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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公示牌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公示牌

《岗位职责》(上墙)

按照区域将办公室岗位职责、楼层监督职责、单位负责人岗位职责上墙公示

性名

工作区域:

h照片处

岗位:保洁员

责任人电话

监督电话

服务职责:

1、每日完成分类收集办公区域内垃圾桶的垃圾,并开展精细分类,确保分类质量。

2、每日负责将收集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的厨余垃圾桶。

3、每日对可回收物进行收集,并及时卖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4、每日对分类桶进行保洁,及时更换损坏的垃圾桶。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

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生活垃圾“三化四分”有关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单位分类意识和分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生分协办…2013?3号),我办决定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4?160号)文件和精神,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榜样,形成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确实有效推进“三化四分”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均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三、检查时间 3月24日-3月26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分类准确:做到厨房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投放,无混装、错投等情况。 (二)设施保障:单位内四类垃圾投放设施配置齐全,数量合理。办公室内须配置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分类垃圾桶,统一集中设置有害垃圾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正确清晰,组合正确。

(三)分类宣传:单位内有垃圾分类宣传及相关知识宣传;分类投放点,设置温馨提示标语。 四、检查方式 (一)区级督查 各区城管局对属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检查内容纳入考核。 (二)市级抽查阶段 由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部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对内宣传,对外联系,积极配合检查。 (二)检查人员应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检查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三)检查人员违反检查工作纪律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抄送市相关领导,并纳入相关考核。 杭州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垃圾分类的标准

垃圾分类的标准 【1】 现在中国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 吨废纸可造好纸850 公斤,节省木材300 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 ;每回收1 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 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 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 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 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 吨有机肥料。 3.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4.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5.其它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餐饮服务单位,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 【2】 根据实际产生物资种类、数量设置资源回收桶并进行标示,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再生纸类废旧报纸、书刊、快递纸袋、纸盒、一次性纸杯(冲洗干净)、卫生纸纸芯、废弃完整的纸张(平整放置、不可揉团或撕碎)、

物业垃圾分类综合信息台账完整版.

垃圾分类 项目: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10年6月

目录 1、XX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2、垃圾分类收集培训计划 3、至居民的一封信 4、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监督制度 5、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6、保洁员工作奖惩制度 7、垃圾分类宣传小结 8、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书 9、XX物业实施垃圾分类设施方案和保证措施 10、垃圾分拣处岗位职责 11、垃圾清运工作程序 12、日常检查考核标准 13、调查问卷 14、垃圾分类月报表(6-12月) 15、垃圾分类的指导会议(含6-12月检查表) 16、垃圾分类工作数据分析 1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总结 18、垃圾清运合同复印件及资质复印件 19、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XX物业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总结 今年,北京市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高度集中,生活垃圾的产量正在逐步增加,我们的家园正面临着垃圾的严峻挑战。2009年全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达669万吨;每天产生1.83万吨;平均每人每年产生约400公斤生活垃圾!巨量的垃圾侵占的是大量的宝贵土地,浪费的是本就十分有限的资源,污染的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根据《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小区领导高度重视,在认真的学习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提前完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各项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管理指标情况 1.我小区结合自身的情况,立即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并由我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李波担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客户服务部主任王智学担任副组长,组织指挥实施各项工作计划,保洁工专职负责垃圾分类设备的操作和各项工作的管理。 2. 在我小区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同时,立即着手制定了垃圾处理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根据分工制定了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镇2010,2011年度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吴江市2010,201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各方配合、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方针~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通过试点实施~以点带面~走出一条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新途径~创造整洁、优美环境。 二、实施原则 坚持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环保、节能的原则,坚持宣传统一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增强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广大居民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行为。 2(逐步推进全镇垃圾分类。设置一批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3(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两年内生活垃圾减量20%~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15%~减少生活垃圾二次污染。 四、具体措施 ,一,大力宣传~增强意识~形成习惯 1

