雾,液体微粒悬浮在空气中。 5、尘,固体微粒悬浮在空气中。 呈现块状固体且不升华或液体且难挥发则不易扩散到空气中,则接触机会小于气、雾、尘。 (三)分类 1、按化学性质及其用途相结合的分类 2、按作用性质分类 3、按受损害的器官、系统分类 (四)毒性——引起生物体损害的能力 1、毒性的指标 以引起实验动物某种反应的剂量来衡量毒性大小 绝对致死剂量(LD100)或浓度(LC100)

半数致死剂量(LD50)或浓度(LC50)最小致死剂量(MLD)或浓度(MLC)最大耐受剂量(LD0)或浓度(LC0)2、毒性的分级 按毒性大小为5级 (1)剧毒(4)低毒 (2)高毒(5)微毒 (3)中等毒 3、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按生产与使用中危害性大小为4级 Ⅰ级(极度危害)

Ⅱ级(高度危害) Ⅲ级(中度危害) Ⅳ级(轻度危害) 二、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一)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1、经呼吸道吸入 2、经皮肤吸收 3、经消化道食入 (二)毒物在体内的过程 1、吸收,毒物进入血循环。 2、分布,随血流分布至各器官。

3、转化,毒物经生物化学过程转变为代谢产谢。 4、排出,经肾、肝胆、肺、唾液腺、汗腺、乳腺排出体外。(三)损害作用中毒、局部刺激、腐蚀、致敏、致癌、致畸、致突变 (四)中毒 1、急性中毒:短时、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发病急、变化快 2、慢性中毒:长时、少量毒物进入人体,较长时间才出现症状 3、亚急性中毒:介于急性与慢性之间 (五)症状 1、呼吸系统 2、消化系统 3、心血管系统 4、神经系统 5、泌尿系统 6、生殖系统 7、皮肤 8、其他

表1 生殖毒物的危害类别

表1 生殖毒物的危害类别 类别1:已知或足以确定的人类的生殖或发育毒物 此类别包括对人类的生殖能力或者发育已产生有害效应的物质,或有动物研究的证据,及可能用其他信息补充提供其具有妨碍人生殖能力的物质。根据其分类的证据来源进一步区分,主要来自人的数据(类别1 A)或者来自动物的数据(类别1 B). 类别1 A:已知对人类的生殖能力、生育或者发育造成危害效应的 该物质分类在这一类别主要依据人的数据。 类别1 B:推定对人的生殖能力或者对发育的有害影响 该物质分类在这一类别主要依据动物实验的数据。动物研究数据应提供清楚的、没有其他毒性作用的特异性生殖毒性的证据,或者有害生殖效应与其他毒性效应一起发生时,这种有害生殖效应不被认为是继发的、非特异性的其他毒性效应。然而。当存在有机制方面的信息怀疑这种效应对人类的相关性时,将其分类至类别2也许更合适。 类别2:可疑人类的生殖毒(性)物或发育毒(性)物 此类别的物质应有人或动物试验研究的某些证据(可能还有其他补充材料)表明对生殖能力、发育的有害效应而不伴发其他毒性效应;但如果生殖毒性效应伴发其他毒性效应时,这种生殖毒性效应不被认为是其他毒性效应的继发的非特异性结果。同时,没有充分证据支持分为类别1。例如.研究中的欠缺可以使证据的说服力较差,基于此原因,分类于类别2可能更合适。 表 2 哺乳效应的危害类别 哺乳效应 对哺乳的影响是被单独划分在单一类别。已知许多物质不存在经哺乳能对子代引有害影响的信息。然而,己知一些物质被妇女吸收后显示干扰哺乳,或该物质(包括代谢物)可能存在于乳汁中,而且其含量足以影响哺乳婴儿的健康,那么应标示出该物质分类对哺乳婴儿造成危害的性质。这一分类可根据如下情况确定 a) 对该物质的吸收、代谢、分布和排泄的研究应指出该物质在乳汁中存在,且其含量达到可能产生毒性的水平;和/或 b) 在动物实验中一代或二代的研究结果表明,物质转移至乳汁中对子代的有害影响或对乳汁质t的有害影响的清楚证据;和/或 c) 对人的实验证据包括对哺乳期婴儿的危害.

