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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域的形成与发展》知识点

《农业地域的形成与发展》知识点
《农业地域的形成与发展》知识点

第三章《农业地域的形成与发展》知识点

一、农业区位因素的变化

1.农业区位的含义:一是指农业生产所选定的地理位置;二是农业与地理环

境各因素的相互联系。

★2.农业区位因素(课本P42图 3.3)

1.农业地域的概念:在一定地域和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在社会、经济、科

技、文化和自然条件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农业生产地区。同一农业地域

内,农业生产条件、结构、经营方式、发展方向具有相同特征。

★2.澳大利亚混合农业的形成(课本P45~46图 3.9)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四川某甲厂生产的“不倒翁”牌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地区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不倒翁”名称。贵州某乙厂从2000年起生产“醉翁”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1)甲厂生产使用的是“不倒翁”商标,乙厂使用的是“醉翁”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2)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试问: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乙厂辩称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因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乙厂生产的“醉翁”牌酒的外观设计及商标的颜色均与甲厂的“不倒翁”特有外观及包装相同,且“不倒翁”酒已经在西南农村根深蒂固。在偏远的农村,由于人们的文化水平及认知能力较低,人们往往只从表面现象去判断事物的真伪,所以“醉翁”酒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某厂生产的白酒一直知名度不高,为打开销路,该厂在2000年6月18日举办了“G牌”白酒新闻发布会。省内有关负责人及各界人士对“G牌”和另两种著名品牌白酒进行品尝评级,还请了市公证处在现场监督审查。事后,该厂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G牌”白酒名列第一。但事实是该评比人员并无评比并授予名次的资格,参评的产品之采样也无合法监督程序,评委中很多人是该厂经销商和关系单位人员,该厂又为其提供了价格昂贵的纪念品。 问题: 1.该厂的行为构成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厂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1.该厂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和诋毁他人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内容解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内容解读 第十一条[禁止低价倾销行为]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禁止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法条解读】诋毁商誉行为的要点: ?1.诋毁对象是“是存在着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同行”。如果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可以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应注意的是,对比性广告通常以同行业所有其他经营者为竞争对手而进行贬低宣传,此时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 ?4.主观心态为故意,不能是过失。 【真题演练】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1-74)BD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BD 第十五条[禁止串通投标行为]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世界工业文明及其影响下的中国近代化历程

世界工业文明发展及其影响下的中国近代化历程 ——世界近代史(14世纪-20世纪初) 及中国近代史(1840-1949年)时空整合 Ⅰ.世界工业文明发展历程 一、工业文明的含义 工业文明是以工业化为重要标志、机器化大生产占主导地位的一种现代社会文明形态。其主要特征为工业化、城市化、法制化与民主化、教育普及、社会阶层流动性增强、非农业人口比例大幅增长等。这些特征可视为传统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轨的重要因素。 二、工业文明的内容 1.以文明发展为主题,世界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①从15、16世纪起,人类文明开始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迈进; ②17、18世纪的政治革命开启了工业文明的大门; ③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19世纪是工业文明时代确立和扩展的世纪; ④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推动下,工业文明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进一步深化。 在此过程中,世界各国文明相互碰撞,相互学习,相互融合,共同推动了世界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进程。 2.以现代化为主题,西方的现代化历程经历三个阶段: ①首先在思想领域获得突破,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吹起了思想解放的号角; ②然后在政治领域取得重大成果,英法美革命后建立的资产阶级代议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③最后在经济领域迎来了工业革命,最终完成了现代化的历程。 西方现代化历程的特点是先思想解放,然后制度创新,最后工业革命,是早发内生型的现代化模式。而中国近代化(现代化)历程走的路与西方正好相反,是属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模式。 3.以全球化为主题,近代世界又是一部从孤立分散到逐步成为一个整体的全球化历史: ①1500年前后,新航路开辟,世界市场开始形成; ②第一次工业革命,19世纪中后期,世界市场基本形成; ③第二次工业革命,20世纪初,世界市场最终形成; ④进入20世纪,全球化的潮流已不可阻挡。 三、世界工业文明的发展历程及阶段特征 (一)14-16世纪末,向工业文明迈进。 14、15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始萌芽并发展,逐渐引起重大的历史变革。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在精神文化领域的反映,传播了人文主义,解放了思想,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的迅速发展。新航路开辟和欧洲殖民者在亚非美的殖民扩张,促进了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打破了世界各地区间相对隔绝的状态,世界市场雏形开始出现。人类历史开始向工业文明迈进。 1.14、15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开始萌芽并发展,逐渐引起重大的历史变革。

