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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项目一

案例分析:

1. 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的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妥当?

答:该公司的做法很不妥当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索赔

该公司以好顶次的方法,是和合同不符的,即使买方享受到了价格上的优惠,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因为品质过高,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时可能会多交税;另外品质过高,可能会使货物不能适应买方的使用目的,买方需重新加工后使用,从而会增加买方的额外费用。

出现这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对方,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都可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2.我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家公司签定出口一批农产品的合同。其中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过样品,合同签定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检局品质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然有检验证书,但货物品质比样品差,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吨减价6英磅。

答:我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为由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该国某检验公司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差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我方不服,提出该产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低7%。由于我方留存的样品遗失,无法证明,最终只好赔付一笔品质差价。

3. 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份14%,不完善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我方是否可以接受?

答:不可,没有品质机动幅度,我方很难完全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规格。

4. 1997年10月,香港某商行向内地一企业按FOB条件订购5000吨铸铁井盖,合同总金额为305万美元(约人民币2534.5万元)。货物由买方提供图样进行生产。

该合同品质条款规定:铸件表面应光洁;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缩孔、夹渣和其他铸造缺陷。

合同规定(1):订约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预付约人民币25万元的“反保证金”,交第一批货物后5天内退还保证金。

合同规定(2):货物装运前,卖方应通知买方前往产地抽样检验,并签署质量合格确认书;若质量不符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不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商利用合同中的品质条款进行诈骗的案例。

铸件表面“光洁”是一个十分含糊的概念,没有具体标准和程度;“不得有裂纹、气孔等铸造缺陷”存在的隐患更大,极易使卖方陷入被动。

对方的实际目标是25万反保证金。

这类合同的特点:价格诱人,工艺简单;技术标准含糊,并设有陷阱;预收保证金等后逃之夭夭,或者反咬一口;被欺诈对象多为合同管理不严、缺乏外贸经验、急功近利的中小企业。

5. 某出口商在交易会上与国外客户洽商订立了出口一万公吨大米合同,价格为每公吨275美元。但在卖方拟定合同时将公吨简写为吨,卖方以为吨就是指公吨,但外商在开来的信用证中却明确指出数量条款中的吨是指长吨。1长吨合1.016公吨,如果该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按照长吨供货,则需多交付大米160余公吨,按照合同价款计算,至少多交付44000

美元的货物。

6. 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元。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230万公吨,对多装的30万公吨,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是否有权拒收全部小麦?

答:根据CISG规定,如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它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本案例中,我方对外商多交的30万公吨,可以拒收也可以全部收下,还可以只收下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收取多交小麦的全部或一部分,要按每公吨100美元付款。

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无权拒收全部小麦。CISG规定: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本案例中外商只比合同规定少交20万公吨,我方可以要求外商在交货期内补交,没有权拒收全部小麦,如在补交期间,外商给我方带来不合理的开支,我方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7. 2002年3月,广西某粮油进出口公司向南非出口食糖。合同规定:食糖,数量500公吨,每公吨120美元,可有3%增减,由卖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如果在交货前食糖市场价格上涨,在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卖方要想获利,可装多少公吨?如果市场价格下降呢?

同年5月,此公司又向俄罗斯出口小麦,合同规定:数量1000公吨,每公吨100美元,以信用证支付。合同签定后,俄罗斯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00000美元,问我方最多、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小麦?为什么?

答:在本案例中,按合同规定,卖方最多可交515公吨,最少交485公吨,增减部分按合同计价,如在交货前市价上涨,少交对卖方有利,如交货前市价下降,多交对卖方有利。我方最多可交1000公吨,最少可交950公吨。根据《UCP600》规定:对合同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散装货,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取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在本案例中,小麦是散装货,数量可有5%的增减,即卖方交货数量可在950-1050公吨,但信用证金额只有100000美元,因此,卖方最多也只能交1000公吨,最少可交950公吨。

8.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驴肉到日本。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共25吨,装1500箱,每箱净重16.6千克。如按规定装货,则总重量应为24.9吨,余下100千克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港口后,日本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千克而是20千克,即每箱多装了3.4千克。

因此该批货物实际装了30吨。但在所有单据上都注明了24.9吨。议付货款时也按24.9吨计算,白送5.1吨驴肉给客户。此外,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还认为我方少报重量有帮助客户逃税的嫌疑,向我方提出意见。经我方解释,才未予深究。但多装5.1吨驴肉,不再退还,也不补付货款。

答: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般对货物进口都实行严格的监管,如进口商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符,进口商必然受到询查,如属到货数量超过报关数量,就有走私舞弊之嫌,海关不仅可以扣留或没收货物,还可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

本例中,由于我方的失误,不仅给自己造成损失还给进口商带来麻烦。

9.国内某出口公司与日本某公司达成一项出口交易,合同指定由我方出唛头。因此,我方在备货时就将唛头刷好。但在货物即将出运时,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上又指定了唛头。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我方可以通知买方要求其修改信用证,使信用证内容与合同相符,如买方同意改证,卖方应坚持在收到信用证修改通知后再对外发货;或者我方在收到信用证以后,按信用证规

定的唛头重新更换包装,但所花费的额外费用应由买方负担。切记,在收到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后,不要做出既不通知买方要求其改证也不重新更换包装而自行按原唛头出口的错误行为。

10.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若接受要注意什么?

