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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分院管理办法

设计院分院管理办法
设计院分院管理办法

分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开拓市场,促进河北省XXX设计院及分院健康发展,维护设计院整体形象和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院是本院的二级机构,同时也是独立法人组织,应在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在本院授权业务范围内,从事建设水利工程勘察与设计活动。

第三条分院是独立核算单位,本院不干扰分院的日常经营;分院对自身的全部有形固定资产有全部处置权。

第四条对分院的监管、协调与服务,归口由院经营科管理。

第五条选点与成立分院,由本院的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并报上级单位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六条开设分院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有清晰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渠道。

(三)主要技术负责人职称是高级以上;常设水利电力类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第七条分院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办理完毕后7天内,应将原件带至本院核实,并交一份复印件备案。

第八条下列事项应及时报告本院:

(一)变更办公或注册地址。

(二)变更机构名称。

(三)更换法人代表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四)发生设计质量责任事故,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在本地(县、县级市、或区)以外的区域承揽设计工程的。

第九条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由分院自行组织,本院不得干扰。

第十条分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在建设市场中正当竞争,合法经营,精心设计,用心服务,不得超越资质范围设计,不得转借资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分院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最新版本)文件,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二条分院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勘踏与现场技术服务时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坚持出图印章统一由本院管理。本院有审查设计成果的权利与责任。本院依据工程设计规范或建设标准,对乙方设计成果的质量提出疑义,并要求改正。分院来本院盖章的设计成果均应交一份纸质文档给档案室备案,施工图阶段的文本图纸成果还应交一份电子文档。第十四条分院获得授权使用本院的资质,为此向本院支付必要的管理费。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或合同,约定该项费用。

第十五条 分院与本院的合作成果,分院负有技术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转让设计成果。

第十六条分院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全部设计项目情况进行汇总,并报本院备案。

第十七条对于连续多年经营不善、经调整无明显起色的分院,或者是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本院可撤销该分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设计管理制度汇编(附流程图及附表)

设计管理制度汇编(附流程图及) 附表.

页 35 共页 2 第 1.目的 1.1.为强化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设计管理, 促进项目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设计管理水平,实现房地产最佳经营运作模式,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 1.2.设计管理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定位准确、设计创新、安全美观、环境协调”,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 效益和环境效益。 1.3.规划设计管控的重点是“功能布局、面 积指标、重大效果、成本控制”四大项内容。

1.4.集团房地产板块(地产事业部)的设计管理工作分为二级管理。集团总部的设计管理部门为集团地产事业部规划设计部,集团所属城市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为设计管理部。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房地产板块,其他(多元化)产业板块中的涉及设计管理工作的参照本办法。 2.2.集团、城市公司,以及各合作控股公司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3.职责界面 3.1.集团地产事业部规划设计部: 页 35 共页 2 第 3.1.1.负责集团及城市公司所有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园林景观方案、室内精装修方案、泛光照明方案的设计管理。3.1.2.督导、配合城市公司完成专业报建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专业顾问设计的设计管理以及现场技术支持工作。 3.1.3.负责集团产品线的研究和设计技术标

准的制定。 3.1. 4.协调各方开展工作,包括内部外部协调以及平行协调。 3.2.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职责: 3.2.1.负责报建图、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的设计管理以及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3.2.2.参与城市公司项目的概念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园林景观方案、室内精装修方案、泛光照明方案的设计管理,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技术规范,提供专业意见。 3.2.3.配合集团产品线的研究和设计技术标准的制定。 4.制度内容 4.1.概念规划设计管理 4.1.1.为满足集团创新的经营模式需要,概念规划设计应在获得土地前开始。 4.1.2.项目的概念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概念规划,以及配合项目拓展、项目策划策划的相关方案等。 页 35 共页 3 第 4.1.3.概念规划设计前由集团地产事业部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设计院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成都城市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沙分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一条:坚持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 率增长幅度和支配原则。 第三条:坚持符合公司专业特色和经营管理特点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的方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服务。

