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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小号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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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民法概念和调整对象

1、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包括: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例:下列哪些属民法的调整范围(CD)A同学关系B婚姻关系C病人与医院关系D乘客与公交公司关系

第三章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1、含义: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效力贯穿于整个民法制度和规范之中的民法根本规则。

2、主要内容: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保护民事权益原则;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3、论述平等原则:当事人地位平等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性质决定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财产关系的基本关系部分是商品经济关系,而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民平等。”在商品经济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商品交换的必要前提,也是商品交换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因此,当事人地位平等就成为民法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具体表现在: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有何不同;也不论其精神是否健全,有无识别自己行为的能力,他们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

(2)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3)民事主体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4、论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内心真实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的内容包括:第一,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自愿。第二,选择行为内容和相对人的自愿。第三,选择行为方式的自愿。第四,违反自愿原则的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5、论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讲究诚实、恪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规避法律和合同。

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其次,在合同解释上,应以诚实信用原则。再次,以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

第四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思想意志属性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的自身特征;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备条件,任何民事法律关系都必须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方面。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亦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主体为公民和法人,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成为民事关系的主体。

(2)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活动成果和一定的利益。

三、民事法律事实的含义和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想象或事实,建成法律事实。

分类:行为和事件

例:甲乙两家鱼塘相邻,暴雨后甲鱼塘的鱼跑到了乙家(是事件)

四、民事权力的概念和分类(选择)

概念:是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民事权利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一种权利。

分类:1、财产权和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

5、专属权和非专属权;

6、既得权和期待权

第五章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是指公民依照民法的规定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公民的这种资格是民法所赋予的,而不是天生的。特征:基础性;统一性;平等性与相伴性;广泛性与保障性。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当公民死亡时,民事权利能力就终止,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3、例外规定:

(1)胎儿的特殊保护仅限于财产继承方面

(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享有与公民的年龄有关。

(3)死亡公民的某些民事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仍然存在,有的权利甚至是无期限。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

(1)公民的民事权力的想有是公民参与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并取得相应的民事权利的前提基础。

(2)区别:内容不同;范围不同;性质不同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和分类

1、概念: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即公民的民事行

为能力包括公民取得、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公民承担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对自己违反民事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有劳动收入,且主要生活来源是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的也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在一定的范围内享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的范围便不享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1、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是有效的2、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是有效的3、如果实施了与他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行为,是合同行为则效力待定,是一般民事行为则无效。4与他的智力年龄不相适应的其他行为无效。

例:9岁儿童行为是否有效( AC)BD家长有权收回,主张无效。

A其叔叔给其1000元;B他将自己参加演唱会的500元奖金捐给同学

C爷爷生前将私家车给他D上学途中将其的300元捐给居委会

(3)无民事行为能力:公民依法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利害关系的民事活动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三、监护的概念和种类

1、监护是指依法对某些特殊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监督与保护

2、种类:

(1)法定监护: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的一种监护制度。

(2)指定监护: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制定而设臵的监护。

(3)协议监护:根据有关当事人的协议来确定监护人。

(4)委托监护:是指有监护权的人将监护职责不分或全部委托他人,由他人代为行使监护权。

(5)遗嘱监护:监护权人通过遗嘱的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该指定是在指定人死后生效的一种简化形式。

四、监护人的职责和监护的终止

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2、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

3、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终止:从被监护人看,当未成年人成年或精神病人病被治愈并依法被宣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为他们设立监护的条件消失监护关系终止。其次是被监护人死亡。

从监护人看,首先是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其次是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依法被撤销;再次是监护关系依法变更;最后是监护人死亡。

案例:甲1988年出生,到2001年4月5日父母车祸死亡,家中有兄长23岁已婚,其外祖父65岁,退休在家,请求监护人,问如果指定监护是否可以在兄、外祖父、其父母朋友之间指定。不能,只能在法定监护人中间指定,父母朋友不行。

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不能,应先由基层组织指定,不服才可以起诉。

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含义、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及二者之间的区别

