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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

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
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

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

思考

张仁开

2013-3-21 13:44:59 来源:《科学发展》2012年9期【内容提要】长三角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十一五”以来,长三角区域两省一市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科技创业日益活跃,创新氛围日益浓郁,区域科技合作意识不断强化,技术产权市场和跨地区技术转移日趋高效,逐步形成了协同开放、运转有序的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其主要经验,对我国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十二五”时期,长三角区域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一要建设应用导向、教研结合的区域知识创新体系;二要构建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三要打造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区域中介服务体系;四要构筑开放协作、运转高效的区域创新环境支撑体系;五要构架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区域创新协同管理体系。

【关键词】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体系建设

一、“十一五”时期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成效及经验

长三角区域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长三角区域两省一市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科技创业日益活跃,创新氛围日益浓郁,区域科技合作意识不断强化,技术产权市场和跨地区技术转移日趋高效,逐步形成了协同开放、运转有序的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其主要经验,对我国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一)进展及成效

2003年11月2日,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和浙江省政府共同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间签订的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正式启动。经两省一市的共同努力,在安徽省的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下,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十一五”期间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1.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基本形成。长三角跨行政区产学研合作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两省一市通过引进大院名校、联合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等方式,建设了包括港口物流装备、工业催化和功能材料研究等多家产学研合作研究机构,在燃气轮机、轨道交通、核电等领域的重点项目中,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大学、研究院所联合攻关的协同创新机制;同时,通过组织“长三角民营科技企业苏北行”、“大院名校浙江行”等活动,密切了跨地区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初步形成,企业在区域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据统计,长三角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支出占全社会研发支出的比例,2005年为47.2%,到2008年年底,已增加到60.8%;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例,也已由2005年的不足40%增加到2008年的5

2.1%。

2.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知识创新源的地位得到强化。目前,沪、苏、浙共有各类研究与开发机构390家,约占全国总数的10.26%,其中上海137家、江苏150家、浙江103家;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51所,约占全国总数的1

3.16%,其中上海60所、江苏118所、浙江73所。“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高等院校和各类研发机构的知识创新源地位逐渐得到加强。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8年,长

三角地区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发表论文59.23万篇,占两省一市论文总数的比例高达98.7%;高校和科研机构所承担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比例也由2005年的60.8%,增加到2008年的89.2%。

3.区域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早在2004年,两省一市的有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就联合成立了长三角地区科技中介战略联盟,联合开展科技评估、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科技咨询、风险投资、科技人才交流、技术经纪人培训等中介服务,共同举办国内国际大型科技展览活动,对促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上海技术交易所、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江苏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联合构建了长三角网上技术成果交易平台,现在网上技术市场已成为长三角地区技术供需双方对接的重要平台。2007年,三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还联合完成了长三角技术经纪人教材编写和培训工作,培训教材已在上海组织的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率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已培养技术经纪人近1000人。

4.各具特色的创新集群区域初具雏形。随着长三角地区产业技术的进步,以块状经济和科技园区为特色的创新集群区域日趋成为区域科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成为长三角地区最为典型的科技和经济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根据产业集群发展的100余项指标,经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在全国近100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中遴选产生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100家产业集群,其中长三角两省一市合计57个:浙江36个,居首位;江苏17个,稍微落后于广东(21个),排在第三;上海4个,排在第六位。总体上看,长三角区域内的产业集群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由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形成的创新集群,如上海、杭州、苏州等地的汽车、钢铁、医药、电子信息、金融集群等。二是该区域自发孕育出来的产业群,这些集群极富竞争力,在全国乃至

全世界都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其中以浙江的块状经济最为典型,如温州的金属外壳打火机占全球市场的70%、国内市场的95%,合成革产业占国内市场份额的70%,皮鞋占20%,锁占全国市场的65%以上;大唐袜业占国内市场的65%、国际市场的70%;宁波慈溪目前有16家企业在净水器、帘子布、微小轴承等方面成为全国第一。

(二)主要经验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有力推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是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保障。2003年11月,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政府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签订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这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初步建立。在此协议的基础上,两省一市建立了由主管领导组成的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轮值主席由三方轮流担任。2005年,安徽省也开始列席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两省一市科委(科技厅)组成,负责长三角科技合作具体任务的组织和协调,并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引导和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2.着眼长远发展,编制规划计划。省市政府着眼区域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编制科技合作规划计划,是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2005年,两省一市科技部门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共同编制了《长三角区域“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该项规划成为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两省一市科技部门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制定了《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共同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技术跨越行动”、“传统产业提升行动”、“民生保障科技行动”、“资源环境技术攻关行动”、

“科技资源共享行动”五大科技行动,启动14个优先主题,提出将长三角区域基本建成为我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区、科技资源共享区、生态和谐宜居区、科技产业创造区。2008年,国务院颁布长三角地区发展《指导意见》后,三地政府随即联合出台了《长三角地区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共同推进若干重要事项的意见》。科技部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域科技合作协调,在探索组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示范区、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主要内容已被列入《贯彻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中。

3.面向共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面向两省一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需求和共同问题开展联合科技攻关,为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2004年开始,三地科技部门启动了长三角区域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计划,三地共同出资联合征集科技项目,面向共性需求和共同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得到了三地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响应。据统计,2004-2008年累计安排项目20多项、经费7000多万元,项目涉及太阳能光伏、集成电路、创新药物、农业新品种、海洋生态、科技强警等多个领域,每年经费额度从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另外,三地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围绕艾滋病防治、乙肝治疗、太湖流域综合整治等重点,联合攻关,总投入3.37亿元的太湖流域苕溪农业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已在浙江动工。2010年,安徽省也开始加入长三角联合攻关计划。

4.搭建服务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共同搭建区域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区域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是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有序运作的基本前提。2006-2007年,两省一市充分利用已有的区域创新体系协调机制,共同搭建了“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共享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

及信息数据、大型仪器、农业种质资源、新药创制、集成电路设计等创新服务平台。2008年,两省一市抓住国家启动面向企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的契机,又联合组织启动了“国家长三角纺织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目前,区域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已成为推进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的有效载体。以已经投入运行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系统”为例,目前,通过该平台可以查阅包括安徽在内的三省一市884家单位共3720台(套)入网仪器设施,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高端科研仪器设备共2561台(其中上海1291台、江苏719台、浙江323台、安徽228台),跨区域仪器设施服务量达到4000多次。