2021新版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防治措施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新版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 防治措施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2021新版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防治措施 1、物料和工艺: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高毒工艺和物料,是防毒的根本措施。如无铅印刷工艺、无氰电镀工艺、用甲醛脂、醇类、醋酸乙脂等低毒稀料取代含苯稀料。 2、工艺设备:生产装置及工艺设备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防止有毒物质泄露、外逸。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序化和自动控制可使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中毒事故。 3、通风净化:受技术及经济条件限制,仍然存在有毒物质逸散且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装置,使生产场所达到卫生标准。 通风排毒主要有两种形式全面通风、局部通风。 1)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应不断的向车间内供应新鲜空

气或符合一定要求的空气,同时从车间内排出有害空气。要使全面通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要根据车间的用途,生产工艺布置、有害物质散发源位置及特点、人员操作岗位和其他有关因素合理的组织气流、确定合适的通风换气量。 (1)气流组织原则:送入车间的新鲜空气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减少污染,然后在与生产过程中散发的有害物质混合排除。 (2)送排风口位置对通风效果的影响:按全面通风的原则,车间内送风口应设在有害浓度较小的区域,排风口应尽量布置在有害物质产生源附近或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区,以便最大限度的把有害物质从车间内排出。根据送风口和排风口位置不同,一般分为三种形式: A、下送上排从车间下部的送风口送入新鲜空气,直接在操作地区散开,然后流向车间上部,经排风口排出。这种气流组织方式多用于散发有害气体或余热的车间,新鲜空气可依最短路线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且涡流区很少,途中受污染的机会较少,大部分在车间下部工作地点作业的工人直接接触到新鲜空气。 B、上送下排新鲜空气从车间从车间上部的送风口送入,通过工

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研究分析

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研究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中药生殖系统毒性的特点及现状。方法通过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古代记载、中药对生殖系统损伤的临床症状、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实验研究、化学成分对生殖系统的影响等的研究分析,提出生殖毒性中药的研究开发方向。结果对中药的生殖毒性进行了分析探讨,开展中药抗生育作用的研究是生殖毒性中药的重要发展方向。结论研究分析了中药生殖毒性的现状,提出了中药生殖毒性的研究发展方向。 【关键词】中药生殖系统毒性研究 由于中药作用相对温和,以复方为主治疗疾病,中药的不良反应较少。但随着国际上天然药物中毒事件的不断出现,对中药毒性重新认识的呼声逐渐增高。本文就中药的生殖毒性进行分析探讨。 1 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古代记载 古代医药家很早就对妊娠禁忌药[1]有所认识,东汉《神农本草经》即有堕胎药的记载。历代本草均把部分虫类中药列为妊娠禁忌的范畴[2],并列入许多妊娠禁忌药歌诀中。虫类妊娠禁忌药主要包括水蛭、虫、虻虫、全蝎、蜈蚣、地龙、斑蝥、白僵蚕[3]、蝉蜕等

9味。如水蛭,《本经》载:“破血瘕,积聚,无子”;《别录》载:”堕胎”;《本草经疏》亦言:“堕胎者,以其有毒善破血也”;近代记载:“妊娠不可服”。蜈蚣,《别录》载:“疗心腹寒热结聚,堕胎,去恶血”;“孕妇应用仍应持小心态度”。地龙,《中华本草》(精选本)载:“脾胃虚寒证不宜服,孕妇禁服”;“地龙对子宫有兴奋作用,能引起痉挛性收缩,孕妇慎用”。明代李时珍总结为四十余种有代表性的禁忌药物,阐明了孕妇禁用的观点,并著有流传至今的“妊娠禁忌歌。”“虫元斑水蛭及蝱虫,附子乌头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米与蜈蚣,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硵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清代王孟英在李时珍禁忌用药的基础上增加至一百余种,现分类中主要是“妊娠禁忌歌”中的药物。将其分为禁用(剧毒)类,慎用(有毒)类,能用(无毒)类。禁用类:巴豆、螈青、牵牛子、斑蟊、天雄、野葛、水银、芫花、大戟、硵砂、地胆、雌黄、雄黄、水蛭、蝱虫、蜈蚣、蟹爪甲、干漆、商陆、麝香……;慎用类:附子、乌头、桃仁、红花、干姜、肉桂、三棱、牙硝、芒硝、牛膝、皂角、赭石……;能用类:茅根、通草、木通、瞿麦、薏仁、槐花、蝉蜕、丹皮、大黄、枳实、当归、川芎、冬葵子、益母草、半夏、南星、车前子、元胡、伏龙肝、神曲、麦芽等。 2 中药对生殖系统损伤的临床症状 长春花所含长春碱可产生精子形成障碍。洋地黄中的洋地黄毒苷长期应用可产生雌激素样作用,如男性乳房发育。孕妇(多)服商陆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

