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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平时作业

案例一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刘某某,男,41岁,某生产队队长。刘某某在担任该生产队队长期间,1987年11月15日,同社员李某某签订合同,将该队养猪场承包给李经营,承包期为十年。从此,李家三个劳动力精心经营管理,成了闻名遐迩的养猪专业户,四年以后,营利达30000余元,一天,刘某某对李某某说:“:“养猪场是我用优惠条件包给你的,你赚了大钱,得给我几千元花,不然,今后我不但不让你赚这么多钱,反而要让你把过去赚的钱都赔进去。”李某某无奈,只好亲自给刘某某送去5000元。后来,刘被揭发归案。

案例二法律事实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订立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收获季节。该农场所在地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

同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企业内部承包单位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

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资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期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该公司的要求对吗?

案例四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原告:王某被告:田某

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996年4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由于二人都喜欢集邮,王某将父亲的集邮

册拿出共同欣赏,其中有一枚特15首都名胜第3枚天安门“天空光芒四射”珍贵邮票上起田某注意。田某十分欣赏该邮票,并主动要求借出该邮票,交由其老师范某鉴别真伪,王某表示同意。

几天后,王某的父亲偶然发现集邮册中的“放光芒”邮票不见了,向王某询问情况,王某将实情告诉父亲,父亲让其尽快追回。第二天,王某找到田某要求返还“放光芒”邮票,田某称该邮票丢失,请求宽限几天,找到后原物归还,但田某一直未找到。王某多次催促田某返还邮票,田某也曾保证在1996年8月前找到,但一直没有结果,王某遂于1996年10月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田某返还特15“天空光芒四射”邮票。

案例五依法取得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某甲在乘坐出租车时,丢失价值5000元手机一部。出租车司机拾得后将手机交公安机关招领。招领期满后,公安部门依法对该机进行拍卖,被某乙购得,某乙在商店购物时,该机被小偷偷去,某丙从小偷处以2000元购得此机后不久又遗失,被人拾得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招领失物时,某甲、某乙、某丙都到公安机关认领该机。

请问:该手机应该归谁所有?为什么?

案例六合伙人的认定

原告:某县某银行情被告:张某被告:李某

村民张某因以前从事汽车运输业务,赚了一笔钱。1993年2月,张某见市场上米粉走俏,遂萌发了要办粉丝厂的念头。因为米粉的主要原料红薯在当地产量很小,需从外地大量进货,且产品也多是销往外地,所以,厂址宜选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县城郊外。于是,张某找到居住在县城郊区的李某,提出租用其长期闲置的4间平房,每月付租金1000元,李某认为,办粉丝厂肯定能赚钱,就提出不收租金,只要张某交纳每年利润的四成即可。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双方就出租房屋签订了合同。1993年5月,张某在该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随后,张某向银行贷款,购入设备,招聘工人,正式办起了粉丝厂。1994年5月,张某付给李某1.8万元。1995年5月,张某付给李某1万元。此后,由于该地又开办了几个规模更大的粉丝厂,使粉丝厂开始亏损,到1996年2月,共欠某银行债务计5万元左右,粉丝厂不得不关闭停业。张某自己无力偿还债务,请求李某帮助偿还一部分,遭到拒绝,李某的理由是:他并未参加实际经营,亏损是因张某经营管理不善所致。债权人催债无效,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应张某的请求,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

案例七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原告:张某某,男,H省A市居民被告:H省A市某电子公司经销部

被告H省A市某电子公司经销部于1991年与H省B市电子产品服务公司签订购销进口彩电电视机合同,货未到便以出卖此种电视机发出了销售票。1991年8月5日,货到后,被告经验收发现购进的电视机是进口原件,系国内某厂组装。被告在既未更正也未声明的情况下以进口彩电对外销售。1991年8月10日原告张某某持票以人民币1890元,从被告某电子公司经销部处购买20寸彩电1台。一年后,原告张某某发现该彩电不是原装进口的,即多次要求被告某电子公司经销部予以退换,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要求被告某电子公司经销部赔礼道歉,但被告某电子公司经销部一直未予答复,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案例八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

1996年10月初某市新华书店由于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与市华联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华联公司10月底以前,供给该新华书店“联想586”电脑10台,价款总额11万元,新华书店提货时付款5万元,余款两月内付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按合同违约部分标的总价

款额的15%承担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华联贸易公司如约向新华书店提供“联想5856”电脑10台,但新华书店仅在提货时付款5万元,余款迟迟未付,华联贸易公司多次交涉,新华书店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干预而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其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认为,该新华书店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违反财经纪律。所以,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为此,华联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九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符合法律规定

1995年6月,某市甲、乙企业与王某个人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创办一开发某种老年保健饮料为主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乙两企业出资人民币25万元;王某以其个人所有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三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二名监事,以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协议还规定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王某受托于1995年8月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结果未被批准成立公司。

请问:为什么?