5.营造合作氛围,优化创新环境。两省一市通过联合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统一相关科技资质、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协调等方式,着力营造合作氛围,不断优化区域整体创新环境,是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有效运作的基础支撑之一。例如,2008年两省一市确定了六大专题调研任务,三地科技部门协同承担了长三角科技创新政策调研工作,研究提出了21条政策性建议,得到两省一市政府的充分肯定;通过联合举办“2006长三角·中俄科技与创新合作活动周”、“驻沪外交官长三角科技合作行”、“中国·江苏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等国际科技交往活动,联手扩大了国内外影响。

二、“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瓶颈

(一)体制机制约束更加凸显

长三角地区分属两省一市,由于行政区划的影响,导致政府协调机制作用有限,各地区政府往往更多顾及自身利益,行政保护、条块分割现象较为严重,很难实现真正的合作共赢,这是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障碍。尽管长三角地区之前已建立了初步的互动协调机制,各地政府在区域合作方面也达成了不少共识,但多限于文件、口号,务虚多,务实少。现有的协调机制也更多关注合作、互惠、优势互补,没有着眼于区域整体科技资源的系统规划和整合,难以从根本上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区域协同创新。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融合早就走在了政府合作的前面,区域内资本的自主整合和互动,基本已释放出了自己的能量,科技的合作也正实现由协商性合作向制度性合作转变,由政府推动向市场拉动转变。在此背景下,跨行政区的体制机制约束显得更加突出,如何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有效地规避行政区划的限制和制约,真正实现合作共赢,是“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资源环境约束更加凸显

上海、江苏、浙江同处资源稀缺区域,人均资源拥有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长三角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如生态环境污染、能源资源短缺、人口老龄化、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等发展瓶颈的制约和挑战。在生态环境方面,水的跨界污染、大气污染特别是污染等问题已非常严重,长三角地区已成为我国新的生态环境脆弱带。在资源能源方面,上海的一次能源全部需要调入,浙江的一次能源95%以上靠调入,即使略有资源的江苏省,其煤炭自给率也仅25%,油气自给率不到10%。随着资源能源消耗的日趋严重,如何尽快实现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十二五”时期两省一市面临的紧迫问题,也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可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

(三)对外技术依存更加突出

长三角地区外资企业多,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要产业领域,居于主导地位的大多是外资或合资企业,本土企业基本处于辅助或配套地位。在走过了十几年的合资生产道路以后,两省一市政府及骨干企业都产生了迅速提升产业技术能级的强烈愿望;但由于在建立合资企业之时,众多本土企业放弃了技术主导权,致使产品更新、技术升级的愿望难以实现。长三角地区在大量吸收国际产业与技术转移、迅速形成投资和产业集聚效应的同时,并没有建立起与产业规模相对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累和能力。多数产业的核心技术与装备基本依赖国外,在重大装备制造业中,70%的数控机床、76%的石油化工装备、80%以上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装备、100%的光纤制造装备为国外产品所占领;在通讯、半导体、生物等高技术行业,外国公司获得授权的专利数也达60%~90%。电子信息、

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技术依存度均在60%以上,产业空心化现象严重。尽管两省一市都培育了一些高新技术产业,近几年的专利申请也出现增长态势,但体现自主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比例很低,体现产业国际技术水准的三方(美国、欧洲、日本)专利不足1%。

(四)社会民生需求更加迫切

“十二五”时期,长三角区域面临安全、健康、城市管理、交通、住房等方面的社会民生问题将变得更加突出,社会民生对科技的需求更加迫切。在推进科技创新过程中,长三角地区需要特别关注人口健康、医疗保障、交通和管理、老龄化、饮水安全、清洁能源、住宅、农村社区发展等关键技术研发,要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出发,就加强人口调控、疾病防治、卫生与健康、中医中药及基础医学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针对城市环境修复、受污染环境的生态系统评价和修复、流域综合防治与环境监测、城市水环境修复等迫切需求,开展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科研开发和应用,为改善民生提供基础科技保障。

三、“十二五”时期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建设应用导向、教研结合的区域知识创新体系

苏、浙、沪两省一市应凭借长三角区域大院名校集聚的优势,充分发挥大学和科研院所作为创新源和知识库的作用,加强不同地区科研院所、大学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以应用为导向、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的区域知识创新网络体系。

1.联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根据世界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长三角区域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长期需要出发,在若干重点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联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科研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现代化,创造有利于出人才、出成果的科研与生活条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向长三角区域、全国乃至全世界开放。

2.联合加强基础科学和区域共性前沿技术研发。面向区域共性问题、共同需求和未来发展,联合对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进行超前部署,着力加强对基地和队伍的稳定支持;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建立健全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评价体制和激励机制;营造更加开放的、促进交流与合作的科研环境。

3.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和产业化。通过发挥高校科技创新源头的作用,加快地区联盟建设,架设地区工作网络;进一步做好政策导向和环境优化;进一步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转移活动,积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

4.促进区域内高校、研究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联合搭建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促进区域内不同地方高校、研究院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大院名校跨省市设立分校、分院,与当地院校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训,与地方政府联合设立面向地方产业特色和经济发展的各类产业技术研发机构。

(二)构建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苏、浙、沪两省一市应着眼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以高科技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鼓励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共建区域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良性互动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1.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围绕长三角地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着眼于拉长产业链和价值链,集成优势科技力量,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掌控产业高端技术。瞄准软件产业的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及服务性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的设计、装备制造,平板显示的关键显示器件、核心元件,生物医药的新型疫苗、生物试剂和基因工程药物,太阳能光伏的光伏设备、薄膜电池和多晶硅原料,风电装备的风力发电机组、关键部件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节点技术,力争培育一批代表国家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战略产品和自有品牌;围绕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国家战略,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工程;联合组织力量,积极承担大飞机、大规模集成电路、新药创制、探月工程、重大疾病防治、嵌入式系统与软件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以战略产业等为切入点,以区域间的产学研合作及战略联盟为抓手,迅速提升产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重大装备、纺织、石化、钢铁冶金等战略产业的技术跨越。

