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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场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负责人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分公司

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月日

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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