案例十公司章程的法律意义

原告:某市工商银行。被告:甲公司。

某市甲公司的法人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是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下属公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才能生效。”1992年4月,该公司总经理李某擅自以总公司的名义,任命刘某某为下属分公司乙公司的经理,该公司是1991年4月设立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取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1992年7月12日,刘某某持甲公司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向该市工商银行达成贷款协议,贷款金额24万元,期限为6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到1993年1月贷款到期时,只能偿还贷款4万元,还有20万元无力偿还。市工商银行找到其总公司甲公司,要求其承担下属分公司的贷款债务。总公司以其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刘某某的任命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为由,拒绝了市工商银行的请求。市工商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十一公司减资应依法进行

原告: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被告: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1996年10月9日,某市制衣厂等六家公司共同出资建立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40万元,

公司股东会由某市制衣厂等六个投资公司组成。某市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恶化,到1997年底公司实有资产达300万元。此时,某市制衣厂等六股东为了减少损失,协议减少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该协议规定:公司资产中除商标权一项财产外,其余全部公司资产均按每位股东1/6比例进行分割。该协议通过后,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以该公司股东会的上述作法实质上是将公司资产分配殆尽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公司股东会减资决议无效。

案例十二合同订立进程中的要约与承诺

某针织厂向某百货公司推销羊毛衫,每件价格380元,共5000件,同年3月底前全部交货。

百货公司表示,如价格降至每件350元,可以要3000件。针织厂同意减少供货数量至3000件,并还价每件360元,3月底前全部交货。该百货公司回函表示同意。针织厂和百货公司双方遂签订一份羊毛衫购销合同。

请问:针织厂和百货公司的行为是订立合同的什么过程?双方各处在什么地位?

案例十三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1999年8月17日,在某报社工作的汪小姐与西城区南礼土路的中大恒基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委托书,双方约定由中大恒基公司代为租赁房屋。中大恒基公司向汪小姐提供了一套位于本市海淀区罗庄西里2号楼的三居室住房可出租的信息,并派员与汪小姐共同查验出租人李尧出租房屋有关手续。看房后,汪小姐对房屋很满意,想到中介公司的人查验房屋手续,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便爽快地与李尧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汪小姐支付中大恒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信息咨询费1300元,看房押金500元,并向“房主”交纳一年的房租21600元。同月28日汪小姐搬入该房屋居住。谁知在入住一个星期后,北京地铁总公司来人到汪小姐的住处,要求她搬走,并出示了产权证明,房租交了,中介费交了,但房却没能住上几天,汪小姐一怒之下将中介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在审理中法官发现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甲方(委托方)与出租户交换联系方法预付定金或签订租赁合同后,即为代理服务成功实现,代理费自动归乙方(中介公司)所有。”本合同是中大恒基公司作为中介服务方自己制作的格式合同。该合同第四条第四项为格式条款。

法院认为:中大恒基公司系房地产信息咨询机构,收取了汪小姐的中介费,应保证汪小姐承租的房屋的合法性,负有履行提供租赁房屋手续的检验义务。

请问:汪小姐能索回中介费吗?中大恒基公司能承担连带责

任,向汪小姐支付已交付的房屋租金吗?汪小姐与中大恒基公司所签合同中的条款性质如何,其在法律上应如何解释?

案例十四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原告:某市拖拉机配件厂被告:某县农用机械厂被告:某商贸公司

1992年8月,某县农用机械厂与某市拖拉机配件厂签订农用手扶拖拉机反光镜定作合同。合同规定,按农用机械厂提供的图纸,由配件厂带料为农用机械厂加工反光镜。年底交货,加工反光镜的数量根据农用机械厂的预付款多少而定,并规定每加工100只反光镜预交100元。但交货期在年底,逾期交货罚未交部分价款的20%,合同还规定每只反光镜单价为3元。农用机械厂要求某市商贸公司给配件厂作保证人,配件厂同意由商贸公司作为定作合同的保证人。配件厂了解农用机械厂的资信情况,认为预付款不会太多,然而农用机械厂向商贸公司借款。言明将来得违约金后两家平分。结果商贸公司借款20万元给农用机械厂。9月5日,农用机械厂汇款10万元给配件厂。配件厂认为,依自己的加工能力,年底前只能加工5万只反光镜,因而要求退还5万元预付款,变更合同,规定定作的反光镜数量为5万只。农用机械厂不予同意。9月15日,配件厂向某县人民法院以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定作合同。

