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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2)

第三章联盟成员 (4)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 (8)

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 (11)

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 (15)

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 (17)

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 (18)

附件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名称是: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本联盟由XX从事XXXX相关产业的企业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组织。

本联盟在XX科技局、惠安县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与管理下工作。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联合所有致力于石雕石材长远持续发展的相关企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本着“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攻克当今石雕石材产业的共同面临的技术难关,并掌握石雕石材产业的技术共性、关键和前沿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推动各联盟单位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实施抱团发展,产生聚集效应,构架合理完善、强劲有力的区域性石雕石材产业链,提升在国内外的行业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的海西经济区服务。构筑良好的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将泉州石雕石材培育成国际性的石雕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联盟的技术创新方向与目标

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集中各自优势力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掌握行业共性技术。通过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同时辅助和推动石材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以集体的力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积极作好新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工作;希望通过本联盟建立一批石材产业专业化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石材骨干企业。

通过联盟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联盟整合行业内优势资源,提高石雕石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盟将从石雕石材行业目前的技术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项目的选题工作,并多渠道、多层面加以实施。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创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促进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提高行业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突破行业内产供销和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以及防污染技术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共同发展。

2、建设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平台

通过联盟的中介功能,对整个惠安县乃至XX的石雕石材产业有较强的引导与辐射作用。及时帮助联盟内成员了解国内外石雕石材需求信息和

前沿技术,认清市场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品种,改进设备加工技术;借助于联盟,改变混乱的石材市场,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管理;整合XX石雕石材行业的信息源,实现石雕石材企业数据的有效传输和挖掘;通过石雕石材业在国内外的拓展,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XX石雕石材业的新的飞跃,同时带动我市传统产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

3、形成合理的人才交流与培养机制

通过对设备自动化及环境污染的技术更新和推广,对劳动力的需求将会有所削弱,但是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是恒定不变的且越来越重要。通过本联盟,将设定一个人才交流的平台,并共同制作人才的培养机制,这是种成本节约高效的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联盟的业务工作任务

搭建产业公共科技服务支撑平台,邀请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大、福建机械研究所等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开展核心技术联合攻关,解决联盟成员在研发及产业化过程中的核心技术难题:

1、提高设备自动化率,降低劳动强度

(1)组织联盟石雕石材成员企业与机械厂合作,开发数控多功能造型机、光机电一体化异型磨抛机、悬臂式切断机、气动研磨机、切割机等自动化程度高的计算机数控技术装备。

(2)邀请福大专家、教授对设备进行产业技术诊断、指导

(3)到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学习考察

2、环境污染整治

(1)改进“SC聚压滤法”技术,处理石粉泥污水。目前惠安石雕石

材粉尘污染为4-5mg/立方米,将粉尘污染值降低到2mg/立方米以下。

(2)与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研究石材加工污水综合处理技术

3、降低噪音分贝

目前惠安石雕石材行业噪音分贝为100-150分贝,将噪音分贝降低到以下值:新企业≤80分贝,旧企业≤85分贝。

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到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大、福建机械研究所等科研院校和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有关技术创新研讨。建立技术创新和专利共享的信息渠道,共享技术创新成果;由承担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成员单位提供技术创新成果,支持和带动其他成员单位申报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让拥有专利技术的成员单位提供专利技术给其他成员单位共享,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规模化。

第三章联盟成员

第七条联盟成员基本条件

1、自愿加入本联盟,承认并拥护本联盟协议;

2、与石雕石材领域有一定的关联;

3、具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拥有参与和承担联盟有关工作的实力,致力于推动石雕石材产业技术创新;

4、各联盟成员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除项目(专题、课题)合同的约定外,联盟与联盟成员之间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加入本联盟的程序

1、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加入联盟的企业资料,由联盟理事会报批与登记;

2、经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由联盟秘书处发批准通知书;

3、签署相关协议,联盟秘书处向其颁发联盟成员证书。

第九条联盟成员职责与义务

1、以推动联盟成员的共同发展为己任,积极维护联盟成员共同利益,为联盟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献计献策,推进联盟建设;

2、拥护和遵守本章程,执行联盟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各项规定,保守联盟技术秘密,维护知识产权;

3、全力维护联盟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联盟名义从事有损联盟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4、指定专人负责同联盟秘书处联系,以利开展日常工作;

