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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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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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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方工程

(一)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开挖→运输→填筑→压实

(二)施工方法

本工程土方开挖主要是独立基础、桩基承台、基础梁、砖基础的开挖,属于浅基坑、基槽的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进行机械开挖,机械开挖不到之处采用人工开挖。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为了保持坑壁土体的稳定,防止坑壁坍塌,在基坑(槽)四周或两侧采用放坡开挖方式。

1、测量放线

根据建筑总平面图、房屋建筑平面图和基础平面图,以及设计给定的的定位依据和定位条件,将拟建房屋的平面位置、高程用全站仪、水准仪和钢尺正确地标定在地面上。

(1)基坑的定位放线

基坑开挖的定位放线采用控制桩或控制点法。

1)根据定位控制桩或控制点、基础平面图和剖面图、底层平面图以及坡度系数和工作面等计算出开挖边线的定位坐标。

2)利用全站仪放出基坑四个角的坐标,用石灰撒出开挖边线。

(2)基槽的定位放线

基槽的定位放线采用龙门板和轴线控制桩法。

1)龙门桩或轴线控制桩的设置:一般在建筑物各角点、分隔墙轴线两端,距基槽开挖边线外1.5~2.5m处(根据槽深和土质而定)设龙门桩,龙门桩要钉得竖直、牢固,桩的外侧面应与基槽平行。

2)根据现场的水准点,用准仪将±0.00测设在每个龙门桩上,用红色笔标识出来,

3)根据此标识,把龙门板钉在龙门桩上,使龙门板顶面正好为±0.00。

4)龙门板钉好后,将建筑物的轴线引测到龙门板上,进行细部测设,并钉中心钉(轴线钉)标志,作为开挖基槽的依据。

详见下图:

5)轴线定位后,再根据基础的底面尺寸,用钢尺确定出挖土边线尺寸。放灰线时,用平尺板紧靠于线旁,用装有石灰粉末的长柄勺,沿平尺板撒灰,即为基础开挖边线。

2、开挖

(1)确定边坡坡度

根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4.4土方开挖的坡度规定,详见下表,在坡体整体稳定的情况下,开挖深度在3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采用1:1。

(2)工作面的确定

为满足结构和施工要求,在基础两边留设工作面,其宽度详见下表:

(3)开挖方法

1)沟端挖土法

反铲停于沟端,后退挖土,同时往沟一侧弃土或装汽车运走,如下图,挖掘宽度可不受机械最大挖掘半径限制,臂杆回转仅45°~90°,同时可挖到最大深度。

对于较宽的基坑,采用如下方法,见下图,其最大一次挖掘宽度为反铲有效半径的两倍,但汽车须停在机身后面装土。

2)侧向挖土法

反铲停于沟侧沿沟边开挖,汽车停在机旁装土或往沟一侧卸土。

(4)开挖

在坡地开挖时,挖方上侧不宜堆土;对于临时性堆土,应视挖方边坡处的土质情况、边坡坡度和高度,设计确定堆放的安全距离,确保边坡的稳定。在挖方

下侧堆土时,应将土堆表面平整,其高程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设计标高,保持排水畅通,堆土边坡不宜大于1:1.5;在岸边处堆土时,不得影响河堤稳定和排水,不得阻塞污染河道。

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度和标高。

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结合人工挖掘修整。使用铲运机、推土时,保留土层厚度为15~20cm,使用正铲、反铲或拉铲挖土时为20~30cm。

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等经常复测检查。

基坑挖完后应进行验槽,做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勘探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应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5)排水沟与截水沟的设置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四周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将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50cm,以利挖方进行。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雨期施工时,基坑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应在坑顶、坑底采取有效的截排水措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撑情况,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3、运输

(1)土石方的运输,采用自卸汽车装车,运至弃土场。

(2)严禁超载运输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应进行覆盖,严格控制车速,不超速、不超重、安全生产。

(3)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要布置有序,避免运输混杂、交叉,影响安全及进度。

(4)土石方运输装卸要有专人指挥倒车。

4、填筑

基础施工完后,基坑、基槽两侧、房心开始进行土方回填。基坑、基槽两侧采用自卸汽车运土、反铲进行摊铺、整平。房心回填用人工进行回填,用手推车送土,以人工用铁锹、耙、锄等工具进行回填土。

(1)填料

1)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2)当设计无规定时,填方土料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4.5土方回填相关规定要求。