企法顾问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

企法顾问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企法顾问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汇总 一、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例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的有()。(2008年) A.经营者通过电视广告对其产品质量、性能作虚假宣传 B.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C.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 D.经营者在商品上伪造认证标志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点为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 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 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从本法条可 以看出,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二、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贿赂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贿赂论处;对方单位或 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贿赂论处。 提示: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 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例题: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的是()。(2007年) A.为购买自己产品的客户提供促销费、宣传费 B.给予中间人佣金,但已如实入账 C.为用户的业务代表提供旅游、考查机会并支付费用 D.给予用户代理人劳务费、咨询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贿赂 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贿赂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贿赂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 问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正确答案是B。 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 发布虚假广告。 例题:某商场在电视上做广告,声称其新进一批法国巴黎时尚服装,现正进行打折优惠,消费者纷纷前往购买,后来消费者发现服 装并非产自法国,而是由国内厂家生产的,则该商场的行为是()。

经济法案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某一实力雄厚的B企业将电话机产品投放A市。A市电话机市场竞争激烈,有三四家企业在市场上也推出了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与B企业相近似的产品,在市场上形成了电话机销售的鼎立分争局面。B企业为排挤竞争对手,将销售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最后低于成本销售。与其竞争的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的一席之地,也试图降价销售,但因实力不足,低于成本销售意味着亏损,为避免亏损经营,不得不退出市场。实力雄厚的B企业降价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成功,在A市市场上形成独霸局面,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有利的地位。随后B企业又以改进型号为名,将价格提高。 问题 1、企业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3、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1、属于不正当竞争 2、行为属于不正当销售行为 3、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黛美化妆品公司新近研制开发了一种润肤美白化妆品,该化妆品之配方由23个公式和170个相关数据材料组成。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般人无法单独接触到这一资料。刘某是公司董事长曹某的秘书。某日,曹某叫刘某帮助收拾办公室,刘某在曹某在场的情况下无意间看到曹某桌上放置的有关资料。刘某凭借其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资料记了下来。两日后,刘某回老家探亲,酒后炫耀自己的记忆力并将记下的资料全部讲给了在另一化妆品公司工作的妹夫李某。不久后李某所在的娜佳公司对黛美化妆品的配方稍加改良,生产出了质量更好的同类化妆品,抢占了黛美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市场。曹某得知真相后,将刘某诉至法院,要追究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刘某辩称:一、自己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仅仅在曹某在场之情况下看了一眼;二、自己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之义务;三、娜佳公司不是采用这一配方,而是采用娜佳公司自己的技术,因此自己没有责任。 问题: (1)刘某辩解之理由是否成立? (2)请提出你的对本案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1)不成立。 (2)其一,黛美公司对该润肤美白化妆品享有商业秘密权(或答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其二,理由在于:第一,具有秘密性,第二,具有实用性,第三,具有价值性,第四,具有保密性。 其三,刘某、李某、娜佳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其四,法院应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不得将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再向外泄露。

