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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久年限

耐久年限
耐久年限

建筑耐久年限

一般分为五级。

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具有历史性、纪念性、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

二级:耐久年限为5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

三级:耐久年限为40~50年,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为15~40年,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

五级: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简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

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1.中级、中型公建。如重点中学及中专的教学楼、实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2层以下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2.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

(五)四级工程

1.一般中小型公建。如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厕等。

2.7层以下无电梯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六)五级工程

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

说明:以上分级标准中,大型工程一般系指1万m2以上的建筑;中型工程指3000m2 到1万m2的建筑;小型工程指3000m2以下的建筑。

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类

①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按建筑构件的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具体判定条件如下:

◇失去支持能力

◇完整性被破坏

◇丧失隔火作用

②构件的燃烧性能

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不燃烧体:即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

◇燃烧体:即用可燃或易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等。

◇难燃烧体:即用难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如沥青混凝土构件。

②建筑的耐火等级

③现行GBJ 16-9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成四级,见[建

筑的耐火等级]表所示。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质重要的或规模宏大的或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很次要的或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划分基准和依据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

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是由一两个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

火性决定的,即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

的。

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最具代表性

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

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的,可适当提高其

耐火极限要求,否则反之。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把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一、二、三、

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各耐火等级的建筑物除规定了建筑构件最低耐火极限外,对其燃烧性能也有具体要求,因为

具有相同耐火极限的构件若其燃烧性能不同,其在火灾中的情况是不同的。

二、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定条件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性能,从而

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建筑物的重要性。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

3.建筑物的高度。

4.建筑物的火灾荷载。

根据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和重要性,合理确定建筑的耐火等级。各种建筑由于其使用功能和

重要性的不同,火灾危险性存在差异,我们设计时要根据业主提供的建筑要求,根据《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再根据火灾

危险性,确定建筑的耐火等级,比如一个60米高的综合楼,根据《高规》其属于一类高层建筑,它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梁、柱、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分别不低于2小时、3小时、1.5小时,如果我们在设计时没有正确核定耐火等级,确定的耐火等级过高或过低,都会造成我们设计失误,过高造成浪费,过低则造成不安全。

三因素理论

1 三因素理论:外部环境因素、消费者内在因素、市场营销因素。 2霍金斯模型:外部影响(文化、亚文化、人口环境、社会地位、参照群体、家庭、营销活动);内部环境(知觉、学习、记忆、动机、个性、情绪、态度);自我概念与生活方式;决策过程(情境、问题识别、信息搜索、评价与选择、经销商选择与购买、购后过程)。 3两个模型的不同是强调了消费者购后反应的两条反馈:对营销策略和消费者。 4 消费者决策过程的五阶段模型:认知问题、搜寻信息、评价备选方案、选择与决策、购后评价。七阶段模型:需求确认、搜集信息、购买前评估、购买、使用、用后评估、处置。 5 消费者信息处理模型:不知晓、知晓、掌握知识、喜欢、偏好、确信、购买。 6 文化的三要素:价值观、行为规范、图腾象征。 7 需要是个体由于缺乏某种东西而产生的生理或心理上的不平衡的状态。它是消费行为的基础,没有需要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消费行为。当消费者希望满足的需要被激活时,产生了动机。 8 需要到动机到行为。 9 希曼夫的动机过程模式:为满足的需要—紧张—动机加学习、认知过程—行动—目标,减少紧张到目标。将动机理解为:个人内部作出的行动驱动力,动机因一种紧张状态而产生,以满足未得到的需求。 10布莱思的动机形成模式:未满足的需求—动力加学习—动机加期望—目标—动力产生的行为。 11价值:指产品或服务满足消费者需要的有用性或有用程度。任何产品都必须有价值。消费者价值:消费者从产品和服务中获得的一系列利益。 12 Sheth-Newman-Gross消费价值模型:五种核心消费价值:.功能价值:如有用;2.情感价值:如喜欢、炫耀;3.认知价值:有助于满足认知需要,如新闻;4.社会价值:如归属于某一群体,雅皮士;5.条件价值:如限量版、限购。五种价值观共同影响消费者选择行为。13 MEC模型:从产品属性到消费者价值:手段—目的链模型:从产品属性出发推演出提供给消费者的价值。 14 体验是人们响应某些刺激的个性事件。体验通常是由于对事件的亲身参与或是直接观察造成的,不论事件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 15体验经济是指企业以服务为重心,以商品为素材,为消费者创造出值得回忆的感受。 16 体验营销的构架:感官营销:刺激消费者的感官;情感营销:打动人的情感;思考营销:触发人的思维;行动营销:do it yourself;关联营销:车展:看、摸、试驾 18 生活形态又称生活方式,它对应选择某种消费模式,包括消费观念、如何使用时间和金钱等。 19 生活形态的营销意义:描述目标市场;创造出关于市场的新看法;对产品进行定位;更好地传播产品特征;开发整合营销传播策略 20 消费者购买决策指消费者谨慎地评价某一产品、品牌或服务的属性并进行理性选择、购买能满足某一特定需要的产品的过程。 21 信息加工:与计算机接收信息的过程一样,一种关注人类如何储存、保持与提取信息的学习认知理论。 22影响消费者信息搜索行为的主要因素:产品或品牌的认知;消费者特征,介入度;市场特征及情景,网上信息搜素;在决策过程中不同阶段有所不同。 23消费者“傻瓜”假设:(1)消费者的心理因素:大脑的有限性;大脑的憎恨混乱;大脑的不可靠性;大脑不会改变;大脑不能丧失焦点。(2)消费者信息行为中的“傻瓜”假设如下:懒惰而无耐性;之游常识而无知识;健忘而无记性;感觉直觉优先理性居后;喜欢悠闲讨厌说教;三心二意喜新厌旧;从众跟随以保安全。 24买决策类别——R.布莱克韦尔的分类:复杂决策EPS;有限决策LPS;习惯决策RPS。

