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冤假错案申诉的案例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冤假错案申诉制度也越来越完善。下面就来看看一些典型的冤假错案申诉案例。
首先,我们来看一起被判刑的冤案。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因为一桩谋杀案而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但是经过多次的申诉和律师的呼吁,最终证明了被告人的无罪。这起案件中,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调查不够细致、证据不够充分,导致了错判,但是经过申诉和新证据的出现,终于得到了修正。
其次,我们来看一起被拘留的错案。在这起案件中,一名年轻人因为一起小偷窃案而被拘留,然而他实际上并没有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家人和律师们发起了申诉,最终成功地让他获得了自由。这起案件中,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拘留,而且也没有充分保障被拘留人的权益,导致了错误的拘留。
最后,我们来看一起被赔偿的假案。在这起案件中,一名司机因为一起车祸案而面临赔偿,虽然当时他并没有犯错,但是由于对方的调查不够周全,最终还是需要赔偿一定的费用。然而,他不服判决并发起了申诉,最终成功地让对方赔偿了全部费用。这起案件中,主要是因为当时的调查不够细致,导致了错误的责任归属。
总的来说,冤假错案申诉是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环,它能够帮助纠正错误的判决,保障人民的权益。但是,我们也需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要形成盲目的申诉热潮,更要保证申诉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1 -
近年来全国已发现冤假错案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已发现冤假错案42件。具体如下: 第一名:河南九件: 河南郝金安“抢劫杀人”被判死缓10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张从明“抢劫杀人”入狱近6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胥敬祥“抢劫、盗窃”蒙冤13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王俊超“奸淫幼女”入狱6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南张绍友“奸杀侄女”被判死缓,九年后真凶落网获释。 河南秦艳红因“奸杀少妇”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被判死缓、入狱多年后因被害人生还而无罪释放。 河南张振风强奸案,因公安刑讯逼供、隐匿证据导致张等五人一审被判死缓,现因真凶出现被无罪释放。 河南李怀亮“死刑保证书案”关押12年被宣判无罪。 第二名:河北七件 河北徐计彬“强奸”蒙冤15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宋保民“强奸女青年”冤死狱中7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徐东辰“奸杀少妇”蒙冤8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刘前“强奸未遂”含冤9年后被宣告无罪。 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遭受酷刑含冤2年后被无罪释放。 河北孟存明因“强奸女老师”蒙冤10年后被宣判无罪。 河北聂树斌“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后十余年,真凶落网,但聂至今未雪。 第3名:云南4件 云南孙万刚因“奸杀分尸”被判死缓8年后被宣判无罪。
云南陈金昌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2年后因真凶落网获释。 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含冤2年真凶落网后被无罪释放。 云南王树红因“奸杀卖淫女”惨遭电刑被打残蒙冤299天后被无罪释放。并列第四名:江西、湖南各3件, 江西涂景新因“贪污”被判死缓蒙冤7年被宣告无罪。 江西叶烈炎涉嫌“爆炸罪”被羁押941天后被无罪释放。 江西费琴被控“杀夫”2年后被宣判无罪。 湖南滕兴善“故意杀人”被执行死刑,十余年后,被杀之人露面。 湖南杨明银“故意杀人”入狱10年后被宣判无罪。 湖南姜自然“故意杀人”被关押6年后被宣告无罪。 并列第六名:湖北、吉林、黑龙江、广西各2件 湖北佘祥林“杀妻”被判死缓,入狱11年后,妻子现身无罪释放。 湖北黄爱斌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羁押4年后获释。 吉林孙邵华“杀死3人后点火焚尸”服刑11年后无罪释放。 吉林王海军被控“杀妻”蒙冤19年后被宣判无罪。 黑龙江史延生因“抢劫杀人”一家7口蒙冤5年后被宣判无罪。 黑龙江杨云忠“故意杀人”蒙冤7年被宣判无罪。 广西王子发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含冤九年,真凶自首后3年获释。广西覃俊虎、兰永奎因“抢劫杀人”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并列第10名:山东、甘肃、重庆、陕西、四川、福建、海南各1件 山东陈世江“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告无罪。 甘肃李天荣因“诈骗”被打掉4颗牙蒙冤757天后被无罪释放。 重庆童立民因“奸杀小保姆后碎尸”被判死缓4年后被无罪释放。
