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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0—2020年) 到2020年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2% 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60人年

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000件

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5%

人才贡献率达到60%

12大重点工程

●汇聚500名人文社科大师

●培育100位国际级科技领军人才

●打造一支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绿色产业人才队伍

●建立1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培养资助千名“长城学者”

●培养选拔引进100名卫生学科带头人

●培育10至20名世界级产业领袖

●全面推行首席技师制度

●建立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价体系

●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将达到8万人

●开展大规模党政干部教育培训

●每年扶持培养千名青年拔尖人才

【目录】

一、首都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指导方针

(三)战略目标

三、战略部署

(一)确立向人才发展倾斜的资源配置格局

(二)确立人才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确立人才高端高效高辐射发展格局

(四)确立人才工作综合配套推进格局四、重大任务

(一)发挥教育在人才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推进人才国际化发展

(四)推进人才集群化发展

(五)推进人才一体化发展

(六)完善人才投入体制机制

(七)完善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障制度

(八)优化引才聚才的地方品质

(九)建立人才优先发展工作体系

五、重点工程

(一)“人文北京”名家大师培养造就工程

(二)“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三)“绿色北京”人才支撑工程

(四)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

(五)首都名师教育家发展工程

(六)首都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七)优秀企业家聚集培养工程

(八)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工程

(九)京郊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工程

(十)首善之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

(十一)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十二)首都青年人才开发工程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完善运行保障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要求,特制定本纲要。

一、首都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更加凸显,人才的竞争已经成为国家与地区间竞争的焦点。北京作为国家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人才发展不仅是北京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推动世界城市建设的关键,而且关系到全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发展,大力实施以构建现代化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为核心的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与首都特点相适应的首都人才发展观初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与人才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引才聚才环境不断优化,与建设现代国际城市需要相适应

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在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突出,首都对全国人才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十几年,是我国基本建成创新型国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时期,是北京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全面实现现代化和建设世界城市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首都人才发展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高端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统筹规划,锐意进取,大力开拓首都人才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人才发展规律,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和首都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发展法制化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为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全面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指导方针

创新机制。破除影响人才发展的落后观念,健全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人才宽松发展的环境,促进人才全面发展。

服务人才。完善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手段,转变服务方式,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有效满足人才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高端带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设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顶尖人才队伍,带动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引领发展。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引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首都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一流、富于创新的人才队伍,确立支撑世界城市建设的人才竞争优势,成为世界一流的“人才之都”,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世界级人才队伍。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2%。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60人年。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000件(其中百万人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800件)。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人才贡献率达到60%。集聚一大批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世界级大师。

——世界级人才发展服务体系。以人为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人才管理体系。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机制,实现有利于首都发展的高度开放的国际国内人才大循环。全面提升社会事业水准,健全人才社会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环境。

——世界级人才聚集发展平台。拓展人才聚集和辐射的全球化空间,提供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平台,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及高水平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举办一批高层次国际会议和国际赛事节事,大力吸引国际组织落户北京,吸引和聚集500家左右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具有总部性质的功能性机构。

三、战略部署

(一)确立向人才发展倾斜的资源配置格局

确立人才发展在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重点地位,大力降低人才发展的机会成本,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比较利益格局,引导和鼓励全社会资源配置向人才发展倾斜,实现人才、资本、知识等要素的有效融通和结合。

(二)确立人才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大力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意、创新、创业环境,努力聚集人才、解放人才、武装人才,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密度,引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率先形成人才驱动型经济和社会体系。

(三)确立人才高端高效高辐射发展格局

转变人才发展方式,优化人才结构和布局,走人才高端、高效、高辐射发展之路,加快形成顶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努力建设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队伍。

(四)确立人才工作综合配套推进格局

转变人才工作方式,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走综合配套推进之路,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人才发展研究、决策、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能力和水平;大力营造适合人才生活、发展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等综合环境,提升引才聚才的地方品质,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服务综合配套体系。

