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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连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的重要纽带,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委员会的作用,协助好学校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每学期为学校改进办学提供提案。

7、每学期召开1-2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由家长委员会或学校提议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家长委员会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

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参加家长会,使每次参会率达到100%

三、家长委员会委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三、家长委员会工作考核

1、学校对各班家长委员活动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对家长为学校解决的实际问题,将列入班级考核中,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必备条件。

2、期末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优秀的家长委员及好家长代表。

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离不开社会和家长的各方面支持、关心和理解,学生道德品质的高低,学习成绩的优劣,身体素质的强弱,关系到千家万户,牵动着每个家庭。本着对祖国、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长超小学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桥梁,是家长和老师交流的纽带。为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8、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老师推荐、家长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从非毕业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副主任两名。委员会成员实行流动制,学生毕业,家长退出;新生入学,成员增添。

家长委员会章程

—、建立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建立家长委员会旨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更好

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有利于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通过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校外生活情况,家庭教育情况,社会对学生的影响情况,学校办学的方向情况,并讨论研究导向措施,以集体的名义向家长和社会提出建议和要求,促进学校教育有关措施的落实和发展,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深化,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家长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准时到会。

8、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老师推荐、家长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从非毕业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副主任两名。委员会成员实行流动制,学生毕业,家长退出;新生入学,成员增添。

三、组织机构:

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11人,共计15

人。

2、任期:

原则上以自己的子女在校学习期限自然更换,学校每年提补一个年级的人选。

3、家长委员会会议闭幕期间委员除了参加家长会议外,可随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提出自己的工作意见。

四、附则

1、在原有家长会议的基础上,宣传家长学校的建立和家长委员会相继成立的实际意义。

2、各委员参与家长学校分年级集中听课活动,并主动配合讲课同志和有关教师做好有关工作。

3、协助学校巩固校外教育基地,确立长超社区为德育实践基地暨社区导师工作站、长超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为德育教育基地。

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思想教育方面向学校提供一些必要的素材。

5、各年级开家长会,请所在年级的家长委员会委员讲话。

我们的口号是“一切为了教育,一切为了孩子”,我们将以此为旗帜,团结全体家长,为教育好全校孩子,为全校所有家庭的幸福,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尽力作出贡献。

专家委员会章程两篇

专家委员会章程两篇 篇一: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XX市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成立XX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为使XX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参谋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由具有较高科学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备创新开拓精神的科技工作者所组成的市政府的科学技术咨询评议机构。专家委员会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 (一)对政府中长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重大科

技项目的立项;重大科技成果评价提供咨询、论证和建议。 (二)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办法等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工作。 (四)对我市科技改革、科研机构设置、调整,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国内外科技交流活动和开展国际合作等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五)承担政府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主持专家委员会的全面工作。主任会议负责确定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 专家委员会可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推荐高级科技顾问。专家委员会下设专家库,专家库专家主要由在科技工作一线的、具有实践经验的和理论水平的技术型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库专家分为若干个专业小组。主要职责是为日常科技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等工作。 第六条如有必要,可由专家委员会决定,聘请名誉顾问或委员若干人。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设日常办事机构“XX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

(12)关于下发《辽宁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文件 辽师大校发[2012]43号 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 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专家、学者对学术事务的民主参与,进一步完善各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制订《辽宁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学院按规定选举成立学院学术委员会,并将选举产生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于2012年11月1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附:辽宁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

辽宁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实现科学决策,在学院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 第二条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建设和发展中针对学科建设等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机构,受学院党政班子的统一领导。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在主任的主持下开展工作;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应支持该委员会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其相关学术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应致力于发挥专家、学者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工作及学术水平评估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 第二章组成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教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及外聘专家(含人事关系不在本学院的校内专家)组成,正式委员应为9—13人,候补委员2—3人。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本学院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学院领导班子负责组织选举,由选举产生的学术委员共同决定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外聘专家。当委员退休、调离或长期出差、卧病(2年及以上者)解除委员资格时,候补委员按排名直接转为正式委员,同时学院应及时组织选举产生候补委员。 第七条学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秘书一名。主任委员由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由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