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目录制修订办法》,成立了《目录》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立《目录》制修订工作组,承担目录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2011年7月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召开多次《目录》制修订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就《目录》有关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期间,《目录》制修订专家组和工作组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研究了国内外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资料,尤其是GHS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以及欧盟、日本和新西兰等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相关内容,对《目录》栏目的构成,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类别范围及其危险性信息、数据源,剧毒化学品的判定界限及选取办法,增加或删除的化学品条目等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目录(征求意见稿)》,经过《目录》领导小组成员10部门同意,于2013年9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药引发的生殖毒性综述

中药引发的生殖毒性综述 ——杨皓然 20131031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中药生殖系统毒性的特点及现状。方法通过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古代记载、实验研究、化学成分对生殖系统的影响等的研究分析,提出生殖毒性中药的研究开发方向。 【关键词】中药生殖系统毒性 前言 由于中药作用相对温和,以复方为主治疗疾病,中药的不良反应较少。但随着国际上天然药物中毒事件的不断出现,对中药毒性重新认识的呼声逐渐增高。本文就中药的生殖毒性进行分析探讨。 一、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古代记载 古代医药家很早就对妊娠禁忌药有所认识,东汉《神农本草经》即有堕胎药的记载。历代本草均把部分虫类中药列为妊娠禁忌的范畴,并列入许多妊娠禁忌药歌诀中。虫类妊娠禁忌药主要包括水蛭、虫、虻虫、全蝎、蜈蚣、地龙、斑蝥、白僵蚕、蝉蜕等9味。如水蛭,《本经》载:“破血瘕,积聚,无子”;《别录》载:“堕胎”;《本草经疏》亦言:“堕胎者,以其有毒善破血也”;近代记载:“妊娠不可服”。蜈蚣,《别录》载:“疗心腹寒热结聚,堕胎,去恶血”;“孕妇应用仍应持小心态度”。地龙,《中华本草》(精选本)载:“脾胃虚寒证不宜服,孕妇禁服”;“地龙对子宫有兴奋作用,能引起痉挛性收缩,孕妇慎用”。明代李时珍总结为四十余种有代表性的禁忌药物,阐明了孕妇禁用的观点,并著有流传至今的“妊娠禁忌歌”。“虫元斑水蛭及蝱虫,附子乌头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米与蜈蚣,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硵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清代王孟英在李时珍禁忌用药的基础上增加至一百余种,现分

