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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紫金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2017年修订)的通知

设备科、临床各科(含手术室、麻醉科)、功能医技、供应室:为进一步保证我院医用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的合法合规,现将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2017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科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将学习情况及签名于7月10日前上交到设备科。(文档最后附件:培训学习记录签名表格)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目的: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的采、供、用的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减少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内容:

一、组织领导

由院设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设管会”)统一领导。设管会由院长任主任,主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纪检组、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职责: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审定全院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使用等管理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指导并参与医用耗材的招标工作,审定各科室提出的新增或替换

医用耗材品种的引进,负责对医用耗材使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设管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二、采购管理

全院医疗、科研所用的医用耗材统一由设备科审核证件、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自购、自销或试用,也不得擅自使用赠送产品,若违反规定擅自购进使用或试用,设备科不得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不得付款,由此产生的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㈠采购范围

设备科负责下列物品采购:⑴各种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⑵部分化学试剂⑶临床用消毒产品

㈡申请

1、经院设管会及设备科确认的常规使用的医用耗材由相关科室提前三

天以上(不含假日)提出申购计划,由护士长报至设备科保管员,保管员再根据库存情况报计划给设备科采购人员。

2、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增或替换品种必须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注

明申请理由,(如属高值耗材则按高值耗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由科主任或代理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

㈢审批

1、常规使用的医用耗材由设备科采购人员对各科室提出的采购要求、

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有关资质审核后,报设备科科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2、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增或替换品种,设备科接到科室申请后,审核相

关资质,指导申请科室填写医用耗材新增申请表,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后

可采购。

㈣采购

1、采取集中招标采购、竞价询价采购等多种形式,保证进货渠道规范、

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综合比价,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严禁购置无经营(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产品注册证(表)、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进口产品除审核上述证件外,无进口注册证(表)的一律不得购进。

2、设备科要坚持降低医疗成本,尽可能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原则,

普通医用耗材若国内产品质量好,性能可靠的不再购买进口产品,低价位产品能达到使用要求的不买高档产品。要树立服务临床的思想,保证医用耗材的供应,对临床急需的,凡已办理审批手续的要积极组织货源,按时按质保证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三、领用

1、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医用耗材的管理,确定专人领取

并经设备科确认,非认领人一概不能领取。使用零库存的高值耗材要有科护长签字。

2、对国内外厂商及有关单位赠送、赞助医院和科室的医用耗材必须办

理相关入库手续,由设备科根据科室需要发放,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据为己有。

四、管理

1、库房管理

(1)严格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库房保管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验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报告,杜绝不见物品就办理入库手续的现象。

(2)库房要对库存情况每半年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并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严禁过期耗材出库。

(3)医用耗材的领用,由科室填写领用单,库房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2、科室管理

(1)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医院确认的产品,未经设备科审核的赠送产品,亦不得私自将本院的医用耗材给外院或个人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外请专家自带的高值耗材、医疗器械等,原则上不予使用,如确实需使用的,应事先到设备科填写“购买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新增产品)”、医务科备案、设备科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凡属一次性医用耗材必须按规定确保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处理,严禁反复使用。

(3)各临床、医技科室对所领取的耗材必须建立专用账册,专人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并检查有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耗材。凡科室申请采购的耗材应负责使用,造成的过期、浪费由申请人负责。

3、植入物及相关产品的管理

⑴分类:骨科用植入物;各种支架、起博器及各类介入用植入物;眼科用植入物;各种填充材料;颌面外科用植入物;五官科用植入物;其他植入物(含疝修补片、人工血管、人工瓣膜等)

⑵产品的选择

a.凡是部、省、市招标目录内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一定要采购中标范围内的产品(省第三方采购平台正常运作后执行)。

b.对于不在招标目录内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必须经院设管会审核同意方可采购。

c.由于临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为应对一些特殊病人的需求所需的特殊规格型号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由临床填写(购买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特需耗材),由设管会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审批后方可临时使用,正式采购需由设管会讨论审核后方可进行。

d.对于应对急诊手术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由设备科与相应供货商商谈,备一定数量的产品在手术室,一旦用完,由手术室护士长通知设备科采购人员让供货商开具发票,并由手术室护士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入库。

