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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

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申请甲级资质的,还需提交近三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

第七条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九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的变动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第十四条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

第十五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

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单位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条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

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二)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

(四)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五)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六)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活

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

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单位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

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5日内作出处理,在此期间,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二十六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

(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五)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六)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

(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条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的;

(二)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

(三)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资质等级证书》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4日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建管〔2000〕2号)同时废止。

相信大家也已经明白了,大家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还有,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还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也可以阅读进行了解。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大型的工程项目,其在工程完工之后并不是可以直接对工程进行交接的,一般来讲都是双方都是需要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但如何才能判断水利工程质量是合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来告诉大家答案。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姓名: 熊毅 工作单位: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只有建立严格的质量保护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各部分、分项工程均要全面实行到位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本文介绍了水利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施工实践经验,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施工质量;影响因素;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一般都要经过勘测、规划、设计和施工四个阶段。水利工程的施工应以勘测、规划和设计的成果为依据,将规划和设计的图纸转化为工程实体。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好坏,不仅对工程本身有极大影响,而且一但出现问题,往往会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水利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与一般土木工程的施工有许多相同之处。例如:受自然条件制约,工作条件复杂多变;施工难度大,对环境和自然的影响也大;社会经济效益高,与经济系统联系密切;工程失事的后果严重等。但水利工程的施工也有其独自的特点: (1)特殊功能要求。水利工程承担挡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务,因而对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承压、防渗、抗冲、耐磨、抗冻、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需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采取专门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2)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单项水利工程是同一流域,同一地区内各项水利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工程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单项水利工程自身往往是综合性的,各服务目标之间既紧密联系,又相互矛盾。 (3)水利工程对地基的要求比较严格,工程又常处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和部位,地基处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事后难以补救,需要采取专门的地基处理措施。 (4)水利工程的效益具有随机性,根据每年水文状况不同而效益不同。 (5)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枯水期施工,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必要的施工强度,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详细]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4.3.1质量目标 根据该工程的性质,业主的要求和我们的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确定工程质量总目标为——确保达到合格等级,争取达到优良工程. 具体质量目标为 ⑴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验评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等级. ⑵一次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80%. ⑵本工程以项目法进行施工管理,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落实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严格工序控制程序和措施,对施工实施全过程的控制,确保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⑶在坚持公司质量方针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合同要求,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施工中实行全过程的ISO9002标准化管理,做到内在质量优良和外观质量美观. 4.3.2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采用项目法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设计部、各工区行政及技术一把手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建立以质量目标岗位责任制为基础,“创优良工程”为目标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详见:图6.4.2-1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4.3.3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一、组织机构 本工程采用项目法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专业职能部门和施工队行政及技术一把手的工程质量领导小组.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创优”为目标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体系上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组建质量保证组织机构,详见:图4.3.3.-1质量管理网络图.

组织机构内部人员明确分工,确定职能部门职责,充分调动各级质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达到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 二、机构人员确定 详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预制检查井就是管道工程中重要得结构物,其施工质量影响着城市道路功能发挥、行车安全。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控制有着“多”、“细”得特点,本文主要从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来进行预制井得质量控制。 1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诱因 1、1原材料、设备因素 市政道路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就是造成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得诱因之一,尤其就是混凝土质量,混凝土得原材料主要就是水泥、矿物掺合料、粗骨料(石)、细骨料(砂)、外加剂与水等六种材料,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就就是控制这六种原材料得质量。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得强度、耐磨性、稳定性、耐久性等性能,因而原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控制。 1、2施工因素 施工过程中工序之间得质量控制就是检查井质量控制得重要诱因,“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很好得形容了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得质量控制,包括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模板制作安装、养护等工作,不能遗漏任何一项施工环节。 1、3管理因素 预制检查井施工过程中管理问题时造成预制检查井质量问题得关键因素之一。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缺乏管理,“不遵循四检制”报检制度,施工过程中缺乏旁站监督等都易造成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