2.加强高科技园区协调与互动。联合成立长三角高新区协调会,选择3个~5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自主创新示范园区;鼓励园区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资本、技术及管理服务体系;打破传统的地域界线,允许和支持国家级高新区跨区域建立“飞地式”分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地吸收人才、资金、成果等创新资源,促进区域资源和市场整合;鼓励实行开发区与开发区、园区与园区的结对挂钩,通过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共享品牌、管理和先进理念,共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促进产业集群跨区域联动发展。从增强区域产业综合竞争优势和国际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对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加强两省一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协调与统一,以培育高层次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为核心,重点发展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能力,促使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演变,联合培育若干区域性产业创新集群;同时,充分利用集群的内外联系,促进产业集群跨区域联动发展;选择若干专业基础较好、产业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的集群,通过联合培育,使之成为区域协同创新的平台和载体。

4.鼓励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创新。联合设立区域产学研合作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开展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创新;对以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形式开展的科研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和申请的科技专利,由两省一市科技部门共同认定,给予优先资助和奖励;对跨区域产学研合作成效明显的机构和个人由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5.协同规范外商研发投资。加强有关外商投资尤其是外商研发投资的政策沟通与协调,积极鼓励国外、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长三角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引导外资研发机构与区域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发活动,联合创建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开发基地,联合申请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联合加强对外资研发机构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颁发“长三角外资研发机构证书”,被授予证书的外资研发机构可在三地享受同等的待遇和政策优惠。

6.共建区域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依托大型企业集团和行业协会,选择与长三角地区重大支柱产业发展关联度大、能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产业技术领域,联合建设一批与区域产业调整相适应的产业共性创新平台,解决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构筑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迅速提升产业自主核心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打造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区域中介服务体系

苏、浙、沪两省一市应共同营造有利于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联合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队伍,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区域联合服务,初步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的社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和“一门式受理、一体化服务”网络。

1.大力发展区域性技术市场。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上海技术交易所和江苏区域技术市场,整合资源,采取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常设市场与非常设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区域性技术市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成果的转化率;推广上海技术创新驿站,鼓励上海技术交易所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设立创新驿站,加强两省一市科技成果交流和转化。

2.建立区域性科技行业协会和学会。以促进科技服务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为宗旨,以会员制为主要形式,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联合组建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同业交流与自律、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活动,实行行业自律、

提高行业信誉、规范行业行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创新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

3.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服务;提高科技信息机构的信息采集、分析和综合加工能力,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科技资源信息的共享制度;鼓励和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拓宽工作领域,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评估活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构,吸引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活动;配合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健全和规范各类技术标准与检测机构。

4.联合举办区域性科技服务交流活动。联合策划和举办科技交流服务活动,定期联合举办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论坛、各类科技成果交易会、专业性成果展览会、洽谈会、信息发布会和国际性科技学术会议,共同开展跨地区的科学普及活动;积极搭建平台,促进不同地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及社会团体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促进本地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与外国公司特别是外资R&D机构的交流、合作。

(四)构筑开放协作、运转高效的区域创新环境支撑体系

苏、浙、沪两省一市应按照依法行政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遵循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破除区域壁垒,加快区域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区域性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区域科普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环境,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有利的条件支撑保障。

1.完善区域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面向区域创新的共性需求,建设研发服务平台,促进区域间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完善区域间设计、试验、检测、推广等专业技术服务链,构建面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开放充分、共享完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功能完善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速推进现有平台的对接和整合;积极引导江苏、浙江和安徽响应和参与上海的一网两库(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服务网、高技术信息库、国际技术标准库)建设,鼓励两省一市联合建设一批如长三角集成电路工程研究中心和多相流体输送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和共用技术平台,共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研究实验基地、科技教育信息网、科技基础数据中心、国家实物标本场馆、种质资源库群,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标准检测机构、科技信息机构、科技经济基础数据、动植物标本、水文资料等科技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形成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和规范化、开放式的应用服务体系。

2.建立健全区域性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话与交流,促进两省一市之间科技政策规章的协调与统一,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参照国家科技规划与科技政策,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尽快研究制定并完善区域科技合作创新政策体系,联合制订《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长三角区域科技资源相互开放与共享具体办法》、《长三角区域跨地区产学研合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或类似文件,协调规范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和协同创新行为,商讨解决跨地区科技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3.协同推进区域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加快推进两省一市科技科普资源共享,促进四地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沟通和交流,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形成若干个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普活动品牌,提升区域公众的科学素质;加快推进区域科普事业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协同发展科普文化产业和内容产业,

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科普旅游业、科普展览业、科普展品设计、科普内容开发等产业的发展。

(五)构架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区域创新协同管理体系

苏、浙、沪两省一市应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载体,联合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科技管理模式,构建以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区域创新协同管理体系。

1.建立部—区会商制度。将现有的部省(市)合作上升为部—区合作。尽快建立科技部—长三角部区会商制度,并逐步充实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事等国家部(委)参与,形成部(委)—长三角会商制度,强化国家部(委)对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长三角区域科技政策制定、重大科技专项实施、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争取由科技部牵头,国家有关部委参与,两省一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推进长三角自主创新与科技合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长三角地区在全国科技发展和产业分工中的定位,重点要在科技政策、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投入等方面体现对长三角地区的优先支持,支持长三角率先建成创新示范区。

2.设立长三角区域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示范区。建议国家借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相关经验,在长三角地区设立自主创新综合试验示范区,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在长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城市(区)内先行先试,优先支持长三角地区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发展模式;支持鼓励长三角地区在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方面进行探索,联合争取国家重大项目在长三角布点,在若干领域内取得制度性突破。

3.完善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协作网络。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络,联合制定和实施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战略,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筑一体化的行政、司法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完善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协作关系,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建立政府间知识产权保护的约定例会制度,由两省一市政府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定期交换案例、动态、立法、工作计划、工作经验等信息,协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通报、移送制度,开展联合查处和协同办案,设立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处理中心及热线电话。

4.建立健全社会化、科学化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千方百计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科技合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注重集成社会各方智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各领域专家在科技合作中的智囊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建立区域性的技术预见、技术监测与技术评估体系,对涉及区域共同的公益性的科学技术发展领域进行科学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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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0)[EB].2008