资金的时间价值

第 5 讲 一、名称:资金的时间价值概述 二、教学时数:2 三、教学目的: 1.掌握资金的时间价值的概念。 2.熟悉利息的概念。 3.掌握复利的计算 四、重点和难点: 1.重点:资金的时间价值的概念; 2.难点:年金终值、现值的计算。 五、教学方法和手段: (一)教学方法 1.采用分析与比较的方法,分析资金的时间价值各部分知识的理论意义,相互联系,差异性与相似性等,以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 2.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培养资金的时间价值的思维逻辑。 3.师生互动、学生主动,交流和讨论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灵感,通过充分交流实现共同智慧成果。 4.通过练习的方法,学生做作业和练习,检查学习理解的情况,巩固学习效果。 (二)教学手段 1.编写好教学大纲、教案、PPT,用于课堂教学 2.借助电子手段和网络,搜集和整理参考资料,提供给学生学习研究 3.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写调查报告,让学生学会认识、分析社会现象,培养解决证券投资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额是不同的。复利的计算公式是:S=P(1+i)^n 复利现值是指在计算复利的情况下,要达到未来某一特定的资金金额,现在 必须投入的本金。所谓复利也称利上加利,是指一笔存款或者投资获得回报之后, 再连本带利进行新一轮投资的方法。Array复利终值是指本金在约定的期限内获得利息后,将利息加入本金再计利息, 逐期滚算到约定期末的本金之和。 例如:本金为50000元,利率或者投资回报率为3%,投资年限为30年,那 么,30年后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按复利计算公式来计算就是:50000×(1+3%) ^30 由于,通胀率和利率密切关联,就像是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所以,复利终 值的计算公式也可以用以计算某一特定资金在不同年份的实际价值。只需将公式 中的利率换成通胀率即可。 复利现值是指在计算复利的情况下,要达到未来某一特定的资金金额,现在 必须投入的本金。 例如:30年之后要筹措到300万元的养老金,假定平均的年回报率是3%, 那么,现在必须投入的本金是3000000×1/(1+3%)^30 4、利率(25分钟) 利率又称利息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本金÷时间×100% 利率(interest rate),就表现形式来说,是指定时期内利息额同借贷资本总额的 比率。利率是单位货币在单位时间内的利息水平,表明利息的多少.经济学家一直 在致力于寻找一套能够完全解释利率结构和变化的理论.利率通常由国家的中央 银行控制,在美国由联邦储备委员会管理。现在,所有国家都把利率作为宏观经 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当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上升时,便提高利率、收紧信贷; 当过热的经济和通货膨胀得到控制时,便会把利率适当地调低。因此,利率是重 要的基本经济因素之一。 利率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金融变量,几乎所有的金融现象、金融资产均与 利率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当前,世界各国频繁运用利率杠杆实施宏观调控,利 率政策已成为各国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求,进而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利率政策 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合理的利率,对发挥社会信用和利率 的经济杠杆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合理利率的计算方法是我们关心的问题。 利息率的高低,影响利息率的因素,主要有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或资本的供求关 系。此外还有承诺交付货币的时间长度以及所承担风险的程度。利息率政策是西 方宏观货币政策的主要措施,政府为了干预经济,可通过变动利息率的办法来间 接调节通货。在萧条时期,降低利息率,扩大货币供应,刺激经济发展。在膨胀 时期,提高利息率,减少货币供应,抑制经济的恶性发展。所以,利率对我们的生 活有很大的影响。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 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利率是调节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亦用以控制例如投资、通货膨胀及失业率等, 继而影响经济增长。 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使用资本的单位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贷款人的 货币资本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价格;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贷款人借出货币 资本所获得的报酬率。如果用i表示利率、用I表示利息额、用P表示本金,则 利率可用公式表示为:i=I/P 一般来说,利率根据计量的期限标准不同,表示

