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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皖水建2016【1105】号文)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皖水建2016【1105】号文)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皖水建2016【1105】号文)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皖水建2016【1105】号文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水利部组织制订了《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2016〕132号,以下简称《调整办法》),各有关单位按照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和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在编制我省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概(估)算投资时,请遵照《调整办法》规定执行。

按照我厅皖水建〔2008〕139号文发布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制我省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概(估)算投资时,计价依据作如下调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一、工程部分

(一)费用构成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金指增值税销项税额,间接费增加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计入企业管理费。

2.按“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计算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即直接工程费(含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增值税税金。

3.水利工程设备费、独立费用的计价规则和费用标准暂不调整。

(二)编制方法与计算标准

1.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按照我厅《关于调整安徽省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皖水建〔2014〕59号文)计算。

(2)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按不含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其中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调整为 3.3%,其他内容和标准不变。

(3)施工用电、风、水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

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内容和标准不变。

2)施工用风、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用风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内容和标准不变。

(4)施工机械使用费

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5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11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

掘进机及其他由建设单位采购、设备费单独列项的施工机械,台时费中不计折旧费,设备费除以1.17调整系数。

(5)砂石料单价

自采砂石料单价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按相应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进行计算,并计取间接费、企业利润及税金。

自采砂石料按不含税金的单价参与工程费用计算。

外购砂石料价格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基价70元/m3不变。

自行开采或采购的砂石料预算价格超过70元/m3的差价部分,计取税金后进入工程单价。

(6)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

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按混凝土(砂浆)配合比中各项材料的数量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商品混凝土单价采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

(7)未计价装置性材料价格

建筑及安装工程未计价装置性材料采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

2.其他直接费

计算标准不变。

3.间接费

费率按附件1标准进行调整。

4.企业利润

计算标准不变。

5.税金

按增值税税率11%计算。

6.其他

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暂不做调整。

建筑工程定额、安装工程定额中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其他材料费、其他机械费费率不做调整。

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定额,其人工费费率不变,材料费费率除以1.03调整系数,机械使用费费率除以1.10调整系数,装置性材料费费率除以1.17调整系数。计算基数不变,仍为含增值税的设备费。

二、水土保持工程部分

(一)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执行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规定,并按《调整办法》规定进行调整。

(二)人工预算单价按照我厅《关于调整安徽省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皖水建〔2014〕59号文)中的初级工标准执行。

(三)其他编制方法和计算标准均按《调整办法》规定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1.间接费费率表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

2016年9月12日

间接费费率表

20160323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1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时间 2013年8月1日。 二、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步骤 (1)范围。改革试点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步骤。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改革试点将分成三步

走: (1)扩大地区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2)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3)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1)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应当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淮河片水资源公报(2005年度)

综述 淮河片包括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沿海诸河,总面积约33万km2。其中淮河流域面积约27万km2,地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40市;山东半岛面积约6万km2,全部在山东省境内,范围涉及10个市。在本公报水资源分析计算中,采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分区和面积,淮河流域分为淮河上游(王家坝以上)、淮河中游(王家坝至洪泽湖出口)、淮河下游(洪泽湖出口以下)、沂沭泗河四个水资源二级区;山东半岛单为一个水资源二级区(见淮河片水资源分区图)。 2005年淮河片平均降水深1030mm,折合降水总量3398亿m3,较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多23%。其中,淮河流域平均降水深1087mm,折合降水总量2924亿m3,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多24%;山东半岛2005年平均降水深776mm,折合降水总量474亿m3,与多年平均降水量相比偏多14%。 2005年全片地表水资源量1111亿m3,水资源总量1400亿m3。其中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1010亿m3,水资源总量1266亿m3。 全片入海总水量491亿m3,入江水量438亿m3。 经对310座大中型水库(含洪泽湖等大型湖泊)统计,2005年末蓄水总量200亿m3,比上年末增加21亿m3。其中大型水库(含湖泊)54座,蓄水总量170亿m3,比上年末增加17亿m3。 2005年淮河片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544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占60.0%,地下水占29.0%,跨流域调水(引江、引黄)占10.8%,污水回用等其他水源供水占0.2%。全片总用水量544亿m3,其中农田灌溉占59.8%,林牧渔畜占8.4%,工业用水19.4%,生活用水占9.8%,城镇公共用水占1.7%,生态环境用水占0.9%。全片用水消耗量335亿m3,占总用水量的62%。人均年用水量265m3,农田灌溉(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为250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取用水量86m3。 据对220个城镇1149个入河排污口实测,2005年淮河片主要城镇入河废污水量58亿t,主要污染物质COD入河排放量122万t。其中淮河流域实测了186个城镇1055个排污口,入河废污水量45亿t,入河COD量98万t。对淮河流域12100km河长进行全年期(平均值)水质评价,水质较好的Ⅰ、Ⅱ类水河长占10.8%,水质尚可的Ⅲ类水河长占22.0%,水质劣于Ⅲ类的受污染河长占67.2%。对山东半岛1757km河长进行全年期(平均值)水质评价,无Ⅰ类水,Ⅱ类水河长占6.1%,Ⅲ类水河长占18.3%,水质劣于Ⅲ类的受污染河长占75.6%,污染较为严重。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i?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销售额。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最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习题(附答案)

