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999号
受托人: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之俊大厦1506室
联系电话:021-********; 159********
因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建清(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云舒百货经营部)之间商标侵权一案,现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谢兵及其助理律师为其一审、二审及执行期间的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进行调解、和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2.代为预交和退回诉讼费用,代收和解、调解、执行款项;
3.代为进行产品鉴定;
4.代为申请财产保全和申请执行;
5.委托人可转授权。
特别声明: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即代表我司做出的行为,我司均予以承认。
此致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