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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吊带出现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

(7)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5、吊钩报废标准

当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吊钩表面出现裂纹、裂痕;

(2)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钩身扭转变形超过10度;

(5)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6)吊钩螺纹被腐蚀;

(7)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8)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卸扣报废标准

当卸扣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2)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公称尺寸10%;(3)卸扣的扭转变形超过?10%;

(4)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5)卸扣不能闭锁。

7、吊耳报废标准

当吊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吊耳整体发生塑性变形;

(2)表面任何一处出现裂纹;

(3)吊耳、耳轴或耳轴套,磨损减少原尺寸5%。

8、钢板吊钳等夹持吊索具报废标准:

钢板吊钳等夹持吊索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1)出现裂纹;

(2)严重扭曲变形和弯曲;

(3)杆件断面磨损、腐蚀达原尺寸的10%;

(4)钳爪(钳口)、吊牙磨损、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吊运时;

(5)脱锭、钢锭夹钳钳架滑槽磨损严重影响夹紧时;

(6)舌齿磨损超过40%或开口比原来角度增加50,应立即更换。

9、其他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各类吊索具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或达到技术标准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予以报废。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详]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2、在一个捻距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 3、绳股断裂; 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围,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6、钢丝绳被压扁; 7、扭结、弯折; 8、钢丝绳严重锈蚀; 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11、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 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

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 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一)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编制接头是否松动,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二)保养注意事项 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2.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定点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4.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5.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6.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吊索具报废标准修订稿

吊索具报废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装带使用标准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 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 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 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 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 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运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 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 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

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 一、吊索具 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 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图5—11 吊索 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其表达式为: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 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 度β 吊挂方式系 数 1 -- 1 2 0°~90°0°~45° 1.4 90°~120°45°~60° 1 3 -0°~45° 2.1

-45°~ 60° 1.5 4 0°~90°0°~45° 2.1 90°~120°45°~60° 1.5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的极限工作载荷 吊索分支数分支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 吊挂方式系数2 3 4 ≤45° 1 1.4 1.4 2 3 4 45°<βmax≤60° 1 1 1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支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 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吊带管理办法

合肥xxx矿山装备有限公司吊带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吊带管理使用要求,加强起重吊装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车间在用吊带日常管理。 三、管理要求 1.标识要求: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在用吊带标识必须清楚,如额定载重量、长度、状态等标识。 2.定期检查:每半个月定期检查一次。定检人员:班长、安环工程师。 1)对吊带进行全长表面检查,吊带表面不应有横向或纵向擦破或隔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不应有损坏。 2)吊带不应有腐蚀及造成表面纤维脱落或擦掉等缺陷。 3)缝合处应平整,不应有变质缺陷。 3.定置要求:现场使用吊带要求挂在架子上定置存放,不得随意乱置乱放。 4.专职管理:各班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本班组吊带管理,履行日常维护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四、使用标准 1.吊带的标识应当保持清晰完好,使用前,要注意吊带的状态标识、额定载荷、长度标识(不得使用已损坏、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吊带),

并参照吊装方式与安全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持久载荷使用,作业时不准拖拽,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3.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且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6. 在无保护的状态下,不应运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重物,以防割伤或割断吊带。 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9.报废吊带,有工装管理员登记,并实施报废,严禁修理,严禁降标准使用; 10.以下情况的吊带必须报废:a.整条吊带断裂;b.护套破损,承重芯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吊带出现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规定及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规定及 吊带安全使用要求 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在使用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更换或报废。1.1 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1.2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断丝聚集在一起。 1.3 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4 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上表规定的断丝数按折减系数表折减,并按 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钢丝径向磨损或锈蚀超过原直径的40%时应报废。 1.5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 公称直径的20%。 1.6 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1.7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 1.8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或绳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1.9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2 吊带 2.1 吊带的使用安全要求 2.1.1 不允许集中使用不带保护的栓结吊升方式。 2.1.2 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它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升 装置应是平滑的、无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缝合处。2.1.3 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不要拖拽。 2.1.4 不要使吊带打结。 2.1.5 在承载时,不允许使之打拧。

