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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

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
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

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市红十字会内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切实将“三重一大”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程序规范、决策民主、科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根据《兴安盟“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监督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具有方针政策性、全局性、战略性,对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重要人事安排事项、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3、重要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及废止。

4、重大执法、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解决办法及措施。

5、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6、重大信访案件。

7、重要接待。

8、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副股级以上干部。

2、干部考核及奖惩方案。

3、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确定。

4、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

5、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内容

1、1万元以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2、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金额较大的物品支配和资产处置问题。

3、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实施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内容

1、单笔资金支出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

2、经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非正常支出。

3、大宗物资采购一次性支出1万元以上的采购方案。

4、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二、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的代替集体决策。

(一)议题确定

1、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要求的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提交市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根据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拟任免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人选,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市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批准。

3、凡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提出初步方案,提交市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

(二)议题讨论

1、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出席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的党政领导成员人数须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提前准备,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3、提出议题的领导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会议表决

1、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

2、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不同情况,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3、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

(四)会议记录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要将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形成会议纪要,经局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留下文字性资料存档备查。必要时,将决策情况向上级报告或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主动支持和督促具体负责人开展工作,为制度贯彻执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严格执行程序。列入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严肃责任追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按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对隐瞒不报、不据实报、不按时报、干扰或阻挠如实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在全联进行通报批

评;在决策过程中违反相关纪律要求,不按决策执行而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以及引发严重社会矛盾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

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市红十字会内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切实将“三重一大”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程序规范、决策民主、科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根据《兴安盟“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监督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具有方针政策性、全局性、战略性,对本单位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决定事项、重要人事安排事项、重大项目实施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2、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3、重要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及废止。 4、重大执法、事故责任追究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解决办法及措施。

5、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6、重大信访案件。 7、重要接待。 8、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副股级以上干部。 2、干部考核及奖惩方案。 3、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确定。 4、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 5、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内容 1、1万元以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2、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金额较大的物品支配和资产处置问题。 3、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实施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内容 1、单笔资金支出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 2、经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非正常支出。 3、大宗物资采购一次性支出1万元以上的采购方案。 4、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二、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XXX局三重一大工作实施方案

XXXXXXXXXX局 “三重一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切实将“三重一大”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程序规范、决策民主、科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研究决定拟实施的带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及其形成的相应机制和制度,工作制度、重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3.研究决定党组班子成员分工与内设机构调整等问题; 4.干部队伍建设; 5.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 6.单位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7.单位年度工作目标; 8.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9.推荐申报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集体;

10.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荐任免、考察调整、奖惩辞退; 2.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调动和奖惩; 3.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人选推荐; 4.人事、财务和关键业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调整。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点建设类和投资类项目计划;办公用房基本建设、修缮、改造;公务用车购置、处置; 2.涉及所在领域的各类预算外追加资金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执收执罚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3.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出赁出售; 4.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5.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单位全年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 2.大额度经费开支,如开展大型活动开支、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开支; 3.单位采购和招标,单位办公设备等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4.专项经费及预算外经费使用等,专项业务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 5.其它发生的1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校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指示精神,公共管理学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民主公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勤敏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集休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公共管理学院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根据学校部署,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认真学习《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开展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作,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开展全院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使全院教职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院各项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性保证。 二、精心构建重大决策体系,把握内涵,积极谋划,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学院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实现了学院科学发展。学院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公共管理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院《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

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

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司党发23号文件《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现将分公司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班子应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三)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 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决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的重要政策;研究决定有关稳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置、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三)研究决定工程建设项目、办实事项目、办公场所改造及拆迁项目;研究决定以分公司党委、分公司名义安排的重大活动项目,包括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活动。 (四)研究决定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 (五)研究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主要程序 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一)酝酿准备 1、调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决策咨询。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专家论证;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

医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定) 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xx区卫生计生党工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xx卫计党[2014]74号)和《加强和改进xxx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徐卫委[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单位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区卫计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

执行。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三、决策事项 根据单位运行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本实施办法明确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涉及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工作方案等重要事项; 3.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及有关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 4.本单位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涉及全局性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5.涉及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和医疗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和非正常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应对方案等重要事项;

