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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1)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1)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1)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 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第五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七条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第十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第十三条 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 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首次注册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 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定期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定期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

(二)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

第二十三条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对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行政复议。

第二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教育部。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资格注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注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教师资格注册材料清单:(一)份;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完成个人申报后在网络页面下载打印)一式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5页)2017年度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4、3、《2016—、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及身心健康证明;4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20155、《纸张,双面复印,复印件必须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A4 所需材料一 律用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意事项(二)一、申报前准备好: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张。等原件及一寸红底照片2注意: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月前退休的人员不再注册)3二、注册范围:在编在岗教师(2017年三、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日月年日—月年、申报时间:1201611212016122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参加网上报名注册,否则,注册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陆. 参加注册。日月22016年12112、确认时间:2016年月21日—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注册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陆参加确认。张;2(1)与注册系统同底版的一寸红底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导航栏中“资格认定网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其中:2)申请人应根据编制所在单位选择现场确认点。(1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jpg)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2(. 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近三个月的红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的照片为同一版。(3)申请人

教师资格证认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2年我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者外,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前提。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未经省教育厅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1年以后毕业的,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所在单位:贵州省赤水市第四中学报名号: 姓名杨黔燕性 别 女 民 族 汉照片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522 出生日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发证日期发证机关 参加工作时间教师职务(职称)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现任教学段现任教学科 注册类型第次注册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签字:年月日 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任教学校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口具备口不具备 2. 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口具备口不具备 3. 遵纪守法,师德良好口具备口不具备 4. 试用期满考核或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口具备口不具备 5.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口具备口不具备 6. 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口具备口不具备 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口具备口不具备 所在学校(单位)意见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审核 意见公章年月日 注册机构 意见 公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所在单位:贵州省赤水市第四中学报名号:213075 姓名戴雪梅性 别 女 民 族 汉照片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5222X 出生日期1969-12-04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一级教师 教师资格证书 任教学科 地理 发证日期2005-07-10 发证机关赤水市教育局 参加工作时间1989-08-01 教师职务 (职称) 中学系列一级教师 本单位聘用 起始日期 2012-12-28 现任教学段初中现任教学科地理 注册类型第 1 次注册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贵州省赤水市第四中学邮政编码564701 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签字:年月日 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任教学校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口具备口不具备 2. 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口具备口不具备 3. 遵纪守法,师德良好口具备口不具备 4. 试用期满考核或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口具备口不具备 5.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口具备口不具备 6. 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口具备口不具备 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口具备口不具备 所在学校(单位)意见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审核 意见公章年月日 注册机构 意见 公章年月日 2

【浙江】浙江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浙江】浙江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时间安排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在5月9日至6月30日(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时段内确定。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各级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认定对象范围。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符合我省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我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 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1)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 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第五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六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七条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流程(个人)

首次教师资格注册流程 (请先阅读已下发的附件:《个人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及《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中的: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 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17691340.html,,回车打开网页。 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 本次为首次教师教师注册,必须先注册。请先点击“注册”。 注意事项: 使用IE7.0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其他兼容的浏览器。系统使用完毕,请点击右上角的“退出”,以确保安全退出。如多人使用一台电脑报名,请申报完成后必须关闭或点击“退出”,否则,你的注册信息将被后续注册的信息替换。申报第一步:阅读申报人必读内容,之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报名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1月1—15日内完成报名。(网上填报注册信息只是第一步,请大家抓紧完成) 申报第二步:先点击“接受”,之后再点击“下一步”。