答:这是一件对方要求定牌中性包装的一起案例。

因为自行车是美国、欧盟等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商品,对原产地有严格的要求以防转口贸易。因此,菲方会有此做法,我方应谨慎从事。一般来说可以接受。

若成交,要注意箭牌是否为买方的合法使用商标,故在定牌生产中卖方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与定牌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一概无关的免责条款。

11. 某年我出口公司出口到加拿大一批货物,计值人民币128万元。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要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唛头。但我某公司实际交货改用其他包装代替,并仍使用只有英文的唛头,国外商人为了适应当地市场的销售要求,不得不雇人重新更换包装和唛头,后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理亏只好认赔。(包装与合同不符致赔案)

12. A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一份CIF合同,合同规定:“番茄酱罐头200箱,每箱24罐×100克”,即每箱装24罐,每罐100克。但卖方在出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国外买方见货物重量比合同多了一倍,拒绝收货,并要求撤销合同。

答: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的包装及数量规格明显不符,已构成违约。

卖方的做法可能给买方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与损失

可能影响商品的销售,使买方的原有商业目的落空。

在贸易管制严格的进口国,进口商在进口许可证中申报的数量与实际到货不符,会遭到海关当局的质询,甚至被怀疑逃避进口管制、以多报少、偷漏关税等行为而被追究责任。

最终以A公司同意退货结案。

13. 上海出口公司A与香港公司B成交自行车1000台,由A缮制合同一式两份,其中包装条款规定为“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将此合同寄至B方,然后由B签回。B 签回的合同上于原包装条款后加“C.K.D.”字样,但未引起A公司注意。此后,B公司按合同开证、A公司凭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完毕。货到目的港。B发现系整台自行车箱装,由于自行车整台进口需多交纳20%进口税。因此,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还货款。卖方此时才意识到C.K.D.是指COMPLETEL Y KNOCKED DOWN(完全拆散),只好认赔。

答:卖方忽略C.K.D.,造成实际装载与合同不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卖方虽然已经结汇,但买方仍有拒收货物的权利。

判断题

1、在出口贸易中,表达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2、在出口凭样品成交业务中,为了争取国外客户,便于达成交易,出口企业应尽量选择质量最好的样品请对方确认并签订合同。()

3、中国A公司向《公约》缔约国B公司出口大米,合同规定数量为50000公吨,允许卖方可溢短装10%。A公司在装船时共装了58000公吨,遭到买方拒收全部货物。按公约的规定,买方有权这样做。()

4、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项目二

1. 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吨,每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L/C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

答: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随即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出口手续及费用,这在《INCOTERMS》中已有规定”。美方回电:“成交时未明确规定按《INCOTERMS》办理,应按我方商业习惯和《1941年修正本》”。我方只好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19万美元。

2.某市一进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马赛一进口商签订一批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货物于1月8日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因经办该项业务的外销员工作繁忙,待到9日上班时才想起给买方发装船通知。法商收到我装船通知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该保险公司已获悉“昌盛轮”已于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而拒绝承担。于是法商立即来电表示该批货物损失应由我进出口公司承担并同时索赔8000美元,且拒不赎单。由于该法商是我方老客户,经我方向其申述困难并表示歉意后也就不再坚持索赔,但我方钱货两空的教训实值得吸取。

3.国内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合同中规定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我方果断拒赔,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区分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解决了此案。(合同纠纷)

答:上述案例中的合同属CIF性质,按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通则》的规定,双方有关货物风险的划分,是以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的时间为界限的。凡是货物在装船后发生的风险,应当由买方负责。既然,货物是在运输途中损失,该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并由买方持卖方转让给其的保险单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另外,按照CIF价格成交的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它的特点是“凭单据履行交货义务,并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装船并提交齐全的、正确的单据,即使货物已在运输途中遭受丢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或向卖方索要支付的货款。

几点启示:

(1)在CIF合同中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2)在CIF合同中,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4.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答: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吸取的教训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象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5.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来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相互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我方应吸取以下主要教训:

1、做进口业务时,客户资信事关重大,按信用证支付时,开证行仅凭单据议付。与新客户做大宗买卖,应对对方的资信作深入的调查了解,以防上当受骗。

2、CFR条件是卖方租船,买方办理保险,对买方来说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于大宗初级产品的进口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应争取按FOB条件成交,必要时可指定装运船只或所属的船公司,以减少风险。

6. 我西北某市某出口公司于某年1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为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12月25日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公司在1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并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三天,仓库午夜着火,1200箱货物全部被焚。该公司只好要求日商将装运期延长15天,重新发货。

答:本案的问题出在使用贸易术语不当上。在出口商处于内地,或使用集装箱、滚装船等不适用“船舷为界”划分风险的运输方式时,应放弃采用传统的FOB、CFR、CIF术语,而应采用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划分风险的FCA、CPT、CIP术语。本案中出口方因采用了FOB术语,不得不承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风险。

7.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条件向印度某进口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交货期为8月份,自上海空运至孟买。支付条件为:买方凭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货款。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货物运至机场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了航空运单。我方随即向印度买方发去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9月2日将货空运至孟买,并将到货通知等有关单据送至孟买某银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来收取单据并电汇货款。此时,国际市场手表价格下跌,印商以我方交货延迟为由拒绝付款提货。我方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双方争执不下。问:我方是否交货延迟?买方是否应付款?