5、共同分担本联盟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按照联盟理事会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为联盟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

6、加大对自身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等方面的实际投入,按照联盟理事会的要求完成相应任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7、在项目(专题、课题)启动后、阶段目标完成之前,联盟成员不得随意退出联盟。一旦被批准退出联盟时,应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正在执行项目(专题、课题)总目标的实现,否则须承担因其退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8、不设臵障碍影响联盟技术成果的转移和推广;

9、按本联盟章程规定,及时缴纳年费。

第十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1、联盟各成员权利均等,共享联盟内部各类资源,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种活动;

2、获取联盟的支持与帮助,优先享受联盟提供的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3、经过联盟的允许,可以统一使用联盟标志,以联盟的名义举办各种业务活动;

4、联盟成员通过联盟申请确立的开发项目,其他联盟成员具有优先参与权;

5、联盟创新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在同等条件下,其他非直接参与的联盟成员具有优先接受技术辐射和产品生产或配套供应的优先权;

6、联盟成员享受会员间在技术服务、产品配套最优惠价格及其他待遇;

7、联盟创新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在联盟其他成员不参与的情况下,主创成员单位具有另行选择合作对象的权利;

8、联盟各成员具有对本联盟理事工作情况、项目开展进度、财务使用状况的知悉权;

9、联盟成员单位在自愿和符合联盟条约的情况下,具有退出本联盟组织的权利。

第十一条联盟成员的退出(任期和人数视情况定)

1、联盟成员退出联盟时应提前三十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补

齐应交的年费,对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秘书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于七个工作日内报联盟理事会批准;

2、联盟成员退出后,向联盟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3、联盟成员退出后,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照联盟的有关协议和制度处理;

4、联盟成员退出后,三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联盟。

第十二条联盟成员的违约责任

1、联盟对成员单位下述各种行为者视为违反协议:

(1)不准时按额度缴纳会员费用者;

(2)不准时按额度缴纳研发项目应融入的资金或其他非现金类资产者;

(3)不履行各种子项目条款致使影响联盟整体工作进度者;

(4)因主观恶意对其他成员单位或联盟组织造成损害且不承担相关责任者;

(5)泄露联盟项目或其他联盟成员技术机密,非法使用联盟项目或其他联盟成员知识产权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者;

(6)严重违反国家各种法规、法令者;

(7)长期未能履行联盟各种决议、无故连续三次以上不参与联盟活动,失去成员单位在联盟中的作用者;

(8)半数以上成员单位共同认为属于违反联盟协议精神的其他行为者。

2、联盟对上述严重违反联盟协议的成员单位,由理事会审议、批准,视情节分别给予优惠条件取消、经济罚款、劝其退出直至除名等处罚;

3、联盟成员主动退出、劝其退出或组织除名,均不再享受本协议的联盟成员权利,但仍承担保守联盟及联盟成员各种商务、技术秘密的义务;

4、离开联盟的成员对已经许可其他成员在联盟项目中使用的各种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相应联盟成员仍有权按原有条件继续使用;

5、对联盟成员因违反协议给联盟或其他联盟成员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守约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

第十三条联盟合作机制构成形式

联盟单位以契约形式构成合作机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联盟项目的确立与实施

1、联盟项目的来源

(1)联盟成员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要求,联合其他联盟成员,提出项目申请,经联盟技术委员会审议,报送理事会批准后立项;

(2)联盟技术委员会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共同探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提出创新项目;

(3)集成联盟各成员资源优势,在政府支持与引导下,主动承接各种级别的重大项目。

2、项目申报名义

凡经联盟理事会审批的项目均可以联盟的名义向各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进行申报并实施。

3、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项目经理事会审批确立后,联盟各参与成员签订具体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合作协议,根据资金、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市场资源等的投入确定子项目合作股份及其他相关条款。

4、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接受联盟技术委员会和理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5、项目按上级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的程序要求和管理办法进行。

6、项目报委托单位验收前,需通过联盟内部评审。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享用及项目研发成果管理

1、原有知识产权的投入和享用

(1)联盟成员在加入联盟前和在联盟项目以外、未利用联盟资源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自身所有,其他成员未经许可不得将他人投入的知识产权用于联盟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

(2)联盟组织项目研发实施和产业化阶段,如任一项目合作方需使用其他参与成员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根据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具体规定的条款(约定范围、使用方式等)执行。

