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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审核表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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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审核表

份,返企业一份。

2、报送本表时,应同时报送工程合同或协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城建部门批准开工的文件、开户银行帐号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征税方式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征税方式有 哪些 首套普通住宅房产,小于90平方米的,契税按房产总价的1%交;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按1.5%交;大于144平方米的,按3%交。非首套普通住宅房产,或非普通住宅房产,或非住宅性质房产,契税都是按3%交。 提到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并不会感到太陌生。如今我们的工资收入,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其实都是会要求交纳个税的,现在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也就是说超过了这个数额标准的部分,就要纳税。但是这个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呢?估计有部分人还不清楚,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为了实现有效征管,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了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的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种方法有利于控管税源、防止漏税和逃税。 (二)自行申报纳税征收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有哪些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成文日期:2003-0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不投资、挂账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及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操作手册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00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25, 则应纳税额为(1000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500元 个税=6500×20%-525元=775元。 大家的看法: 1、个税法将免征额由2000提高到3500;社会保障部说了,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比例将由原来的28%下降到12%。原来中国人的工资收入有72%的人不到2000,有88%的人不到3500啊! 2、“月收入1万,要交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800元,剩6200元;如果你拿出6200全部消费,需要为你消费的商品埋单17%增值税,28%各种杂税=2800元,所以,一个月赚1万的人,你相当于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 3、生产企业把税收计入生产成本,最后买单的还不是老百姓。 4、关于个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其实我认为还是低了。国家征收个税的目的在于什么?在于调节缩短贫富差距。现在的贫富差距非常大,如何更好的发挥这个杠杆的作用呢?我认为,要进一步的调高起征额,但也要提高税率。

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操作手册 【本书简介】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是,如果对员工的工资福利未进行合理的税务安排,就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企业发得多,员工拿到手的没有增多。因此,企业要留住人才,需要对员工的工资福利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才能出现企业与员工个人双赢的局面。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由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3、工资薪金所得第一级次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5%下降至3%。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负担有升有降,以税前工资薪金(扣除免税的五险一金、补贴等)3.86万元(应纳税所得3.51万)为临界点,高于3.86万元的,个税负担上升,最大升幅1195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 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 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 8.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新个税征收方法

年终奖个税计税方式将修改避免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2011年08月13日 07:20:33 来源:广州日报【字号大小】【收藏】【打印】【关闭】分享到新华微博 年终奖在个税法修订后不会“分段计税”,但计税方法也将调整。昨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不仅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新规将在今年9月1日实施。 速算扣除数“惹的祸” 本报今年年初曾报道《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后所得差一截》,揭露年终奖越多税后的钱反而越少,甚至多发1元,个税却要多缴2万多元的情况(当时的计算还采用9级的旧标准)。比如陈女士去年获得的年终奖为24000元,扣除税收后,最后拿到手的钱为21625元;王女士去年的年终奖为25000元,比陈女士多1000元,扣除税收后,最后拿到手的钱只有21375元,比陈女士反而少250元。又如张总的年终奖为48万元,算出的应纳税额为118625元,最终税后收入为36.1375万元。李总的年终奖为48.0001万元,应纳税额为140625.3元,最终税后收入为33.9376万元,反而比张总少了2.1999万元。 国税总局认为,这个计算结果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也打击了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劳动致富的积极性。 据记者了解,针对工资薪金,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但这种方法却在年终奖的计算中出现问题。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规定计税。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及经典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0-1-14 10:54:40 来源:作者:何太寿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就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年金的内涵 (一)企业年金的定义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即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企业年金的适用条件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采取年金计算方法的应为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相关条件的部分,并非所有的补充养老保险都可以采用年金的方法去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年金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年金中个人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

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纳入工薪征个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第二款规定:“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三)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部分的税务处理:应退还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四)不符号条件的补充养老保险的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9]69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税率结构 一、目前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它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至今已有24个年头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该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至2004年,各级税务机关以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大大高于同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中国税收的比重也由1994年 的1.6%,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在一些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除营业税收入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 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个人所得税既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还是人才竞争的因素之一,因此税负高低至关重要。而税率是影响税负的最主要因素。在设计税率时,各国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有所不同的。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是以调节个人收入为主,同时兼顾组织财政收入,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了分类(项)税制模式,各类所得的适用税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实行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个人所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去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货款利息和购买各中种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最简洁)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最简洁)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以个人为纳税主体,按分类所得设置税率,实行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征税方法。随 着社会各阶层个人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源增长显著,在沿海开放地区,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中已占据相当大的比重。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纳税人直接缴纳,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扣缴。从2011年9月1日起,它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费用3500元(或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根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例:某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财务经理2014年3月取得月薪收入5000元,取得2013年度一次性奖金30000元。该经理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1 )3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 x3% =45(元)(2) 3月份取得的2013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_0 + 12 = 2500(元)先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30000 x 10% -105 = 2895(元)(3) 3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合计:45 +2895 =2940(元)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 每次收入 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 x 20%(2)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