十大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1. 周钟水冤案:1988年,周钟水被指控杀害一名学生,经过8年13天的监禁和10次软磨硬泡的审讯,周钟水最终被判无罪。 2. 冯绍元冤案:1996年,惠州市长冯绍元被指控受贿,披露大量贪腐官员和地下组织的罪行,但在2009年,冯绍元被平反,冤狱25年。 3. 河南十二指纹冤案:1993年,河南警方在一起盗窃案中抓获12名嫌犯,这些嫌犯虽未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根据肉眼观察和指纹比对,全部被定罪判刑。20年后,这12名“罪犯”被证实无罪,权益得到赔偿。 4. 王芳案:2007年,王芳被指控在公交车上拿走一位老人的钱包,被依法判刑,但后来被证明是被陌生人放在王芳的手提包里。2009年,王芳被平反。 5. 陕西祁连山抢劫杀人案:2002年,刘建华、李明和王治国三人被指控在抢劫中杀人,被判处死刑后被执行。但经DNA检测和证人调查证实,三人均未涉及该案,案件于2016年被申请重新审判,最终三人被判得到了无罪。 6. 大连李燕案:2000年,李燕被指控虐待幼儿,被判刑11年,但李燕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2008年,经遗传学鉴定和证人证言,李燕被平反。 7. 祁东疑案:2002年,湖南祁东县发生一起杀人案,李景亮因与被害人有过节
而被指控杀人。但经过多次质证和证人出庭证言,李景亮最终获得无罪判决。 8. 滨州口供取证案:2005年,滨州警方在审讯中以虐待的方式迫使强奸案犯罗启龙“自首”,并造假证据,最终罗启龙被判刑20年。2009年,罗启龙被平反。 9. 浙江义乌“4·29”爆炸案:1993年,浙江义乌发生一起爆炸案,游民获得第一时间质证,但未被重视。当时被指控的张英、贾铁平和魏如明三人被判刑,但后来李根、段勇、王森三人承认是制造爆炸案的真凶。2010年,张英、贾铁平和魏如明三人被平反。 10. 民警与企业签单作证案:2005年,湖南安化县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人林卫平被指控诈骗,但案件中大量证人出庭指证均是谎言。该案被揭露后,5名民警以及5名企业代表被捕,但林卫平还是在2010年被判刑10年。2014年,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推出“10大司法典型案例”中,林卫平案入选,成为代表中国科技进步的十大优秀案例之一。
刑事冤案申诉书范本 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搜集提供的关于刑事冤案申诉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哈,希望本文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哦! 刑事冤案申诉书范本:申诉人:刘xx,男,现年57岁,西安市人,系西安市长安区高桥乡东马坊村村民,住本村北二街6号。电话: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姚xx,陕西卓勋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xxxxx。 我次子刘俊毅被指控强奸一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之间相矛盾,在经三次开庭审理之后,秦都区法院本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但却以(20xx)咸秦刑初字第00110号刑事判决书对其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我儿提出上诉后,咸阳市中院本应依法开庭审理后改判无罪,但却未开庭便以(20xx)咸刑终字第00174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此,我实在不能接受,故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且与有关证据相悖。 原一审判决认定:20xx年10月初,刘俊毅在网上认识了被害人任某某(女, xxxx年11月17日出生),得知任某某上初中二年级,年龄小……,同年23日,刘俊毅将任某某带到咸阳市,并安排其在秦都区钓台镇李家庄村吉祥招待
所住下。当天中午、晚上,任某某之母程某丽为寻找任某某,用自己的手机和任某某手机与刘俊毅通电话打听任某某下落,并告知我次子说,任某某离家出走了,家里人很着急,任某某年龄小,不满14岁……,刘俊毅称未见任某某,随后仍将任某某隐匿在吉祥招待所,并在已明知任某某不满14岁的情况下,多次与任某某发生关系……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为户籍证明信,出生医学证明,报户介绍信,被害人任某某陈述和我的供述,程某丽等人证言。 原二审裁定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正确。 申诉人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其一,要查明任某某的真实年龄,要让其母程某丽拿出户口本一看便知。但从案发到一审判决时过9月,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办案人员都不这样做。在8月30日第三次开庭时,辩护人明确指出;户籍证明信系良田派出所出具,但出具报户介绍信和出生证复印件的却是大闵派出所;任宏劳报案时去的却是杜桥派出所,任某某家究竟是在哪个派出所辖区?请程某丽予以回答,程某丽不予回答,可见其中存在问题。对此,法庭应当问清而予以回避。 其二,通过网上刘俊毅认识了任某某,并通过网聊得知其15岁,在西兰刑警的第一次(20xx年10月30日凌晨)审问时,刘俊毅便告知,任某某在QQ上给我说他14么15岁,在渭南上初二。