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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和宪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法理学论述题精编

特别说明

本书根据历年考研大纲要求并结合历年考研真题对该题型进行了整理编写,涵盖了这一考研科目该题型常考试题及重点试题并给出了参考答案,针对性强,考研复习首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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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编撰此电子书属于首次,加之作者水平和时间所限,书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切希望广大考生读者批评指正。

重要提示

本书由本机构编写组多位高分在读研究生按照考试大纲、真题、指定参考书等公开信息潜心整理编写,仅供考研复习参考,与目标学校及研究生院官方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处理。一、2021年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和宪法学考研核心题库之法理学论述题精编1.试述法治与社会自治的关系。

【答案】(1)社会自治的内涵。

自治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它是指一定地域或群体的成员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依托一定的组织体,自我认知、自我管理、自我决定的活动方式。自治包括地方自治和社会自治。社会自治是与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权力组合相联系的自治,属于社会民主问题,对政治民主化有直接影响。社会自治是公民(市民)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自治组织是公民社会的结构性元素。

(2)社会自治对法治的影响。

社会自治对法治具有积极作用,是法治的社会基础,具体包括:

①社会自治有助于维持社会领域的独立性,抑制国家权力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当干预。第一,市场是社会的核心部分,市场本身蕴含着自治的因素,它具有的自组织性、独立性支配着社会的自主性,能够产生对抗外来因素过度干预的力量。第二,自治使社会成员组织起来,通过争取更多的社会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权力,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替代国家行政管理,从而减少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和滥用。第三,社会自治的发展并不是要完全取代国家的功能,它只是要求对国家权力范围的某种限制。国家权力至少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社会自治所无法取代的作用,而且社会自治也是相对的,自治中的许多问题也要求国家予以干预、协调。同时,国家权力从市场、社会中的某种程度的退出并不意味着社会陷入失控和混乱,相反会促进人们自我管理,孕育充满活力的新秩序。此外,社会自治本身使社会成员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创造能力,增强了整个社会的整体生产活力。

②社会自治影响立法过程。社会自治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法律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力,影响立法和法律的实现。社会自治组织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中交换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参与和影响国家的政治过程和法律实践活动等。

社会自治对立法及法的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具体影响表现在:第一,社会自治的组织化有助于发现社会的法律需要,形成符合人民整体利益的共同意志。组织化的一个基本功能是增强人际间的信息交流与互动,从而更容易形成群体的共同意志,进而在群体与群体的交流中形成社会的整体意志,类似卢梭所说的“公意”。组织化的另一个功能是,在形成共同意志的基础上,有助于更顺畅、更及时地表达意志,从而及时被立法机关所关注,避免法律对社会需要的滞后性,导致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第二,社会自治组织能有效影响立法过程,有助于使得立法真正体现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需要。社会自治组织能更好地集中特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并力争将本组织的意志向立法者渗透,通过多种渠道影响立法者,对法律议案发表意见。多元利益群体的共同参与可以有效协调多元利益的冲突,提高立法质量,体现法律的和谐思想,发挥和谐价值。第三,社会自治组织能够监督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遏制法的实施过程中的腐败。自治组织有自己的组织

机构,与基础民众有顺畅的信息沟通,是基层与国家机关之间的信息桥梁,也是利益博弈的折中器,它们可以有效行使政治性权利如批评、集会、示威等来表达意愿,对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表示不满,施加压力,促进它们依法行政和司法,发挥权力制约和法律监督的功能。

(3)法治对社会自治的促进作用。

社会自治也内在地需要法律的介入和参与。法律规制社会自治的程度和方式,是一个重大的课题。社会自治的健康发展需要国家权力通过法律予以必要的扶持、培育和保障。通过结社法、政党法、村民自治法等,可以培育、规范社会自治领域的活动。这些法律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这种管理是必要的。如果没有国家和法律的介入,社会自治就难以得到健康的发展,而不能形成真正的民主自治。法律介入社会自治领域,对社会自治组织规范的内容、效力等都会有影响。自治组织规范所涉及的事项中,如有法律规定的,须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所不涉及的问题由组织自主决定。但是也要看到,法律也设定了国家干预社会自治的程度和方式,国家不能以法律的名义任意干涉社会自治生活。社会自治必须免受国家的过分干预或不当介入。

2.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40多万起,近10万人死亡。司机的酒驾、超载和超速驾驶,行人无视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为都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最重要原因。

西方思想家曾言,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请根据上述材料,谈谈良好的法律意识对法治的意义以及培养法律意识的措施。

【答案】(1)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等的总称。它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态度,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等。上述材料当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是指法律实施与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密切的关系,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法律的实施。而上述材料中描述的各种问题源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因此,良好法律意识的形成有待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2)法律意识对于法治的意义集中体现在:第一,有助于公民对立法和执法的监督,提高立法的水平和执法的公正;第二,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纠纷,促进法治社会的发展;第三,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正。(3)培养法律意识可从以下方面人手:第一,加大法律普及的宣传,同时要对广大媒体宣传问题进行规制,广大媒体要正确进行宣传,不可误导广大群众;第二,提高司法公开水平和范围,让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到司法审判活动中,从而普及法律意识。

3.试论我国立法的民主原则与科学原则的相互关系。

【答案】(1)科学性原则。立法首先应体现科学性原则。科学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理性总结,是人类逻辑思维、理性思维的最高结晶,也是人类对相对真理结论的高度概括。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它要为国家、社会以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一种规范的行为模式、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立法的科学性原则,首先表现在它的理性化方面。法律本身是人类理性化的产物,理性化是立法的基础性和根本性要素,是科

学性原则的具体体现。其次表现为合理化。合理化更进一步地体现了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的第三个体现,就是主观符合客观。

(2)民主性原则。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贯彻民主原则具有非常广泛和深刻的意义。它除了维护民主本身的价值外,还为其他的一些法的价值诸如平等、自愿、自立、自由、契约乃至法治等,都奠定了一个基础性的条件和保证。

①只有在一个民主的法律体制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权利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享有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其平等权利。

②民主可以为公民提供自愿表达愿望和意志的机会,使其自愿地从事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事项,免受外力的强迫去干自己所不愿干的事情。

③一个体现民主原则的立法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民以及法人的自主性。

④民主机制本身便意味着将为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证。

⑤对于法治,民主就显得更为重要。法治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一种治国方略、一种价值选择,其本身就是民主的产物。没有民主,就谈不上法治。

(3)就双方的关系而言,科学性是立法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只有充分体现民主,才能制定出科学的法律。同时,科学的立法也是实现民主的重要保障和手段。

4.请分析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答案】当代法治国家在法律适用方面奉行一些带有普遍性的基本原则,例如,公平、公正和公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性与合理性,正当程序,人权保障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差异。我国最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基本含义是: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以案件事实为根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实事求是,以发现客观事实作为办案目标和法律适用的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要求执法机关在法律适用中严格依法办事,包括实体规范和正当程序,如“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从定性、量刑到民事、行政审判,均以法律为基本依据。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首先,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一律平等适用法律,不能因人而异。其次,对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均平等地予以保护;而任何人都必须履行其法定义务。再次,对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允许存在法外特权。最后,对于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给予平等的保护;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首先,国家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其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最后,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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