“心理时间”浅说

“心理时间”浅说一 “心理时间”是从属于心理活动的时间,与“客观时间”相对而言,已成为现代文论中的一个概念。 十九世纪下半叶,亨利·詹姆斯就重视对人的意识的研究。他认为作品对读者的感染力,在于作品中的人物对世界的感受和深刻意识。著名的“意识流”就是由他提出的。稍后,弗洛伊德创立了精神分析学派,把“无意识”和“梦幻”提到一个绝对的高度。并用这种观点来研究文艺,认为文艺也是“下意识”的象征表现,具有梦境的象征意义。他宣称:“幻想同时间的关系,一般说来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说,它仿佛在三种时间——和我们想象有关的三个点——之间徘徊。精神活动是与当时的印象与当时的某种足以产生一种重大愿望的诱发性的场合相关联的。从那里回溯到早年经历的事情(通常是儿时的事情),从中实现这一愿望;这种精神活动现在创造了一种未来的情景,代表着愿望的实现。它这样创造出来的就是一种白日梦或称作幻想。这种白日梦或幻想带着诱发它的场合和往事的原来踪迹。这样,过去、现在和未来就联系在一起了,好象愿望作为一条线,把它们三者联系起来。”(注1)直觉主义的主要代表柏格森另有一种时间观。他把世界说成是“意识的绵延”;把他所谓的“直觉”看成是“真正的时间”,唯一的“实在”。他认为“每一瞬间都是一种创造,而我们则是创造这些瞬间的艺术家”。时间在创作中“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属品,它不是一种可以在不改动内容的情况下被拉长或缩短的距离。他完成作品所须的时间,乃是他的作品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使它缩短和加长,那就会改动它所充满的心理演变以及它的创新目标的内容。创新所花的时间,和创新本身是一致的,形式在程度和尺度上的变化,同时也是思想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重大的过程,很象一个观念的成熟。”(注2)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作家笔下的时间和作品的艺术效果有密切的联系。而这种效果的取得,就在于“打破时间和空间在艺术家与我们意识之间所造成的疆界”。 “心理时间”反映在艺术作品中,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了。詹姆斯的“意识流”,弗洛伊德的“郁结疏导”,无疑忽视了社会生活对人的决定作用,强调了人的主观意志,夸大了意识的作用和范围;柏格森的“直觉说”,显然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但他们关于“心理时间”的发现,如把它限制在人们认识真理的一定阶段上,倒不失为一种真实。许多作家(根据人的本能)竭力捕捉一瞬间的印象和幻觉,再把这些印象和幻觉连接起来,一瞬间的印象和幻觉不等于真实,不等于美,更不是最高真实、最大程度的美,而贯穿这些印象和幻觉的“心理时间”,却真实而独到地展现了人物的精神状态。 二 “心理时间”突破了自然时间序列和空间序列,好象是作家信笔写来,随意发挥,变化无常。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发之有因,变之有常。例如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就是这样。主人公哈里和他的情人海伦,来到乞力马扎罗山狩猎旅行,不幸腿被擦破,“忘了给抹上碘酒,随后又根本没有注意它”,结果发炎以致坏疽,又无法回医院治疗,成为绝症,只好等待死神的降临。在这生命垂危之际,主人公神思恍惚,思前想后,天南海北,把他一生的经历几乎和盘托出。刚才还在卡拉加奇车站,背着背包望着为避战祸隐遁深山,埋于积雪之中的人们;接着又到了高厄塔耳山,“睡在装着山毛榉树叶的垫子上”,“缠住宪兵闲扯”,掩护一个士兵在雪地里逃走。刚才还在“梅德纳尔之家”的冰川的大斜坡上滑雪,身子“仿佛象一只飞鸟从天而降”;接着又“在烟雾弥漫中玩牌”。刚才还在防线上用机枪扫射四散奔逃的军官,诅咒“该死的杀人坏种”;接着又到布卢登茨饮酒作乐,对琴听歌。他和女人们鬼混又憎恨自己的情场痴遇……但这些绝不是杂乱无章的。就它的直接原因看,这些片断的回忆画面和梦境都是主人公处于希望与绝望——生与死的关隘之际迭现出来

耐久年限

建筑耐久年限 一般分为五级。 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具有历史性、纪念性、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 二级:耐久年限为5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 三级:耐久年限为40~50年,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为15~40年,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 五级: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简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

论色彩三属性的关系

论色彩三属性的关系 摘要:色彩的三属性是指色彩具有的色相、明度、纯度三种性质。三属性是界定色彩感官识别的基础,灵活应用三属性变化是色彩设计的基础。 关键词:色相明度纯度 正文: 色彩有色相、明度、纯度这三个属性,我们看见的色彩均是其三属性的综合体,换句话说,可见色的样相、表象特征都是三属性不同量变化状态的综合反映。 色相,颜色的属性之一,即颜色的不同面貌,人们以色相来区分不同的颜色,如:“红”、“橙”、“黄”、“紫”、“蓝”等,色相用不同色名来加以区别。色相在感情上的反映,一般积极的、愉快的、刺激的、振奋的、活泼的、辉煌的、丰富的等等情调,是以对比为主的色调来表现的。舒畅、静寂、含蓄、柔美、朴素、软弱、幽雅、沉默等情调,宜用调和为主的色调来表现。 明度是眼睛对光源和物体表面的明暗程度的感觉,主要是由光线强弱坚定的一种视觉经验。 明度不仅决定物体照明程度,而且决定物体表面的反射系数。如果我们看到的光线来源于光源,那么明度决定于光源的强度。如果我们看到的是来源于物体表面反射的光线,那么明度决定于照明的光源的强度和物体表面的反射系数。 在色彩对比中,明度差往往是醒目的重要因素。为确定各种色相的明度,往往用从黑到白9个明度阶段来衡量各色相的明度值,以便进行各种组合。用从黑到白9个明度阶段来衡量各色相的明度值,这个明度阶段又称为明度明度标尺。曼赛尔表色体系确定11个明度阶段,奥斯瓦特德确定10个明度阶段,为简便起见,我们采用格莱维斯9个明度阶段来说明明度变化原理。 黄的明度为8,橙的明度为7,红的明度为5,绿的明度为4,紫的明度为3。以上六个基本色相之间混合出的新色相,由于原来色相的量及混进色相的量不同,明度在这个范围中变化,如将三原色做等量混合,则产生近中明度的灰。 纯度是指色彩的鲜艳程度,纯度和色相共同构成色彩特性。纯度可以量化。量化的方法是通过色立体来表示。我们的视觉能辨认出的有色相感的色,都具有一定程度