第三章设计思路 第五条:总说明 本方案的薪酬制度主要侧重工资、奖金和福利津贴等经济性报酬。第四章开始进行薪酬制度的描述,第一节工资制度,第二节奖金制度,第三节福利制度对公司的基础薪酬制度进行规定。 第六条:设计关键思路 一、以岗位责任、岗位绩效和岗位技能等指标综合考虑员工报酬,并适当向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性岗位倾斜。 二、对于职能管理人员实行固定薪酬;对于工程设计人员尽量降低固定薪酬所占比例,提高浮动薪酬比例,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三、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机制。 (一)为拉开工资档次,实现按效取酬、能升能降的内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体现绩效和薪酬的挂钩,工程设计人员特设臵绩效工资。岗绩工资制模式,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个单元组成。前个单元为固定部分,约占工资总额比例的40%;后一个单元为浮动部分,占工资总额比例的60%,根据个人完成绩效的情况上下浮动分配。绩效工资按照难度系数、技术含量、质量控制复杂性、协调指数等细分项目,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测试题一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培训测试题一 一、判断题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分别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 A、对 B、错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用接受继续教育,有需要的话自学即可。() A、对 B、错 3、对于没来得及取得城乡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可以为其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A、对 B、错 4、无勘察文件依据、勘察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A、对 B、错 5、超限建筑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A、对 B、错 6、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施工。() A、对 B、错 7、确需修改但修改不大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不必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A、对 B、错

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技术力量充足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超出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A、对 B、错 9、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终止的,不用到原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证书。() A、对 B、错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在注册执业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其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A、对 B、错 11、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该文件送具备建设工程勘察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A、对 B、错 12、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即可交付施工。() A、对 B、错 13、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必将所有施工图审查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对 B、错 14、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可以私自修改少量数据。() A、对 B、错 15、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大大压缩合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

广西某建筑综合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广西某建筑综合设计院薪酬 管理规定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薪酬管理规定 为适应院改企建制后的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快速、稳定发展,特制定此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 1、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2、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 3、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 4、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本薪酬规定适用基础 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 三、本薪酬规定适用范围 院全体在岗职工 四、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 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五、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

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见附录1。 六、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 1、院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分为行政管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 列、后勤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 2、行政管理岗位系列基本工资分四级: 一级为院级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2900--4500元 二级为指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1300--3100元 三级为指业务主管,基本工资幅度为:950—2000元 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 基本工资幅度为:450--1000元 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 教授级主要为教授级高工等,基本工资幅度为3300—3700元 高级包括: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1800--3100元中级包括: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中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1400--2600元初级包括:助理工程师等相应初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1150--1550元初级以下包括:技术员等相应初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850--1050元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汇编1.doc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汇编1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地产集团设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地产集团设计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地产集团规划设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保证项目设计各阶段处于受控状态,协调设计成果正确实施,验证设计符合质量要求,确保开发项目满足要求,最终达到设计精品的目标; 2、适应范围 适用于中锐地产集团开发项目设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3、定义 3.1 设计:指项目发展过程中的一切设计和相关设计行为。 3.2 集团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3.2.1 由集团公司管理层、项目公司管理层和集团规划设计部共同组成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共同决策和处理相关规划设计方面的工作: 3.2.2 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说明如下: 3.2.3 集团公司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评委会”)组成:集团公司管理层、项目公司管理层、集团项目策划部经理、规划设计部建筑师骨干: 集团评委会由评委会主席牵头并负领导责任,评委会主任由设计总监担任; 集团评委会设秘书一位,由规划设计部一位建筑师骨干担任: 3.2.4 集团评委会具体人员和组织架构由评委会主任提名,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3.2.5 集团评委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一些有经验的社会优秀建筑师作为顾问,一方面可以得到更加专业性的意见,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收集到设计领域新的潮流和信息。 3.3 项目设计管理小组:根据项目发展情况,规划设计部技术负责人成立项目设计管理小组(以下简称:“设计小组”)专职负责全面设计管理工作。 4、职责 4.1 集团评委会职责 4.1.1 集团评委会负责对项目设计主要阶段成果的原则问题进行评审; 4.1.2 集团评委会应致力于在集团公司内部形成设计总监、项目建筑师提出专业意见,行政领导、企划、市场人员提出市场意见,评审委员会决策,设计总监和建筑师负责组织实施的分层管理、分层负责、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的完整决策体系; 4.1.3 规划设计的评审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全体委员会成员的意见有关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各项指标。在此基础上由评委会主任组织评委会做出集体决策,并下达到有关部门进行实施及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落实; 4.1.4 集团评委会向集团领导负责; 集团规划设计部是项目设计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发展各个阶段设计管理工作具体实施。 5、评审委员会的分工与协作 在上述分工之外,扩初(建筑扩初除外)和施工图设计,方案性详图设计,环境软硬景扩初和施工图设计,装修施工图设计,结构、水、电、暖等各

