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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

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XXX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暨“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及“放心肉”工程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生猪及其产品管理和“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XX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衢江区、龙游县、常山县政府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市贸粮局和市农业局分别就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源头监管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

生猪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生猪产品是日常消费最大的肉类食品,猪肉消费占肉类消费的65%以上,是关系到人民基本生活的“菜篮子”骨干商品,其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自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以来,我市贸粮、农业、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克服重重困难,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秩序,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1996年4月,我市开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后,我市及各县(市、区)专门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屠宰管理工作;组建了由商业、农业、工商、卫生、财税、公安等部门参与的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队,开展生猪屠宰的执法管理。20XX年起,市政府把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列为对县(市、区)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底,市政府又专门出台了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质量管理推进“放心肉”工程建

设的政策意见,有力推进了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和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合理布点,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网络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市一直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有利流通、便于检疫、适度集中”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采取先市区、再县城、后乡镇三步走的办法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推进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20XX年对全市定点屠宰厂进行了整顿规范,新建了2个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布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33个,其中市本级定点屠宰厂(场)2个,县级屠宰厂(场)5个,农村乡镇屠宰厂(场)26个。1998年—20XX年期间,全市定点屠宰生猪222.28万头,其中市本级66.11万头,屠宰平均进点率达50%。据估算,20XX年生猪定点屠宰数量已占全市生猪消费量的61%,从定点屠宰厂(场)进货已经成为生猪及其产品市场供应的主渠道,在保障肉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生猪产品分段监管体系,监管网络逐步形成

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我市各地高度

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将生猪产品分段协同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大了对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管力度。农业部门开展了瘦肉精检测,贸粮部门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卫生部门加强了集体伙食单位和餐饮业的肉品卫生检查,公安部门及时打击暴力阻止生猪定点执法行为。各部门还切实加强配合,不定期组织联合行动,深入开展对私屠滥宰、非定点肉品和注水肉、病害肉的整治,有力地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净化肉品市场。8年来,全市共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2222起,检出病害猪6102头、病害内脏51597公斤,共查扣没收非定点屠宰猪肉66035公斤,销毁病死猪肉1567公斤。20XX年—20XX年三年依法取缔了城乡结合部的27个非法屠宰窝点;瘦肉精检测318批,抽检样品量4810头,呈阳性69头,合格率98.6%。

(四)积极探索“三进”工程,重点区域肉品安全得到保障

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促进相结合,完善肉制品的索证、索票、认证、检测等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实施肉品上市检验登记制度和不合格肉品不出厂制度,积极推进配送、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放心肉进店堂、进超市、进学校”三进工程,促进定点屠宰厂(场)与大专院校、宾馆、饭店、机关等重点用肉单位建立直销网络。20XX年以来,“三进工程”销售量达69.46

吨,销售额达85.3万元,促进了学校、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用肉安全。

二、正视当前生猪及其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以来,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肉品质量显著提高,群众对此也是基本满意的。但是,我市定点屠宰工作开展并不平衡,市区好于县城,县城好于乡镇,农村乡镇屠宰进点率差。目前,市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县(市、区)城区定点屠宰率达90%;全市93个乡镇,有52个乡镇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含临时屠宰点),定点屠宰率不到56%,与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70%以上)和全省其他地市的差距仍然很大。同时,我市生猪及其产品仍然存在着全行业技术水平低下,肉制品源头、屠宰、加工、流通各环节管理皆有隐患。主要表现为:

(一)生猪源头管理困难较大。在生猪养殖环节所有污染因素中,感染疫病造成的生物性污染居多。据农业部门估计,我市近五年来每年因疫病造成的生猪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上亿元。同时,一些生猪养殖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造成不少生猪受污染,如20XX年9月,由我市某地销往杭州、舟山等地的两车208头生猪被检出“瘦肉精”。面对众多素质参差