对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认识和分析

对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认识和分析 在学了本书之后,我了解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指在一定量资金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量的差额。也就是资金在投资和再投资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增值。资金之所以具有时间价值,根源在于其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运动和转化,它是生产的产物,是劳动的产物。通常情况下,资金的时间价值可以看成是没有风险(没有通货膨胀)条件下,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额)。资金的时间价值表现形式:绝对值——利息;相对值——利率。 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随着时间推移而产生的增值。它也可被看成是资金的使用成本。资金不会自动随时间变化而增值,只有在投资过程中才会有收益,所以这个时间价值一般用无风险的投资收益率来代替,因为理性个体不会将资金闲置不用。它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是时间的函数,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价值的变化,变化的那部分价值就是原有的资金时间价值。只有和劳动结合才有意义,不同于通货膨胀。 我们还学过另外一个经济名词:资金成本。那么资金成本和资金的时间价值又有什么关系呢? 资金成本和资金时间价值,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如果以相对数表达时,资金成本是筹资人付出的代价,而得到这个代价的一方,我们就可以叫它为资金时间价值,当然其中还包括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因此如果同时从从投资者和筹资者双方来考虑,对于某一具体年度来说,筹资者付出的资金成本率=投资者得到的资金时间价值率+投资者得到的风险价值率。由于资金时间价值率是一个社会的平均利润率,所以在实际工作很难找的准确的计算,因此通常可能由资金成本率来替代,尤其在投资决策中,我们用资金时间价值方式来判断方案的可行性时,理论上应该以资金时间价值率为依据,但是实际上都是以资金成本率来替代,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资金成本就是资金时间价值的最低底线。 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的资料查阅,我对资金的时间价值再次进行了深入分析,了解到以下几点时间资金价值与其他因素的实际应用。 一.资金在企业投资决策的应用 由于资金时间价值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就应充分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货币如果闲置不用是不会产生时间价值的,同样,一个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肯定会赚得比原始投资额要多的资金,闲置的资金不会增值,而且还可能随着通货膨胀贬值,所以企业必须好好地利用这笔资金,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好的投资项目将资金投入进去,让它进入生产流通活动中,发生增值。企业的投资需要占用企业的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是否应被占用,可以被占用多长时间,均是决策者需要运用科学方法确定的问题。因为,一项投资虽然有利益,但伴随着它的还有风险,如果决策失误,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灾难。有的企业由于乱投资,瞎投资,造成公司破产或寿命缩短的现象。

2F311013 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

2F311013 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 一、单选题 1.()是水利水电工程及其水工建筑物建成投入运行后,在正常运行使用和规定的维修条件下,能按设计功能安全使用的最低要求年限。 A. 使用年限 B. 最低使用年限 C. 合理使用年限 D. 最高使用年限 2. 水工建筑物达到合理使用年限后,如需继续使用,首先应()。 A. 立即拆除 B. 进行安全鉴定 C. 补强加固 D. 重新确定使用年限 3. 水库库容8×108m3的水利枢纽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该水库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为()年。 A. 200 B. 150 C. 100 D. 50 4. 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分为()个类别。 A. 3 B. 4 C. 5 D. 6 5. 根据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类别划分,长期处于水下或地下的环境属于()类。 A. 2 B. 3 C. 4 D. 5 6. 根据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类别划分,海上大气区、海水水位变化区的环境属于()类。 A. 2 B. 3 C. 4 D. 5 7. 根据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类别划分,海水浪溅区、重度盐雾作业区的环境属于

()类。 A. 2 B. 3 C. 4 D. 5 8. 三类环境的梁混凝土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为()mm。 A. 55 B. 45 C. 35 D. 25 9. 寒冷地区是指()。 A. 累计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5℃,低于或等于-3℃的地区 B. 累计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10℃,低于或等于-3℃的地区 C. 累计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5℃,低于或等于-1℃的地区 D. 累计最冷月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10℃,低于或等于-1℃的地区 10. 对于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水工结构,处于三类环境类别的配筋混凝土最小水泥用量应为()kg/m3。 A. 220 B. 260 C. 300 D. 340 11. 桥梁上部结构及处于露天环境的梁、柱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A. C20 B. C25 C. C30 D. C35 12.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宜大于()%。 A. 0.02 B. 0.04 C. 0.06 D. 0.08 二、多选题 1. 建筑物耐久性是指()条件下,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保持其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A. 设计规定的环境作用 B. 设计规定的维修 C. 设计规定的安全 D. 设计规定的使用

