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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申请书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申请书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申请书

NO: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名称应当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登记注册要求一致。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申请人根据申请的项目和内容在相应的□中打√。

5.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申请表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2.1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1 —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藏)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申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四、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五、申请人自愿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六、填写“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应在对应分类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类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制售”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经营场所 经营面积m2从业人员数人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网络销售) ; □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 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主体资格证明)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7.若含食品制售项目,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及就餐座位数必填。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经营场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仓库地址(如有) (省)(市)(区)(镇)(路、街道、巷、村) (门牌号)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餐饮□单位食堂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附件10 食品小作坊登记中请书 □首次□变更□延续 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格式文本, 自行下裁, 接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声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及《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本申请人提出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所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特此声明。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临时登记证)编号(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生产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变更事项 (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备注 二、食品安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 1 2 3 4 5 6

三、产品信息表 序号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 1 2 3 4 注:具体填写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23号)。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信息表 序号生产场点、工艺、工序名称生产场点、工艺、工序所在地1 2 3 4 5 6 7 8 注: 本表所报工序必须覆盖产品生产工艺要求。

食品小作坊登记其他申请材料清单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 申请人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 开办者身份证明; 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 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4. 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5.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6.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7.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9. 其他材料。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 产品类别及名称 申请类别:首次□变更□延续□ 申请日期年月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申请书填写要求 1.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填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手工填写表格或签字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表中带有“□”的选择项目,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的“□”中打“√”。选择“其他”项目时,请在后面注明具体内容。人员、设备、原辅料表根据实际填写提供。 4.表中“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5.生产经营项目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填写。 6.提交的文件、证明为复印件的,应当使用A4纸,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有申请人签名。 7.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食药监部门留存。

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申请人对于食药监部门告知的食品安全要求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被告知的义务,对所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并作出如下承诺:1.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要求。 2.不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3.在核定的登记范围内生产经营,不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4.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规定以及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填写范本)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张三 申请日期:2015年12月1日

填报说明 1.申请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成都3013年版)

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样板

附件1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XXXXX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参照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填写,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号。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档口号。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对于设有职工食堂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同时勾选两种业态。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 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8.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 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10.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 ㎡(含1000㎡)、50~200㎡(含200㎡)。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100㎡以下(含100㎡),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监管部门确定。 11.中央厨房经营者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项 目时,系统分别自动默认为半成品形式的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冻饮品的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的糕点类食品制售。 1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申请书【模板】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生产加工人员是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等工作的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小作坊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2、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填写生产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申请表

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食品生产加工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情况登记表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许可机关办理 (名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五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办事指南 (含发证、延续、变更、补发、注销) 区域:黄埔区 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办理对象 黄埔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工商户。 二、办理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三、所需材料 (一)登记证申请 1页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见附件1);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4.所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及生产场所平面图; 5.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合同或村(社区)组织提供的允许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 (二)登记证延续 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登记证办理。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延续申请书(见附件2);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6.与延续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登记证变更 申请变更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申请书(见附件3);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页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食药局版本)

附件 2.1 NO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 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 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 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 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 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 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 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 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 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 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 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 (藏 )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20201127102245)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 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 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V。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人。 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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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 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请根据实际提交资料情况,在对应资料目录数字前的“□”内打“V”确认。本页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佛山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填写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填 写 指 南 (文)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填写指南 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提交雁塔区政府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申请书须用碳素笔填写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所提供的资料一律采用A4纸。空格处以“/”或“无”填写。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社会信用代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 码的填写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件。 3.本申请书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5.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件)容一致。 6.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并在□中打√。主体 业态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7.本申请书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 责人。 8.填写“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应在对应分类栏勾选 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围,勾选“其他类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制售”项,并填写具体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

实用文案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 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 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 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营业执照 上要求一致。 6.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 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 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 (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DOC)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备注:各申请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但必须包含项目14的管理制度内容(其中,食品销售类经营单位制度内容一般不包含留样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餐饮服务类、单位食堂经营单位的制度内容一般不包含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长沙天食许()第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 请 材 料 申请人: 长沙市天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制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事前告知书 尊敬的申请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食品经营许证》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具备符合业态分类及项目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具体标准可向我局咨询或登录湖南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三、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按要求提交反映证实情况的申请资料以供审查,申请资料应一式2份,符合规定格式。您应当对您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限制条款: 1、被吊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 生产经营许可。 2、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发现后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许可。 3、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被发现后,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请你(单位)达到以上条件后再向本局正式提出许可申请。 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本局发现后将给予警告,你(单位)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你(单位)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否则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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