四、重大任务

(一)发挥教育在人才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推进教育人才体制改革。建立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实现个人价值和成就事业;完善教师治学体制机制,保障教师有效行使科研和学

术自主权;完善教师队伍的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探索校长及其他管理人才科学选用制度,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形成教育家不断涌现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

构建创新型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转变基础教育方式,明确培养目标,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加快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着力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育学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密切职业教育发展与产业发展的联系,培养一大批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满足首都高端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对创新人才的需求。改革高等教育教学内容,转变教学方式,建立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国际一流培养体系,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

(二)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决定性作用

建立支持人才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改变以行政权力决定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的决策方式,尊重研究人员的科研和学术自主权,保障研究人员自主选题、自主使用研究经费、自主控制研究进程。建立有利于人才自主创新的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健全科研诚信制度,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支持。鼓励跨国、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单位的产学研创新团队的发展,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合作共享。建立科学有效的支持办法,加强对高端创新型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

搭建支持人才自主创新的事业平台。大力推进人才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人才、资本、知识等要素融通结合的体制机制,形成发达的人才金融体系、人才知识体系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落户北京,加快实施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在双管高校、市属高校择优建设一批首都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以及国外和本土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构建世界一流的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研发平台。

建立和完善年轻创新型后备人才的发现培育体系。按照“及早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年轻创新苗子的发现、教育、培养和跟踪工作力度。整合“雏鹰计划”、“翱翔计划”和“科技新星计划”等后备人才支持计划,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管理机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年轻创新后备人才联系办法,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年轻创新英才发现培育体系。建立青年英才培养使用工作责任制,保障青年人才健康成才、持续进步,形成爱护青年、关心青年和鼓励青年成才、支持青年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人才国际化发展

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围绕首都发展需要,持续引进一批能突破关键技术、引领新兴学科、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坚持引才与引智并举,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外人才吸引政策,完善人才薪酬、税收、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政策。

加快本土人才国际化步伐。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跨国跨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共建,促进各类人才融入国际竞争。加强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知名企业

的合作,联合建立一批研发基地,推动首都人才参与国际前沿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建立一批境外培训基地,扩大境外学习培训规模。改进低龄出国留学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联系和服务方式,引导其学成归国和报效国家。

拓宽人才国际化平台。发挥首都总部经济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国际组织总部在京落户,延伸和拓展人才参与国际竞争的渠道。以高端产业功能区为载体,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具有品牌效应的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全国率先建成比较完善的国际人才市场。

全面建设人才特区。面向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代表的国家发展所特需的各类人才,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改革示范区。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构建国内首创、国际一流水平的创业体系。繁荣区域创业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显著提升经济发展效益。

(四)推进人才集群化发展

发挥大师引领人才集群的作用。实施以领军人才为主导的人才群发展战略,围绕发挥人才领袖在人才群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赋予大师以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权,完善大师引领体制机制,确保人才集群不断形成和升级;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选送优秀人才、支持合作研究项目、建立共同研究中心等形式,有序地组织本地人才群与本领域海外顶级人才群接轨,建立起国际一流的交流合作网络。

发挥产业集群促进人才集群发展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跨国公司、民营企业总部等落户北京,通过产业集群的升级转型带动人才集群的发展。支持本土企业国际化发展步伐,探索建立“中关村—硅谷—班德鲁尔”、“金融街—华尔街”、“北京CBD—曼哈顿”、“中影怀柔—好莱坞”等对口产业集群联盟,推动人才集群参与制定行业国际新标准。

建立健全人才集群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和规范产业集群内就业中介机构的运行,整合行业协会在人才集群开发工作中的作用。定期公布产业集群的人才政策、产业发展、科技市场、人才供求信息,通过打造主题会议、俱乐部、知识产权转让网站和交易中心等交流平台,促进产业链各类人才在集群内部流动和成长。

(五)推进人才一体化发展

加快央地人才融合。构建央地共建项目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中央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带动人才在京聚集。不断提高国家人才发展平台和品牌体系中市属成分的比重,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大学中建立市立学院或研究院所。依托在京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工程项目及其科教资源优势,通过对口学习培训、双向挂职锻炼、课题联合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实现和中央单位在人才资源上交流共享,投资建设上合作共赢。

