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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编号103)”、“已结报支出(科目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分预算单位记载。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金

额,本科目贷方登记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结清的支出数额;借方登记年终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的冲转数;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二)国库支付中心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按部门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三)国库支付中心每日将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四)国库支付中心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五)国库支付中心对年终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

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对直接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同时视同支付凭证清算,将已结报支出挂账,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根据银行支付凭证回执联冲减挂账,并将“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进行清算,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对授权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同时视同支付凭证清算,将已结报支出挂账,会计分录分别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根据代理银行报来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六)年终,国库支付中心将预算支出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已结报支出

贷: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库支付中心对财政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不作正式会计分录,但需要备查登记。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 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国库支付中心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其他原始凭证分别记账。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二)对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预算单位分别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三)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取使用时,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分别为:

事业单位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现金

行政单位提取现金时: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支用现金时:

借:经费支出等

贷:现金

(五) 年终,预算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余额注销时,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注销凭证,作如下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六)对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预算单位根据核定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等相关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1、结转预算结余时,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余的账务处理相同:

事业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结转预算结余资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

行政单位:

借: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资金

贷:拨入经费

2、下年度直接恢复预算结余时,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余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直接支付结余资金的恢复,不进行账务处理;

(2)授权支付结余资金恢复时,预算单位将挂账转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务处理如下: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其他应收款—结转预算结余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

3、预算单位实际支用预算结余资金时,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余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实际支用直接支付结余资金时,冲减挂账,账务处理如下: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等

贷:其他应收款—结转预算结余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等

贷:暂付款—结转预算结余

(2)实际支用授权支付结余时,会计核算不变。

(七)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县财政局。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仍要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进行冲销处理,根据年终结账前的会计报表编制。

四、对账

财政局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应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账工作,定期、及时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对账务。

(一)财政局国库股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人行国库股和国库支付中心核对账务。

1、与人行国库股核对月末存款余额,对账内容为“国库单一账户”结存数、支出数,对账单由人行国库股提供。

2、与国库支付中心核对预算支出按部门的支出数,对账单由国库支付中心提供。

(二)国库支付中心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分别与财政局国库股、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

1、与财政局国库股对账,对账内容主要包括:按部门的财

福州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

福州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州市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业务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有关业务处理系统制作、发送、接收和处理电子凭证、办理各类国库业务~使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部署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遵循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改造各自业务处理系统~与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有机衔接~实现电子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功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1 第六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采取的安全管理策略和使用的安全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专用设备认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应当建立两两互联互通的专用通讯网络~信息传输应当采取加密措施~系统衔接应当确保对等、安全、高效。 第八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各自内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分级,保护工作~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第三章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 第九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业务主要有:财政国库拨款业务及财政专户拨款业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含公务卡业务,以及各种报表、对账等~具体以财政局、人民银行及代理银行约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十条财政国库拨款及财政专户拨款业务流程 ,一,一般支付流程 1、财政局向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发出《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 2、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收到《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据此及时、准确地将资金支付至收款方。 3、付款成功后~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将《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回单发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确认回单~并据此进行账务 2 处理。 ,二,退回处理 1、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收到《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经核对发现收款账户等要素信息有误无法办理支付的~应办理电子凭证退回手续。 2、财政局接收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反馈的预算拨款凭证退回信息~确认后作废原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重新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退款处理

{业务管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

(业务管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作业指导书 为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手续,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库会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壹、国库会计核算岗位及职责 各级国库应设置会计主管岗、综合核算岗、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复核岗、同城票据交换岗、系统维护岗等。由国库自身进行事后监督的,应设事后监督岗。 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壹般要求是: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和资金清算记账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参和对自身经办业务的复核、检查及对账;事后监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维护、会计主管(含其授权人员)岗位人员不得参和会计账务处理;非系统维护岗位人员不得参和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维护。各岗位的职责是:(壹)会计主管岗 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日常会计核算的各项工作;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各项重要业务参数的设置和用户管理;负责保管密钥和国库内部往来密押管理机;负责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审批;处理、方案国库会计核算中的问题等。