(2)填筑方法

1)人工填土

房间回填时,填料无法运到的区域,用手推车送土,以人工用铁锹、耙、锄等工具进行回填土。

2)机械填土

自卸汽车进行运土,采用成堆卸土,分段集中,一次运送方法,分段距离为10~15m,用反铲挖掘机来回行驶将堆土进行摊平并进行碾压,履带重叠1/2。

(3)布土、摊平

①根据每层回填土厚度计算用土量,均匀摊平。对于回填作业面较宽处,利用高程桩或小线控制回填土厚度、平整度。

②基坑回填应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回填土的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

③深浅基坑相连时,应先填深坑,填平后再统一分层填夯。分段填筑时交接处应做成1:2的阶梯形,且分层交接处应错开,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碾压重叠宽度应为0.5~1m。接缝不得留在基础、墙角、柱墩等重要部位。

④预留一定的沉降量,以备在行车、堆重或干湿交替等自然因素作用下,土体逐渐沉降密实,预留沉降量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5、压实

(1)人工夯实

①由场地最低部位开始,由一端向另一端自下而上分层铺填,每层虚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打夯机夯实不得大于25cm。

②人工夯填土用60~80kg的木夯或铁、石夯,由48人拉绳,2人扶夯,

举高不小于0.5m,一夯压半夯,按次序进行。

③较大面积人工回填用打夯机夯实,两机平行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在同一夯行路线上,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④打夯机按一定顺序打夯,后夯压前半夯,夯夯相连,且夯位应压在前遍夯位的缝隙上。

(2)机械压实

利用挖掘机的履带的压力压实土壤,使其达到所需的密实度。

在碾压时采用“薄填、慢驶、多次”的方法,填土厚度不超过25~30cm,碾压方向从两边逐渐压向中间,履带每次重叠宽度约15~25cm,边角、坡度压实不到之处,采用人工夯实进行压实。

此外,还可以利用运土的自卸车进行压实,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使自卸车的行驶路线能大体均匀地分布在填土的全部面积上,达到一定的压实效果。(三)土方工程的质量控制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表6.2.4的规定

表6.2.4土方开挖质量检验标准(mm)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2、土方回填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表6.3.4的规定

表6.3.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四)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产生原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1、土方开挖

1.1、挖方边坡塌方

在挖方过程中或挖方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落或滑塌,使地基土受到扰动,承载力降低,严重的会影响地基稳定和建筑物安全。

(1)产生原因

1)基坑(槽)开挖较深,放坡不够。

2)在有地表滞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基坑(槽),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使土层湿化,黏聚力降低,在土层作用下失去稳定而引起塌方。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车辆等外力振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导致塌方。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2)防治处理方法

根据不同土层土质和开挖深度,确定适当的挖方坡度,或设支护;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基坑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用降排水措施,将水位将至基底以下0.5m;避免在靠近坡顶范围内弃土,堆载和行驶挖土机械及车辆;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依次进行,避免先挖坡脚造成边坡失稳。

处理方法:可将坡脚塌方清除,作临时性支护(如堆砌装沙土编织袋,设支撑或砌砖石护墙等)措施。

1.2、场地积水

场地范围内局部积水。

(1)产生原因

1)场地平整填土时未分层回填压(夯)实,土的密实度很差,遇水产生不均匀下沉。

2)场地周围未作排水沟,或场地做成一定的排水坡度,或存在反向排水坡。

3)测量错误,使场地标高不一。

(2)防治处理方法

场地内填土应认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使密实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避免松填;按要求做好场地排水坡和排水沟;做好测量复核,避免出现标高错误。

1.3、边坡超挖

边坡面界面不平,出现交大的凹陷。

(1)产生原因

1)采用机械开挖,操作控制不严,局部多挖。

2)边坡上存在松软土层,受外界因素影响自行滑塌,造成坡面凹洼不平。

3)测量放线错误。

(2)防治处理方法

预防措施:如采用机械开挖,应预留0.2~0.3m厚土层,采用人工修坡;松软土层应避免各种外界机械车辆等的振动,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加强测量复测,进行严格定位。

处理方法:局部超挖,可用三七灰土夯补或浆砌块石填补,与原土坡接触部位应做成台阶接槎,防止滑动;超挖范围较大,应适当改动坡顶线。

1.4、坑基(槽)泡水

地基被水淹泡,造成地基承载力降低。

(1)产生原因

1)开挖基坑(槽)未设置排水沟或挡水堤,地面水流入基坑(槽)。

2)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未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至基底开挖面以下。

