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为加强公司门禁管理并提升工作效率,使公司管理体制化,明确化,同时使外来宾客来访参观有章
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外来宾客到公司办理洽谈参观等,均依本办法管理.
3权责
3.1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公司外来宾客来访接待的管理,并监督各部门接待是否按规定执行.
4定义:
4.1本办法所指外来宾客指公司以外的人员,包括贵宾(政府单位、客户、审核机构等),来宾(应聘
人员、洽谈公事人员、洽谈采购人员、员工亲属朋友等),施工人员三类.
5作业流程
5.1外来宾客来厂前准备,重要贵宾来厂如有需要的,应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司机到指定地点接宾客
来厂,并根据需要安排好食宿等.
5.2外来宾客来访登记:
5.2.1保安人员于外来宾客光临时,请外来宾客将公司受访对象、来访目的、有效证件等登记于《外
来人员登记表》上,电话通知受访人,征得受访人同意后发给相应证件,指引其到接洽地点;
如受访人不在或不同意约见则礼貌请其返回.不允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让外人入厂。
5.2.2贵宾发给《贵宾证》,一般来宾发给《来宾证》,施工人员发给《施工证》。
5.2.3保安负责检查外来宾客有无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入厂,一经发现可拒绝其入厂,必要时报公安
机关处理。
5.2.4外来宾客车辆可驶入厂区,但应在指定位置停放。
5.2.5如未经许可进入厂区者,保安必须予以制止,必要时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理,尽量避免与来人发
生争执或冲突。
5.2.6特殊重要贵宾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免予登记,直接入厂。
5.3外来人员接待
5.3.1接待部门:
5.3.1.1外来宾客由受访部门和受访人员接待,如有需要请人事行政部协助
5.3.1.2政府单位由总经办、副总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
5.3.1.3客户由销售部负责接待。
5.3.1.4面试人员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
5.3.1.5采购洽谈由采购负责接待。
5.3.1.6施工人员由人事行政部或相关部门负责接待。
5.3.1.7其他人员接待部门不明确时可由人事行政部安排.
5.3.2接待地点:
5.3.2.1贵宾在会议室接待,
5.3.2.2一般来宾在接待室,
5.3.2.3面试人员在培训室,
5.3.2.4员工家属朋友在厂门口、保安室或宿舍区接待.
5.3.3接待要求:
5.3.3.1贵宾必须提供茶水或咖啡,必要时提供水果等,如需要电脑投影或产品及其它物品的需
提前做好准备.接待人员要注意接待时礼仪,不能怠慢贵宾或让对方感觉不满意.
5.3.3.2其它人员也应礼貌接待,不卑不亢,展现良好素质,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严
禁与来人发生争吵.
5.3.3.3注意接待时间,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接待工作
5.3.3.4如需参观办公区和厂区的,需经过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仓库等禁入区域需经过仓库
负责人批准后进入,未经许可来访人员不能拍摄工厂照片
5.3.3.5接待人员严禁将公司机密或需保密的事项或无须对方知晓的事项透露给来人,否则一
经查实则严肃处理
5.3.4来访人员接洽完毕,出厂时交还《来宾证》给保安,保安需注明离厂时间
5.3.5接待完毕,接待部门负责将接待地点进行清理,恢复原状,人事行政部可予以协助.如未做任何
整理或清理不合格的,人事行政部有权责令该受访人员清理.
6绩效指标
6.1计算公式:
7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