类中主要是“妊娠禁忌歌”中的药物。将其分为禁用(剧毒)类,慎用(有毒)类,能用(无毒)类。禁用类:巴豆、螈青、牵牛子、斑蟊、天雄、野葛、水银、芫花、大戟、硵砂、地胆、雌黄、雄黄、水蛭、蝱虫、蜈蚣、蟹爪甲、干漆、商陆、麝香……;慎用类:附子、乌头、桃仁、红花、干姜、肉桂、三棱、牙硝、芒硝、牛膝、皂角、赭石……;能用类:茅根、通草、木通、瞿麦、薏仁、槐花、蝉蜕、丹皮、大黄、枳实、当归、川芎、冬葵子、益母草、半夏、南星、车前子、元胡、伏龙肝、神曲、麦芽等。 二、中药对生殖系统毒性的实验研究 莪术的萜类和倍半萜类、牡丹的丹皮酚有抗早孕作用。川牛膝有抗早、晚期妊娠作用。蒲黄、冰片、麝香酮等亦有终止妊娠的作用。阿魏的两种脂溶性成分对小鼠有中止妊娠作用。合欢皮(合欢总苷)的抗早孕作用在于杀伤胚胎滋养层细胞。土荆皮(土荆皮乙酸)使早孕鼠子宫血流量减少是造成胚胎死亡的重要原因。芫花、甘遂可增加子宫收缩使胎盘剥脱而终止妊娠。苦参中苦参碱使精子瞬间失活的最低有效浓度为0.85~3.15 g/L,形态学观察发现苦参碱对精子有致死作用[1]。怀牛膝皂苷(ABS)对离体子宫有明显的兴奋作用和抗生育作用;川牛膝水煎液有抗早、晚期妊娠作用,可使早期妊娠小鼠流产率增加;川牛膝及怀牛膝的苯提取物对小鼠均为有抗生育、抗早孕和抗着床作用。地龙及五倍子均为具杀精、抗生育作用的药物,且地龙有较强杀精作用。雷公藤对雌雄二体均有不同程度的抗生育作用。半夏所含的半夏蛋白能终止妊娠,抗受精卵着床作用。麝香有兴奋子宫的作用,对妊娠子宫更敏感,故在古代,孕妇禁止佩带麝香。 紫草有抗垂体促性腺激素样作用,可用于避孕;中药紫草对FSH和LH有较明显的抑制作用;紫草水提取物能终止小鼠和家兔的早期妊娠,还能使胎盘的绒毛细胞大量坏死。印楝素可显著抑制家蝇产卵,可能是药物影响到与产卵有关的一些激素合成和/或这些激素的分泌受阻[2]。穿心莲能中断大鼠精子的生成,使输精管退化,间质细胞、附睾、精囊、前列腺及凝固腺退化;穿心莲具有抗精子生成及雄性特征的作用。石榴果皮的水提液具有体外抑制人精子活性、增加家兔阴道压力和强烈的抗家兔生育作用。鹿含草也有抗早孕作用,可引起子宫、卵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 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 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目录制修订办法》,成立了《目录》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立《目录》制修订工作组,承担目录制修订的具体工作。

生殖毒性试验流程及意义

啮齿类动物生殖毒性I、II、III段实验流程及意义 1.概述 生殖毒性试验(Reproductive toxicity study)是通过动物试验反映受试物对哺乳动物生殖功能和发育过程的影响,预测其可能产生的对生殖细胞、受孕、妊娠、分娩、哺乳等亲代生殖机能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子代胚胎-胎儿发育、出生后发育的不良影响。包括: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实验(I段)、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II段)、围产期毒性试验(III段)。 生殖毒性试验中,为方便实验一般可将一个完整生命周期过程分成以下几个阶段如下图所示: 图1. 动物生命周期划分 A. 从交配前到受孕(成年雄性和雌性生殖功能、配子的发育和成熟、交配行为、受精)。 B. 从受孕到着床(成年雌性生殖功能、着床前发育、着床)。 C. 从着床到硬腭闭合(成年雌性生殖功能、胚胎发育、主要器官形成)。 D. 从硬腭闭合到妊娠终止(成年雌性生殖功能、胎仔发育和生长、器官发育和生长)。 E. 从出生到离乳(成年雌性生殖功能、幼仔对宫外生活的适应性、离乳前发育和生长)。 F. 从离乳到性成熟(离乳后发育和生长、独立生活的适应能力、达到性成熟的情况)。 各段试验研究阶段如下: 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实验(I段):A-B 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II段):C-D 围产期毒性试验(III段):C-F 1一般试验设计简介 1.1受试物 生殖毒性试验的受试物应能充分代表临床研究受试物或上市药品。 1.2实验动物 首选啮齿类动物为大鼠。在胚胎-胎仔发育毒性研究中,一般还需要采用第二种哺乳动物,家兔为优先选用的非啮齿类动物。 1.3给药 1. 3.1计量选择:至少应设三个剂量组,必要时可增加剂量组。

日本药物生殖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简介

发布日期20050922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非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标题日本药物生殖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简介 作者王庆利 部门 正文内容 审评四部王庆利 摘要:日本是受沙利度胺危害最大的国家,对其具有深远的影响。直至近日,日本对药物生殖毒性的要求依然是ICH三方最为严格的一方。1963年日 本制定了最初的胎儿试验法,1965年进行了修订。197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 制定了所谓的三段生殖发育毒性试验法,并在1984年和1988年进行了部分 修正。在1993年接受ICH生殖毒性指导原则。其后日本对生殖毒性试验方 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雄性生育力试验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其 研究的相关结果被纳入了ICH指导原则中。2002年日本发布了生殖发育毒性 试验的最新版本,本文介绍了该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日本药物生殖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基本目的

