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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桥断柱要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再未修复前,应在各

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

(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背金属或木棚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背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3)、片帮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4)、巷道交叉点、过旧巷时要采取特殊措施,主动放顶或

加大支护强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矿井瓦斯预防

1、认真贯彻执行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加强瓦斯、机电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通风设施执行验收移交制,风门挂牌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

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招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

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3、井下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例会制,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并落实到人员,措施贯彻到位。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并由矿、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6、局部通风机不准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须认真排放瓦斯,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坚持执行“四人联锁放炮制”。

7、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5立方米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并且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施瓦斯抽。瓦检员执行瓦检制度,工作面应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煤掘巷道超过500米或瓦斯涌

出量每分大于0.4立方米时,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要保证切换好使。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应用瓦斯移动泵进行抽放。对瓦斯涌出量大、供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式隔爆轴流式通风式通风机增加掘进工作面风量。

三、矿井水害事故防治

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搞好矿井防治水文件要求。并成

立防治水专业组,负责日常防排水管理工作。

3、掘进巷道是下山施工的,必须把防排水设施跟到工作面。预计水量大的施工地点,要有备用排水系统。

4、做好因采煤塌陷引起的沉陷区域积水情况,预测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积水通过裂隙罐入井下。

5、雨季前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器材准备齐全,各单位加强防汛值班,一旦有汛情二十四小时有领导指挥和有人员参加抢险。

6、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探放水的设计、施工、审批及协调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人员预先提出水情分析预测和预测图,做好防治水工作计划及总结。

7、探放水地点距水体必须留设不小于20米的隔水煤柱,加固好施工地点帮顶;探放水钻孔必须安装控水装置及压力表。64

8、汛前要对受采动影响的地面塌陷区民房、铁路、通讯等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动迁计划,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9、副井、主井的井口要有可靠的泄水沟、放水堤或加固井口周围,防止暴雨洪水直接从井筒罐入井下造成危害。10、对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区、河流积水区设专人检查,应尽可能将其疏干或排出井田。

11、各项防汛工程必须在汛期前结束。

12、雨季前,各水仓清理淤泥必须结束,主水泵必须检修

完毕,保证主水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3、汛期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井下电缆及电器设备的防雷试验、接地保护试验、绝缘保护试验。

14、具体防汛工作有汛期“三防”领导小组负责。

15、调度室、通风安检队作为“三防”工作主管部门,要本着防大汛、抗大灾的原则,提高防汛、防排涝、防雷电的抗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个单位加强“三防”值班,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6、备足备齐抢险物资、材料和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做到防汛物资专管专用。

17、机电部门在汛期前,要检查、试验好地面供电设施的防雷工作及排水泵、潜水泵,并备好相应的开关、电缆等。

18、通风队要准备好足量的排水管及连接件。

19、地面排水设施必须完好,排水管路必畅通。

四、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

1、外因火灾

(1)、矿井设防火组织。各科室、队有防火负责人,并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落实矿井防灭火制度和措施。

(2)、选煤场、车队、坑木场、库房,都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胶带输送机头等要害的点,

都必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及反风门,机电科、通风队和运转队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

(4)、加强机电运输和火工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和火药残爆,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5)、各单位的厂房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对防灭火设施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6)、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消火设施的管理和检查,要确保好使。

(7)、有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2、内因火灾

(1)、年初要根据采场接续情况,编制年度的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2)、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并纳入采掘作业规程。

(3)、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采煤工作面要随时调整采高,防止丢煤造成自然发火。

(4)、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

(5)、掌握自然发火预兆规律,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

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6)、对煤层漏风通道,采用喷浆、注阻化剂、注白泥、煤体加固等防火措施。

(7)、加强采空区、密闭、采掘工作面的煤层防火检测分析,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及时处理。

五、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1、编制好全矿性的年度防治粉尘措施制度。采掘、皮带、通风等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应将防

尘措施纳入。

2、对井上下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建立健全全矿井防尘、环保领导机构,定期对产尘地点按规定测定、产尘点达标率要逐年提高。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隔爆水棚等防尘设施要齐全完善,符合规定。

5、掘进必须采取湿式钻眼,经常清洗煤帮煤壁。

6、清洗、清扫粉尘要严格按矿2006年《煤尘清洗、清扫计划》执行,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相应缩短煤尘清洗、清扫周期。