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整合表

高中历史通史体例教材整合表(必修+选修1) 表2: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整合表 时段划分主要线索与阶段特征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文化 晚清(1840——1912)开始沦为 半殖民地 半封建社 会(1840 —1864 年) 政治上,中国开始沦为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 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 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变为 外国资本主义同中华民族 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 众的矛盾,中国进入旧民主 主义革命时期;这一时期中 国社会主要体现为“半殖民 地”特征,由于新的阶级力 量尚未产生,农民阶级承担 起了民主革命的任务。经济 上,西方列强向中国倾销商 品和掠夺原料,把中国逐渐 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 国的封建自然经济开始解 体。思想文化上,向西方学 习的新思潮萌发。 1840.6—1842.8,鸦片战争。 1842年8月,《南京条约》签订,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 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 由双方商定等。 1851—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1851.1 金田起义、永安建制、1853定都 天京、北伐西征、1856天京变乱、1864天京陷落) 1853年冬,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 内容: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和“无处不均匀”的原则,规定以户为单 位,不论男女,按人口和年龄平分土地。根据“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 则,规定每户留足口粮,其余归国库。太平天国想通过这一方案,建立“有田同 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 评价:《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建国纲领。它反映了农民要求获得土 地的强烈愿望,是几千年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但是,它体现的绝对 平均主义思想,严重脱离实际,根本无法实现。 1859年,太平天国颁布《资政新篇》。 主要内容:向西方学习,以法治国,官吏由公众选举;发展工商业,奖励 技术发明;开设新式学堂等。 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1858年,清政府与英法两国签订《天津条约》。 鸦片战争后,中国自然经 济开始解体。 衣食住行和风俗习惯收 到西方的影响。“洋布”“洋装” 渐渐进入中国城市百姓生活。 在通商口岸和一些大城市里 开始出现西餐馆,还有面包 房、咖啡店,吃西餐成为有钱 人的一种时尚。一些官员和商 人也建起欧式洋房或中西合 璧的豪宅。 鸦片战争期间,林则徐 组织编译《四洲志》《各国 律例》等资料。《四洲志》 是近代中国第一部系统的 世界地理志。林则徐成为近 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 人。 1842年,魏源编撰《海 国图志》。这是当时介绍西 方历史地理最详实的专著。 魏源在该书序言中,阐述了 “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 想。

(完整word版)几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附答案) 发表日期:2010-10-18 21:49:42 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1】 原告: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 原告哈尔滨公司成立于1900年,是我国最早的啤酒生产企业,哈尔滨啤酒是该公司的主要品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公司组建成以哈尔滨啤酒品牌为首的哈啤集团,目前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150万吨。近年来,哈尔滨公司在各种媒体上投入一亿多元广告费来宣传哈尔滨啤酒品牌,广告中不断以“哈啤”二字简称这个品牌,使这个品牌和“哈啤”二字的知名度日渐提高,销售区域遍布二十多个省,并远销到欧、亚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哈尔滨啤酒已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熟知。2002年,哈尔滨啤酒的单个品牌产销量在全国同业中排名第三位。 被告圣士丹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自2002年以来,在圣士丹公司生产的多种听装、瓶装啤酒包装装潢上,有分两排印刷的四个文字,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金酒”二字在下,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豪酒”二字在下,这些啤酒在哈尔滨本地和外省市销售。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此给予圣士丹公司行政处罚,并查封了其部分产品。 原告诉称,原告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企业。原告生产的哈尔滨啤酒,代表了中国啤酒工业的成就,是中国知名商品;“哈啤”作为该商品特有的名称,已经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并认可。2002年以来,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生产的七种商品以“哈啤”的名称在市场上销售,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特有名称“哈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 万元;3.赔偿原告为调查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8400元;4.赔偿原告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5.以罚款制裁被告;6.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将“哈啤”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没有依据,“哈啤”不是注册商标。被告商品的名称是“哈金啤酒”、“哈豪啤酒”,与原告诉称的“哈啤”无关,

高中历史通史体例教材整合表(世界近代、中国近代史)