答:我方没有交货延迟,买方应付款。因为:FCA为货交承运人术语,卖方的交货义务是将货物如期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卖方交货后,即可凭承运人出具的运输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本案例中,我方按期把货物运至机场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了航空运单,完成了交货义务。印商应向我方付款,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

8.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输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

答:按照CIP条件成交,卖方要承担保险费和运费。因为CIP条件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卖方要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运输,而不仅仅是水上运输,因此卖方应支付全程运费。

就本案例而言,卖方支付了海上运输的费用,但并没将货物送往指定目的地,因此还需支付铁路运输的费用。由此,我方应支付货款,但不需支付铁路运费,卖方行为不尽合理。

9.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

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

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答:本案例充分表明了CIF术语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风险转移(船舷)严重滞后于货物实际控制权(货车)的转移

对运输单据规定的限制致使内陆出口方无法在当地交单

内陆地区使用CIF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

对于更多采用陆海联运或陆路出口的内陆地区来说,CIP比CIF更合适。

从适用的运输方式看,CIP比CIF更灵活,更适合内陆地区出口。

从出口方责任看,使用CIP术语时,出口方风险与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同步转移,责任可以及早减轻。

从使用的运输单据看,使用CIP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业务在当地交单结汇。

10.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公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浦,现外商要求将我方价格改为CIF伦敦。问:

1、我出口公司对外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后按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

答:1. 我方应提高对外报价。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

2. 当最后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

计算题:

例1:我对外报价为每公吨1,000美元CIF新加坡,而外商还盘为902美元,FOB中国口岸。经查该货物由中国港口运至新加坡每公吨运费为88美元,保险费率合计为0.95%。试问单纯从价格角度上讲,我方可否接受该项还盘?(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解:将我方报价CIF新加坡换算成FOB中国口岸价格,其结果是:

FOB中国岸价=1,000-88-1,000×110%×0.95%=901.55(美元)

而外商报价为FOB中国口岸902美元,二者相差无几,可以接受外商还盘。

例2:某商品的出口价为每公吨CFR香港700美元,买方提出改报CIF价,并要求按CIF 价的110%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总保险费率为1.2%,求CIF报价。

解:CIF=700/(1-1.2%×110%)=709(美元)

例3 CIF香港,每公吨1,000英镑,折扣2%,求卖方实际支付给买方的折扣和卖方实际收回的净收入。

解:折扣=1,000╳2%=20(英镑)

净收入=1,000-20=980(英镑)

折扣一般是在买方支付货款时预先予以扣除。也有的折扣金额不直接从货价中扣除,而按暗中达成的协议另行支付给买方,这种做法通常在给“暗扣”或“回扣”时采用。

例4 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千克100美元CFRC2%纽约。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多少?若对方要求将佣金提高到5%,我方应改报为多少价格?

解:(1)净价= 含佣价×(1-佣金率)=100 ×(1-2%)=98 USD/KG

单位商品佣金=含佣价×佣金率=100 ×2% =2 USD

(2)若佣金率调整为5%

则含佣价=净价/ (1-佣金率)

=98/(1-5%)=103.16 USD/KG

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某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于5月23日接到一张国外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卖方),申请人为E贸易有限公司(买方)。信用证对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条款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prior to 31st May,1997.The Draft must

benegotiated not later than 30th June,1997”。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doc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六答案 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1、经常会有一些动机不好的外商,很轻易地下订单,而且言明在收到样品后才肯开信用证。当我方寄出样品后,外商却销声匿迹了,我方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样品白白被骗。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方应如何处理? 评析,一是在寄样品之前应做好调查工作,特别是客户的资信。二是可以对样品内收取一定的费用。 2、请分析下列情况,试问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11月1日,A邮寄一份实盘给B。 (2)11月8日,A邮寄一份撤回通知给B。 (3)11月11日,B收到A的实盘,并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 (4)11月15日,B又邮寄一份确认函,确认他于11月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5)11月20日,B收到A邮寄的撤回通知。事后双方对该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 评析: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理由,首先,11月1日A邮寄的实盘于11月11日送达B处时已经生效,B于当天就发出有效的接受通知。根据一方发出实盘,经另一方有效接受而合同成立的原则,A与B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其次,A在寄出实盘以后,又于11月8日寄出一份撤回通知。但是实盘已于11月11日送达B处而生效。由于撤回通知于11月20日才送达B处,即发盘通知到达在先,撤回通知到达在后,因此该项撤回通知没有撤回的效力。 3、买方发盘要求卖方凭买方提供的规格、性能生产供应某机械设备,发盘规定了有效期为1个月,以便卖方能有足够的时间研究自己是否能按所提供的条件生产供应。卖方收到发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设计,探寻必要生产设备添置的可能性和成本核算。两周后,突然买方通知,由于资金原因,决定不再订购该项机械设备,并撤销发盘。此时,卖方已因设计、寻购生产设备,核算成本等付出了大量费用。问,卖方能否提出异议? 评析:卖方可以提出异议。理由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六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撤销,如果通知于被发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盘人,但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得撤销,发盘写明接受发盘的期限或以其他的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以撤销的,被发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信赖行事。”据此,买方的发盘不能任意撤销,因为本案中的发盘具备一项有效发盘的必备条件,它规定了1个月的有效期,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发盘,且卖方已本着此项信赖行事。卖方如果认为按买方发盘条件达成交易有利可图,可以拒绝买方撤销发盘,并在期限内表示接受订立合同,如买方坚持撤销发盘,卖方可按实际支出的费用加上如果达成合同可望获得的合理利润向买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三)知识总结-精华00891