1、宣告失踪含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宣告失踪的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公民失踪的事实(公民离开自己的主所没有任何音讯且满二年)和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程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的受理与宣告(三个月公告期)

法律后果:财产代管;人身方面,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并不随之解除。

2、宣告死亡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制度。条件:公民失踪的事实(失踪时间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宣告公民死亡的程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的受理与宣告(合议庭。公告期1年,意外事故3个月公告期)法律后果:财产变遗产。与配偶婚姻关系终止。

2、二者区别:

(1)两者保护的利益对象不同,宣告失踪保护的是失踪人的利益,宣告死亡是为了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申请人的范围和顺序不同:宣告失踪申请人不仅限于自然人,且无申请顺序的限制。宣告死亡仅限于自然人,并受申请顺序的限制。

(3)下落不明的时间不同,宣告失踪的必须满两年,宣告死亡满四年,意外事故满两年。

(4)公告期间不同,宣告失踪为三个月,宣告死亡为一年,但意外事故不可能生还的满3个月。

(5)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宣告死亡后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生理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

案例:某男,40随,已婚无子女,93年办一养殖场,96年7月乘飞机去海南,飞机失事,某男失踪,当地公安出示不可生还证明,养殖厂停业,债主讨债,97年12月债权人申请宣告失踪,以实现其债权,98年9月其妻申请宣告其死亡,其父不同意。98年9月20日法院宣告死亡,但此人在飞机失事后被渔民救起,不过2001年1月死于一场车祸,并把这期间所赚的钱全部赠与该渔民,请问法院能否宣告失踪,不能,时间不够2年;法院能否宣告死亡,可以。赠与是否有效?有效,不是真正的死亡,在被宣告死亡期间的民事行为有效。

六、公民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

1、人格权和身份权:取得原因不同;权利性质不同;利益归属不同;权力期限不同

2、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1)性质不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属于身份权

(2)两者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任何公民均有,不受身份限制,而荣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

(3)两者的权利客体不同:名誉权为公众对公民的社会评价所带来的利益,荣誉权是公民所获得荣誉体现的利益

(4)取得方式不同:名誉权是公众公认的,荣誉权来自机关单位的授予。

(5)能否被剥夺不同:名誉权不能被剥夺,荣誉权可依法被剥夺。

(6)侵权方式不同:侵犯名誉权是侮辱、诽谤,侵犯荣誉权方式为否定、贬低或诽谤剥夺他人的荣誉。

第六章法人

一、法人概念、特征、成立条件和分类

1、概念: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自然认识自然出生的人,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

能力,并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特征: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人能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3、成立条件:有必要的财产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

4、分类:(1)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人的主要学理分类:公法人与私法人(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依据法人成立的基础);

营利法人、公益法人和中间法人(法人成立或活动的目的不同);集体法人与独任法人

二、法定代表人的含义、特点和条件

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2、特点: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

务活动的自然人。

3、条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的法人组织的内部成员;凡具有以

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

之日起未满三年的,经营不善被注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之日起未满三年的,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日起未满三年的,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各阶级观的在职干部和在职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以担任一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担任其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例:下列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

A、甲刑满释放近三年

B、乙4年前被劳教

C、丙是现役军人

D、丁是企业法人代表,4年前被吊销执照第八章物

一、物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民法上的物: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类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

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2、特征:物存在于人身之外;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3、分类:

(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物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是否受到限制以及受限制的程度为标准进行划分的)

(2)动产与不动产(以物是否能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为标准)

(3)特定物与种类物(物是否具有独立的特征或者是否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

(4)主物与从物(根据两个物在物理上相互独立,而在经济用途上又相互联系的关系)

(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依照物能否分割,以及分割是否损害其用途及价值的特点)

(6)原物与孳息物(根据两物之间存在的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

(7)有主物与无主物(根据物在一定时期内是否有所有人,可将其划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

(8)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根据物是由一个还是多个独立物构成)

(9)附合物与混合物(根据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成一体时时混合在一起还是复合在一起为标准)