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自主创新能力 彭顺昌1、施瑜2、李波2、黄慧玲1 科学技术正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自主创新能力是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科技工作,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市委在“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宏伟目标。因此,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促进厦门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对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 1、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是厦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抉择 科技发展对厦门经济的做强做大具有决定性作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把厦门建设成为全省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全省产业集群研发基地的最佳选择地,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和城市管理创新等,营造创新氛围,提高全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厦门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从而发挥厦门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历史性贡献。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 全社会应正视自主创新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高创新意识和科技素质,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制环

【精品报告】2019长三角区域创新机构发展研究报告-科睿唯安

课题组 杨耀武: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所长 研究员郝莹莹: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员高显扬: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统计师李 宁: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副研究员龚 晨: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王 慧: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研究助理孙希昀:上海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工程师张 骅: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工程师

前 言PREFACE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核心是成为面向国际的创新策源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是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主体,应当成为驱动区域创新发展的前沿领跑者。2018年,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吹响了时代号角,也向长三角区域创新主体提供了机遇挑战。本项研究着眼于创新机构的发展,重点基于专利数据的分析,旨在为各类创新相关者提供参考借鉴。 为区域创新者画像,为示范引领者导航,本报告通过对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整体情况的系统梳理,通过对其创新产出?专利情况的深入分析,旨在发现具有创新实力的机构,并通过梯度、行业、地域等方面的分析,探究这些机构的梯度表现、行业支撑以及地域分布,从而为更加清晰的勾勒机构创新表现,更加鲜明的揭示机构创新差异提供指引。致力于描绘出长三角区域创新机构发展的坐标系和晴雨表,建构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的路线图和服务网。

在报告研究中,我们特别凸显几个关键词: 更高质量 创新策源地的核心内涵更多地体现为质量,而非数量。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区域本身发展,还是区域之间的协同进步,面临的核心问题并非数量增长,而是如何更高质量的发展。这也是当前长三角区域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关键所在。也正基于此,在机构分析中,我们更加强调了体现质量的比例性指标。在当前的发展阶段,“质量”某种程度上更加重于“数量”,对于创新发展而言,打造一流机构、培育一流人才、产出原创成果更为重要。面向国际 当今世界创新已经愈加开放,面向国际,既是创新发展本身规律的需要,更是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真正有价值的成果,其在国际化方面必将有所布局。因此,在报告中,我们特别选择了国际专利的指标,作为标引机构创新产出能力的重要维度之一。应用导向 应用重于拥有。一项好的成果,无论是专利或者论文,都必然有被使用或被引用的需求。基础学科还是应用学科,衡量成果的关键因素是其被引用的情况。基于此,报告中着重分析了专利的被引用情况,从而体现创新的价值实现和影响力。 协同创新 区域创新发展,既需国家区域整体创新产业链共同建设打造,也与适度的差异化区域分工息息相关,需要更加打造各区域的长板优势,形成区域间的优势互补。报告分析中,我们基于客观数据的呈现,重视发掘长三角三省一市之间的创新差异和优势特色,以期为更好的引导区域协同发展提供辅助支撑,为落实国家区域创新战略提供意见建议。

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对策思考

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对策思考 摘要:产业集群是区域创新的坚实基础,是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重要推动力。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存在着地域关联、结构关联、功能关联与目标关联四方面的紧密联系。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内在机理表现在:有利于区域创新体系获得创新资源;有利于促进知识和技术的转移扩散;有利于加快区域创新网络的形成。依托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的思路为: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产业集群整体的创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产业集群;区域创新体系;对策 一、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1.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区域创新体系是相对于国家创新体系而言的,是创新体系的两个层面之一。1992年英国卡迪夫大学的菲利普?库克(Philip Cooke)首次提出了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在此之后,关于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文献日益增加,研究领域涉及区域创新环境、企业创新行为及创新支持体系等方面。一般而言,区域创新体系是以参与技术开发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为主,并有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互动创新网络系统,服务于知识、技能及新产品的创造、储备和转让。构成区域创新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是:面向市场的科技资源;不断衍生和壮大的机制灵活的新型企业;新的经济政策和政府治理。 2.区域创新体系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区域创新体系作为一个网络系统,有其系统目标,即通过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最终增强区域竞争力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创新系统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区域创新体系可以优化、整合区域内的创新资源,提高区域的创新能力,形成区域的创新合力,从而保证了区域内经济增长的质量;第二,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必然促进区域内高科技创新和高科技园区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区域内新兴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第三,区域创新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有利于逐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从而不断催生区域内的新产品和高新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第四,区域创新体系可以为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新技术和各种技术服务,加速了技术扩散,产生明显的经济增长效应。 二、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关联性分析 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及其相关联产业的众多企业和机构基于专业化协作网络,在相邻近的地理范围内集中而形成的空间聚集体。产业集群作为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中介组织,是产业组织发展的新形态。产业集群的产生形成了新的技术创新主体,它把单个企业的创新行为聚集起来,联合成在更大产业与区域范围内进行的集体创新行为;并且通过整合产业集群内企业的专业知识、技能、资金、设备、管理、培训等因素,形成集群整体创新优势,从而成功提升了产业、地区和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因此,从区域创新层面而言,产业集群实际

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构想(一)