国际贸易: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是世界各国在国际分 工的基础上进行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国际贸易 对外贸易|: 一国(地区)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按 《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分为 十大类: 个基本项 目。其具体分类为: 食品及主 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饮料及烟草类;2类: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动植物油脂及油脂;5类: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 杂项制品;9类: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对外贸易货物结莎:指一国各类进出口货物的构成状况。一国对外贸易货物结构 主要由该国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状况、对外贸易政策等因素决定。它反映一 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丨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 (ge neralAgreeme nto nTradei nServes, 简称GATS )将服务贸易界定为四类: 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IP ),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 服务(服 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 2、 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 ),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 费者 提供服务(服务消费者过境移动); 3、 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t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 内通过 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服务的提供者将自己的生产要素移动到一缔约国 内,通过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取得收入); 4、 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 成员 境内通过自然人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的过境移动在其他缔约方境内提 供服务而形成的贸易)。 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的分类: I 、 商业性服务2、通讯服务3、建筑服务4、分销服务 5、 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 7、金融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II 、 交通运输服务;12、其他服务。 关于服务贸易的内容分类的另外几种有代表性的分类: 1 .把世界服务贸易项目按其与商品贸易、直接投资的密切程度分为: A .同国际货物贸易直接相关的传统国际服务项目; B. 同国际直接投资密切相关的要素转移性质的国际服务项目; C. 相对独立于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 2 .以“生产”为核心的划分法: A 牛产前服务. B '生产服务,即生产过程的服务; C .生产后的服务。 1924 0类: 1类: 3类: 4类: 6类: 8类: 初级产品」:指那些未经过机器加工或只经过简单机器加工的农林牧渔产品, 把0~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 工业制成品I :指全部经过机器加工的产品,一般把 5~8类称为工业制成品。 ]_ 一一国将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出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活动。 进口贸易]:一国将外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入本国市场的活动。 出口贸易 1、

国际贸易实务历年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制定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的目的是(B) A形成国际贸易法 B、统一对贸易术语的解释 C、成为交易双方的习惯做法 D、提供可供使用的贸易术语 2、上海出口一台设备海运至香港,中方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外方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外商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按以上交易条件,使用的贸易术语为(A ) A FOB上海 B CFR香港 C CIF香港 D CIF上海 3、指示提单的含义是指提单“收货人”栏内( C) A、留空不填 B、填写收货人名称 C、填写“凭指示(TO ORDER)” D、填写付款银行名称 4、在出口业务中,能够作为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有(D) A、铁路运单 B 邮包收据C 航空运单D 海运提单 5、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信用证的开证人通常是(C) A、买方 B、卖方 C、买方的开户银行 D、卖方的开户银行 6、在以下条件成交的合同中,不属于装运合同的是(C) A、 CIF伦敦 B、FOB广州 C、DES鹿特丹 D、CFR纽约 7、我国某公司与外国公司按CFR术语成交,出口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正确的是(B) A、卖方投保水泽险一切险 B、买方自行投保 C、买方投保一切险 D、买方投保战争险 8、根据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承保范围最大的基本险别是(C) A、平安险 B、水泽险 C、一切险 D、罢工险 9、B/L是指(A) A、提单 B、电汇 C、信用证 D、远期汇款 10、不属于商业信用的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是(C) A、汇付 B、托付 C、信用证 D、票汇

