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

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

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

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

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

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

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

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

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

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

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

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

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