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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专业设计图纸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

给水专业设计图纸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
给水专业设计图纸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

给水专业设计图纸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我院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2000年);

(2)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修编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3)建设部修编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

(4)国家标准GBJ125-89《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1989年);

(5)国家标准GB/T50106-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2001年)。

1.2 目的

使设计产品符合规范、标准和深度,使设计图纸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方便有序,以保证设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满足设计施工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1.3 内容

本规定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的组成、深度、图例、符号、工程数量统计及图纸说明等。

图纸统一规定

1.4 项目建议书附图

项目建议书一般附图内容如下:

2.1.1 总体布置图

根据现状地形图,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绘出给水系统设计图,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及说明。

(1)设计图应符合“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主要工程项目表中应分系统(取水、输水、净水和配水等)列出主要内容、规模、规格、材料和工程总量等。

(3)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设计资料的依据和其他必要的说明。

2.1.2 工艺流程图

表示给水系统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之间联系和水位标高关系,图例及说明。

(1)图中标注各构筑物名称,标高、管径和流向,各管道系统编号要求和平面布置图一致。

(2)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说明内容表示尺寸、标高单位。

2.1.3 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图包括取水、净水等厂站枢纽工程。

根据测绘的地形图,绘出构(建)筑物、各管道系统布置相关位置图,列出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图例及说明。

(1)制图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内容包括编号、名称、尺寸、单位、数量和备注。

(3)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设计资料依据、设计规模和占地面积、其他必要的说明。

1.5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附图内容如下:

2.2.1 总体布置图

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附图,要求更为详细确切。

2.2.2 方案比较示意图

方案比较示意图包括系统布局、枢纽工程位置、流程的选择等内容。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总体布置和工艺流程图。

2.2.3 工艺流程图

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附图,要求更为详细确切。

2.2.4 平面布置图

图上内容基本同项目建议书附图,要求更为详细确切。

1.6 初步设计图纸

初步设计图纸主要任务是明确工程范围、项目内容、设计规模和主要工程数量,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根据设计内容可增减。

2.3.1 总体布置图

根据提供(测绘)的地形、地物、地貌等,标出坐标网和方位,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绘出现状和设计的给水系统全内容,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图例及说明。

(1)主要工程项目表中分系统列出主要工程内容名称,表示出设计规模、主要材料规格和工程总量等。

(2)制图要求和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资料提供单位、比例和内容、座标和高程的系统、其他必要的说明。

2.3.2 工艺流程图

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表示给水系统工艺流程中各构筑物之间的联系和水位、标高关系、图例及说明。

(1)在工艺流程图下方标注各净化构筑物名称,表示各净化构筑物的绝对标高和水位,标注主要构筑物和管道直径及流向。

(2)各管道系统编号要求和平面布置图一致,并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

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说明内容表示尺寸、标高单位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2.3.3 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地、净水厂、配水厂、加压泵站等枢纽工程。

(1)根据提供(测绘)的地形图,测量坐标网和方位,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图上表示出坐标轴线、风玫瑰(指北针),绘出现状和设计的构(建)筑物、各管道系统、围墙、道路等平面位置,注明厂界四周坐标及建筑物相对位置,列出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主要工程数量表、图例及说明。

(2)图中各主要建(构)筑物按流程顺序进行编号,要求各专业编号一致。各管道系统编号,要求和工艺流程图一致,并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内容包括:编号、名称、尺寸、单位、数量和备注,备注表示见各主要建(构)筑物的图纸图号。

(4)主要工程量表主要统计主要建(构)筑物以外的主要工程量。表中内容包括: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和备注。工程量统计要求分类统一整理,分规格排列有序。其中阀门应分不同规格,按个数统计;管道系统应区分不同材质和管径,按“米”统计;各附属构筑物应区分不同类别,按“座”统计,各管(配)件应分材料,按重量统计。

(5)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测量资料提供单位、比例和内容,座标和高程的系统,图中施工坐标网和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主要规模指标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2.3.4 管道平、纵断面图

管道平、纵断面图包括纵断面图和平面图两部分,相互对应。

(1)根据提供(测绘)的管道平、纵断面图、座标和方位,纵断面图上表示出原地面标高、设计地面标高、管(渠)中心(内底)标高、管(渠)底埋深、坡度/距离、节点编号、桩号,并注明管材、管径(渠断面)及长度。纵断面图下有平面示意图,图中表示地形、地物、地貌等,管道平面位置、管径和方位、转角度数及坐标。末页列出主要工程量表、图例及说明。

(2)图中从管道起端、转角、交点等均应节点编号,应采用汉语拼音字头为节点代号,后加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各附属构筑物编号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中有关规定。

(3)桩号以米为单位,从管道起端0+000开始,按管道平面布置累计统计,注写到小数点后第2位。

(4)主要工程量表主要统计图中全部工程量,表中内容基本同“2.3初步设计

图纸,2.3.3平面布置图”中(4)的内容。

(5)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座标和高程系统、测量资料提供单位、比例和内容、管道防腐、材质、接口形式和采用基础、其他必要的说明。

2.3.5 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

图中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表示出工艺布置、设备及管道等安装尺寸、相关位置、标高,分列主要设备表和主要材料表,并注明主要设计技术参数及说明。

(1)主要构筑物在图上布图方位,一般应与平面布置图一致,特殊情况下与平面布置图方向不一致时,必须标注方位。

(2)室内主要构筑物,其建筑应标注定位轴线和编号,与建筑图相一致。

(3)主要构筑物工艺图由平面图和剖面图两部分组成,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制。多层的主要构筑物可分层,也可在同一平面图上按层数的顺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分层布置;剖面图应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映全貌、安装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剖面方向一般向右、向上,特殊情况和需要也可向左。

(4)管道表示可以用单线(或双线)表示,根据设计内容确定。制图其他要求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图中主要设备和主要材料应分别放在图中右侧,主要统计构(建)筑物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主要设备表内容包括: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和备注,备注表示主要设备使用和备用数。主要材料表内容包括:序号、名称、规格、材料、单位、数量和备注。上述设备材料统计要求分类统一整理,分规格排列有序。其中主要材料表统计要求同“2.3.3平面布置图”的要求。

(6)注明主要设计技术参数应放在图中右上方的明显位置上,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规模,计算流量及各净化构筑物主要设计参数。

(7)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见平面布置图的图号,各管道系统防腐、材质、接口型式和基础形式、其他必要的说明。