(3)产品采购流程

a.在手术室用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由临床使用医生填写《医用高值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报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使用医生通知具备供货资格的供货商备货并验收,待用完后将发票、三类医疗器械(植入物)使用核报单及《医用高值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一起交至设备科采购员审核后办理出入库手续。

b.非手术室用的植入物由临床使用人员填写《医用高值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报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使用医生通知具备供货资格的供货商备货并验收,待用完后将发票、三类医疗器械(植入物)使用核报单及《医用高值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一起交至设备科采购员审核后办理出入库手续。

(4)产品的管理

a.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将未经医院确认植入性耗材带入临床使用,如使用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b.植入性医用耗材必须是具有条形码与合格证的产品,且条形码可溯源、可扫描、易于粘贴,手术后必须将条码粘贴于病历及植入物单上,无条形

码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c.需消毒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一律在院供应室进行消毒,并按供应室的有关规定执行.人工关节等需特殊消毒的耗材应由厂家负责消毒及复消。

4、医用耗材供应商的管理

(1)所有医用耗材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将未经医院认可的耗材带入临床或手术中使用,一经发现,将处以一定处罚。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后果由医用耗材供应商承担。

(2)所有植入物供应商的技术支持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手术室的有关规定,经院手术室审核其相关医学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后原件并复印留存后方可准许进入手术室,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手术室,管理科室对技术支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如不合格将采取警告、罚款、停止进入等处罚,技术支持人员如违反医院及手术室有关规定,将处以一定罚款,在保证金或应付款中扣除。植入性耗材的条形码若不能在手术时及时提供,其使用的耗材将不予以付款。

五、采购纪律

医用耗材的采购必须做到“五公开”:公开采购程序;公开业务洽谈;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价格;公开进货品种。“十不准”:不准一个人洽谈业务;不准在非办公场所洽谈业务;不准购进不符合要求的品种;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等程序不准一人独自完成;未见货到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入库;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入账付款;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品种、数量、渠道);不准个人公开或暗示索贿、受贿;不准私自处理让利、赞助等费用;不准参加有关厂商的宴请、娱乐、旅游等。

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我院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内容:

第一条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采血器等。

第二条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的准入应严格遵守医用耗材准入管理制度;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验收工作,采购验收记录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原产地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及领用部门。

第三条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的仓储管理,根据日常用量计算合理库存,发放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规范有效期管理,对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必须进行换货或报废,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环节。

第四条使用部门若发现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的小包装已破损、漏气或标识不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及时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按程序及时处理。

第五条使用部门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设备科,护理部、感染管理处,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设备科应按程序及时报告院领导予以处理。

第六条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的销毁须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处置,每日由总务部门指定专人收集处理,登记并双方签名。严禁转让和买卖。

第七条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填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高值耗材的采购制度和流程

目的:为了加强高值耗材采购、保管、发放、使用、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鼓励临床合理使用耗材,形成高值耗材从准入直至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全过程综合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和流程。

内容:

一、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范围

(一)高值耗材的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

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

(二)类别: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

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耗材料类、

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

肠外科类(吻合器)等。

二、产品的选择

(一)凡是部、省、市招标目录内的高值耗材一定要采购中标范围

内的产品(三方平台正常运作后执行),具体使用哪些品牌的产品

由院设备管理委员(以下简称“设管会”)讨论审核后确定。

(二)对于不在招标目录内的高值耗材,必须经院设管会审核同意

方可采购。

(三)由于临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为应对一些特殊病人的需求

所需的特殊规格型号的高值耗材,由临床填写《购买医用高值耗

材申请表(特需耗材)》,由设备科和主管院长确认后方可临时采

购,正式采购需由设管会讨论审核后方可进行。

(四)对于应对急诊用的高值耗材,由设备科与具备供货资格的供

货商商谈,备一定数量的产品在相关科室,一旦用完,由护士长

通知设备科采购人员让供货商开具发票,并由手术室护士长签字

确认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三、产品采购流程

(一)在手术中使用的植入性高值耗材由临床使用医生填写《医用

高值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报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使用医生