案例十五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原告:某省某县甲乡、乙乡1820户稻种经营户被告:某县种子公司

原告某省某县甲乡和乙乡1820户稻种户于1995年9月30日,与被告某县种子公司签订了63份籼优二号杂交水稻制种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稻种户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制种生产。

1996年7月31日,种子公司在收购稻种前,未与稻种户协商修改合同,却代县人民政府起草了有关收购稻种的通知,分别将甲级稻种,乙级稻种价格下调0.5元、0.8元。8月,收购工作开始,稻种户三天交售不到3万斤,种子公司见此情况,便向稻种户宣传稻种要提价收购,并通过行政手段施加压力。因此,稻种户积极向种子公司交售稻种。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标准,种子公司却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坚持按“通知”规定的价格付款,并决定将分别有八年、四年种子基地历史的甲乡和乙乡不再作为种子基地。

为此,稻种户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起诉要求种子公司按《经济合同法》办事,赔偿降价造成的32万元的损失,偿付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并提出种子基地不应变更。

案例十六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原告:周某等4人被告:某市客运站

1995年4月某周六下午,周某等4名矿工欲回城里家中与亲人团聚,持前一天预购的该市客运站发售的回城班车客票,赶往车站,车票标明发车时间为当日下午4:00,他们提前15分钟赶到车站,但该班车已于下午3:35分提前发出。周某等找到车站工作人员质问,工作人员回答说:司机今晚有急事,车已发出。没有别的办法。周某等提出车站另行派车。不然他们就搭出租汽车回城。工作人员称:现在没有车可派;你们买一张票1.70元,四人包一出租车需20无,车站不能同意。只能帮助安排住宿、吃饭,费用自理,签字后可改乘次日班车。周某等因乘明日班车回城无法在周一赶回上班,且又耽误了假日,故不同意车站一方的意见,乘出租车返回城里。嗣后,周某等持出租车车票向该车站要求赔偿损失。车站以未经车站同意而包出租车,拒不予以赔偿。周某等4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车站赔偿损失。

案例十七城市私有房屋买卖成立的要件

原告:田某被告:胡某

1990年10月22日,胡某以5000元的价格将其坐落在某镇的草土结构的正房一间半卖给田某,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田先付给胡2000元,其余价款年底交付。其后,田搬进了该房屋住。1991年11月,胡某又将上

述房子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双方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在镇房管机关办理了过户手续。同年12月12日刘某要修理房屋,田某这才知道此屋又卖给了刘某。三方发生纠纷,田某起诉到法院。

案例十八合同的适当履行

原告:张某被告:某保险公司

1993年4月8日,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2万5千元。张某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具了保险单,并将保险单及保险费一并交给保险公司在本单位的代办员陈某。陈某收到保险单和保险费后,即到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单。1993年5月2日,张某家被窃,被资价值约1万元。张某于1993年6月5日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张某虽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但其保险费与保险单交给陈某,陈某并未将保险费交予保险公司。故张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并未成立。

张某遂于1993年7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十九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某股份公司在沪市交易所临近收盘通过4个A字头的个人帐户进行连续交易,而不转让证券所有权的方式虚假买卖,以抬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2%。此后1个月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近2000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12万股。后来,该公司证券部将上述股票与此前所存股票全数抛出,共获利587.97万元。

案例二十注册商标的申请与注册原则

某地区甲、乙两日用化工厂为各自生产的香皂和普通洗涤用肥皂,于1992年8月17日向商标局同时申请“洁丽”和“洁力”注册商标。甲日用化工厂第一次在其产品(香皂)上使用“洁丽”商标是在1990年7月;乙日用化工厂在其普通肥皂上第一次使用“洁力”商标是在1989年6月。请问:商标局应怎样注册?为什么?

案例二十一在同类产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

相同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原告:某饮料厂法定代表人:何某,厂长

被告:某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叶

某,总经理

原告于1991年5月10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美宝”商标,该商标由中文横排楷书繁体“美宝”二字与一圆形桃花图案构成,核准使用商品为第三十二类果汁、果汁饮料、矿泉水、碳酸饮料。被告于1991年开始在其生产的碳酸饮料瓶上使用与原告注册的“美宝”相同的字样作为该商品的名称。其字体排列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某人民法院提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被告辩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0多个厂家生产的饮料、药品都叫“美宝”,因此,“美宝”是商品的通用名称,被告在碳酸饮料瓶上使用“美宝”字样,不构成侵权。