但在当天上午的审问中,他们又逼其承认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年检察机关纠正冤假错案五大案例 来源:法学教学案例网 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年检察机关纠正冤假错案五大案例。内容如下:案例1、最高检历时7年督办广东徐辉申诉案 点评: 这是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7年的申诉案。 从2006年12月25日受理徐辉申诉案,到2014年9月15日徐辉被宣告无罪,在7年多的时间里,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与广东省检察院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注重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发挥监督职能,对徐辉案的重新审理及改判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此案发回重审后,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持续督办此案进展情况。广东省检察院安排专人跟踪法院办理情况,多次督促法院尽早进行审理。针对珠海市中级法院2012年8月开庭重新审理但迟迟未判的情况,最高检与广东省检察院共同研究,向珠海市中级法院再次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对其久拖不决、审而不判进行监督。 观察该案平反过程,并未有新证据出现。法院再审判决书显示,原审裁判认定徐辉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是因真凶出现、亡者归来而改判。其主要依据正是广东省检察院《检察意见书》中列出的几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案例2、最高检发出检察建议开启再审黄家光错案 点评: 黄家光申诉案是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程序改革以来,又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得到改判的案例。 刑事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最后程序,是司法救济程序的重要环节,是监督纠正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关口。黄家光14年的坎坷申诉路,也折射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的变革。 2012年,最高检调整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改变以往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案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的模式,改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决定,为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在加大自身办案力度的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并对下级院办理的重点、疑难、敏感案件主动介入,予以指导。黄家光案件就体现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的这一指导思想———承办检察官在仅仅半年时间内就完成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 2014年11月,最高检印发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修改后规定规范和细化了办案程序,加强了对自身办案活动的规范和监督,强化了对申诉权的保障,突出了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比如以前并没有对立案前的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具体的审查期限,造成个别办案人员拖延不办或者“选择性办案”,修改后规定明确要求,受理后2个月以内必须作出审查结案或者立案复查的决定,只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批准才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此外,规定还加大了公开审查力度,规定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采取公开听证等形式进行公开审查。 案例3、检察机关察微析疑推动纠正王本余错案
执法司法不公案例:冤案与司法错误案件 案例:冤案与司法错误案件 事件一:王某的冤案 事件时间:2005年至2008年 事件细节: 2005年,王某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然而,王某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并声称案发时并无相关证据证明他的罪行。他的家人一直坚信他的清白,并雇佣了一位律师,决定申请复审。 在律师的辩护下,复审程序于2007年正式展开。然而,复审庭听 证过程中,审判人员却对辩护人的申诉漠不关心,尽管辩护方提交了 新的证据和目击证人证言,他们仍然维持原判。 2008年,王某案被上诉到最高法院,但该法院也拒绝了他的上诉 请求。尽管王某的家人和律师对此感到失望,但他们决定继续努力为 王某寻求公正。 律师的点评:
这是一个经典的执法司法不公案例。在该案中,王某被判刑而自称清白,他的家人非常坚定地支持王某并寻求公正。然而,在复审和上诉过程中,审判人员一直对辩护方的申诉漠不关心。这种情况导致了对王某的冤枉判决。司法系统应该更加重视被告人的申诉和新的证据,以确保正义的实现。 事件二:李某遭受司法错误案件 事件时间:2002年至2005年 事件细节: 2002年,李某被指控盗窃罪,经过审判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并提出了多项证据证明他无涉犯罪行为,包括他当时的手机定位、目击证人证言等。然而,这些证据被审判人员完全忽视,将他判定为有罪。 李某的家人和律师并不满意判决结果,他们决定上诉。然而,在上诉过程中,法院并未对李某的申诉给予应有的重视,审判人员未能审查提交的新证据,且无视李某的无辜辩护。最终,上诉被驳回,李某继续服刑。
这个案例揭示了司法错误案件的存在。尽管李某提出了多项证据 证明自己的无辜,但审判人员对他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没有认真审查 案件材料。这种情况下,李某无辜地遭受了长达5年的监禁。这个案 例凸显了司法系统中的严重瑕疵,应该重视被告人的申诉,并进行细 致的案件审查,以防止类似的司法错误再次发生。 事件三:张某遭遇审判不公 事件时间:1998年至2000年 事件细节: 1998年,张某被指控犯有贩毒罪,经过审判后被判处死刑。然而,张某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并提出了多项证据证明他并未参与贩毒行为。据他辩称,证人说谎和缺乏有效证据导致了错误的判决。 尽管张某的家人和律师对该判决充满质疑,但他们并未放弃。他 们致力于收集更多证据,以证明张某的无罪。然而,这一过程中遭遇 了严重的阻碍,包括证人的不愿出庭、相关证据的丢失等。最终,上 诉被驳回,张某被执行死刑。
时政案例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审查、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和审判程 序中出现错误,导致当事人受到冤枉或者错判的情况。这些案件不仅对被 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也触动了社会公正和法治的底线。以下将以中 国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冤假错案为例,探讨其原因和对策。 一、衡阳疑似强奸案 2024年,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疑似强奸案,原告杨秀珍指控多名男 子轮奸自己并拍下了性爱视频。然而,后来经过调查发现,杨秀珍所提供 的证据存在伪造嫌疑,法院最终判定该案为冤假错案,杨秀珍被判处拘役 一年。 该案的冤假错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司法机关在审查证据过程 中存在疏忽,没有充分核实证据的真实性;二是对法律程序的应用不当, 没有严格依法审理案件;三是社会舆论的影响,可能导致了司法判断偏颇。 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应加强司法机关对案件证据的审查,提高法官 的专业素质,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和准确性。同时,应加强对社会舆论的 引导和监督,减少对案件判断的干扰。 二、四川强奸案 2024年,四川广安发生了一起嫌疑人百万富翁“张爱玲”强奸案。 该案的被告人“张爱玲”自称是一名成功的企业家,在公众眼中享有较高 的社会地位。然而,经过警方调查和DNA比对,最终发现“张爱玲”实为 一名普通女性,其自称的成功企业家身份纯属虚构。该案最终被判定为冤 假错案。
该案的冤假错案原因主要是认定被告人身份的不准确和证据认定的不 全面。未能及时掌握被告人的真实身份和调查其背后的动机,导致了错误 的判决。 针对这类案件,应加强对被告人身份的核实,提高调查取证的专业性 和科学性。同时,培养司法人员探究真相的勇气和能力,避免被舆论干扰,真正做到公正审判。 三、河南诈骗案 四、宁夏贩卖婴儿案 2024年,宁夏发生了一起贩卖婴儿案,涉及多名被告人。然而,在 后续调查中发现,原告人的指控存在不实之处,无法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该案最终被判定为冤假错案。 该案的冤假错案原因是在收集、审查证据过程中的疏忽和不专业。这 是一起复杂的案件,侦查机关未能细致入微地分辨证据真实性,导致对被 告人的无端指控。 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应加强侦查机关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和查证,确 保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同时,培养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审查和审理,确 保案件审理过程的公正性。 总的来说,冤假错案的产生是多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为了减少此 类案件的发生,应加强司法机关的专业能力和道德修养,提高调查取证的 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减少对案件判断 的干扰,真正做到公正审判。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 稳定与和谐。