通知具备供货资格的供货商备货并验收,待用完由护士长审核后,

将发票、三类医疗器械(植入物)使用核报单及《医用高值耗材

采购计划申请表》一起交至设备科采购员审核后办理出入库手续。

(二)非植入性高值耗材,由具备供货资格的供货商备一定基数在

相关科室,等用完后每月结算一次,相关科室护士长签字确认后

将发票交至设备科采购员审核后办理出入库手续,同时将填写的

《医用高值耗材采购计划申请表》交至设备科。

四、产品的管理

(一)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将未经医院确认的高值耗材带入临床使

用,如使用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二)高值耗材(主要指植入物)必须是具有条形码与合格证的产

品,且条形码可溯源、可扫描、易于粘贴,手术后必须将条码粘

贴于病历及植入物单上,无条形码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三)需消毒的植入物及相关产品的消毒一律在院供应室进行,并

按供应室的有关规定执行.人工关节等需特殊消毒的耗材应由厂

家负责消毒。

五、医用耗材供应商的管理

(一)所有医用耗材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

度。不得将未经医院认可的耗材带入临床或手术中使用,一经发

现,将处以一定处罚。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一

切后果由医用耗材供应商承担。

(二)所有植入物供应商的技术支持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手术室的

有关规定,经院手术室审核其相关医学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

单位证明后原件并复印留存后方可准许进入手术室,否则一律不

得进入手术室,管理科室对技术支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如不合格将采取警告、罚款、停止进入等处罚,技术支持人员如违反医院及手术室有关规定,将处以一定罚款,在保证金或应付款中扣除。植入性耗材的条形码若不能在手术时及时提供,其使用的耗材将不予以付款。

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确保有缺陷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能够及时被发现并得到有效的处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内容:

一、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植入性医疗器械,必须查验产品注册证、生

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生产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

二、对临床医技科室新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购买申请,应由设备科根据其

医疗能力和实际需求按照程序准入审批。

三、应建立统一的采购和追溯信息登记制度,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

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

四、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可以临时由经确认具备资质的厂商直接提供临床使用,但必须做好追溯信息登记。

五、有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植入医疗器械,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

行现场技术指导,如上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由医务科核准其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记录。

六、为方便查询及统计分析,对本院常规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行分

类并编制相应代码。

植入类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制度

目的:为加强我院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管理与监测,提供植入类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指导,保障我院规范使用植入类医疗器械,为使用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内容:

一、设备科在植入类医疗器械的采购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

范索证、验证制度,所有供应植入类医疗器械的厂商都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人授权书等材料,从而保证植入类医疗器械供应商的资质及产品质量。

二、对于植入类医疗器械要建立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应当包括企

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以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三、各临床使用科室操作人员严格按技术操作规范使用产品。设备科定

期检查植入类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登记情况。

四、准入供应的植入类医疗器械在满足临床需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

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设备科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五、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植入类医疗器械进入我院临床

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植入类医疗器械,患者自购的植入类医疗器械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临床确需使用而医院无替代产品,需填写《购买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特需耗材)》,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按审批数量购置。

六、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处及设备科共同负责植入类医疗器械不

良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相关科室设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兼职联络员。

七、一旦发生植入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所在科室要根据医疗不良事件

需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处理,尽可能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损害程度和后果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过程及对不良事件的分析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医务科、与护理有关的医疗不良事件同时上报护理部,与器械有关者同时上报设备科。

八、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职工按医院奖惩制度

给予一定奖励,对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报告而未报告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警告及适当经济处罚。

医用耗材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我院医用耗材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

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内容:

一、建立健全我院医用耗材的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应遵循一供应商一档

的原则,对档案材料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及时更新。

二、档案内容:有关产品的全套资质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在设备科存档。

(二)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

生产企业登记表)和(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

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存档在耗材仓库办公室。

(三)医用耗材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复印件存档在耗材仓库办公室。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