申报第三步:输入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请输入二代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号码为15位或17位,号码出错申请更正的请填写更正后的资格证号码),之后点击“下一步”。 申报第四步:选择注册机构 刚刚输入的身份证号及教师资格证号,请核对无误后再填写下一步。证书签发日期、资格种类、认定机构、任教学科、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内容请与教师资格证保持一致。(如有更正,填写更正后正确的内容) “任教学科”项若证书无此项内容,则选择“无”; “任教学科”是代码的,对照下发的《旧单机版系统任教学科列表》选择对应的学科,如C03,选择“小学语文”。姓名若是两个字,请不要加空格。 点击“认定机构”旁的“选择”,可选择具体的认定机构(点击机构名称或前面的小图标可以展开下级机构)。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什么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A . A.乡(镇)级以上 B . B.县级以上 C . C.市(地)级以上 D . D.省级以下 背景信息编辑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统考地区编辑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省考和国家统考。全国统考省份分别为:河北、山东、山西、湖北、上海、广西、浙江、海南、安徽、贵州、江苏、吉林、陕西、福建。2015年下半年新增: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宁夏七个地区。 教师资格统考地区考试一般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在3月中旬,面试在5月左右进行;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在11月初,面试在12月底至1月左右。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考前一周,笔试时间是11月1日,11月30日起成绩查询,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时间是12月26-27日。 考试科目编辑 国家统考地区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幼儿园考《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考《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考《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能力》。 省考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不过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说课的要求和流程 抽题后当场拟写说课稿,稿纸统一发给,撰稿时间90分钟,说课稿的字数必须在1200字以上。 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说课后,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 施方案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 二、人员范围 我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为全体教师。 三、注册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3、上年度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3、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定期注册: 1、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 2、注册有效期内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因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继续教育学时;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由学校组织考核,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四、工作安排 (一)注册程序 初次被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应自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实施试点前已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应在试点地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试题及答案

1、素质教育的内涵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2、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角色的转变 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看,教师应该是社区型的开放教师。 3、“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的人: ①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②学生具有发展潜能; ③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①学生是完整的人; 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③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差异。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①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③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5、《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①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②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③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

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④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⑤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言语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⑥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①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教师处理其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②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教师处理其与教师事业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③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教师处理其与学生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要求,关爱学生的范围是全体学生,而不是某一部分。关爱学生的核心是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的关键是做到对学生平等公正。 ④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教师在处理其与职业劳动的关系时所遵循的原则要求。教师的头脑中必须明确,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是教师职业行为明确禁止的。 ⑤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在处理其与自己的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⑥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教师在处理其与自己发展的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要求。 一般认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是师德的核心内容,关爱学生是最基本内容。 6、教师的主要权利 可能考查形式:选择题,材料分析题 记忆内容: 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 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7、学生的主要权利 可能考查形式:选择题,材料分析题 记忆内容: (1)参加教育教学权。 (2)获得学业证书权。 (3)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4)隐私权:不得私自查阅学生的日记、信件、电子邮件、短信等;不得公开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等。 (5)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6)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8、不同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学校】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3)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

教师资格注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注册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教师资格注册材料清单: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完成个人申报后在网络页面下载打印)一式 2 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2016—2017 年度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4、5 页); 4、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及身心健康证明; 5、《2015 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所需材料一律用A4纸张,双面复印,复印件必须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意事项 一、申报前准备好: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话证、职称证等原件及一寸红底照片 2 张。 注意: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二、注册范围:在编在岗教师(2017年3月前退休的人员不再注册) 三、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 1、申报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2日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参加网上报名注册,否则,注册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陆 参加注册2、确认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2日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注册系统到期将自动

关闭,无法登陆参加确认。 (1)与注册系统同底版的一寸红底照片 2 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6)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或导航栏中“资格认定网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其中: (1)申请人应根据编制所在单位选择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 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近三个月的红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并且 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的照片为同一版(3)申请人应设置较常使用,便于记忆的密码。如果遗忘密码,需要使用“找回密码”的功能自行找回。 (4)申请人必须填写有效的可以正常收发邮件的电子邮箱,此项信息非常重要,在找回密码时将使用此邮箱接收密码邮件。