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四川商投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集团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促进集团信息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设定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开展的“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范 围:提出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建议,对集团和分子公司IT 规划进行论证、对集团信息化建设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IT技术和理论培训、集团信息化有关软件和硬件设备采购的论证、IT项目检查和验收评审和技术鉴定工作、IT建设技 术和政策咨询。 第三条信息化“专业咨询活动”的领域:信息化规划和决策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化应用、软件与通信、硬件和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1名专家可以从 事多个“专业咨询活动”领域。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信息化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聘请专家的流程: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人员经个

人或单位推荐,本人填写推荐表,报集团信息化办公室初审后报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纳入集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并发放专家聘任书,集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评标信息化专家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第六条集团信息化专家的权利: (一)受委托和邀请,担任相关“专业咨询活动”的专家成员。 (二)按照相应“专业咨询活动”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独立做出判断,不受任何干预。 (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专业咨询活动”报酬。第七条专家的义务: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专业咨询活动”的意见和结论承担责任。 (二)对“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过程保密,不得对外透露相关文件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 (三)遵守“专业咨询活动”的工作纪律,不得和任何与“专业咨询活动”结论和意见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专业咨询活动”相关个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推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研究和辅助决策作用,使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概述 第一条技术委员会的介绍 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确保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同时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 1、技术委员会的宗旨 (1)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技术委员会是在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领导下的技术研究机构。 2、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对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方针、企业技术法规提出研究意见。 (2)对公司的重大科研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研究建议和意见。 (3)对国家、省、市各部门组织安排的重大项目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议。 (4)指导、主持或参与相关的技术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或审查。 (5)根据需要,对公司在国内、外大型项目的招、投标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

家长学校制度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的组成之一。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家长工作,充分发挥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并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长学校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 二、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家教水平,对子女科学地实施家教 三、家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处理好学校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争取家长单位、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家长的积极参与。 四、家长学校应完善其组织形式。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教务主任由学校教导主任担任,并视情况他分配兼职管理人员。 五、家长学校定期研究制订切合本校实际情的指导家教工作计划,确定入学方式、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考察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各级管员的职责,便于开展工作。 六、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影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七、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 1、活动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计划的开展家庭指导活动。 2、考勤制度。每次讲座对学员考勤,作出考勤记录。根据学员出勤情况,确定能否结业。 3、评选表彰制度。家长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好家长、优秀家长的评选表彰,并

择优推荐参加县级评选表彰。 4、文档制度。注意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学校档案、实物、照片等,并将其分类整理归档。 东都镇实验学校家长学校会议制度 家长学校会议制度,是保证家长学校实行规范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意图的重要途径,是家长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定期召开的会议有: 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由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会议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每年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讨论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布置学年和学期家长学校工作。 二、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学校校委会成员参加,主要讨论研究家长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 三、家长学校教学会议。由家长学校教务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家长学校校长参加,主要研究,讨论教学中的有关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教研课题,交流教学经验等。一般要求每学期召开两次,会后须向校长作简要汇报。 四、家长会议。它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重要形式,是对学生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级学生管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关事宜。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专家委员会及章程

关于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的决定 为实现集团公司“大集团战略”规划,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省委、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煤业公司“打破常规,形成合力,壮大规模,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为加快北皂煤矿的发展速度,特成立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指导北皂煤矿的发展方向,谋划北皂煤矿发展蓝图。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主任:包政礼、柳玉兴。 付主任:齐宝法、王树青、丁秀凯。 委员:曲祖俊、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刘桂同、孙广忠、王涛、李化金、刘武章、董绍才、包寿胜、于永学、李修杰、王国强、张加强、张洪强、吕志才、黄海省、徐本义、李纯宝、于守东、郭松、刘贤庭、王科、李为师、郭德贵、田照军、姜瑞龙、高明飞、王福全。 特聘专家:宋子安、梁金久、袁景安、常颖、曹堡珲、雷其春、张明毅、赵学斌、段浓田、宋吉和、孟凡和、吕守志、于凤全、姜武祥、韩仁桥、赵俊清、王世欣、王守斌、王广昌、 二、专家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成立4个专业组,由各付总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工程技术组由李文平、连月照、万举峰负责,机电运输组由刘桂同、万举峰负责,通风安全组由孙广忠、王涛负责,企划发展组由曲祖俊、李化金负责。