问题。 2预制检查井施工质量问题控制要点 2、1做好原材得质量检查工作 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要与施工季节相适应。混凝土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得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与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钢筋原材料进场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得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得规定。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等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标准得规定。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得规定。 2、2做好现场混凝土浇筑质量 (1)振捣时坚持“快插慢拔”得振捣原则,振捣时按照一定顺序有规律得逐点振捣,振动器插入点在模板得中央部位,纵向间距保持在40cm左右。 (2)振动器在一个部位振动完毕后须缓慢、匀速地提升,不应过快,以防振动中心产生定隙或不均匀,排气不理想。避免在振捣时振动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完整

1 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化,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GB5008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水闸施工规》(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SL53—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SL288—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控制要点.doc

摘要:水利工程的建设旨在减少洪涝灾害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而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又是确保水利项目发挥生态、自然、社会功能的基础条件。因此,按照《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从工程开工到工程完工验收的全过程抓起,搞好每个环节、流程的质量安全工作,以促使水利工程项目造福百姓。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自1998年水灾,特别是党的十八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新一轮水利工程建设的高潮,浙江省一大批中小型 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堤防加固、节水灌溉管网泵站等水利建设项目都列为“五水共治”主要项目。水利工程的施 工质量、安全关乎整个工程项目的应用性和服务性。为此,必须依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以期保障水利工程平稳、健康运行。1、工程项目建设初期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该严格按建设程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工程正式动工前,项目法人要成立建设项目 管理机构和组织,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建设管理,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做好监理组织工作。施工单位按设计图要求结合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和施工合同,做好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报监理审核后,由项目法人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请质监部门确认,质监部门收到项目划分的报告后,按“科学、可控、高效 ”的原则审定项目划分方案,同时以正式文件予以确认,以此作为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依据。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它是实现质量、安全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技术交底应在工程项目划分方案确定后,项目法人在完成质监申请,做好前期三通一平情况下,由监理组织所有参建单位、质监部门参与的质量安全技术交接会议。参建各方通过技术交底,明确各自在建设项目中的任务职责。质监部门同时向项目法人下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规划》。 2、强化工程监理和施工的协调为切实保障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适时引入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单位的严 格把关。高质量的工程固然是由施工单位建设而来的,但工程监理应始终监督到工程施工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否则施工的高质量仍然难以保障,监理的直接目的就是始终保障工程施工的高质量。所以,在施工前,监理师要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对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加以审查,重点查看各项流程是否围绕施工目标来开展,以及有无完整的施工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旁站、计量支付签证和现场试验等多种途径和办法,搞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做到对项目质量安全的无遗漏、全方位监理。项目法人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协调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人员到位和合同履约并以经济措施加以约束。 3、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3.1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最为关键。必须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首先保障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持证上岗;其次,材 料检测、施工工艺、器械设备和施工环境条件均要合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要求;再次,施工现场设置的项目部、检测试验室按标准配置,人员设备到位,及时做好现场追踪和抽查工作,对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验收并及时主动整改。监理工程师要对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督,严格落实签字再验收的流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开展不定期抽查现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评估鉴定资料,核实评定其一致性,如有出入,则在第一时间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3.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 和落实,确保安全施工经费的足额开支。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责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施工宣教活动,使进入工地现场的每一位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熟知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要领和规程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并做到不走捷径、不铤而走险、照章办事。对项目关键部位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设备的完好性等质量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编制整改与预防方案,实时追踪,及时整改。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经费落到实处,质监机构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闭合管理督查,有效避免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隐患。4、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 4.1关键部位及隐蔽环节的工程验收经施工单位评定合格、监理单位抽查验收后,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联合组成验收小组,但重要关键部位及隐蔽环节的工程验收必须有质监部门派员监督,共同核查其质量等级标准并完成签证表的填写,上报质监机构。 4.2单位工程验收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通常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小组由项目法人、地质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器械供应 商等多单位选派的代表组成,质监机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列席验收会议。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应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同时应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4.3竣工验收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223--2008)执行。竣工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明确各步骤的责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乌什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七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健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在授权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阿克苏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掌握本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提出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并上报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对受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参加受监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第八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对全县水利工程质量总负责,工程现场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业主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项目建设中,驻工地甲方代表的职责: 一、必须做好每天的现场记录; 二、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进度和质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在现场做出处理意见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进行工作量认证的,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及表格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A.1 基本规定 A.1.1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等4类。 A.1.2 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中有附录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A.2 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2.1 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2.1。 表A.2.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A.2.2 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A.2.1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A.2.3 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4.3.7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1 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 2 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A.2.3。 表A.2.3 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各分 3 检查项目(见表A.2.1中项次6、7、12、18、20~27)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级。 4 外观质量评定表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 5 表尾由各单位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签名(施工单位1人。如本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派1人参加。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各派1~2人。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人)。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水库工程 质量检测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水库工程项目部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2编制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制目的和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3质量检测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委托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检测组织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试验仪器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4质量检测基本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原材料检测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场检测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5主要检测项目与检测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间产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6过程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灌浆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支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输水钢管、球墨铸铁管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工检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7质量检测保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检测质量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检验制度 砼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91的要 求。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 弯试验。以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 60t。每批钢筋进场首先检查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 气泡、砸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代表直径。在每批钢筋中选取 一个拉力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按试验规程GB228-76金属拉 力试验法和GB232-85金属冷、热弯曲试验法的规定进行试验, 其中拉力试验项目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依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砼建筑物应选用硅酸盐水泥,其 标号也应为425#;运至现场的水泥应有厂家品质试验报告,进场 后尚须复验。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时,在使用前尚须重 新检验,其品质质量按复验结果为准和使用。 通过水泥试样检验其标号、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必要时尚须 增加细度、稠度和水化热等检验项目。在这些品质检验指标中, 安定性检验项目用沸煮法必须合格,若不合格时该水泥定为废品; 凝结时间检验时: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此项检验不合格, 该水泥为废品,而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否则为不合格品;细 度项目用0.08mm方孔筛,筛作不得超过12%,超过者为不合格;