冤假错案申诉状 申诉人:金,汉族,xx市xx街道办事处辖区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诉人:金,汉族,xx市xx街道办事处辖区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申诉事项: 依法监督撤销被申诉人滥用职权作出的阆城执罚字(20xx)第27号处罚决定书。 1、申诉人xx村草房湾的合法房产认定是违法建筑。 2、申诉人两兄妹的共同房产认定是一家人的房产。 3、与本案直接关系的合法有效的证据认定与本案无关和有力的证据故意不使用。 4、申诉人有部分建房依据还在完善期因行政规定而停止办理的事实不顾,认定手续不具备。 5、局长利用职权故意使用了与本案不适用的法律条款作为定案依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位于xx村地名草房湾的房产是x年国道212线道路拓宽拆迁,申诉人没有领取补偿款,是村领款对拆除我祖业的房产修建的还房,妹金也是同类型期段拆除搬迁户,x年与申诉人的房子连接自建并投入使用,连层顶简易钢架棚共3层,面积380.69平方米,是两家人的共同房产,属合法房产,这次因商业开发拆迁补偿争议,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xx年7月8日举行了听证会后,滥用职权,错误的作出了阆城执罚字(20xx)第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侵害了申诉人兄妹的合法权益。现申诉到xx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依法请求督查办理。 听证会上,申诉人提供了与本案息息相关的六份证据是,xx市规建局的房屋合法面积确认标准,申诉人向xx办申请的危房新(改、扩)建初审表,申诉人之妻(马)责任地房屋征收提出问题答复意见,xx市
人民法院对金建房子违规作出处罚,不履行义务对该房的查封令,xx 市人民法院对金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李(系申诉人之母亲)祖业房产的,申诉人在听证会上口头上又再次陈述了本房产是两兄妹的共同房产,代理人提出了依法时间失效问题。而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滥用职权,不讲事实依据,将其提供的六份证据写为五份,少的是我祖业的房产证明故意不用,把与本案息息相关的证据说成与本案无关,把兄妹的共同房产说成是一家人的房产,把还在完善的建房手续因行政规定而停办认定手续等等,滥用职权作出了阆城罚字(20xx)第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xx年5.12汶川大地震,申诉人兄妹房子受损严重,为了家人的生活及安全需改建,当时地方行政就有规定,同时申诉人还执有xx市安检局的危房鉴定备案书,本人的申请改建书上有xx村镇建设管理所批复同意改建,并加盖有单位印章,才进行的危房改建,改建性质合法,应该认定为合法房产。 听证会叫做听证,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0条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决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金房屋修建虽因土地占用与国土资源局发生有争议,但最终有xx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不顾,目视枉法,确以权定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办事指南(一)》的通知第2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的公告,允诺等形势为自己设定的义务,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判断是否对原告负有法定职责的依据。xx市规建局对房屋合法产权的确认标准中有条款规定,是报xx市分管副市长杜永龙批示并在按依据实施,就是说是行政在职权范围的允诺,应当执行,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使用了与本案不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1款和64条规定,《法工委办公室意见》是明显的故意行为侵害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滥用职权,侵害了申诉人兄妹的合法权益,使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严重的受到侵害,致使合法房产未按相关规定得到合法补偿就被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冤假错案申诉状范文 文章一:“寻求公正,拨云见日” 尊敬的法官: 我是某县某镇村民,因一起冤案受到了重重打击和伤害,不得不在这里向法官求助,为自己伸张正义。我希望通过申诉,拨云见日,洗清自己的清白。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6月份,我在家打了一只野猪,正当我安排人员将野猪运到家里去剥皮时,被镇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发现,并指控我非法打猎。于是,我被警察带走,并遭到了刑事追究。经过了一次庭审,我被判定犯有非法打猎罪,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事实上,我并没有非法打猎,所打之野猪也是来自我家附近山坡上的树林里,而非保护区。事发当天,这只野猪被我和村里几个人一起打死,所谓的非法打猎也无从说起。可是由于镇里的那位工作人员对我的怀疑,导致了警方的介入,最终使我无辜受刑。 我要求法庭撤销对我有罪的判决,追究制造这起冤案的责任人,并赔偿我因此受到的名誉、财产、身心等方面的损失。 我相信,只要法庭还有公正、真理,我就有可能在这里获得公正的判决。请尊敬的法官给我一个公正的审判,还我清白,还我正义!