关于教师资格注册常见问题说明

关于教师资格注册常见 问题说明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常见问题说明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中,出现了定期注册申请人所具有的教师资格与现任教岗位不相应、无教师资格、一人具有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和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等特殊情况,影响了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特作如下说明: 一、无教师资格问题 无教师资格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自称依法获得过教师资格,虽然无教师资格证书,但相关教育局或学校有认定存档材料或文件可证明当事人依法获得过教师资格;二是我国实施教师资格过渡和首次认定时在岗,自称依法获得过教师资格,但无教师资格证书,也无法提供任何依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三是从2000年开始我国实施教师资格首次认定工作后从教,至今未依法获得过教师资格。 第一种情况,可按照证书遗失、申请补发证书的程序补发新证书。如因注册时间限制来不及办理证书补发,可根据存档材料先行办理注册手续,之后及时办理证书补发。 第二种情况,原则上需按照现行政策重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若无证情况确属客观原因造成,且这类人员具备其他首次注册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特殊解决方案,但须报请教育部主管司局备案。 第三种情况,需限期按照现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重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注意:属于定期注册范围的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注册机构需将其个人信息录入定期注册系统,并按照信息系统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所持有的教师资格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 按照《临朐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问题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持证人教师资格证书上无证书号码或证书号码位数不是15位或不是17位,二是持证人个人信息错误,三是教师资格证书上没有任教学科等,四是证书信息与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储的信息不一致。在确认证书依法获得的前提下,这四种情况的修改或处理意见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位数的修改 申请人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无证书号码或不符合15位及17位编码规则的,都要统一补齐或调整为17位。调整办法为: 1. 无证书号码或省份代码、机构代码、性别代码、资格种类代码缺失的,需按照现有编号规则补齐为17位,年份补足为4位,性别代码用现有代码,其他代码仍用原有代码。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校管理员使用手册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定期注册确认用户 使用手册 (定期注册模块) 2013年11月

目录 概述................................................................................................................................................................ II 第一部分操作说明 (1) 定期注册确认用户 (1) 1、登录系统 (1) 2、个人空间 (1) 3、确认管理 (2) 第二部分常见问题 (15) 1 密码忘记,怎么办? (15) 2 登录系统页面显示为什么不正常? (15) 3 定期注册工作开始前注册机构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6) 4 如何将注册机构的相关要求准确详尽的传达给申请人? (17) 5 申请人为什么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17) 6 申请人的密码忘记怎么办? (17) 7 申请人的电子邮箱填写错误无法找回密码怎么办? (17) 8 确认用户为什么不能进行确认? (17) 9 确认用户为什么不能正常查看申报到该确认点下的数据? (17) 10 如何根据申请表在系统中快速查询申请人的申报信息? (17) 11 怎样给申请人留言? (18) 12 信息系统中的档案号如何使用 (18) 13 注册审批中列表下的数据是如何排序的? (18) 14 如何改变列表中显示的记录数? (18) 15 什么是初审申报未受理? (18) 16 如何处理初审申报未受理的数据? (18) 17 注册用户误给出了注册结论怎么办? (19) 18 如何调节显示器的分辨率 (19) 19 “该页无法显示”怎么办? (20) 20 Excel文档直接在IE中打开了怎么办? (20)

XX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XX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XX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XX省教育厅关于XX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XX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XX市的中国公民,可在XX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规定,取消了凭工作单位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款。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合理衔接,2019年,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政策背景】国务院要求教师定期注册依照此前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并要修订《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所谓的定期注册制度就是解决打破终身制的“方式方法”。去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对于所有在岗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如果无法通过注册考核,相关教师将不再继续获得教师资格。【各地动作】 打破“终身制”北京上海等地先行据了解,从今年开始,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或改为每五年注册一次。而中小学教师只有连续注册五次,年以上,才可免注册。25即任职上海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 景泰称,教师不再是“铁饭碗”,如果考核不合格,将退出教师岗位。同时,北京市教委也表示,已经接到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北京今后也将进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逐步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另据了解,甘肃、广西等地也将有类似的动作。 【我省情况】 山东暂未实行将根据教育部安排行动教师资格打破“终身制”,山东会不会有所动作?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去年,教育部已在浙江等两个省份先期开展教师资格个省市,北京、上海正是试点地区。6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 今年,试点扩大到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并没有实行五年一检,但从长远来看,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将是一个大趋势,各地也将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行动。而根据教育部的政策,将来,基础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改“省考”为“国考”。即,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也就是说,这个制度就像其他行业的资格考试,以后要进入教育行业的新老师必须经过全国统考,取得教师资格才能被聘用。不过,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社会热议】近来,陆续有省份开始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是每5年注册一次。“5年一检”考什 么?如何考?谁来考?社会各界展开了热议——从“入门一考”到“5年一检”,教师资格考试将不再终身有效。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 设的意见》颁布,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事实上,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从去年就已开始试点。“先选择两个省份试点, 明年再推动至6个省份试点,预计用3年时间成为全国性常态制度。”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如此透露。“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5年