发挥首都人才资源对全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围绕建设“环渤海经济圈”,成立区域人才资源合作组织,加强人才资源战略合作,加快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进程。结合首都产业的区域转移,按照“人才+产业”的发展模式输出人才资源,实现人才紧跟产业流动、人

才流动带动产业群发展。加大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间的人才交流力度,拓宽锻炼平台。加大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人才支持力度,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支边支教等方式输送人才资源,推动当地发展。

促进城乡人才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就业、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并轨,建立统一开放的城乡人才资源市场。制定城区与郊区结对帮扶政策,通过项目共建、挂职锻炼、支教、助医等形式,促进城区人才智力带动郊区事业发展;通过进修、向上挂职等形式,促进郊区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形成城乡人才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建立和完善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将其纳入党和政府人才工作范围,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有关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支持人才发展的各种公共资源、激励人才成长的各项活动,向各类人才平等开放,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和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人才共同发展。

(六)完善人才投入体制机制

建立和完善人才投入增长机制。各级政府优先保障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教育、科技、卫生支出依法增长。在整合财政性人才投入资金的基础上,重点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杰出人才奖励以及重大人才开发项目的经费保障力度。

改革人才投入管理制度。探索人才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建立财政性人才投入经费用于人才本身的培养和激励制度,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投入和科研投入中直接用于人才培养和激励经费比例。市财政拨付项目经费中,在建立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前提下,为项目科研骨干设立一定比例的自主支配额度。

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人才投入体系。在资金整合的基础上,设立首都人才发展基金。完善财政投入支持、贷款贴息、质押融资、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加大人才投入。探索建立人才投入的激励制度,形成合理的人才投入回报机制,激发用人单位人才投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完善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引进综合评价体系,畅通高层次人才落户北京的政策渠道,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改进服务方式,充分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对高级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落户需求,畅通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渠道。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逐步推行京津冀地区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

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适当延长高层次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年限,给予其与现岗位同等水平的待遇。

(八)优化引才聚才的地方品质

提高城市环境对人才的吸引能力。将“人文、科技、绿色”理念更加深入系统地贯穿到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大幅提高城乡自然和人文环境的集约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品位,以国际一流水平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探索跨文化的人才交流机制。以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实践跨民族、跨国别用人制度,促进跨文化交流合作的深入发展,努力形成多种文化背景人才共存共荣的宽松环境。

营建丰富多彩的活动环境。引进、参与和创建国际赛事、节事、会议、论坛等活动,提高活动效益。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民间艺术团体来京演出和交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创办不同类型的休闲、娱乐和交流活动,形成各类人才间广泛联系的活动网络和体系。

构建广泛参与的社会环境。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引导社会力量加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首都吸引和凝聚各方英才的能力。

(九)建立人才优先发展工作体系

提高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探索党管人才实现途径,在统筹协调上加大工作力度。在宏观上,要在全市层面进行统一规划,形成统一完备的人才法规政策体系。在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上,要通盘考虑,科学设计,有效推进。

提高人才工作规范化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级党委开展人才工作,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把人才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绩效的重要指标。推动制定《北京市人才发展条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人才健康发展提供健全的法律保障。

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工作定期例会制度,依据不同区县人才工作特点和需要,制定差异化指导意见,给予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延伸人才工作服务半径,完善对国际人才和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的服务办法和服务方式。编制开发首都人才地图和人才需求目录,建立首都人才资源年度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

五、重点工程

(一)“人文北京”名家大师培养造就工程

服务“人文北京”建设,通过组织、支持和资助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国际交流、著述创作和舞台表演等手段,有重点地培养扶持和引进聚集一批在人文和社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和知名度的理论家、作家、艺术家、出版家、名编辑、名记者、名主持人、工艺美术大师,并授予人文社科领域相应荣誉称号,不断丰富北京文化内涵,大幅提升文化软实力和世界影响力。到2020年,得到社会广泛公认的名家大师达到500名左右。