此致 敬礼! 申诉人:某镇某村民 年月日 文章二:“平反冤案,还我自由” 尊敬的法官: 我曾经是一名工程师,正当我事业有成之时,却因为一起陷害案件而被判刑。这起冤案耗费了我数年的时间和家庭的所有积蓄,使我彻底从社会中被排斥出来。现在我向法官申诉,希望获得公正的裁决,洗清我的冤屈。 事情始于2015年,当时我在公司任职,有几位与我合作不顺 的同事开始了恶意诬陷。他们借口我利用公司的机密信息谋取私利,组织在公司内部实施了一场舆情攻势,煽动公司领导和同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最终,因为他们的不实指控和意图勒索,我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实际上,我在公司内部的行为完全合法,没有任何犯罪行为。诬陷我的几个同事,是在私下里绞尽脑汁地编造谎言进行攻击,欲借此图谋私利。但是由于这起陷害案涉及到了当时的公司领导和公检法等多个机构,导致我在司法程序中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公正待遇,最终被判定犯罪。
再审改判无罪案(一) 最近,一起被称为“再审改判无罪案”的刑事案件引起了公众关注。 这起案件的核心是一名原本被判刑十年以上的被告人,经过十余年的 无辜申诉,终于在再审改判无罪的结果中得到了公正的裁决。以下我 将分为三个部分详细地阐述这起案件的背景、案情经过、及其对我们 的启示。 一、案件背景 该案件的被告人陈某系一名农民,2005年因涉嫌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经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此后,陈某表示自己是冤枉的,一直在为自 己的无罪申辩,然而一直遭遇了官司多面的围攻,直到2016年,陈某 在当地一家新闻媒体的支持下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请求对其 案件进行再审。在新的审判过程中,陈某不断地拿出自己的辩护材料,证明自己的清白。最终,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证明,法院在2019年作 出了再审改判无罪的结论。 二、案情经过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陈某所表现出 来的坚持和不屈不挠,也成为了他最终获得无罪裁决的关键。在这个 过程中,陈某不仅自己为自己的清白进行了努力的申辩,还得到了新 闻媒体以及一些志愿者的支持,这为他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陈某 在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候,根本没有得到公认的公证(Pp73-74《论如何 有力防止当务之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整个案件的证明难度非常大。另外在如今的中国,类似的错案不一定
只是单独一起,而是纵横交错,然而社会治理的热闹讨论却属于局限,被陈某这样的案例所反映出来的冤假错案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我们 去关注和解决。 三、案件启示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深刻地体会到冤假错案对当事人所造成的精 神上和生活上天大的压力,并且也可以看到,针对这种问题需要一些 机制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更为明确的律师制度和审判 制度,更加严格的现成的法律。 除了制度问题,我们也需要呼吁大众注重各类案件的发现和揭示。通 过社会监督来保障公正,及时发现冤假错案,并给予有法律意义的保护。这将对我们的社会治理和公正性带来意义重大的改变。 总之,我们要重视“再审改判无罪案”的教益,不断探讨制度改进的 途径,为每一个冤案平反昭雪,营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社会,最终实 现社会和谐与公正的目标。
最高法院纠正冤假错案之路 作者:周起航 来源:《法治与社会》 2017年第3期 2016 年12 月2 日上午,沈阳晴空万里,初升的太阳给这座城市增添了些许暖意。 这一天,设在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 号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 “全体起立!”当日10 时30 分许,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聂树斌案审判长胡云腾宣布判决结果:撤销河北高院和石家庄中院的原审判决,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 话音刚落,站在申诉人席边的聂母张焕枝抑制不住个人情绪,跌回座位,泪流满面。 为了这个结果,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苦苦等了21 年。 正义有些来迟,但终究没有缺席。 张焕枝称,最高法院这个最终判决,她很满意。“ 我给最高法院点个赞。最高法院下决心把聂树斌案纠正过来,体现了司法在不断进步。” 胡云腾告知张焕枝,收到再审判决书后可以向河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如有困难还可申请法律援助。 最高法院一位负责人强调,聂树斌案再审改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的重要成果。作为司法人员,一定要牢记错案的惨痛教训,确保悲剧不再重演,法治不再蒙羞,正义不再迟到。 除聂树斌案外,呼格吉勒图、张高平叔侄、于英生、钱仁凤、陈满……一个个冤假错案也在近年被陆续再审改判无罪。 据悉,自2013 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或监督指导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共计34 起,涉及54 人。 十八大至今,在依法治国精神指导下,最高法院审监庭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以极大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冤假错案的平反。