六、地面主要产尘点(煤场)煤尘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1、加强宣传,全体职工都了解煤尘的危害,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2、当班职工必须清除积尘,做好文明化生产。

3、对煤尘大的地方,增设水管喷雾降尘和设置除尘器除尘。

4、筛分间、煤仓、煤尘控制区域,不允许吸烟。

5、通风队定期对煤尘控制区域测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各岗位设防火负责人,具有消防火用具,齐全好使,必须人人都会使用。

7、厂区内消防火器材要管理好,消防火用具标志明显,责任明确,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消防火器材,固定地点的防火设施不准任何人挪用(除救灾灭火外),用过后及时按规定补全。

8、矿防火人员要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荔波县巴合煤矿北块段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二○一三年三月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修改负责人:耀红 修改单位:荔波县巴合煤矿北块段 实施负责人:乔元明 修改时间:2013年3月 修改人员:

目录 第一节前言 (1) 第二节矿井概况 (1) 第三节救灾组织 (4) 第四节灾变时各部门分工 (5) 第五节救灾通知顺序 (7) 第六节井下放炮 (8) 第七节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 (12) 第八节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4) 第九节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21) 第十节发生瓦斯及煤尘爆炸和瓦斯燃烧事故的行动原则 (22) 第十一节井下火灾事故的预防 (24) 第十二节井下火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25) 第十三节冒顶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25) 第十四节贯通事故的预防 (28) 第十五节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 (27) 第十六节水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及防洪排水 (32) 第十七节井下空气压缩机事故的预防 (34) 第十八节堵塞煤仓或溜煤眼事故的预防措施 (34) 第十九节避灾线路 (35) 第二十节消防器材的存放与管理 (35)

第二十一节计划贯彻和要求 (37)

第一节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及一旦发生后,能够按预先制定的抢救方案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具体情况,修改本矿二○一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由于作业地点不断转移,为更好防治矿井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五大灾害的威胁,切实掌握这些灾害发生的规律,严格监测、监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定要做到防于未然。随着本矿采掘生产的发展,开拓不断延伸,安全面临考验。在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各级领导和全矿员工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和思想,努力做好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坚持在安全的前提下生产,确保全年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二节矿井概况 1、交通位置 巴合煤矿位于荔波县城以东平距15公里的吉王附近,距水尧乡政府约3公里,荔波县城茂兰镇至佳荣镇公路从矿区南部经过;矿区距平寨火车站23公里,交通方便。 2、矿井境界 矿区面积约4.5887平方公里。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2021)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我矿主要灾害必须强化预防管理,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通三防” 1、瓦斯灾害预防。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⑤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⑥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⑦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⑧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2、火灾预防。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

煤矿重大灾害预防措施

煤矿重大灾害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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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灾害预防措施 矿长:田野 总工:佟杰 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

煤矿重大灾害预防措施 根据榆林市能源局《关于转发榆林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本矿实际地质环境和开采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矿成立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田野 成员:许先周舒忠芳吴作成 佟杰张志新 第一章重大水灾防治措施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止水灾岗位责任制,防治水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排查制度。 二、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调查本矿井井田范围内和周边和水文地质条件,查明地表水系及地表塌陷情况,查明本矿井内采空区及积水情况。 第一节、地表水防治 一、在雨季来临前要组织人员巡查本井田范围内地表是否有塌陷或裂隙,如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要积极组织力量将其用黄土填平压

实,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二、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当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当避开露头、裂隙、塌陷区和导水岩石层。。 三、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以免冲到工业广场和建筑物附近或者淤塞河道、沟渠。 四、对报废的井口要填堵封实,并挂警示牌,并上图标记。 五、制定大到暴雨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时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制定,明确启动应急救援标准。 六、成立“雨季”三防领导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领导组织机构人员、矿调度要熟知应急救援预案和联络程序。 七、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周边煤矿等部门建立联络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发现矿井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报。 八、地面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确防洪救灾物资。 第二节井下防治水措施 一、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拓掘进,严格按设计留设矿井与矿井、河流的保护煤柱,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采掘作业,在实际开采过程中严禁开采各种保护煤柱。 二、矿井应当配备与矿涌水量相匹备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正常排水。 三、在雨季来临前要组织机电人员认真检查井下所有排水设备、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试题答案