2.1.6 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特别是当带子有部 分擦伤或磨损时。 2.1.7 不允许吊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2.1.8 当货物停留在吊带上时,不得将吊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来。 2.1.9 避免软环张开角度超过20°。 2.1.10 吊运过程中应保证载荷不变,如需几支吊带同时使用时,尽可能使载荷 均匀分布在每支吊带上。 2.1.11 如果在高温场合使用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带时,应按 照制造商的指导、建议进行使用。吊带弄脏或在有酸、碱倾向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 2.1.12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存放;不应把吊带存放在明火旁 或其他热源附近。 2.2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2.2.1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2.2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2.2.3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2.2.4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2.2.5 吊带出现死结。 2.2.6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2.2.7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

吊索具报废准则

吊索具报废准则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3.1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吊带出现死结; 3.7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4.1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绳索捻距增大; 4.4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严重折弯或扭曲; 4.7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5.1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报废标准 6.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时报废;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内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 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

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不应运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吊带安全使用报废标准

合成纤维吊带 合成纤维吊带是以聚酰胺、聚脂、聚丙烯长丝为原料制成的绳带,作为挠性件配以端部件构成的一种吊索。它比同类金属绳、链制成的吊索相对轻便,更柔软,并减少了吊索对人身的反向碰撞伤害。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有减震,不导电,对吊装件表面无磨损,在易燃易爆环境中无火花等特点,是近年来使用越来越多的产品。 1.吊带常见结构形式 合成纤维吊带的结构可分为单吊带、复式吊带和多层吊带。单、复式吊带是指并列吊带的数量,两条以上称为复式吊带。多层吊带是以两层以上相同带子重叠缝制成一体的吊带。吊带端部回叠缝制环(相当于钢丝绳索扣),称作软环,宽度小一些的吊带软环,可直接与吊钩等取物装置吊挂使用,或同其它吊索一样配有末端件使用。 目前,吊带产品多采用优质聚脂工业长丝为原料,其结构是由无极环绕平行排列的丝束组成承载环套(承载芯),配以特制的耐磨套管。外套管不承重,只对平绕丝束起保护作用,使吊带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见图5—14。吊带上标签颜色代表着吊带使用的材料,绿色为聚酰胺,蓝色为聚脂,棕色为聚丙烯。制作吊带的安全系数通常不小于6。 图5—14 合成纤维吊带 2.合成纤维吊带的选用 合成纤维吊带应由专业厂生产制造,在产品上标记有极限工作载荷,根据极限工作载荷和吊挂方式系数可得到吊带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产品技术参数表中均给出了吊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和规定角度内允许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可直接选取某一型号吊带。见表5—25FA型吊装带技术参数,表5—26FD型管道吊装专用带技术参数,表5—27BC型扁平吊装带技术参数。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表5—25 FA型吊装带技术参数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资料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 一般要求 2.1 证书 2.1.1 出厂合格证。 2.1.2 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 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 检查周期 2.2.1 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 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 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 钢丝绳类 3.1 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 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 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 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

吊带报废标准

吊带的报废标准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或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或吊带出现死结;4.吊带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5.在使用中被利器割断、吊扣磨损部位断股达截面积的5%;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或烧焦;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8.吊带截面积磨折减率参考如下:破损程度额定负荷2% 4% 5% 7% 起吊重量 100% 90% 80% 50% 报废吊索具报废 1.裂纹:重点检查吊钩及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如果有裂纹应预以报废;2.吊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4.扭转变形超过10度等等。钢丝绳的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总数的5%;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集中在一起;3.索眼表面发现集中断丝;4.钢丝绳严重磨损,

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低于原公标直径的90%;5.钢丝绳严重锈蚀,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分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低于原公标直径的93%;6.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磕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直径的20%。 行吊“十不吊” 1.吊物超负荷不吊运;2.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运;3.吊运物上面站人不吊运;4.不斜吊,不斜放;5.吊运物捆绑、吊挂不牢不吊运;6.吊物与任何物体相连结或埋在地下地物体不吊运;7.用麻绳及破旧三角带不吊运;8.危险品(氧气瓶、乙炔等)不吊运;9.吊钩限位开关失灵不吊运;10.室内光线不明不吊运;室外行吊,恶劣天气不吊运。