案例二十二消费者依法选择服务的权利

1996年8月28日,M省N市李某等一行4人冒着酷暑来P市联系业务,于下午2点40分下榻于P市某宾馆,住进了带中央空调的506、507号房间,计标准房价360元。住进去之后15分钟左右,消费者没有感觉到空调效果,反而有一种越来越热的感觉。于是,李某等一行4人以没有空调为由要求退房,但该宾馆以开门收半价为由,收了李某等4人的住宿费180元,对此,消费者不服,于当日下午5点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案例二十三有关退货的问题

原告:马某,F市被告:F市某冷气贸易工程公司

1995年11月6日,马某用人民币6200元在F市某冷气贸易工程公司所属商场购得进口乐声902分体空调机一台,未安装使用,1996年5月,她把该空调机让给亲戚田某。同月15日,田某持该机发票到售货商场要求安装,商场派员安装调试中发现该机的压缩机是旧机,但不能制冷,田某即将该机退给马。马就该机质量问题向工程公司提出退货。该公司认为马购买空调机后转手给他人,拒负任何责任。马遂向F市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工程公司退货赔款。法院立案后,委托F市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结论是:室外机主要部件被拆装过,根据零件锈蚀情况判断该机在正常环境中安装使用时间已在一年以上;室内机未发现异常。

案例二十四国家通过各种手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996年10月份,某市政府接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出卖的猪肉中大部分是注水猪肉,有时买一斤猪肉,拿回家放上两个小时竟能控出四两水,市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召开会议,部署

查处“注水猪肉”的行动。

案例二十五知名商品注册商标和装潢的法律保护

原告:A葡萄酒厂被告:甲葡萄酒厂、乙果酒厂、C啤酒厂等。

某省A葡萄酒厂是国有企业,其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1986年3月,A葡萄酒厂在某印刷厂设计的瓶贴装潢,以其独特醒目的图案与色彩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在全国各地长年行销不衰。该省的甲葡萄酒厂、乙果酒厂、C啤酒厂等亏损小厂见,A葡萄酒厂效益如此好,纷纷仿制该葡萄酒厂的特有瓶贴装潢大量印刷,与省内外厂家联营生产仿冒产品,在全国市场上销售。由于上述侵权行为,A葡萄酒厂的经营一度坠入低谷,蒙受了重大损失。为了维护本厂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厂于1992年2月向所在县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6.2万元。

案例二十六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原告:某市化工厂被告:某市电信局

A省某市化工厂1997年10月竣工了一幢新办公楼,完工准备启用时,向市电信局申请安装了1台1000门的电话总机。

总机安装好后,市电信局派人来说,电信局下属的某电讯器材公司经营20余种电话机,希望该厂购买该公司的电话机。该厂派人到某电讯器材公司看了商品后,发现不仅大部分话机质量不好,而且其价格也比市场上其他厂商经销的电话机都贵,平均每种贵出近15%左右。该厂考虑到一次要装上百部电话,而且盖了办公楼之后,经费也比较紧张,决定不从某电亡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市电信局得知后,便告知该厂,如果该厂不从某电讯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那么就不给该厂的新装电话入网,经再三考虑,该厂还是决定不买电讯器材公司的电话机,另从别的公司购买了700部电话,该厂安装电话,调试完毕之后,向市电信局申请入网通话,市电信局以该厂安装的电话质量不合格为由,不给入网,该厂提出该厂购买的电话机都有邮电部颁发的入网合格证,是符合质量标准的,电信局没有理由不允许入网,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二十七商品瑕庇担保责任的承担

原告:张某被告:某商场

张某于1997年8月在本市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冰箱附有产品合格证,张某买回冰箱后3天,发现冰箱噪音太大,就去商场要求退换,该商场称冰箱的质量是合格的,稍一些噪音,在刚开始使用时是正常的。几天后,张某又发现冰箱

的制冷性能不佳,后来则完全丧失了制冷性,张某又去找商场交涉,商场称冰箱不是他们生产的,冰箱不制冷属于冰箱的技术问题,要张某找生产厂家去解决,因生产厂家距离太远,张某不愿向厂家要求退换,坚持要求商场负责制修理或退换,商场则不予理睬,双方僵持不下,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二十八产品包装上应有标识

1995年春节前后,R市技术监督局不断接到群众的举报,反映在R市街头摊上花20多元买的蛋糕,拿回家中打开一看,蛋糕上面只有一层薄薄的奶油,而且蛋糕呈峰窝空洞状,口感极差,氨水味刺鼻,根本不能食用,有的蛋糕表面还好,但底部早已长毛、霉烂。