1(制定详细科学、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把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工程来抓~通过各种形式全面展开宣传工作~在全镇形成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 2(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对垃圾分类管理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报道。 3(加强重点部门宣传。镇教育办做好学校宣传工作~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带动家庭开展活动。镇团委配合镇教育办深化“手拉手地球村”主题活动~组织好宣传工作。镇宣传办组织开展社会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采取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宣传工作。发挥好社区以及村委会的作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人。 ,二,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设置 镇环卫所要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购置分类设施、配置管理人员。 1.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塑料、金属、玻璃、纸类、织物等。不可回收垃圾:食物残渣、瓜皮果壳、烟头、尘土、卫生废纸等。有害垃圾:荧光灯管、油漆桶、化学品、过期药品、废旧电池等。其他垃圾:建筑垃圾、旧家具、旧家电以及除分类以外的垃圾。 2.垃圾分类设施标准。分别为绿色——可回收垃圾~黄色——不可回收垃圾~红色——有害垃圾~蓝色——其他垃圾。垃圾分类容器、分类收集房、分类收集车、小区“二次分类”保洁车做到色调统一、标识统一。 3.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即居民小区楼道口附近设置2个分类 2 垃圾桶,可回收、不可回收,~原则上7层楼,含,以上每30户设置一组~6层楼以下,含别墅,每20户设置一组。居民小区原则上每400户居民配置1个垃圾收集房,收集车~内设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其他4个垃圾桶,、1名“二次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T102-2004 1 总则 1.0.1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 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建筑垃圾不适用于本标准。 1.0.3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分类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分类方法 2.1 分类类别 2.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2.2 分类要求 2.2.1 垃圾分类应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 1 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 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3 采用堆肥处理垃圾的区域,宜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2.2.2 应根据已确定的分类方法制定本地区的垃圾分类指南。 2.2.3 已分类的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3 分类操作 2.3.1 垃圾分类应按本地区垃圾分类指南进行操作。 2.3.2 分类垃圾应按规定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由垃圾收集部门定时收集,或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2.3.3 垃圾分类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的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2.3.4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容器表面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CB/T19095)的规定。 2.3.5 分类垃圾收集作业应在本地区环卫作业规范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3.6 分类垃圾的收集频率,宜根据分类垃圾的性质和排放量确定。 2.3.7 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投放,定时清运,或预约收集清运。 2.3.8 有害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应遵守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3 评价指标 3.0.1 根据本地区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垃圾特性,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收集进度和垃圾减量化目标。 3.0.2 垃圾分类收集应实行信息化管理。 3.0.3 垃圾分类评价指标,应包括知晓率、参与率、容器配置率、容器完好率、车辆配置率、分类收集率、资源回收率和末端处理率。 1 知晓率应按公式(3.0.3-1)计算: %100?=R i R c γ (3.0.3-1)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住建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巩昌环卫管理站、文峰环卫管理站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并对物业公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县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第二章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有毒有害垃圾、废旧电子垃圾、医疗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校园垃圾回收的措施 1.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四、校园垃圾分类的管理 1.加大力度,进行广泛的宣传。要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师和学生了解我校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尤其是加强对学生的宣传。 2.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已分类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学校对垃圾分类的设施设备提供物质保障。 3.奖罚结合,持之以恒。对初次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师生给予提醒指正,造成不良影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批评后仍不改正者将按照过失给予处理。对模范遵守本制度,表现良好者,学校每年集中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基金可从变卖可回收垃圾所得提取一定比例,学校再提供一部分,两者结合。