1.7 施工设计图纸

施工设计图纸主要任务是提供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和技术要求的设计图纸,一般应包括下列图纸,根据设计内容可增减。

2.4.1 总体布置图

图上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图纸总体布置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

2.4.2 工艺流程图

图上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

2.4.3 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地、净水厂、配水厂、加压泵站等枢纽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结构图、排水管平面布置图、管道综合图等。上述图中各主要建(构)筑物名称和编号应一致,各管道系统的编号应统一。

(1)平面布置图

图上内容除不列主要工程量表外,基本同初步设计平面布置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说明内容应注明平面布置图中其它下述内容图纸的图号。

(2)工艺管道结构图

在平面布置图基础上,工及管道结构图绘出除排水管以外的工艺管道布置、构造详图及管道、阀门和所有辅助构筑物、节点管件等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关系,列出工程量表、图例及说明。

a.图中管道、阀门、管件及辅助构筑物分系统一分类、分规格进行编号。

b.工程量表分管道系统分别进行统计。表中内容包括:分类、编号、名称、

规格、材料、单位、数量、重量(包括单重、总重)及备注,其中管道

系统分不同规格和材料,按“米”统计;管(配)件分不同规格和材料,按“件”统计;附属构筑物分类别和不同尺寸、结构形式、按“座”统

计,并在同一编号内分列附属构筑物内安装的阀门、管(配)件等材料。

备注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标准图号。

c.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d.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各管道系统内容、材质、接口和基础形式、管

道施工及验收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内容。

(3)排水管平面布置图

在平面布置图基础上,按本标准“3.一般规定”要求,给出各种排水管渠、排水井、检查井等的平面位置、标高关系和结构详图等,列出工程量表、图例及说明。

a.图中室外排水管渠分段注明管径、长度、坡度、管内底标高和流向,也

可采用列表的形式表示各类井号、施工坐标、管径尺寸和标高、井尺寸

和标高。

b.工程量表内容包括:编号、名称、规格、材料、单位、数量和备注,其

中排水管渠分不同规格和材料、按“米”统计;各类井分类别和不同尺

寸、结构形式,按“座”统计。备注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的标准图号。

c.图例应符合本标准“3.一般规定”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d.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排水管渠的材料、接口方式及基础类型、施工

及验收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4)管道综合图

在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对各管道系统进行平面综合,绘出各管道系统平面布置,和相互标高关系及说明。

a.图中注明各管道与建筑物接管点、转角点、各管道间交叉点的管径和标

高关系。管道交叉密集的部分地点,可适当增加节点大样图。

b.说明内容包括:尺寸单位、管道综合的内容和所示标高、施工及验收要

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2.4.4 管道平纵断面图

图上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管道平、纵断面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增加补充的内容有:

(1)纵断图上应表示地质钻孔位置和内容,图中应增加各辅助构筑物,节点大样图,注明主要尺寸、标高和相对位置。

(2)主要工程量表中增加材料、单重、总重内容,其中管(配)件统计要求分类、分规格、分材料排列有序,统一整理,按数量统计。备注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的标准图号。

(3)说明内容要增加管道施工及验收要求内容。

2.4.5 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

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内容包括平面、剖面图及详图,内容基本同初步设计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而要求更为详细确切。增加、补充内容有:

(1)表示出工艺布置、细部构造以及设备、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位置和方法,详细标注各部尺寸和标高,根据设计内容需要,可表示出单位系统图、管线透视图、大样图等有关安装详图。

(2)主要材料表增加重量,包括单重和总重内容,其中管件统计要求分类、分规格、分材料排列有序,统一整理。备注内应注明引用的详图,套用的标注图号。

(3)说明内容要增加管道施工及验收要求内容。

一般规定

1.8 图线

(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从下列线宽系列中选取:0.5、0.7、1.0、1.4、2.0mm。

(2)给水专业制图,采用各种线型应符合表3-1的规定

线型表3-1

(3)相互平行的图线,其间隙不宜小于0.7mm。

(4)虚线,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宜各自相等。

(5)虚线、点划线与其他图线,无论是自行还是相互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

(6)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晰。

1.9 比例

(1)制图采用的比例,一般宜符合表3-2的规定

比例表3-2

(2)一般情况下,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同一图样如有大样图,可选用两种以上比例。

(3)图中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字的底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应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

1.10 标高

(1)单体构筑物图样上的标高符号和具体画法,应按图3-3A所示形式以细实线表示,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被注的高度,根据图面情况,尖端可向下,也可

h-高度,视实际需要而定。

(2)标高应以米为单位,宜注写到小数点后第2位。

(3)管道(沟)应标注起迄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交叉点等的标高,其中工艺管道宜标注管中心的标高,管沟及排水管宜标注管内底标高。

(4)有建(构)筑物标注±0.000地坪标高的图面,室内管道应标注相对标高;只有构筑物而无建筑物的图面,室外管道应标注绝对标高,并与其他各专业一致。

(5)几种标高的标注方法:

平面图、系统图中,管道标注应按图3-3C方式标注。

图3-3C平面图中管道标高的标注方法

剖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3-3D方式标注。

图3-3D剖面图中管道标高的标注方法

平面图中,管沟标高应按图3-3E方式标注。

图3-3E平面图中管沟标高的标注方法

1.11 坐标注法

(1)平面图中一般有测量和施工两种坐标系统,一般应以施工坐标注法为主。

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施工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

(2)表示建(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标注其对角坐标。

(3)坐标主要标注下列部位

a.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其交点;

b.圆形建筑物的中心;

c.围墙、道路中线的交点;

d.管道系统中线的起迄点、转角点、连接点、交叉点等。

(4)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位置,也可列表标注。

1.12 尺寸标注

(1)图样上的尺寸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

a.尺寸界线用细实线表示,一般应与被标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

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段宜超过尺寸线2~3mm,必要时,图样轮廓线可用作尺寸界线;

b.尺寸线用细实线表示,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尺寸

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间距不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应从被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间距为7~10mm。

c.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短实线,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倾斜方