可批件、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存档在耗材仓库办公室并提供一份同等

资料给院感科存档。

(五)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六)销售人员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委托授权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七)上述资质材料需生产(或经营)厂商加盖公章。

三、院设管委员会会议或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新增耗材的相关资料、院内招标、议标耗材的相关资料单独建档。

四、医用耗材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设备科领导同意,需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紫金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2017年修订)的通知 设备科、临床各科(含手术室、麻醉科)、功能医技、供应室:为进一步保证我院医用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的合法合规,现将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2017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科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并将学习情况及签名于7月10日前上交到设备科。(文档最后附件:培训学习记录签名表格)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目的: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的采、供、用的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减少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内容: 一、组织领导 由院设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设管会”)统一领导。设管会由院长任主任,主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纪检组、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职责: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审定全院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使用等管理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指导并参与医用耗材的招标工作,审定各科室提出的新增或替换

医用耗材品种的引进,负责对医用耗材使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设管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二、采购管理 全院医疗、科研所用的医用耗材统一由设备科审核证件、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自购、自销或试用,也不得擅自使用赠送产品,若违反规定擅自购进使用或试用,设备科不得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不得付款,由此产生的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㈠采购范围 设备科负责下列物品采购:⑴各种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⑵部分化学试剂⑶临床用消毒产品 ㈡申请 1、经院设管会及设备科确认的常规使用的医用耗材由相关科室提前三 天以上(不含假日)提出申购计划,由护士长报至设备科保管员,保管员再根据库存情况报计划给设备科采购人员。 2、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增或替换品种必须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注 明申请理由,(如属高值耗材则按高值耗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由科主任或代理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 ㈢审批 1、常规使用的医用耗材由设备科采购人员对各科室提出的采购要求、 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有关资质审核后,报设备科科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2、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增或替换品种,设备科接到科室申请后,审核相 关资质,指导申请科室填写医用耗材新增申请表,上报主管院长审批后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苏卫药政(2018)2号)、《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4号)和苏州市卫计委《关于做好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计药政〔2016〕7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等。 主要包括: 1.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 2.护理材料和敷料; 3.检验试剂和材料; 4.影像胶片和材料; 5.高值医用耗材; 6.低值易耗医疗器械; 7.其他医用耗材。 其中,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包括:1.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2.体内植入材料;3.人工晶体、眼内填充物;4.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第二章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构架 一、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耗材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等,制订颁布我院有关医用耗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地使用。 2.负责确定本院医用耗材品种或品牌,修订本院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审议临床科室申请的新型医用耗材。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流程

质量否决制度 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出否决: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部为医疗器械购进职能部门。 三、经营部根据市场和经营需要按年、月认真编制进货计划。 四、进货计划应以医疗器械质量为重要依据。编制计划应有质量管理部参加审核,协同把好进货质量关。 五、购进的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医疗器械; 2、应当符合医疗器械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3、购入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产品批号,如产品有效期的应规注明有效期。 4、说明书、标签、包装应符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六、对首营企业进行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并按《首营企业审核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货。 七、对首营品种进行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并按《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货。 八、购进医疗器械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须明确质量条款;、传真要货必须有质量约定,事后须补签书面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 九、购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1、质量应符合医疗器械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2、医疗器械附产品合格证;

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目前医院常用的高值耗材有:种植材料、钛板钛钉等。为规范医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医学装备部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医学装备部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医学装备部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三)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监察室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处置 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XX〕208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贵州省医疗服

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 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贵州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 意向。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七)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名单报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登记),负责科室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一、本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护理部、器械科和物资供应科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等。 三、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四、要求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以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验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符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由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限期; 6、医疗耗材包装应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证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六、对采购的医疗耗材采取采购登记制度,详细的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发放到科室的必须有双方经办人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 七、设置医疗耗材用品库房,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经常与库管和有关科室保持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保障供给。 八、医疗耗材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 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九、临床使用医疗耗材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 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 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 十一、使用后的医疗耗材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 转运和最终处理, 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避免回流市场。 十二、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精编版

