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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率测评结果汇总表

填报时间:

党建目标考核制度

党建目标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执政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活动,为促进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分类考核,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二、考核范围 全院所有基层党支部。院党委负责对各基层支部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 (1)把党建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之中,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总结。支部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送及时。 (2)支委一班人熟悉党务工作业务,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2.制度建设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全年不少于3次(含集中学习、上党课、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等)。

支委会、党小组会一月一次。党课一般半年组织一次,全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且有党课教案备查。每次组织生活会,党员参加率不少于80%。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报告上级党组织,会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有总结、出成效。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相关资料、记录齐全。 (4)坚持党员教育学习制度。党员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平常有记录。要给党员干部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每个党员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 (5)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馈党建信息,及时总结典型,推介经验。每年向党委报送党建信息不少于3条。 3.党员管理与发展 (1)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党员转进、转出手续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四制”,即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 (2)坚持按标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3)按计划和规定发展党员,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按照要求上报年度积极分子名单和参加培训名单,组织积极分子

基层党建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类考核细则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全市基层党建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吴组发[2007]10号)的总体目标和百分考核要求,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社区党建示范点以及党员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提出如下分类考核细则。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示范点 (一)建设一个好班子。(20分) 1.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4分) 2.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改进机关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 3. 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4分) 4.党组织班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无违法违纪行为。(4分) 5.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4分) (二)带出一支好队伍。(20分) 6. 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

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有计划,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记录规范。(5分) 7.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5分) 8.坚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在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分) 9.注重机关在职党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管理,在职党员都能到各自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工作安排,45岁以下的党员全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助推社区建设。(5分) (三)形成一套好机制。(20分) 10.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工作情况有台帐。(4分) 11.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机制健全,。(4分) 12.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领导干部亲自讲党课,党员到课率不低于80%。(4分) 13.按照“六个有”的要求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即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员电教室和电视机、放像机等电教设备,有学习图书资料,有学习、考勤等相关制度,有学习园地和版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建设重在六基保障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建设重在六基保障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机制,需要有力的工作保障。缺乏有力的工作保障,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就无法顺利推行。直面现实问题,笔者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思考,认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综合机制建设重在“六基”保障。 基础思想保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首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践证明,凡是思想统一、认识深刻的地方,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的运行就好,成效也比较明显,反之,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就难以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也就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用。所以,要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必须着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通过广泛深入地教育引导,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迫切需要,对于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意义,才能增强其抓好党建工作、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基层组织保障。加强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的实现,关键是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一要强化领导责任。要增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基层党

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研究

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围绕“四个全面”定位定向,对照强基本、提功能要求,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现实问题,突出表现在: 1、观念更新不够,思想认识上仍有偏差,缺少真抓实抓严抓的政治自觉。认识上不来,行动就跟不上。“总开关”问题不解决,抓工作就会失去方向和目标。客观来讲,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其主要负责同志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有个全新的认识,抓主业、强主责的意识明显增强。但受传统惯性思维和片面政绩观影响,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站位不高、认识不深、观念不新的问题,影响着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核心论”认识不足。发展是中心,党建是核心。从“伟大工程”到“全面从严”,我们党把加强自身建设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提升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同步推进。但实际工作中,不少同志还没有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层面上去审视、去研究、去定位,缺少理直气壮抓党建的政治底气。二是“基础论”观念不牢。作为伟大工程的基础性工程,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意义重大。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是“长远之计、固本之举”。但由于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贵在经常、严在细节、好在实处,效果显现有其潜在性、周期性,不仅需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足够的耐心和韧劲,相反不少地方和单位舍本求末、应景应点去抓,缺乏长远打算和整体规划,导致基层党建依然“欠账”太多。如县市级基层党建五年规划还是在近两年才启动的,也没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三是“系统论”思维不够。新的常态下的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基层组织功能重置、机能重建、动能重构的新课题。特别是组织功能重置方面,强化“五个功能”,需要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但现实中,有的仍习惯从单向角度去思考问题,跳不出“就党建论党建”的圈子,缺乏多维度、系统化的思维方式,结合抓、统筹抓、系统抓的举措和办法不多,导致一些地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慢、见效慢。 2、责任目标不清,压力传导上仍有脱节,缺少考责问责追责的硬性规定。一是责任链条“失紧”。从横向层面来看,书记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一岗双责”缺少硬性考评指标,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内动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本文系作者原创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 1 — 1 —