2014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贯彻试卷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2、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3、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 1 )次矿井救灾演习。 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现象。 5、每一名入井人员都有发现灾情(及时汇报)的责任。 6、井下使用电火焊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禁(无措施)作业。 7、井下各施工,预防水灾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8、根据不同的施工地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考试, 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9、井下坚决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10、井下电缆使用阻燃产品,接头要做到“三无”,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11、综合防治井下水的措施是(探、防、堵、截、排) 12、井下供电和电气应有(漏电)、(接地)和(过流)“三大”保护装置。 13、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类衣服入井。 14、配电室的门必须向(外)开,以便发生事故时疏散。 15、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二、选择题(1~15题为单选题,每题2分;16~20题为多选题每题4分;共50分) 1、现阶段我矿通风方式为( B ) A 中央分列式 B 中央并列式 C 分区对角式 D 两翼对角式 2、煤矿企业( D )必须至少组织 1次矿井救灾演习 A月 B 季度 C 半年 D 每年 3、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敷设好防尘管路,巷道内每( B )设置一个消防三通。 A 30 B 50 C 100 D 200 4、井下的所有排水设施在(D)必须完成检修。 A降雨后 B 雨季后 C 降雨前 D雨季前 5、若发生水灾,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 B)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A 技术总监 B矿调度室 C 矿领导 D 区队长 6、施工巷道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不大于( A )㎜。 A 300 B 200 C 500 D 800 7、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对全部(C)进行联合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鑫福煤业天池煤矿2013年度矿井灾害 预 防 和 处 理 计 划

2012年12月8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4)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组织计划 (5)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技术措施计划 (9) 第四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措施 (13) 第五章顶板大面积冒落的预防计划 (19) 第六章预防水灾事故的措施计划 (22) 第七章防治外因火灾事故的措施计划 (24) 第八章矿井灾害事故处理原则 (27) 第九章外因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30) 第十章避灾路线 (31)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鑫福煤业天池煤矿是原市市属地方国有煤矿企业破产改制后,由鑫福集团收购组建的民营煤炭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原核定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矿井为突出矿井,按“双突”矿井进行管理,煤矿主要为下山开采,雨季矿井涌水量大。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瓦斯灾害、突出、煤层自燃和煤尘爆炸危险、顶板垮塌、水灾、火灾、运输提升等事故,灾害较为严重。煤矿距华蓥、较近,交通十分方便。 2013年计划生产原煤10万吨,掘进进尺1973米(其中:开拓200米、准备1161米、回采612米)。主要回采阵地布置在+540m南八采区和+390m南二采区。回采工作面有5811、5812、5813 、5814 、3312工作面。开拓巷道主要布置在+390石巷,煤掘主要分布在+540八采区收尾眼、开切眼。生产和运输环节较复杂,必须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组织计划 一、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1、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明宏() 副指挥长:梁登勇()、邱邦云()、帮荣()、王德鸿() 成员:戴文友()、亚军()、吉俞名()、启全()、梅先知()、家学()、志群()、殷华()、仕兵()、胡银兵()、罗建国()、貌()郭云祥()、事故队负责人,物资供应负责人等。 2、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总指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公司、矿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技术负责人:是总指挥处理矿井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指挥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矿井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矿井事故所需的人、材、物。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并指定专人保管和发放。由保卫负责人负责落实专人看守井口,由事故抢险指挥部签发入井抢救人员的特别通行证。 (4)通风负责人、机电负责人、供应负责人:根据总指挥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通风负责人要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意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组织砌筑通风设施必要的人力和材料,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机电负责人负责掌握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6152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二级涉煤公司及矿井必须建立矿井主要灾害 预防组织机构,对矿井灾害预防进行全面监督、分级管理。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

处理计划》,并根据 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经矿设计、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 程师审查批准,报所属二级涉煤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井财务、供应计划。 第二章矿井顶板事故预防 第五条各矿井采、掘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 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采、掘(包括开拓)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 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xxxx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doc

Xxxx 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二Oxx ?元月编制xxx 矿长xxx 业主xxxxxxxx Xxxx 煤矿 20xx-1-2 目录 第一部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4 一瓦斯灾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 4 (一)预防 4 (二)处理5 (三)通风管理 6 二煤尘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7 (一)预防7 (二)处理8 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撤人路线9 第二部分火灾事故 10 一煤层自燃发火预兆10 二井下火灾事故预防10 三井下火灾事故处理11 四井下火灾事故时撤人路线12 五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12 1预防措施 12 2处理 12 第三部分顶板大面积冒落事故13 一顶板大面积冒落前期预兆13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13 1、顶板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13 (1)顶板灾害事故的预防13 (2)顶板灾害事故的处理14 2、支护改革 15 第四部分地下水害 16

