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

农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xxxx项目部

目录

一、工作原则 (1)

二、适用范围 (1)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

(一)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

(二)应急组织 (2)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6)

五、后期处置 (6)

六、其化事项 (6)

七、民工工次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7)

八、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8)

(一)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8)

(二)劳务队伍的选择 (8)

(三)劳务结算与支付 (9)

(四)严格执行民工就业准入制度 (9)

(五)农民工资保证措施 (9)

(六)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11)

农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音准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阳物流项目各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沈阳物流项目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赵文军担任,副组长张文革,成员由施工部门谈超、

朱海勇安全部门郑志奎、外协办崔博及材料部门、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丰事件应急信息。

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处理。

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外协办: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思想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总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二)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2、组织机构职责

(1)公司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一把手是处理本单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形成管理网络,有效控制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

3)负责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4)启动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负责和应急处理程序,层层落实,保证对突发事件迅速、正确做出反应,避免事态恶化。

5)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劳务费排查、结算、兑付、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处理。

6)负责组织协调所属项目部的保稳定工作,认真排查所属项目,对存在隐患的项目制定预案,主动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群体事件,各单位领导小组应负起责任,把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在本单位控制和解决事件。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功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工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施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分包单位出面解决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工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黄、橙、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

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施工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A、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B、采取综合分包形势,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C、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D、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3)应急指挥小队职责:

1)现场治安组:根据需要指挥自有治安人员或配合属地公安部门维护事件现场秩序;划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现场警戒;有序的疏散事件区域人员和围观群众,防止意外;对需要取证的事件现场进行保护等;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重大突发事件中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工作。

2)交通保障组:对事件区域外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件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对事件现场周围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安排,防止交通拥挤;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并使车辆顺利通过通道,并保障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队伍能及时赶赴现场。

3)紧急疏散组:负责对事件区域人员和重要物资有次序疏散;负责对撤离时的各方财产进行登记,确认并汇总。

4)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求助;将受害人员及时送至医院救治;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配合医疗部门设立医疗救助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受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5)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各方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如公安、人防等应急联动单位;参与或组织事件调查工作;在重大事件中配合政府其化部门工作。(3)、各级领导小组负责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各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上一级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突发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公众媒体等方面的反映;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要在20分钟内作出初步判断,向本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五、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务用工管理,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六、其化事项

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负责人,防止事件反弹,对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置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项目部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民工工次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1、健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总工会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款资金的分劈,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细化财务部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关台帐,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进行整体控制。

2、认真策划部署工资发放工作。项目部所有农民工工资都要在有关人员陪同下,到时施工现场发放。在发放过程中,不允许工资代领,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成立监察小组,加强整体监控。根据工资发放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检查小组,每月监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定期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进行检查,整体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七、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一)劳务纠纷处理程序

(二)劳务队伍的选择

1、选择在公司内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有良好的施工业绩,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劳务队伍;

2、劳务队必须有稳定的施工人员,人员素质良好,能满足施工需要。

3、合同签订前由劳务管理小组组长(项目经理)主持,劳务队伍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就劳务合同条款、劳务单价、安全、质量、工期进行评定并签订合同,并将评审意见备案。

4、对进场的劳务队伍实行严格的全过程控制,对严重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的劳务队伍要坚决解除合同,更换承包负责人。

(三)劳务结算与支付

1、对劳务队伍的结算要做到及进准确,杜绝拖欠劳务工资的现象发生。

2、劳务结算与支付应符合各项规定和工作流程,由劳务管理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严格把关,项目经理批准后支付。

3、劳务费用由财务部根据结算支付单进行支付,并监管或代发务工人工资。

4、为了防止劳务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结算进由项目部暂扣劳务费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劳务队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完成后,劳务人员退场前,经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合同的履约情况考核后予以退还。

(四)严格执行民工就业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及管理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关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的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办理工卡,与保安、协管员办理生活区住宿事宜,最后由施工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可凭此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五)农民工资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四项基本措施:

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战法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抄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劳动关系。

2、民工工次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公司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7)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8)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六)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2、实施方法

1)准则

为规范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项目部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

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工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归档备查。

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4)施工现场必须于开工前将《农民工维权告知牌》设置在大门处予以公示,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5)拖欠民工资投诉和处理

(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2)业主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致使项目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项目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3)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已结清工帐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帐的,当场确定结清工帐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5)