首次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流程

首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说明 一、填写对象: 1.公办中小学:符合教师资格注册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及在岗教师(指局聘教师,顶岗教师不属于此次注册范畴),所有人员一律按编制所在学校注册; 2.民办中小学:符合教师资格注册条件的在岗教师(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 二、工作流程: 1.认真学习《江华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首次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注册条件)。 2.教师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上报名、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教师网上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上报名、注册。网上申报流程(八个步骤):1.申请人必读—2.确认服务条款—3.填写身份信息—4.选择注 7.填写申请材料—8.完成。 身份证件号码:参照教师资格证书上身份证号码; 证书签发日期:参照教师资格证书上的时间; 资格种类:选择菜单,参照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等; 认定机构:参照教师资格认定发证的单位公章,选择菜单,如湖南省教育厅—永州市教育局—江华县教育局; 任教学科:选择菜单,参照教师资格证书,如证书上没有任教学科那就填现任教学科; 姓名:按实际填入,如教师资格证书上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以身份证为准; 性别、民族:选择菜单,按实际填入; 出生日期:系统自动生成; 以上内容如是2008年以后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人员,就不需要录入,系统会自动生成,2008年以前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人员,请一定要参照教师资格证书认真填写,不许出错。 请按现阶段工作情况选择下列信息 现任教学段:选择菜单,按实际填入; 所在省份:选择菜单,湖南; 所在市:选择菜单,永州市; 注册机构:选择菜单,江华县县教育局;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政策背景】 国务院要求教师定期注册依照此前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并要修订《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所谓的定期注册制度就是解决打破终身制的“方式方法”。 去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对于所有在岗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以及教学工作量考核,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如果无法通过注册考核,相关教师将不再继续获得教师资格。 【各地动作】 打破“终身制” 北京上海等地先行据了解,从今年开始,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或改为每五年注册一次。而中小学教师只有连续注册五次,即任职25年以上,才可免注册。 上海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景泰称,教师不再是“铁饭碗”,如果考核不合格,将退出教师岗位。 同时,北京市教委也表示,已经接到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北京今后也将进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注册制度,逐步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究。 另据了解,甘肃、广西等地也将有类似的动作。

【我省情况】 山东暂未实行将根据教育部安排行动教师资格打破“终身制”,山东会不会有所动作?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去年,教育部已在浙江等两个省份先期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试点。今年,试点扩大到6个省市,北京、上海正是试点地区。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并没有实行五年一检,但从长远来看,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将是一个大趋势,各地也将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行动。 而根据教育部的政策,将来,基础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改“省考”为“国考”。即,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也就是说,这个制度就像其他行业的资格考试,以后要进入教育行业的新老师必须经过全国统考,取得教师资格才能被聘用。不过,已经在岗的教师不用参加资格考试,但所有教师都要接受每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 【社会热议】 近来,陆续有省份开始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在首次注册后将不再是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是每5年注册一次。“5年一检”考什么?如何考?谁来考?社会各界展开了热议—— 从“入门一考”到“5年一检”,教师资格考试将不再终身有效。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颁布,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

2020完整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2020完整版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第五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七条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二)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第三章注册程序

2020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

2020年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山东省2017年中小学教格认定报名工作分2批次进行: 第1批次网报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8:00-3月29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7月10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17691340.html,)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报名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因各机构存档要求不同,纸张幅面要求请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公告);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17691340.html,)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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