中西方时间观念的不同

中西方时间观念的不同 文化背景不同所形成的时间观也不同。时间观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常常给跨文化交际带来困难和障碍。 时间是人和周围世界存在的一种形式。时间观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人们的时间观一旦形成后,其言行就不知不觉地接受它的制约与支配。相反一定的言行又反映一定的时间观,传递关于时间的某种信息。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T·霍尔说过:“时间会说话。它比有声语言更坦率,它传达的信息更响亮而清晰。”时间观念是各种文化中重要的文化因素,不同的文化形成其特定的对时间的看法,它对人们的语言、行为习惯、思维习惯等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深入了解不同文化的时间观有利于我们跨文化交际, 提高语言应用能力。 中国人约会提前到,西方人约会迟到三五分钟。中国人视年龄大为尊,西方人视年龄大为忌。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看待时间也有所不同,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他们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在跨文化交际中,一些障碍可能仅仅由于对时间及其运用理解上的差异而产生。例如,一位美国学者即将离开中国,他的一个中国朋友邀请他吃饭为他送行,可意想不到的是那个美国人说:“我很乐意去。但万分抱歉,因为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的事情。”这位

中国朋友听后感到非常沮丧,甚至在他的眼中美国人对他的友好都是一种过度的冷漠。不久他才发现是他不合时宜的邀请而导致拒绝。 为了尽量减少因时间观念的不同带来的跨文化语用失误,交际双方应尝试了解对方的时间观念。时间观念是一种深层文化,它看不见摸不着,时时刻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在全球一体化各国文化交流频繁的新世纪,对其他文化的时间观念不够尊重和了解,误解就有可能发生,跨文化交际就有可能失败。我认为可以做到以下几点:(1)提高中美时间观念差异的意识。当彼此时间观念不同时,不宜做好坏评价,宜作客观描述。(2)变通和协商。跨文化交际的过程是对异国文化的认知了解的过程,单靠一方的努力不容易加速彼此的理解,需要交际的双方互动并将自己的时间观念向对方解释,作出调整。如:被安排在星期天上课的外籍教师完全可向中国同行说明,在他们国家星期天是不工作的。 时间观念的不同影响着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人们对时间的不同态度及其相应的不同社会行为习惯往往会阻碍有效的交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时间反映了人们的心理倾向,如何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实现有效的交际非常重要。

谈对既判力论的理解和感想

谈对既判力论的理解和感想 法学院1201班杨柔情(2003120126) 既判力是西欧法律文化传统中历史中形成的一种观念,它起源于罗马法“诉权消耗”理论和制度。一般认为,既判力是判决实质上的确定力,是指确定判决对诉讼标的之判断对法院和当事人产生的约束力。同时又指生效判决在实体上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强制性通力,既: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突的判断。判决在确定之时即产生既判力(法院判决处于不能够利用上诉取消或变更的状态,叫做判决的确定)。 既判力是生效判决实质效力中的一种确定力,是一种“禁止后诉”的效力,它并不是生效判决在形式上的确定力。既判力禁止后诉的效力体现在当事人不得在后诉中提出与前诉中有既判力的判决相反的判决的主张(这就是既判力的“禁止反覆”的作用,为既判力的消极效果)和后诉法院的判决必须以前诉法院生效判决的内容作为前提(这是既判力的“禁止矛盾”的作用,为既判力的积极作用)。对于既判力的消极效果(或作用),则强调一事不再理的理念和意义,而对于既判力的积极效果(或作用),则强调判决具有拘束后诉判决的积极作用。 关于既判力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其中又存在区别于联系。同一说认为,一事不再理原则属于既判力的概念范围,既判力当属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特殊表现。区别说认为,既判力重视的是禁止法院就同一事件为前后矛盾的判决,并非一事不再理,而一事不再理是指判决一经确定,法院不得就同一事件再为审理。但一般主张赞同交叉说,该学说认为在既判力的消极效果方面,既判力和一事不再理有着一致的内容,然而既判力的积极效果则是一事不再理所不具有的,而一事不再理中的诉讼系属效力则不为既判力所包含。从以上学说中可看出,既判力与一事不再理原则有一定差别,不可单纯的将二者等同,在学习既判力理论时,还须深入了解二者的区别,但与此同时,我们可借助对一事不再理原则更加深入的探讨对既判力的理解。 既判力理论在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说诉权论是关于诉讼出发点的理论,那么既判力论可以说是诉讼终结点的理论”。关于既判力的概念、作用、本质或根据、范围以及既判力与诉讼价值、目的、诉权、诉讼标的之间关系等问题的认识,构成了既判力理论。它不仅对一国的审级制度有构建作用,而且可以保证民事纠纷的及时解决,提高诉讼的效率,摆脱了诉讼的恶性循环。同时,既判力也体现了国家法律、法院和司法权的权威。在当今的法治时代,既判力的确定更加的有必要,但在我国的诉讼历史上,却从来未产生过既判力的概念,也没有具体制度,这一切都与我国的历史传统“有错必纠”有一定的关系,同时在大陆法系中,再审制度对此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我国的法制也不是十分健全,这些问题都是阻碍既判力在我国发展的重要因素。既判力理论在我国的不健全,表明其未来的发展前景,也在一定的侧面反映了我国法制还有许多不足,毕竟既判力在法制较强的国家更易发展和得以运用。 赋予判决以既判力,在我国将成为一种必要,它体现的是法律和诉讼的权威性和安定性,是我国法院判决若要能够被外国法院的承认或执行的必经之路。由此也可考虑,再审制度的一再运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但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耗费却也值得思考。法律和诉讼的权威性和安定性不应绝对排除个案正义,在符合严格的法定要件下,可以排除判决的既判力,比如可以通过严格的再审程序对既判事项再次审判。 关于既判力的学说有诉权消耗说(一事不再理说),继一事不再理说而起的是(旧)实体法说,继后产生了(旧、新)诉讼法说、(新)实体法说、权利实在说和实体法诉讼法二