第三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的税率是()。 A、6% B、11% C、17% D、3% 2、下列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税率为零 B、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7% C、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税率为6% D、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6% 3、下列有关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围表述不正确的是()。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B、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C、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D、航空地面服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的范围 4、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7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3年10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元。 A、14041.77 B、14920.00 C、15531.97 D、2006.80 5、某食品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从某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粮食100吨,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从农民手中收购花生,收购凭证上注明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章应税服务 第八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第九条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五) 一、请问实行营改增政策后,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方式 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租赁物原值是否在发票中开具,原值 部分是否缴纳增值税,税率多少? 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方式,发票开具金额应为从承租方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租赁物原值应包含上述费用 中,一并按照融资租赁17% 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我单位是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我公司发票的货 物名称除了写运费外,还可以写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587 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 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集贸市场和商场出租柜台给个人或单位收取的租金 收入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缴纳增值税?我们所出租的柜台是否属于有形动产? 集贸市场和商场出租柜台给个人或单位收取的租金收 入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暂不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 四、营改增纳税人都要去国税局领税务登记证吗?商务 培训的时候说是,地税和国税统管的不用领,是什么意思? 原来属于地税机关单独管辖,营改增后变为国地税共同 管辖的纳税人,需要到国税局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简单说, 如果纳税人现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件只盖有地税机关一个章,

营改增后,税务登记证件需要盖国地税机关两个章。 地税和国税统管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已由国地税机关联合发放,即税务登记证件同时加盖了国地税机关的公 章,所以就不需要领取新税务登记证件了。 五、我公司现在购入一批固定资产,对方开的专用发票,现在是否可以去税务局认证?认证了的话,可以在8 月1 日后抵扣吗? 根据现行规定,在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取得 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营改增实施 前(2013 年7 月31 日前),你公司购进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你公司尚未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实施后(2013 年8 月1 日后),在你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后,取得合法 增值税抵扣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六、我公司已经提交营改增申请,已经被列入营改增范 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应该何时申购货运普通发票,那原在地税 缴销的普通货运发票8 月份后还能不能使用?,之前的税控设备还能否使用?需要购买新税控设备吗?什么时间可以进行这些变更?之前申购的普通货运发票未开的空白发票应怎样处理? 自2013 年8 月1 日起,纳税人属交通运输业的,不 再开具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改为开具国税部门监制的

2014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2014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安徽省水利厅

发布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 安徽省水文局 审定: 张效武 复审: 王家先王德胜 初审: 汪俊飞朱岳松 丁峰张广萍 编写:祝丽萍吴春艳张延孟云侠章莹孙璞储挺韩志国姚梅

目录 一、综述 二、水资源量 三、蓄水动态 四、水资源开发利用 五、水质状况 六、重要水事 附:主要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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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水资源公报 一、综述 安徽省地处中纬度,为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气候特征。受季风气候影响,天气多变,降水年内年际变化大,洪涝旱等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全省辖16个地级市,国土面积139476平方公里,按水系分属淮河、长江及新安江三个流域。 2014年全省生产总值(GDP)20848.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92.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201.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252.4亿元。全年工业增加值9581.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530.9亿元。常住人口6082.9万人,城镇化率49.2%。全省有效灌溉面积6497.5万亩,实灌面积5206.5万亩。 1.降水量 2014年全省年降水量1278.5毫米,比2013年多24.9%,较常年值多9.0%,属降水偏丰水年。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1~4月、5~9月、10~12月份全省降水量分别为340.5毫米、847.2毫米、156.9毫米,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25.3%、63.0%、11.7%。三个流域降水情况是:淮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1013.8毫米,较常年值多7.5%;长江流域1468.3毫米,较常年值多9.2%;新安江流域2060.9毫米,较常年值多15.2%。 2.水资源量 201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778.48亿立方米,比2013年多32.9%,较常年值多8.7%。其中地表水资源量712.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78.9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量65.62亿立方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279.78立方米。全省入境水量8854.8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9427.81亿立方米,比2013年分别多1041.78亿立方米、1191.75亿立方米。 全省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78.65亿立方米,较年初增加25.75亿立方米。 2014年年末与2013年同期比,淮北平原浅层地下水储存量增加14.51亿立方米。 3.供用水量