另外,烧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标号代于商品标号或者水泥包装标志不全者,任一项不合格都为不合格品。只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各项指标均合格的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应符合SDJ207-82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第4.1.13条款。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淤泥和粘土的总量要小于砂重的3%。 砼用石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冻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坚固性指标应小于5%;其力学性能的检验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当粗骨料中含有活性骨料、黄锈等必须进行专门的试验论证。 土工布与土工膜除满足一般物理力学性能外,见设计施工说明尚应满足水利专业特殊要求的指标,验收时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达到合格品后方可购入使用,在此应强调土工布的有效孔径检测指标对反滤作用至关重要,一般工程无纺布是无此技术指标要求的,而且多数厂家产品达不到此项水利要求,承建管理购货时切切注意! 鉴于当前市场上橡胶止水质量下滑状况,特别强调对购货前应测试其性能指标;比重应为1.2~1.5、含新胶量应为≥60%、极限强度应为13~15MPa、肖氏硬度应为50~60、延伸率应达400%~500%、弹性模量和在-40℃温度下工作不发生冻裂或硬

水利工程施工三检制和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质量控制措施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七月

第一节质量管理目标 为顾客提供优质工程,满足顾客要求是我单位的宗旨和方向及永远追求的目标。 本单位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认证体系,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模式实施质量管理,确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其本单位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如下:质量方针:全员参与、信守合同、持续改进、产品合格、顾客满意。 质量目标:工程合同履约率100%;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口率60%以上;竣工项目积极申报优质工程;顾客零投诉;100%完成管理评审提出的改进措施。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为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力争创省优工程。 第二节健全质量控制责任制 项目部成立质量领导小组,明确各领导人员的质量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实处上。 一、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职责 (一)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组织、领导项目部的一切质量工作,对本工程的所有生产质量活动全权负责,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2.主持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工作的策划,对本工程的最终产品负终身责任。 3.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各春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制定奖罚措施,完善质量管理机制。 4.组织施工中所需资源的配置和管量,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