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 (1 - 20% ) x 20%(3) 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 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x (1 - 20% ) 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值得注意的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即个人一次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部分,依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2013年8月歌星刘某应邀参加C公司庆典活动的演出。按照协议刘某演出四场,每场出场费为15000元。刘某演出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税所得额=1500(^4父(1-20%)=48000(元)应纳税额=48000 x30% -2000 = 12400(元)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未满一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如果外籍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算成月工资薪金后,按上 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例:—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总监,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50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6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0元),该个人2013年度1月至6月在我国境内工作,其余时间在境外履行职务。根据税法规定,其2013年度在我国的纳税义务确定为:(1) 由于其系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因此,根据税法 规定,该人员于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在华任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已有20多个年头。经过几番努力,几番改进,发展是非常神速的。20年来,已从当初的年收入16万元,发展到1999年的414.24亿元,增长了258900倍;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2年的0.09%上升到1999年的3.64%。从笔者所在的广东省来看,自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实施至1999年,收入翻了两番,1999年达65.2亿元,平均年增长33.5%,在诸多地方小税种中逐步发展成为地方收入的主体税种。从比重上看,1998年,广东省个人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收入比重、GDP比重分别为5.34%、0.60%,全国则分别为3.95%、0.42%。 如囿于自己的进步来看,可以陶陶然了。但从世界上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重的3.64%就有很大的差距了。自1799年英国创立个人所得税近200年来,该税种发展迅速,纷纷为各发达国家特别偏爱、特别重视的税种。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所示,各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美国为48.51%,加拿大为41.22%,澳大利亚为55.19%,日本为36.72%,英国为35.40%,韩国为13.97%,菲律宾为1052%,泰国为1087%,土耳其为45.19%……93个发展中国家平均值为10.92%,21个

工业化国家平均值为29.04%。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所占比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简历大全/html/jianli/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发展很快,成绩不小,但与国际上相比差距很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税收征管的差距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个人收入清晰化问题。收入不清晰,何以明白征税?现实经济生活中,我国工资外收入占个人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个人储蓄存款虽已实行真名制,但其他金融资产尚未实名化,个人存量资产的申报制度尚未建立,分配体制仍然混乱……个人收入隐蔽化,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有效监控税源。 其次是征管技术落后,法规不完善的问题。面对纷繁复杂的纳税申报,很多地方还在用手工操作;各地改革进程不一,计算机使用程度差异大,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范性受到限制,未能实现统一的征管软件,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审核,降低了效率。个人所得税法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规定的税率档次过多,以及内外个人股息及各项扣除规定的不一致,不明晰,分项目按次(月)分别扣费计税等,给了偷逃税以可乘之机……最后是部门配合、税制配套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单一的个人所得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的政策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这是人们都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介绍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 3500) 3% 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Word文件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03-09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问:你好,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每月有时只有几百元,有时三四千,这 个时候我不知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老板不给个人所得税特种税票。我们又该如何?非常希望您能给予解答. 答:我们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纳税额。具体是这样的,工资、薪 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首先从你 的工资总额中减去2000元,剩余的工资再按照相应的税率来计算本月应交税额。如果你的

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5届会计专业毕业生毕业作业 课题名称: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学生姓名:XX 指导教师: XX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5年2月

内容摘要 我国于1980年9月颁行了《个人所得税法》,其后又历经1993年10月、1999年8月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我国经济运行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全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可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更趋活跃。个人收入已呈现出多元化,个人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和隐蔽性。而经两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已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突出表现在有些立法不够切合当前实际,税法规定不够严密,对收入控管薄弱,新形势新情况相关政策配套跟不上,征管手段落后,处罚力度不够,同时纳税人自我申报、代扣代缴意识差,偷漏税现象严重。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已显得尤其重要。 本文就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提出了个人对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税制;个人信用