(3)项目合作方和非项目合作方的其他联盟成员之间涉及专利技术与非专利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的使用,可通过协商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的方式进行。

2、新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使用和利益分配

(1)项目研发成果归直接参与方共同所有。各直接参与成员单位承担并完成相关职责,根据投入比例的大小,按项目具体签订的协议规定分享研发成果,无法量化的专利等其他技术成果,在协议中应明确共享的范围和方式。

(2)非直接参与的联盟成员需使用技术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应以优先、优惠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协议。

(3)联盟项目研发成果若获得政府或社会扶持、赞助资金,需按专款专用原则执行。

(4)联盟组织的研发项目知识产权或非专利性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项目直接参与方未经其他参与方同意,不得将其用于联盟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联盟知识产权内容对外转让需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联盟项目产业化管理

1、研发项目产业化的形式由联盟项目直接参与单位共同呈报联盟理事会审议后确定,以联盟内部实施为原则。

2、产业化期间需要使用研发项目知识产权或非专利性技术(如非公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按研发成果管理原则执行。

3、项目产业化的形成、市场、效益等利益分配各参与方必须签订相关协议。

4、项目产业化若获得政府或社会扶持、赞助资金,需按专款专用原则执行。

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

联盟设立理事会、技术委员会和联盟秘书处,其负责人第一届任期一年;以后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为联盟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理事会咨询机构,秘书处为联盟常设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联盟理事会(任期和人数视情况定)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和相关组织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其指定代表人员组成,设名誉理事长若干名,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理事二十名,秘书处依托单位可增派一名理事。理事会第一届任期一年,以后每届任期三年。

(一)理事会的职责

1、维持联盟稳定运行,制订和修改联盟章程;

2、批准和取消联盟成员资格;

3、选举联盟理事长、技术委员会主任、秘书处秘书长;

4、听取和审议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5、根据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6、审议、批准和修改联盟内部管理条例;

7、决定联盟组织的变更和终止;

8、决定秘书处内部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9、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10、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议事规则

理事会以会议作为其决策方式。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经四分之一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必要时可增加、提前或延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通讯会议。理事会由理事长或受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须有理事会成员2/3 以上(含本数)代表出席方为有效会议。理事会形成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会成员2/3 以上(含本数)同意方能有效。但以下事项须经出席理事会的成员一致同意方能生效。

1、修改联盟协议及有关专利许可的协议及相关约定;

2、决定联盟“技术开发基金”的使用;

3、联盟的终止、解散、分立、合并;

4、其他规定的需理事会成员一致通过的其它事项。

(三)联盟理事长

联盟理事长由理事会推荐并选举产生。联盟理事长第一届任期一年,以后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最多连任两届(不含第一届)。理事长任职期间如遇工作调离原派出单位等情况,应自行辞去其职务,由该派出单位另行推荐接任理事长人选,经理事会通过后,方可接任。持续时间至本届理事会换届选举。

理事长单位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服务。理事长单位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与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

件。联盟成员对外签署的其它文件可就具体事项出具授权委托书,由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

第十八条联盟技术委员会

(一)技术委员会的组成

联盟技术委员会及各专业专家技术组由理事会聘任,是联盟的技术决策咨询机构,主要由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的技术人员、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任期为三年(经选举可以续任)。

(二)技术委员会职责

1、负责制定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立项和资金支持;

2、对项目进行论证、监督、评审,根据本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制定联盟内项目滚动计划;

3、指导项目负责人提出制订与该项目有关联的技术战略方针;

4、审查各课题技术方案,检查和评定项目及课题的执行情况。

5、技术委员会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共识后向理事会提出建议;

6、定期召开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会,构建其交流、合作平台,协助联盟内的企业解决其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

(三)技术委员会议事规则

技术委员会会议按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须2/3(含)以上委员出席,其审核事项须经到会2/3(含)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联盟秘书处

(一)秘书处的组成

联盟秘书处由各联盟成员单位主管科研(技术开发)部门的一名负责人组成,联盟秘书处依托单位可增派一人,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秘书处依托单位派出。

秘书处是理事会和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和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行其管理职能。联盟秘书处的办公地点由秘书长单位负责提供,所需公用办公经费由联盟理事会根据秘书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提供并给予切实保障。