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阿坝县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建设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为保证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 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门付情 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展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计划。 (1)、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 金使用的安全。 (2)、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 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 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 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 项目部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4)、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我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 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或劳务分包在项目部指定银行建立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项目部从劳 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 工资。 (5)、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分包负责人就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签定责任书,明确民工工 资支付工作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以及处罚办法,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确保民工们能按时领取报酬。 (6)、项目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 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7)、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 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 将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项目部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 位工资支付情况。 华蓉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公司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成立江苏伊曼雅实业有限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欠事宜,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㈡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张琳兼任主任。 ㈢公司清欠网络体系。在成立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劳保所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网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单位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进行通报。司法所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立案,最大限度的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帮扶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综治办、司法所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农民工人身安全。 三、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清欠办公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日报表制度,对企业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72038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72038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各项目部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并督促和监督层层签订用工合同。 三、公司每月组织工程、财务等部门,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为防止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公司除每年一次性向政府管理部门存交保证金外,并按年均工作量2%提取农民工工资备用金专户存储。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更不准打白条。 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七、项目部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必须实名制发放。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

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后由公司财务科到现场发放。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八、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 日。超过30 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九、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十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 ,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工期超过1 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 ,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二、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 一2 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十三、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肺阳丈啦肘缸谴去铂廖辆神生措谆谰误柄撞姓淡决焦涤吵簿送竹妖湖稼皋祸袖忿柴剪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撰绝背搪恫盏佳舵姥中建二局华纳豪园四、六期项目 农 民 工 资 管 理 方 案 编制: 审核:李洪奎 项目负责人:李洪奎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天津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四公司公司相关通知文件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李洪奎 副组长:付志军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负责人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缴纳,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领导牵头,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1、领导挂帅项目负责人挂帅,协调项目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杜绝劳务人员纠纷,敢负央企担当,维护央企形象。 2、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3、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监督分包单位及时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工资,避免劳务纠纷,减少因此造成的上访对公共资源的占用,也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展。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1]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公司本部及外地区域公司管辖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方法 1、准则 为规范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

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名工工资维权告示牌》设置在“八牌二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5、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农民工的工资每月的15日前发放。项目部不能扣押农民工的工资,工资按时发放。 项目部每月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总公司。 6、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①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最新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资料

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四川省建委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

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三)处置方法 1.劝阻 2.当工人发生过激行为时,采取报警,由公安机关出面阻止事态扩大和协调解决。 3.汇报机制:a:向工程负责人汇报,b:向公司汇报,c:向监理汇报,d:向建设方汇报。 4.协商解决机制,和当事人沟通,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 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农 民 工 资 管 理 方 案 编制:郭杰 审核:石正纲 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项目部预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

施工单位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新规的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新规的风险防范措施 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建筑业是我国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最重要行业之一。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止2019年底,我国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77471万人,其中,建筑业从业人数5427。37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达到了7。01%。在当前疫情防控背景下,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就业更是事关社会稳定。 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上升到行政法规的高度,并通过专章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出了特别规定,比如规定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措施。在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同时,也带来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上的重大变化,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落实各自法定义务,转变工程管理模式,迎接挑战。为此,笔者在此前分析了建设单位应对措施的基础上,现从施工单位(在本文中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简称)风险防范的角度提出措施应对建议,供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参考。 一、施工单位依据《条例》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1、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保存相关账户使用资料的义务 设立专户的目的是确保专款专用,并保证资金安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除了用于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依法不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为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2、确保用工实名制,非实名登记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的义务 用工实名制是专用账户制、总包代发制实施的基础。为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想法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公司每季度组织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四.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七.支付方式: 1、项目部原则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2、在某种情况下,可由班组带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具体按照《班组承包人带领工资办法》执行。 八、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确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九、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一、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十二、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他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XXXXX)项目经理部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XXXXXX项目部 XXXX年X月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成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 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流程。 二、监测与预警 项目部按照《中冶建工集团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善

现场农民工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民管员负责劳务用工从入场到离场的全流程管理,完善规定手续,收集好相应资料,及时上报用工情况,做好与劳务分包商的沟通合作,实时掌握好农民工用工动态。 三、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1、现场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时首先要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了解事件真相,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控制事态发展;要按实际情况,针对问题进行摸底清查,迅速展开处理,与劳务分包商、农民工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按相关法律和公司规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劝导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威海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入场前公司应与每个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书,明确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培育教育、劳动纪律及与农民工有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第三条:公司项目部负责每个入场工人的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前将考勤表报送公司财务部,对于承包工程量的,由预算科算出当月工程量,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制定每月农民工工资花各册。 第四条:每月项目部要将农民工出勤记录张贴公布,如农民工有疑问,及时查对考勤记录,如属项目部错误,公司更正后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工资发放以季度为单位,便于农民工现金保管及人员流动管理,但财务部应每月制定工资表,最晚于每个季度末发放不低于工资全额的80%。 第六条:工资发放形式以公司财务部到施工现场发放,并要求项目部负责人、及考勤记录人员到场,发放以农民工实名制形式,不准代领,严禁将工资发放到施工班组长及专项承包人手中。 第七条:工资发放过程中,要求每个农民工签字领取工资,