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使用规范与流程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加强各医疗机构中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用品是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诊断、治疗用的需要销毁的医疗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手术巾、手术衣、帽子、口罩、一次性口腔镜、一次性手套及其它需要消毒的医疗用品等。” 二、管理组织 由院长负责下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进行管理。医院设有医院感染监控组织,保证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保证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反馈监督、检查、落实等情况。 三、各部门任务及职责 (一)医院感染监控部门 1、抽验器械采购部门索取的“三证”及批检报告单,并备案。 2、抽验中、小包装及产品外观质量。 3、应对购入产品有无热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配药典》一九九O年版执行,做批量抽查。 4、将监测结果及时通知器械采购部门确定进货与否,并记录备案。 5、当临床出现反应时,应立即按以下办法逐级上报: ⑴、登记:发生时间、病人姓名、年龄、诊断、临床表现、结果或进展。 ⑵、留样:反应过程中可疑的物品、药液及相关因素和环节尽可能保持完整,以配合后期的处理。

⑶、记载:一次性医具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供货单位及供货日期。 6、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后的污染物品的回收处理、执行情况,并记录。 7、及时收集各部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协调好各部门工作。 (二)器械采购部门 1、根据本单位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负责统一购置。 2、购入产品必须查验“三证”。 (1)“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许可证” (2)“一次性医疗用品合格证” (3)生产厂当地医药公司和省、直辖市卫生和计生委联合颁发的“推售员证” 3、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每批号必须附有药品检验新的热原、内毒素等项目检验报告和卫生防疫站无菌项目检验报告。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严格按无菌物品的存放要求,并详细登记每次入库产品的批号。 (三)供应部门 1、复验产品外包装及中、小包装情况,抽查产品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控制部门,并及时停止同批号产品的使用。 2、严格执行产品发放制度,对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使用后周转中注意产品的有效期,杜绝使用过期产品。 3、使用后的物品,按卫生局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4、禁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重复消毒再次使用。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贵州省医疗服

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 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贵州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

高值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医用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是指,植入性医疗器械、介入性医疗器械、美容 填充产品等较长时间进入人体深在组织的产品。包含:骨科植入、填充材料(各种接骨板、髓内钉、人工关节、脊柱内固定器械、记忆合金、人工骨等;),各种填充材料(乳房填充材料、人工鼻梁、眼内填充材料等),各种支架(血管支架、前列腺支架、胆道支架、食道支架、栓塞器材等),其他植入材料(各种吻合器、人工晶体、疝修补片、人工血管、心脏起搏器、人工瓣膜等)。 二、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 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选用。原则上只采购招标产品,非招标产品不予采购。 三、临床确需且未列入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医疗器械高值材料,经分管领导同 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设备科从经认定的供货商,按议价程序采购,议价由申购方、供货商、设备科三方共同进行,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行质量验收手续。 四、由设备科对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按《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五、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只能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 企业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置,所有拟购置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都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有效注册证,否则禁止购买。 六、临床科室凭经审批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使用审批表》向设备科申 请。采购员对经审批的项目按招标合同进行采购,在购置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审核证件并将相关资料收集汇总备案备查,《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使用审批表》同患者的《高值耗材、植入医疗器械使用验收登记表》一并保存。 七、订购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到货后,由采购员与保管员办理产品交接 和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外观质量、包装及规定的包装标识(即注册证书编号、产品批注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型号及规格、合格证等,无菌类高风险器械耗材还要查看灭菌批号和灭菌失效期、进口产品必须有中文标识。由保管员对产品的编号和条码进行登记,登记后同患者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使用审批表》、《高值耗材、植入医疗器械使用验收登记表》一并保存。 八、验收合格入库的器械,由保管员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以 保证诊疗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员要及时办理退换货的事宜,同时通知申购科室,以便协调相关事宜。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1.doc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1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