在纠错的同时,该庭还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以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为推动中国的司法进步做出了贡献。 逐案关注34 起冤错案 2013 年2 月2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对政法机关提出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今,这句话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 因聂树斌案刚被纠正,建议对该案提起再审的最高法院审监庭备受关注。 最高法院官网显示,最高法院审监庭主要负责审理不服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审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刑事及有关民事生效裁判的审判监督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检
贩毒冤案无罪申诉状范文 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吴某某因不服(20XX)某刑终1400号刑事判决书及 (20XX)某02刑初21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起申诉,申诉理由如下: 一、吴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报案人及线人或同案犯,吴某某同居女友王五因涉嫌贩卖、运输数十克冰毒而被提起公诉的客观事实,单凭吴某某于此案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及至今仍在控告检举王五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诬告陷害罪、包庇罪的客观事实,就足以反证吴某某涉毒一案明显是冤假错案,本案单凭王五涉毒一案经办公检法办案人员蓄意此事实,蓄意剥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参与此案诉讼程序的客观事实,就足以反证吴某某涉毒一案是冤假错案,王五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同样是办案程序严重违法的冤假错案 根据吴某某哥哥吴某哥反馈的情况,王五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已经另行立案追诉,且该案现已进入一审程序,经办检察院是某某检察院,经办法院是某某法院。本案单凭该案判决结果与申诉人吴某某涉毒一案的涉案情节、涉案结果直接相关,且该案判决结果完全有可能直接推翻上述已生效的(20XX)某刑终1400号刑事判决及(20XX)某02刑初21号刑事判决的客观事实,就足以反证吴某某涉毒一案明显是冤假错
案。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王五涉嫌向曾某某贩卖毒品数十克一案已被立案侦查,且该案已进入一审程序。如果该案的判决结果最终认定向曾某某销售毒品的行为是王五所为且与申诉人无关,且只要王五涉案行为被认定构成犯罪,则此事实可直接证实吴某某涉毒一案明显是违法重判、违法错判的冤假错案。 其二,在本案的二审审理过程中,某省检检察员的出庭意见中清楚表述“检查机关认为一审判决关于吴某某在李四协助下向曾某某贩卖数十克甲基苯丙胺的事实不清,李四、曾某某,王五的供述或者证言存在矛盾且与手机通话清单不符,该单事实线索来源不清,认定改单事实证据不足,建议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吴某某涉毒一案二审出庭检察官的上述出庭意见与吴某某所知事实一致,但二审法院仅以记忆错误或者记忆混乱的理由去解释在案人员供述及证言的矛盾,二审法院的说理过程明显没有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如今王五因涉嫌贩卖数十克冰毒给曾某某的犯罪事实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客观事实,正好印证了申诉人始终坚持的其没有参与向曾某某贩毒一案无关的无罪辩解属实,此辩解意见与某省检对向曾某某贩毒一案的实际作案者另有其人,直接建议认定吴某某、李四涉嫌贩卖数十克冰毒给曾某某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应宣告吴某某、李四该宗犯罪不成立的检察意见是正确的,而吴某某涉毒一案的一审判决、二审判决明显是错案。
民营企业冤假错案范文(精选多篇) 2021年民营企业冤假错案3篇 第一篇: 2021年民营企业冤假错案 美国如何处理冤假错案 冤案已发生,批评和反思固然重要,然而最为紧迫的任务却是洗冤,尤其是对那些依然在押的被告人而言。但不管在哪个国家,要让司法机关自己纠正错误,特别是可能牵涉到个人责任和巨额赔偿的严重错误,往往万分艰难。 一位美国学者曾戏谑地说:“在法律领域,我们在很多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包括制造冤假错案。”这并不是开玩笑。虽然没有官方统计数据,但根据密歇根大学洗冤登记中心的统计,自1998年以来,全美已有1473名蒙冤入狱者得以平反,仅2013年就有87起。相比美国200多万在押犯,这个数字似乎并不多。不过任何人都会问的一个问题是:除了已经确认的冤案,究竟还有多少人蒙冤在押?一个更为艰难的问题则是:究竟有多少人已蒙冤死亡? 冤案何以发生?如果就中国而言,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刑讯逼供。不过在美国,因为沉默权制度的确立,只有不到15%的案件存在虚假的认罪供述。然而这并不是说美国的警察没有问题,实际上,有将近一半的冤案与侦控人员滥用权力有关,其中既包括对被告人的逼供和诱供,也包括炮制虚假的物证、书证乃至证人人言,或是隐匿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除此之外,冤案的一大诱因是目击证人的错误指控,占比达到35%以
