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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时代的考古学》

《文化遗产时代的考古学》
《文化遗产时代的考古学》

文化遗产时代的考古学

——兼谈公共考古学或应用考古学相关问题

曹兵武

引 言

考古学、博物馆学、文化遗产学几门学科分别从发现与研究、保护、展示、利用等不同角度处理人类遗产,探索人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问题,因此常常被相提并论。近来,国内不少高校或者借考古学升格一级学科的机会将考古专业扩充为考古文博系、考古文博学院甚至文化遗产学院,或者新建考古文博专业等,但对几门学科的相互关系却探讨不多。近来,笔者先后参加首都师范大学的文化遗产学科建设和中国人民大学考古文博系成立暨学科建设等座谈会,兹将会前会后的思考一并草成此文,从考古本位的角度略作申述,以就教于方家。

一、学术史与社会史:双重视野中的反思

划分考古学史可以有多种视角和不同的观点,如果将考古学放在超越其内部视野的社会史角度来说,文化史的考古学(重在科学地复原现代社会人类所渴求的已逝的早期人类历史)、过程主义的考古学(即新考古学,重在吸收其他学科参与考古学及科学的人类历史重建工作,完善考古学的理论与方法)和文化遗产的考古学(重在考古资源的社会化共享、传承与管理),大概不仅可以立论,而且可能是当下最具概括力的考古学发展所经历的三大阶段。

文化史阶段的考古学以地层学和类型学来立论,以地层学理论指导发掘,出土遗存则以类型学原理整理分析和研究,以文化演变时空框架和谱系建构为主要学术目标。过程主义考古学即通常所说的新考古学,以古人类的行为、文化演进过程和动力法则为学术目标,并为此探索和确立诸多的考古学中程理论(中间理论),如考古埋藏学、民族考古学、环境考古学、聚落考古学、社会考古学、性别考古学等等,并大量引入现代科技与其他学科参与人类古代的重建工作。这套目标与理论方法对于考古同行具有天然的诱惑力。尽管仍然有不少人反对在中国采

纳新考古学的标签,但是实际上我们却不得不承认,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考古学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在中国基本上已经是遍地开花。尽管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为更多的新发现提供了契机,但这段时间中,发掘手段、方法及资料的处理、理论的武装等,则多是属于新考古学的,尤其是夏商周断代工程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国家项目,更是极大地推动了多学科合作的考古发掘与研究。

因此可以说,在苏秉琦先生的区系类型学说成熟之后,最近一二十年中国考古学的长足发展主要就是集中在新考古学方面。包括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中,尽管在课题意识、理论方法和学术水平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欠缺,但如果仅仅是地层学的把握,以土方量来测算申报经费的支持,现在也早已经不再行得通,大家都已经认识到应该包括很多样品的采集和科技的分析手段,来更准确地把握叠压打破关系、尽可能多地提取出土器物之外更多的信息和资料以开展综合研究,年代测定、科技考古、环境考古等手段被普遍运用,不少考古单位还建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相应的设备乃至田野移动实验室(车),原来那种一柄探铲、一把手铲包打天下的局面早已结束。

近年来,随着考古学的快速发展,文物工作诸多方面对考古工作基础性的要求,加上考古学成为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级学科,不仅对于教学、科研资源的配置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业界也更有机会重新检讨考古学的学科架构,以及考古学与文物、博物馆、文化遗产诸相关学科的关系。可以说,现在我们已经走到了文化遗产的考古学的门口甚至开始迈进其门槛。如果要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考古学新的增长点、成长点,我认为非要考虑到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不可。

发达国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们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尤其是2006年初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并决定从当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后,社会各界的遗产意识普遍觉醒,遗产保护与传承渐渐成为社会运动。如此一来,关注包括古迹遗址在内的考古遗存等遗产已不仅仅是学术性问题,也是一个事关社会发展和公共资源管理与利用的社会性问题。作为发展较为成熟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为适应这一潮流,较早就提出公共考古学和新博物馆学(公共博物馆学)以适应时代之需。公共考古学在我国多被称为公众考古学,其研究领域已经涉及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公众考古教育、文化遗产所有权、文化遗产的阐述与展

