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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得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得质量与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得《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得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得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得设计文件得编制。

1.3.设计文件得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得政策与法令,符合国家现行得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 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得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得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得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得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得国家与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得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得基础资料

采用得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她说明:特别情况得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得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得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得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得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得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得平面布置;景区、景点与景物得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与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得用植物图例表

示以外,其她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得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得。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得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得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得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得平面布置;景区、景点与景物得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得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她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得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得总平面图得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得.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2。6。竖向设计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反映所有场地控制标高值,重要控制点坐标值。

c.隐藏一切铺装线,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

d.反映主要场地与主干道路得排水方向与坡度。

e.反映绿地有地形整治造型设计得设计高程线。

2。7。总放线定位图

a.说明本图放线依据与放线方法。

b.明确表示放线控制轴线,轴号与尺寸关系。

c.根据施工难易度与结合实际经验,采用多种放线方法相结合。但同一场地只能有一种主要得放线方法。

d.反映主要场地控制标高值,关键点控制坐标值。

e.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f.隐藏一切铺装线。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

g.对于在总放线定位图中不能明确表达得场地,索引到分区平面放线图中。

2.8。场地平面布置图(或分区平面图)

a.标注出场地内所有景物名称,有详图得必须索引到相应图号。

b.反映出大致得铺装分割.

c.各个建筑、景观建筑得底层平面图及标高。

d.主要控制点标高.

e.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景观大树等)得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她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f.标识有关场地剖面、断面及索引号。

2。9.场地放线图(或分区平面放线图)

a.说明放线依据与方法。

b.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c.隐藏一切铺装线,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

d.场地控制标高与排水坡度.

e.关键控制点坐标值,控制轴线,及施工必须得尺寸或控制网格.

2.10.主要场地剖面图、立面图。

a.主要界面标高值、尺寸关系.

b.反映构造层次、场景关系、配景。

c.采用得主要材料。

2.11.主要景观建筑、小品.(大门、景墙、景桥、围墙、栏杆、树池、花池标识、标牌)

a.必须反映出景观建筑小品得平面、立面、剖面关系。

b.准确得表达出景观建筑小品得结构形式。

c.标注主要界面标高,标注主要尺寸关系,至少两道尺寸。

d.采用得主要材料。

2.12.铺装总平面图(或铺装索引图)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隐藏图中一切标高值与坐标值。

c.详细表达出所有场地、道路等采用得铺装材料名称及铺装详细分割样式与主要尺寸。

d.对于不能明确表达得,索引到铺装分区平面图。

2.13.铺装分区平面图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隐藏图中一切标高值与坐标值。

c.详细表达出场地铺装样式、材料、分割尺寸。

植物设计

2。14。设计说明

a.设计依据

b.设计范围

c.设计内容

d.土壤整治

e.其她补充说明

2。15。植物一览表

其内容应包括:植物品种序号、中文名称、拉丁文名称、植物规格。2.16.植物配置总平面图

a.表示出乔木及灌木得位置关系及分布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得位置.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得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d.景区、景点、场地得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得平面布置;景区、景点与景物得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f.乔木与灌木得所在位置及配置方式(树群、从植、密植)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如需要绿化报批图时,本图应注明绿地技术经济指标。

2.17.植物配置分区示意图

表明分区区块位置关系.分区名称。

2。18.植物配置分区平面图

a.乔木配置分区平面图: (比例为1:100~1:300)

表明乔木得种类、位置及配置方式.灌木配置分区平面图:

b.灌木配置分区平面图:(比例为1:100~1:300)

表明灌木得种类、位置及配置方式。

c.乔木及灌木图例得表示除按照植物一览表得图例表示以外,还应在

植物图例右侧标注出表示植物品种编号,乔木编号为T,棕榈科植

物编号为P,地被编号为G,灌木编号为S,均用大写字母表示。如

下图所示:

※(0~1

重要景观节点得植物配置放大图,包括乔木与灌木得配置方式,位置,种

※2、20、重要景观节点得植物配景断面或立面图(图纸比例一般为1:50~1:200)

重要景观节点、景点及重要区域应绘制与植物配置平面图相一致得景观断面图与立面意向图。

给排水设计

2。21。给排水设计说明及材料表。

2.22.给水平面布置图

给水接口位置及大小,浇灌取水阀点位,水体补水阀点位

2.23。排水平面布置图

雨水收集口点位布置,水体排污口点位布置

2。24。循环水平面图

末端出水方式(或喷头外形及规格),水泵型号确定,泵坑尺寸及位置。电气设计

2.25.电气设计说明及材料表

2。26. 动力平面布置图

各种灯具平面点位,灯具外形尺寸或高度,功率及光色确定,图例含义及数量统计,并附参考灯具图片

2.27.照明平面布置图

各型动力设备平面布置,控制配电箱位置及设备功率标示。

2.28.背景音乐平面布置图

音控室位置,户外音箱平面点位,确定功率大小,线材规格,数量统计,

并附示意图片。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一般规定

3.1。施工图设计应以已批准得初步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3.2。施工图设计文件得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施工得需要。指导施工工作.

b.能编制工程预算书.