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 2 — 2

2019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 — 1 —

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 2 —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5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把手”管党制度 1、党委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2、“一把手”批示支部工作制度。对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专题活动等重要事项,“一把手”要有点评和批示意见。 3、“一把手”带头上示范党课制度。每年“一把手”要为机关党员上一堂以上专题党课。 4、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应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镇党委规定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以及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学习1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全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其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少于1篇。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要按照逐个剖析、评议、表态的程序,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为党员做表率。 五、党员目标责任承诺制度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个人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的制订,每年4月底前,各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年度党员目标责任承诺书。机关党员的承诺内容要围绕争做“五型”(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创新型、公正型)干部,突出“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头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创先争优”,善抓发展机遇,自我加压、争当先锋;带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带头依法行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社会公德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全体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特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上级党委重大决策与部署,着眼于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考评对象 本细则考评对象为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各基层支部进行考核,各支部依据考核细则对党员个人定期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按照合理定标、量化考评、百分评比的原则进行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75分(含75分)为良好,74-60(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学校党总支参照考核细则,每半年对各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表彰。

3、各支部在学校党总支开展考评之前先对本支部党员进行考评,然后将考评结果上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4、每次检查评比之前,学校党总支组建专项考评小组,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四、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总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总支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党建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奖惩办法 1、学校党总支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平均不足90分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2、对党员个人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平均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各支部推荐报学校党总支研究审定。 3、对于考评结果不理想的支部和党员个人,由学校党总支协助其制订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半年以后接受复查验收。 六、考核细则 考核采取加减分累计制,满分为100分,根据以下条款相应增减分数: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中共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委员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提升各级党组织工作管理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两基六业,实现科学跨越”的“十二五”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把水口山建设成“综合实力强、运行机制优、生态环境美、社会形象好”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企业愿景,按照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权,突出“围绕发展抓党建,创新党建促发展”的企业党建工作主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规律和途径,运用绩效管理办法,结合中国五矿内控评价体系,以“抓班子、带队伍、创和谐、促发展”为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能、提升党建工作绩效,实现“创新党建工作,创造党建品牌,增强企业软实力”的新时期企业党建目标,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绩效目标 1.抓班子。以“抓班子,带队伍,增效益、谋发展、促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带队伍。强化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实力不断壮大。 3.创和谐。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氛围更加和谐。 4.促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做到目标上共同追求,责任上共同承担,管理上互相融合,成果上共同分享,达到党政工作和谐互动局面,逐步形成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绩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党政融合原则。开展绩效管理,党建工作目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来确定,党建工作内容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党建工作管理绩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技改技措、科学发展、廉政建设、和谐稳定等全过程。 2.结果导向原则。通过绩效管理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整体绩效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3.全程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力求在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流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效果。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 副本

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一、明确考核对象,解决好党建工作“考核谁”的问题 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责任是关键。党建工作考核必须抓住重点对象,考准考实党组织、党政主官和党员干部的责任主体,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分类考核党组织。由于各行业党组织的特点不同,党建工作内容也存在差异。要贴近实际,分门别类,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梧州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将考评对象单位分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两个类别,分类进行考核评价,增强了考评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纪实考核党政“主官”。推行党政主官抓党建纪实考核制度,把党政主官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着力强化党组织书记具体抓党建、行政一把手协助抓党建的工作保障,进一步推动形成党政协同抓党建的工作合力,使书记抓党建、行政一把手促党建的工作任务由“虚”变“实”。 “亮分”考核党员干部。过去,党员干部个人考核难,难就难在不好量化,难以做到定性与定量结合。梧州市根据各行业各部门党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将党建工作责任分解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个党员身上,采取群众评议、量化评分的办法,树立起奖罚分明、鼓励争先的工作导向,使党员干部由“要我争先”转变为“我要争先”。 二、量化考核内容,解决好党建工作“考什么”的问题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要讲求实效,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考核指标,要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内容都具体化、明晰化,使党建工作考核考深入、考扎实,确保考核督促抓到位、严起来。 细分任务,量化考核党组织年度工作。梧州市结合农村、社区、机关和企业等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制定面向县区、经济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等不同行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分类考核评价办法。考评内容细分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建设、党建投入、品牌打造和党员服务等24项具体内容,并量化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住建局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到日常考评与述职评议相结合、党建考评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XX县住建局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评。 第二章考评组织 第四条局党组全面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行政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第五条局党组会负责审定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考评内容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等六大项,设置相