11、在信用证方式下,开证行对受益人履行付款责任,是以(B) A、卖方将货物装运完毕为条件的 B、按时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全套单据为条件的 C、买方收到货物为条件的 D、收到卖方提供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为条件的 12、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收到你方1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D)节。 A、发盘 B、还盘 C、询盘 D、接受 13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C) A、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 B、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C、接受生效的时间 D、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14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规定,凡在金额、数量和单价前有“约”的词语,应解释为有(D)的增减幅度 A、15% B、7% C、8% D、10% 15、下列说法中,不属于班轮运输特点的是(D) A、具有定线、定港、定期和相对稳定的运费费率 B、由船方负责对货物的装卸,运费中包括装卸费 C、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时段是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到货物卸下船时止 D、以运输大宗散货为主 16、D/A AFTER SIGHT 意指(B) A、见票承兑、到期付款、付款交单B见票承兑、承兑交单、到期付款 C、见票即付、付款交单 D、见票即付、承兑交单 17、下列哪个属于托收的当事人(D) A、受益人 B、议付行 C、开证行 D、代收行 18.按出票人不同,汇票可分为(A) A、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B、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C、光票和跟单汇票 D、承兑汇票和贴现汇票 19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在出口商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向出口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 复习原则 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 题型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计算题 案例题 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复样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对等样品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 公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 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 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 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 定。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 (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 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 三、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 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国际标准化组织(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和简称;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目的地;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 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 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起促销作用. 销售包装上一般附有装潢画面、文字说明和条形码标志。 装潢画面要有吸引力,但是要考虑到不同的文化背景及禁忌。 文字说明要符合国家的标准。 条形码(是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 1. 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 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答:对于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应该由我方支付;但是进口报关费,不应由我方支付。因为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所以支付的运费应该包括卸至伦敦港码头的卸货费。但是CIF 贸易术语项下的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义务,因此,我方不需支付进口报关费。 2. 我方以FCA 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 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答:无理。因为FCA 项下,我进口方负责运输,但我方未在合同约定的装运期内派去运输工具,导致卖方无法及时交货,所以在运输工具晚到的时间内发生的损失应该由我进口方承担。 3. 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 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 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 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 (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 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答: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 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品质 1、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 1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 ' s option”, 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多交部分如何作价?若双方未约定多交部分如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七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七 一、判断解释题(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前的括号内打“√”,错误的在题前的括号内打“×”,无论对错都要简要说明理由。) ()1、在票据流通过程中,背书人C承担转让给被背书人D的票据得以承兑或者付款的责任,而出票人A则可免于被追索的责任。 理由: ()2、汇票经背书后,使汇票的收款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若日后遭到拒付可向前手行使追索权。理由: ()3、C作为一张指示抬头汇票的收款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D,但当D向汇票付款人B要求付款时遭到拒付。D可以向背书人C和出票人A追索。 理由: ()4、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后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工商企业。 理由: ()5、抬头做成“to order of A company”的汇票仅凭交付即可流通。 理由: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汇票必须表明"汇票"字样,但无须出票人签字。 理由: ()7、汇票项下持票人是债权人,付款人是债务人。 理由: ()8、票汇业务和托收业务都是商业信用,使用的都是商业汇票。 理由: ()9、支票是一种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理由: ()10、汇票的转让必须通知付款人,并需获得付款人同意方可转让。 理由: ()11、甲出具一张以丁为付款人的汇票给乙,乙将汇票背书给丙,丙向丁提示汇票时,丁拒付,于是丙向乙追索,因为该汇票不是乙出具的,所以乙可为以此由拒付。 理由: 二、单选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在题首的方框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托收支付方式属于(),业务过程中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业务过程中使用()。 A.商业信用/商业汇票;商业信用/商业汇票 B.商业信用/银行汇票;商业信用/银行汇票 C.商业信用/商业汇票;银行信用/商业汇票 D.银行信用/商业汇票;银行信用/银行汇票 2、票汇业务中使用的汇票是()。 A. 银行即期汇票 B. 商业即期汇票 C. 银行远期汇票 D. 商业远期汇票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规定为:“D/A at 30 days after sight”,如汇票提示、承兑日为5月25日,则最迟付款日应为(),交单日应为()。 A.6月24日,6月24日 B.6月25日,5月25日 C.6月25日,6月24日 D. 6月24日,5月25日 4、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称为()。

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程(第三版)课后答案

Unit 1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trade Key I. Answer my questions 1. International trade is business whose activities involve the crossing of national borders. It includes not only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oreign manufacturing but also encompasses the growing services industry in areas such as transportation, tourism, banking, advertising, construction, retailing, wholesaling, and mass communications. It includes all business transactions that involve two or more countries. Such business relationship may be private or governmental. 2. Sales expansion, resource acquisition and diversification of sales and supplies. 3. To gain profit. 4. To seej out foreign markets and procurement. 5. There are four major forms which are the following: Merchandise exports and Imports, Service Exports and Imports, Investment and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6. It is the account which is a summary statement of the flow of all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transactions between one nation (eg.the United States )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over some period of time, usually one year. 7. Merchandise Exporting and Importing. 8. Yes. There are grea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m. 1) direct investment takes place when control follows the investment. It usually means high commitment of capital, personnel, and technology abroad. It aims at gaining of foreign resources and foreign markets. Direct investment may often get higher foreign sales than exporting. And sometimes it involves two or more parties. 2) While portfolio investments are not under control. And they are used primarily for financial purposes. Treasures of companies, for example, routinely more funds from one country to another to get a higher yield on short term investments. 9. MNE is the abbreviation of the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Its synonyms are NNC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and TNC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 10. Examples are travel, transport, fee, royalties, dividends and interest. 11. The choice of forms is influenced by the objective being pursued and the environments in which the company must operate. 12. It is limited by the number of people interested in a firm’s products and services and by customers’ capacity to make purchase. 13. This is because at an early stage of international involvement these operations usually take the least commitment and least risk of a firm’s resources. 14. Royalties means the payment for use of assets from abroad, such as for trademarks patens, copyrights, or other expertise under contract known as licencing agreements.Royalties are also paid franchising. 15. It is a way of doing business in which one party (the franchiser) the use of a trademark that is an essential asset for the franchisers’ business. II Match each one on the left with its correct meaning on the right 1. J 2.A 3.E 4.B 5.C 6.D 7.I 8.G 9.F 10.H III Translate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phrases into Chinese 1 购买力11经济复苏;恢复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完整版最全