上。当然,一起冤案的产生往往不能归因于单个因素,而经常是警察权滥用、检察官渎职、证人作伪证和物证检验有瑕疵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冤案又是如何得以平反呢?就中国的情况看来,冤案曝光几乎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二是死者复生。前者如杜培武、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案,后者如佘祥林和赵作海等案。至于像念斌、吴昌龙等因为证据不足而最终被判无罪者,一是为数不多,二是因为最近几年司法机关的观念转变,可能并不具有代表性。 就美国的冤案统计来看,最典型的平反方式是DNA检测,尤其是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众多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进行补充DNA比对。截止2014年11月,全美共有321起案件因DNA检测而平反,其中20名被告人正在等候执行死刑。在这321人当中,蒙冤入狱时的平均年龄是27岁,待到平反时,平均年龄已超过40岁,人均冤狱时间为13.5年。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依赖DNA技术平反的案件已逐年减少,2013年仅有18起。毕竟在九十年代以后,DNA检测已经成为重罪案件的标准程序,警方犯错的几率因此大幅降低。 然而并不是每个案件都有DNA证据。比如在大量的枪杀案中,罪犯与被害人并无身体接触,也不曾留下任何血迹或毛发等DNA样本。一旦客观证据缺乏,警察办案的难度必然增大,不得不更多依靠证人证言等主观证据定案。但是一旦被告人被错误定罪,想要翻案的难度也大增,除非找到非常有力的证据证明证人说谎。比如最近在纽约布鲁克林区平反的一起冤案,被告人罗根17年前因为枪杀他人被判刑25年,检察官今年对案
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篇一: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近日报载,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在坐了十年冤狱后,被 浙江省高院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宣布无罪。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 关注。 这起冤案,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张高平再婚妻子因此打下腹 中胎儿,与张离婚;其母亲哭瞎眼睛,不能寿终正寝;女儿中断学业;住宅败落;当事人身心收到的摧残可以想见。。。。。。 问题是,原本没有任何事实和确凿证据的案件,是怎么确定并通过 法定程序,最终被坐实成“铁案”的? 侦查机关难辞其咎,采用了非法手段进行取证。警方在关押二人的 西湖刑警大队所在地:“不让我坐,站着睡着了,就用烟头烫”。在 市看守所里,牢头”袁连芳早在同一号房等他,同监舍犯人“收拾”张 辉后,袁威逼诱引张辉写了下认罪书。在省看守所,张高平也遇到 了牢头狱霸的逼供和诱供,并按牢头的指示抄写了杀人过程。 被害人指甲里残存的dna,分明与被告叔侄无关,但这并不影响警 方判断和完成证据的搜集。本案唯一的证人就是牢头狱霸袁连芳。 据袁向检察官供述承认自己作为狱侦配合警方,他说:“张辉进来的 时候已经交代了,我的任务是鉴别张辉说的是否符合。”这证明了袁 的出现是由于侦查人员的指使布置和主动窜通。神奇的是,这么一 个牢头狱霸,居然还千里迢迢跨省协助办成了另一起冤案。他的作证、出差,这个中程序是怎么启动的?罪犯居然成了侦探助理甚至 牧师。 再审中,张辉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最后的陈述中痛陈:公安机关抓 了无辜者,放走了真凶,导致真凶又杀害一名无辜者,难逃其咎。 是的,如果当初杭州公安系统办案人员不是张冠李戴,而是及时抓 住真凶,那么第二名无辜者就完全可以避免遇害。 据参与庭审的人员回忆,出庭检察官最后说,“正义虽然迟到了,但 是不会缺席”,“正义就在眼前,历史不会重演”。本案中冤案制造者 动机、行为、后果三犯罪要素齐全,如不追究其渎职罪,以儆效尤,谁能保证这类冤案“历史不会重演”? 【篇二: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举报冤假错案范文通用6篇 举报冤假错案范文第一篇 申诉人:张某某,男,1969年4月10日生,汉族,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人,某某县某某镇政府职工,住某某县某某镇健康小区。电话:。 某某县检察院指控我故意伤害一案,通过开庭审理,某某县法院本应依法法判决我无罪,并驳回杨某某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但却以(20某某)乐刑初字第113号刑事判决书对我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判决我赔偿杨某某经济损失万余元。对此,我实在无法接受,故依法提出上诉。 20某某年10月25日,唐山市中级法院以(20某某)唐刑终字第33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提出申诉后,20某某年11月20日,唐山中院以(20某某)唐刑监字第45号通知驳回申诉。理由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我申请再审证据不足,不符合刑法诉讼第204条款的条件。 我出于无奈,只有向上级法院申诉,理由如下: 一、某某县法院认定事实与所列证据相悖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系夫妻关系。 20某某年8月10日上午,二人离婚案在某某县法院第二次开庭,当日上午9时许,二人在法院北公判门外相遇,并发生口角,被告人张某某用拳头将杨某某右眼部打伤。 8月11日,经乐亭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杨某某右眼眶内侧壁骨折属轻伤…… 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某及被告人张某某提交,并经法院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前10组为杨某某及控方证人证言。 下来五组为我方证人证言。而这五组证言均证明是杨某某及其父带着一大帮亲友殴打我,把我追到了审判庭里。判决均认定证人在公安机关证实和证人证实。 申诉人不禁要问?控诉证据虽有几份证明我用拳打了杨某某右眼,但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