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构想(一) 论文关键词: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科技合作 论文摘要:环太湖地区,可以在区域行政协调体系制度的保障下,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通过加快科技创新中介的发展,以建立一个以长三角为背景的、开放式的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从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1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兴起 1987年,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他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和私有部门的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并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区域创新体系理论是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演化发展而来的,是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一个延伸和发展。由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仅仅强调了国家范围内的创新活动,而忽视了一国国内经济区域的特殊情况。最早提出区域创新体系这一概念的是英国卡迪里大学的教授库克,他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该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其目的在于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家创新系统框架内开始关注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在1999年召开的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完善和发展国家创新体系被当作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提了出来。党的十六大,把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其具有了更为明确的经济政策内涵。十七大报告更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核心的高度。 2构建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现实意义 2.1有助于提升环太湖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003年,长三角两省一市科技行政部门在杭州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论坛”会议,会上决定成立“长江三角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自此,长三角城市间的科技创新合作日益增多。然而地域相近、人缘相亲的环太湖五市在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参与度却相对滞后。在2004年长江三角洲首批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9家第一承担单位中,环太湖区域仅有1家,在l3家参加单位中,环太湖区域仅有2家;长三角地区首批启动海关通关一体化的四个城市中,没有一个环太湖城市。这些都与环太湖区域“长三角核心腹地”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 因此,加强环太湖区域的科技协作,提升这一区域的区域创新能力,显得十分必要。而构建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则有利于形成环太湖地区共同的利益核心,建立共赢机制,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可减少恶性竞争,避免区域内重复建设造成的创新资源的浪费,为环太湖地区发展提供资源、技术等共享的新平台,从而提升这一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2有助于优化环太湖地区的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状况是决定一个地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产业结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进步,就成为一个地区解决产业结构层次低、技术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等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加强环太湖区域的科技合作,优化配置人才、信息等各种创新要素,降低创新成本,形成要素集成、网络互动、系统开放、良性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可以充分满足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对技术支撑的要求;可以推动创新扩散,加快从企业创新扩散到产业创新、从单个产业创新扩散到产业集群创新的速度;可以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栖息地,并聚积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塑造区域品牌,进而推动整个环太湖区域产业结构的提升。 2.3有助于推动整个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区域科技合作与发展,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将区域科技发展战略作为促进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来。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7358396.html,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谢雅丽王晓光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33期 摘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条件。通过对目前中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基本状况的调查,寻找影响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要求和目标定位,探讨破解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为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保障措施,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3-0120-02 一、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问题 1区域科技创新机构的发展不平衡。目前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主要分布在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无论在数量还是规模上都相对较弱。普遍缺少综合服务能力强、有资源实力、形成品牌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多数机构小、散、乱,主营业务不明,存在无序竞争,尚未真正形成成熟的科技创新服务产业。 2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的供需不旺。在现有的科技服务中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居多,开发转让项目较少,多数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层次较低、内容较单一,与企业的服务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反映了技术服务市场总体量小、层次低的特点,技术交易的状况与中国整体经济地位相比不相称。 3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基础建设滞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平台,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满足不了发展的巨大需求,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链不完整、不衔接,能量不强、质量不高,能从事高知识技术含量服务项目的机构很少;服务信息网络的公共技术信息量小,流通不畅,网络不健全。

上海市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领

xx市2xx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领域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xx6-xx-20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xx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xx长三角联合攻关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目标:聚焦区域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打造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功能型服务平台,促进区域资源的融合与互补,为地区服务能级提升起到促进和支撑作用。 研究内容: 1、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在区域通关一体化背景下,更好支撑长三角地区与自贸区食品贸易发展,开展食品检测、协同监管数据服务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长三角区域食品一体化处置监管的示范应用。 2、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领域。聚焦境内外重大突发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开展区域传染病检测、协同监管数据服务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长三角区域跨部门应急协同处置的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于2xx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区域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及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聚焦长三角区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与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形成示范应用。通过项目实施,对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支撑作用。 研究内容:1、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区域示范应用 2、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研发及在区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中的示范应用 3、高精度北斗技术在公共领域的区域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于2xx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企业技术 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高我省经济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浙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省形成了一批产业和区域明显的化纤及面料、皮革及制品、五金制品、品牌服装、化学原料药、高低压电器、电子材料、氟化工、汽摩零部件等特色产业,构成了制造业基地的产业基础,但这些产业大都是传统产业,产业层次和附加值较低,核心竞争力不强,同时,我省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这一特点决定了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急需开展技术创新,用高新技术提升我省产业水平。 (二)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浙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面对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技术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的局面,我省低、小、散的产业结构面临重大挑战。与此同时,我省人多地少,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很高,要素缺口对经济影响日益增大。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容量对经济发展已构成硬约束。这些矛盾和现实严重阻碍了企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只有依靠企业技术创新,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才能实现企业进一步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繁荣。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三)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坚持企业主体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重点突破和一般提升相结合,以完善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由企业、政府、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技工作者和技术中介机构等构成,以促进产业升级、产品结

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探索

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探索 论文内容摘要:在界定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概念时,应全面考虑不同行政区划的地理邻近性、产业关联性,本文基于行政区域创新体系与跨行政创新体系的辩证关系以及借鉴美国、日本的都市圈模式等因素,对跨行行政区创新体系进行研究综述。随着生产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加剧、劳动分工的细化、产业链的延伸,区域之间的合作愈加密切,跨行政区合作与一体化进程成为区域化发展的主流趋势。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行政区域跨行政区域创新创新体系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基于行政区域的,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这种创新体系往往加强了行政区域意识,人为地隔断了创新联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创新主体与要素的流动(特别是在区域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从而降低了区域创新体系乃至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效率与能力。 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现状 在国外,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如Saxesonian(1994)等强调的区域都是特定地理、历史、文化因素的区域,如硅谷、麻省128号公路,并不以行政区域为重点。但在我国,国内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多偏重于行政区域单位评价之上的城市竞争力分析,打破行政界限进行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很少。根据Kaufmann 和Todtling的研究,区域创新系统形成的障碍之一,是占优势的市场与互动空间处于区域之外。随着生产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加剧、劳动分工的细化、产业链的延伸,区域之间的合作愈加密切,跨行政区合作与一体化进程成为区域化发展的主流趋势。随着邻近地区的创新主体联系与合作的加强,一些跨行政区创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创新合作,增强大区域整体竞争能力,必须加强跨行政区创新体系研究(龙开元,2004)。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与核心特征 (一)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龙开元(2004)认为跨行政区创新体系是指跨行政区划的一种区域创新体系,是由不同行政区划内的有着密切联系的企业、科研院所、大学以及政府在具有统一创新环境下相互作用,不断创新而形成的一种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创新体系。如跨二省一市的长三角10多个地区组成的创新主体间形成密切的创新联系与合作

构建“四位一体”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构建“四位一体”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南通崇川开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构建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为骨干,科技金融服务为支撑,科技服务中介为桥梁的深度结合、相互交融的“四位一体”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科技创新服务资源,着力解决中小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对接中资金、信息、市场等不对称问题,推动区内新兴产业培育和成长。 一、强化扶持,让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强化政府机构在“四位一体”中的主导地位,整合提升政府在政策引导、人才引进、跨区合作的作用,促进提高科技企业组织化、产业规模化和产品市场化水平。一是在政策扶持中做大企业。加快制定自主创新、推进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相继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规定》等扶持政策,提供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专门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000万元,专项引导扶持一批初创期企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并积极组织这些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二是在人才引进中做优环境。大力实施“336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即3年内引进海外尖端人才(团队)30名,国内领军人才(团队)60名,