商品的品名 即商品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及主要的性能特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称呼或概念 商品品质 是商品外观形态和内在素质的综合 样品 通常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足以反应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对等样品 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类似的样品提供给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也就是对等样品 商品的规格 是用来反应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 商品的等级 是把同一种商品按其品质或规格上的差异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和档次用数字或文字表示从而产生品质优劣的若干等级 标准样品 统一化了的规格和等级 品质增减价条款 指在品质条款中,根据商品在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来调整合同价格的规定。 良好平均品质 指一般中等货农产品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 品质上好可以销售 品质公差条款 国际同行业所认同的或买卖双方认可的产品误差即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质可以高于或低于合同规定品质的最大限度 毛重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即加上皮重 净重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等于毛重减去皮重 以毛作净 对于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单位重量商品的价值与单位包装的价值相差不多分开计算意义不大即以毛重计算合同价格在实务中称为以毛作净 公量 有些商品经济价值较高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其重量很不稳定计算方法是以商品的干净重(即用科学的方法抽出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后的重量)加上共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溢短装条款 合同中明确规定允许卖方以合同为依据多交或少交合同规定数量的一定百分比或具体数量 运输包装 又称外包装大包装指将货物装入固定容器或以特定的方式做成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指定性标志 指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特点用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示仓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的注意事项和要求即用于易碎易坏易变质一类商品外包装上醒目的图形或文字 销售包装 小包装或内包装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和消费者见面的包装即为适应商品销售需要直接承装一定销售商品的包装通常作为商品的组成部分卖给消费者

国际贸易实务_第五版_黎孝先复习要点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含义: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 2.国贸惯例与习惯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国贸惯例是在国贸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区别:国际贸易惯例层次高于贸易习惯;惯例被编撰成文的规则,未成文的习惯不是惯例;国贸惯例必须是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为使用的规则。 3.国贸惯例的作用、性质和法律地位: 性质: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 地位: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不可随意修改;一写进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性。 作用:减少贸易争端;提高效率;弥补法律的不足;规范贸易行为。 4.国贸遵循准则:(密切联系和特征履行) 恪守合同;缔约自由;诚实信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守法律;公平交易 5.贸易术语 (1)概念:长期国贸实践中产生的,表明商品价格构成,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风险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作用: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时间,节约费用开支;有利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有利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6.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EXW/FOB/FAS/CFR/CIF/DEQ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扩大适用范围 (注:2010通则对2000的变化:术语删改;改变分类标准;使用说明;排列方法调整) 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三章适用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 *选用贸易术语应该考虑的因素:运输条件、货源、运费、风险、结关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 1.约定合同当事人条款注意事项: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名称表述准确;地址正确详细。 2.品名条款主要内容:无统一格式,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型号。 3.约定品名条款注意事项:需妙用处 根据需要约定商品名称;合理描述商品;正确使用成交商品名称;内容具体清楚明确。 4.关于产品的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制度: (1)ISO9000系列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贸发展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 (3)CCC认证:国际通行,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法规的合格评定制度。 (4)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的破坏,符合即为绿色企业。 5.表示商品进出口质量的方法: (1)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看货成交:情况较少;适用于寄售,展卖和拍卖业务。 *凭样品成交: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和品牌、凭产地名称。 6.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般内容: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和品牌、凭产地名称。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买方可以撤销第五批以后的各批货物。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出允许分批装运,并规定了具体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数量,只要其中任何一批为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则本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在本案例中,第五批大米虽然按时装运,但货物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以该批以后各批都违背了合同及信用证要求。买方可以予以撤销。 【案例2】有一批货物共1000箱,自A国港口装运至B国某港口,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清洁提单”,但货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1)少10箱货;(2)2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大部分散失;(3)5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短少。 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 【分析】在本案例所列的几种情况中,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是(1)和(2)。因为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

运人的一种证件,即承运货物收据,证明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本案例中承运人签发的是“已装船清洁提单”这说明承运人所收到的货物是“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即货物未受损、包装也完好。货到目的地后发行的(1)、(2)两种情况是表面状况不良好的表现,可见其责任应当由承运人承担。 【案例3】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 000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讨? 【分析】(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案例4】外箱尺寸计算不准造成损失案 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

国际贸易实务7个案例分析

1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有: (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 (2)卸货费用、存仓费用以及货物损失。 问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属于什么损失? 答:(1)部分货物因触礁而损失属单独海损;(2)卸货费用属于共同海损;(3)存仓费用属于共同海损;(4)卸货过程中的货物损失属于共同海损。(因为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某些额外费用。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承担。) 3我方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问这种由于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答:保险公司只对因罢工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对于间接损失则不负责。冷冻机因无燃料而中断致使货物变质等均属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对于这类损失均不予赔偿。 5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问对此损失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 答: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假如该批货投保了一切险,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进行交涉。 7: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尔后为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请问这一连串的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 答:不全是单独海损。在上述损失中只有船体撞裂和部分货物遭浸泡属于单独海损,将船只驶上浅滩以及而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9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突然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答: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船上被毁的那部分货物。而已经卸岸的货物,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因为战争险的承保范围是舷至舷,对于已经越过船舷卸岸的货物,保险公司不需要进行赔偿。11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向英国出口一批货物,该公司于8月2日10时装船完毕,即以电传通知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保英国I.C.C条款A险。货物于当日15时在公海上着火,该批货物被焚。问这种投保之前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答:CFR条件下,货物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买方即对这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虽然损失发生在保险契约签订之前,只要买方能够举证报投时并不知货已受损,则保险公司必须赔偿其损失 13有一份FOB合同,货物在装船后,卖方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仓至仓条款一切险。但货物在运往码头的途中,因暴风雨淋湿10%的货物。事后,卖方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因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此项损失,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后来卖方又