高中历史通史体例教材整合表 (必修+选修1) 表5:世界近代史知识点整合表

中国近代史 晚清时期 一、阶段特征 晚清时期(1840~1912年):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爆发、清帝退位。此时,没落的清王朝遭受西方国家的侵略走向衰亡。 (1)政治领域:①1840~1900年伴随着外国列强对华所进行的一系列侵略活动,中国的领土、主权开始遭到破坏,一步步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革命任务发生重大变化。②面对外国列强的入侵,中国军民展开勇敢的反侵略斗争和进行各种救国救民道路的探索,中国进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③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产生、壮大,登上政治舞台,兴起救亡运动(维新变法),资产阶级革命派发动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2)经济领域:①鸦片战争,外国列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传统的农业文明遭到西方工业文明的严重冲击。外国列强凭借取得的政治、经济特权,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输出资本,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使中国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②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经济中出现新的经济成分:外来资本主义、洋务企业(近代化起步)、民族资本主义产生并得到初步发展。 (3)思想领域:①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使一些爱国的知识分子从“天朝上国”的梦幻中惊醒。他们开始重新审视世界.探索新知,一股“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想萌发(“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进步思想,《资政新编》)。②19世纪90年代,向西方学习由“器物”到“制度”,资产阶级维新思想产生并成为新思潮主流。③维新改良道路的失败使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进一步传播,民主共和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实业救国”和“民主共和”成为两大社会思潮。 (4)对外关系:“闭关锁国”局面被打破,中国被迫开放.清政府由盲目自大转为对外妥协。 二、知识结构

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本法的重点相对比较突出,主要集中第2章“不正当竞争行为”。除此之外,第1章中的第2条也是重点法条,各类考试中经常涉及。 第二条第二、三款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意思分解】 了解第2款关于不正当竞争的定义,注意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而非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注意本条第3款关于“经营者”的定义和范围,突出经营性、营利性。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 (一)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 【意思分解】 1、关于假冒商标的具体情形及认定,可参考以上所引相关法条 2、第(二)项的保护范围包括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条 3、第(三) 4、第(四)项保护对象是质量标志和原产地;行为性质是“在商

【真题回顾】 (2005年江苏真题A类) 72、对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判断,依据的是( C )。 A《商标法》B《专利法》 C《反不正当竞争法》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重点法条】 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 【意思分解】 1、以上两个条文实质上是关于反垄断的规定,也称为限制竞争 2、第6条指向公用企业、独占经营者的限定购买行为,公用企 3、第7条指向政府的三个行为:限定购买行为(第1款)、限制外地商品流入、限制本地商品流出行为(第2款)。 4、注意本法第23条关于对第6条行为有权监督检查部门的规定: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23条)。 【真题回顾】 (2005年江苏真题B类) 28、以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C )。 A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的有奖销售B低于成本价格销售鲜活商品 C政府限定外地产品进入本地D政府以竞标方式采购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高频考点

反不正当竞争法高频考点 主讲教师:李斌 授课时间:2017.11.30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