向,长度为2~3mm。

(2)尺寸分为土建定位尺寸、管道系统定位尺寸、总尺寸三种,应根据设计深度和图纸用途确定所需注写的尺寸。

(3)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米为单位外,其余均以毫米为单位

(4)连续排列的等长尺寸,可用“个数×等长尺寸=总长”的形式标注。

(5)管配件内的构造要素(如孔、槽等)如相同,可仅标注其中一个要素的尺寸。

1.13 剖切符号

(1)剖面的剖切符号由剖切位置线与垂直于剖视方向线组成,以粗实线表示.剖切位置线的长度为6~10mm,剖视方向线的长度为4~6mm。剖切符号宜与图面上的图线分开。

(2)剖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

排编,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3)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4)剖面图如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面上,可在图中标注所在图纸的图号说明。

1.14 管径

(1)管径尺寸应以毫米为单位。

(2)钢管管径应以“外径×壁厚”表示;铸铁管、镀锌钢管、塑料管等,管径应以公称直径“DN”表示;混凝土管、陶土管等,管径应以内径“d”表示。

(3)单管管径直接标注,多管管径按图3-7D方式标注。

1.15 编号

(1)平面图和流程图中,各管道系统编号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给水排水附属构筑物(阀门井、流量计井、加氯井、排水井等)编号,宜用汉语拼音字头为构筑物代号,后加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

给水附属构筑物标号顺序,应从水源到用户,从干管到支管再到用户。

排水附属构筑物编号顺序,应从上游到下游,先干管后支管。

1.16 计量单位

(1)总图、平面图、流程图、管道纵断面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取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2)主要构筑物、管径和给排水附属构筑物尺寸宜以毫米为单位,否则应另加说明。

(3)各建(构)筑物,道路等方位角和管道转向角的角度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4)管道纵坡度宜以千分计,并应取到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1.17 图例

(1)管道附件及接口

(2)阀门

(3)设备及仪表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依据 (1)

1.2目的 (1)

1.3内容 (1)

2.图纸统一规定 (2)

2.1项目建议书附图 (2)

2.1.1总体布置图 (2)

2.1.2工艺流程图 (2)

2.1.3平面布置图 (2)

2.2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图 (2)

2.2.1总体布置图 (3)

2.2.2方案比较示意图 (3)

2.2.3工艺流程图 (3)

2.2.4平面布置图 (3)

2.3初步设计图纸 (3)

2.3.1总体布置图 (3)

2.3.2工艺流程图 (3)

2.3.3平面布置图 (4)

2.3.4管道平、纵断面图 (4)

2.3.5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 (5)

2.4施工设计图纸 (5)

2.4.1总体布置图 (5)

2.4.2工艺流程图 (6)

2.4.3平面布置图 (6)

2.4.4管道平纵断面图 (7)

2.4.5主要净化构筑物工艺图 (7)

3.一般规定 (8)

3.1图线 (8)

3.2比例 (8)

3.3标高 (9)

3.4坐标注法 (10)

3.5尺寸标注 (11)

3.6剖切符号 (11)

3.7管径 (12)

3.8编号 (12)

3.9计量单位 (12)

3.10图例 (12)

给水专业设计图纸

编制统一要求和规定

(初稿)

二〇〇二年五月

图纸上的技术要求汇总

图纸上的技术要求汇总

图纸技术要求 一、一般技术要求 制件去除表面氧化皮; 制件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零件表面的缺陷; 去除毛刺飞边; 锐角倒钝; 未注倒角均为0.5×45%%d; 未注越程槽均为1.2×0.3; 表面平整无毛刺; 二、未注公差技术要求(金属件)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m;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 1184-K; 未注长度尺寸允许偏差±0.5; 三、表面处理技术要求 表面镀白(黑)锌处理; 表面喷漆(喷塑)处理; 表面发黑处理; 表面电泳处理; 表面镀铬处理; 表面抛光处理; 表面滚花,直纹(网纹)m=0.4 GB/T 6403.3; 四、热处理技术要求 制件氮化450-480HV; 制件毛坯须调质处理220-260HB; 制件调质处理30-35HRC; 制件高频淬火45~50HRC; 制件渗碳处理,深度>0.1; 制件进行高温回火处理; 制件整体淬火40-45HRC; 五、铸件技术要求 1、压铸件技术要求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m;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 1184-K; 未注倒角均为0.5×45%%d; 未注壁厚2.5;未注筋板1.5~2; 未注过渡圆角R0.5-R2;未注脱模斜度≤1%%d; 制件饱满光洁、无气孔、缩松、裂纹、夹渣、缺料等缺陷; 各脱模顶料推杆压痕均应低于该制件表面0.2; 制件要求符合GB/T 15114《铝合金压铸件》标准规定; 表面喷漆(喷塑)处理,不得污染到已加工表面; 加工表面在表面处理后加工,加工后涂油保护; 未注尺寸参照三维造型; 制件表面处理及其它要求按客户定; 2、砂型铸造技术要求

工艺设计统一规定

潍坊科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工艺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以纯碱工程为例) 施工图设计 工程代号:K10000

前言 本规定以纯碱工程施工图设计为例的工艺专业统一规定,本规定以化工部颁布的“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深度统一规定”为依据,并参照其它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妥或错漏请及时联系。 所有的施工图图纸成品一律应用AutoCAD2004绘制。表格成品一律应用Word 或Excel表编制。 所有成品文件均为电子文档,根据需要再制成纸质文件。 所有的同各专业往返条件关系都应执行科达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施工图设计的基本程序”文件。

目录 一、设计标准及规定 二、设计原则 三、工艺流程图的内容及深度 四、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及要求 五、工艺设备位号的编法 六、管道一览表的内容及要求 七、管道标注的规定 八、工艺说明的内容及要求 九、首页图

一、设计标准及规定 1 设计标准 设计标准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 本工程设计规定 2.1 工程名称 纯碱工程, 工程代号:K1000 2.3 主项名称及代号 盐水工段501 石灰工段502 蒸吸工段503 碳化工段504 轻灰工段505 重灰工段506 压缩工段507 全厂外管083 2.4 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2.5 设计系数: 1.15 2.4 设计质量执行专业有关规定。 2.5 设计进度控制执行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设计调度有关计划进度要求。 2.6 专业设计计算书,执行各专业各类计算规定。 2.7 设计过程中专业之间设计条件的内容深度与格式,执行《设计条件内容深度与格式的规定》 2.8 设计成品文件编号,执行《项目文件格式与编号规定》。 2.9 设计过程中应建立的质量记录和实施记录。 2.10 施工图图纸成品一律应用AutoCAD2004绘制,表格成品一律应用Word或Excel 表编制。