(二)“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服务“科技北京”建设,促进首都高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首都科技现代化,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通过项目带动、产学研用结合、国际合作交流等形式,培养造就不少于100位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实验室和科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绿色北京”人才支撑工程

服务“绿色北京”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生产体系、绿色消费体系、绿色环境体系建设,在新能源、节能环保、都市绿色农业等产业中,培养和聚集一批能够持续提供绿色创新产品的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支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绿色产业人才队伍,为北京抢占绿色经济发展制高点提供人才保证。

(四)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

服务北京世界城市建设,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快人才发展国际化步伐。到2020年,聚集10个由战略科学家领衔的研发团队,聚集50个左右由科技领军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建立1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和吸引上千名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来京创新创业。

(五)首都名师教育家发展工程

服务首都教育现代化战略,实施“长城学者计划”,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设立“长城学者”奖励基金,培养和资助一批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实施“首都教育家发展计划”,通过探索建立教育管理人才职业化发展方式,促进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不断涌现,设立“首都教育家”荣誉称号,对为首都教育作出重要贡献的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到2020年,“长城学者”达到1000人以上,“首都教育家”达到100名。

(六)首都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服务首都卫生事业发展,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开发力度。以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主线,建设一支适应世界城市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较高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到2020年,培养、选拔和引进20名领军人才、100名学科带头人、500名学科骨干,建立20个以重点学科为依托、以培养两院院士等拔尖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平台。

(七)优秀企业家聚集培养工程

服务首都经济发展,围绕提升首都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大优秀企业家聚集培养工作力度。到2020年,聚集培养10—20名世界级产业领袖,100名左右职业素养好、开拓能力强、具

有战略思维和全球视野的优秀企业家,1000名左右国际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精通战略管理、财务、法律、金融、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或国际项目运作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

(八)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工程

服务首都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通过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研修平台,推广定制化联合培养模式,健全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岗位使用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技术交流和学习,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能力,带动整个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到2020年,实现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30%的目标,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万人。

(九)京郊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工程

服务首都新农村建设,完善人才开发培养长效机制,着力开发培养京郊农村实用人才。探索建立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价和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激励政策,不断拓宽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到2020年,人才总量达到5万名左右,其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达到2000名左右。

(十)首善之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

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发展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左右,包含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在内的各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少于4万人,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达到1000名左右。

(十一)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服务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高级专业性岗位探索职员聘任制度,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党性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境外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国际化素养。加大实践锻炼工作力度,坚持把现岗位锻炼、岗位轮换、挂职锻炼、交流任职作为实践锻炼的主要方式,不断探索和拓宽党政机关干部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十二)首都青年人才开发工程

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多层次、分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每年在重点学科、重点产业等领域扶持培养100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建设一批优秀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每年组织1000名左右青年人才赴基地开展学习实践。提升青年人才队伍国际化素质,每年选派各类青年人才500人赴境外学习交流,每年重点联系100名左右在境外一流教育机构深造的北京地区学校留学生,并进行跟踪培养。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人才规划纲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人才规划纲要》的任务分解方案,建立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制度和方法,定期跟踪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人才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和任务分解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进度和责任人。