一透水预兆 16 二预防16 三处理 16 四避灾路线:17 第五部分其它事故 18 一机电、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计划18 (一)机电 18 1一般规定 18 2电气设备和保护 2 1 3井下电缆 2 1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 2 3 5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2 4 (二)运输2 5 1人力推车 2 5 2斜井提升运输 26 3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27 4提升装置 28 二地面运输 29 三放炮 2 9 第六部分事故隐患调查 32 一地面水灾调查 32 二地面地质灾害调查 32 第七部分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33 第八部分事故救援 36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36 二应急救援行动程序 38 三应急救急的物资保障 39 四应急救援经费 39 第九部分其他40 班前会及安全学习 40 附录 41 第一部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一瓦斯灾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计划 (一)预防 1 、通风系统要合理,各作业地点要按规定配足风量,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瓦斯预抽,降低瓦斯排出量。 2、配足瓦斯检查员,加强对各作业地点瓦斯的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积聚,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3、加强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4、排放瓦斯要严格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 5、加强对局扇、风筒、风门、栅栏、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及时密闭废巷和采空区。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矿区及井下存在的主要灾害危险源进行辩识、确认、评价,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贯彻执行。 二、“一通三防”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管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 三、建立健全瓦斯、煤尘、井下火灾预防措施,明确各级领导管理安全的职责。 四、通风队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根据本矿实际,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作业制度等,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瓦斯事故的措施。 五、动力部门必须制定井下电气设备及安全供电管理制度,消灭电气失爆,消除危险火源。 六、对煤尘事故的预防,矿制定专项防尘管理制度,以总工程师负责、通风队配合,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领导,把防尘工作做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对全矿防尘工作按区域划分,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防尘措施。 七、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从爆破管理、支护方式及方法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八、生产技术科必须把防治水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年

必须编制防治水预案,加强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做好日常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工作。 九、通风队要把井下自燃发火的防治工作做为本矿区“一通三防”重中之重,制定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加强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十、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检查工作由公司党群部主要负责,对各重要场所配齐相应的灭火器材,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一、公司综合部必须制定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汽车司机的管理,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完好,司机操作熟练,按章驾车,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十二、对矿制定的重大灾害危险源监控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有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单位必须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知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对学习培训情况,安检处负责监督检查。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doc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 的制定、审批、决策制度 第一节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 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 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 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 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 ---- 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 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井下对照图。 2.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 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 1

(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 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 (2) 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4.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 (1)处理火灾事故原则 (2)处理爆炸事故原则 (3)其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附件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容和要求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矿井概况 叙述矿井开拓方式、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煤层开采技术条件、生产工艺,各主要生产系统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 第二节矿井本年度采掘衔接计划 说明本年度计划采掘地点的名称、位置、数量和衔接情况。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评价 第一节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价 第二节各矿生产地点重大危险源评价 以上评价要结合矿井风险预控管理工作进行。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领导组织机构第一节组织领导机构 叙述事故处理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二节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 事故的汇报程序和通知方法、调度室、通知人员等。 第三节相关人员职责 叙述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所要做的具体工作等。 第四章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叙述矿井瓦斯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第二节发生瓦斯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叙述发生瓦斯事故后应采取的自救、互救及其它措施,叙述不同地点发生瓦斯事故后的人员避灾路线。 第五章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水害类型的分析和预兆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分析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说明水灾事故发生的预兆。 第二节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 根据不同的水患地点、类型确定不同的防治水措施,叙述防治水一般原则。 第三节矿井水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说明水灾事故发生后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其它措施,说明不同水害事故发生地点的路线。 第六章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结合本年度采掘工作地区及矿井危险源评价结果,分别叙述矿井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第二节矿井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根据不同的火灾事故的类型、地点和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处理事故的方法,叙述受灾人员的自救和互救方法,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明确人员的避灾路线。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柱断梁要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在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金属或木棚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抬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3)、片帮严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753-67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二级涉煤公司及矿井必须建立矿井主要灾害 预防组织机构,对矿井灾害预防进行全面监督、分级管理。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 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经矿设计、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