技术图纸要求

技术图纸要求 一.图纸 1.图纸图幅应符合国家制图标准允许使用的图幅,其中A4应为竖幅,其 他均为横幅; 2.图纸应有完整、标准的标题栏,打印时因图纸缩小的标题栏应保证栏内 文字清晰; 3.每张图纸应有必要的技术要求,根据图纸的性质(装配图、部件图零件 图)撰写,内容可包括:技术参数、装配要求(装配工艺、重点、精度)、加工要求(热处理、抛光、喷砂、拉丝、配作、去毛刺、倒角、倒锐、倒棱、焊接、打磨、清渣、清洗、除尘等)、检测、防护、标记、包装、运输等及其他; 4.技术要求等文字、字母应清晰、文字简洁、明了,一般选用“四号仿宋 字”;技术要求一般置于图纸右下方; 5.加工图纸都应有粗糙度要求,有位置、形状要求的应标注形位公差; 6.装配图应有基本的外形尺寸及必要的装配尺寸(配合公差等); 7.由于技术人员使用的绘图软件未统一,各人所出图纸差异较大,但设计 者不能因软件不同而降低图纸质量,在正确、清楚的情况小,应考虑布图美观、合理; 8.由于产品以薄板件为主,厚度小,绘图时线条极易重叠,可能会引起误 读、造成错误,因此,应尽量用放大、剖面、局部视图等手段,保证图纸质量; 9.成台产品图纸标题栏内的设计、审核、批准栏的签名必须完整(姓名、 日期),一般图纸必须有设计、审核签名; 10.图纸必须加盖“受控”章才可下发,有“受控”章图纸只发一份至生 产部(见附表:图纸发放记录表),其他用图(外协、检验等)只能“复制”; 11.成套产品必须有《零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在图纸下发时一起 提供生产部(加盖“受控”章)。因生产需要,《外购件明细表》可以提前下发或分几次下发,但最后必须整理成正式技术文件存档;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

项目名称:××× 自控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工程号:××× 编制: 校核: 审核: ××年××月××日 目录

1执行标准 (1) 2图形及符号: (1) 3图纸目录: (1) 4设计说明内容: (1) 5仪表索引 (2) 6仪表数据表 (2) 7管件加工明细表 (2) 8综合材料表 (2) 9联锁系统逻辑图 (2) 10端子接线图 (2) 11报警器灯屏布置图 (2) 12仪表点及电缆敷设平面图 (3) 13其他 (3) 13.1图纸编号: (3) 13.2常用设计文件图幅: (3) 13.3线形: (3) 评审确认: (4)

1 执行标准 1)《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3005-1999; 2)《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63-1999; 3)《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20513-2000; 4)《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 HG/T20512-2000; 5)《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 GB50093-2002; 6)《自控安装图册》HG/T21581-95; 7)《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700-2000; 8)《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00。 2 图形及符号: 参照《过程测量和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HG/T20505-2000执行。 3 图纸目录: 详细列出本专业的工程图纸的名称、编号、图幅及页数,空三行后再填写复用图的名称及编号,空三行后或另起一页填写标准图的名称及编号。 4 设计说明内容: 1)设计总说明 a)列出设计依据; b)说明设计范围; c)说明特殊工艺介质特性。 2)仪表选型说明 a)说明仪表选型原则; b)仪表选型要求; c)列明仪表采购注意事项。 3)施工说明 a).施工安装及验收执行的标准规范或规定;

机械图纸技术要求大全整理版)

一般技术要求 1.零件去除氧化皮。 2.零件加工表面上,不应有划痕、擦伤等损伤零件表面的缺陷。 3.去除毛刺飞边。 热处理要求 4.经调质处理,HRC50~55。 5.零件进行高频淬火,350~370℃回火,HRC40~45。 6.渗碳深度0.3mm。 7.进行高温时效处理。 公差要求 8.未注形状公差应符合GB1184-80的要求。 9.未注长度尺寸允许偏差±0.5mm。 10.铸件公差带对称于毛坯铸件基本尺寸配置。 零件棱角

11.未注圆角半径R5。 12.未注倒角均为2×45°。 13.锐角/尖角/锐边倒钝。 装配要求 14.各密封件装配前必须浸透油。 15.装配滚动轴承允许采用机油加热进行热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100℃。 20.齿轮装配后,齿面的接触斑点和侧隙应符合GB10095和GB11365的规定。 21.装配液压系统时允许使用密封填料或密封胶,但应防止进入系统中。 22.进入装配的零件及部件(包括外购件、外协件),均必须具有检验部门的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 23.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和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氧化皮、锈蚀、切屑、油污、着色剂和灰尘等。 24.装配前应对零、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特别是过盈配合尺寸及相关精度进行复查。 25.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允许磕、碰、划伤和锈蚀。 26.螺钉、螺栓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或使用不合适的旋具和扳手。紧固后螺钉槽、螺母和螺钉、螺栓头部不得损坏。 27.规定拧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必须采用力矩扳手,并按规定的拧紧力矩紧固。

28.同一零件用多件螺钉(螺栓)紧固时,各螺钉(螺栓)需交叉、对称、逐步、均匀拧紧。 29.圆锥销装配时应与孔应进行涂色检查,其接触率不应小于配合长度的60%,并应均匀分布。 30.平键与轴上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面不得有间隙。 31.花键装配同时接触的齿面数不少于2/3,接触率在键齿的长度和高度方向不得低于50%。 32.滑动配合的平键(或花键)装配后,相配件移动自如,不得有松紧不均现象。 33.粘接后应清除流出的多余粘接剂。 34.轴承外圈与开式轴承座及轴承盖的半圆孔不准有卡住现象。 35.轴承外圈与开式轴承座及轴承盖的半圆孔应接触良好,用涂色检查时,与轴承座在对称于中心线120°、与轴承盖在对称于中心线90°的范围内应均匀接触。在上述范围内用塞尺检查时,0.03mm的塞尺不得塞入外圈宽度的1/3。 36.轴承外圈装配后与定位端轴承盖端面应接触均匀。 37.滚动轴承装好后用手转动应灵活、平稳。 38.上下轴瓦的结合面要紧密贴和,用0.05mm塞尺检查不入。 39.用定位销固定轴瓦时,应在保证瓦口面和端面与相关轴承孔的开合面和端面包持平齐状态下钻铰、配销。销打入后不得松动。 40.球面轴承的轴承体与轴承座应均匀接触,用涂色法检查,其接触不应小于70%。