例:下列财产属于不动产的是:

A 林木

B 土地使用权

C 池塘中养的鱼

D 临时搭建的展览室

下列属于民法中的物(BD ) A星星 B嵌在嘴里的金牙 C商标 D池塘里的鱼

第九章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特征:民事性,表意性,目的性,合法性,事实性

3、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以民事法律行为人人数的多寡为标准)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以法律行为有无对待给付作为标准)

(3)诺成性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法律行为(以法律行为为于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交付事物作为标准)

(4)要使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以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

(5)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以法律行为内容上的主从关系为标准)

(6)独立法律行为和辅助法律行为(以法律行为是否具有独立的实质内容为标准)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是指某种民事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客观情况。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可分一般成立要件和特别成立要件

3、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生效的一般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行为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特别生效要件可分为约定特别生效要件和法定特别生效要件。

三、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

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力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应当是由行为人约定

的事实;条件应是合法的事实。

3、分类: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

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5、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甲乙签订租房合同,协议规定,若甲在3个月内与丙结婚,则租给其两居室(AC)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已成立但未生效 D未成立但已生效

四、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含义和原因

1、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

2、原因: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且未被法定代理人追认的。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民事行为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种类以及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1、概念:是指民事行为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但仍然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赋

予一方当事人撤销权的民事行为

2、种类: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未损害国家利益

的。

3、二者区别;原因不同;性质不同;程序要求不同。

例:电器店故意不说明彩电质量问题其行为:A无效 B可撤销 C欺诈 D重大误解

第十章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

1、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行为。

2、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3、适用范围:代理各种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实施某些财政、行政行为;代理民事诉讼行为。此外,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双方当事人约定应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不使用代理。

二、代理行为的有效要件: 1、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须以存在的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须是法律许可的,不与法律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4、代理人和相对人都须具有相应的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十一章:

一、诉讼时效概念、种类以及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1、诉讼时效概念: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2、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

(2)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包括:短期诉讼时效指时效期间不足两年的诉讼时效。下列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在2年到20年之间的。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二者区别:除斥期间又叫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

(1)性质不同(2)起算点不同(3)诉讼时效可依照法律的规定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而除斥期间一般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只是在特别情况下可以延长。 4)效力不同

二、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含义、法定事由及二者区别

1、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法定事由,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障碍(权利人死亡,尚未找到继承人;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无法定代理人;有正当理由的给付延期;当事人双方有婚姻关系;不知道侵权人为何人等)

2、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制度。

法定事由:一是提起诉讼;二是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三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二者区别:(1)两者发生的事由不同:中止必须有法定事由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一是提起诉讼;二是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三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中断没有要求,可发生在任何阶段,且中断无次数限制。

(3)法律后果不同:中止暂时的阻碍诉讼时效完成,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期间接着计算,而中断则是从诉讼时效中断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已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

第十二章

一、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民事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的存在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4、违法行为主观上有过错

二、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含义和体系:

1、含义:是确定民事违约和侵权行为规范的内在特性的根据和标准。

2、体系:指各归责原则构成的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一个整体。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体系由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

三、侵权行为的概念特点以及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1、概念:广义指所有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狭义的侵权行为则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2、特征:侵权行为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单方意思决定的行为;侵权行为是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

3、区别:违法性不同;行为主体不同;侵犯的客体范围不同

四、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和抗辩事由。

1、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行为人必须具有可归责的意思状态;行为人须由违法性的行为。

2、抗辩事由:是指行为人在承认损害事实存在的情况下针对主张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提出的法对其成立的事实。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行为、受害人的允诺和第三人的行为。

五、各种特殊侵权行为的含义和构成要件

1、职务侵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必须发生在执行职务之中;三是必须违反了执行职务应当注意的义务;四是职务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后果。

2、产品瑕疵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只要产品有缺陷,对消费者或者使用者具有不当危险,是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是侵权人从事的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而是必须有损害后果。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的损害是由侵权人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的,不论其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责任。