反不正当竞争法高频考点(讲义) 一、混淆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三、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六、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七、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2007年10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例,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诉程某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历经两审司法程序,终于维权成功。 趵突泉公司是山东省著名的白酒生产企业,其主导产品为趵突泉特酿系列白酒。2001年4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趵突泉公司注册并使用在白酒商品上的趵突泉商标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6年4月29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三家单位共同授予趵突泉公司趵突泉特酿产品“中国白酒工业十大区域优势品牌”荣誉称号等。 趵突泉公司生产、销售的34度精品趵突泉特酿,其包装盒为长方体,四面主色调为上黄下暗红色,上装饰方框横线内印有祥云图案,前、后视图和左、右视图分别相同,前视图中间方框内印有趵突泉三个字,上部有趵突泉图文组合商标,下部暗红色图案中隐有趵突泉凉亭实景图;左视图上部印有“趵突泉特酿”五个字,并以红黄两色区别,下部暗红色图案中印有虎头图案。趵突泉公司的上述包装装潢自1995年起用于34度精品趵突泉牌趵突泉特酿。趵突泉公司生产、销售的34度趵突泉特酿,其包装盒采用两色设计,上部金黄色下为暗褐色,两色在图案下部有交叉,前、后视图和左、右视图分别相同。前视图上部有“中国山东”字样,趵突泉图文组合商标位于中国与山东之间,中部为一扇形图案,以暗褐色为背景,“趵突泉”三字金色凸印于上,下部有一凉亭图案。趵突泉公司的上述包装装潢自2004年起用于趵突泉牌趵突泉特酿。 2006年7月28日,趵突泉公司分别购得程某生产的34度精品趵特源特酿白酒和34度精品趵特白酒各一瓶。程某生产销售的34度精品趵特源特酿白酒所使用的包装装潢有如下特点:包装盒为长方体,四面主色调为上黄下暗红色,上装饰方框横线内印有祥云图案,前、后视图和左、右视图分别相同,前视图中间菱形方框内

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点归纳

第二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 ..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违法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1、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法律制度。 3、我国在1993年9月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并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平等、公平原则 2、诚实信用、遵守公认商业道德原则

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①垄断行为; ②限制竞争行为; ③不正当竞争方法。 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不正当竞争方法。 一、限制竞争行为 (一)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所谓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我国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通信、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 该行为的表现形式通常是不以交易为要挟,要求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需求者购买其制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这些商品一般是与该项商品或服务相联系的。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指的是除国务院以外的各级行政机构,该行为必须具备的一个要件是滥用行政权力,及其行政行为违反合法、合理的行政原则。 两种表现形式:①以权经商的行为②地区封锁的行为。 (三)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它是经营者利用其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违背交易对方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者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使用范围等方面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的行为。 (四)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它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互相串通或者招标者与投标者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方法 (一)欺骗性交易方法 1、定义 该行为是指在市场交易中采用假冒、模仿、虚假表示等手段,损害竞争对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欺骗性交易方法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足以引起误认误购。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这是最腐败 ...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定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

中国近代史知识点整合表

中国近代史 (必修+选修1) 时段划分 主要线索与阶段特征 政治 经济与社会生活 文化 晚清(1840——1912) 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864年) 政治上,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中国进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主要体现为“半殖民地”特征,由于新的阶级力量尚未产生,农民阶级承担起了民主革命的任务。经济上,西方列强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把中国逐渐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中国的封建自然经济开始解体。思想文化上,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潮萌发。 1840.6—1842.8,鸦片战争。 1842年8月,《南京条约》签订,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收取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由双方商定等。1851—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1851.1 金田起义、永安建制、1853定都天京、北伐西征、1856天京变乱、1864天京陷落) 1853年冬,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 内容: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和“无处不均匀”的原则,规定以户为单位,不论男女,按人口和年龄平分土地。根据“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则,规定每户留足口粮,其余归国库。太平天国想通过这一方案,建立“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 评价:《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建国纲领。它反映了农民要求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是几千年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但是,它体现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严重脱离实际,根本无法实现。 1859年,太平天国颁布《资政新篇》。 主要内容:向西方学习,以法治国,官吏由公众选举;发展工商业,奖励技术发明;开设新式学堂等。 1856—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