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在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基础上,在启动经费、创业投资、贷款融资、工作用房、人才公寓、创业服务等方面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技术领军人物、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落户崇川,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构建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建立“隶属关系在单位,价值实现在崇川”的人才资源共享模式,为他们投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三是在联合中做强实力。根据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和区域布局,通过龙头带动、产业承接、区域合作、政府引导等形式,探索园区跨区域合作开发,加强与上海漕河泾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集成电路孵化基地、南大苏富特软件园等园区深度合作。全力推进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 二、专注孵化,让创业企业健康成长。发挥科技孵化器在“四位一体”中的骨干作用,依托科技服务网络,通过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一是构筑创新创业“大载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服务外包和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存量资产,以自建、收购、转租等方式,在南通商务核心地带世纪大道两侧全力打造崇川创新创业走廊,启动智慧谷、聚智谷、南通数字大厦、清之华园、狼山高科技产业园

长江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模式研究

长江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 模式研究 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来看,科技创新创业日益成为区域竞争的新焦点、区域合作的新内容和区域增长的新引擎。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是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区域配置、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来看,科技创新创业日益成为区域竞争的新焦点、区域合作的新内容和区域增长的新引擎。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是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区域配置、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必要性 在深化创新创业驱动发展过程中,长三角拥有独特优势,须先行一步、当好示范。 (一)优化配置科技创新创业资源。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有助于打破科技创新创业资源配置的行政边界,从根本上消除不同地区间科技创新创业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壁垒,实现科技创新创业资源的自由流动,将区域空间内

的各种科技创新创业资源进行分配、整合、使用和管理,促使科技创新创业联系由传统的条、块合作逐渐转向多元化、市场化、网络化的发展模式,避免造成地区间科技创新创业资源的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形成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空间集聚以及分工协作格局。 (二)提升产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有助于激发区域科技创新创业潜力,增强自主研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促使“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转化为产业的竞争优势,刺激产业效率的提升,进而影响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推动产业链不断向高端攀升,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附加值,从加入全球价值链转向嵌入全球创新创业链,塑造“中国标准”,建立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 (三)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期要实现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须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最根本在于创新创业驱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有助于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创新创业体系效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二、构建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科技创新创业要素流动存在瓶颈。由于行政壁垒、部门分割、地方利益保护等现实约束,长三角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方面受到制约,严重阻碍了科技创

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的设计报告 摘要 区域创新体系是一种用来更好的理解区域内创新过程的组织微观结构和其与外界的联系的分析途径。由于传统的经济手段主要集中在市场上,所以其代理人在价格形成的过程中,对体制框架,包括非市场型的公共机构及政策的制定者政府都有极大的忽视。由于这些异购代理商之间的交流与活动存在内在联系,另外又缺少一个共同的目标函数,所以这种方法的描述性大于分析性。本文概述了来自成功的创新集群和区域的案例研究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设计原则,这些区域包括美国硅谷,德国音频谷和北京附近的中关村科技园区。这些由努力而得来的经验是:一般情况下,这些创新体系远远超过传统的研发框架和新兴技术,但是也强调了创造一个新的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包括在创新业务基础设施方面和两个研究领域的知识的产生与将全球市场上的知识转移到生产环节的区域链接方面。新知识的创造往往集中在高科技创新领域,这些领域是大科学,其区域比较优势在知识创造成功企业方面的执行意味着在全球市场销售新产品和服务。这已成为中央的一个长远的区域创新系统设计目标。它还明确指出,在世界上少部分地区,必须要达成一个临界质量,这一策略才可选。然而,面临来自国外的激烈竞争,欧盟成员国必须接受欧洲研究区遵循这些方针,以获得在全球范围内长期的区位创新竞争力。否则,欧洲研究区就会落后于其他卓越的国家。 关键词:区域创新体系,区域创新比较优势,创新全球化。 JEL代码:O2,O31,R11,R58,L52

引言 异购代理商之间的相互交流创造了一个全面的创新态度,这一态度使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得到发展性的考虑。这与熊彼特的观点相反,他是一个独立企业家(熊彼特1934年),被认为是唯一的一个创新的鼻祖。在上个世纪,创新过程受到良好的组织以减少个人的重要性,比如创新过程中的独立企业家,比尔·盖茨,或者史蒂夫·保罗·乔布斯。这不是说企业家和创业精神不是创新体系的重要元素,而是说他们需要其他的代理商来补充完善。 时下,一个更好的理解是:一般情况下,要成功的创新并在市场上执行以取得重大可持续的影响,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一些严重依赖于某个人的公司和区域创新系统,一旦这个人将来离开了,会非常容易受到打击。 创新体系的方法同样与传统的方法形成对比,传统的方法是一种发明,创新然后引入市场的线性程序。这种方式强调线性顺序并极高度偏向于供应方。这供应推动创新的过程中往往忽视必要的需求方。生产职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像解释变量一样象征了创新指标。(见纳德里,科恩,普鲁查1986)。即使这一功能被分解为第一阶段研发功能,或者知识函数和第二阶段的生产功能(见阿洪,豪伊特1992年,格罗斯曼,赫尔普曼1991)也不能改变一种指责,即忽视创新作为互动和学习的过程不能够完全的由这一形式化体现出来,因为这在计量经济学研究中是常见的。系统演化与协同进化不能很好地适应递归函数的线性因果关系的框架。创新体系是一个动态系统,其异构代理商之间存在一个持续的互动过程(公司,政府机构,客户,如独立研究机构的外部合作伙伴等)。 供给推动与需求拉动之外的方法 将创新剖析为供应方创新与需求拉动创新(见斯通曼1995)忽视了在创新过程中双方的相互交流的必要性。即使付出努力,复杂的交织活动也不能由对所有的必要因素缺乏完整的理解的个人掌控。成功的创新通常是创新团队的努力结果,他们通过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完成特定目标。 这些创新中涉及的不同实体(公司,研究机构,如大学、政府等)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主要集中在特定区域,融合成了一个完整的区域体系,旨在促进和提升创新。这一区域系统往往在没有中央策划者时表现出应急行为,这些策划者设计和控制系统,能够足够确定地预测其行为。通常,相当的不确定性要作为体系中的部分得以流通取决于其所有部分的知识不完整性,以及在合作创新以实现其特定功能和刺激性结构方面的努力。通常情况下是与类似生态创新体系的这些体系中产生的创新过程对照的。 区域创新体系的目的和范围:超越简单的任务取向 因此,区域创新体系也不同于定向任务创新组织的概念,比如传奇曼哈顿岛项目。在激烈的区域竞争环境下,为区域创新寻求一个现实的目标是区域创新体系设计过程的第一个重要步骤。 通常情况下,在定向任务项目中如曼哈顿岛项目,有目标的创新在一个创新体系内的定义都不是很明确。通常特殊目标必须首先经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相互交流与合作才能定义。一些协会应用SWOT分析法体现了当下的区域能力必须被考虑在内。此外,区域创新体系解决了整个区域的具体创新活动。硅谷的创新概况是不仅仅要完成简单的任务,如开发高性能的微处理器或者单一技术,而切要促进半导体在这一领域达到创新的世界前沿水平。(李·米尔乐·汉考克和罗文,2000,萨克森尼安,1994,2006) 如果在此环境下不能完成区域可用资源的储存和区域创新体系协会的可实行目标的讨论,创新体系的设计将缺少足够的基础来实现区域功能。 创造一个成功的区域创新体系的十个方面 李·米尔乐·汉考克和罗文(2000)认证硅谷产地的是个有利元素。及: 1有利的游戏规则硅谷在独特的美国创新体系和企业精神中运作。国家制度由法律,法规,证券,税收,