时间心理学

时间心理学 (Psychology of time)是研究个体大脑对客观事件的持续性和顺序性的反映的科学。时间心理学的研究是围绕着时序、时距和时点这三个时间信息的基本属性进行的。由于人对时间的反映同计时工具测量出来的时间通常不一致,因此对时间进行系统的研究,以建立时间心理学这门学科对把握主观时间的本质具有重要意义。纵观时间心理学的整个发展历史,时间心理学大致经历了从纯粹时间知觉模型建构到对整个时间认知范畴研究,从单一的时间认知研究到认知人格研究的一体化,从纯粹的现象分析到系统学科的建立。将时间心理学与人格心理学结合起来,开创了人格心理学大师们(Allport, Cattell, Eysenck 等) 所没有涉及到的人格的时间维度的差异研究, 在中国由黄希庭等著名心理学家把时间研究和人的人格发展相结合形成了时间人格研究。已经论述的认识有:时间是心理过程的存在方式,也是人格特征的存在方式。在综述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时间心理学研究的最新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探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时间知觉与意识,主要研究时间知觉和意识过程的关系,特别是探讨意识过程的时限和时间整合问题,其中时间知觉与意识时间知觉即“知觉到的现在”(perceived pre-sent),和时间估计不同,它强调的是离散的心理事件只有在一定的时间限度内(其上限约为3秒钟)才能形成知觉上的整体[1]。P ppel认为这种时间知觉就是意识的限度; (2)时间认知的脑机制,主要利用事件相关电位和脑成像技术探索时间信息加工的时程和功能定位问题; (3)时间人格研究,主要探讨时间洞察力的内涵和时间管理倾向的理论及其应用。 法国的弗雷斯因其对时间和节奏心理学的研究中。已经形成成型的认识。 他认为时间包含的概念有两个:顺序和期间,顺序就是比较多个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而期间就是指时间间隔的概念,它代表两个先后发生的事件之间所经历的时间,他主要谈到的时间概念为事件的顺序、时刻间的时间量(期间)。他还指出,在空间和时间之间存在着交互影响,空间的大小与时间的大小是可以互相影响的。他提出了知觉到的现在(perceived present,1963、1984)这一概念。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只能在很短暂的时间内把若干有限的事件排列有序并知觉为一个单位,在此单位中,各个事件则成为了一个相对同时的整体。他将这种有限性与心理学的“现在”概念(定义为不必参照记忆就可以觉察刺激的时间间隔)相联系起来,称为知觉到的现在。知觉到的现在不超过 5 秒,平均在2-3 秒,该时段内的时间适应对于有机体的生存和进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作者:张磊论文整理:胜法网 论文摘要: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主要是以其客观范围为核心.既判力客观范围是以确定判决中所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的,它涉及诉讼标的、判决理由、诉权等多项诉讼法学理论,是研究既判力理论必须经过的桥.在诉讼标的和诉权理论不断发展,判决理由进一步充实化的今天,对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深入研究也势在必行. 论文关键词:既判力,客观范围,诉讼标的,判决理由,抵销抗辩 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与诉权论和诉讼标的理论共同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三大抽象而又重要的基本理论.正如日本法学家兼子一、竹下守夫所言"如果诉权论是关于诉讼的出发点的话,那么既判力可以说是关于诉讼终结点的理论."这个论断确切地道出了既判力在大陆法学民事诉讼理论中的地位.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一旦确定,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对于当事人而言,双方都要受到判决的拘束,不得再就该判决的内容另行诉讼;对于法院而言,其也必须尊重自己的判断,不得随意改动或撤消判决,更不能做出与前诉确定判决相互矛盾的判断.这种前诉确定判决对后诉实质上的拘束力,就称之为判决的既判力.一般认为,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诉讼标的之判断对法院和当事人产生的拘束力.其中既判力对当事人及法院所具有的拘束力即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既判力客观范围就是关于对那些法律关系或实体请求权有拘束力的问题.换言之,既判力客观范围就是要研究在判决以后当事人诉讼行为受到哪些法律关系或实体请求权的拘束,法院审判活动又受到哪些制约. 一、既判力客观范围与诉讼标的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原则上限于判决主文中所作的判断,以确定的终局判决中经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由于诉讼标的有传统理论与新理论的区别,既判力客观范围也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采纳的诉讼标的理论不同,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亦会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一般说来,采纳旧诉讼标的理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较小;采纳新诉讼标的理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则较大. 传统诉讼标的理论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特定的,具体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原告在起诉时,必须在诉讼上具体表明其主张的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即诉讼标的的识别.以原告所享有的实体法上的所规定的实体请求权为标准,实体上有多少个请求权就存在多少个诉讼标的,又称旧实体诉讼标的说.旧实体法说的既判力客观范围明确,不容易产生争执,而且对于法院和当事人来讲都是非常容易理解和掌握的.例如,如果原告基于租赁关系请求返还出租房屋,经法院判决败诉后,仍然可以根据所有权法律关系请求返还房屋,不受既判力的约束.按照传统的诉讼标的理论,前诉判决的诉讼标的为租赁物返还请求权,而后诉判决的诉讼标的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体现为不同的实体权利,两诉的诉讼标的不同,因而前诉判决的既判力不及于后诉.