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93459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 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 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D- 1 -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办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采购办严格执行医院耗材采购流程。 一、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我院高值医用耗材包含卫生部规定的参考目录内耗材(见附表)和500元以上医用耗材。 2、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 《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选用。 3、新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须由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 同意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 行质量验收手续。 4、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医院采购办提出申请, 采购办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管理。 5、血管介入类耗材因合作协议医院负责进行监管。 二、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1、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的选 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范围内采购。 2、严禁各科室将未经报批手续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 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3、临床确需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首先由科室提 出申请报采购办,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申请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 4、使用科室按月消耗量向耗材库报月领用计划,耗材库汇总后报采购办,采购办根据库存情况和各临床科室月领用计划,编制月采购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 三、采购办对医用耗材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按《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件,并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所有医用耗材全部入库并按规定领取使用,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低值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五、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事故或紧急抢救,需进行紧急采购的医用耗材,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 调拨后2-5天内补齐相关手续。 六、订购的医用耗材到货后,严格执行产品交接和验收入库手续。 验收合格入库的耗材,由采购办通知申购科室领用,以保证诊疗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采购办要及时办理退换货的事宜。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93459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 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 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1)

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出入库管理制度 购置规定: 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 2、使用科室申请后,中心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 验收规定: 1、设备到货后中心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 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 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 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规定: 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后勤保障部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 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 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后勤保障部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 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 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后勤保障部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双方各得50%。 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 1、设备到位后,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交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

医用耗材领用制度

医用耗材领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规范耗材的请领出库流程,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更好地遵循“实耗实领、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现制定医用耗材库的领用管理制度。 1 、每周一、三、五为耗材仓库领用日,科护士长或科室耗材管理员应及时清点和掌握科室库存数量,做好领用计划,避免每天多次申领,汇总后将申请单发给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每周二、四为仓库盘整、备货及二级库巡查时间。 2、应急发放是指因特殊、急救或重大事件临时性所需的医用耗材的发放,科室护士长或科室耗材管理员应注明原因报科主任批准或加盖科室公章,保管员则应急受理发放。 3、鉴于医用耗材的特殊性,科室护士长或耗材管理员需提前一天向仓库保管员发送申请单,以确保耗材配送工作的及时与准确。 4、各科室所需耗材按所属医院向各自仓库保管员提交领用申请,由保管员按科室打制出库单(一式三联)并照单发货,与配送人员核对,配送人员清点无误后及时送达所需科室,交给护士长或耗材管理员,科室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签字留一联,其余二联由配送人员当日交还给保管员,保管员再将其中一联交给设备会计留档。 5、科室每次领用量原则上不低于一周用量,不高于一月用量。 6、科室接收医用耗材时要认真检查小包装内有无漏气、破损、产品不洁净等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科、医疗设备管理处,并退回仓库等待处理。

7、需特殊保存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病理试剂、洗消产品、血气测试片、心包补片、异体真皮等)必须在医疗设备管理处专人参加验收备案登记后,相关科室才能进行领用,仓库入库人员依据登记记录及科室签收凭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仓库出库人员依据入库单及科室签收凭证与科室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8、跟台手术的特殊医用耗材(骨科手术耗材等)由使用科室与手术室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仓库入库人员依据追溯卡及确认签字的送货单当月补办入库手续,仓库出库人员依据入库单与科室当月补办出库手续。 9、导管室的高值耗材必须在医疗设备管理处专人参加验收备案登记后,科室才能进行领用,仓库入库人员依据登记记录、科室签收凭证和科室使用记录当月补办入库手续,仓库出库人员依据入库单及科室使用记录与科室当月补办出库手续。 10、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三证齐全,并经医务处同意报医疗设备管理处备案后方能使用,仓库出、入库人员依据医务处及采购员签字的单据当月补办入库和出库手续。 11. 各科室应定专人负责办理领用手续,不得随意委派他人,不可无单领用或代领。 12、所有耗材原则上不得以借据的形式借用,特殊情况下需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仓库方可受理并在当月补办出库手续。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_最全制度

一、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院感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临床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的使用。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