按照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的技术条件及要求,采用图纸中规定

按照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的技术条件及要求,采用图纸中规定的技术规格和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 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第一部分编制说明 一、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要求。 三、指导方针: 确保施工工期,满足业主要求。按本工程规定的总工期,编制出完善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力争提前完成工程任务。 2.发挥技术优势,优化管理水平 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参加本项目施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第二部分工程概况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人: 3.工程地点: 4.工程规模: 5.结构形式:

6.工程投资: 二、承包范围及工程量 本施工组织设计所涉施工范围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三、气候特征 广州市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大部分时间光照充足,雨量大,雨季长,台风和强热带风暴频繁,每年四至九月为雨季,夏秋季有台风袭击。根据这一地区特征,在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要做好与气象台的联系工作,提前采取措施外,做好雨季防雷及炎热季节施工措施,对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意义重大。 四、现场施工条件 1.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能满足施工要求。 第三部分施工布署与领导机构 一、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为更好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应从施工方案、人员设置、机械配备、材料供应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全力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同时在施工中,将从招标人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配合,协调好内外关系及地盘管理,通过有效地对工序、材料、人员进行控制,不仅保证工程质量,而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声、光、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的模范工地。 1.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以中标后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准。 2.各人员职能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行政领导工作,并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计划、生产进度、质

化工设计工作专业分工规定

(JLM08-2/3)《设计工作专业分工规定》 1.目的范围 为加强对JPEC 各专业工作的管理,明确各专业的设计分工,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中的JPEC各专业间的分工与协作。 本规定只列出相关专业的界面,并非规定各专业的全部工作。 2.职责 本规定由各专业室组织执行。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技术质量部负责协调。 3.内容 3.1 工艺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设计分工 3.1.2 工艺专业与工艺安装专业 1)工艺应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图)中表示生产过程要求的排液、放空、和吹扫点。由于管道布置的原因需要增加的高点放空、底点排液由工艺安装确定,一般不表示在PID图上。异径管和拌热介质的供给、返回点、服务点的具体位置由工艺安装根据PID 图和布置需要确定。 2)工艺应在PID 中表示工艺特殊要求,如自流设备的相对标高或位置的要求,工艺安装 按照PID 图进行设备平、竖面布置和管道设计。如果工艺安装要求改变PID 图中管道的连接位置和方式,需和工艺商定。工艺应在公用工程PID 图的施工图版中表示出工艺安装实际布置的管道分支先后次序,管径变化和连接方式。 3)管道说明表由工艺编制,其中的“管道等级”、“保温厚度”要根据《管道等级表》、《设备和管道隔热材料及厚度选用规定》选取,工艺安装应对照管道等级进行确认并会签。表中未列入的管道等级,应共同确定等级号,并补充编制这些管道等级表的具体内容。管道设计和管道级(类)别由工艺确定。有特殊要求的管道清洗由由工艺提出、由工艺安装在设计中说明。 4)工艺设备简图中工艺开口尺寸、数量、标高由工艺提出,方位由工艺安装确定。设备安装标高由工艺提出最底要求,工艺安装可进行适当调整。 5)管道设计中有工艺要求的特殊配件应经工艺确定并签署后,工艺安装才能用于管道设计中。 6)因管道布置原因需适当放大、缩小的管径,应取得工艺的同意。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 一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国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天津设计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目次 1 总则..................................................... 2 栏目和图章................................................. 3 图纸的图幅和图面 ........................................... 4 工程项目文件号的编制 ....................................... 5 设计文件版次的编制 ......................................... 6 设计文件目录的编制 ......................................... 7 设计文件字体及排版的编制.................................... 7.1非表格类文本文件的编制 .................................... 7.2表格类设计文件的编制 ...................................... 7.3 CAD设计图纸中字型、字高、图幅及线宽的规定................. 8 CAD文件图层规定............................................ 9 CAD文件线型颜色设置........................................

机械图纸技术要求汇总. ()

图纸技术要求汇总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产品机械零件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编写和使用规范。 2.图纸技术要求的编制要求 2.1图纸技术要求编制的一般内容: 几何精度:尺寸精度,表面结构、形位公差、结构要素; 加工、装配和工艺要求:是指为保证产品质量而提出的工艺要求; 理化参数:是指对材料的成分、组织和性能方面的要求; 产品性能及检测要求:是指使用及调试方面的要求; 其他要求; 2.2机械图样的技术要求编制的内容: 对材料、毛坯、热处理的要求(如电磁参数、化学成分、湿度、硬度要求等); 视图中难以表达的尺寸公差、形状和表面粗糙度等; 对有关结构要素的统一要求(如圆角、倒角、尺寸等); 对零部件表面质量的要求(如涂层、镀层等); 对间隙、过盈及个别结构要素的特殊要求; 对校准、调整及密封的要求; 对产品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如噪声、耐振性、动平衡、制动及安全等); 试验条件和方法; 图纸技术要求汇总 .......................................................................................................................................................................... 2. 图纸技术要求的编制要求 ...................................................................................................................................................... 2.1图纸技术要求编制的一般内容: .................................................................................................................................... 2.2机械图样的技术要求编制的内容: ................................................................................................................................ 零件技术要求: ......................................................................................................................................................................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 第二部分:模具零件要求 .............................................................................................................................................. 第三部分:外观要求 ...................................................................................................................................................... 第四部分:各类型零件具体要求 .................................................................................................................................. 第五部分:其他要求 ...................................................................................................................................................... 各类零件具体要求: .............................................................................................................................................................. 塑料件: .......................................................................................................................................................................... 压铸件: .......................................................................................................................................................................... 钣金件.............................................................................................................................................................................. 橡胶件.............................................................................................................................................................................. 机械加工件 ...................................................................................................................................................................... 其他特殊件: .......................................................................................................................................................................... 标签:..............................................................................................................................................................................