4.设计深度细则

4.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具体形式可以发挥。

4.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得国家与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得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得基础资料

采用得相关设计规范

c.得标准图集及规范。(见附件,景观设计常用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

d.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e.其她说明:特别情况得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得补充

与说明。

景观土建

4.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得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得位置及关键标高

b.建设红线,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得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得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得平面布置;景区、景点与景物得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与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得用植

物图例表示以外,其她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得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经济技术指标。

4。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得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得位置

c.建设红线,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得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得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得平面布置;景区、景点与景物得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得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她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得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得总平面图得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经济技术指标.

4。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b.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得、

c.在景观总平面图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4。6。竖向设计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反映所有场地控制标高值,重要控制点坐标值。

c.隐藏一切铺装线,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

d.反映所有场地与所有道路得排水方向、坡度、坡长。

e.反映绿地有土体整治造型设计得高程线与标高值。

4.7.总放线定位图

a.说明本图放线依据与放线方法。

b.明确表示放线控制轴线,轴号与尺寸关系。

c.根据施工难易度与结合实际经验,采用多种放线方法相结合。但同

一场地只能有一种主要得放线方法。

d.反映主要场地控制标高值,关键点控制坐标值。

e。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f.隐藏一切铺装线。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

j.对于在总放线定位图中不能明确表达得场地,索引到分区平面放线图

中。

4.8.场地平面布置图(或分区平面图)

a.标注出场地内所有景物名称,有详图得必须索引到相应图号。

b.反映出大致得铺装分割.

c.各个建筑、景观建筑得底层平面图及标高。

d.主要控制点标高。

e.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景观大树等)得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她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f.标识有关场地剖面、断面及索引号。

4.9。场地放线图(或分区平面放线图)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隐藏一切铺装线,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

c.场地控制标高与排水坡度、坡长。

d.关键控制点坐标值,控制轴线,及施工必须得尺寸或控制网格.4.10.主要场地剖面图、立面图.

a.主要界面标高值、详细得尺寸关系。

b.反映构造得详细层次及配景关系。

c.采用得所有材料名称、规格、详细得饰面组砌方式。

4。11。景观建筑、小品。(大门、景墙、景桥、围墙、栏杆、树池、花池标识、标牌)

a.表示出景观建筑小品得平面、立面、剖面关系.

b.准确得表达出景观建筑小品得结构形式及结构配置.

c.标注主要界面标高,标注所有尺寸关系,至少两道尺寸。

d.采用得所有材料规格、名称。

e.不能详细表达清楚得索引到节点大样图中。

4.12。节点详图。

a.详细表达细部构造层次,材料名称、规格。

b.表达节点连接形式以及构件、配件得形状大小、材料、做法.

c.详细标注节点结构尺寸,外包尺寸,预埋件、构配件位置。

4.13.铺装总平面图(或铺装索引图)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隐藏图中一切标高值与坐标值。

c.详细表达出所有场地、道路等采用得铺装材料名称及铺装详细分

割样式与详细尺寸.

d.对于不能明确表达得,索引到铺装分区平面图。

4。14.铺装分区平面图

a.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b.删除景物得名称与引线,隐藏图中一切标高值与坐标值。

c.详细表达出场地铺装样式、材料、规格、分割尺寸。

4.15。铺装大样图。

a.铺装节点得组砌方式,拼接方式及缝隙处理.

b.伸缩缝做法,构造做法。

植物设计

4。16.设计说明

a.设计依据

b.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c.植物材料要求

d.植物运输要求

e.土壤要求及肥料要求

f.支撑附件要求及修剪要求

g.植物种植施工要求

h.植物养护要求

4.17.植物统计表

其内容应包括:植物品种中文名称、拉丁文名称、植物规格、数量

及需要特殊造型植物得要求说明。

4。18。植物配置总平面图

a.表示出乔木及灌木得位置关系及分布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得位置。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得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d.景区、景点、场地得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得平面布置;景区、景点与景物得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f.乔木与灌木得所在位置及配置方式(树群、从植、密植)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如需要绿化报批图时,本图应注明绿地经济技术指标。