应量化考核指标和考点,实行百分制考评。 第七条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未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由机关党组实施考评。 第四章考评实施 第八条考评分为党建日常考评和党建述职评议。其中党建日常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90%,党建述职评议占年度考评总分的10%。 第九条党建日常考评。局党组按照考评时间节点对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党建日常考评包括绩效管理中党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确定),分值分别占年度考评总分的70%、20%。 其日常考评成绩=党建指标考评成绩×70/党建指标标准分值+组织绩效指标考评成绩×20/100 (二)未纳入绩效考核股室。局党组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制定评分细则,根据考评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相关指标分数。 第十条党建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河东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础工作考核(70分) (一)党建工作责任(10分) 1、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得2分,无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的,每缺一项扣1分。 2、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得3分。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少1次或记录不规范会议扣0.5分。 3、落实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并做到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公开内容的3分。未设公开栏或公开栏标准差的扣1分,每少公开一次扣1分。 4、各种制度完善,制作看板并上墙得2分。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10分) 1、班子健全,战斗力强,结构合理,有较强地帮富带富能力得1分。班子不健全扣1分。 2、党支部与班子成员、党员签订公开承诺书,兑现承诺到位得2分。未签订承诺书扣1分,支部对班子成员、党员承诺工作没有督导、没有考核、没有记录的扣1分。 3、村“两委”干部按时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无上访村干部事件得2分。不按时参加培训的一次扣1分,有上访村

干部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4、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做好党建创新工作得5分。扎实开展措施不得力扣1-3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16分) 1、党员教育有计划、有制度、有实效,党员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措施有力得2分。组织党员按上级要求按时学习,查看记录,缺少一次扣0.5分;查看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每少一项扣1分;认真做好党员远程教育学习,查看四簿一册,每少一次扣0.5分。 2、有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内容,无职党员履行职责到位得2分。无设岗定责内容扣2分,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扣1分。 3、有党员名册,党员信息准确规范得2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4、对流入和流出的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管理,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得2分。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与流动党员联系1次,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的扣1分;查记录,没有联系记录的扣1分。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得4分。每月1次支委会,缺一次扣0.5分;设党小组的每月1次党小组会议,缺一次扣0.5分;按时组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未召开的扣1分;按时上党课,没有组织党员上党课的扣1分。 6、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每月按时向党组织上缴党费,有党费台帐和统一、规范的收缴记账凭证得2分。党员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1分;未建立党费台帐的扣2分;半年未上缴

202X年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02X年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

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第十条县委组织部对各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的双管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平时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一)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6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佐证资料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县委组织部根据上报资料,采取专门检查、重点抽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三)半年考核评分作为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建平时考核分值。 第十二条年终考核由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评分、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构成。 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与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组通过听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党建工作测评等方式,综合评分。 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实行加分制,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提供的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 的 十七大和《中共XX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 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 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 ,建立XX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 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 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 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 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 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评比: 责任状及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奖励分季度、年度四次兑现,每次评选镇级先 进8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名 、镇直单位1名、非公党组织1名)。 2、奖励标准: ⑴季度奖(3次):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 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5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⑵年度奖: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10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⑶单季度考核得分有1次以上达到前8名的党支部,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方可

机关党建考核办法(终审稿)

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发《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县城投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住建局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到日常考评与述职评议相结合、党建考评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紫阳县住建局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评。 第二章考评组织 第四条局党组全面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行政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第五条局党组会负责审定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考评内容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等六大项,设置相应量化考核指标和考点,实行百分制考评。 第七条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未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其党建考