(二)综合核算岗 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日初始化;平衡、核对本部门会计账务;进行日常业务数据的备份和保管;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恢复;负责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上下级国库预算收入等业务的对账;负责和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以及和本行关联部门的对账;制作科目日结单、汇总科目日结单、会计日计表、余额表、国库存款计息积数清单、分户账、总账、会计月计表、业务情况方案表等;打印系统日志;办理查询、查复业务,登记关联登记簿;整理会计资料,办理和事后监督的会计资料交接等。 (三)明细核算记账岗 负责审核各类凭证及所附文件、资料;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更正;办理库款的支拨、退付;办理国家债券发行和兑付业务的核算;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的核算;制作各类预算收入、退库、支出和国债发行、兑付等业务报表和财政库存日报表;发送、接收或下载和明细核算业务关联的数据信息;制作通讯联网对账单;登记关联账簿等。 (四)资金清算记账岗 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票据的录入、提入票据的清分和核对;发起、接收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业务;办理行库往来业务;登记关联账簿等。 (五)复核岗 负责对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的业务进行复核。不可更改电子信息的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第一章: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设置 一、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活动。 二、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 三、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五、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清算备用金帐户,用于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建成以前,办理超过当天清算截止时间后实际发生授权支付的资金清算。清算备用金帐户的额度由县财政局确定。 六、经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由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县财政或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资金活动。.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图 (1)报月度用款计划

预算单位财政局业务股室)报月度用款计划汇总审 财政局国库 )打印计“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第二章:月度用款计划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说明 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计划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计划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每月月底前2个工作日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经县财政局国库股结合国库存款加盖印章后,送人民银行鄱阳县支行和商业代理银行。 月度用款计划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四)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五)经国务院和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设专户。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第六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原则上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等。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第七条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按照《**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清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编号103)”、“已结报支出(科目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分预算单位记载。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金

国库直接支付下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docx

国库直接支付下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 一、国库直接支付业务会计核算概况 (一)国库集中支付推行的背景及会计核算模式的改变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XX年开始,财政部为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核算。根据这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组建了会计核算中心,具体办理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由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单位只设置一名报账员,负责本单位的报账工作。20XX年各地会计核算中心改名为国库支付中心,20XX年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各地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以前由国库支付中心代理的会计核算工作又重新交回预算单位负责。 (二)现行会计制度对国库直接支付业务会计核算相关规定的缺失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分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初始以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20XX年财政部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该办法中主要的讲了授权支付的核算办法,大致的讲述了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如工资支出、经费支出及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的会计核算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

对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业务也只局限于对有关科目使用的讲解,比如对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科目的确认核算,支出类科目的核算。以上会计制度和暂行办法从宏观层面对国库集中支付的会计核算起到了系统性、纲领性的作用,而忽略了基层预算单位的一些实际核算需求。比如对直接支付方式下的财政指标的核算、非税收入以预算经费形式返还、往来业务的支付核算、退单退款业务的核算等,没有明确其核算方法。会计信息的全面性、清晰性、重要性和相关性无法得到体现。 二、国库直接支付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会计报表不能直观的反映财政预算指标下达情况在授权支付方式下,财政指标的核算是根据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来进行核算。即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科目“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在这里反映了单位本期及累计下拨的财政预算经费。通过资产负债表上“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余额单位可以了解当前可用的财政预算指标及可用额度。而在直接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只能在有实际支出业务时,才能确定收入额,即“列收列支”,借记“经费支出(事业支出)”,贷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科目“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在这里只反映了单位当期及累计已使用的财政预算经费。要想了解本单位财政预算经费拨付情况,只能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系统(简称支付大平台)中的“用款计划查询”和“单位指标查询”功能中去了解,不能通过资产负债表或相关账表直观的了解到。这就造成多年来单位对这一情况的诟病。在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变的是财政支付方式,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变化不大,只是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时间和方式上有些变化,但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变化较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

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执行会计核算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总账科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分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学校的国库集中支付行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教育部《关于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库集中支付是指财政性拨款资金不再拨付到学校,而是通过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代理银行(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学校只能依据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办理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下达我校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其他经费的支付管理。 第四条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学校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财务处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 作; 负责学校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预算控制数,确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项目; 负责组织、指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校内各预算项目分月用款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学校分月用款计划”,按时上报教育部;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额度,及时拨付并通知经费主管部门及用款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各预算项目年度、季度分月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的归垫事宜;负责与财政部、教育部、财政专员办的联系工作,负责与教育部、财政部和银行进行对账; 负责办理与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经费主管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所管经费的分月用款计划并按时报送财务处;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七条预算项目负责人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按项目进度及时编制、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严格按批复的计划执行; 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三章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反映、核销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用款额度的收入和支出的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由代理银行垫付,当日营业终了前代理银行与国库进行清算,清算后该账户存款余额为零。 第九条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我校的相应账户划转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款项,除此之外,不得违反规定向我校其他账户、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和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转资金。 第四章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和用款额度的拨付、使用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计划流程操作规程