经技术监督局初步检查认定:这种蛋糕里面根本没有加入生产蛋糕所需用的鸡蛋,相反,里面混入大量的碳酸氢氨,泡打粉等一类发泡剂,造成氨水气味很重。同时这种蛋糕外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内容的产品标识。

技术监督局经过大量的调查,终一地找到了生产这种劣质蛋糕的源地——R市市区和城郊20多家小食品店。这20多家小食品店在只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条件下就大量生产并批发给摊贩这种不合格的蛋糕,乘春节期间,牟取暴利,坑害

消费者。

案例二十九个体工商户也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李某自1995年以来,组织部分闲散劳动力承揽了毛衣加工业务,但既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也未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该区税务分局发现这一情况后,查明李某应缴纳税款2000余元,并向李某发出补缴税款的通知,李某以毛衣加工不属于经营且其并未在税务机关登记为由拒绝缴纳税款。经多次催缴,李某仍不缴纳并威胁税务人员。鉴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抗税,该税务分局决定李某补缴税款,并处罚金。李某接到通知后,既不按期纳税,也未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1997年11月税务分局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案例三十税务管理和税收征收

原告:某区税务局被告:刘某、王某某

被告刘某、王某某自1993年以来,组织部分闲散劳力承揽了缝毛衣加工业务,但既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也未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原告发现这一情况后,查明:自1994年元月至12月,二单位借用某单位的帐户和收据,从毛纺厂领取了加工费26883元、管理费5712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2.要约 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在提出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要求或建议对方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企业的开办 企业的开办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 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指违反环境法和环境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商标 商标指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项目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区别的一种专用标志。 6.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哪几种? 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以下三种: (1)不申报,属过失不告知,指投保人应当了解的事项实际上却不了解,或者虽然了解某事项却因过失而未告知保险人; (2)隐瞒,属故意不告知,指投保人既了解某事项又清楚其重要性而故意不告知保险人; (3)错误申报,指告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哪几种? 《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 (4)发生法定事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3.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经济法概论历年试题及答案.doc

全国 2 0 0 7年 1 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 0024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 均无分。 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 经济法律关系 B.经济关系 C.经济法 D.经济现象 2.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在《公有法典》中提及了“经济法”概念。该学者是() A. 摩莱里 B.德萨米 C.雷特 D.孟德斯鸠 3.下列法律规范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 A. 《民法通则》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的地位,心须要说明经济法是否有独立的() A. 法律体系 B.法律价值 C.调整对象 D.调整方法 5.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不包括() ... A. 独特性标准 B.普遍性标准 C.包容性标准 D.经济性标准 6.在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的原则是() A. 调制法定原则 B.调制适度原则 C.调制绩效原则 D.调制平衡原则 7.从总体上看,经济法主体的构成体现为一种() A. 一元结构 B.二元结构 C.单一结构 D.多重结构 8.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分为() A.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受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 B.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C.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

D.重大责任和一般责任 9.从经济法的运行来说,其起点是() A. 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10. 一般来说,确立法律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主要依据()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1. 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和工资标准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 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称为() A. 利益诱导方法 B.计划指导方法 C.产业政策调控方法 D.强行控制方法 12. 以下原则中,不属于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是() ... A. 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先原则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干预原则 D.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3.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被称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 预算法 B.税法 C.国债法 D.政府采购法 14. 《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 A.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B.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C.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D.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 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 征税客体 B.计税依据 C.税目 D.税率 16. 我国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A.3% B.5% C.13% D.17% 17.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属于() A. 国务院所有 B.国家所有 C.中国人民银行所有 D.中国人民银行不同股东所有 18.《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股票交易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A.3000 万元 B.5000 万元 C.6000 万元 D.1 亿元 19.在以下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是() A.违反汇率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No.1 --------------------------------------------------------------------------------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答: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4)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A、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 B、分析提要和理由同上2、3点。故略。 二、案例分析: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1、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不成立。2、分析提要。 公司乙的还盘已是实质上改变了公司甲发盘的实质条件,应视为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是新要约。而原要约(即公司甲发盘)因此而失效,导致本合同不成立。这是本案合同不成立的焦点,也是分析本合同不成立的关键。 3、理由:本案合同不成立,是因为公司乙的承 诺与公司甲发出的要约不一致,导致对公司甲发盘的拒绝,致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练习题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练习题 一、单项选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法的本质是:(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是:( C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5. 下列代理活动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的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 C.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6.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导致诉讼时效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 C )A.债券 B.所有权 C.胜诉权 D.起诉权 7. 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8. 在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关系中:( B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9. 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 A ) A.土地