(二)秘书处的职责

1、执行联盟理事会和技术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盟内的各项工作;

2、负责理事会的筹备和召开,向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财务报告,负责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草案)》;

3、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负责协助联盟技术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向各有关部门申报联盟技术创新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联盟的大力扶持和资金投入;

5、负责受理联盟外企、事业单位加入联盟的申请,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6、对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成果推广等事项进行登记。

7、负责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的协调、调查等工作

(三)联盟秘书长

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六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由惠安县生产力促进中心选派,副秘书长由常务副理事长和各副理事长单位选派。秘书长向理事长和技术委员会主任负责,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由各理事单位自行负责。秘书长的任期不超过三年(经选举可以续任)。

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联盟经费来源

1、联盟成员的自筹经费(包括成员交纳的会费);

会费的标准(年费):理事长30000元、副理事长5000元、理事2000元、会员600元。

2、社会捐赠和国家、地方政府拨款资助;

国家科技经费、专项拨款、地方政府提供的资助经费及社会捐款等;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联盟成员会费的其它投资产生的利益,如联盟成员会费的存款利息、会费使用利息等;

4、以项目名义取得的政策性银行贷款;

5、技术成果转让所获得的收益;

6、创业基金投资;

7、其他渠道筹集的经费。

第二十一条联盟经费管理及使用

联盟经费由理事会委托秘书长依托单位设立单独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联盟经费使用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和盟员共同认可的第三方的审计。联盟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1、公用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公用办公费用由成员协商缴纳,原则上企业应多缴,大学、科研院所少缴或免缴。公用办公费主要用于联盟的会议、公共费用等支出。

2、项目研发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和使用。

由联盟首批发起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开发基金,主要用于关键技术的研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费实行课题制管理,承担任务的联盟单位,按照课题任务书实行全面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项目经费必须单独核算,每年以财务报告形式报联盟理事会审查,并接受第三方审计。通过共性技术的转化和实施,可提取一部分成果转化收入,以逐步壮大开发基金,资助会员单位以竞标的形式,开展石雕石材行业共性技术的创新。提取比例及具体执行方案由联盟理事会另行商讨制定。

3、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积极争取的国家补助经费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主要用于科研攻关内容的完成和部分关键设备的设计和研制。政府资助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管理实行预决算制度,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联盟财务、资产管理

1、理事会推选担任联盟会计、出纳工作的成员单位各一个,被选单位报送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并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分别负责联盟的会计和出纳工作。

2、联盟按国家的规定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保证各种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联盟的资产、财务管理接受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损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4、联盟换届时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5、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必须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6、财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实际任职情况由理事会制定执行标准。

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

第二十三条联盟组织解散情形

1、本联盟在下列之一情况下宣布解散:

(1)政府部门宣布取缔本联盟;

(2)遇到不可抗拒力致使联盟无法正常运转时间超过一年;

(3)本联盟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单位在一个月内同时提出退出本联盟;

2、联盟组织解散经理事会提出动议并交联盟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最后报送XX科技局批准为终止。

3、联盟组织解散后本协议各条款的有效力自然终止。

第二十四条联盟解散资产清理

1、联盟终止前,须成立资产清理小组,在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2、对未完成的联盟项目根据原先协议商议处理方案,经商议无法解决的纠纷可动用仲裁机构。

3、对知识产权专利及非专利性技术(如非公知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等无形资产的清理可通过协商进行分割或制订后续共享协议。

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协议生效与变更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须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

第二十六条争议处理

1、法律适用: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如果本协议与国家或省、市各级政府发布的文件或规定相矛盾,以政府文件或规定为标准执行,协议将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或说明。

2、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应通过相关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或通过联盟理事会调解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联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XXXX产业联盟”。 第二条成立目的 依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局委关于《XXXX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构建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与制度,结合我 市YYY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等需要,由XXXX牵 头组建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YYY示范应 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搭建YYY研发合作平台,积 极申报和建设YYY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面提升 YYY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第三条联盟宗旨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打造YYY产 业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联盟由XXXX牵头并联合XXXX内行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 联盟是由从事YYY相关行业的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 各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第五条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 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问题,选举产