案例1: [案情]:1987年1月甲厂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圆形商标"喜凰"牌,用于白酒产品。1987年3月,乙厂注册了圆形图案"天福山",其中有"喜凤"字样,整个商标图形图案和文字除"天福山"和"凤"字外,所有的文字、图案都与"喜凰"商标一样,并且都用隶书书写,字型相仿。从1987年3月到1988年5月,乙厂用"天福山"的商标共生产白酒470万瓶,销售了340多万瓶。销售额达244万多元。正因为甲、乙厂的商标相似,又加之乙厂采用了与甲厂白酒相似的装潢,致使广大消费者误认为"喜凰"就是"喜凤",也既"喜凰",造成了消费者误购。同时也因此造成了甲厂产品滞销,给甲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1989年1月,甲厂状告了乙厂。 [问题] 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说明理由。 [解析] 所谓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盗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信誉,使其商品与他人商品相混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假冒仿冒的对象包括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假冒或仿冒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而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二是使用与他人相近的并足以造成误人的商品名称、包装和注册商标。 假冒仿冒行为的认定: (1)行为人必须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即实施假冒、仿冒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2)从客观上看,行为在客观上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注册商标、知名商品、企业名称或姓名、质量标志等规定。 (3)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有过失。行为人实施的假冒、仿冒行为,目的在于牟取利润或损害竞争对手。 (4)行为在客观方面给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假冒、仿冒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案例2 [案情]: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上印有“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经调查,此奖项和徽章均属子虚乌有。 [问题]:该啤酒厂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C、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解析]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项规定:“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是不正当行为。”因此,B项是正确的。注意“表示”二字,该法未用“宣传”。而C项不满足欺诈的四个构成要件,因此C项是错误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司法考试真题02-09)[1]

反不正当竞争法 21.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八名全部为本市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持 答案:C 解析:认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要件包括:第一,行为主体限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第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亦即客观上有滥用行政权力的事实;第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实施限制竞争的行为,其目的在于保护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损害外地经营者和本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ABD项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实施的行为没有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也没有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所以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C项中市交管局利用其行政权力限定本市的货运车辆必须购买指定的运行记录器,属于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因此C为当选项。 2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A.甲厂在其产品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乙厂的矿泉水使用“清凉”商标,而“清凉矿泉水厂”是本地一知名矿泉水厂的企业名称 C.丙商场在有奖销售中把所有的奖券刮奖区都印上“未中奖”字样 D.丁酒厂将其在当地评奖会上的获奖证书复印在所有的产品包装上 答案:B 解析: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包括以下4种:(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法律%教育网只有B项是混

中国古代史时空整合

中国古代史时空整合 一、先秦时期:中华文明的勃兴 阶段特征:先秦是指我国秦统一以前的历史时期,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生产力不断进步,精耕细作的农耕经济模式确立;中华文化萌生,奠定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二、秦汉时期: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 阶段特征: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时代,也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奠基时期,其开创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沿袭;秦汉时的农耕经济进一步发展,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文明发展 阶段特征:是封建国家的分裂和民族大融合时期。中央集权遭到严重削弱,封建国家陷入分裂;各民族相互交往,出现融合的局面。江南经济得到开发,中国经济重心开始南移。

四、隋唐时期:中国古代文明繁荣 阶段特征: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建立了强盛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制度上多有建树。封建经济空前繁荣,对外交往出现了前所未所有的频繁局面。文化辉煌灿烂,以中国为中心形成了中华文化圈,对当时的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 五、宋元时期:中国古代文明走向成熟 阶段特征:是我国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经济继续发展的时期。中国由分裂逐步走向统一,以汉族为主的两宋政权和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超过了前代。宋元文化成就突出,达到我国封建文化的又一高峰,中国继续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六、明清时期:中国古代文明的转型 ?阶段特征: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加强。农耕经济高度繁荣,手工业、商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新的经济因素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三 案例摘要:某经销公司所在地的夏季气候十分炎热,凉席的销路一向很好。2006年春,该公司购买了一批井冈山产的凉席,准备在夏季卖出。但该年夏季气候反常,比往年夏季气温低许多,这样就造成该公司的凉席销路不好,在仓库内积压。为了销售积压的凉席,收回资金,该公司经理决定用奖励的方法来促销凉席,即将购买凉席的价款的10%给予购买者。恰在此时,有一企业招待所的采购员李某来