5、地下施工之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是施工的地点是道路、通道或其他公共场所等有人通行的处所。二是必须是进行坑井等地下施工。三是未设臵保证行人安全的标志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四是又造成他人损害的后果。第五安全措施的欠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6、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悬臵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是须为土地上的由人工建造之物,二是须有设臵或管理的欠缺。三是必须是因建筑物、其他设施或搁臵、悬挂物品的欠缺而使他人受到损害。四是必须是没有免责的理由。

7、寄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是损害系饲养的动物所造成。二是损害是由饲养动物独立动作造成的。三是没有免责的理由。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第一,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第二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独立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行为必须在客观上有违法性。第四,承担责任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第五,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所致损害的民事责任实际属于一种补充责任。

例:3岁孩子被别的孩子弄伤,谁承担医疗费: A幼儿园 B幼儿园老师 C受伤小孩父母 D加害孩子的父母例:下列哪些是特殊侵权行为 A职务侵权行为 B故意伤害 C地上施工所致的损害 D环境污染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 抵押权 B 追认权 C 撤销权 D 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 物、行为、智力成果 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 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 财产权与人身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主权利与从权利 D 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和丙 D 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 城镇工商个体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事业法人 E 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 城镇个体工商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社会团体 E 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网络教育《民法学》答案

分数: 72.5 完成日期:2011年02月28日 20点31分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学生的答案,选项旁的标识是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 2.5 分,共5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不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是() ( D ) A.宪法 B.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 D.非国家的政策 2.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国公民李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 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赔偿损失。本案适用() ( B ) A.中国民法 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 C.第三中立国民法 D.国际惯例 3.甲知道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卖给乙。半 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本案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原则。 ( D ) A.平等 B.自愿 C.公平 D.诚实信用 4.依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可分为() ( C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请求权与形成权 D.物权与担保物权 5.解除权是() ( D ) A.选择权

B.所有权 C.追认权 D.形成权 6.下列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B ) A.塘中的鱼 B. 夜空中的星星 C.不作为的行为 D.企业的名称权 7.因意外失踪,利害关系人申请失踪人为宣告死亡人的,人民法院寻找失踪 人的公告期为() ( B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8.某村公民甲12岁,父母双亡,祖父母年过80岁,无兄姐,其他亲属中仅 有堂叔愿意也有能力担任其监护人,依法应取得()同意。 ( C ) A.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2017年电大《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二、填空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的三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8.《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 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规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 三、选择题(每小题3份,共24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 1. 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 C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 A ) A. 二年 B. 四年 C.五年 3. 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A ) A. 不动产 B. 流通物 C. 限制流通物 4. 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某无奈同意付钱,杨某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B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的民事行为 C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 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BC ) A 身体收到上海要求赔偿的 B 出售治疗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6. 民法通则规定( B C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1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2097;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C)。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A)。 A.所有权转移 B.占有权转移 C.收益权转移 D.处分权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A.土地 B.金银 C.房物 D.武器、弹药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填空题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 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 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 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 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 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B.健康权