床使用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实行使用登记管理,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人工晶体、眼内填充物;⑷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五)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发放管理。未经医院批准,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严禁各业务科室或个人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六)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科室医用耗材管理。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根据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通医用耗材领用计划。科室当月领用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给临床提供合格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用于临床,确保医疗器材产品在库存期间质量稳定可靠,配合临床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对医疗器材库房管理规定如下: 2适用范围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制度。 3 职责 3.1依照医院库房要求,对库房设施进行设置,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保存。 3.2负责入库验收、耗材领用、出库发放、结账以及日常巡查工作。 4库房设施设置 4.1库房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如:货架、地排、灭火器、温湿度计等。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发生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4.2三不靠”原则:产品存放不靠顶、不靠墙、不靠地。 4.3合理分区原则:库房要合理分区,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 4.4 库房一次性医用耗材归类,有相应的货位号和标识,与物资名称一致。 4.5 外人不得擅自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保管好库存物品,防止盗窃。5工作程序 5.1入库验收 5.1.1所有医用耗材均需进行入库管理,库房保管员对产品型号、数量、有效期和生产日期进行确认检查。对直接送货至使用科室或安装现场的,采购人员应与库房保管员一起验收物品,库房保管员办理记账手续。 5.1.2产品入库后应及时登记批号等有关信息,进口产品需附上报关单,记录在电脑软件中。 5.2耗材领用 5.2.1各领用科室及部门需指定专人作为部门领用人填写请领单及领取物资,并且需再另指定一人为备用领用人,处理领用人休假及外出公干期间的领用单填写及物资领用事宜。 5.2.2 部门对于待领用物资须提前在网上填写请领单,并于五个工作日之后领取物资。对于需定做及较长时间才可到货的物资,须提前一周或以上填写请领单,待货物送达后再通知科室来领取。 5.2.3部门月采购计划网上填写开放时间为:每月15日至25日,各部门需在该时间段内完成请领人单据填写及部门领导审批工作。对于采购计划,各部门应结合科室实际月用量及物品存余情况,务必做到单据的及时、准确、有效。 5.2.4请领单一式三份,物资出库并分发至部门完毕后,经提货人及部门领用人签字后,一份留设备科库房保存,一份交部门领用人存档,一份留提货人。 5.3 出库发放 5.3.1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将出库的物品型号、数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物品安全。做好物品领发日记和库房明细账,对需要进行管理的物资建立详细的电脑档案资料。 5.3.2 所有产品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所发产品的包装应完整。 5.3.3保管员应及时做好结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物相符。 5.4日常巡查 5.4.1 仓库内应保证合理的库存量,防止供应中断或积压浪费。如发现物品失效期在三个月内或六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一、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院感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临床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的使用。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实行使用登记管理,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人工晶体、眼内填充物;⑷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五)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发放管理。未经医院批准,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严禁各业务科室或个人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六)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科室医用耗材管理。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根据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通医用耗材领用计划。科室当月领用医用耗材总量,根据本院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列入科室当期成本核算。 (七)开展医疗业务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前3天时间向设备科提交经医务部审核批准的临购耗材申请单和厂商资质证件、报价表进行报备,设备科通过在重庆市药交所查询相关耗材价格并进行议价后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报价等应由使用科室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八)凡科室及个人违规购置、使用、倒卖、盗卖医用耗材及医疗垃圾,损害医院利益的;凡未按规定日期执行医用耗材领用计划申报,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开展的;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清仓盘库,经核查帐实不符的;凡无正当理由拒绝配

医院药械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定

药品及卫生材料采购制度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及其他物资的采购程序,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药品及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的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一)、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品采购员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品采购员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凡列入广西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药品采购员必须100%在广西省招投标网上平台进行采购,具体选用的品种由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分管院长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并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品采购员,药品采购员再交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药品采购员必须每月向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月份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价格及金额等情况,每月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按计划采购。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价格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药品采购程序: 一、采购药品必须根据本院用药目录,结合临床用药情况、仓储情况、兼顾用药的层次和药品价位。优先采购质优价廉的药品,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药品采购先由药库保管根据药品现有库存情况,对需采购药品进行登记,结合上月药品用量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三、填写的药品采购计划表上应注明采购药品计划时间、药品的送达时间、采购药品的品名、规格、剂型、数量,若有生产厂家限制的需注明厂家或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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