3)施工中受停电或其他因素影响未连续降水。

(2)防治处理方法

预防措施:开挖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泵连续排走或自流入较低洼处排走,使水位降至开挖面以下0.5~1.0m。

处理方法:已被水浸泡扰动的土,可根据情况采取排水,晾晒后夯实,或抛填碎石、小石块夯实,换土(三七灰土)夯实,或挖去淤泥加深基础等措施。

1.5、围护墙渗水或漏水

土方开挖后出现渗水或漏水,会对基坑施工带来不便,如渗漏严重,会造成土颗粒流失,引起墙背地面沉陷、甚至支护墙坍塌。

(1)产生原因

1)围护墙强度、刚度不够产生变形、移位,使防水帷幕破裂而引起渗漏水。

2)地下水位未降低到开挖基坑底以下0.5m,使地下水从围护墙渗漏。

3)围护墙止水帷幕接缝处未咬合或止水桩桩径过小,存在间隙,或围护墙后未设截水帷幕,而造成渗漏水。

4)围护墙后水管漏水或上层滞水渗漏。

(2)防治处理方法

对渗水量较小,可在坑底设排水沟,对渗水量较大,但没有泥沙带出,可采用引流-修补方法;对渗、漏量很大的情况,可在围护墙背面开挖至漏水位置下

0.5~1.0m,在围护墙后用密实混凝土进行封堵;或在墙后压密注浆或高压喷射注浆的方法处理。

1.6、围护墙倾斜、位移

基坑开挖后,支护结构倾斜、位移过大或发展过快;当发展严重,会使支护倾斜、倒塌、失效、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1)产生原因

1)围护墙或支撑系统截面偏小,强度、刚度不够,在土压力作用下产生变形。

2)围护墙构造上不完善,桩间未形成整体共同工作。

3)围护墙嵌固深度不够,在土压力作用下产生位移。

4)基底存在软弱土层,或墙背面存在粉细砂层,墙背坑底产生流沙使围护墙位移。

5)施工程序错误,未按照“挖一层土,安装一层支护、支撑、土层锚杆”的程序进行,使墙体刚度不够产生倾斜、位移。

(2)防治处理方法

对重力式支护结构,采取减小坑边堆载,防止动荷载作用于围护墙或坑边区域;加快垫层与底板浇筑速度,以减少基坑敞开时间,并对支护起支撑作用;出现裂缝应将裂缝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灌满封闭;在围护墙背面卸荷载或加支撑、围檩

对悬臂式支护结构,一般可采取加设支撑或拉锚,可在墙背卸土,及浇筑垫层。

对支撑式支护结构,采取注浆或高压喷射注浆进行坑底加固,提高被动区抗力;及时浇筑和加厚垫层,使形成可靠支撑。

1.7、流沙及管涌

在细砂、粉砂层中,往往出现流砂或局部管涌情况,不仅给施工带来困难,严重的会引起基坑周围临近建筑物倾倒、管线位移。

(1)产生原因

1)基坑存在粉细砂层,当开挖面低于地下水位0.5m以下,未采取排降水时,坑底下面的土便会产生流动状态,随地下水一起涌入坑内出现流砂现象。

2)管涌一般是由于坑底以下部位的支护排桩中出现断桩,或施打未到要求深度,或地下连续墙中存在较大孔洞,或排桩净距较大,其后止水帷幕出现漏桩、

断桩或孔洞造成管涌通道所致。

(2)防治处理方法

坑内出现流砂现象时,应增加坑内排降水措施,将地下水位降低至基坑开挖底以下0.5~1.0m;基坑开挖后,可采取加速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办法“压住”流砂。

管涌严重时可在支护墙的前面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之间再进行注浆。

1.8、邻近建筑与管线位移

基坑开挖后,由于土体平衡发生变化,造成建筑物和管线发生位移;严重的造成建筑物倾斜或裂缝,管线位移、下陷、断裂泄漏。

(1)产生原因

1)基坑大量土方挖除后,土体平衡发生变化,使坑外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相应引起较大的变形,产生位移、沉降,从而导致建筑物倾斜或裂缝,管线位移、下沉、断裂。

2)支护设计刚度、强度不够,产生过大的变形。

3)基坑内出现流砂、管涌现象。

4)支护、支撑拆除时,未及时补加支撑或回填土夯实。

(2)防治处理方法

基坑开挖应加强观测,当建筑物、管线位移或沉值达到报警值后,立即采取跟踪注浆加固。注浆孔可在围护墙背及建筑物前各布置一排,但注浆压力不易太大;有条件的,可在开挖前对邻近建筑物的地基或支护墙背土体先采用压密注浆、搅拌桩、静力锚杆等加固措施。