示权、专业考古界与公众之间的沟通等诸多领域。而公共博物馆学以研究博物馆如何服务观众、服务社会,而且区别于传统的研究博物馆内部业务的普通博物馆学,并在七十年代之后,随着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理论与实践的崛起,而成为博物馆界的主流。但是现在看来这些仍然远远不够,时代呼唤具有整体性的文化遗产学科建设,考古学也必须进行整体性的理论反思和学科调整。

文化遗产时代的考古学,并不是要抛弃作为考古学基础理论和方法的地层学与类型学,更不是说新考古学确立的研究人类行为、文化过程和社会文化变化背后的动力法则的学术目标过时了,相反,其需求的古代遗存的年代定位要愈益精确,学术的研究要更加深入,但是这些都远远不够了,考古学应该要更加关注学科和社会的关系,关注古代遗存的现代价值及其作用,这已经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大众考古学或者公众考古学所可以概括、容纳的。这也不完全是考古知识普及、考古信息共享、考古配合基本建设等问题,而是考古学与社会共同进步,融入乃至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并反过来为考古学提供更多可能性等更深层次的问题。

因此,考古学在探讨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古代社会经济文化等内容之外,应该考虑到考古信息、考古知识、考古资源的社会应用问题。考古学应该响亮地提出应用考古学这个名字,探讨建立应用考古学这门新的分支学科,以对学科结构尤其是人才培养等进行调整和整合。

二、从考古资料到人类遗产:考古学的延伸和应用考古学的维度

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文化遗产其实与传统所说的文物就是同义语,其相关内容可分为发现(如考古调查、发掘)、研究、保护及传承利用等不同工作环节或者领域,已经写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就是在当下中国国情中对其相互关系的科学阐释。但是,对于文物本体的认识、价值的评估乃是所有这些工作的基础、前提,因此考古学实乃文化遗产领域的基础性、核心性学科,而且考古学不应该固守象牙塔,仅仅关心学科自身有兴趣的资料发现与研究问题。

文物工作——文化遗产对考古学的依赖几乎是全面性的。比如,近年我国所开展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摸清文化遗产家底的重要手段,主要就是依靠考古调查等技术手段和力量来进行的,不仅诸如古代遗址、墓葬等地下遗存是这

样,包括诸如石窟寺、古建筑等传统遗产以及巨型的线路、景观、村落、城镇以及工业遗产等新型遗产类型的发现、登录等也是这样。其中,对新发现遗产年代的确定、测量和记录、评估等,基本上就采用的是常规的考古方法和做法。

还有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作为前提条件的价值评估,也早已不是传统的学术研究的资料性价值所能概括。遗产的价值,是对人与遗产关系的一种界定,其资料性价值只是遗产与学术研究者之间关系的体现,随着多元主体、多种文化、多重利益相关遗产意识的觉醒,对遗产价值评估变的空前复杂和动态化。除了通常所说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等,为了更好地予以保护和利用,还需要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宏阔背景之下进行综合评估,甚至是不同群体乃至代际之间利益的权衡与博弈。但是,无论如何,遗产价值的判定离不开对遗产本体的认识,也离不开其中所包含的历史、科学等方面的信息及其释读,其价值正是这些内容在不同时空背景下人们对其认知的程度及其在经济社会中互动的势位。新考古学有所谓的context archaeology(背景考古学),特别关心考古遗存形成和存在的背景,强调在特定的背景下来分析和认识考古遗存,和基于多元利益与多重关系的遗产价值评估的做法就很有几分相似。

就遗产的保护来说,更多的时候不仅仅是个技术和工程等能力问题,更是价值的选择、取舍或博弈。因此,不仅价值是是否应该以及如何保护的重要依据,考古发掘本身也早已引进了保护的理念和手段,对出土遗物遗迹的现场保护,既为了现场和今后更好的观察与研究,也为了今后展示传播和其他社会作用的发挥,它们已经是与考古工作相互依托的构成部分。而抛开保护过程中价值取舍的复杂考量不说,考古发现及现场处理也是科学的保护措施的诊断性基础。

现在大家越来越认识到展示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遗产信息与价值传播的新的手段。原来让公众了解出土文物与遗迹等相关信息,可能更多的是专家们写科普性文章,甚至是利用影视传播等手段,现在公众更喜欢参与和体验,需要有更多的直面遗产本体的机会。但是,无论是何种传播,依然需要对遗产本体之外信息与价值的适当的呈现,需要有专业人士的诠释和解读,甚至需要为公众的参与和体验提供专业性引导和其他服务。因此,展示不仅仅是简单的文物摆放和遗迹遗址开放,而是一项综合的复杂性工作。相信如果考古发掘、研究及相关工作能够考虑到这个问题,遗产展示的信息量和水平都会有较大的改观。

