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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复习过程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复习过程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复习过程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

认和计量

精品文档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所得税费用的概念

所得税费用是一个会计概念,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根据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是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

从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一样,符合费用的定义和确认的条件,所以也属于一项费用,称为所得税费用。企业核算所得税,主要是为确定当期应缴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所得税是一种纳税义务,而不是一项费用,企业应该不把所得税作为费用的前提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后,再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所以,税法上没有所得税费用之说。

二、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即应缴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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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参考《计学撮要2011》第388~391页的问答)。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本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等于该类项目对本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9)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因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将发生改变(如因为颁布实施新税法、纳税主体本身是否适用某项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等)对该纳税主体期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按期末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进行调整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其金额等于:期初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暂时性差异项目金额(注:不包括转回时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权益项目的暂时性差异)×(期末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年初预计的转回时适用税率)。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的,按“-”号填列;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按“+”号填列。 (10)所得税费用:等于利润表所显示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就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得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得纯收益、所得额与其她所得额征收得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得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得征税对象 就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得生产、经营所得与其她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得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得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得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得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得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她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得其她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得“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得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得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得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得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得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得流转税,以及取得得国家财政性补贴与其她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得,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得商品、产品得,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得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得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得,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得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得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得项目。 (1)成本。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复习过程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 认和计量

精品文档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所得税费用的概念 所得税费用是一个会计概念,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根据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是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 从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一样,符合费用的定义和确认的条件,所以也属于一项费用,称为所得税费用。企业核算所得税,主要是为确定当期应缴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所得税是一种纳税义务,而不是一项费用,企业应该不把所得税作为费用的前提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后,再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所以,税法上没有所得税费用之说。 二、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即应缴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期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参考《计学撮要2011》第388~391页的问答)。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期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期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期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计算比较复杂的税种,某些涉及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业务,虽然有明文规定的计算公式,但不好理解。本文总结了一些简便的计算方法,不但能提高计算速度,而且有助于加深对公式的理解。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的简便计算 按有关规定,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下,交易中股权支付时,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非股权支付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一:甲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发展,将80%的股权由乙公司收购,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XX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0×80%×10-10000×80%×8)×[8000÷(7XX+8000)]=(80000-64000)×10%=16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银行存款支付对应的股份数×每股盈利额=8000÷

10×(10-8)=1600(万元)。 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XX〕312号)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般计算公式: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同时,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不得扣除。 例二:某公司XX年1月向工商银行按照%的年利率借入500万元,向一家私营企业以8%的年利率借入200万元,全年共发生利息支出43万元,公司甲股东欠缴资本额3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200×(8%-%)+(500×%+200×%)×300÷(500+2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总额-可扣除借款利息额=43-(200+500-300)×%=(万元)。 不得扣除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8)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本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 差异分析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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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摘要:在会计制度和所得税法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 日趋扩大。所得税的正确核算必须分清差异的根本原因和具体表现,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通过阐述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种类,分析了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具体处理方法 关键词:纳税所得;会计利润;所得税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前言 在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多的差异,如何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许多企业财税人员遇到的难题,尤其是在新会计制度颁布后,会计核算出现了许多新内容和新方法,更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复杂性,为此必须准确把握<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方面的差异,才能正确地确定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和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 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含义 会计利润是由“本年利润”帐户和损益表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于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即利润总额。它关系到企业经营成果、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用公式表示为:会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纳税所得,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计税所得,公式表示为:纳税所得=应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不难看出,由于永久性差异或时间性差异影响,新《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11年9月1日新个税计算公式 2011年6月30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个人 所得税减除费用规范(通常称为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 3500元。调整后个人纳税等级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扣除规范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 扣除规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公司职工年终取得奖金54000元(平时只有按月取得工资,没取得其他任 何奖金),请问如何计算个税? 计算时请分别按2011年9月1日前取得和211年9月1日后取得2种情 况计算。 问题 每日热点问题 类型:

问题 您好。 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 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 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 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文吃透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一文吃透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当我们测算所得税费用计算是否合理的时候,往往会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税率,如果差异较大,便会进入附注,查看所得税费用科目“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纳税调整过程”。 这张表从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税率开始,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后得到的所得税费用金额等于利润表披露的金额。下面具体说说: 1、永久性差异要调整。所得税费用分为当期和递延,即,要么当期纳税,要么以后要纳税,对于永久不纳税的收支,对所得税没影响,就不能归入企业所得税支出,即所得税费用。因此,所得税调整表,调整的就是利润总额中永久不纳税的收支,从而调出一个只有当期和递延的所得税费用。因此调整过程表中有这么两项“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常见的有,超支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广告宣传费、捐赠、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取得合法票据的费用支出等)以及“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常见的有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府补贴、居民企业间利润分红等),都是反映永久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如果当初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则不会造成所得税费用变动,比如100万的资产减值损失,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时候,利润总额要加回100 万计算所得税,假设税率为25%,那么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调增100*0.25,而对于该项资产减值损失造成的税会暂时性差异,我们要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100*0.25。如此,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呈现一增一减的关系,对于所得税费用整体没有任何影响。但是,无法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对该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就会造成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但递延所得税费用由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未有减少,从而整体所得税费用增加25万。因此,我们看到调整过程表中有一项“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还是前述例子,如果2016年没对该项资产减值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于是在2017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递延所得税费用为确认-25万,该事项由于对2017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任何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在2016年度),从而对2017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2017年当期整体所得税费用由于该笔去年的资产减值损失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而调减25万。这就是调整过程表中的“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再引申一下,如果该笔坏账在2017年收回,从而坏账准备本期转回,转回导致2017年当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总额增加,因此2017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应当调减这块减值损失的影响,如果该笔减值损失在2016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2017 年度就不存在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2016、2017年均不存在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然而这两年都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产生了影响,2016年归类为“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17年归类为“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如果2016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那么2016年就对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均产生了影响,一增一减,影响抵消,2017年因坏账转回,从而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对2017年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产生了影响,一减一增,影响抵消。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题1:某纳税人实行计税工资办法,2004年度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上、下半年无变化),工资支出为150万元,同时按规定比例提取了职工福利费2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25万元,上交了工会经费3万元,请问2004年度该单位税前应调整的工资及附加费是多少? 答:1、税前允许扣除工资及附加费 (1)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800×100×6+1200×100×6=120(万元)(2)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120×14%=16.8(万元) (3)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20×1.5%=1.8(万元) (4)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120×2%=2.4(万元) 2、应调增的工资及附加费 应调增的工资=150-120=30(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福利费=21-16.8=4.2(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教育经费=2.25-1.8=0.45(万元) 应调增的职工工会经费=3-2.4=0.6(万元) 例题2:某纳税人2004年度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300万元,租赁收入300万元,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请问2004年该企业列支了10万元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1300+300)×3‰+3=7.8(万元) 应调增业务招待费=10-7.8=2.2(万元) 例题3:某股份公司2003年3月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共发生开办费总额120万元,会计和税收上应如何处理? 1、会计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12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20万元 2、税收上: (1)200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120万元÷5年÷12个月×9个月=18万元(2)2004年——2007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120万元÷5年=24万元 (3)2008年应调减所得额=120万元÷5年÷12个月×3个月=6万元 例题4:某轴承厂,2004年取得经营收入5000万元,2004年共发生广告费12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问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宣传费。 答:1、广告费 当年允许扣除的广告费=5000*2%=100万元 当年应调增的广告费=120-100=20万元 差额20万元,允许结转以后年度补扣。 2、业务宣传费 允许扣除的业务宣传费=5000*5‰=25万元 当年应调增的业务宣传费=30-25=5万元 差额5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例题5:某境内内资企业,2002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设有两个子公司,在美国的全资A公司2002年亏损50万元,在英国的全资B公司2002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大全

一、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公式 注:1. 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公式 注:1. 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本规定减除费用扣除差额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计算公式 注:1. 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

注:1. 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五、财产租赁所得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财产转让所得计算公式 财产转让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财产原值,是指: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七、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公式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实际工作中,雇主对雇员工资薪酬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对雇员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雇主一般存在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全额扣缴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二是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三是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包括100%负担税款),本文分别解析以上三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情形 1.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6740620.html,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 企业一般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说等等,而增值税属于企业缴纳的比较多的税的一种,相比较而言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就要稍微少一点了。这时候很多人会问企业所得税应该怎么进行计算呢?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样的。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3、例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7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 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 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

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人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会计利润总额=4 000+80-2 600-770-480-60-40-50= 8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 000×15%=650-600=50(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25×60%=25-15=10(万元) 4 000×5‰= 20万元>25×60%=15(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80×12%=20.4(万元) (5)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200×2%=1(万元)

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题库7-1-8

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题库7-1-8

问题: [单选]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哪项是应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D.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问题: [单选]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获得的溢价收入,应当列为()。 A.营业外收入 B.净利润 C.法定盈余公积金 D.资本公积金