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云南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不断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范本》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第二条公路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任务,禁止转包和无证承揽、越级承揽、违规分包。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其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做好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第四条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五)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勘查资料、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作好勘查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依照《云南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勘察、设计合同有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勘察、设计方面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勘察设计招投标 第六条为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建立健全勘察、设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

设计院设计人员薪酬制度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 3)校对阶段(单位:元) 3)审核阶段(单位:元) 4)重复使用 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 5)概预算 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10% 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35% 6)可研报告 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

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8% 三)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0% 四)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5% 7)附属工程 挡土墙、道路、平场、土石方、给排水总图等工种,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建=用地面积*0.15元; 二)非公建=用地面积*0.10元; (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 2)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2500元)+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 3)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 1)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 2)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 3)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 4)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 (四)设计费用提成所含工作范围及工作量 1)以各专业提供完整成套设计成果为准; 2)各专业前后期现场服务(产生的出差费用严格按照“出差报销制度”)。 3、设计费用发放 (一)发放进度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1.doc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1 规划市政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度 为加强分院技术质量管理,明确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城乡规划专业技术责任制 1.1总规划师(总工程师) 1.1.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检查分院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1.1.2按照“三体系”管理文件要求,负责分院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并监督其贯彻执行。负责对规划、设计项目的质量抽查工作。 1.1.3负责分院技术委员会进行规定的技术审议工作。(如规划项目审查、规划编技术标准、规定、设计评优等)。 1.1.4审查院管规划项目设计文件。主持分院技术会议,组织对规划项目、重要项目及科研项目等成果的审查和鉴定。组织研究解决规划、设计、科研及业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1.1.5研究掌握规划、设计行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动态,组织审定业务建设计划、技术发展规划、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等,并认真组织执行。 1.1.6负责全分院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学术活动,总

结交流先进经验,组织对外科技情报交流和科技合作,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1.2审定人 1.2.1协调解决设计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成品的完整性负责。 1.2.2主持工程项目的技术会审、会签工作。 1.2.3对项目实行全过程技术跟踪,参加设计的审批、交底、总结等技术会议。 1.3审核人 1.3.1对以下各项进行审核并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 ①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标准和院、分院规章制度规定。 ②本专业的主要设计方案(如建筑平面和空间布置、主要结构、主要工艺流程、关键设备造型和总平面布置等)是否选用恰当、经济合理,便于使用和施工。 ③采用的设计数据、计算方法及选用的标准图、复用图是否正确。 1.3.2统一本专业的设计技术措施,主持本专业的业务建设;研究解决本专业存在的技术问题,注重做好设计的事前指导工作,必要时可召开本专业人员参加的技术研讨会。

建筑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建筑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为适应院改企建制后的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快速、稳定发展,特制定此规定。 一、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 1、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2、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 3、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 4、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本薪酬规定适用基础 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 三、本薪酬规定适用范围 院全体在岗职工 四、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 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五、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见附录1。 六、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 1、院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分为行政管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后勤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 2、行政管理岗位系列基本工资分四级: 一级为院级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2900--4500元 二级为指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1300--3100元 三级为指业务主管,基本工资幅度为:950—XX元 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 基本工资幅度为:450--1000元 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 教授级主要为教授级高工等,基本工资幅度为3300—3700元 高级包括: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1800--3100元 中级包括: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中级职务,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参考Word)