国际贸易实务(三)知识总结-精华00891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按《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分为十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其具体分类为: 0类: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1类:饮料及烟草类; 2类: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3类: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4类:动植物油脂及油脂; 5类:化学成品及有关产品; 6类: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 8类:杂项制品; 9类: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0~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 5~8类称为工业制成品。 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出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活动。 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es,简称GATS)将服务贸易界定为四类: 1、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服务消费者过境移动);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t),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服务的提供者将自己的生产要素移动到一缔约国内,通 过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取得收入); 4、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personnel),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的过境移动在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 而形成的贸易)。 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的分类: 1、商业性服务 2、通讯服务 3、建筑服务 4、分销服务 5、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 7、金融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11、交通运输服务; 12、其他服务。 关于服务贸易的内容分类的另外几种有代表性的分类: 1.把世界服务贸易项目按其与商品贸易、直接投资的密切程度分为: A.同国际货物贸易直接相关的传统国际服务项目; B.同国际直接投资密切相关的要素转移性质的国际服务项目; C.相对独立于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 2.以“生产”为核心的划分法: A.生产前服务; B.生产服务,即生产过程的服务; C.生产后的服务。 3.以服务贸易中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进行划分: A.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 B.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 C.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 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服务贸易的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 2.国际服务贸易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具有同步性; 3.国际服务贸易的标的是难以储存和反复转让的; 4.国际服务贸易一般不经过海关,也不显示在海关统计上。 国际贸易的起源与历史: 1.早期的国际贸易 a.早期的贸易由于沟通困难,运费昂贵,主要是地区性贸易; 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不发达,贸易的品种、数量都有很大的局限性。 2.运输、工业革命、科技进步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a.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地理在发现之后,西欧海上强国扩展了国际贸易的地域范围; b.18世纪的工业革命和19世纪的科技革命使产品产量不断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运输革命,带来了国际贸易的巨大发展; c.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萧条和保护主义的升级使国际贸易出现衰退。 奴隶社会的国际贸易具有哪些特点: 1.奴隶社会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消费,商品生产在整个经济生活中还是微不足道的,进入国际贸易的商品很少; 2.从奴隶社会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来看,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奴隶,一类是提供奴隶主阶级需要的奢侈品; 3.由于奴隶社会生产技术落后,交通工具简陋,国际贸易的范围受到很大限制。

国际贸易实务一

《国际贸易实务》综合测试(一) 一、填空题(每空分,共20分) 1、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除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外,主要还有 和。 2、按CFR条件成交,卖方须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 出。 3、凡在运输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有毒物品等危险货物时,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打上 标志。 4、书面仲裁协议的形式包括和。 5、表示品质的方法可分为以表示和以表示。 6、根据《通则》解释,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只须投保,但在买方要求并承 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险等。 7、商定合同时,如明确一个或几个装运港和目的港有困难,可采用的做法。 8、跟单托收方式下,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和。 9、国际贸易中的单价通常有四项内容组成,即、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 和。 10、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主要有三种,它们分别是、列举式 和。 11、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是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和 是合同成立必不可少的环节。 12、按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10分) 1、在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三种主要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低的险别是() A、A险 B、B险 C、C险 D、恶意损害险

2、在买卖合同的商检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有几种方法,在我国外贸实际业务中, 使用最多的是() A、出口国检验 B、进口国检验 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D、第三国检验 3、我某出口公司于2001年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向美国ABC公司发盘,限2001年4月29日复 到有效。4月25日下午3时同时收到ABC公司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项接受,() 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合同成立 C、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撤回 D、是否撤回,需双方协商 4、DAF贸易术语() A、只适合于公路运输 B、只适合于铁路运输 C、只适合于公路和铁路运输 D、可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 5、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用何种方法计算重量和价格的,按惯例应以()计。 A、毛重 B、净重 C、理论重量 D、公量 6、下列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最小的是() A、FOB B、FCA、 C、EXW D、DDU 7、下列价格条件中,装运时间早于交货时间的是() A、CIF B、DEQ C、FOB D、FCA 8、信用证体现了()之间的契约关系。 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 B、开证银行与付款银行 C、进口商与出口商 D、开证银行与受益人 9、国际贸易中,一方违约,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受损方依法解除合同后,() A、无权再提出损害赔偿 B、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 C、是否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视损失的金额大小而定