三、专家委员会根据《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活动。附:《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龙矿集团北皂煤矿 2004年1月10日

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龙矿集团北皂煤矿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由煤炭技术领域内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经有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负责帮助研究制订矿井发展战略、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攻克技术难题等工作,为推进北皂煤矿科技进步、打造企业文化品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分设以下组织机构: 1、工程技术专家组:由采煤、掘进、地质、测量、调度等方面专家组成; 2、机电运输专家组:由机电、运输等方面专家组成; 3、通风安全专家组:由通风、安全监察等方面专家组成; 4、企划发展专家组:由企业管理、计划、经营、党政等方面专家组成;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条例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条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促进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发展,努力实现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的最高学术咨询、评议、评审和评定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学校的学科、专业、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的学术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设秘书长一人,秘书一人,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为了保证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换届时需变更和保留的委员均不得少于1/3。 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或由校长提名校内的知名学者、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由校长提名,其他委员由有关方面充分协商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校长聘任。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应秉承学术开放与兼容并包的思想,要考虑到院(系)的代表面和

学科的分布面。校长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增补个别委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校长聘任。 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全体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宜。在学术问题上,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允许少数人保留个人意见。校学术委员会会议2/3以上多数出席方有效,决议需经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会议,讨论和决定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列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临时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六条各院(系)相应地设立本院(系)学术委员会。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所在院(系)推荐,校长聘任。院(系)学术委员会其他人选确定结果需报校长批准后由各院(系)院长聘任。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和院(系)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审议本单位有关的学术相关问题,对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相关建议,并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派的有关工作。院(系)学术委员会条例可参照校学术委员会条例制定。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召集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性的或临时性的分委会、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代表校学术委员会处理相关业务的学术问题。 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校学术委员会秘书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医院各委员会职责和制度

医院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医院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由院长、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以及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二、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人,应由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带头人担任。 三、各专业委员会是对医院各项重要工作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对各专业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各项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医院管理委员会 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医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对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 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4. 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分配方案; 5. 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

项目的实施方案。 工作制度 1.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2. 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 3. 制定医院中层干部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奖惩方案; 4. 研究、决定干部职工调进调出、职能科室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招收计划及高知人员退休、延聘; 5. 研究、批准因公出国、出境及涉外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6. 研究、审议十万元以上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方面经费的开支、重要项目的引进与合作; 7. 提请职代会审议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8. 需要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以及上级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和事项。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质量的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方针、目标; 2.贯彻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家长学校“三位一体”制度汇编

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制度 为使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我校决定建立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社会参与,优化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制订“三结合”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小组。由社会、家长共建单位参加的三结合教育委员会,各班选派5—7名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学校,并推选一名家长为校级家长学校成员,组成两级家长学校。 2、学校每学期邀请校级家长学校成员和三结合领导小组来校开会。研究学校计划和总结及假期计划。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开放日、开放课,征求家长意见,共同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班级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学育儿、家庭教育的指示,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提高家长们的素质。 6、请有经验的家长给学生、教师和家长讲课,共同办好学校。 7、建立评选优秀家长的制度。宣传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好人好事,树立全社会关心教育的良好风气。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制定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要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要做到:有学校委员会及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活动经费、有教室、有计划、有教材、有考核、有工作制度、有总结。 四、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家长学校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五、“家长学校”每个年级每学期至少讲1~2个专题。 六、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七、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八、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家长学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创办家长学校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建家长学校组织网络,聘任好教务主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建设一个团结、服务、实干、高效的领导班子。 4、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确定家长学校目标,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重大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经常了解家长的思想学习情况,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要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教沟通的新局面。 6、负责开展教师、辅导员和家长的考核评估工作,评比出文明班级、优秀教师和优秀家长。 7、自觉接受县关工委的监督,征求对家长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 8、负责处理与社区等单位的协作关系,争取社会力量,共同办好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做好家长学校的工作。 2、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督促、执行。 3、制定教学计划,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委员会,按《章程》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 6、负责年度的家长学校检查、考核、评比、总结工作。