规划市政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度 为加强分院技术质量管理,明确各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职责,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城乡规划专业技术责任制 1.1总规划师(总工程师) 1.1.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检查分院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1.1.2按照“三体系”管理文件要求,负责分院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并监督其贯彻执行。负责对规划、设计项目的质量抽查工作。 1.1.3负责分院技术委员会进行规定的技术审议工作。(如规划项目审查、规划编技术标准、规定、设计评优等)。 1.1.4审查院管规划项目设计文件。主持分院技术会议,组织对规划项目、重要项目及科研项目等成果的审查和鉴定。组织研究解决规划、设计、科研及业务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1.1.5研究掌握规划、设计行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动态,组织审定业务建设计划、技术发展规划、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等,并认真组织执行。 1.1.6负责全分院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开展学术活动,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组织对外科技情报交流和科技合作,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1.2审定人 1.2.1协调解决设计项目的重大技术问题,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成品的完整性负责。 1.2.2主持工程项目的技术会审、会签工作。 1.2.3对项目实行全过程技术跟踪,参加设计的审批、交底、总结等技术会议。 1.3审核人 1.3.1对以下各项进行审核并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 ①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标准和院、分院规章制度规定。 ②本专业的主要设计方案(如建筑平面和空间布置、主要结构、主要工艺流程、关键设备造型和总平面布置等)是否选用恰当、经济合理,便于使用和施工。 ③采用的设计数据、计算方法及选用的标准图、复用图是否正确。 1.3.2统一本专业的设计技术措施,主持本专业的业务建设;研究解决本专业存在的技术问题,注重做好设计的事前指导工作,必要时可召开本专业人员参加的技术研讨会。 1.3.3研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和技术政策;组织本专业人员学习技术业务,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 1.3.4审签向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做好设计成品的校审记录;负责本专业设计质量评分。 1.4项目负责人

设计管理制度

设计管理制度 总工室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委托制度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第四章设计阶段管理与跟踪制度第五章图纸审核内容和要求 第六章成本控制制度 第七章设计修改、变更制度 第八章材料、设备选用 第九章资料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强化设计管理,促进项目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设计结果的科学、合理、经济和创新,使地区公司开发项目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工室是地区公司规划设计、技术管理与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其工作内容贯穿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包括为可行性研究提供技术咨询、编制设计任务书、外委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管理和协调设计合作单位、配合解决各报建阶段的技术问题、组织协调各专业和工种、办理施工图审查、组织技术经济评审和设计优化、为招投标提供技术要求、组织设计变更和修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项目设计管理后评估等。 三、总工室实行部门负责人领导下的项目建筑师负责制,总工室主任负责为集团公司决策实施的项目指定由一位项目建筑师及其他专业相关配合人员组成设计管理项目组,项目建筑师负责项目日常设计工作的管理、统筹和协调,并承担项目设计技术责任,总工室主任有权根据项目建筑师的工作情况对项目建筑师进行调整。 第二章设计委托制度 一、小区规划设计、小区建筑设计、小区景观设计、单体建筑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议标或免标手续。由总工室选择信誉好、专业水平高的设计单位参加。

二、由总工室根据营销策划部《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限额编写《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必须经过营销策划部、审核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报主管副总经理、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设计任务书》必须经过总工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项目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任务书》作为招标技术文件或设计委托要求发送设计单位。 三、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包括小型配套建筑、钢结构、预应力结构、索膜结构、基坑支护、高低压供电等工程,按照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采用招标、议标或免标方式。由总工室组织,提供三家以上设计单位及其报价,经主管副总经理及项目公司总经理审定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四、住宅小区、单体建筑、单项工程的设计委托,统一由总工室负责。总工室作为合同经办部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和执行。 五、设计合同必须采用公司法律事务部提供的标准合同范本;所有设计项目应先签订合同后再安排设计。 第三章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一、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会所(或售楼部)等大型公共空间装修设计方案及精装修交楼标准设计方案的评审,由总工室组织设计单位、营销策划部、开发部及上述