4。19。植物配置分区示意图

表明分区区块位置关系。分区名称。

4.20.土壤造型图

主要控制点标高值,土体造型得高程线与标高值。

4。21.植物配置定位图

以最方便施工得控制条件为放线依据(可根据土建方格网进行植物定位).定位网格单位为1~5米。当规则式栽植时应标注乔木及灌木间隔尺寸。

4.22.植物配置分区平面图

a.乔木配置分区平面图: (比例为1:100~1:300)表明乔

木得种类、位置及配置方式。

b.灌木配置分区平面图(比例为1:100~1:300)表明灌木得

种类、位置及配置方式。

c.乔木及灌木图例得表示除按照植物一览表得图例表示以外,

还应在植物图例右侧标注出表示植物品种编号,乔木编号为

T,棕榈科植物编号为P,地被编号为G,灌木编号为S,均用

大写字母表示.若在图中反映一小块同种植物得数量,则应用

植物连接线连接同种植物得中心定位点,并引出标注出植物

得数量及种类。地被则引出标注出地被植物得种类及该块地

被植物得面积,地被数量则在植物一览表中经换算得出具体

数量。引出图例如下图所示(乔木以银杏与广玉兰为例,灌木以

川茶花与木本绣球为例):

※4、23、重要节点植物配置平面图(图纸比例为1:50~1:200)重要景观节点得植物配置放大图,包括乔木与灌木得配置方式,位置

200)

重要景观节点、景点及重要区域应绘制与植物配置平面图相一致得景观断面图与立面意向图。必要时可注明主要乔木得控制高度.

给排水设计

4.25。给排水设计说明及材料表。

4。26.给水平面布置图

管道材质确定,给水接口位置及大小,浇灌与洗涤取水阀点位,水体补水阀点位,管线规格及走向,取水阀池及洗涤池构造详图,补水阀手孔井构造详图,

4.27.排水平面布置图

管道材质确定,雨水收集口材质、规格、点位布置及构造方式,管材规格,水体排污口点位,各树池及手孔井排污口点位,各管段长度及排水坡度标示,大型水体泄洪口详图

4.28.循环水平面图

循环水设计说明,末端出水方式,喷头外形、规格及数量,水泵型号及数量,泵坑构造详图,泵坑盖板构造详图,水体排污口详图以及其它需要表达得局部构造关系得详图

电气设计

4。29。电气设计说明及材料表

设计说明,图例、功率、尺寸及数量汇总表,灯具基础构造详图,电气检查井详图。

5.30、动力平面布置图

动力设备点位布置,行线路径,管线规格、配电箱位置及设备参数标示。人孔井坐标

4.30.照明平面布置图

照明灯具平面布置,分组关系,行线路径,配电箱安设位置标示。人孔井坐标标注。

4、 31 背景音乐平面图

各户外音箱点位布置,行线路径,管线规格标示。图例、设备参数、数量统计表及设计说明。

4、32 电气原理图(系统原理图、控制原理图)

动力及照明系统图,动力、照明及低压灯具控制得一、二次原理图.

4、 33 主要设备及灯具选型图

灯具与户外音箱参考图片,其它重要设备外形参考图片

注意:“※”表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就是否采用。其她均为必须采用.

新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 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 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 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分期建设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虽,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 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 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虽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 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 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我市规划设计市场,依据建设部建规[1995]33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和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1.3 我市中心市区所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需按本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础资料的收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2.1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2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应分至小类)、用地界限、用地单位、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 2.3 地块内人口分布现状资料。 2.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修建年限。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的,应了解其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及建筑控制地带要求等。 2.5 公共设施公布、规模(包括周边地区)。 2.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2.7 所在地区文化传统、建筑特色。 2.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9 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等。 2.10 有定向开发单位的,其开发意向及开发单位情况等。 2.11 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方案设计 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阶段由规划方案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不少于2个方案)、鸟瞰图、模型、规划方案分析图、大样图等组成。 3.2 规划方案说明书。 1、规划原则及依据(包括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2、现状情况及分析(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每个方案应分别说明)。⑴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含组团划分、特色)。⑵道路交通及绿化系统规划(含出入口、小品、绿地等)。⑶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包括:公共绿地、中小学、集中供热、汽车、自行车停车场、托幼、供配电、邮电、煤气、液化气场站、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中心等)。 4、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包