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条例

客座研究人员工作条例 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下称实验室) 的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实行开放和运行的重要组成 部分,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要在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下,积极利用实验室各种条件和人员力量,保证客座研究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客座研究人员申请的基金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应在实验室审批年度内完 成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在审批年度内未完成任务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实验室承担的客座研究人员的研究经费,主要用于在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工作。 四、客座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之前,需先到实验室报到,以办理入门证,进行安全教育 等(来实验室需随单位介绍信和一寸照片二张)。 五、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则和各项工作条例,以保证实验 室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研究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客座研究在实验工作的原始记录,是催化实验室的重要研究档案之一,由催化实验室负责保 存。 七、客座研究人员的课题工作是催化实验室研究工作的一部分。客座研究人员的研究课题成果, 由客座研究人员和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共享。以客座人员为主的工作发表文章具体的署名形式可以是下列的一种: 超稳Y沸石制备技术对沸石铝布分布的影响 朱可明朱华元张信邱孝培 (长岭炼油化工厂石油化工研究所,湖南岳阳414012) 盛世善徐奕德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 超稳Y沸石制备技术对沸石铝分布的影响 朱可明1盛世善2 徐奕德2朱华元1张信1 邱孝培1 1、长岭炼油化工厂石油化工研究院,湖南岳阳414012 2、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大连116023 若以实验室研究人员为主,则将实验室人员的名字和实验室相应排在前边,若双方贡献相当时,可用“*”打在双方负责人名上。外文格式同上。实验室英文署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sis, Dalian Institute of Chemical Phys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Dalian 116023, China。 八、合作课题费部分可用来资助客座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工作的差旅费,实验室对外地来连的客座 人员报销1次来往路费和3个月内的住宿费用,若超出3个月者,可根据该课题执行情况与所合作课题组负责人协商解决。 九、合作课题经批准后,实验室将给承担合作课题的题目组下拨经费, 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OOO年九月四日

家长学校各项制度

01、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02、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03、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03+、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04、家长培训制度 05、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和家庭教育研讨会的制度 06、家长学校工作中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协作制度 07、家长学校教师备课制度 08、任课教师工作制度08+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09、家长学校学习制度 10、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1、家长学校家访制度 12、家长学校信息反馈制度 13、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4、家长学校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5、优秀学员的评比条件 16、家长学校学员结业考核制度 17、家长学校考核奖惩制度 18、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制度 19、家长接待日制度 20、家长开放日制度 21、家长校访制度 01、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家长学校的育人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育人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家长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由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对家长学校的领导。 2、每学期都要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之中。

3、邀请有关专家,有经验的领导以及对子女教育成功的家长作为讲课教师,丰富家长育人知识,让家长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掌握家庭教育新的有效的方法。 4、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的具体情况(如学生的年龄特征、特殊家庭子女、后进生、家长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简单等)确定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 5、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学习、生活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每年对“教子有方”的学生家长进行表彰奖励,并记录档案。 6、家长学校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并纳入学校考核评估之中,及时总结家长学校育人工作的规律、经验,促进家长育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02、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要求学员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先请假。 2、学员因病、因事不能按要求上课,要向班主任请假。 3、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课要由家长亲笔签到,学校负责人要如实认真填写学员事、病及迟到、早退情况。 4、学员上课时间不得闲聊,尽量做好听课笔记,做到酒后不进课堂,不在教室内吸烟, 不接听手机、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5、积极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授课、会议和活动。 6、教师要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要认真钻研教材,要努力提高家教水平,班主任 要管理好班级。 7、对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家长学校要组织个别培训,直到考试合格。 根据以上条款,家长学校每年对班级学员和家庭教育工作者进行一次考核,通过考核 评选优秀家长学校、优秀学员、优秀学习型家庭、家庭教育优秀工作者等。 03、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本校学生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4、爱护校内公物,不得损坏校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教学活动。 03+、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电力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doc