对坑基周围管线可采取在管线靠基坑的一侧打设树根桩封闭或挖隔离沟。

当地下管线离基坑较近时,打设封闭桩、挖隔离沟困难,可采取将管线架空的办法使管线与围护墙背土体分离。

2、土方回填

2.1、填方边坡坍方

(1)产生原因

1)边坡坡度较陡。

2)边坡基地的草皮、淤泥、松土未清理干净;与原陡坡接合未挖成阶梯型

搭接;或填方土料采用淤泥质土等不符合要求的土料。

3)边坡填土未按要求分层回填压(夯)实。

4)坡顶坡脚未做好排水设施,由于水的渗入,土黏聚力降低,或坡脚被冲刷而导致塌方。

(2)预防措施

永久性填方的边坡坡度应根据填方高度、土的种类和工程重要性按设计规定放坡;按要求清理基底和作阶梯形接槎;选用符合要求的土料,按填土压实标准进行分层、回填碾压或夯实;在边坡上下部做好排水沟,避免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2.2、填土出现橡皮土

填土夯打后土体发生颤动,形成软塑状态,而体积并没有压缩。

(1)产生原因

在含水量很大的腐殖土、泥炭土、黏土或粉质粘土等原状土上进行回填时,或采用这种土作土料回填,当对其进行夯击或碾压时,表面易形成一层硬壳,使土内水分不易渗透和散发,因而使土形成软塑状态的橡皮土。

(2)预防措施

夯实填土时,适当控制填土的含水量;避免在含水量过大的原状土上进行回填;填方区如有地表水时应设排水沟排走,如有地下水应降低至基地。

(3)治理方法

可用干土石灰粉等吸水材料均匀掺入土中降低含水量,或将橡皮土翻松,晾干、风干至最优含水量范围,再夯(压)实。

2.3、基坑(槽)回填土沉陷

基坑(槽)回填土局部或大片出现沉陷,造成散水坡空鼓下沉。

(1)产生原因

1)基坑槽中的积水淤泥杂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础两侧用松土回填,未经分层夯实。

2)基槽宽度较窄,采用手夯夯填,未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回填土料中干土块较多,受水浸泡产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较大的黏性土,淤泥质土、碎块草皮作填料,回填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4)回填土采用水沉法沉实,密度大大降低。

(2)预防措施

回填前,将槽中积水排静,淤泥、松土、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按要求采取严格分层回填、夯实;控制土料中不得含有直径大于50mm的土块,及较多的干土块;严禁用水沉法回填。

(3)治理方法

若散水坡面层已经裂缝破坏,应视情况采取局部或全部返工;局部处理可用锤、凿将空鼓部分打碎,填塞灰土或碎石黏土混合物夯实,在重作面层。

2.4、房心回填土沉陷

室内回填土局部或大片下沉,造成地坪面层空鼓,开裂或塌陷。

(1)产生原因

1)回填土料含有大量有机杂质和大块土料。

2)填土未按规定厚度分层回填夯实,或底部松填,仅表面夯实,密度不够。

3)房心处局部有软弱土层或地坑、坟坑、积水坑等地下坑穴,施工时未处理或未发现,使用时超重造成局部塌陷。

(2)预防措施

适当选用回填土料,认真控制含水量在最优范围内;严格按规定分层回填夯实;对房心原自然软弱土层进行处理;有机杂质清理干净,地坑、坟坑、积水坑等进行认真处理。

(3)治理方法

同“基坑(槽)回填土沉陷”。

2.5、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回填土未经碾压或夯实后,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1)产生原因

1)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采用了碎块草皮、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淤泥质土或杂填土作填料。

2)土的含水率过大或过小,因而达不到最优含水率下的密实度要求。

3)填土厚度过大或压实遍数不够,或碾压机械行驶速度过快。

4)碾压或夯实机具能量不够,影响深度较小,使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2)预防措施

选择符合要求的土料回填;按所选用的压实机械性能,通过实验确定含水量

控制范围内每层铺土厚度、压实遍数、机械行驶速度;严格进行水平分层回填压(夯)实;加强现场检验,使其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治理方法

如土料不符合要求,可采取换土或掺入石灰、碎石等压实加固措施;土料含水量过大,可采取翻松、晾晒、风干或掺入干土重新压夯实;含水量过小或碾压机具能量过小,可采用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碾压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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