不齐的养殖户以及当前的生猪养殖散养和规模养殖并存的现状和有限的管理手段,生猪的源头质量管理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屠宰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市现有定点屠宰厂(场)33家,但具有相对完善机械设备的仅有2家,占6%,其余31家处于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状态。相当一部分定点屠宰厂(场)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差,检疫检验水平低,甚至存在工人没有上岗证和健康证明的现象。同时,私屠滥宰现象也屡禁不止,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前提下,屠宰厂(场)的病害生猪检出率只有0.3%。一些不法份子利用病死猪肉谋取暴利的案子时有发生,屠宰管理亟需加强。

(三)屠宰加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屠宰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普遍偏小,缺少肉制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屠宰能力差,这不仅与我市生猪养殖大市不相符,同时也正因为屠宰加工企业设备简陋,相当程度上存在着操作、管理不规范行为。根据对现有乡镇定点屠宰厂调查情况看,50%以上乡镇定点屠宰厂的日均屠宰量在10头以下,加之加工费偏低,绝大多数屠宰厂处在亏本经营状态。

(四)流通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目前监管体制,农业、贸粮、工商、质量技监、卫生和公安部门各有职责,共管“一头

猪”,但联合执法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部门力量难以形成一个拳头,尤其是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的把关难度大,漏洞多。一是“瘦肉精”检测率偏低。由于“瘦肉精”检测成本高,经费难以得到完全落实,部分县没有开展“瘦肉精”检测。二是我市定点屠宰企业没有自营生猪收购和白肉批发销售业务,猪肉零售商控制了猪肉市场价格,政府对市场供应肉品价格缺乏调控能力和手段。

(五)执法力量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和提高。由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未涵盖生猪养殖和肉品流通环节,且又只是行zd规,处罚力度小,一些非法的屠宰经营活动难以受到有力惩处,难以震慑违法者。同时,一些县(市、区)尚未建立专业执法队伍,既无编制,又无经费,主管部门牵头各定点屠宰厂(场)在承担执法工作,定点屠宰加工厂(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经营户、消费者难免有所不满。不少执法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执法装备落后,规范执法、安全执法难以得到保障。

三、树立全程监管理念,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

“放心肉”工程是牵系百姓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的一项民心工程。市政府已经把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作为20XX年“平安衢州”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服务业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进

一步提高对肉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生猪产业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地位的认识,树立全程监管理念,依法加强生猪饲养、屠宰、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以“安全、绿色”为核心的“放心肉”工程建设,构筑生猪及其产品安全供销网络,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市生猪及其产品管理工作目标有三个层面:一是加强生猪生产管理,全市基本达到“无公害”养殖。二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市区的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肉品供应达到“放心肉”标准;各县(市)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全市90%以上的乡镇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75%以上。培育1-2家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定点屠宰厂和创若干个品牌肉,全面开展“三进工程”建设(放心肉进店堂、进超市、进学校)。三是探索生猪产业一体化建设,形成上下贯通、遍及全市的供销网络体系,切实增强政府对肉品市场的调控能力,保证肉品市场稳定和肉品质量安全。要达到上述目标,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开展生猪无公害养殖,加强源头管理

生猪饲养环节是确保肉品质量的源头。在生猪饲养环节必须坚持引导和监管并重,切实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加强对农民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农户改变长期形成的传统生产习惯,饲养无公害生猪。同时由农业部门推荐,由农业部门和贸粮部门共同确定一批无公害生猪养殖场,一方面作为无公害生猪养殖的示范点,推行生猪养殖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引导和带动周边农户;另一方面作为定点屠宰场生猪专供点,确保生猪产品质量,保证源头的可控性。

二是延伸产业链,实现对源头的有效控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肉类行业优势企业、龙头企业,遵循市场机制,采取农工商联合的形式,特别是通过公司加农户、公司加中介加农户、公司加基地加农业工人的形式,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使公司与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将肉食品安全管理一直延伸到农户,实现对源头的有效控制。

三是加强对饲料生产和生猪饲养环节监管。对非法生产加工、销售“瘦肉精”等禁用药物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强化对养殖场(户)和饲料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抽检频度;特别要对定点无公害生猪示范养殖场,农业部门必须定期抽检“瘦肉精”等禁用药物使用情况,并根据抽检情况和生猪供应质量,对定点无公害生猪养殖场进行动态管理。对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发现一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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