5脱硫系统工艺管道设计统一规定

大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脱硫系统工艺管道 设计统一规定(试行) 1. 设计必需遵循的导则和使用的设计手册 (1)《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L/5196-2004); (2)《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脱硫流化床法》(HJ/178-2005); (3)《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54-1996); (4)《电力工程制图图例》(DL5028-1993); (5)《87GD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 2. 设计的原始数据 (1)介质的最大工作压力:吸收塔浆液循环泵入口PN0.6,GGH高压冲洗水泵出口PN16,其它浆液和工艺水管道均按PN1.0进行设计。 (2)设计采用的管材型号; (3)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技术组织措施; (4) 脱硫岛司令图(工艺PID图和布置图)和设备清册等; (5) 厂家资料:辅机制造厂的样本、说明书、图纸资料及技术协议书等; (6) 本工程中自定的应遵守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规定等; (7)司令图阶段已提供给土建专业的管道荷重、孔洞和埋件等资料; (8)土建专业提供的脱硫岛的厂房建筑图和结构图; (9)与电气、热控专业、暖通专业和水工专业的互提资料。 3 设计图纸的内容和设计深度 3.1 设计图纸的内容 本卷册包括如下图纸: (1) 图纸目录; (2) 管道PID图 (3) 管道布置图; (4) 支吊架安装明细表; (5)零件制造图; (6 综合材料表。 3.2 设计图纸的设计深度 3.2.1 图纸目录 图纸目录按如下顺序排列:

1、管道PID图 2、管道平剖布置图; 3、管道立体图(如有); 4、支吊架明细表、 5、支吊架制作图; 6、零件制造图、 7、综合材料表。 除开列本卷册新制的图纸外,还需将不属于加工订货卷册的活用图纸开列出来 3.2.2 管道PID图 1)管道PID图包括:工艺流程的系统图、说明和图形符号表。 2)管道PID图上应将所设计的管道系统完全表示出来,用设计界限区分设计范围内和 设计范围外的管道,系统的连接应与布置图上的连接相一致。设计界限应表示清楚, 用“xx xx”表示设计界限,注出接口分册号,便于查找接口;接口应配合好。 接口定位尺寸、接口分册号应表示清楚。 3)不出安装图的小管道(注:DN65mm以下的水管道可不出安装图,DN65及以上的水 管道、浆液管道均应出安装图),应有零件编号,此编号应与零件明细表的编号相一 致。图面上出现的图形符号应与图形符号表上的一致。 4)图上应表示放气点、放水点和疏水点的位置,并标以符号,放气点用Q表示,放水 点和疏水点用S表示。应标示出从主管道引入或引出介质的名称和来向或去向,统 一图形符号如下:引出管道的图形符号:→ ,引入管道的图形符号: →。 5)图中的说明统一规定如下: 注: (1) 本系统管道的设计参数如下:设计压力 MPa;设计温度 0C ;公称压力PN (单位为MPa,按国标规定不写单位);管系严密性水压试验压力为PN1.0;介质 名称、含固量、温度等说明。 (2) 本管道的设计依据是:主要叙述的依据为工艺系统图和厂家资料等,应写明图 号。 (3) 有关本卷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本卷册多大直径的管道不出安装图,这些 管道的支架间距多少,这些管道的零件编号所见的图号或综合材料表等。 (4)说明阀门、流量计、压力表等的安装注意事项。(如浆液阀门阀杆应水平安装, 水平浆液管道上的阀门开启时阀板下半部分的动作方向应与介质流向一致,不出 图的阀门应安装在容易操作的地方)。

建筑专业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统一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设计质量,加快设计进度,完善设计程序,在施工图设计中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做法,协调建筑专业的技术设计工作,特编制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中各个单体建筑物的设计;规定了企业生产厂房、辅助生产建筑等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要求、防腐、防火、防爆和抗震设防等要求;并就建筑设计、建筑构造及材料做法、建筑装修标准及工程做法等诸多方面作出统一规定。对有关湿陷性黄土、膨胀、软土、溶洞、严寒冻土、地下岩空区、滑坡、洪水淹没或地震等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设计中补充完善。 3. 建筑设计规定 3.1 图纸、文字统一规定 文件和图纸的编号规定,详见《安徽华塑100万吨PVC项目一期工程总体 设计协 调和统一规定内容》 图纸采用A1?A2图幅,必要时可加长,对A1图加长时尽量不超过1.5 倍。尽量不采用A0 图幅。 3.2 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本规定只在此列出工程设计(含施工验收)的主要标准规范,在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活动中须遵照的其它标准规范应参照相关的规范执行。 在所要求的标准规范中,如果不同规范之间出现要求不一致或者偏差或者矛盾时,应执行较严格的标准规范。 对于所列石化行业(SH系列)与化工行业(HG系列)规范与标准,在执行的过程中优先采用石化行业标准规范,当石化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执行相应的化工行业标准规范。 对于所有使用的标准规范,在施工图设计时如果有新版本(包括修改单)发布,应执行新版本(包括修改单)。 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如下:

《安徽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现行)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其他现行的有关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 所涉及的行业规范或标准由各设计院分别补充列出。 4. 建筑工程一般技术规定 4.1建筑设计 4.1.1设计原则 (1)建筑设计贯彻“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2)建筑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充分采用绿色建材及节能构件利于厂区生产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国家现行的节能方针政策,打造新型节能建筑。 (3)建筑设计应尽量做到标准化、定型化与系列化。 (4)建筑设计应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 (5)建筑设计在满足工艺流程、便于安装、检修、生产操作与管理的条件下,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厂房布置力求联合露天一体化、轻质化,使整个建筑设计平面布置紧凑、空间组织合理、建筑造型简洁明快、整个厂区风格协调一致。

大众汽车产品设计零件图纸技术要求编写及使用规范

零(部)件图纸技术要求编写及使用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空调器产品设计零(部)件图纸技术要求的编写及使用规范。 本设计规范适用于东芝开利合资公司家用空调的所有产品设计零(部)件图纸。 2图纸技术要求的编制要求 2.1图纸技术要求编制的一般内容: ?几何精度:尺寸精度,表面结构、形位公差、结构要素; ?加工、装配和工艺要求:是指为保证产品质量而提出的工艺要求; ?理化参数:是指对材料的成分、组织和性能方面的要求; ?产品性能及检测要求:是指使用及调试方面的要求; ?其他要求; 2.2机械图样的技术要求编制的内容: ?对材料、毛坯、热处理的要求(如电磁参数、化学成分、湿度、硬度、金相要求等); ?视图中难以表达的尺寸公差、形状和表面粗糙度等; ?对有关结构要素的统一要求(如圆角、倒角、尺寸等); ?对零部件表面质量的要求(如涂层、镀层等); ?对间隙、过盈及个别结构要素的特殊要求; ?对校准、调整及密封的要求; ?对产品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如噪声、耐振性、自动、制动及安全等); ?试验条件和方法; ?颜色要求。如为外观通用件,为了增强图纸通用性,图纸技术要求中不需要增加颜色的描