(三)完善运行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先保障规划实施所需配套资金。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现有人才开发培养力度,招录高层次专业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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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单位的管理办法 一、委托存档单位应于签订协议之日向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备案公司印章,之后委托存档单位办理的一切事宜均以备案印章为准; 二、签订存档协议的单位应确定一名人事负责人,确保与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正常的工作联系,如单位情况、人事负责人发生变化,请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进行变更; 三、原则上委托市人才档案中心管理的聘用人员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人事关系在北京地区单位; 四、委托存档单位应积极配合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做好委托存档人员相关人事管理工作。其委托存档人员办理各项人事证明及其他事项时,该委托存档单位须为其出具盖有备案章的介绍信,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存档单位解聘其委托存档人员时,应向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统一格式的书面通知和该人员聘用期内工作鉴定,督促本人于解聘之日起30日内持存档卡、身份证、原合同书及书面通知、鉴定材料到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办理转存或转出手续; 委托存档单位应按协议规定的交费方式、交费标准交付委托存档人员的各项费用。交费时需携带《委托存档凭证》及委托存档人员存档卡。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须知 一、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且档案在本市原单位或其他存档机构。 二、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北京市范围内调转。 三、单位存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委托存档凭证》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名称,非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合同; 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由委托存档单位在乙方盖章,存档人员本人在丙方签字; 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 四、个人存档办理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首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打造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促进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重点围绕高新技术、现代制造、金融、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发展产业及研发机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上述单位申报的高端岗位均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央在京落地重大项目按照本市服务中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三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人才引进专项计划要与首都发展重点结合,紧密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展开。 (二)立足高端。通过专项计划公开发布的人才引进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应聘人选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

(三)公开公平。通过规范公开招聘流程、严格笔试面试环节、加强监督引导力度,确保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第四条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按照岗位需求申报、汇总发布职位、报名审核筛选、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办理引进手续等流程进行,具体时间进度安排由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确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申报;企业单位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且提供福利待遇条件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为七级(含)以上岗位,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须为本单位空缺职位,对于列入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的需求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再变更。用人单位未经批准通过其他途径招聘的人才,不列入专项引才计划。 第八条报名应聘人选应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符合本市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北京市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北京市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点击:2482013年4月17日 ◆申请条件 员工应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或中级职务3 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4、主持过省部级大型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5、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6、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 7、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关键岗位履职3年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拟引进人才申请表》、《人事档案告知单》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审核。 2、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后,对基础材料和人事档案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告知申请人准备材料办理。 3、单位备齐所有申报材料后报送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窗口审核。 ◆申报材料

1、个人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引进人才理由、引进人员基本情况、现任职位及突出业绩和作用、配偶子女基本情况、单位盖章; 2、引进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引进人员到本单位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随调人员在京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10、引进人员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缴税发票; (3)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 (4)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单位对引进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说明(见附件1); 13、引进人员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见附件2); 15、引进人员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见附件3); 16、配偶为工人身份的需同时提供: (1)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7、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及以下可随迁),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须当地劳动部门出具无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 一、办理范围和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业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如需引进人才,其所学专业在北京市年度重点发展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45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引进申请。 (二)区人力社保局考察、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

交完整档案及申报材料。 (三)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主调人材料 ;单位关于引进的报告(含电子版)xx 1. 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2. 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 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

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5. 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6.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函(西部地区还需出具省级人事部门同7. 意调出函); 接收函和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 在京工作期间在现聘用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9. 社会保险缴存证明;10. 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11.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2.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13.

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14. 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15. ;《诚信声明》16. ;《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17. (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引进人才审批表》18. 份);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19. (二)随调人员材料 全部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2.

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办法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舞职员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职员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职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

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 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 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要紧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 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 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 集体、民营、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 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 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方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3 / 6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办理人才引进的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办理范围和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业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如需引进人才,其所学专业在北京市年度重点发展产业人才开发目录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引进申请。 (二)区人力社保局考察、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完整档案及申报材料。 (三)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主调人材料 1.单位关于引进xx的报告(含电子版); 2.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

相关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全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7.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函(西部地区还需出具省级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函); 8.接收函和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在京工作期间在现聘用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0.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1.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 1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 14.本市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15.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6.《诚信声明》; 17.《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 18.《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四份); 1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事局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事局 篇一:北京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北京:办理引进人才的条件-- 办理引进人才条件 一、所在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究开发机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北京市紧缺人才、年龄在45 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评估认定证明)。 办理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司经营范围,在华在京投资发展情况),引进人才的理由(公司对专业技

术、管理人才需求情况),以及需要引进的人才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业绩(对公司的价值、贡献)。以第三人称写。 2、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盖章,申请理由处内容应该是书面申请证明的缩写,以第三人称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盖章,“迁移原因”一栏注明“引进人才”,“随迁人员”栏空着,一律不填任何内容;如有随迁家属,配偶单独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引进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突出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引进人员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全面工作鉴定及同意调出证明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 8、引进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9、引进人员近期(近三个月)体检证明(在区县级以上