利用哺乳动物检验药物可能存在的一些对生殖发育的不良影响,并公开这些不良的影响,以用于对人的生殖发育的安全性/危险性的评估。 试验方案 三段试验方案是最实际的选择,通过限定给药时间来识别有可能发生损害的生殖发育阶段,该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几乎对所有的药物都有效。但应根据药物特点、适应症、适用人群、药代动力学资料、其他药理毒理资料等方面进行科学灵活的考虑,如单一试验方案或两段试验方案等。无论选择何种研究方案,必须能充分暴露和评价药物的生殖毒性,并应说明选择的依据。 试验动物 不同的动物种属对药物的反应有很大差别,为了充分暴露毒性,更准确地外推至人,最好尽可能选用多种动物。但是从经济或其他的理由来看,选择多种动物是不现实的。在选择试验动物的时候应考虑:①是否宜于做为人类疾病模型。②受试物的代谢方式与人相类似。③由于在生殖毒性试验开始之前就清楚受试物在人体的代谢方式往往是很困难的,故通常使用那些操作比较容易,而且对其一般的代谢方式和生殖生理非常熟悉的动物。④对动物自发畸形的了解和对已知的能诱发生殖毒性物质的敏感性。 大鼠作为试验动物使用的历史很长,有关其生殖生理的知识及其一般代谢方式已经相当清楚,具有性成熟期、妊娠期和哺乳期都比较短的优点,是生殖毒性研究中获得经验最丰富的动物,背景资料较多。 由于致畸敏感期毒性导致的毒性后果相对更严重,日本对致畸敏感期试验特别重视,认为使用多种动物进行试验,在结果类推于人时,能够提供更为

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800万种化学物质,其中常用的化学品就有7万多种,且每年还有上千种新的化学品问世。在品种繁多的化学品中,有许多系有毒化学物质,在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和造成巨大灾难性事故。例如,1991年江西上饶地区发生了一甲胺急性中毒特大事故,中毒人数达到150余人,39人死亡;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发生的大量异氰酸甲酯泄漏事件,造成20万人中毒,2500人死亡,举世震惊。因此,了解和掌握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对于加强有毒化学物质的管理,防止其对人体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无论对管理人员还是工人,都是十分必要的。 1、毒物的分类 毒物的分类方法有多种,而常用的分类方法是将毒物分为以下几类。 1.1金属和类金属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1.2刺激性气体

是指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气体。它是化学工业常遇到的有毒气体。刺激性气体的种类甚多,最常见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酸等。 1.3窒息性气体 是指能造成机体缺氧的有毒气体。窒息性气体可分为单纯窒息性气体、血液窒息性气体和细胞窒息性气体。如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等。 1.4农药 包括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等。农药的使用对保证农作物的增产起着重要作用,但如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中末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1.5有机化合物 大多数属有毒有害物质,例如应用广泛的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1.6高分子化台物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无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可释放出游离单体对人体产生危害,如酚醛树脂遇热释放出苯酚和甲醛

化学品毒性分类

化学品毒性分类https://www.wendangku.net/doc/0d687510.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化学品毒性分类 艾晓欣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分级以及在不同规范中的对比关键词化学品毒性苯的毒性 1、概述 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药品等。 毒性,指外源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或简称为损伤生物体的能力。也可简单表述为,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损伤生物体的能。 在目前国内现行规范中危险化学品毒性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2、相关术语 (1)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2)半数致死浓度(LC50): 指在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受试样品后引起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样品的质量(mg/m)来表示。 (3)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经皮肤接触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4)急性经口毒性: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样品后,动物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5)半数致死剂量(LD50): 在一定时间内经口或经皮给予受试样品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剂量。以单位体重接受受试样品的质量(mg/kg bw或g/kg bw)来表示。 (6)皮肤刺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7)皮肤腐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组织损伤。 (8)眼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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