关于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格式范文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格式范文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会议记录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 (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 (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格式范文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记录人 会议纪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 (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三重一大决策方案,以应到会办领导班子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实行纪实制。对领导班子的表决意见、班子成员的表态意见等情况,应详细记录并永久保存。对集体决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切实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华宁县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镇党委、镇政府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公示、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领导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涉及本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县党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中的相

关重大事项,事关镇干部职工、村委会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的重要事项; 3、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机构设置等重要事项; 4、本镇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等重要事项; 5、本镇人大关于全年和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召开人代会的安排,依法监督等重要事项; 6、本镇关于全年和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就学、就医等重要民生问题,重大改革政策,村委会建设和管理及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措施等重要事项; 7、安排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调研事项; 8、同级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请示、协商的重大事项,机关、站和村“两委”请示的重大事项; 9、应当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机关、站和村“两委”干部的推荐、选拨、任免、选举、交流、奖惩、考核和使用意见; 2、机关公务员交流、轮岗、调动的审定; 3、推荐申报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科)室、各单位 根据…….文件和…….文件《关于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修订了《……..“三重一 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望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据……..号文件和…….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决策。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党内规定及亿欣煤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三)坚持民主决策。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作出决策。 第三条 ……………..为执行本实施办法的主要责任人,按职责分工,对亿欣煤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负总责。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事项; (三)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和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五)公司改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薪酬分配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 (七)公司重大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有关安全生产稳定的重大事项的处理; (八)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属于出资人职权范围,由股东、执行董事、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并请示出资人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 (十)需要由股东、董事、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选聘、解聘;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 摘要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

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范文三篇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范文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记录人 会议纪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 (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三重一大决策方案,以应到会办领导班子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遵义钛厂物管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科学发展,根据《遵义钛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物管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法 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集体领导、集体决定。 二、“三重一大”主要内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 度资金运作。 (一)、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厂党委、厂部重要决策、重要工 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经济责任制方案等事项。 3、公司月度和年终奖金考核分配、奖惩、福利开支、接待开支、招工减员等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年终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事宜。 5、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6、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7、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8、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对公司违纪违规人员党纪、政纪的处分。 10、公司需要向厂党委、厂部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1、公司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1、公司向厂党委、厂部推荐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2、工段、班组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任免、内部职工岗位变动、调入调出员工、临时 用工的聘用与解聘。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定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总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举措等事关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 (三集团公司改革调整、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投融资方案、利益调配、资本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四集团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 (五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等;

“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设计

XX公司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将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夯实基础,增强决策的规范性 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坚持抓教育、建制度、保管理,不断夯实决策基础,确保公司健康运行。 (一)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正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有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

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针对决策内容各自不同特点,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凡属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任何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决定。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需要报送XX决议的事项: 1、公司制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2、公司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或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10%以上的投资; 3.选举和变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4.选举和变更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5.公司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7.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8.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公司重大对外捐赠、赞助; 10.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 (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 (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范文_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纪要模板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范文_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纪要模板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记录人 会议纪要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 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 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 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 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 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 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记录人 会议纪要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形式和决策程序: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的事项,以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 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 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 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 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 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 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 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 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 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三重一大”决策方案,以应到会办领导班子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决定 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 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某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

夏邑县税务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制度实 施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效率原则。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表彰奖惩等事项; 3、涉及县局以及全系统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重要工作部署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县局重要规章制度以及以县局名义印发的有关行政管理、税收征管、单项税种管理等办法、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废止; 6、减免税事项;

7、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地税工作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与管理 1、副科级干部推荐; 2、分局长(含稽查局长、办税厅主任)任免、备案; 3、股级干部的任免、备案; 4、省、市局为本局招录的公务员、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分配的军转干部、考录的退伍士兵等的接收安置; 5、其他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年度预、决算情况; 2、地税收入任务的计划分解; 3、办公、生活设施新建、改造项目安排与招(投)标; 4、重要物资、设备购置以及招(投)标; 5、管理职责范围内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6、本局重大活动安排; 7、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凡新增项目支出或调整年度预算,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者预算外超过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 2、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 3、其他大额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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