关于办理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关于办理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固骨干,鼓舞职员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职员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职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 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要紧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形登记表》(一式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 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 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 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 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 ?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方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者,需要引进并符合条件者,可由职员本人申请,公司举荐,经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后,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北京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北京:办理引进人才的条件- - 办理引进人才条件 一、所在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究开发机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北京市紧缺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 手续: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评估 认定证明)。 办理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 司经营范围,在华在京投资发展情况),引进人才的理由(公司对专业技术、管理人才需求情况),以及需要引进的人才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业绩(对公司的价值、贡献)。以第三人称写。 2、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盖章,申请理由处内容应该是书 面申请证明的缩写,以第三人称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盖章,“迁移原因”一栏注明“引进人才”,“随迁人员”栏空着,一律不填任何内容;如有随迁家属,配偶单独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引进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突出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引进人员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全面工作鉴定及同意调出证明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 局)。 8、引进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9、引进人员近期(近三个月)体检证明(在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可以在其他材料都齐全 后再进行体检。 10、配偶是北京市户口的,请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11、已婚但不办理家属户口随迁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本人不办 理家属户口随迁的书面说明一份,需要申请人及配偶签字,配偶单位盖章。 二、引进人员家属随同调京所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如爱人具备国家干部身份,且在北京市有接收单位,可同时办理调京手续。需报如下材料: 1、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在申 请单位意见处盖章,如有子女,在母亲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随迁人员”一栏中注明;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 一、关于应届生身份 很多同学,在毕业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接收单位。实际上,国家规定,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都有两年的择业期,这期间只要没有签订“三方协议”,(注意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实习学生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就算是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不同的就是,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关系,不存在接收关系,不处理档案和户口。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是一式三份(有的学校是两份),表示单位,学校和本人都已经接受了派遣关系。那就会给出“报到证”,一旦报到,就类似于七八十年代的那种分配了。就表示已经是就业人员。 所以,如果没有心仪单位,或者还想年底参加考公的同学,一定不要随便把三方协议签出去。可以暂时保管起来,保留好应届毕业生身份。 二、关于户口档案存放处 如果要落户北京,一般都要经过漫长等待。很可能毕业的时候,户口档案(以下简称户档)还暂时不能迁过来,需要缴纳一定时间社保才可以。为此,我们的户口和档案就需要一定时间存放在。通常学生的档案都是在学校,户口分为在自己出生地,未迁出。和已经迁到学校两种。我属于户口、档案都在学校的那一种。实际上,国家规定两年择业期内,户档是可以留在学校的,但现在学校往往狠心的不给留存。因为毕业生量太大,而且毕业后往往难以管理,很多学校不愿意揽这个摊子,通常都会告诉你不能留下,必须迁回原籍或放在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1.放在学校 如果可以搞定学校行政的老师,给你放在学校,这是最最最最方便的方式,但考虑到学校有寒暑假,也有发生异常的可能。但权衡来讲,是最方便的做法。 如果搞不定,就只剩两种选择。一是,迁回原籍,自己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者放在自己上学所在省份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迁回原籍 迁回原籍的话,户口也会跟着回去。具体放回家家里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还是放回人才中心需要自己确认。总之,如果迁回原籍,真正落户时,需要到学校开个“已迁回原籍”的证明。当然,这个难度非常小,只要保存好当时的迁移证,学校一般不会不给开。 档案放在自己家乡,无论在哪里先工作,办理的话,都有爸妈在家,而且自己家里的办事机构,如果需要开证明,找熟人,也很方便。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龙人 [神]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1999年5月10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1999-20 03年)规划》(京发[1999]13号)提出: 做好目标定位,确定引进人才的重点和范围。引进人才坚持数量素质并重的原则,以 “两高一低”(高学历、高级职称、低年龄)的人才为主要目标,重点吸纳国际国内有关领域的顶尖人才。引进重点是首都经济重点支持和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保护、新材料等新兴高技术产业的人才;电子、汽车、机械装备等主导行业的人才;促进实现首都农业现代化的人才。 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扩大国际互利合作,加快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与研究,采取课题招标、协作攻关、项目合作、讲学指导、访问交流、联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制定新的更开放的吸引留学人员政策,使办理户口、安排工作、创办企业等一系列政策更趋完善;不断建立新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为他们提供再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使之不断追踪、了解、掌握国际先进科学技术。 二、北京市有哪些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提出,为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北京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北京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 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北京市人才市场招聘会时间地点及电话汇总