态。 5.每个月召开质量领导小组和质量工作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受控。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周一设为质量活动日。 6.贯彻执得我单位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7.主持管理评审工作,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对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出决策。 (二)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2.对项目经理负责,领导本工程的技术和计量工作,对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技术保障负直接责任;对重大的技术、质量问题做出决策,保证分管范围内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3.组织编制并审查本工程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并落实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或需要的接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一个月召开一次技术研讨会,攻克技术难关。 4.负责技术文件的控制管理,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工作。 5.参加管理评审,报告分管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效果,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三)质量负责人质量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保障负直接责任; 2.实施本工程经批准的《质量计划》,主管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3.编制并审查本工程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并进行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术语 2质量检验必备条件 3质量检验内容及步骤 4质量检验原则及方法 5质量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1质量检验术语 1.0.1水利工程质量水利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1 安全性水利工程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对建筑物本身、人及周围环境的保证。如足够的安全系数、抗震能力、防火等级以及机械设备安装运转后的安全保障能力。 2 功能水利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机械性能(如强度、弹性、硬度等)、理化性能(如尺寸、规格、耐酸碱、耐腐蚀等)、结构性能(大坝强度、稳定性)和使用性能(防洪、蓄水、输水、发电的能力等)。 3 适用性技术先进、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功能适宜。 4 外观工程的外在特性,包括位置、尺寸、规整、统一、协调、美观等视觉效果。 5 适应性与环境的协调性水利工程的适应性表现为水利工程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环境的协调性是由于工程的新建,对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有利影响的利用程度;不利影响的减免或改善程度。水利工程要与周围生态环境的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与建设工程质量的一般内涵一样,包括狭义上的工程产品质量和广义上的工作质量与工程质量。 1.0.2工作质量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及其人员,为了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所做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生产全过程各项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保证工作质量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基础。 1.0.3工程质量(工程实体质量)狭义上的水利工程质量是指水利工程产品本身的功能特性。 1.0.4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要求(国家和部颁规程、规范、技术质量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通知书等)进行比较以确定质量特性和特征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1.0.5 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合物、砂浆拌合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1.0.6 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对中间产品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7 质量事故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或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1.0.8 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2 质量检验必备条件 2.0.1 参建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监理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建立初检、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摘要:水利工程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所在就是水利工程质量的优劣,其是否能 在使用年限内一直发挥效益,达到水利工程的建设目的。本文作者对水利工程施 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控制措施,以供商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必要性 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在水利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都有存在,每一部分施工时的质量都 会受到,比如有操作者、施工技术、原材料等因素。如果出现管理上的疏忽,那么工程质量 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就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不合格工 程的出现。“质量是信誉的基础,信誉是市场的保障”质量和信誉是任何企业发展的根本。工 程质量不仅仅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还关系着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对于质量的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靠质量取胜,靠质量和信誉打造优品工程。一个工程的工程质量已成为一个建筑企业的形象窗口,任何优质的工程都是有着严格的质量 管理制度,抓好工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已成为打造优质工程的关键。 2 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影响因素 2.1人员因素 水利工程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建设者都属于人员因素。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好坏, 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都会受到这些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高低的影响。因此,加强水利工程施 工阶段的质量开展,首先必须着力解决人员的因素。从人员方面来看,最关键的就是提高其 素质,具体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能力水平等。 2.2材料因素 施工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也是实现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目标的前提。其控制重点是加强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检查材料设 备性能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对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设备,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所给定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进行采购,并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2.3设备因素 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是现代化施工中必不可缺的辅助工具。施工 设备控制主要从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对于从事危险作 业的施工设备,应履行安装方案的审理手续,启动前还应经相关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 使用。 2.4施工组织设计因素 施工技术,是保证整个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所在。当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后,施工单 位必须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而施组就成为了其中最为基本和关键的环节。 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能不能加快进度、能不能保证质量、能不能节省投资和 能不能获得最大效率等问题。只有综合权衡和考虑这些问题,所编制的施组才能科学合理, 进而发挥指导性作用。一般而言,一份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是采用了先进的科技、工艺以及设备等,并且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优化和缩短施工流程,也应当有利于进一步提 高施工质量和效益,不断降低施工成本。 2.5施工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 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益的措施严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营造文明施工和文明 生产的环境。 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3.1规范管理施工人员的资质 对于水利工程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资质审查要求,必须持证上岗。领导者要具备较强的 组织管理能力,还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程建设项目部经理不许是从事 建设工作多年,并且经验丰富,同时具备相应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书。各专业技术工种, 应具有本专业的资质证书,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土石方工程(SL631-201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格(1) 清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