C.汽车 D.房屋 10. 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的出租汽车是:( D ) A.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B.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C.非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D.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11. 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A ) 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B.所有权的抛弃 C.所有权的转让 D.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被转移 12.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 A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17.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管理委员会是:(C) A. 企业的管理机构 B. 企业的决策机构 C. 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18.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经营权的核心是:(D ) A. 投资决策权 B. 留用资金决策权 C. 资产处置权 D. 生产经营决策权 19. 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D ) A. 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 生产指挥机构 C. 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20.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A) A. 权力机构 B. 咨询参谋机构 C.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D. 生产经营监督机构 21. 我国立法所指的个人独资企业仅指:(A ) A. 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B. 法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C. 物质生产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D. 行政事业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22. 私营企业不得从事的行业有:(B )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平时作业 案例一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 刘某某,男,41岁,某生产队队长。刘某某在担任该生产队队长期间,1987年11月15日,同社员李某某签订合同,将该队养猪场承包给李经营,承包期为十年。从此,李家三个劳动力精心经营管理,成了闻名遐迩的养猪专业户,四年以后,营利达30000余元,一天,刘某某对李某某说:“:“养猪场是我用优惠条件包给你的,你赚了大钱,得给我几千元花,不然,今后我不但不让你赚这么多钱,反而要让你把过去赚的钱都赔进去。”李某某无奈,只好亲自给刘某某送去5000元。后来,刘被揭发归案。 案例二法律事实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订立购销合同一份。夏季来临,正值粮食收获季节。该农场所在地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

同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企业内部承包单位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 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资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期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该公司的要求对吗? 案例四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原告:王某被告:田某 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996年4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由于二人都喜欢集邮,王某将父亲的集邮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

2020年“经济法概论”导学案例分析答案(部分) 第一章 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二章 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务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1、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低税率为………………………………………() ①17%②33%③13%④0 2、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 ①全体农民集体所有②乡政府所有③村民委员会所有④投资者所有 3、保险经纪人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是基于投保人的…() ①利益②请求③信任④同意 4、中国仲裁协会是………………………………………………………………………() ①企业法人②社会团体法人③机关法人④事业单位法人 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①15%②25%③35%④45% 6、基本建设是指…………………………………………………………………………() ①对原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②建立新的固定资产 ③以内涵为主的固定资产再生产④多项建设项目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 7、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过批准,其批准机关是…()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 ③上级主管机关④专利局 8、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①普查方式 ②抽查方式③重点复查方式④全面检查方式 9、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①因合同所生之债②因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③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④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 10、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 ()罚款。 ①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②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③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④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正确答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把你认为正确答 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5分)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多种方式,包括……………………………………() ①批准设立②发起设立③申请设立④募集设立⑤自由设立 2、经济法调整的经营直辖市关系,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包括……………………………………………………………………………………………() ①经济联合关系②涉及经济全局的经济协作关系 ③经济竞争关系④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⑤经济管理关系 3、凡有逃汇行为的,自外汇管理机关进行处理的办法是……………………………() ①责令限期调回外汇②查封③强制收兑 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处逃汇金额3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包括………………………………………………………() ①募股集资封闭②股东数额限制③全部股份等额 ④组织结构简单⑤股份自由转让 5、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方式有………………………………………………………………………………………………………… ()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2.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3.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可将其分为(组织法律关系与财产法律关系)。 4.根据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形态,可将其分为(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与经济协调法律关系)。 5.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6.在债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7.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是(经济法律事实)。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9.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10.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是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11.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1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企业董事会)。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应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15.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股份的(总数的35%以上)。1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高人数为(50人)。 17.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福利)。 18.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时间为(90天)。 19.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20.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专利并授予专利权的是(B)。 A.一种疾病的治疗和诊断方法 B.一项对某种型号的汽车发电机进行改进的技术方案 C.一项天文科学发现 D.一项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 21.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22.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额度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所受到的损失 2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5.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的商品是(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 26.预算关系是指(预算收入关系、预算支出关系和预算管理关系)。 27.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最长时间是(30天)。 28.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为(30日)。 29.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的是(城乡维护建设税)。 30.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专利权法律制度 案例: 胡某设计的茶叶包装盒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0730005046.3. 采用外观设计专利的茶叶包装盒推出市场后,以其外形美观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本专利产品销量直线上升,取得了非常好的经济效益。但2008年9月,胡某在海口市新港水产批发市场发现,该茶艺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使用胡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用本专利产品赢得市场之机,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亲权产品,充斥市场。本专利产品由于受到这些仿制品的冲击,销量直线下降。胡某为了维权,委托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李武平律师代理此案。李武平律师接受代理后,认真研究案情,指导当事人收集、保全证据,经过努力,最后法院判决侵权成立,判令被告海口某茶叶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原告胡某专利号为ZL200730005046.3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 案例分析 一、《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设计。具体涵义是:第一,外观设计必须和产品结合在一起;第二,外观设计师对工业产品外观的新设计,不涉及内部构造、功能和改善;第三,外观设计作为一种新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性全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中,实质上的规定条件是器具有新颖性。对本案例,茶叶包装盒已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则胡某享有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精神权利和物质权利,物质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限购的独占权、许可实施权和转让权。其中,许可他人实施权利,也就是对专利发明创造使用权的转让。根据双方但是人约定的不同,许可合约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普通许可合同,按照该合同被许可人可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专利发明创造,但专利人仍保留在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权利;部分独占性许可合同,按该合同被许可人可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使用专利发明创造,取得利益的独占权,但不能因此排除专利人自己使用该专利发明创造的权利;完全独占性许