北京市人才市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汇总 1. 北京人才市场(雍和宫桥部分) 地址:东城区北二环路雍和宫立交桥北侧50米路西 时间:每周一至六天天举办周五为专场招聘会 电话:64278806 2. 北京人才市场(海淀区部分) 地址:中关村海淀南路19号(东方凯德华俱乐部西侧) 时间:每周二,三,六综合场招聘会;每周四五专业专场招聘会 电话:82666404 3. 丰台人才市场 地址:北京市西客站南路6号,建银大厦向南50米路东 时间:每周一,三,五定期举办 电话:63471519 4. 教育人才市场 地址:海淀区增光路46号 时间:常年 电话:68988996 5. 朝阳人才市场 地址: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三元桥西北角,中旅大厦对面,第三置业大厦时间:每周二五六综合;周三专场;周日营销专场;周五技能人才专题招聘会电话:84409404 6.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一层(甘家口商场北侧)时间:常年 电话:88083533 7. 海体人才市场 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海淀桥北海淀体育馆 时间:常年 电话:62522516、62522515、62522511 8. 北京人才市场(中高级人才市场)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二层 时间:每周三综合招聘会;周四专场招聘会;周五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招聘会电话:64401158 64401154 9. 工体人才市场 地址:朝阳区三里屯工体北路北京工人体育馆 时间:每周三,五,六,日定期招聘会(其中周五,日为专场招聘会) 电话:65532856 65867889 10. 北京创想人才市场 地址:海淀区北三环双安商场对面北京青云大厦一层 时间:每周三,五,六,日物业,宾馆,餐饮,娱乐行业专场招聘会 电话:81960777 -1- 11. 北京市总工会职业介绍中心人才市场

华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申请表(高层次人才)

华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申报表 (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 引进单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填表时间:年月日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制

填写说明 1.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3.请尽量不要调整表格格式,行数不够的可自行插入行,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本表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本表所有签名的地方均须本人签名(含电子签名)。 5.表中所有时间均具体到月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格式如:201 6.06。 6.本表封面“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按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准确名称填写。本表封面“引进单位”:填写所应聘的二级单位院(所)名称。 7.附件材料请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左侧装订,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护照或通行证须提供首页、尾页(有护照持有人签名的个人信息页)。 2)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聘书或聘任文件等。 4)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工作经历”栏中所提及的所有工作经历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本表所填科研项目、人才项目、获奖、授权专利、著作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批文或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 6)本表所填论文全文电子版(不必提供纸质版),如被SCI、EI、SSCI等收录,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7)在重要国际组织或学术团体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8)“青年拔尖人才”申请者需提供3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9)引进单位的《学科和人员结构图》原件,须经院(所)长和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其它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2017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7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2017年北京人才引进公司符合条件: 凡在FESCO存档且注册地在京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 2017年北京人才引进办理北京人才引进个人符合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所在用人单位有两年以上连续工作经验; 2、专业必须符合《2006年人才目录》 3、年龄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b、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经国家教委认证)。 二、2017年北京人才引进所需材料: 申请人所需材料: 1、所在用人单位出具"关于办理×××调京的申请"原件(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入单位时间、工作岗位、详细工作业绩、对公司贡献、引进人才理由),申请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等相关认证书(由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科委或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新年检章);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在职硕士,需提供学位认证,且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级职称需提供高职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可随档案转)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申请人的完税证明,要求从申请人进入申请单位起开具(纳税证明可以选择开具代收代扣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需在证明空白处手写:以上纳税属实,工作单位名称,公司HR经理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 9、申请人社会保险缴存证明(要求从入职申请单位起开具,社保版本为《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 10、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 1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注意更改婚姻状况) 1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 13、申请人《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请见文件下载,可随档案转) 14、申请人《诚信证明》一份(请见文件下载) 15、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 16、已婚者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2017年北京人才引进随调人员所需材料: 1、随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随调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随调人员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可随档案转) 4、随调人员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需在京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原件一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随调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注意更改婚姻状况) 6、随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 7、随调人员《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请见文件下载,可随档案转) 8、随调人员《诚信证明》一份(请见文件下载) 9、随调人员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0、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docx