生联盟理事会。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 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 组成。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协助并指导联盟理事会工作。理事 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 远规划,审议和批准联盟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 科技创新联合体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决定联盟日 常工作中的各类重要事项等。理事会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业务和管理等,秘书处办公室设在XXXX。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 名或多名,由理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 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组织召开联盟理事会议、联盟 成员大会;负责日常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 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 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全权负责本联盟事务。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聘请国内外与YYY产业相关的知名专家和领导组成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对联盟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 指导,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联盟的任务与成员分工 第十条联盟的主要任务: (1)在产业方面为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政府建立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和机制; (2)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并协调贯彻实施; (3)促进业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结合、信息沟通,鼓励联盟成员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合作创新,促

战略联盟协议书

战略联盟协议书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战略联盟企业(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总则 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协议。 第一章战略联盟双方简介 第一条:公司简介: 。 第二条:公司简介: 1、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福建材) 第二章战略联盟合作原则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

外部资源的范围,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战略联盟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融资、客户资源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五条: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工程招标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进行合作经营。 第七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或logo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或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显示。 第八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第九条: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第十条: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的企业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五章战略联盟协议有效期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六章战略联盟协议终止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材料

申请试点联盟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一、联盟协议文本(可参考材料二)4份,其中1份为联盟正式协议原件,3份为正式协议复印件,用于组织形式审核。至科技部相关司局收到申请试点联盟提交材料时止,所提供联盟正式协议原则上应当签署1年及以上。 二、申请表(格式见材料三)一式3份。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1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三、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可参考材料四)一式3份。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1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四、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如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联盟协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编写参考 (2009年12月修订版) 说明: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形成本《编写参考》,供联盟构建时参考。 目录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4.联盟成员 5.联盟的项目管理 6.联盟的经费管理 7.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8.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一般格式内容 11.联盟成员认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附件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联盟名称不应包含“中国”、“全国”、“中华”等表示全国性地域概念的字样,及党政机关名称的字样。名称中涉及的产业技术领域不应过于宽泛,应直接针对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约方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依据《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作为协议缔约方。缔约方中必须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具备一类即可。联盟协议的企业缔约方中,多数企业间应没有相互投资、参股等关联关系。 协议缔约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约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

产业联盟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产业联盟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企业集团登记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战略联盟企业(乙方):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____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计划。 第二条、签订本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表示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本协议并未授予双方任何一方约束另一方及其它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权利。 第二章:协议宗旨 第三条、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2) 第三章联盟成员 (4)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 (8) 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 (11) 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 (15) 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 (17) 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 (18) 附件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名称是: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本联盟由XX从事XXXX相关产业的企业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组织。 本联盟在XX科技局、惠安县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与管理下工作。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联合所有致力于石雕石材长远持续发展的相关企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本着“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攻克当今石雕石材产业的共同面临的技术难关,并掌握石雕石材产业的技术共性、关键和前沿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推动各联盟单位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实施抱团发展,产生聚集效应,构架合理完善、强劲有力的区域性石雕石材产业链,提升在国内外的行业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的海西经济区服务。构筑良好的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将泉州石雕石材培育成国际性的石雕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联盟的技术创新方向与目标 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集中各自优势力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掌握行业共性技术。通过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同时辅助和推动石材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以集体的力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积极作好新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工作;希望通过本联盟建立一批石材产业专业化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石材骨干企业。 通过联盟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联盟整合行业内优势资源,提高石雕石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盟将从石雕石材行业目前的技术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项目的选题工作,并多渠道、多层面加以实施。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创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促进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提高行业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突破行业内产供销和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以及防污染技术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共同发展。 2、建设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平台 通过联盟的中介功能,对整个惠安县乃至XX的石雕石材产业有较强的引导与辐射作用。及时帮助联盟内成员了解国内外石雕石材需求信息和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 编写参考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1-

鉴于: a.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b.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2-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范本新

编号:YB-HT-025835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范本 Model new agreement of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范本新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

关系,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联盟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3、双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