区域科技创新运行机制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03年第4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N o 14 2003总第204期Journal o f N ortheast Normal U 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Sum N o 1204 [收稿日期]2002-12-28 [作者简介]谷国锋(1966-),男,吉林农安人,东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滕福星(1942-), 男,辽宁建昌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区域科技创新运行机制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谷国锋1,滕福星2 (11东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1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24) [摘 要]区域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根源和最直接动力。笔者通过分析区域科技创新的内涵、结构及其运行轨迹,指出影响其运行机制的内在因素和外部环境,并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构建了区域科技创新的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区域科技创新;运行机制;环境;评价指标;模糊数学 [中图分类号]F 0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3)04-0024-07 区域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主要根源和最直接动力[1](P475)。区域科技创新处于一个中观层次,介于微观与宏观之间,对于其运行机制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仅有利于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及微观创新活动,而且有利于地方政府以区域为范围优化地区创新资源配置,并为当前区域创新发展和创新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一、区域科技创新的内涵、结构及其运行轨迹 区域科技创新既涵盖科学创新又涵盖技术创新,是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因素互动的结果。所谓区域科技创新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一定区域背景下由科学、技术、教育、经济等诸要素形成的一体化的发展机制,是一个以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教育科研单位、中介机构构成的区域系统。它依托区域科学技术创新实力,有效地利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协调区际间的科技合作与竞争,实现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人才、知识、投入)的高效配置与结构优化,促进区域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和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广和普及,从而创造和发展区域的竞争优势,保证区域经济发展[2](P3)。区域科技创新系统是区域科学与技术组织、高校、企业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网络。这种创新系统具有系统的主要特征,而且是开

有关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

有关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考 摘要:“中部崛起”是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推动力量。本文分析了中部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特征和主要障碍,提出了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思考。 关键词:区域创新体系中部战略思考 一、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与特征 1.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突出据统计,中部地区科技活动人员的70%服务于;在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支出占70%以上,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中部区域创新体系的特色之一就是大中型的作用突出,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据统计,中部地区科技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有40%左右来自于大中型,而东部地区仅为30%。与大型的主导作用相比,中部地区的中小的发展则明显滞后。以民营为例,20XX年,中部六省的民营科技总数为23808家,占全国总数的16.8%,总收入为5475.7亿元,占全年国的11.4%,而东部地区的民营科技数和总收入占到全国的60%以上的分额。 与在技术创新中的地位相比,中部地区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创新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是中部地区科研机构和高校对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承载作用较东部地区更明显、更突出。中部地区高等院校活动人员和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占地区的比重为10%左右,高于东部地区5.8%的平均水平。二是科研院所和高校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龙头地位更明显、更突出。以武汉东湖高新区为例,区内现有中50%以上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大多是原校办转化而来的,这一比例大大高于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广东、江苏、浙江等省高校校办所占的比重。 2.创新资源主要集中在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非公有制部门创新活力不足中部地区的制造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科技活动人员占科技活动人员的比重达30%,高出东部地区近11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的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占地区科技活动经筹集额的比重为27%,高出东部地区10个百分点。与国有经济“一枝独秀”相比,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却相对偏低。中部地区制造业中,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中科技活动人员仅占地区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3%,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的10%的比重;港澳台和外资机构的科技活动经费内

长三角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 ——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为例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突出的带动作用。为实现长三角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带动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 万平方公里。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 个城市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规划期为2009—2015 年,展望到2020 年。

一、发展基础与背景 (一)区位条件优越。位于亚太经济区、太平洋西岸的中间地带,处于西太平洋航线要冲,具有成为亚太地区重要门户的优越条件。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与长江流域的结合部,拥有面向国际、连接南北、辐射中西部的密集立体交通网络和现代化港口群,经济腹地广阔,对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 (二)自然禀赋优良。属于我国东部亚热带湿润地区,四季分明,水系发达,淡水资源丰沛,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港口岸线及沿海滩涂资源丰富,具有适宜发展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雄厚。农业基础良好,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发达,服务业发展较快,经济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 (三)体制比较完善。较早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试验地。已率先建立起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格局。 (四)城镇体系完整。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目标明确,在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地位突出。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特大城市在区域乃至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区域内城镇密集,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具有很强的发展活力。目前,核心区城镇化水平超过60%,具备了跻身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 (五)科教文化发达。区域内集中了大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上海、南京、杭州等科教名城和南京、苏州、镇江、扬州、南通、徐州、4淮安、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人力资源优势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具有率先建成创新型区域的坚实基础。一体化发展基础较好。地域相邻,文化相融,人员交流和经济往来密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机制,具备了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条件。 二、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围绕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在亚太乃至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服务体系、国际商务服务体系、国际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在我国参与全球合作与对外交流中发挥