北京: 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北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个人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2、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4、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

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北京市引进人才的 实施细则 1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员工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 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 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 体、民营、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 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 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 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3

北京市户口人才引进政策相关问题解析――审核流程具体要求说明

北京市户口人才引进政策相关问题解析——审核流程具体要求说明 时间:2010-04-06 19:25来源: yuanhk点击:次大家可以登录评测天下论坛中人才评测栏目查看更过详细的文章!!!!!!以海淀区办理引进人才所需材料为例: (1)单位写出"关于申请XXX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纳税情况、被调入者基本情况、突出业绩和作 用、引进人才理由,单位盖章(台头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说明: 一般格式是: 第一部分,公司情况,主旨: 公司的贡献越大越好,包括: 公司 的纳税情况,是不是重点企业等,有多少写多少; 第二部分,个人基本情况,主旨: 个人的经历越清楚越好,包括: 学历情况,工作情况,取得职称的____年__月__日; 第三部分,个人家庭情况,主旨: 家庭困难越大越好,包括:说明两地分居多长时间了,配偶的学历,工作,等;

第四部分,对公司的贡献,主旨: 贡献越大越好,包括: 做了哪 些项目,为公司创造了什么样的利润,或者为公司节约了多少成本等。 (2)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合同的时间。签订时间和时长,一般签两年比较合适。 (3)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批准证书副本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这里所需要的证书均为北京市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 科技企业的证书,在第一带去后由窗口验证后以后就不用带去了,窗口会在相关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审。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这里所需要的证书均为北京市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 科技企业的证书,在第一带去后由窗口验证后以后就不用带去了,窗口会在相关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审。 (5)调京人员及随调人员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朝阳人才服务内容 人事代理服务,保存人事档案; 出具人事证明,出国出境政审; 接收大中专生,代办招工手续; 评定专业职称,接转组织关系; 办理人才引进,解决夫妻分居; 代办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手续; 个人求职登记,定期人才市场; 进行人才推荐,高级人才猎头; 开展人才测评,实施人才培训。 二、朝阳人才联系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新苑甲1号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65303091

传真:65953205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3628249.html, 乘车路线:乘112、运通107、350、420、725、750、801、846、特3、特8、康恩专线在呼家楼下车,京广大厦向东300米路南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望京分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利泽中园106号楼(叶青大厦东侧) 联系电话:6439205364392299-615 传真:64391038 邮编:100102 电子邮箱:wangfu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3628249.html, wangso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3628249.html, 乘车路线:乘公交(或运通)614、623、409、420、361、852、944支线、小5、小71、小72路等,到望京科技园下车 注:每周三上午9:00-11:30,在峻峰华亭接待中心内举办健翔科技园全程办事代理及人才服务咨询活动 三、朝阳人才办事指南 (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A4)及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区人事局办理注册登记二、用人单位凭企业用户登录名称及区人事局赋予的初始密码(此密码可更改)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3628249.html,,进入“北京市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人的相关信息三、用人单位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区人事局进行审核:1、单位写出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请示,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贴照片,盖公章3、申办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4、申办人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合同5、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6、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以及亲友房产或购房合同原件7、配偶及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A4)四、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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