述,只需在PDM构件名称中进行描述; ?其他说明。 注:上述几方面,对于每一个图样代号的零部件图或装配图,上述几个方面并非都是必备的,应根据表达对象各自的具体情况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 2.3编制图纸技术要求的注意事项: ?条文用语力求简明、规范、或约定俗成,切忌过于口语化。在装配图中,当表述涉及到零部件时,可用其序号或代号(即“图样代号”)代替。 ?在企业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已明确了的技术要求不必重复描述; ?引用验收方法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时,应给出标准编号(不需标注年份代号)和标准名称; ?对于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未注公差的具体要求应在技术要求中予以明确。当企业标准或企业其他技术文件对未注公差已有明确规定时,则在图样的技术要求中可略去不写; ?对于图纸中零部件已经有企业标准的,必须引用企业标准,要求与标准中一致的,则不需在技术要求中列出,要求与标准有出入的,则需单独列出并注明不引用企业标准中的X款X条(*注); ?对于图纸中零部件没有企业标准的,必须在技术要求中逐条列出重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技术要求中引用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必须为最新的版本。 注:“技术要求”条款的内容可以与企业标准有出入,但不能低于企业标准。 3图纸技术要求模板 3.1图纸技术要求模板(参见附录A:产品设计零部件图纸技术要求总览)是按家用空调实际情况并按上述要求编制的零(部)件通用图纸技术要求,作为产品设计时参考。 3.2技术要求模块只供设计人员参考,设计开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删部分条款,或对其中内容进行调整(*注);

压铸毛坯图纸技术要求

毛坯图设计原则: 1、凡是有机加工要求的地方都留有加工余量:压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按GB/T11350规定MA-D级执行; A. 大端面加工余量为1.2mm; B. 侧面法兰面加工余量1.0mm; C. φ25mm以上内孔单边加工余量为0.75mm;φ25mm以下内孔单边加工余量为0.6mm; D. 螺纹底孔的大端尺寸为:底孔直径-1.5mm; E. 定位销铸孔的单边加工余量为0.6mm(大端); F. 螺纹底孔、铸孔深度按压铸件标准,一般为铸孔直径的2倍;盲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毛坯图上未注出的加工余量数据按上述原则确定; 3、根据压铸件的工艺特征,在压铸件的推杆位置局部改变图纸尺寸和形状; 4、孔径为最大处尺寸; 5、与机加有关的相关尺寸、定位尺寸以★和方框表示;? 6、定位、夹紧面应平整、不应有拔模斜度,并用定位、夹紧符号表示。 技术要求: 1. 未注明铸造园角R3-4mm 2. 未注明拔模斜度1-2.5° 3. 未注明壁厚3±0.35mm 4. 未注明铸件尺寸公差执行GB6414-86 CT6级 5. 铸件表面允许有擦伤、凹陷、缺肉及网状毛刺等缺陷,但其缺陷程度和数量应该与供需双方同意的 标准相一致; 6. 铸件端面浇口残留高度≤2.5mm,飞边毛刺≤1.0mm,加工定位面及检测点不得有毛刺、缺肉或者凸 起; 7. 气密性要求:加工后产品加压腔用0.5kg气压,60秒中允许泄漏量10cc 增加部分: 一、压铸件尺寸:按GB/T15114有关规定执行; 1、压铸件尺寸公差基本尺寸大于25mm时,按GB 6414规定CT6级执行; 2、压铸件尺寸公差基本尺寸大于16mm,小于25mm的,按GB 6414规定CT5级执行; 3、压铸件尺寸公差基本尺寸大于10mm,小于16mm的,按GB 6414规定CT4级执行; 4、压铸件尺寸公差基本尺寸小于10mm,按GB 6414规定CT3级执行; 5、压铸件形位公差按GB/T15114规定执行; 二、压铸件材料化学成分:按ADC12 JIS H5302 及YL113 GB/T15115有关规定执行; 三、压铸件力学性能:按GB/T15114规定执行; 四、压铸件毛坯重量:由供方从供、需共同认可首批合格压铸件毛坯中,抽取10件称重,取平均值 为压铸件毛坯的公称重量;压铸件毛坯重量公差按GB/T11351规定MT6级执行; 五、压铸件表面质量:按QC/T273规定执行; 六、压铸件内部质量:按GB/T15114规定执行; 1、压铸件若能满足使用要求,则压铸件本质缺陷不作为报废依据; 2、压铸件气密性要求:将压力为25KPa的滤水压缩空气,平缓的送入压铸件中,密封关闭9S后, 测腔内压力,压力降到不低于21KPa为合格; 3、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允许对铸件进行浸渗处理,浸渗处理后要满足上述气密性要求; 4、压铸毛坯在需方加工后,若气密性不合格则返回供方,允许无偿做二次浸渗,试验合格后再送需 方使用; 5、供方提供的压铸件毛坯一次性不合格率小于0.5%; 七、压铸件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按GB/T15114及QC/T273规定执行; 1、其中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检验按QC/T273规定一类铸件标准执行,且当需方需要时,供方须向 需方提供检验报告; 2、一般情况下,采用试样检验力学性能;特殊情况下,若需方有要求时,也可以采用压铸件本身 检验;

工艺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1.1 工艺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1.1.1制图统一规定 (1)图纸图签 设计经理需确定图纸的图签,图签内容中的项目名称、单体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编号、日期、项目阶段等信息都需确认无误,图签确定后发送项目所有参与人员。 (2)图幅和图纸比例 设计图纸可以选用的标准图框及加长图框 单体比例优先顺序:1:50>1:80>1:100,最高不超过1:100。 单体图幅优先顺序:A2>A1>A0,单体图幅不能采用A3。 比例>图幅,即比例选定后再定图幅。 PID:采用A2图幅。 节点详图:优先采用A2,节点详图数量少,也可采用A3。 材料表:采用A3或者A4。 (3)线型 DN50及以下管道用单线绘制,DN50以上管道用双线绘制。 1.1.2管道设计 1.1. 2.1 管道介质图例