问题: [单选]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按顺序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不征税收入、免税收人、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B.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C.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及免税收入 D.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及顺序。《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古诗词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6740620.html,)

问题: [单选]某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2011年亏损20万元,2012年度亏损15万元,2013年度盈利50万元。该企业201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5 B.2.25 C.3 D.5 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一年弥补不完的,可连续弥补5年。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20-15)×20%=3万元。本题答案为C。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公式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税起征额为2000元,即小于2000元时不需要纳税,超过2000元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下表1: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计算适用5%至

4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表1)。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起征额20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2000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和应纳税所得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某员工年终获得一次性奖金6000元,其月薪为3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6000元。其年终奖部分应纳多少税? 应纳税额=6000×5%-0=300(元)。 注:6000除以12后为5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如果该员工月薪为1600元(低于起征额2000元),则: 应纳税额=5600X5%-0=280(元) 注:应纳税所得额=6000-(2000-1600)=5600元,除以12后为466.7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三、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四、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的填表说明 该表的基本原理是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先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得到“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再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项目调整最终得到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总额,其中最后一行的“所得税费用”应等于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即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该表中的各项调节项目均不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事项,如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影响、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影响等。 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1)利润总额:利润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 (2)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乘以母公司的适用税率(如25%)。 (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反映部分子公司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母公司(如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的影响,等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子公司的利润总额乘以母子公司适用税率之差。如某个子公司适用15%税率,当期该子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而母公司适用25%税率,则该项目填写“-10万元”。 (4)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最终汇算清缴结果与上年末计算的应交所得税存在差异而发生的补(退)税额,且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部分。该项目的金额在账务处理上应当是作为对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5)非应税收入的影响:反映本年度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某些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等)的影响,等于此类收入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本项目以“-”号填列。 (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反映本年度发生的属于永久性差异性质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如超标准业务招待费、使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等。本项目金额等于此类成本、费用或损失的金额乘以其所在纳税主体的适用税率。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指以前年度存在的某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以前年度因为无法合理确定其转回期间可产生足够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未对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管理层认为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故在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贷记本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项目以“-”号填列。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各税种税额计算公式大全(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一建《工程经济》章节题: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一建《工程经济》章节题: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1[单选题]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 )。 A.可抵扣永久性差异 B.应纳税永久性差异 C.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D.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参考答案:C 2[多选题]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其分配的项目有( )。 A.应付优先股股利 B.提取法定公积金 C.提取任意公积金 D.应付普通股股利 E.转增资本金 参考答案:A,C,D 3[单选题]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一般是( )。 A.当年总利润10% B.当年总利润50%, C.当年净利润10% D.当年净利润5% 参考答案:C 4[多选题]营业利润计算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 )。 A.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B.资源税、教育费附加 C.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 D.土地使用税 E.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A,B,C,D 5[单选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中,应最先提取的是( )。 A.法定公积金 B.任意公积金 C.普通股股利 D.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参考答案:A 6[单选题]某工程咨询企业2009年的营业利润为502万元。该企业本年营业外收入30万元,营业外支出20万元,该企业利润总额是( )。 A.532万元 B.522万元 C.512万元 D.492万元 参考答案:C 7[单选题]某建筑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投资收益为200万元,适用所得税率为25%,则当期所得税为( )。 A.250万元 B.300万元 C.350万元 D.400万元 参考答案:B 8[单选题]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可以分为( )。 A.收入的计税基础和资产的计税基础 B.资产的计税基础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C.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利润的计税基础 D.利润的计税基础和收入的计税基础 参考答案:B 9[单选题]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 )。 A.弥补公司的亏损 B.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C.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 D.优先股红利分配参考答案:C 10[单选题] 某施工企业2015年度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为10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

准确填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

准确填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 更新日期:2010年08月12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关于实际利润额的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来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按月度或者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利润表时,经常遇到三个方面的问题: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确定的实际利润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不准确。2.年终汇算清缴时,遇到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不作账务调整。3.年度利润表中填报的所得税费用不正确。现举例进行说明。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资料 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09年有关情况如下: (1)第一季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90万元,包括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3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条件)、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为5万元。被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 (2)第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60万元。 (3)年末A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计税基础为20万元;B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计税基础为26万元(其他资产和负债无暂时性差异)。 (4)年终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64万元。 预缴及年终汇算清缴 (1)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90-3-2-5)。这里有两处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一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预缴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有的纳税人却忽视了这项规定,不进行弥补。二是把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作为纳税调增金额。实际上,这种产生永久性差异的支出,在预缴期不必进行纳税调整,只需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一并作纳税调整。该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80×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计提所得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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