吊索具管理规定样本

1 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 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 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 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 主要应对风险 经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 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 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 5 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 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 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 环眼吊钩、吊索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 葫芦) 、滑轮、 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等。 6 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作业单元、制造维修 中心负责吊索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 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 检验 机构的资质应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 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 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6, 且应满足其安 全生产作业环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 结 构安全系数不低于3, 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 全系数不得小于5, 出厂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 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中石化吊带安全使用报废标准

中石化吊带安全使用报废标准 ? ?|合成纤维吊带是以聚酰胺、聚脂、聚丙烯长丝为原料制成的绳带,作为挠性件配以端部件构成的一种吊索。它比同类金属绳、 链制成的吊索相对轻便,更柔软,并减少了吊索对人身的反向 碰撞伤害。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有减震,不导电,对吊装件表面 无磨损,在易燃易爆环境中无火花等特点,是近年来使用越来 越多的产品。 ?1.吊带常见结构形式 ?合成纤维吊带的结构可分为单吊带、复式吊带和多层吊带。单、复式吊带是指并列吊带的数量,两条以上称为复式吊带。多层 吊带是以两层以上相同带子重叠缝制成一体的吊带。吊带端部 回叠缝制环(相当于钢丝绳索扣),称作软环,宽度小一些的吊 带软环,可直接与吊钩等取物装置吊挂使用,或同其它吊索一 样配有末端件使用。 ?目前,吊带产品多采用优质聚脂工业长丝为原料,其结构是由无极环绕平行排列的丝束组成承载环套(承载芯),配以特制的 耐磨套管。外套管不承重,只对平绕丝束起保护作用,使吊带 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见图5—14。吊带上标签颜色代表着吊 带使用的材料,绿色为聚酰胺,蓝色为聚脂,棕色为聚丙烯。 制作吊带的安全系数通常不小于6。

? ?图5—14合成纤维吊带 ?2.合成纤维吊带的选用 ?合成纤维吊带应由专业厂生产制造,在产品上标记有极限工作载荷,根据极限工作载荷和吊挂方式系数可得到吊带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产品技术参数表中均给出了吊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和规定角度内允许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可直接选取某一型号吊带。见表5—25FA型吊装带技术参数,表5—26FD型管道吊装专用带技术参数,表5—27BC型扁平吊装带技术参数。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 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表5—25FA型吊装带技术参数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吊带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吊带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在使用前要检查吊带有无损伤,末端金属器件是否可靠,有无变形、裂纹等缺陷; 2、确认吊带能承载的重量及长度并采用正确方式吊装;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其造 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挂装置应是平滑、无任何尖 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吊带缝合处; 3、在吊装前应注意中心稳定,以免偏载;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不要拖拽; 4、除钩套式外,起吊的最大肢间夹角不得超过90°;载荷倾斜不得超过5°, 各肢间夹 角不应小于30°; 5、不要使吊带打结、打拧,不准用打结或其他方法调节吊带长度。不允许吊带悬挂货物 时间过长; 6、潮湿的吊带处在低于0C的环境中不能使用;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 角、棱边的货物。 7、吊带应避免与尖锐的边角和粗糙表面直接接触,防止切割损坏或磨损; 8危险品装卸作业,工作载荷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的80%; 9、吊带在弄脏或有酸碱环境下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干净; 10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吊带,如同时使用几支时,应尽可能是负荷均布在几支吊 带上。 11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 12、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 13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14要定期清洗吊带 吊带报废标准 吊带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

①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②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③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④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⑤吊带出现死结。 ⑥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吊环报废标准 吊环带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 ①吊环严重磨损、切口、撕断。 ②吊环螺栓部分弯曲。 ③吊装螺栓部分滑丝、裂缝、表面划伤导致变形。 ④焊缝的任何地方出现错位、凹陷。 ⑤吊环表面应出现毛刺、剥裂、锐角、裂纹等情况; 吊索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要缩短吊索时使用后备的链钩不要打结2在提升重物时确认链条是直的 3、链条索具不适合表面平坦或光滑的被吊物。 4、起重链条决不允许起吊超过其额定载荷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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