程师审查批准,报所属二级涉煤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井财务、供应计划。 第二章矿井顶板事故预防 第五条各矿井采、掘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 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采、掘(包括开拓)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 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 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 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阳煤集团三矿 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总则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针对我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把其危害限制到最小限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做到预防为主。现根据我矿历年灾害以火、瓦斯尤为突出的特点,在组织上、技术上、材料设备上,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特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要求矿井所有生产人员,在了解本工种业务范围规程制度的基础上,必须清楚地了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内容。特别是生产干部、技术干部和有关管理干部,把灾害预防和处理实施计划作为本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工区、部室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没有学习或不熟悉《灾害预防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 灾害预防计划中,有关技术上、物质上的要求,必须组织力量按计划要求实现。要时时有所准备,一旦灾害事故发生,就能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概况 阳煤集团三矿位于山西省阳泉市西部矿区,建于1950年5月,设计生产能力26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20万吨/年,目前开采3#、15#煤层(裕公井开采3#煤层,竖井开采15#煤

层),下属裕公井和竖井两个井口,生产采区5个。综合开拓方式,分采区、分水平开采,走向长壁式综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该矿井竖井为高瓦斯矿井,裕公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第一章组织领导与职责范围 第一节组织领导 矿成立救灾总指挥部,各工区设立指挥所,总指挥部设在矿总调度室,指挥所设在各工区调度站。 总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吕维赟 副总指挥:赵钢波石成涛魏富生史彦明郝建斌 赵青云 成员:乔计锁翟献华韩聚民乔瑞生李修玉 李守军吴瑞明谢亚平赵刚波齐玉文 王文国任建军刘泽许建平张志忠 张羽薄建国张金泉张炳贵郭爱斌 姚润祥王振华闫海忠 工区指挥所成员: 采煤工区指挥:郭爱斌副指挥:李振涛霍建国 掘开工区指挥:姚润祥副指挥:杨慧光张利平 通风工区指挥:乔瑞生副指挥:白三小王美峰 机电工区指挥:张志忠副指挥:胡爱保胡方明 运输工区指挥:王振华副指挥:张瑞国康俊亮 回收区指挥:闫海忠副指挥:田晓峰郝忠玉 总指挥部下设八个专业组: 1、抢险救灾组: 负责在矿井处理灾变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使遇险人员及时撤出和得到及时抢救,负责对灾害的控制,积极组织消灭事故,恢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鑫凯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防止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稳定的发展;现对公司所属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公司各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公司经理总负责组织实施。各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2、各矿井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购置充足。 4、公司与安监科分别负责各矿井灾害预防制度的指导、审核。 第二章各矿职责 1、各矿矿长与安全矿长对本矿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灾害事故预防工作负责。 3、主管采煤、掘进的生产矿长对采面、掘进顶板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 4、主管机电的矿长对重大机电运输提升事故预防工作负责。 5、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相关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编写,并监督执行。 6、安监科对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进行监督。

7、《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生产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修订或补充,经审批以文件形式下发。 第三章矿井各类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部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矿井概况 编制要求:叙述矿井地理位置、地质及水文地质、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通风方式、反风方式、提升方式、供电方式、开采煤层、开拓方式、支护方式、生产工艺、顶板处理方法、瓦斯等级、相对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等概况,说明各主要生产系统情况。 (各科室填写本专业、本系统内容) 第二节矿井的年度采掘衔接计划 编制要求:说明本年度计划采掘地点的名称、位置、数量和衔接情况。(工程科) 第三节可能导致各类事故的条件、原因和地点 编制要求:分析采掘工作面所通过区域的顶底板、地质构造、周边采空区、积水区、地面水体、煤层自燃性倾向、煤尘爆炸指数等可能导致各类事故的原因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各科室填写本专业、本系统内容)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评价 编制要求:根据以上分析确定重大危险源,然后对重大 页脚内容1

危险源进行危险性分析和事故可能发生地点进行分析确定。 (各科室填写本专业、本系统内容)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领导组织机构 (各科室分别编写本系统的) 第一节领导组织机构 编制要求:叙述重大事故处理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二节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 编制要求:发生事故的汇报程序和通知方法、调度室电话号码、通知人员名单等。 第三节相关人员职责 编制要求:叙述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所要做的具体工作等。 第四章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通风科) 第一节预防瓦斯爆炸爆炸事故的措施 编制要求:叙述瓦斯爆炸的条件,说明可能发生瓦斯地点,叙述矿井瓦斯爆炸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第二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页脚内容2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防止公司所属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公司煤炭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对公司所属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突出、煤尘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1、 每一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都必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 2、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 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的目的。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技术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还需征得驻矿安全监察处的同意。 4、《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报矿务局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批准。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5、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 6、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向全体职工(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熟悉避灾路线,定期组织矿井救灾演习。各基层单位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应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内容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 7、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送交有关部门备案存档。 8、煤矿企业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9、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安全防治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住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