目录 1绪论 (4) 2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5) 2.3对隐形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6) 2.6个人所得税的处罚远远不能到位 (6) 3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 (6) 3.1历史原因:我国缺乏缴税的传统和文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自然原因:没有人愿意把已经进入自己口袋里的钱再掏出来 (7) 3.3社会原因:社会评价体系不重视依法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制度原因:逃税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直接原因: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关键原因:税法界定模糊和有欠合理 (8) 4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及建议 (9) 4.1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 (9) 4.2建立严密有效的征管机制 (9) 4.3实现数据资料一定范围内的共享................................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尽快建立并积极推行个人信用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切实加强居民境外收入的税收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5结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6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7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之我见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之我见 2011-5-12 摘要: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以个人为单位对纳税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既未考虑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也未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进行考量,从而偏离了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向“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建议,从而应逐步完善相应配套条件:推动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的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加强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完善税收征管方式。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家庭为单位,税改方案 个人所得税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基于各国不同的基本国情,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可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同,又分为两种课税模式,即个人课税制和家庭课税制。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个人为征收主体的分类所得税制,这种税制虽然易于控管,方便征收,但不利于贯彻量能课税的原则。 2010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向“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接受采访时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核心应该是“不能让富的再富,穷的再穷”。他建议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指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我们还有些征管的漏洞,可能有一部分人并没有缴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下一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面。”此外,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税收制度改革的专题调研报告中建议,适当提高居民生活费用扣除标准。由此可见,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具有必要性和一定程度的可行性。下面谈一下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浅显认识。 一、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以个人为单位对纳税人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既未考虑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也未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进行考量,从而偏离了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家庭是一个经济整体,共同从事生产、投资和消费行为,共同承担家庭经济负担。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它的稳定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家庭经济负担对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起着制约的作用。家庭经济负担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为此要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就必须对纳税人的家庭经济负担进行具体的分析和了解,而不应将纳税人的收入状况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割裂开来考虑,否则,就会形成“穷人纳税,富人避税”的不公正局面。由此可见,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势分析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方向,与以个人为单位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家庭课税是指把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都纳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在实际计算过程中按照个人收入叠加,得出家庭的收入总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以家庭为

2016年个人所得税9种特殊计算方法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税率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注: 1、表中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普通案例分享 小明在2016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0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社保金)-3500 =10000 - 1100 - 3500 = 54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5400*20% -555= 5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金-缴税= 10000 -1100-525 = 8375元 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1.全年一次性奖金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该项奖励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个人所得税管理及其改革与完善

---------------------------------------------------------------范文最新推荐------------------------------------------------------ 个人所得税管理及其改革与完善 [摘要]现行个税分项计征不合理,按月计征不科学,税前扣除项目不公平,公民纳税意识薄弱以及个税法操作性差等。为此,应完善个税立法,建立统一的个人银行账户加强对个税的监管,完善个税法律机制。[关键词]个税管理;改革;完善;个税法制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既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又要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大趋势保持一致。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后,国际间人员往来频繁,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科技人才的引进。改革个人所得税应结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加快与国际主流税制接轨。 一、当前个税征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不完善 税收执法受地方政府机关影响。税收法律是行政执法为主的法律,有的地方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颁行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如私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或擅自扩大免税项目;一些地方政府“默许”足球俱乐部按“自定”税率征税,使国家税收流失。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项计征亟待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表现为有的应征的税收不起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使之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重 1 / 13

要原因是工薪收入较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个人所得税按月为计征不科学。有的人收入具有季节性,如有的本月收入较多但下月可能失业没有任何收入;有的上半年有收入但下半年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再如一本专著出版,可能耗费作者若干年甚至毕生精力,一旦出版则应在当月纳税。显然按取得收入月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既不公平又不科学。加拿大国的做法可以借鉴:有固定收入的员工,从工薪支票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底向政府申报纳税并清算,多退少补;个体经营及经商的人士每年分四次向政府交纳个人所得税,年终清算多退少补。 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一是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扣除额人民币800元;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在国内居民扣除基础上再扣除人民币3200元。“入世”后的中国,税收也应当按WTO规则体系和国际惯例进行调整,促进税收公平、公正,消除现行国内外居民纳税的不平等性。二是国内居民税前固定扣除人民币800元。这是表面公平而事实上的不公平。首先,它没有考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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