民法学答案汇总

民法学答案 【判断题】 1错。是民法事后调整 2错。仍属民法调整 3错。民法通则非民法典,其性质为单行法规 4对。 5对。 6对。 7错。只包括平等主体间的。 8错。并不要求全部等价有偿,其由当事人的意思自主决定。 9错。还有非法人团体和特殊情况下的国家 10错。自然人之主体资格亦是法律赋予的。如奴隶社会中,奴隶虽有人之自然属性,确无主体之资格。 11对。因为其不以行为人的意思为要件。 12错。还有事实构成 13错。还有事实行为等。确切说,只有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之构成要素。 14错。引起该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死亡这一事件。 15对。人格权因出生而取得,与是否有行为能力无关。 16错。无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均?糜善浼嗷と舜怼? 17错。人的权利能力虽始于出生,但对胎儿利益,各国民法都有所保护。 18错。法律对死者的名誉等利益予以保护。 19对。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20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的行为均负监护责任。 21错。按我国有关司法解释配偶为第一顺序的申请人,且该顺序具有排他性。 22错。宣告死亡是法律推定,目的在于稳定法律关系,原则上与人的能力无关 23错。属于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满4年。 24对。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 25错。非必经程序。 26错。法人不能具有自然人以肉体和心理要素等为前提的权利能力。 27错。企业法人自愿解散的,由法人自己成立清算组织;破产宣告的,由法院负责组成;被撤销的,由主管机关负责组成。 28错。财团法人无意思机关,是他律法人。一般设有理事会为执行机关和代表机关。 29错。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类是依法需要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的,如各种协会、学会、基金会、行业团体等。 30错。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 31错。承担有限责任的是法人成员,而非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32错。法人的分立是法人变更的一种形式,而法人向外投资,自身并未发生变更。 33错。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法律不加干预;如果正在履行中,一方诉他方违约,他方可以合同越权进行抗辩;如果一方已履行完毕,另一方尚未履行,此时若发生诉讼,法院可确认越权合同无效。 34错。法人只对法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发生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其他行为只属于他们自己的行为,与法人无关。 35错。传统分类中的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相对,是指人的组织体;而民法通则所谓的社会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A.核对账簿记录的事项及金额与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B.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C、核对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合计数是否相符 D、核对各类总账账户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4、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党委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C.同级党委或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D.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或上一级监察机 关负责人 5、凡经过立案的案件,如果撤销,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并报( )核准。 A.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B.本级党委 C,本级人民政府D.批准立案的机关 6、案件检查调查的任务是( )。 A.对举报的材料进行核查证实

民法学试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27、法人与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都是法律赋予的,故二者的权利能力应相同。

民法学(1)形考作业4参考答案.doc

民法学(1)形考作业4参考答案 同学们:大家好! 完成此次作业首先需要大家对教材第五至第八章内容进行学习,之后才能作以下作业: 一、名词解释 1、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又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2、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3、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若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4、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5、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6、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提示:名词解释是比较容易的题型,通常大家不会有什么问题。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3分)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2.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终止。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5.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7.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 不可抗力 (2) 其他障碍。 8.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9.财产所有权合法取得的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10.房屋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提示:填空题答案是唯一的,以上答案都可在教材中找到。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C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民法学(1)形考册参考答案

《民法学(1)》形考作业1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法:即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爱你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二、填空题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2、《民法通则》弟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主体、内 容和客体。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事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的监护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起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显示公平。 8、《民事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 三、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4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A)。 A.二年B.四年c.五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 A.不动产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 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 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B)。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6.民法通则规定( B、C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学(1)作业参考答案

民法学(1)作业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民法 P、4 2.联营 P、76 3.宣告火踪 P、48 4.时效 P、117 5.法定代理 P 、107. 二、填空(每空1分,共20分)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P、3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P、16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一主体、客体、内容。P、25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P、36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P、44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P74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P102---103 8.《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 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P、108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 三、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24分。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C)。P、41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A)。P、48 A.二年B.四年c.五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p、82 A.不动产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 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 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B)。 P、100.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其父B其子C其兄D其祖父 4.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未定 5.某小学8岁的二年级学生李某学习成绩不好,而且上课经常打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一次他正好在班内打闹时,被班主任王某撞见,王某十分气愤,为了惩戒他,便让9岁的班长“惩罚”李某,王某在一旁观看。结果张某在“惩罚”李某时,将其牙打掉两颗。 对于李某造成的伤害,责任应由()承担。 A李某的父母B王某C张某的父母D王某与张某的父母 6.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产生的原因是()。 A血缘关系B姻亲关系C抚养关 系D异父异母关系 7.1998年2月3日,张某死亡。2月6日,张某之父死亡。张某育有一女。张某之女据何取得张某之父的财产()。 A代位继承B转继承C有限继承D共同继承