1.1. 2.2 管道内介质压力流流速

1.1. 2.3 管道内介质重力流流速 重力流管道的最小设计流速: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为0.6m/s;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在满流时为0.75m/s; 重力流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金属管道为10.0m/s;非金属管道为5.0m/s; 重力流管道在检查井处变换管径时,采取管顶平接。 1.1. 2.4 管道材质 (1)生产给水 碳钢SS304 UPVC HDPE (2)生活给水 碳钢SS304 UPVC HDPE (3)生活污水(排水) 碳钢SS304 UPVC HDPE (4)雨水 水泥管玻璃钢夹砂管双壁波纹管 (5)工业废水

碳钢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6)回用水 ?碳钢?碳钢衬塑?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7)浓盐水 碳钢碳钢衬塑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8)除盐水 碳钢碳钢衬塑SS304 SS316 SS316L UPVC HDPE 1.1. 2.5 埋地管道防腐 埋地管道防腐按照《SY-T0447-96埋地钢质管道环氧煤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对埋地管道防腐等级规定如下: 中性土壤中的埋地管道均采用普通级防腐; 酸性土壤环境中的埋地管道采用加强级防腐; 位于底板下方不易维修和更换的管道采用特加强级防腐。 1.1. 2.6 管径系列 (1)钢制管道外径系列表 参考《HG/T20553-2011化工配管用无缝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所述内容,Ⅰa系列为优先选用系列。 (2)UPVC管道外径系列表 1)国标UPVC管道外径系列:参考《GB/T10002.1-2006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2)美标UPVC管道外径系列:参考《ASTM_D1785-SCH40-SCH80-SCH120聚氯乙烯塑料管规格标准》。 (3)钢制管道不推荐使用管径:DN8、DN10、DN32、DN65、DN125、DN550 1.1. 2.7 管件标准

图纸上的技术要求汇总知识分享

图纸上的技术要求汇 总

图纸技术要求 一、一般技术要求 制件去除表面氧化皮; 制件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零件表面的缺陷; 去除毛刺飞边; 锐角倒钝; 未注倒角均为0.5×45%%d; 未注越程槽均为1.2×0.3; 表面平整无毛刺; 二、未注公差技术要求(金属件)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m;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 1184-K; 未注长度尺寸允许偏差±0.5; 三、表面处理技术要求 表面镀白(黑)锌处理; 表面喷漆(喷塑)处理; 表面发黑处理; 表面电泳处理; 表面镀铬处理; 表面抛光处理; 表面滚花,直纹(网纹)m=0.4 GB/T 6403.3; 四、热处理技术要求

制件氮化450-480HV; 制件毛坯须调质处理220-260HB; 制件调质处理30-35HRC; 制件高频淬火45~50HRC; 制件渗碳处理,深度>0.1; 制件进行高温回火处理; 制件整体淬火40-45HRC; 五、铸件技术要求 1、压铸件技术要求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m;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 1184-K; 未注倒角均为0.5×45%%d; 未注壁厚2.5;未注筋板1.5~2; 未注过渡圆角R0.5-R2;未注脱模斜度≤1%%d; 制件饱满光洁、无气孔、缩松、裂纹、夹渣、缺料等缺陷; 各脱模顶料推杆压痕均应低于该制件表面0.2; 制件要求符合GB/T 15114《铝合金压铸件》标准规定; 表面喷漆(喷塑)处理,不得污染到已加工表面; 加工表面在表面处理后加工,加工后涂油保护; 未注尺寸参照三维造型; 制件表面处理及其它要求按客户定; 2、砂型铸造技术要求

图纸技术要求文本

硅胶件 技术要求: 1.零件不能有破损,批锋等不良现象; 2.材料硬度:45-50度; 3.材料要求耐温200度以上; 4.未注圆角为R0.5; 5.未注尺寸公差按SJ/T10628-1995,7级; 6.零件必须经过硫化处理; 7.带*号为重点检测尺寸。 塑胶件 技术要求 1.未注倒角按0.5x45,圆角R45; 2.一般公差按SJ/T10628-1995中的7级精度; 3.未注拔模斜度为0.5-1; 4.筋厚尺寸公差按#0.1; 5.未注尺寸按3D实体(MODEL); 6.颜色应符合配色表或色板; 7.产品不得有划伤缩水等外观缺陷; 8.胶件外观面必须进行抛光处理; 9.带“*”为重点控制尺寸。 不锈钢煲身 技术要求: 1、零件无批锋、利角,毛刺不能超过0.1mm; 2、保证手柄孔中心、水尺孔、耳码及开关孔在同一直线上,耳码左右偏移控制在单边0.5mm 以内,开关孔左右偏移控制在单边0.8mm内; 3、保证底部边平整,平面度控制在0.8mm以内; 4、壶口平面要压平,壶口及水尺孔翻边不可开裂; 5、开关孔周围的焊渣要磨平,开关孔及底边的锯齿控制在0.5mm以下; 6、发热盘铝板中心不能出现堆铝现象; 7、壶嘴内喷砂,焊接时底部内不能堆锡,上部两尖角处不能因缺锡而有缺口; 8、发热盘功率参数及"L"、"N"和接地等标识要清晰。 9、发热盘表面抛镜光,壶身表面按客户要求。 弹簧 技术要求: 1.该零件须用n0.6不锈钢簧丝绕制; 2.该零件须经过热处理,以保证足够的弹性; 3.该扭簧方向为左旋3圈; 4.未注尺寸公差按SJ/T10628-1995,7级; 5.带*号为重点检测尺寸。

工艺包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 (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 SHSG-052-2003 2003-05-23发布2003-08-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 (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 SHSG-052-2003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实行日期:2003年8月1日 2003 北京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科[2003]246号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 工艺包)内容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是重要的研究开发成果和工程设计的基本依据。为了明确研究开发阶段的责任,规范工艺设计包的文件内容,做好研究开发与工程设计的衔接,现将修订后的《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的规定》(中国石化[1998]技字88号)同时废止。 《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亦作为集团公司工程设计标准(标准号为SHSG-052-2003),可与《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等配套使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主编的。 本规定共分4章和1个附则。主要内容为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工艺手册、分析化验手册编制的范围和内容要求;附则是对部分条文的进一步说明。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楼,邮编:1001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定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编制委员会: 主任:赵金立 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炘平周家祥 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 编制核心组: 组长:赵金立 副组长:范承武 成员:孙丽丽肖雪军李苏秦曹森 主要起草人:孙丽丽王励端陈明辉张鹏肖雪军李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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