再有我们经常提到的遗址保护、展示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中考古学与规

划学科的两张皮问题,其实不论原因何在,根本上大家还是希望考古学应该有更多、更实质性的参与。因为,无论是遗址的保护还是展示,人们都希望使其价值受到合理对待,希望将其可看之处以适当的形式呈现给观者,这里边当然也包括考古发现和研究的成果。

因此,所有这些遗产工作的相关环节无论是内容还是方法,都和考古学有关,也是考古学可以应用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的地方。而诚如文物工作方针中以“加强管理”作为收官,因为所有这些问题归根结蒂就是个管理的问题,如果说文物工作的基础是价值判断,是考古学研究等,而整个文化遗产工作的核心就是管理,是对遗产资源及其价值的科学合理合法的配置,坚固专业与公众、过去现在与未来,因此,管理具有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效应。公共考古学中有考古资源管理的内容,应该放在文化遗产的大平台上、文物工作的全流程中去进行重构。

其实从考古学诞生以来,就一直注意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连其最基本的地层学与类型学都是分别借自地质学和生物学,考古学从来就不完全是书斋中的考据性学问,而是充满了田野的芬芳和实践性的探索。进入新考古学阶段的考古学已经具有了自觉的开放性,成为很多不同学科施展才华、开展合作的共同平台,并产生了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有学者精辟地将它们概括为考古学的中间理论或者中程理论,这一方面促成了一批相关的新的交叉学科,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考古学整体性的理论与方法宝库,使六十年代以来的考古学及相关学科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我们所认识的人类古代愈加清晰。进入文化遗产时代的应用考古学,要求考古学不仅应该吸收更多的学科参与考古,更应该注重走出去、融进去并展开新的价值发现环节,并经过新的跨学科实践,再产生一批新的理论和学科发展的增长点。但是传统的考古学多是采用拿来主义为我所用,是内向的,是为了将人类消失在时空黑洞中的过去看得更为清晰。在文化遗产时代和生态文明的建设中,考古学应该携带自己的积累与历史的经验向前看,向外看,加大应用研究和实践,不仅要复原过去,而且要复活历史,让古代人类的生存信息、经验与智慧加入现代生态文明的合唱。

通过考古学学会向后看并科学地发现和揭示历史,这是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人类最伟大的进步之一。学会用已经发现和认识的古代及其蕴含的知识、智慧向前看,科学地处理当代生存与发展的宝贵资源,也许是考古学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贡献。这需要考古学家的探索。

三、公共考古学或应用考古学:内容与框架

其实从考古资源受到盗掘、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变化等威胁开始,考古学就已经开始介入社会了,并提出考古知识普及及公共考古学等问题,但是却往往是被动地抢救、应对,或者呼吁各界的关注。尽管考古发掘的背景、考古队伍的组成和任务以及学科结构本身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因为缺乏主动的接纳和理论提升,因而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隔阂,作用受到很大的局限。因此,考古学应该自觉迎接文化遗产时代和生态文明社会的到来,明确地提出应用考古学这个概念和这个发展的方向,应该系统梳理,总结提炼若干理论和方法,放在文化遗产的大平台上,成为公器,为社会所用。

在当下中国的语境中,无论是公众考古学也罢,还是公共考古学也好,其实主要问题都是一个:考古学应该走出自我封闭的环境,学以致用,或许应用考古学这一称谓更能体现一种主动的精神并概括其实质。从内容方面来说,文化遗产时代的应用考古学大概应该涵盖以下方面:

一是考古知识应由专家知识成为公共知识乃至公民常识,以提高公众的历史与科学文化素质。考古信息的公开与传播在业内有行业性的共识和标准,但是考古知识的普及尽管有很多专家做过不少努力,但是远未成为行业的自觉和要求。考古学家应该认识到,文化遗产时代,考古信息也是公民诸多的知情权之一,是信息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维度所必备的人文基础之一。因此,这里不仅有大众媒体、专业媒体的责任,更有政府部门、考古专家自身以及自媒体的责任在内。