民法学(2)答案

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权人占有该动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进,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质押物优先受偿。 4、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得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 二、填空题 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 6、提供劳务的合同主要有(1)运送合同;(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仓储合同;(5)居间合同;(6)行纪合同。 7、如果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公益义务的,则不论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 三、问答题 1、债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答: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债的主体特定性。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三)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四)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 2、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⑴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⑵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⑶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3、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答: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其实质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与答案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民法学 学位考试(A )卷 (适用专业:09法学 考试方式:闭卷 考试时间:120分 ) 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 )2、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 )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 )4、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某担心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某的房子,但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 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某不需支付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某造成的损失 共 4 页 第 1 页 ( )5、.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打探 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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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 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 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 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 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民法》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采用民商合一体例的民法典是( D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日本民法典》 D、《意大利民法典》 2、我国民法对胎儿的保护实行( D ) A、总括的保护主义 B、个别的保护主义 C、一般性保护 D、不承认权利能力的特别保护 3、精神病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 A ) A、配偶 B、父母 C、成年子女 D、其他近亲属 4、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本质采( D ) A、法人拟制说 B、法人否认说 C、有机体说 D、组织体说 5、基金会法人主要适用的设立方式是(D ) A、命令设立 B、发起设立 C、募集设立 D、捐助设立 6、第一部专设人格权和第一次确定一般人格权概念的法律是(D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德国《基本法》 D、《瑞士民法典》 7、可以转让的人格权是(B ) A、姓名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身体权 8、甲商店为牟取暴利,从乙处购买名牌商标标识贴在市价30元的服装上,以130元的价格出售。丙误认为该服装为名牌而买入。该买卖为( A ) A、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B、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C、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 D、甲、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入利益的行为 9、甲答应死后房屋赠与乙,这属于(C )民事法律行为。 A、附停止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期限 D、一般 10、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对本人有(C ) A、通知权 B、解除权 C、催告权 D、撤销权 11、属于债的内容变更的是(B ) A、债权让与 B、履行方式变更 C、债务承担 D、债的概括承受 12、无需当事人事先约定而依法可以直接采用的担保方式为(D)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13、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B ) A、定金和违约金可并用 B、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并用 C、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并用 D、定金和赔偿损失可并用 14、下列情况下,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A ) A、一方债务到期而对方未到 B、受领迟延 C、部分履行 D、瑕疵履行

民法学#答案

民法学# 1.下列行为中,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翻译行为有()。 A. 将古汉语译为现代汉语 B. 将某一方言转换成另一方言 C. 将一部中文版法学著作译成英文 D. 将用一种高级语言写成的源程序改变为另一种高级语言写成的源程序 参考答案:C 2.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 A. 实用新型专利权 B. 商标权 C. 著作权 D. 发明专利权 参考答案:C 3.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 )。 A. 立遗嘱 B. 购买股票 C. 存款 D. 购买机票 参考答案:A 4.甲在西服店加工西装一套,取衣服时,因所带钱不够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服装,服装店的权利属于()。 A. 抵押权 B. 典权 C. 留置权 D. 质权 参考答案:C 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有()。 A. 仲裁请求权 B. 婚姻自由权 C. 亲属抚养权 D. 作品修改权 参考答案:A 6.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B. 因欺诈而订立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D.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参考答案:C

7.为避免绕远,与他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达到自己的土地。其所享有的通行权属于()。 A. 相邻权 B. 地役权 C. 地上权 D. 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B 8.下列继承方式发生冲突时,按其效力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应该是()。 A.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B.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C.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D. 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参考答案:B 9.下列意思表示中,不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是()。 A. 代理权授予 B. 悬赏广告 C. 债务免除 D. 遗嘱行为 参考答案:D 10.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 A. 6个月 B. 12个月 C. 10个月 D. 8个月 参考答案:A 11.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财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之后,乙的孩子丙应当按照何种方式继承该笔遗产?() A. 转继承 B. 遗嘱继承 C. 代位继承 D. 遗赠 参考答案:C 1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的是( )。 A. 抵押 B. 留置 C. 定金 D. 质押 参考答案:B

2011年民法学试题—附答案

【网络综合- 政法干警考试试题】 一、判断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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