造价【2016】11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定额材料种类调整系数 商品砼(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砂、土、石料、石 灰、砖、瓦(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0.9709自来水、树苗、花卉、草、藻类植物、林业产品、化肥、农药、农膜0.8850其他材料0.8547(2)机械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不含进项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影响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首先,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为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其次,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进而扭曲企业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比如,由于企业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而非外购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化,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细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与其他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服务出口由此易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三,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再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了,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二者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随之产生。 上述分析,可以说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面简称“营改增”)这一改革的必要性。国际经验也表明,绝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是对商品和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这一总体上使相关企业免除重复征税制约而在总体上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主体放开手脚发挥潜力推进自身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专业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 1.试点地区。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2.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三)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2.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

《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附件 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工程部分和水土保持工程部分,工程部分作为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等现行计价依据的补充规定,水土保持工程部分作为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文发布的《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等现行计价依据的补充规定。 一、工程部分 (一)费用构成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及税金组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金指增值税销项税额,间接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计入企业管理费。 2.按“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计算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即直接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增值税税金。 3.水利工程设备费用、独立费用的计价规则和费用标准暂不调整。

(二)编制方法与计算标准 1.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与现行计算标准相同。 (2)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按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采购及保管费,按现行计算标准乘以1.10调整系数。 主要材料基价按表1调整。 表1 主要材料基价表 (3)施工用电、风、水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 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中的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其他内容和标准不变。 2)施工用水、用风价格 施工用水、用风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总费用应按调整后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3)

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

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

2011年亳州市水资源公报资料

综述 2011年底,亳州市户籍人口604.22万人,常住人口486.32万人。年生产总值62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9%,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60.9亿元,增长25%。其中:第一产业164.04亿元,比上年增长5.0%;第二产业248.4亿元,比上年增长23.9%;第三产业21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全年粮食总产量468.5万吨,比上年增加6.51万吨。 亳州市地处皖西北边陲,黄淮平原南端,位于东经115°53′~116°49′、北纬32°51′~35°05′。西部、北部与河南省接壤,西南部于阜阳市毗邻,东部与淮北市、蚌埠市相倚,东南部与淮南市为邻。辖谯城区和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国土面积8374平方公里。 亳州市分属淮河、涡河、洪泽湖三大水系。主要河流有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阜蒙新河、芡河、北淝河等。涡河为亳州市的重要水源,涡河的主要支流左岸自上而下有:惠济河、小洪河、亳宋河、武杨河、武家河、五道沟、青阳沟;右岸自上而下有:宋汤河、赵王河、油河、界洪河、涡楚河、北凤沟、阜蒙新河等。涡阳河自市境西北向东南流经涡阳县至蒙城县东南入怀远县,境内长173公里,流域面积4039平方公里:西淝河源于谯城区淝河镇,向东南流经涡阳县、利辛县,在利辛县展沟镇出境入凤台县界,境内长125公里,流域面积2267平方公里,茨淮新河自利辛县大李集镇入境,向东流经利辛县境南部,至蒙城县邹楼出境入怀远县,境内长66公里,流域面积1401平方公里。亳州市大型闸坝有亳县闸(大寺闸)、涡阳闸、蒙城闸、阚疃闸共4座,中型闸坝有包河闸、高阁闸、贾集闸、油河闸、洺河闸、铁佛寺闸、十河闸、百尺河闸、朱楼闸、武家河闸、五道沟闸、朱集闸、四星陈闸、芮集闸等共30余座。根据对亳州市区地质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造价[2016]11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 的实施意见 【信息时间: 2016-4-26 阅读次数:21164 】【我要打印】【关闭】 造价〔2016〕11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我省现行计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要求,为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的计价依据范围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土建、安装分册);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08《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 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

2011《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二、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规则。 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有关直接工程费的调整。 (1)材料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材料单价=原定额材料单价×调整系数。 定额材料调整系数见下表。 (2)机械费 增值税下的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折旧费×调整系数+大修理费×调整系数+经常修理费×调整系数+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调整系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内部口径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政策解读 一、试点服务行业范围方面的政策口径.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一)交通运输业 1、出租汽车业务中,出租汽车连带配司机的,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业?,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有营运资质的出租车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其经营属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出租小客车业务,可以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相关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固定线路运营的省际长途客运业务,属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单纯的污水排放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3、提供上下班通勤车(班车)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业?,且一般纳税人接受该服务属于?适用集体福利的购进应税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鉴证咨询服务