的相关产品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双方在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5、双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 6、双方在联盟期间应邀可参与另一方重大社会活动。 7、双方在联盟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方进行宣传。 8、双方可以对另一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通、交流。 9、双方必须做好另一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另一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10、双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11、双方保证在联盟期间自觉维护另一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联网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科技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联盟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联盟及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联盟科技经费支持或以国家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联盟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我国家电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四条项目一般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联盟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向联盟提出立项申请。每名会员每年最多可向联盟提出3项立项申请。 第五条每年春季,联盟召开项目评选会,组织行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要对立项申请进行统一评选,提出年度项目议案,报联盟理事会审定后,对联盟全体会员发布《年度科技计划目录》。 第六条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二)符合家电行业科技发展要求; (三)能够为提出单位带来经济效益; (四)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联盟会员可根据本单位能力,独力或联合其他单位申请承担《年度科技计划目录》中某个项目的调研分析工作,或是实际科研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所申报计划对申请者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 (二)在与项目相关的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征求意见稿) 慧矿山产业联盟”。英文名称:Intelligenee Mine Industry Techn Innovation Allianee of P.R.China 依据国家和科技部等部委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等相关政策与制 度,结合我国矿山行业(煤矿和非煤矿)的技 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 理创新等需要,由中国职业安 全健康协会牵头组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智慧矿山示范应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 搭建智慧矿山研发合作平 台,积极申报和建设智慧矿山工程研究 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 面提升智慧矿山技术水 平和产业竞争力。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 打造智慧矿山产业 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联盟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并联合国内矿山(煤矿和非煤矿)行 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联盟是由从事智慧矿山相关行 业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 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 第五条 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 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 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 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 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 问题,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 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附件3 第'一一章 总、 第一条 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简称 “ 智 ology ,简称:CIMIA 第二条 成立目的 推动 第三条 联盟宗旨

大庆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大庆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大庆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Daqing Petroleum and Petrochemical Machinery Industry Innovation Strategy Confederacy。 第二条联盟性质:联盟是在大庆市政府指导下成立的由我市相关大学、研究院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我市装备制造企业组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宗旨:本联盟以相关大学、科研院所以及工程技术中心为技术依托,共同开展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中关键技术的攻关与开发,解决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科学技术成果的迅速转化,推动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以科技为动力,有效提升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产业的经济水平。 第四条联盟办事机构(秘书处)的住所地:大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五条联盟会员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大庆市科学技术局大庆油田公司科技发展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发展部;东北石油大学机械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机电学院;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黑龙江省机械研究院大庆分院;大庆油田公司采油工程研究院;大庆油田装备制造集团研究院;大庆油田公司装备制造集团;大庆石化公司机械厂;大庆油田公司力神泵业公司;大庆油田公司射孔弹厂;

大庆大丰油田科技有限公司;大庆油田井泰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大庆四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竹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大庆格瑞油田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瓦茨环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东油新技术公司;大庆科美达采油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大庆市日上仪器制造公司;大庆北研自动化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大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庆市科技专利成果转化中心;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六条本联盟业务范围是围绕装备制造领域,组织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根据党和国家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方针政策,开展行业分析、发展规划及领域动态等方面的研讨。 (二)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的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交流活动,以加强校企渗透,校企联合,部门协调。使科技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提高大庆市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 (三)指导装备制造行业企业,开展专业性的交流活动。 (四)及时发布装备制造行业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的装备制造行业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六)组织装备制造行业企业人员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科技水平。 (七)开展装备制造行业科技咨询服务活动。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本联盟中科技项目和工程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等任务。 (八)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装备制造领域的意见和建议。 (九)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有关活动。 第二章主要任务

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2 第三章联盟成员4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8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11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15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17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18 附件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名称是: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本联盟由XX从事XXXX相关产业的企业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组织。 本联盟在XX科技局、惠安县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与管理下工作。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联合所有致力于石雕石材长远持续发展的相关企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本着“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攻克当今石雕石材产业的共同面临的技术难关,并掌握石雕石材产业的技术共性、关键和前沿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推动各联盟单位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实施抱团发展,产生聚集效应,构架合理完善、强劲有力的区域性石雕石材产业链,提升在国内外的行业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的海西经济区服务。构筑良好的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将XX石雕石材培育成国际性的石雕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联盟的技术创新方向与目标 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集中各自优势力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掌握行业共性技术。通过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同时辅助和推动石材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以集体的力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积极作好新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工作;希望通过本联盟建立一批石材产业专业化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石材骨干企业。 通过联盟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联盟整合行业内优势资源,提高石雕石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盟将从石雕石材行业目前的技术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项目的选题工作,并多渠道、多层面加以实施。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创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促进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提高行业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突破行业内产供销和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以及防污染技术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共同发展。 2、建设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平台 通过联盟的中介功能,对整个惠安县乃至XX的石雕石材产业有较强的引导与辐射作用。及时帮助联盟内成员了解国内外石雕石材需求信息和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 点击次数:292 打印作者: 字号:小中大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根据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与《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为切实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就是指以企业为主要联盟单位,其她企事业单位为成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构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凡愿意致力于发起与组建联盟的单位,均有资格向促进会申请设立联盟,鼓励联 盟具备法人资格。 (二)联盟的组成应由理事长单位、依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其中理事长单位就是联盟的牵头组织机构,依托单位负责联盟日常活动的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就是联盟的具体成员。 (三)理事长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理事长单位一般应为法人机构。 (四)联盟成员单位可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团法人等。成员单位总数应不少于10家,其中,企业成员占比例应不低于50%。 (五)联盟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方向、工作原则、技术与产业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与措施、实施预期结果等,战略规划的制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与重点产业发展需求。 (六)联盟制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责、权、利与任务分工,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七)联盟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设立由理事会(董事会)、专家委员会与秘书处组成的决策、咨询与执行等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理