某煤矿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某煤矿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制度正式 版

某煤矿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 难的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

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4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

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教学总结

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矿井火灾特征 矿井火灾一旦发生,轻则影响安全生产,重则烧毁煤炭资源和物资设备,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引发瓦斯煤尘爆炸,扩大灾害的程度与范围。 1、矿井火灾概念 凡是发生在矿井井下或地面,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非控制燃烧均称为矿井火灾。如地面井口房、主扇房失火或井下胶带着火、煤炭自燃等都是非控制燃烧,均属矿井火灾。 2、矿井火灾的构成要素 矿井火灾发生的原因很多,但构成火灾的基本要素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热源、可燃物、空气,俗称火灾三要素。 (1)热源:具有一定温度和足够热量的热源才能引起火灾。井下煤的自燃、瓦斯煤尘爆炸、爆破作业、机械摩擦、电流短路、吸烟、电焊及其它明火等都可能成为引火的热源。 (2)可燃物:煤本身就是一个大量而且普遍存在的可燃物。另外,木材、各类机电设备、各种油料、炸药等都具有可燃性,这是引发火灾的基础 (3)空气:燃烧就是剧烈的氧化现象。任何可燃物尽管有热源点燃,若是缺乏足够的氧气,燃烧就不能持续,空气是维持燃烧不可缺少的条件。在氧浓度为3%的空气环境里燃烧不能维持,

空气中的氧浓度在12%一下,瓦斯失去爆炸性,而在14%以下就会熄灭。 以上火灾三要素必须是同时存在,相互配合,而且达到一定的浓度,才能引起矿井火灾。这是矿井火灾发生的根本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因素就不可能发生。矿井火灾的防治与扑灭都是从这三个方面考虑的。 3、矿井火灾的分类 (1)根据引火的热源不同,通常将矿井火灾分成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又称自燃火灾和明火火灾)两大类。 (2)按发火地点不同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火灾、采面火灾、掘进面火灾、煤柱火灾、采空区火灾、硐室火灾。 (3)按燃烧物不同可分为机电设备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火灾、坑木火灾、瓦斯燃烧火灾、煤炭自燃火灾等。 4、矿井火灾的危害 (1)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矿井火灾对人身的危害主要是在火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火灾产生CO、CO2、SO2、烟尘等,另外坑木、橡胶、聚氯乙烯制品的燃烧也会生成大量的CO、醇类、醛类及其它复杂的有机化合物。这些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随风扩散,伤及井下作业人员。据统计,在火灾事故中的遇难者95%以上是死于烟雾中毒。 (2)在火源近邻处产生高温:高温往往引燃近邻处可燃物,使火灾范围迅速扩大。

山西太原华润煤业事故--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华润煤业事故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华润煤业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矿井必须建立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组织机构,对矿井灾害预防进行全面监督、分级管理。 1.3 各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经矿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1.4 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2 矿井顶板事故预防 2.1 各矿井采、掘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2 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跨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2.3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遇到顶底板

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4 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支架、木柱、木跺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5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测试。 2.6 采掘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设置有经验的人员观察地板。 2.7 采掘工作面要坚持有计划的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定期对顶板管理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2.8 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禁超作业循环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遇地质构造变化,掘进巷道贯通要及时制定措施。要加强巷道贯通、巷道交叉口、长距离独头巷道等薄弱环节的顶板管理。 2.9 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检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测试记录。 2.10 公司、各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3 矿井瓦斯事故预防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二级涉煤公司及矿井必须建立矿井主要灾害 预防组织机构,对矿井灾害预防进行全面监督、分级管理。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 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经矿设计、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 程师审查批准,报所属二级涉煤公司批复。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井财务、供应计划。 第二章矿井顶板事故预防 第五条各矿井采、掘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 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采、掘(包括开拓)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 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 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 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

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 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 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第十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 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 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要坚持有组织地进行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定期对顶板管理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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