设计院薪酬管理制度【最新版】

设计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一条:坚持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和支配原则。 第三条:坚持符合公司专业特色和经营管理特点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制定的方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服务。

第三章设计思路 第五条:总说明 本方案的薪酬制度主要侧重工资、奖金和福利津贴等经济性报酬。第四章开始进行薪酬制度的描述,第一节工资制度,第二节奖金制度,第三节福利制度分别从实行模式、制定标准、执行标准三个方面对公司的基础薪酬制度进行规定,第四节专设中长期激励薪酬制度,侧重对非经济性报酬的描述,实现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服务。 第六条:设计关键思路 一、以岗位责任、岗位绩效和岗位技能等指标综合考虑员工报酬,并适当向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性岗位倾斜。 二、对于职能管理人员尽量使固定薪酬与浮动薪酬比例保持均衡;对于工程设计人员尽量降低固定薪酬所占比例,提高浮动薪酬比例,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三、实行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机制。

(一)为拉开工资档次,实现按效取酬、能升能降的内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体现团体绩效和薪酬的挂钩,特设置岗效工资。岗绩工资制模式,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岗效工资四个单元组成。前三个单元为固定部分,约占工资总额比例的80%;后一个单元为浮动部分,占工资总额比例的20%,根据单位实现目标效益的情况上下浮动分配。 (二)职能奖由单一的固定金额制该为浮动制,设置三个职能奖等级标准,实行360考评,考核结果与职能奖金职能奖及套餐福利挂钩。 (三)为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工程设计人员的奖金模式实行项目提成奖金加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奖金模式。按照难度系数、技术含量、质量控制复杂性、协调指数等细分项目,重新设计项目提成比例,尽量符合公平性原则,杜绝活"好"抢、推"难"活的现象。同时设计工程设计人员考核指标,实行绩效考评成对比较排序法,考核结果与浮动绩效奖金及套餐福利挂钩。 (四)为奖励设计质量与设计创新或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从院长奖励基金里拨款设立创新奖、年度优秀设计奖和特殊贡献奖。 四、为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加班费的提取实行(很难定)

设计院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勘测设计过程所用“地形图”、“规划报告书”、等涉密图纸和文件,包括“院核心知识产权”,及其相关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保护设计院核心秘密,促进院勘察设计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院所有员工。 2.院所有人员,包括勘察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院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保密范围 第3条院秘密是指:1、勘察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如地形图、规划类报告);2、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院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院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院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院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院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设计图纸、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5、本制度所称地形图,是指勘察设计过程所用载有地理信息的地形图。 6、本制度所称规划类报告,是指规划设计成品(包括规划报告及图表、统计数据表格等)。 第4条院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院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院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院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院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院安全和追查侵犯院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院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院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院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院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院投标标的,规划类工程项目资料。 2.院所购买地形图。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院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院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院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完善公司设计项目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规划设计、深化设计、以及项目的投标工作。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主管机构 公司设计所是项目设计的主管机构。 设计所在项目设计工作中的职责是: 1.根据营销中心下达总体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对所 属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工作计划要求。 2.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的工作项目,合理地进行分工。 3.针对项目具体情况,组织项目评审。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四条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规划设计、深化设计和投标设计三类。 规划设计项目指签定设计合同,只收设计费用的项目。对于项目立项前的规划设计属于商务前期规划设计,不在此类。深化设计项目指签定工程合同,项目进场前做的设计。投标设计项目指有正式招标文件的项目。