初步设计文件资料编制深度规定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条文说明】关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单列消防、环保等容的专篇的问题,在修编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设计文件中有关容的重复,本规定不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单列消防、环保等容的专篇。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设计总说明 3.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围 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承担的设计围与分工。 3.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初稿) 2011年8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部建质质函[2008]216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适用于消防设计文件及图纸的编制。 注:水消防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及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

目录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 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没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 民用消防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消防工程,经有关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绐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 0. 6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的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2003-8-12晓黎文摘搜集整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 日期: 2003."0 6."05今日/总浏览: 1/230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3]84号 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 [1995]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 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

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一般要求 1.1.初步设计文件 1.1.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1.1.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2.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1.2.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 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1.2.3.设计文件目录。 1.2.4.设计说明书。 1.2.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注: 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2.设计总说明 2.1.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2.1.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1.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 的文号或名称。 2.1. 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2.1.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2.1.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2.1.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2.2.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2.2.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2.2. 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2.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2.3.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3.2.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 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2.3.3.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2.4.总指标 2.4.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4.2.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5.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 题。 2.5.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2.5. 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2.5.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 复时间的因素。 2.6.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总平面 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2.设计说明书 3.2.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a)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b)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 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 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c)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d)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发布者:网络 | 来源:转摘 | 时间:2010-01-23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 3.1施工图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其设计文件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3.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数量、材料设备表、修正概算或施工图预算。 3.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设备制作,据以工程验收。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深度 1概述 1.1项目背景 1.1.1简述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2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 1.1.3简要说明可研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用地、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1.2编制依据 1.2.1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1.2.2有关方针政策性依据文件。 1.2.3业主的委托书及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1.2.4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文件。 1.2.5大型城市给水工程应有“水资源报告书”。1.2.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7工程勘察报告。 1.2.8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3编制范围 1.3.1按照合同(或协议书)中所规定的范围。1.3.2经双方商定的有关内容和范围。 2城市概况 2.1城市历史特点、行政区划。2.2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2.3自然条件,包括地形、河流湖泊、水库、气象、水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等。2.4城市供水现状及存在问题。现状水源、供水设施、供水范围、供水人口、供水普及率等。水源、水量、水压、水质以及供水系统、供水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2.5城市总体规划及供水规划概况。

(完整word版)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一节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投标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投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3 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1.0.4 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0.5 投标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 (1).投标设计文件应根据招标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 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除透视图单列外,其他文件的编排顺序为: 封面:要求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 (1 ) (2)扉页: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具体编制总负责人和相应注册建筑 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 (4 设计说明书; ) (5 设计图纸; ) (6 投资估算。 ) 上述规定适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 不需任何人称,签字盖章。 2、如无特殊约定,投标文件一般为A3 缩印本,效果图一般为1 号彩图。 3、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城市建筑根据工程需要加做建筑模型(费用另收)。 第二节总平面

2.0.1 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必要时还应附有总平面鸟瞰图或总体模型。 2.0.2 设计说明书 应对总体设计构思意图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应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各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层数、高度;以及建筑容积;复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地率;必要时及有条件情况下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0.3 设计图纸 1、用地范围的区域位置; 2、用地红线范围(各角点测量座标值、场地现状标高、地形地貌及其它现状情况反映) 3、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反映(如用地外围城市道路;市政工程管道设计;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四邻拟建建筑及原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 4、总平面布局,其功能分区、总体布置及空间组合的考虑;道路广场布置;场地主要出入口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并应说明按规定计算的停车泊位数和实际布置的停车泊数量);以及其它反映方案特性的有关分析;消防、人防、绿化等全面考虑。 第三节建筑 3.0.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透视图或鸟瞰图。必要时还应有建筑模型。 3.0.2 设计说明书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计划任务书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合资协议书批文等; 2)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人防等部门对建筑提供的设计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262页)

一、总则 1本规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及其投资估算和概预算的编制。其它市政公用工程可参照执行。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分为前期工作和工程设计两部分。本《规定》前期工作中只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小型简单工程参照本规定可适当简化。经主管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可按一阶段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4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一般规定 1可行性研究 1.1工程可行性研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为依据,其主要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建设方案。 1.2可行性研究的工作成果是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1.3某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简称方案设计)。 1.4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满足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 2初步设计 2.1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要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确定拆迁、征地范围和数量,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 2.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和工程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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