经济法概论习题集(含答案)

《经济法概论》课程习题集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经济法概论》 (编号为 05016)共有单选题 , 多项选择题 , 名 词解释题 , 论述题,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 [ 论述题 ] 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单选题 1. 王明、李强,张亮同为齐心合伙企业人合伙人。王明欠赵平人民币 20 万元,无力用个 人财产清偿。 赵平在不满足于用王明从齐心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 A. 代位先行使王明应在齐心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明在齐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王明在齐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王明在齐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 )分配和分担。 A. 按投资比例 B.平均 C ?按贡献大小 D.按实际情况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 B. 1000 万 C.3000 万 D.5000 万 4.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 ( 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 家庭共有财产 B.个人全部财产 C.个人部分财产 D.个人借入财产 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 )。 A. 民间组织 B.自然人 C.社会团体 D.外商 6.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正确的表述有( )。 A. 可以不设股东会 B.监事会成员一般应在 3人以下 C. 董事会人数为5至19人 D.董事会的任期每届不超过 5年 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 )作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A. 执行董事 A.500 万 )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 B. 董事长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03177

2.A 公司与 B 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 乙橡胶厂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为什么?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 4. 2006年8月10日A 县甲皮鞋厂与 1)外方的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企业的外方以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不符合 规定。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 致使合同无 答案: 总目 问: 院提起诉讼, A 县法院, B 市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 1) A 与 B 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 权。 第二章 企业法 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 因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 是什么?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甲皮鞋厂位于 A 县, 第五章 合同法 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故 A 县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又:本案的合同 第六章 金融法 答案 : 规定由橡胶厂代办托运。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 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 ( 1) A 与 B 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凡合同规定由供方代办托运, 发运地即为合同履行 第八章 票据法 中,主体是 A 公司与 B 公司。客体是买卖 地。据此,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 B 市,因而 B 市 第九章 证券法 的标的、货物。内容是A 公司与B 公司的 法院对该案也享有管辖权。 因此,乙橡胶厂可以向 第十章 会计法 合同权利和义务。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税法 (2) 引起A 与B 双方法律关系的产 第十二章 公平竞争法 生的法律事实是 A 、 B 依法签订合同的行 第二章 企业法 第十三章 产品质量法 为引 1.中国A 公司与日本B 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 第十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起 A 、 B 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 双方经协商拟定的中外合资企 第十五章 劳动法 地震这一事由。 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 第十六章 知识产权法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 1200万美元,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 注册资本 500万美元,中方出资 300万美元,外方 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出资 200万美元。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 存在重大误解。 出资,外方以外币、 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 (但 问: 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 1. 2006 年 9 月 1 日,甲市 A 区 A 国家 (1) 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 税务局对 B 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 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 形式,拟建立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 以信函方式寄出,A 公司于9月5日收到该信函。 同? 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 规定, A 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机构,监事会为企业的监督机构。 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4 )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 问: 答案 : 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是法定代表人。 (1) B 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 (1) 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 议申请?为什么? 撤销合同。 程的修改,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 减少、合并、 (2) 受理 B 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 ( 2)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 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 机关应当是谁? 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有关 议。 (3)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 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 申请人是谁? 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 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法履行。 A 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乙橡胶厂可以向 A 县法院,也可以向 B 市法 答案 : 效力。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内容是否符合 1) 9月 5日至 11月4日。 管辖权的作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 由橡胶厂供货, 货 在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申请。 到后 15 日甲公司付款。合同规定,由橡胶厂代办 比例不得低于 25% ,本案中外方投资 200 万元, 2)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 托运。乙橡胶厂按期发货后, 甲皮鞋厂以该货物质 占注册资本的 40%。 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 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 并要求退货。 乙橡胶厂表 2)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中外合资企 议。 示不同意, 于是发生合同争议。 乙橡胶厂准备提起 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货币、 厂房、机器设备、 工业产 3) 申请人是 B 公司,被申请人是 诉讼。 权、专有技术、 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但中外合资 答案: 甲市 A 区 A 国家税务局。 问:

《经济法概论》案例复习题

1、甲、乙、丙三个公司在S市设立A灯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万元,丙公司以厂房出资25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 该公司2006年发生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2)王某为A公司董事会的董事,A公司生产的灯具价廉物美,行销市场,在S市的灯具市场占有半壁江山。2006年A 公司的灯具产品发生严重滞销,销售额持续下降。经调查,发现王某于2003年与几个朋友合资投资设立B照明器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王某在B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B公司的生产经营。由于B公司生产的灯具在用料、款式、功能方面与A公司生产的灯具相差无几,挤占A公司的一部分市场份额。于是,A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1)要求王某将从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2)撤销王某A公司董事的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的董事。 (3)2006年5月,经检查,发现A公司出资时甲企业出资的机器设备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但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将甲企业补足出资的义务免除。 【问题】 (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多少? (2)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王某任B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B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6)A公司董事会针对王某作出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7)甲企业是否应该补足出资?乙和丙是否对甲出资不实承担责任?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1)公司成立时拟定的注册资本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2)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本题中,股东的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规定。 (3)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4)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负责人,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5)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又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而A公司与B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营业,且其行为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所以,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6)①A公司要求王某将其B公司所得收入归A公司所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②A公司董事会撤销王某董事职务、增补张某为A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无权选举和更换董事。 (7)①工商部门要求甲企业补足出资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②乙和丙应该对甲出资不实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③股东会对免除甲企业补足出资义务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发起人股东对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

2017年04月自考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2)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A) A.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B.董事长决定C监事会主席决定 D.总经理决定 2. 在我国,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C) A.工业产权 B.非专利技术 C.劳务 D.土地使用权 3. 下列主体能够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C) A.公办高校甲B.上市公司乙C.个人独资企业丙D.国有独资公司丁 4. 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是(B) A. 所有合伙人均可以劳务出资 B.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C. 有限合伙人邢某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50人组成 5. 某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此期间应当依法向王某支付(B) A. 一倍工资 B.两倍工资 C.三倍工资 D.四倍工资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包括(A) A.劳动争议当事人 B.工会代表 C.用人单位代表 D.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7. 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D)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合同 C.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 D. 违反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订立的合同 8. 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C) A.仓储合同 B.承揽合同 C.定金合问 D.头卖合问 9. 甲委托乙公司研发新产品,乙公司指派员工丙完成了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委托研发合同中未约定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该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依法应当属于(B) A.甲 B.乙公司 C.丙 D.甲与乙公司共有 10. 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专利,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也自行研发出该产品并开始制

经济法概论 名词解释(整理版)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1.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经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所有旨在保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2.法的渊源是指国家制定和认可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是从法的制定、认可的具体来源上看法的形式的。) 3.政策就是一定的阶级根据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从具体的阶级关系出发,通过其政党制定的本阶级的行动路线、方针和原则。 4.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所具有的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5.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6.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的,确立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7.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支配)的权利。 8.使用权是指依据财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运用和利用、以满足一定的经济需要的权利。 9.收益权是指从财物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10.处分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处置其财产、决定其财产命运的权利。 11.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即债权和债务。1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一定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13.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享有连带权利或承担连带义务的债。14.时效制度是指法律所确认的一定的事实状态继续存在一定期间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5.取得时效亦称占有时效,指法律规定的非所有人的占有人,善意地占有他人财产,持续达到法定期限,即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效。16.消灭时效即诉讼时效。在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的时效。 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中国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完善和稳定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总称)。 2.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是强制性的。 3.经济法律关系概念 4.经济法主体 5.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经济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经济法律客体一般强调双方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所指向的对象。 6.事件是指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够引发经济法律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偶发事故均属此类。这些事件都是当事人不可预知或不可控制的客观事实和过程。它们也常常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诱因,故列为经济法律事实。 7.行为是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在其主观意志支配下自觉实施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 第三章企业法1.企业是一种历史概念范畴,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法主体是指参加企业法律关系,依照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以及一定条件下的个人。 3.财产权是指企业对属于自己的财产或依法授予经营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管理权:即经济管理权,指企业在有关组织机构、人事劳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组织、指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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