时间的性质

时间的性质 1.柏拉图说时间是永恒的印象:真实的“实在世界”是“理念”。我们接触到的万物和宇 宙,都不过是“理念”的“影子”。“理念”完美而永恒,它不存在于宇宙和时空中。万物和宇宙是不完美的,在不断变化中。他认为最理想的国家是除去哲学家以外所有的人都要遵守法律。可是它的“影子”不是永恒的。总结:时间是“永恒”的映像。时间是“永恒”的动态相似物。时间不停地流逝,模仿着“永恒”。时间无始无终,循环流逝。 36000年一个周期 2.亚里士多德:主张看不见的东西都不是真的。对时间的看法是:时间是运动的计数。时 间是运动持续的量度。时间是循环的。(时间的出现,是运动的测量成为可能,是我们可以区分快慢和静止、) 3.牛顿:绝对空间与绝对时间。时间与空间无关,时、空与物质、运动也无关。总结:时 间是无头无尾,永无断的河流,时间除了均匀流逝的属性外没有其他属性。时间有方向。 4.莱布尼兹:时间和空间都是相对的,空间是物体和现象有序性的一种表现方式。时间是 相继发生的现象的罗列。,不存在脱离物理实体的时间与空间。 5.洛克认为时间是一维的,但是没有一个很好的论证。但是世界公认的空间是三维的就有 很好的论证,就是库仑定律是根据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来说明的。 6.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时间是相对的,空间也是相对的。时空作为一个整体是绝对的。 能量石相对的,当量也是相对的,能量-动量作为一个整体是绝对的。但是没有谈时间的方向。广义相对论:物质的存在使时空弯曲,如果没有物质,时空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平坦的。在晚年的时候《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空间——时间未必能看作是可以脱离物质世界的真实客体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并不是物体存在于空间中,而是这些物体具有空间广延性。这样看来,“关于一无所有的空间”的概念,就失去了意义。 7.时间是否有开始和终结的问题,并不是搞相对论的人突然想研究的。它是从黑洞的奇点 研究开始的。 8. 9.争论:奇点的存在是什么原因。首先说明了与坐标的选取无关。我们讨论的是真奇点。 10.彭若斯

建筑物的设计寿命有何规定

建筑物的设计寿命有何规定? 一般民用建筑都是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是50年,但是也有60年、70年的主要是看建设单位的要求了,但是5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不是指50年以后就不能用了,50年以后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检测依据评定后可以正常使用的,仍可以按照评定文件使用,或者经加固后继续正常使用,如果合理使用年限到了建筑物突然倒塌,那么责任单位照样承担相应责任。特殊建筑物如水库、桥梁、大坝、文物保护加固项目等军用建筑其使用年限为永久性,但是这个永久性也是相对应的,也是在检测加固的的基础上说的。建筑结构的可靠性包括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三项要求。结构可靠度是结构可靠性的概率度量,其定义是: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称为结构可靠度。其“规定的时间”是指设计基准期50年,这个基准期只是在计算可靠度时,考虑各项基本变量与时间关系所用的基准时间,并非指建筑结构的寿命;“规定的条件”是指正常设计、正常施工和正常的使用条件,不包括人为的过失影响;“预定的功能”则是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的能力(即安全性);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即适用性);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耐久性)。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凡由硅酸盐水泥熟料、6%-15%的混合材料及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普通硅酸盐水泥,简称普通水泥。国家标准对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技术要求有:(1)细度 筛孔尺寸为80μm的方孔筛的筛余不得超过10%,否则为不合格。(2)凝结时间处凝时间不得早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小时。(3)标号根据抗压和抗折强度,将硅酸盐水泥划分为325、425、525、625四个标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由于混合材料掺量较少,其性质与硅酸盐水泥基本相同,略有差异,主要表现为:(1)早期强度略低(2)耐腐蚀性稍好(3)水化热略低(4)抗冻性和抗渗性好(5)抗炭化性略差(6)耐磨性略差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简称矿渣水泥。它由硅酸盐水泥熟料、20%-70%的粒化高炉矿渣及适量石膏组成。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简称火山灰水泥。它由硅酸盐水泥熟料、20%-50%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及适量石膏组成。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简称粉煤灰水泥。它由硅酸盐水泥熟料、20%-40%的粉煤灰及适量石膏组成。(一)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的性质与应用1、三种水泥的共性(1)早期强度低、后期强度发展高。这三种水泥不适合用于早期强度要求高的混凝土工程,如冬季施工、现浇工程等。(2)对温度敏感,适合高温养护。(3)耐腐蚀性好。适合用于有硫酸盐、镁盐、软水等腐蚀作用的环境,如水工、海港、码头等混凝土工程。(4)水化热少。适合用于大体积混凝土。(5)抗冻性差。(6)抗炭化性较差。不适合用于二氧化碳含量高的工业厂房,如铸造、翻砂车间。2、三种水泥的特性(1)矿渣硅酸盐水泥适合用于有耐热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适合用于有抗冻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2)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适合用于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适合用于干燥环境中的地上混凝土工程,也不宜用于有耐磨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3)粉煤灰硅酸盐水泥适合用于承载较晚的混凝土工程,不宜用于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也不宜用于干燥环境中的混凝土工程及有耐磨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国家规定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有多久?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否可行?香港、澳门的回归,证明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可行的,因而是科学的. 这一事例证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认识正确与否,靠人的主观认识本身无法证明,认识的对象也不会“自言其明”,只有社会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因为正确认识就是同客观事物相符合的认识.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就是将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进行对照,看二者是否相符合.只有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一方面受主观认识的指导,联系着主观认识,另一方面它又改造和变革客观对象,联系着客观事物.这样,实践过程就成为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联系的桥梁,人们就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加以比较,可以用实践的结果来检验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所以,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也就是真理的唯一标准. 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 怎样区别真理与谬误呢?一八四五年,马克思就提出了检验