垃圾分类规范标准

垃圾分类规范标准 现在中国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3.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4.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5.其它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餐饮服务单位,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020)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020) 各处室、直属单位,旅游文化服务中心: 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2020年6月23日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岚综管综〔2019〕194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岚综管综〔2019〕138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三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各种易腐垃圾、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 (一)本局共设置分类垃圾桶6个(含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及有害垃圾桶),分别位于楼层两侧茶水间及第二会议室。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参考资料)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摘自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网站 一、分类标准 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市民可在分成上述四类的基础上进行细分。 可回收物:包括下列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单张、信封、食品及物品等包装纸盒、购物纸袋、蛋盒、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方便面盒、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计算机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便条、月历、笔记本、纸箱等。 废塑料:塑料袋、塑料餐具(便当盒、碗、匙)、塑料生鲜食品盒、保鲜袋(膜)、塑料薄膜、塑料瓶、塑料食用油罐、塑料盆桶等容器、塑料日用品、塑料凳椅、塑料文具、塑料玩具、有机玻璃制品、光盘磁带、过塑膜、保护膜、牙刷、牙膏皮、泡沫塑料等。 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衣架、文具、玩具、餐具、用具、家具等金属生活用品用具。 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茶几、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厨余垃圾: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如米饭、面食、过期食品、肉类鱼虾(可含壳)类、螃蟹壳、贝壳、骨头、蔬菜、瓜果、皮核、蔗渣、茶叶渣、榴莲壳、椰子壳,以及家庭盆栽废弃的树枝(叶)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废化妆品等)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废弃的卫生纸、面巾纸、餐巾纸、纸尿裤、卫生巾、湿巾纸、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海棉、旅行袋、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浴巾、毛巾、帽子、棉被、枕头、床单、床罩、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袜子、窗帘、桌布、围裙等。 上述生活废弃物的归属类别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城市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分类标识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颜色为灰色。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其标志分别为: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 年)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各市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投放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等4个省辖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他省辖市城区,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和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内容及相关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含高校)等公共机构要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_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_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制度范本 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应制定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思明区、湖里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实施;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界定)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基本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环境教育内容,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习惯。 商务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垃圾分类的标准

垃圾分类的标准 垃圾分类的标准 【1】 现在中国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 ,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 1 吨废纸可造好纸 850 公斤,节省木材 300 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 74% ;每回收 1 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 0.7 吨二级原料;每回收 1 吨废钢铁可炼好钢 0.9 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 47%,减少空气污染 75%,减少 97% 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

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 0.3 吨有机肥料。 3.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4.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5.其它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餐饮服务单位,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 【2】 根据实际产生物资种类、数量设置资源回收桶并进行标示,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再生纸类废旧报纸、书刊、快递纸袋、纸盒、一次性纸杯(冲洗干净)、卫生纸纸芯、废弃完整的纸张(平整放置、不可揉团或撕碎)、瓦楞纸、牛皮纸类包装物,放置时不可乱扔乱丢,打捆后,整齐放置,避免雨淋 2、瓶罐类盛装化妆品、饮料、茶叶、糖果、洗涤剂、食用油、调味料、无污染试剂、溶剂的塑料、铁、铝、合金等材质的瓶、杯、盒、盆及暖瓶皮、水桶、牙刷等,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政府令292号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季建业 2013年4月5日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 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 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 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 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 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 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通知》(固废办[2017] 1号)的要求,本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为保证实施制订本制度。 一、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党书记、所长是本单位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部署、协调等工作;分管部门的所领导是本单位垃圾分类主管,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具体开展、监督等工作。 二、本单位所有职工、保洁人员(工作人员)应熟知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由后勤负责,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垃圾分类培训(授课、视频、竞赛、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保洁人员(工作人员)垃圾分类培训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每月通过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民警职工、保洁人员(工作人员),知晓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情况。 三、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对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应指导、监督本部门职工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低碳生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四、职工应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熟知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低碳生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严禁混合投放。 五、后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保洁人员)每天对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垃圾是否准确投放进行检查并记录,对存在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部门,指导其改正。 六、后勤负责每周至少一次对各部门职工分类投放情况及保洁人员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和收集的部门、人员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七、后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保洁人员)每天对本单位范围收集到的各类垃圾(包括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的清运量、流向,进行登记。 八、本单位按照属地街道的部署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并接受属地街道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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