二是在发挥考古资源作为学术资料的科学价值的作用之外,也要努力使其能够融入地方和经济发展之中,成为社会发展资源和文化建设资源。考古资源管理和科学合理配置,出土文物、古迹遗址的保护与展示,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等,不仅和这个有关,而且也都应该是为了这个目的。文化遗产如果不能转化为社会发展的资源,真正成为被公众所接受和认可的遗产,不能传承,那就会失去其作为遗产的价值。

三是考古资源所携带的丰富的古代信息、经验、生存智慧能够为现代乃至未来社会提供镜鉴,真正实现遗产的现代与未来价值。这也是上述的资源共享形式到内涵与价值的真正内化,是更难的过程和事业,需要我们开展围绕考古资源的多元利益、多重信息、多种价值以及其所包含的真善美的充分交流和对话,达成

公共或者包容性的价值认知与群体认同,以使遗产融入社会并成为当代人文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是实现考古学的扩张或者转向。当然,这不是要抛弃固有的考古学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学科自身的目标与基础工作,而是在专业的基础上的社会化与大众化,是考古学的延伸,从而让考古遗存与考古信息以及考古工作在推动社会与文明向博物馆化生存、向信息生态化生存的科学发展与新型生态文明中,成为重要的信息源和调节阀。这也是考古学在迅速变化的时代和社会中加深加宽自己安身立命之存在基础的内在需要。

就当下的紧迫任务来说,考古学应理顺专业与普及、学术考古与基建考古以及考古和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文物保护与文化遗产工作等的关系——这些论题每个都值得以专文申说,而这些也正是科学考古学和应用考古学,或者传统考古学与文化遗产时代考古学的关系,不仅需要从本体论、认识论角度进行理论廓清,更需要从资源的产业链角度思考和处理不同的需求及问题,完善这个链条上的薄弱环节。

就具体的考古学家来说,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还有以下几点应予关注甚至积极地躬身参与:第一是做适当的知识普及,第二是保护好资源,第三是参与资源的规划、开发和利用传承等工作。总之,公共考古学不仅要在考古从业者与公众之间分享考古资源所具有的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而且应主动、系统地承担起挖掘、建构其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责任。为此,从理论与方法论建设的角度来说,考古学需要探索考古传播学、考古评估学、考古规划学、考古保护学、考古展示学,以及考古(包括考古资源)管理学等。这些既是应用考古学或者说公共考古学重要的构成部分,也是非考古学家莫属的工作。

结 语

因此,扩大考古学结构范围,甚至构架统一的、更具整合性的文化遗产学是十分必要的。越来越多的高校除了传统的考古学科,已开始设立文化遗产专业、博物馆专业,甚至将它们归并在一起,设立考古文博系(例如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考古文博系)乃至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大学)和文化遗产学院(西北大学),因此,对这些学科关系的系统梳理与反思、对这个背景之下考古学科建设进行反思和重新设计就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作为一级学科的考古学是直接面向本科的教

学与人才培养,这个阶段是一个人走向专业领域和职业生涯的重要的分水岭。四年的大学本科教育,当然不可能什么都学深学透,熟练掌握,但是这是走进这个行业最关键的阶段,以后入职以后的基本的观念和概念,基础性的知识,基本的技能,都应该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奠定的。因此,相关的知识架构、课程设置、学科建设等,都显得尤其重要。如果仅仅以固有的考古单位以会不会挖来衡量今天的考古学专业的学生,实在是太狭隘了。不会发掘或者发掘不够熟练,经过几年的实际锻炼应该基本上都没有太大问题,基本功可以再去练,但是这样一个人的知识结构和与学科发展相关的思想观念、问题意识等,以及和其他学科、和社会需求大势的对接能力,则会确定其长远的发展格局和与进步空间。

我们明显感觉到近年来应用考古学方面人才的需求是非常可观的。全国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的考古所等单位只有近百个,其人才吸纳能力相当有限,而其他文博单位、基层文物部门如博物馆、文管所等则非常需要既懂考古等相关专业、也有一定其他知识准备的年轻业务骨干,这样的单位则数以千计。再如全国有近5000初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每一个都有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进行管理,那么,什么样的人适合去做?如何管理?大概具备应用考古学相关知识的人才应是不二的选择吧?

因此,无论从考古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还是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看,确实是到了应该提倡公共考古学——更确切地说是——应用考古学的时候了。

原刊《南方文物》201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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