到该公司购买凉席100张,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李某所买凉席货款的10%称该公司给李某的奖励;对于这部分“奖励”,双方均不入财务账。在李某买走凉席后,该经销公司又用同一种方法推销其积压的凉席,库存凉席很快便销售一空。但该地的工商部门闻讯前来调查,认为某经销公司的行为属商业贿赂行为,没收了其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点评:本案涉及到帐外回扣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理问题。第一、该经销公司的“奖励”行为实际是一

种帐外回扣,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所谓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并不是所有的回扣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可见,只有在帐外暗中回扣的行为,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本案中某经销公司给购买凉席者的“奖励”,采

用的是暗中商议,所得“奖励”并不入账,实际上是一种帐外回扣,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该经销公司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对于该经销公司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考中国近代史大事年表+高考历史阶段特征及知识精品整合

高考中国近代史大事年表 +高考历史阶段特征及知识精品整合 中国近代史大事年表

历史阶段特征及知识精品整合 阶段特征:概括起来,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和每个时期的不同阶段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思想文化、国际关系等领域呈现的带有普遍性的基本特点。 阶段特征(时间、时期名称、基本描述)各部分特征、各部分重要知识、重大事件 一般历史阶段特征: 政治:(格局、状态、主要矛盾、时代主题等);经济:(是否转型、发展程度);思想文化:(地位、趋势、主流)等…… ●注:政治包括社会形态、社会矛盾、制度建设、民族关系或中外关系、军事斗争和对外政策;经济包括经济形态、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动力、经济各个领域的表现、经济制度、政策;思想文化包括重大思想运动、教育、科技、文艺等,以下问题同上。 专题一古代中国:中华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古希腊时期:奴隶制的海洋文明〒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大河文明〒 ①政治: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①政治: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的确立与发展 ②经济:商品经济的发展②经济:小农经济的发展 ③思想:人文主义的起源③思想:儒家思想的发展 ④地理:海洋环绕,多山、多岛、多港④地理:大河枞横,多为平原 ▲重要提示: 1、原始社会:距今约170年万年前元谋人——公元前2070年夏朝建立前 2、奴隶社会:公元前21C至公元前5C。包括夏、商、西周和春秋时期。 夏朝(建立)商朝(发展)西周(强盛)春秋(衰亡) 前2070年前1600年前1046年前771年前476年 3、封建社会:前221年----1840年(鸦片战争前) 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民族明清(统一多民族 (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封建国家分裂(封建社会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国家进一步巩固和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案例1: ??[案情]:1987年1月甲厂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圆形商标"喜凰"牌,用于白酒产品。1987年3月,乙厂注册了圆形图案"天福山",其中有"喜凤"字样,整个商标图形图案和文字除"天福山"和"凤"字外,所有的文字、图案都与"喜凰"商标一样,并且都用隶书书写,字型相仿。从1987年3月到1988年5月,乙厂用"天福山"的商标共生产白酒470万瓶,销售了340多万瓶。销售额达244万多元。正因为甲、乙厂的商标相似,又加之乙厂采用了与甲厂白酒相似的装潢,致使广大消费者误认为"喜凰"就是"喜凤",也既"喜凰",造成了消费者误购。同时也因此造成了甲厂产品滞销,给甲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1989年1月,甲厂状告了乙厂。 [问题]?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说明理由。 [解析] 所谓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盗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信誉,使其商品与他人商品相混淆,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假冒仿冒的对象包括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假冒或仿冒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而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二是使用与他人相近的并足以造成误人的商品名称、包装和注册商标。 ?假冒仿冒行为的认定: (1)行为人必须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即实施假冒、仿冒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2)从客观上看,行为在客观上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注册商标、知名商品、企业名称或姓名、质量标志等规定。 (3)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或有过失。行为人实施的假冒、仿冒行为,目的在于牟取利润或损害竞争对手。 (4)行为在客观方面给他人及社会造成危害。假冒、仿冒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案例2 [案情]: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上印有“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经调查,此奖项和徽章均属子虚乌有。[问题]:该啤酒厂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C、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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