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手续,确保国库会计核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依照《国库会计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国库会计核算岗位及职责 各级国库应设置会计主管岗、综合核算岗、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复核岗、同城票据交换岗、系统维护岗等。由国库自身进行事后监督的,应设事后监督岗。 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一般要求是:综合核算、明细核算记账和资金清算记账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参与对自身经办业务的复核、检查及对账;事后监督、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维护、会计主管(含其授权人员)岗位人员不得参与会计账务处理;非系统维护岗位人员不得参与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维护。各岗位的职责是: (一)会计主管岗 负责组织治理本部门日常会计核算的各项工作;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各项重要业务参数的设置和用户治理;负责保管密钥和国库内部往来密押治理机;负责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审批;处理、报告国库会计核算中的问题等。 (二)综合核算岗 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日初始化;平衡、核对本部门会计账务;进行日常业务数据的备份和保管;

负责国库会计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恢复;负责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上下级国库预算收入等业务的对账;负责与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以及与本行相关部门的对账;制作科目日结单、汇总科目日结单、会计日计表、余额表、国库存款计息积数清单、分户账、总账、会计月计表、业务状况报告表等;打印系统日志;办理查询、查复业务,登记相关登记簿;整理会计资料,办理与事后监督的会计资料交接等。 (三)明细核算记账岗 负责审核各类凭证及所附文件、资料;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和更正;办理库款的支拨、退付;办理国家债券发行和兑付业务的核算;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的核算;制作各类预算收入、退库、支出和国债发行、兑付等业务报表和财政库存日报表;发送、接收或下载与明细核算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制作通讯联网对账单;登记相关账簿等。 (四)资金清算记账岗 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票据的录入、提入票据的清分与核对;发起、接收支付系统往来、国库内部往来业务;办理行库往来业务;登记相关账簿等。 (五)复核岗 负责对明细核算记账岗、资金清算记账岗的业务进行复核。不可更改电子信息的导入及其在系统内传递使用、以及可自动处理的业务,视同已复核。 (六)同城票据交换岗 负责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票据的传递等。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x〕16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现行财政性资金缴拨运作方式还存在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部分资金经常滞留于预算单位、资金在途时间长、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要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指示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1、主体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

体,确保实行“五权不变”,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单位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经济责任不变。 2、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支付都按规范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3、便利透明。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程、有效监管。 4、积极稳妥。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按照改革目标总体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必须做到准备充分、积极实施、稳步推开。 三、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把财政支出从过去的“资金流”变为今后的“指标流”和“额度流”,把传统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1)财政部门在人

《公务卡使用及财务报销结算管理实施细则》(内部文件)附

《公务卡使用及财务报销结算管理实施细则》(内部文件)附件: 《公务卡用卡问答》 日常管理篇 1、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答: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确切的说,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以下特点:先消费后还款,享有免息缴款期(最长可达56天),并设有最低还款额,客户出现透支可自主分期还款。 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 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办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 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 三是公务卡享受银行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存款本地本行取现免手续费、免费提供短信息等优惠服务。 2、何为银联标准信用卡? 答:银联标准信用卡是中国银行卡自主品牌,按照中国银联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唯一的“银联”标识,卡号前两位为“62”,发卡行识别码(BIN号)经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的银行卡。银联标准信用卡无论在国内或境外消费均用人民币支付,境外刷卡可节省货币转换费。推行的公务卡属于银联标准信用卡,统一使用628200至628399 BIN号段,开设人民币信用额度。

3. 为什么公务卡要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 答: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的理由有二:一是因为公务卡含有大量的公务人员基础信息,涉及到经济安全问题;二是保护和促进我们民族信用卡产业发展需要。 4、公务卡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江苏省本级预算单位购买飞机票,支付住宿费、会议费,向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支付货款等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5、实行公务卡制度后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有什么影响? 答:公务卡制度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可概括为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两个基本不变”,即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第二句话是“一个严格管理”,即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6、为什么说公务卡制度能够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答:实行公务卡制度后,一般情况下预算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所有信息,包括消费商户名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消费地点等均会被真实、全面地记录下来。单位财务部门在报销时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提取上述信息,对公务消费进行更全面、有效的审核,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假发票,防范腐败行为。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