如本人有其他情况不能领取工资者,需本人尽快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不得让别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要求有五人以上同地区其他农民工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司工资代领证明上签字、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质量相关问题,不得在工资中扣除维修款及质量保证金等项目。 第九条: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用工告示牌,注明投诉地址、注明项目经理、公司经理、监管员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电话,做到农民工投诉有序。 第十条:对农民工工资有疑问时,公司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处理,对恶意损害公司总裁形象,散布不真实言论的农民工公司要对其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建筑管理部门举报: (一) 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 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三) 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 企业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五) 侵害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经理部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保障农民 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成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部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 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流程。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卓发成、王志华(项目经理) 副组长:施军(技术负责人) 成员:辛军(项目副经理)、刘强(安全副经理)、杨长江(安全部 长)、赵海、雷刚(劳务队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办公室,由项目安全 主管杨长江任主任,安全员黄伟、内业技术员汪彦红为成员,负责日常 具体事务,做好上下联络、信息反馈、日常投诉处理工作。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流程 项目部按照《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完善现场农民工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设立民管员负责劳务用工从入场到离场的全流程管理,完善规定手续,收集好相应资料,及时上报用工情况,做好与劳务分包商的沟通合作,实时掌握好农民工用工动态。

每个月20号由项目安全部清点排查各工点农民工人数,并与农民工进场在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的人数核对确认。然后由各工点的分包单位进行工资的核造并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同时项目部安全人员会在现场抽查个别工人进行暗访,落实工资金额是否属实。分包单位将工资表盖章,同时在项目部办理工程的结算支付手续,工程款进入分包单位账户准备发放时通知项目部财务及安全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发放,存在部分农民工工资银行转账发放,分包单位必须给项目部提供与工资表中姓名卡号一致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保证农民工实实在在的拿到工资。 三、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2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二)启动预案: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

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制度及承诺书

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制度及承诺书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一、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农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直接从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 特此承诺! 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最新整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方案.docx

最新整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方案 一、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一)明确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负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所建设的项目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项目工资支付负总责,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引发工资拖欠,或已按分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分包企业仍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或先行垫付所欠工资,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实拿不出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所欠工资,并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向人社局签订保证书,确保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责任和义务。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工资保证金交纳、工资支付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切实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规开工、违规分包、层层转包和出租资质单位的惩处和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严格审验项目资金到位和工程款拨付情况。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和应急周转金的设立、管理等工作。公安局负责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犯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商

局按照有关部门的抄告,负责依法吊销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会负责对用人单位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信访局负责做好欠薪上访人员的劝返和矛盾化解工作,在协调处置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中,依照职责交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乡镇区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三)落实乡镇区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区对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项目,不得同意或默许项目开工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在本辖区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乡镇区属地监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辖区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工资支付、用工备案登记、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全力做好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置、稳控等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欠薪问题要重点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二、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一)实施范围 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建筑、企业新建扩建和其他专业工程项目建设的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本意见印发后,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以前未交纳保证金的单位,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纳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公司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内容 1、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属项目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清欠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欠事宜,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2)、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科办公室,沈国平任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各项目部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人员。 (3)、公司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人员网络体系。在成立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人事科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项目经理,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责令其及时补发。公司总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工资现象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依法进行处理。项目经理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建立职工工资发放表,为农民工领用薪水提供纸质依据。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3、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讨薪、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 目标 领导小组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项目部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项目部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报表制度,对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4、应急处理措施 (1)、利用投诉处理网络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事件。办公室接到投诉举报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项目经理,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调查核实,协调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预备资金预支给农民工,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将清欠情况反馈给各方责任人。 (2)、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清欠办公室经两次调解不成的投诉事件,若债权债务比较明确,视为恶意拖欠的,即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拖欠部门予以严惩。 (3)、恶性事件的处理。当农民工因过激行为,制造诸如绑架、威胁自杀等恶性事件时,迅速将信息进行上报,投诉处理网络体系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公司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本着保护农民工人身安全出发,做好防护工作;公司要集中清欠人员的精干力量,集中处理突发案件,力保不出现伤亡事件 苏州朝旭建设有限公司

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财务部、综合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检查工作。纪委监察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项目部应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分管各工点的副经理、总经、总会(或财务负责人) 组员:项目部技术部、综合部、财务部相关人员。 第三章工资支付 第五条协作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 第六条项目部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按照实际用工时间或工作量全额支付农民

工工资。 第七条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根据综合部上报的考勤表按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核对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综合部农民工管理专职人员和一名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发放工资并据实签名,或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具备条件的项目部,由协作单位按月上报支付资料) 第八条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发放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九条农民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应当在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手续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第四章监管措施 第十条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按合同规定,协作单位在与公司签订合同协议前,应向提交协作单位法人签署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和农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并将其做为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协作单位必须声明杜绝违法转包、分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并在每期结算金额中扣除当期支付金额的5%,作为协作单位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 2.协作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其他办法兑付农民工工资,经查实后,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第十三章农民工资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