中华电力公司外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盛世中华电力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坚持“小业主、大咨询”管理理念,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电力行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内外专家在中华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技术路线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实现建设“高效清洁、近零排放、生态文明的美丽电站”的目标,公司成立外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为确保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公司选聘的国华系统外部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有效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所属有关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专家担任(其中: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担任。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华电力研究院,与中华电力研究院电力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合署办公,负责组织专家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 (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盛世集团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 (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

展规划、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济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 (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高效电厂设计、近零排放、绿色发电等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 (六)指导公司各级技术专家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司选聘的专家也为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选聘的专家,在专家委员会管理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服务于中华电力公司各单位。 第三章专家选聘管理 第七条专家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电力事业; (二)精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具有丰富的电力建设、生产、经营技术及管理实践经验; (四)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五)业内公认的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授或企业家。 第八条专家选聘程序 (一)根据工作实际,公司本部有关职能部门、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推荐专家拟聘人选并提供专家信息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本人签字的健康情况说明等,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提交专家委员会批准; (三)公司、中华电力研究院及有关单位与专家签订《咨询劳务协议书》(见附件)。 第九条根据课题研究及咨询内容,专家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劳

学术规范制度(最新版)

学院学术规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学术领导,提高教育、科技水平,加强师资队伍质量建设,促进各专业的发展与相互渗透,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审议、评价和咨询机构。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完成各项科技工作,学术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学院的教育、科技改革和创新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与制定与学术有关的政策;指导全院性的学术活动,推动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3.参与制订学院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进行仲裁,并提出处理建议; 4.研究与掌握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及技术研发现状和国内外发展动向,对学院的科研方向提出建议; 5.审议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计划方案;

6.对学院重要学术问题进行评议、论证和咨询,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7.评审院内各类教育、科学研究及技术研发项目立项及结题。对申报国家、省(部)、厅(市)级科学基金、社科和教科项目的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科技能力进行评审和推荐; 8.认定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及技术研发项目的奖励等级,评选优秀科技成果。评议和向外推荐申报奖励的各类科技研究成果。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院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科研处。各系有条件的应成立学术委员会分会,并制定工作职责,在院学术委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2.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 3.院学术委员会根据专业分类设思政、管理、人文、理工和高职教育五个评议组,指导和管理系的学术工作。 4.院学术委员会设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教师教风建设和科技诚信建设。 第五条人员 1.院学术委员会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委员由院长提名,由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每届任期三年。视工作需要及人员情况,委员每年可作个别调整,可连聘连任。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成立章程

学术委员会成立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中课程改革,更好开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体现一线优秀教师在我校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实现我校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规定,使我校教职员工职称评定,先进教师评选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本校在职教师组成,主要由校长书记、各处室负责人、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和各学科一线教师代表组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设立衡阳市一中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评先评优的参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的全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倡导学术研究,鼓励学术创新,提高衡阳市一中的学术声誉,建立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校学术发展(包括教育教学及课题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 2.审议我校教学、科研改革方面的各种决策与措施。 申报湖南省。衡阳市教育规划课题,以学校主导性课题研究为主线,形成贯穿于校本教研中的目标化、主题化、系列化课题群,为教师展开研究指明方向。以校内科研骨干为核心组成课题组,在实施课题的过程中发挥校内骨干教师的科研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教师的科研素质的提高。

3.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学术水平进行评价、认定及材料审核;评议学校拟聘任的新教师;评议推荐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校内十佳教师等人选。 4.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校教师、学生在学术上的正当权利。 5.强化校学术委员会对备课组的质量管理,对备课组的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协助教研组对备课组工作困惑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6.构建校本教研模式。以我校正在开展的打造高效课堂活动为契机,有效开展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创设一种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切磋、交流的学校文化环境;利用评价反馈信息反思教学过程,调整教学行为,指导教学实践,通过教师积极主动地自我调节和控制,促成教学行为的改变,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逐步构建学校科研文化,以文化的力量确保学校教育科研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组成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教学和科研岗位上的在编教师中的代表组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20人左右。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成员推选条件 1.学术造诣较深,学风务实,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并关心学校事业,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正常工作的在职校级领导和一线教师。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优秀的职业道德、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科研能力、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学科、现代班集体研究和教改工作中能起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的,是市级或者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3.中学高级以及以上职称。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汇编