有关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何变化? ⒈经预算单位申请后,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办理授权支付业务。此可以办理转帐、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也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划转工会经费,但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和上级主管单位以及所属下级单位划拨资金。 ⒉改革后,预算单位原财政性资金基本“只出不进”,即只可以正常支付资金,不再拨入资金,此按改革进度的要求按期取消。 ⒊各预算单位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可以设立一个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各项往来款项的往来和核算上级主管部门实拨的上级补助资金的特设专户。 ⒋改革后,预算单位只能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工会”、“往来”、“特设”等;现有的其他全部清理撤销。 二、预算单位会计科目设置 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资产类科目,事业单位编号为103,行政单位编号为107,建设单位编号为234,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本科目借方,记录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本科目贷方,记录授权支付的支出数。本科目按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等资金性质设置明细科目。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部类”下列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 本科目应当由单位出纳人员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帐”,进行日记帐登记核算(类似银行存款日记帐),月末余额应当与代理银行提供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单(表)”进行核对。 2、“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预算单位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分月用款计划核定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金融服务方案(DOC 44页)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金融服务方 案(DOC 44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乐清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金融服务方案 乐清支行 二O一O年九月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介绍第二部分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理解和态度 第三部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项目实施方案 第四部分优质服务承诺和竞争性措施 第五部分保密措施

前言 2010年,乐清市人民政府和财政局决定全面启动乐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作,这是推进我市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2005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取得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在前后两批共500家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账户的开户中,我行占176家,超过了三分之一;2007年11月,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市分行取得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在三年多的代理服务中,我行赢得了省、市财政厅和省、市各级预算单位的高度评价,认为建行的服务即便捷又安全,且极富人性化,我行专门开发的代理财政综合业务系统和为国库集中支付单位量身定做的网上银行系统,被公认是最好的代理银行业务系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简称建行乐清支行,下同)拥有分销网络、科技系统、代理经验、人员素质、产品创新、区域联动等诸多比较优势,完全可满足乐清市财政局《关于择优确定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选择性谈判条件》提出的代理业务需求,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参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对于代理上述财政业务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建行乐清支行将凭借着众多的网点资源、丰富的代理经验、高水准的服务质量及先进的科技手段有信心、有能力做好乐清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账务处理

国库集中支付下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前的记账方式已不适用于现在的模式。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和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会计科目能设置及应用、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等与过去均有所不同。2001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 通知~对在新的支付方式下的账务处理作了一些指导~但是此办法中并未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套行政单位专项经费和事业单位专款的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在此列出~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上级拨入的专款~套用现行财政部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支出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银行盖章后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人账~行政单位借记“拨出经费——拨出 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借记专项经费”~贷记“ “专款支出,或拨出专款,”~贷记“拔入专款”。 对于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核对无误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 行政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人专款”。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分账户转账支用时~行政单位借记“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贷记“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借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这样一束~专款和专项经费的收支在账上不能一目了然地收支余。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有一年审计部门来审核一笔专款的拨入~当时这笔专款一部分是直接支付的~一部分是授权支付的~用以上的账务处理方法在账务上看不出专款的整体拨入情况~要结合账务和网上支付系统的指标下达情况才能看出。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前~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正常经费是分月拨付~现在的按分月计划批复也基本符合按计划确认收人的原则。而专项一般是一次性拨付到位~一次性承认拨入专款~而在现行计账方式下~不能看出各个拨入专款的总体拨入数~要到年底才能看出~所以~笔者建议~借用增设的零余额账户额度这个科目~并在此科目下增设经费及专款二级科目~在专款下又设明细科目。在上级下达专款指标时~只要在网上已经录入此笔专款~单位凭下达的指标文件一次性确认拔入专款数。 指标已上网~按接到的指标文件~行政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贷记“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某专款“~事业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专款——某专款”~贷记“拨入专款——某专款”。 单位按正常程序报用款计划~在下达的用款额度内用款支付时~不论是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按下列方式记账。行政单位借记“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某专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事业单位借记“专款支出,拨出专款,——某专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 年终和第二年初都不用对专项资金作特别的账务处理。这样一来~拨入专款和拨入专项经费科目可以明确地核算专款的拨入数~拨出专教,专款支出,和拨出专款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步骤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步骤 一、用款计划申请批复 1、进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选择沭阳县国库支付中心帐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下图: 2、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用款计划管理-----分月用款计划编制,选择预算单位,输入功能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归口科室、资金性质、经济分类,支出类型、预算管理类型、指标来源、支付方式、计划金额和摘要。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3、保存完成后,点击审核批复按钮,将用款计划批复至国库支付中心。需要查看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可以到用款计划登记簿中查询。 4、用款计划批复后不可以修改,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必须将审核批复撤消后才可以修改。进入用款计划批复功能窗中,点击已批复页签,选择需要撤消批复的用款计划,点击撤消按钮,如下图: 然后进入用款计划登记簿功能窗中,点击已审核页签,选择需要取消审核的用款计划,点击销审按钮。至此用款计划才可以修改。如下图: 二、支付申请输入审核 1、资金会计或报帐员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支付管理-----支付凭证成批录入功能,选择付款人全称、业务科室、预算单位,该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自动显示,根据该用款计划填制支付凭证信息,填制完成后点保存按钮。如下图:

2、审核会计进入支付凭证登记簿功能中,点击未审核页签,选中需要审核的支付申请,点击审核按钮。需要修改的先将审核取消再修改。如下图: 三、支付会计打印支付凭证并确认 支付会计进入支付凭证登记簿中,打开审核过的支付凭证,点打印按钮,并审核确认。 支付凭证经支付会计确认后,不再可以打印修改,需要修改并打印的,必须将确认取消。进入确认管理功能下的支付凭证登记簿中,选中支付凭证,点击反确认按钮。如下图: 四、查询 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下的帐表输出,对用款计划执行结余汇总表、用款计划明细表、财政支出日报表、财政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等进行查询。

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 施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政务公开必须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原则;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知情、办事的原则;坚持尽可能地让有关方面了解全区的财政工作情况,发挥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民主理财方面的作用的原则。 第二条政务公开的主体是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分对内公开、对外公开两个层次。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公开本局工作职责。包括职能、职责、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公开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费支出标准等; 3、公开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等; 4、公开政府涉及财政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及其相关政策; 5、公开财政支持项目的申报内容、要求及相关政策等情况; 6、公开财政投资的重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进展、资金管理等情况; 7、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管情况; 8、公开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程序、期限。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考试、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报

考条件,成绩、评审条件及结果;财政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的征收与减免等; 9、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包括环境保护、农村税费改革、支持“三农”、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等; 10、公开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11、公开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追究办法等; 12、其它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2、公开人事管理、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情况; 3、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 4、公开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申请公开未在本细则第四条中列明的其他政务信息。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禁止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七条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个人隐私; (二)商业秘密; (三)国家秘密; (四)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三章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第八条政务公开主要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宣传媒体、会议、文件等方式进行,做到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结合,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政务公开体系。 第九条财政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形式具体分类: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doc 7页)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doc 7页)

本科目应当由单位出纳人员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帐”,进行日记帐登记核算(类似银行存款日记帐),月末余额应当与代理银行提供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单(表)”进行核对。 2、“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预算单位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分月用款计划核定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终结余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 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数,即:次年财政应还返预算单位使用的用款计划额度。 本科目应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3、“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基建拨款”等科目,建议每个科目分别增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拨付”两个二级科目,并按财政拨款性质,分设明细帐目,以便明细核算财政拨款。(文件没规定,但有实际意义,以便与财政对帐) 三、基层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资金支付管理未改变的,预算单位仍执行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只是根据需要在以上会计制度的资产类增设“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而“银行存款”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自筹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 1. 财政直接支付的帐务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额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此支付方式对预算单位而言没有实际的资金流动,即没有现金流。 预算单位申请支付某笔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款项后,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局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作入帐依据,以《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的日期为入帐日期,做如下帐务处理。 发生经济业务支付款项时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各乡镇财政联络员: 请认真阅研《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乡镇财政改革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拟定于这周五召开座谈会,请认真做好准备。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 各区财政局: 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基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7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强乡镇财政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两基”建设,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大力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履行乡镇财政职责,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争取通过5年左右时间,按照乡财县(区)管模式,逐步建立适应我市实际,符合现代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职能建设 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现阶段乡镇财政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下,主要承担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为民理财职能、资金监管职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职能、服务发展职能等。 主要职责是: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协助监督各项政策资金管理;第二,负责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资产资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做好协税护税、组织协调乡镇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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