进出口贸易实务期末复习重点

一单选 1 计量单位的确定W\M 2 数量机动幅度5%_10% 3 三种贸易术语的区别 4CIF卸货由谁负责fob装货由谁负担5 ucp600对允许转运做了淡化的处理只管海运的6集装箱整箱货(FCL)拼箱(LCL)7海洋运输保险条款的三种基本险(平安水渍一切)8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哪些EXW 9 FAQ是良好平均品质10 预借提单倒签提单过期提单的含义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把提单签发日期签成早于该批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倒签提单属违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预先签发的提单。预借提单属违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出口商未在 信用证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的提单。过期提单并非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仍可凭此提货。11共同海损是部分损失的一种12 装船提单日期信用证日期最迟同一天到13 L\C D\P D\A 就卖方风险而言D\A 14信用证到期日最迟装运日期最迟交单日期15 合同订立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盘接受 16 对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检验(在进出国检验在进出口国复检) 17汇票对商业信用,信用证对银行信用 18 加工装备业务的承接芳赚取(佣金手续费) 19 CIF条件成交卖方保险丝应投何种险平安险加一切险 20发盘的撤回,撤销与修改21 国际贸易是货物买卖22 IS9000认证质量体系认证23 以毛做净是指按毛重计算重量以作为计价的基础,而包装重量与价值不再另计。这种计算重量的方式一般用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它商品。24 特别注意船货衔接的贸易术语FOB 25佣金的计算含佣价*佣金率26 瓶大副收据换取海运提单27 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价格28 接受汇出行的委托将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银行汇出行29洽谈签约时间可先行达成的协议是一般交易条件30 检验的时间地点口岸产地港口 31 出口退税申报期限90天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2数量机动范围内的益短装部分的计价合同价市场价 3以船舷为界的贸易术语FOB CIF CFR 4出口货物以FOB价格的成本费用运输费除外 5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发盘经接受邀约经承诺6商品的内在质量包括哪些方面 7汇票的种类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按照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8提单按收货人抬头分: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 按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 按签发时间分:倒签提单、预借提单(一般船公司不允许签发该类提单) 按提单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转关分为: 1.进口转关: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2.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运地------出境地) 3.境内转关:海关监管货物从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关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9 解决争议的方式友好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10 我国海运保险的基本险(三种,平 安水渍一切险) 交易的一方为了销售或购买一批商品,向对 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按这些条 件达成一笔交易,这种意思表示的行为称作 发盘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 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 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 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 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 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 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 职责。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实 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较普遍指导意义的一 些习惯做法或解释。 相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水上运输 2、风险 划分的界限相同:装运港船舷即,就卖方 或买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OB=CFR=CIF3、 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船上4、办理进出口 手续的责任人相同:出口手续由卖方办理, 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 不同点: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运输、保险、进出口 手续等)及负担的费用(与上述责任有关的 费用)不同。即,FOB买方负责海运费和保 险费,CIF卖方负责海运费和保险费,CFR 买方负责保险费,卖方负责海运费。 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 CIF>CFR> FOB FOB=成本价CFR=FOB+ 运费CIF=CFR+保险费 汇票,支票,本票的区别(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 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 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 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 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 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 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 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付款期为10 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 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 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 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 当事人。(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 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 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 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 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 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 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 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 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 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 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10)汇票有 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补偿 原则4,近因原则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1批货物出口到美国纽约,共20箱, 每箱五金20公斤,体积0.025立方米, 运费计算标准为W/M,必须货直运美 国纽约港。基本运费为300,人民币。加 货币附加费25.8%,在加然后附加费 18%,港口拥挤费20%,求该批货物的 运费。 解:M>W 按M计算(1立方米=1运 费吨)基本运费的币值附加费 300*25.8%=RMB77.4 燃油附加费:(300+77.4%) *18%=RMB67.93 港口拥挤费: (300+77.4)*20%=RMB75.48 总运费: (300+77.4+67.93+75.482*0.025*120= RMB1562.43 2报价:以每件100元购进1000箱货 物,假定国内费用为5%,退税总额为 10000元,以FOB上海条件出口,客 户要求2%佣金,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 率为 6.25:1,每件最低报价为多少美 元?(保留两位小数) 解:出口总成本100*1000*(1+5%) -10000=95000元 出口外汇净收入 95000/6.25=15200美元 每箱外汇净收入 15200/1000=15.2美元 每箱FO B含佣价15.2/(1-2%) =15.51美元 案例: 1CIF是象征性交货(FOB、CFR)凭 单交货付款赎单不是实际交货T/T 商业信用,卖房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 于买方的资信,卖房应控制货物的所有 权,知道收到货款。 2不可抗力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条件与某国某 公司签订了300件商品的出口合同,规 定某年12月份交货。11月底我企业仓 库着火(雷击火灾),一半商品烧毁, 我出口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 免除交货责任。外商不同意,坚持我方 要按时交货。我出口企业经多方努力, 于次年1月初交货,外商向我们提出损 害赔偿。问:a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的要求是否合理? b外商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为什 么? 解:我方要求不合理,理由:发生灾害 属不可抗力事件,但根据《联合国货物 销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享受的 免责权利只对履约障碍存在期间有效。 如果合同未经双方同时宣告无效,则合 同关系继续存在,一旦履约障碍清除, 双方当事人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发 生不可抗力时间的对方(卖方),只能 要求卖方陆续履行合同而无权要求损 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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