真理的标准问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这就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一个理论,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实际,是不是真理,只能靠社会实践来检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 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的标准。毛主席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就是说,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这是因为,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真理是客观真理,是人的思想对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就不能到主观领域内去寻找,不能到理论领域内去寻找,思想、理论、自身不能成为检验自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标准,正如在法律上原告是否属实,不能依他自己的起诉为标准一样。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人的思想和客观世界联系起来的特性,否则就无法检验。人的社会实践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具有把思想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的特性。因此,正是实践,也只有实践,才能够完成检验真理的任务。科学史上的无数

既判力范围理论在审判中的适用

既判力范围理论在审判中的适用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审判实务中涉及既判力范围的相关案件,从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及既判力的时间界限三个方面介绍了既判力范围理论的相关内容和在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民事诉讼既判力既判力范围 既判力是诉讼要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由于既判力理论在我国民诉法上的规定非常简单,且现有这方面的理论也不够完善,法院在适用既判力理论审理案件时往往出现执法不统一,尤其是在如何确定既判力的界限方面争议较大。因此,本文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案例和即判力范围理论,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能对此类案件的统一执法有所裨益。 一、既判力范围概述 确定判决之判断被赋予的共有性或拘束力就是既判力。终局判决一旦获得确定,该判决针对的请求所作出的判断就成为规制双方当事人今后法律关系的规范,当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项再度发生争执时,就不允许当事人提出与此相矛盾的主张,而且当事人不能对该判断进行争议,法院也不能做出与之相矛盾或抵触的判断。简而言之,不允许对该判断再起争执的效力就是既判力。而对既判力所涵盖范围进行的限定,就是既判力的范围。 既判力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问题:(1)从当事人争议的对象来看,判决的既判力作为解决及终结纠纷的作用范围,是指前诉中纠纷解决事实确定的具体范围,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或者称为客观界限。(2)从诉讼主体的角度来看,前一诉讼与后一诉讼的当事人是否一致是判断前后两诉是否属于同一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就是既判力的主观范围或者称为主观界限。(3)从时空关系来看,虽然既判力是针对特定诉讼案件中已经作出的确定裁判,但是,作为判决基础的纠纷事实以及程序本身都只能限定在一定时间内的某一点上。在现实生活中,同一当事人的同一纠纷在判决确定后,有可能又出现新的情况或者发生新的变化,确定判决不能对这些新情况或者新变化具有拘束力。判决形成的具体时间就是既判力的时间范围,又称为既判力的时间界限或者既判力的基准时间。[1] 以下就结合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关于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主观范围及时间范围的三个相关案例对既判力的以上三个界限进行逐一讨论。 二、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案例:王某以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为由起诉丁某,要求丁某支付加工款,丁某对欠款的金额不持异议,但是表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欠款,后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对欠款金额作出一定让步,丁某一次性偿付所有欠款,调解书的最后一款为“双方其他无争议”。经双方签字后调解书生效,此后丁某也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了付款义务。丁某随后又以王某交付的定作物存在质量瑕疵为由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进行赔偿,该案在处理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加工承揽合同达成的调解协议的范围应仅限于加工款,调解协议约定的“双方其他无争议”针对的也是加工款,而不涉及其他纠纷,故现在丁某以加工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起诉,不属于重复起诉,应当受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调解书中的“双方其他无争议”的范围应该涵盖了截至签收调解书时双方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的全部争议,故理应包含加工物的质量问题,现丁某在调解书已经生效且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显然属于重复起诉,故应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涉及既判力的客观范围。现有的通说一般认为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原则上只及于判决书的主文部分,理由部分除了关于债务相抵的判断之外并不具有既判力。而对于判决主文的判断即为对诉讼标的之判断,由于现有诉讼标的理论有新旧之分,而适用不同的理论对既判力客观范围的认定也会完全不同,因此,在确定既判力客观范围时适用何种诉讼标的理论至关重要。 我国民事诉讼中关于诉讼标的识别采用的是旧实体法说,也就是传统的诉讼标的理论。即诉讼标的是指原告在诉讼中主张的具体而特定的实体法权利或法律关系。这一理论的优点在于使法院易于确定审理范围,使当事人易于进行攻击和防御,使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易于确定;缺点是无法解决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下一个事件将可能经过数次审判,产生数个判决的问题。因此,也就产生了新的诉讼标的理论。新的诉讼标的理论则主张给付诉讼应超越实体法规定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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