战略联盟协议书范本

战略联盟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座机: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座机: 总则 鉴于甲乙丙三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三

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特达成如下战略联盟协议。 第一章战略联盟三方简介 第一条:广州市公司简介: “”旗下产品 “奕诚金融”提成制度 第二条:广州市有限公司: 广州市公司旗下产品 广州市有限公司提成制度 第三条:广州市有限公司简介: 广州市有限公司旗下产品

广州市有限公司提成制度

第二章战略联盟合作原则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促进并提高三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三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战略联盟三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三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三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两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融资、客户资源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三条:三方联盟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两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工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三方在与另两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进行合作经营。 第五条:三方在联盟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两方企业网页或logo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docx

LOGO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范本WORD模板文档中文字均可以自行修改 ××××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 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 —1—

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六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意见的精神,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五条推动联盟构建要有序开展。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联盟的构建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要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附件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编写提纲 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形成本《编写提纲》,供构建联盟时参考。

目录 一、标题部分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4.联盟成员 5.联盟的经费管理 6.联盟的项目管理 7.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8.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一般格式内容 11.联盟成员认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附件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六、结尾部分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鉴于: 1.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2.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 范联盟运作。 ……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正式版)范本新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战略合作联盟协议书(正式版)范本新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

特达成如下战略合作联盟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企业战略联盟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双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双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双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双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双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双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双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双方在联盟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9426472.html,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综述 作者:赵燕子王庆金 来源:《管理观察》2012年第18期 摘要:在以技术创新主导产业的今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技术开发战略联盟产业层面的拓展。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尚未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仍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种新的技术进步方式,有待进一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本文系统回顾了现有国内外文献,并对其做出了总结评价,同时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为进一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总结评价 当前,我们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技术革命的日新月异,传统生产方式已经被逐步改造。加之市场需求个性化趋势愈演愈烈,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使得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研发企业已无力独自承受,于是世界各国开始寻求产业技术创新的新途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就是其中之一。本文主要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概念,特征,联盟组织模式及其联盟的稳定性分析等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其不足并提出新展望。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概念及特征研究 在研究初期,学者们研究的范围仅限于战略联盟。David J. Teece(1992)认为,战略联盟是指以承诺和信任为特征的合作性活动,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包括技术成果互换,R&D 合作协议等。 [1]哈佛大学教授波特和日本竹田志郎教授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发展速度加快及企业实行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必然趋势是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结成的具有一定相互依赖性的战略性伙伴关系。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学者们从关注传统的企业与企业之间战略联盟,转向关注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李学勇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总结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产学 研联盟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形成的一种长效、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并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2]相对于传统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产业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主体更能形成长期、稳定和紧密的合作关系。赵志泉(2009)则进一步界定了联盟主体的功能,他认为,政府的作用是为重大科技专项,提供专项资金;企业的作用是提供创新所需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员和科研设施,参与研究开发和进行技术推广;而高校和科研机构则是通过提供智力资源参与研究开发。[3] 关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特征,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做了研究。张晖明,丁娟(2004)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是企业技术合作发展的高级阶段,与一般的技术合作和技术联盟相比,技术创新联盟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技术创新联盟是以大型企业为活动主体的组织间合作;(2)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一种大规模的、常常要涉及技术创新全过程的综合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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