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认真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围绕家长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班的工作实际,制订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加以实施。 2、坚持搞好家长学校培训工作,并定期抽查培训的效果。 3、每学期开好家长座谈会,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提出好的建议, 同时让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打分,进一步改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家长学校职责 1、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 2、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倡导以人为本,终身学习、发展自我的理念。 3、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联系。 4、广开社会育人渠道,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5、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6、帮助学生家长了解孩子生理、心理特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能。 7、指导学生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

文明建设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让学生家长通过家长学校这一主渠道更加全面地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工作。 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好学员、合格学员、不合格学员三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校学员出勤率、学习成绩、教育孩子等情况情况进行考核。 3、学校每年在“六、一”期间或“五、四”期间进行隆重表彰,并予以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进行个别补课培训。 5、家长学校学员考核要建立档案,考核结束后通知家长本人。 家长学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仓U 办家长学校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组建家长学校组织网络,聘任好教务主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多种途径,给他们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家长学校重大问题, 建设

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讨论稿)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XX 成员:各位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秘书:三甲办副主任/评估办副主任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三甲办/评估办,由三甲办/评估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院质量与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质量的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方针、目标。 2.贯彻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3.建立健全本院的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4.审定医院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 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实现质量持续改进。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7. 领导和协调医院各相关委员会的工作,督促各管理委员会,按照医院总体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认真研讨本领域内质量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推动相关领域的质量与安全工作。 8.听取各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分析总结全院质量管理运行情况,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2.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活动。 3.据全院质量管理运行中的关键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如鱼骨头、直方图等)进行定期分析。 4.按要求对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质量的评价、考核、奖惩。 5.不断完善医院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6.听取各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

行督查、考核,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成员: 秘书: 办公室挂靠医务部,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开展全员医疗质量教育,不断强化职工质量意识。 3.负责制定和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各种质量考核标准。 4.负责制订各种质量管理措施,并检查落实。 5.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6. 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做好质量分析,给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工作制度】 1.制订医院年度医疗质量计划和年终总结。 2.定期业务查房,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整改落实情况。 3.定期核心制度检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 4.每月召开1次临床科主任会议,研究需要解决的医疗质量问题。 5.每月对全院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6.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医疗质量状况。 7.做好质量分析,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三、医学伦理委员会 【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推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中的研究和辅助决策作用,使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概述 第一条技术委员会的介绍 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确保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同时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任期五年,年龄不超过七十岁,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 1、技术委员会的宗旨 (1)发挥各类专家、学者的聪明才智,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2)技术委员会是在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领导下的技术研究机构。 2、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对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方针、企业技术法规提出研究意见。 (2)对公司的重大科研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研究建议和意见。 (3)对国家、省、市各部门组织安排的重大项目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议。 (4)指导、主持或参与相关的技术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或审查。

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及专业科室发展规划。 3、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参与制定医院关于奖励科技成果的规定细则和办法。 4、为医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咨询意见。 5、审查并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6、为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等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7、受医院或上级委托参加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1、进行医院整体发展的技术性指导和研究,为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等出谋划策、提供咨询。 2、协助对关系到医院整体发展及长远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建设性处理建议,积极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 3、列席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等,对医院未来的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4、完成医院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1、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的专门机构,院长任主任。负责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标准的制定、指导、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 2、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院医疗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3、医务科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向科室质量管理小组通报,重大问题提交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所有问题均纳入医院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4、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对全院医技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指导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5、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提出的重大医疗争议责任归属、处罚结果等进行讨论、表决。 6、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元月、七月),检查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了解医院质量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办法。会议由医务科召集,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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