第三章项目设计 第五条项目设计流程 项目设计分为立项、设计、评审三个阶段。营销中心负责项目立项,设计所负责项目的设计,营销中心和总工办负责项目评审。 项目规划设计程序详见附件一,《项目规划设计流程图》。项目深化设计程序详见附件二,《项目深化设计流程图》。项目投标设计程序详见附件三,《项目投标设计流程图》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六条项目设计实施 设计所是项目设计实施部门。 设计所在接到营销中心下达的《项目需求分析表》和《项目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文件后,展开项目设计工作。 第七条项目设计检查 营销中心和总工办是项目设计检查部门。 在项目设计中,对设计进展及思路进行评审,填写《项目会审单》。针对项目情况,可酌情考虑评审次数,单次或多次均可。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八条文件存档 项目设计文件,以及关于项目的一切资料,由设计所秘书负责存档保管。 存档的项目均应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其内容必须与对外报送的文件一致。项目对外报送设计文件的纸质文档,至少应存档一份。项目文件的

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为适应市场竞争及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的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此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 1、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2、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 3、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 4、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本薪酬规定使用基础 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 三、本薪酬规定使用范围 院全体在岗职工 四、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 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有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五、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见附录1。 六、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 1、院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分为姓郑管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后勤 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 2、行政管理系列基本工资分为四级: 一级为院级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3000——4500元 二级为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2000——3000 元 三级为业务主管,基本工资幅度为1000——2000元

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基本工资幅度为:600——1000元 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 教授级主要为教授级高工等, 基本工资幅度为4000——5000 元 高级包括: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3000——4000 元 中级包括: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职位, 基本工资幅度为2000——3000 元 初级包括:助理工程师等相应初期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1500——2500 元 初级一下包括:技术员等相应的初级职务, 基本工资幅度为1000——1800 元 4、后勤服务岗位系列为生产岗位和生活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幅度为800——1500 元 5、院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系列主要分职能部门见习岗和生产部门见习岗, 职能部门见习生基本工资幅度为700——900元 设计部门部门见习生基本工资幅度为800——1500元 6、行政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后勤服务系列、见习生系列的各职级岗位基 本工资标准参见附录二。 七、浮动工资 1、浮动工资主要作为行政管理及后勤系列人员按月考核兑现的基本额度,为其预计全年平均月收入的10%,计算式为: 岗位浮动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占全年预计平均月收入的比例x10% 详见附录三《浮动工资计算机效益奖金分配办法》 2、实发浮动工资额要根据该岗位员工的考核等级情况确定,具体兑现办法可参见《******设计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八、项目奖金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 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 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4.协助行政正职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要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 5.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设计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领导责任。6.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院每月一次的安全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安全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对设计院的设计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制定本企业的技术政策。掌握和处理全院设计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对设计技术管理负全责。 3.组织编制设计生产技术措施。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运用的安全性负全责。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规划设计管理规定精编版

规划设计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规划设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项目规划设计管理,保证设计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方案审查和设计变更程序,加强图档、文件、资料管理,进一步增强事件的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划设计管理原则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原因随意变更项目方案或施工图,由于建设要求、地质条件或施工实际需要,确需变更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工艺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设计变更不应对规划布局、原方案设计构思、建筑规模、建筑整体布局、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结构形式进行变更。 (三)设计变更的提出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充分体现实事求是、节约投资的原则,或有利提高项目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或利于施工组织为原则,且不影响总体工程进度的要求。 (四)设计变更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与实际情况(包括设备、材料的定货及到货情况),变更部分和相关后续工程的衔接,并通盘考虑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包括各专业的配套变更及由此导致的废弃工程。

(五)设计单位必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变更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不允许分解变更,且设计变更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六)设计变更文件必须按程序报请指挥部领导或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任何设计变更文件不得下发,更不能用作工程施工依据和竣工结算依据。若因施工单位擅自接收设计变更文件,由此带来一切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七)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越权自行变更者,指挥部概不予以承认,并追究责任者的相关责任,除赔偿有关损失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变更设计需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九)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说明变更原因、背景、变更时间,变更内容、提出变更单位、参与人等。由指挥部规划设计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留存。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定 规划设计部负责方案的初步审查,形成初步意见上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组织方案汇报会向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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