1、律师事务所业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职能范围内的业务不再区分具体事项,全部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市场调查业务,如利用市场调查结论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建议,则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如单纯提供调查结论,不提供上述咨询服务的,则不纳入试点范围。 3、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业检测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 4、对于提供《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部分现代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的主体,没有专业资质要求。 (三)物流辅助服务 1、搬场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船务代理企业从事船代业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3、河道疏浚服务,一般是为船舶运输的开展而提供的辅助性业务活动,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港口码头服务?。 4、码头拖轮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港口码头服务?。 (四)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3年会计继续教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__5小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单项选择题 1.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试点,属于试点行业的是(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不动产 2.以下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带来影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不利于确保中央财政收入)。 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不利于确保中央财政收入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3.目前,我国的增值税覆盖的领域占整个国民经济的(60%以上) 50%以下50%以上60%以下60%以上 3.我国从2004年开始试点的增值税转型指的是(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收入型转为消费型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收入型转为生产型生产型转为收入型 4.世界上,最先将增值税制度付诸实践的国家是(法国)。英国美国法国中国 5.我国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应该是(覆盖全国范围、部分行业) 覆盖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覆盖部分地区、全部行业覆盖全国范围、部分行业覆盖全国范围、全部行业6.下列地区不属于我国营改增试点优先选择地区的是(地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试点改革可以顺利进行)。地区服务业比重大,重复征税问题比较突出地区国税与地方矛盾小,便于协调 地区地方财力比较雄厚,可以弥补部分行业税收负担增加地区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试点改革可以顺利进行7.以下行业中,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是(生活性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生活性服务业 8.以下不属于交通运输业中陆路运输服务的是(铁路运输服务)。 公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缆车运输服务索道运输服务 9.如被确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试点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情况,可对其进行纳税辅导,辅导期限为(不少于6个月)。 3个月6个月不少于6个月不少于12个月 10. 从事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规定的特定应税劳务可以选择简易方法征税,但一经选定,多长时间内不可变更(36个月)。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11. 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 建设基金装卸费铁路临管线运输费用铁路专线运输费用 12. 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由哪个部门确定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纳税人 13. 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免征增值税(3年)。 6个月1年2年3年 14.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 15.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即(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购买价款 16.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100-200元200-300元300-500元500-1000元

淮河片水资源公报(2000年度)

淮河片水资源公报(2000年度) *综述 * 水资源量 * 蓄水动态 * 水资源利用简析 * 水质概况 * 重要水事 综述 淮河片包括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总面积约33万km2。其中淮河流域面积约27万km2,包括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湖北五省40个地(市)172个县(市)。在水资源分析计算中,将淮河流域划分为王家坝以上、王蚌区间、蚌洪区间、淮河下游区、南四湖区、沂沭河水系6个水资源二级区(见淮河片水资源分区图)。山东半岛面积约6万km2,包括山东省9个市31个县(市)。 淮河流域2000年平均降水量1029.6mm,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多16.7%,属偏丰水年。但气候异常,春季及夏初少雨,严重干旱;而秋季降雨偏多,发生罕见秋汛;

夏季江苏淮北地区遭受了高强度特大暴雨袭击。山东半岛2000年平均降水量538.9mm,比多年平均少21.5%,属枯水年份。全片地表水资源量为877.1亿m3,水资源总量为1233.4亿m3;入海入江总水量597.85亿m3(其中入江水量248.65亿m3,入海水量349.2亿m3)。2000年末,全片大型水库(含湖泊)蓄水总量为133.5亿m3,比上年末增加49.35亿m3。 2000年淮河片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555.65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占49.4%,地下水占32.1%,引江水占12.2%,引黄水占5.7%;流域片总用水量为551.75亿m3,其中农业用水占70.3%,工业用水占18%,生活用水占11.7%;流域片用水消耗量341.5亿m3,占总用水量的61.9%。流域片人均年用水量275 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269 m3,万元工业产值(当年价)取水量为68 m3。 2000年淮河片城镇废污水排放总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和矿坑排水)为63.2亿t。对淮河流域7924km河长进行全年期水质评价结果,Ⅰ、Ⅱ、Ⅲ类水河长占24.4%,全年发生多起严重污染事故。山东半岛1070km河长全年期水质评价结果,受污染的河长(水质劣于Ⅲ类水)占88.5%,污染十分严重。返回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0年淮河流域年降水量为600~1800mm。北部沿黄河一带降水量较小,为700mm左右;东部沿海地区1000~1400mm;西南山区一带1200~1600mm。1600mm的高值区位于伏牛山、桐柏山和江苏新沂河下段,河南鲁山地区为最高,达1800mm以上。山东半岛年降水量的为400~1000mm,东南部为500~1000mm,西北部为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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