评指标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由机关党组实施考评。 第四章考评实施 第八条考评分为党建日常考评和党建述职评议。其中党建日常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90%,党建述职评议占年度考评总分的10%。 第九条党建日常考评。局党组按照考评时间节点对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党建日常考评包括绩效管理中党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确定),分值分别占年度考评总分的70%、20%。其日常考评成绩=党建指标考评成绩×70/党建指标标准分值+组织绩效指标考评成绩×20/100 (二)未纳入绩效考核股室。局党组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制定评分细则,根据考评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相关指标分数。 第十条党建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在各股室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工作总结于当年11月底前报送局党组),开展各股室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建述职评议成绩。党建述职评议原则上当年12月底前完成。 第十一条局党支部负责汇总各股室组织日常考评、述职评议情况,形成各股室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得分和排名,拟定考评结果意见,提交局党组会审定。 第五章考评等次及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考评等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依据以下两个条件综合评定3个股室为“优秀”等次:1.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承担重点工作的股室;2.党建工作考评排名。党建工作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评定为“未达标”等次。其余评定为“达标”等次。 被考评股室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执行局党组各项纪律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其考评结果为“未达标”等次。 第十三条结果运用。党建考评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股室,作为年度先进股室给予通报表彰,在局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上给予适当增加,在党小组活动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党建考评未达标的股室,不参加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同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住建局党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公司机关党的建设,使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机关文明建设,创建一流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关党建考核领导小组,×××任组长,其他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任成员。 (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三)党支部设一名考核员,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 公司党委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均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 2、政治理论学习; 3、机关党建; 4、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5、廉政建设。 三、考核办法

(一)对党支部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党支部进行考核。 2、对党支部考核的内容是: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三会 一课落实情况,参加公司机关党的会议、学习活动情况, 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 3、支部的考核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二)对党员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与党支部共同考核,以党支部考核为主。 2、对党员的考核内容是:参加党组织的思想教育、政 治理论学习、党内活动、党费交纳、廉政建设、遵纪守 法等情况。3、党支部每半年向 考核办公室上报一次对党员的考核情况及有关的考核 材料。 四、奖惩 (一)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85分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机关党委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支 部数的30%研究确定。 (二)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 的评选,由各支部按支部委员书的20%推荐,由机关党 委研究确定。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2011年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争创一流党建工作水平,为我区实现高效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权重 采取千分制考核,分为三个组成部分: 1、业务工作考核,权重为70%。 2、书记履行职责评议,权重为20%。 3、群众满意度测评,权重为10%。 二、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一)业务工作考核(700分) 1、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100分) (1)村支部书记配备,占25分。空缺的3个月内配齐,每空缺一名扣5分。 (2)村干部待遇落实,占25分。村党支部书记工资每出现一例未以卡按月足额发放的扣5分。 (3)深入推广“六问”经验,开展村支部书记集中议事活动,占25分。乡镇办事处党委每月要组织一次村党支部书记集中议事,每缺一次扣5分。 (4)村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占25分。每半年村支部书记应向党员大会述职一次,每年向乡镇党委述职一次,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每

出现一村次落实不到位扣5分。 2、村两委换届选举(100分) (1)村两委换届成功率应达到95%以上,占2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5分。 (2)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应达到80%以上,占2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5分。 (3)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达到70%以上,占2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5分。 (4)不出现与换届选举有关的信访问题,占25分。每出现到市上访一起扣5分;出现违规操作引起的信访问题,不得分。 3、乡镇办事处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100分) 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要有措施、有投入、有落实人员、有典型看点、有实际成效,每项各占20分,一项达不到要求该项不得分。 4、党建亮点工程(100分) (1)每个乡镇办事处应建立3个以上党建示范点,并达到区级党建示范点标准,占50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个扣20分。 (2)排查治理难点村,占30分。要认真做好排查整理难点村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不得分。 (3)七一建党节期间,乡镇办事处应举办一次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占20分。未举行的不得分。 5、党建基础工作(100分) (1)活动场所规范使用,占20分。制度规范上墙,“三会一 课”制度认真落实,院落室内保持整洁,严禁挪作他用、乱堆乱放杂物。每出现一项未按规定完成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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