河北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河北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报告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04年2月2日) 进入新世纪,科技创新能力的高低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成为赢得竞争优势、获得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面对世界科技迅猛发展、全球化速度不断加快、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我省必须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整合和优化科技资源,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开放的创新体系,增强我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这是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建设河北省区域创新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紧迫性 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科技创新对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越来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就是走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跨越发展的道路。跨越的标志是科技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仅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潜力,而且决定着其长期经济发展的能力,预示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因此,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我省目前面临的紧迫任务。而从

总体来看,我省科技创新体系虽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首先,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的位次明显下降。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的《2002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结果显示:河北省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居第19位,比2001年报告的第14位下降了5个位次,与创新能力比较强的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也是下降幅度比较大的省份之一。报告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分为五个集团,河北省居第4集团。其中,第一集团是北京、上海;第二集团是广东和江苏;第三集团有山东、浙江、天津和辽宁;第四集团有福建、陕西、湖北、山西、黑龙江、湖南、河南、重庆、四川、吉林、河北、安徽和甘肃;第五集团是广西等剩余的10个地区。与先进省市相比,河北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偏弱。不仅远落后于东部发达地区,也落后于中西部的陕西、湖北、四川、重庆、黑龙江、湖南、河南、吉林等地区。 其次,我省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的位次近5年持续下滑。自1997年至2001年,我省科技进步水平在全国的排位分别为16、17、18、19,、21位,连年下滑。从长期来看,这对我省经济社会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消极影响。 要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必要性 加强我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仅是紧迫的,而且也是非常必要的。

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综述

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且成果显著。对区域创新系统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从区域创新系统的涵义、结构、政策、评价、实证研究等方面进行综述,以期指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标签: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综述 1 区域创新系统的涵义 区域创新系统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是英国学者Philip Cooke在1992年首次提出的。他在《区域创新系统:在全球化世界中的治理作用》(1996) 一书中,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且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 David Doloreux 等(2003) 研究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创新活力,它包括企业与“知识组织”,如大学、研究机构等的密切关系,这组成一个支撑性“知识基础设施”;二是区域作为一个政体,可以通过某种治理安排来促进和支持这些关系。为此,区域可被视为一个学习“实验室”,并要形成地方性互动网络,它包括广泛的企业团体和治理结构,以促进创新。 陈德宁、沈玉芳(2004) 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由一个区域内参加技术创新利扩散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造、储备、使用和转让知识、技能利新产品提供交流关系的网络系统。 文兴吾(2007)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在特定的产业区域内与技术创新全过程相关的组织、机构和现实条件所组成的网络系统,是由相关社会主体: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及公共部门、中介服务组织、金融机构等,联系、互动所形成的区域社会网络;其目的是为了创造、引进、使用和扩散新技术,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在国内大量的文献中发现,对于国外的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在中国的翻译主要有二种:(1)区域创新系统。(2)区域创新体系。它们表达的意思基本都一样,只是翻译不同。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涵义,国内外有不少文献对它进行了界定,但不同学者在界定区域创新系统时具有不同的创新观点,导致现在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还没获得一致的看法。从上面研究的情况来看,其基本内涵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②以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中介机构为主要的创新主体。③不同创新主体之间通过互动,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④创新主体通过创新( 组织和空间) 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产生影响。⑤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WiigH,WoodM,1999)。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引言 201X 年国务院批复7 个区域规划,布局从东部、南部延伸到中部、西部、东北等地,将以往的外向型增长结构转变为“外需、内需共同发展”。批复规划区域包括江苏沿海区、图们江区、横琴区、中部地区等。至此,中国新的区域经济版图逐渐成型。然而,我们都知道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水平是密不可分的,如何在科技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地位是各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衡量本地区经济能否拥有长期优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同时还是衡量区域经济参与者是否拥有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此外,区域技术创新能力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我国各地区对于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视不断增加,不断加大对一些地区、一些行业的技术扶持力度。然而,这些地区的投入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是否提供了本地区的技术创新能力,这些都是所想了解的。因此,研究对于衡量地区科技创新进步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刘耀彬、王启仿、宋学峰从社会管理环境、科技投入、科技产出和可持续创新4 个方面构建了一套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王为民、邵云飞、唐小我等人对影响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因素的研究,给我们对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起到了很大的启示作用。而国外学者Audrestsh 和Feldman (2016)采用专利授权量作为衡量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指标;但是 Groshb(2000)认为专利申请量比专利授权量更能反映技术创新的真实水平。这些研究多集中在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上,如

何纵向反映地区科技创新能力进步水平上,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 区域科技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技术创新能力的内涵分析,本文从技术创新进步环境、技术创新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选取了9 个要素作为二级评价指标,构建了一套系统、量化、适用于区域技术创新进步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1.1 技术创新进步环境指标技术创新进步环境指标主要反映各区域现有技术创新环境情况。在文中,作者选取了人力资源基础、信息环境两个二级指标来反映地区技术创新环境情况。在二级指标下,本文以每万人中大专以上学生人数、每万人中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两方面来反映人力资源基础,以人均计费邮电业务总量、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两方面来反映信息基础。 1.2 科技创新投入指标科技创新投入指标反映的是区域技术创新活动中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为了便于统计,文章用人力投入、财力投入两个二级指标反映地区科技创新投入。本文针对各区域人力投入现状,选取企业R D 人员占企业职工比重、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R D 人员占科技活动人员比重三个指标具体反映各地区人力投入情况,选取全社会R D 支出占GDP的比重、政府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两方面反映各地方对科技的财力投入情况。 1.3 科技创新产出指标科技产出指标主要反映的是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带来的效益情况。本文主要采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与科技创新情况两方面作为二级评价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化主要由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对工业产值增长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利税率三个方面反映,科技创新情况以各地区每十万人口专利申请数、每十万人口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占专利授权比重三个具体指标予以反映。 1.4 科技创新促进可持续发展指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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