目录 表1.1 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 表1.1-1 表土及土质岸坡清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 表1.1-2 软基和土质岸坡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 表1.2 岩石岸坡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 表1.2-1 岩石岸坡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 表1.3 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6) 表1.3-1 岩石地基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7) 表1.3-2 地质缺陷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8) 表1.4 岩石洞室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9) 表1.5 土质洞室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1) 表1.6 土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2) 表1.6-1 土料填筑结合面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3) 表1.6-2 土料填筑卸料及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4) 表1.6-3 土料填筑土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5) 表1.6-4 土料填筑接缝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6) 表1.7 砂砾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7) 表1.7-1 砂砾料填筑砂砾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8) 表1.7-2 砂砾料填筑砂砾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19) 表1.8 堆石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0) 表1.8-1 堆石料填筑堆石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1) 表1.8-2 堆石料填筑堆石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2) 表1.9 反滤(过渡)料填筑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3) 表1.9-1 反滤(过渡)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4) 表1.9-2 反滤(过渡)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5) 表1.10 垫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6) 表1.10-1 垫层料铺填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7) 表1.10-2 垫层料压实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8) 表1.10-2-1 垫层料压实工序中防护层检验项目检查表 (29) 表1.11 排水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0) 表1.12 干砌石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1) 表1.13 水泥砂浆砌石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2) 表1.13-1 水泥砂浆砌石体层面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3) 表1.13-2 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4) 表1.13-2-1 水泥砂浆砌体表面砌缝宽度检查表 (35) 表1.13-2-2 浆砌石坝体外轮廓尺寸偏差检查表 (36) 表1.13-2-3 浆砌石墩、墙砌体位置、尺寸偏差检查表 (37) 表1.13-2-4 浆砌石溢洪道溢流面砌筑结构尺寸偏差检查表 (38) 表1.13-3 水泥砂浆砌石体伸缩缝(填充材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9) 表1.14 混凝土砌石体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0) 表1.14-2 混凝土砌石体砌筑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1) 表1.14-2-1 细石混凝土砌体表面砌缝宽度检查表 (42) 表1.15 水泥砂浆勾缝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3) 表1.15 土工织物滤层与排水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4) 表1.15-1 场地清理与垫层料铺设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45)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与检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与检验 主要章节: 一. 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 完善质保体系,规范质量行为 三. 工程质量检验的形式与内容 四. 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 五. 原材料质量检验 六. 土工试验 一、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质量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进场人员与招标承诺不一致,变更理由不充分,没有报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缺少针对性,签字盖章不规范; 3)质量体系不完善,缺少有效的规章制度; 4)“三检制”不落实,专职质检员、终检工程师岗位职责不明确,缺少考核机制; 5)质量检查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施工质量控制指标缺少理解和掌握; 6)施工报验、质量检查和评定等流于形式;

2、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部缺少对施工班组初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缺少项目部对班组的技术交底; 2)对提供控制指标的工艺性试验不重视,如土料击实试验取样代表性差、土方填筑碾压试验没有成果报告和也未报验、混凝土配合比未经试配等; 3)对进场原材料把关不严,砂石骨料与配合比单的要求不符,块石、止水橡皮、钢筋焊接接头等没检验或检验数量少; 4)少数项目甚至做假资料,在黏土灌浆、土方填筑等方面尤为严重。 二、完善质保体系规范质量行为 (一)建章立制 1)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质量责任人;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承诺一致,项目部主要人员要公司正式文件明确; 3)设立质检机构和建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的专职质检员持证上岗,执行“三检制”。 (二)加强施工组织管理 1)编写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1 总则 1.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小(1)型水闸工程。 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 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 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GF80/2—2004) 1.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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